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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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通知

渝委办发[2008]17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5月13日

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为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乡镇锻炼成长、建功立业,优化农村乡镇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农村乡镇人才队伍素质,从2008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市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发展作出的“314”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城乡人才资源开发,加大农村乡镇人才开发力度,着力构建农村乡镇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新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乡镇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实现“加快”和“率先”发展的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优化乡镇人才队伍结构。

2008年至2012年,选派32511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全市901个)机关、事业单位及行政村工作,充实农村乡镇人才队伍。

优化乡镇党政人才队伍。每年从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为每个乡镇党政机关选派大学生1名,5年共计选派4505人,其中研究生901人。

优化乡镇政法人才队伍。每年为每个乡镇政法部门从法学类本科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选派大学生1名,5年共计选派4505人。

优化乡镇教师队伍。每年为每个乡镇学校从师范类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派大学生1名,5年共计4505人。

优化乡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每年为每个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从医学类本科或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选派大学生1名,5年共计4505人。

优化乡镇农技服务人才队伍。每年为每个乡镇农技服务机构从农学类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派大学生1名,5年共计4505人。

优化村“两委”人才队伍。5年内,为每个行政村(全市9986个)从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派大学生1名,每年选派2000人左右,5年共计选派9986人。每年安排一定指标,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村干部中招录(聘)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后派驻村“两委”工作。

力争到2012年,全市乡镇干部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占比由现在23%提高到35%,村“两委”班子中大学生的占比达到30%以上。

(二)提高乡镇人才队伍素质。

5年内,选送10000名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到高等院校脱产接受学历教育。开展以公共治理、公共服务、依法行政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公务员轮训。开展以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技术骨干业务培训,培训10000名。开展以解决“三农”工作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为主要内容的村“两委”负责人轮训。

(三)构建以城带乡人才支援新格局。

5年内,由各区县(自治县)从乡镇、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组织50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区县(自治县)、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顶岗锻炼。从市、区县(自治县)选派10000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农技人员、医生到乡镇支教、支农、支医(简称“三支”)。由“一圈”与“两翼”地区乡镇互派1000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挂职锻炼。

三、具体措施

(一)积极争取中心和国家机关部委政策支持。

利用重庆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机遇,积极争取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农业部、团中心等中心和国家机关部委,在人才项目、资金、名额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乡镇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方面给予非凡优惠政策;答应乡镇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乡镇与村之间、体制内外之间的人才合理、有序、顺畅流动。

(二)加强对选派大学生的政策支持和项目统筹。

大学生选派工作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的有关规定,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面向社会公布需求,定岗报名,全市统考,公平竞争,择优选派。选派到乡镇的研究生可担任乡镇长助理,优秀的可担任乡镇副职。选派到村的大学生关系在乡镇,工作到村,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通过有关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区县(自治县)负责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经考核合格,到乡镇党政机

关、政法部门、行政村的正式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学校、卫生、农业部门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选派大学生执行所在区县(自治县)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前两年的工资,主城区(不含渝中区,下同)由区财政承担,“两翼”区县(自治县)由市财政承担,其余区县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津补贴由区县(自治县)财政承担。两年后,由市财政承担的部分工资转由区县(自治县)财政承担。

2008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现仍在我市基层岗位服务的,可参加当年的选派考试。也可在服务期满后,参加全市组织的定向考试考核,择优招录(聘)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原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将目前的“选调生”、“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教师特设岗位”、“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重庆)”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进行整合,纳入“计划”统筹实施。

(三)为艰苦边远乡镇静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

由市教委每年从市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单列300个指标,为艰苦边远乡镇教育、农技、卫生等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紧缺专业大学生,大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定向培养指标由区县(自治县)申报、市“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定向培养”大学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按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定向培养”大学生享受市“建设资金”每人每年6000元的资助(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可以纳入本“计划”,在享受国家每人每年1500元资助的基础上,市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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