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河中学《关于开展治理庸懒行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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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河中心中学治理庸懒行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体局《关于深入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行为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一支责任心强、事业心重的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积极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服务型学校,经校总支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治理庸懒散乱,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健全优胜劣汰、奖勤罚懒、教师干部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方法,强化组织措施,严肃作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行为。

二、治理内容

治理庸懒行为,要重点解决能力平庸、碌碌无为,行为懒惰、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守纪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具体内容包括:

(一)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出现打牌、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行为;自由散漫,经常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酗酒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或违反社会秩序受处罚的。

(二)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工作浮漂,不深入实际,不认真探究,马马虎虎,生搬硬套,粗心大意;碰到问题不解决,遇到矛盾绕着走,拖拖拉拉,消极应付,在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没有完成;或对应该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不予解决的。

(四)不注重业务知识更新学习;干工作有心无力,或解决不力、工作被动经查属实的。

(五)工作责任心不强,积极主动性不高,工作不催不动或催而不动,致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低的。

(六)工作态度不端正,对现状不满,消极应付,怨天尤人;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不求实效的。

(七)对工作心中无数、缺乏计划性,对难点、热点问题,拿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致工作延误的。

(八)无中生有,搬弄是非,恶意中伤,打击报复,影响他人开展工作的。

(九)搞小团体、小圈子,拉帮结派,袒护错误,影响工作和团结的,或人为制造工作障碍,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的。

(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为他人或个人骗取荣誉的。

(十一)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配合意识差,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迟缓,对下级的请示无故拖延,被通报批评或引发行政效能投诉,经查属实的。

(十二)不参加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造成一定影响的。

(十三)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或措施不力的。 (十四)不贯彻、不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决议,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言行不一,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

(十五)群众威信低,在领导干部考核测评中好(优秀)和较好(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的;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合计超过50%,或者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超过30%的,经调查确有问题的。

(十六)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连续两次居后两位且评议较差的。 (十七)其他被认定为庸懒的行为。 三、处理方式及适用

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提醒谈话、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待岗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出现第一条情形的,视情给予提醒谈话、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待岗等处理,其中违反辞退规定的给予辞退处理。

(二)出现第二至七条、第十七条情形的,视情给予提醒谈话、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三)出现第八至十条情形的,视情给予提醒谈话、取消评先选优资格、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待岗等处理。

(四)出现第十一至十二条情形的,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待岗等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出现第十三至十五条情形的,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待岗、降职等处理,属领导干部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出现第十六条情形的:

1、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合格)得票率达不到三

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不胜任现工作岗位的,给予提醒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不称职(不合格)得票率超过30%,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不合格)的,给予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处理。

2、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数合计超过50%,或者不称职(不合格)票数超过30%的,视情给予提醒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待岗等处理;被认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按规定给予扣发奖金、降职、免职等处理。

(七)对被处理过的庸懒行为不改正、再次被处理的,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待岗、免职直至辞退处理,并通报批评。

(八)经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网络传播等渠道了解查实的庸懒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四、处理权限及程序 (一)处理权限。提醒谈话、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属教师自查发现庸懒问题的,自己做自我批评,并限期改正;属学校治理庸懒行为工作小组发现或其他形式发现的庸懒行为,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待岗以及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的,按学校治理庸懒行为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处理程序。

1、发现问题。主要通过自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网络监控等途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调查核实。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调查组,负责对出现的庸懒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调查中,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说明。要求事实确凿,材料完整,取证符合规定,形成综合报告。各位教师要配合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对阻挠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研究处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方式。

(三)材料归档。处理后的档案及时收集、归纳,重点将调查材料、处理意见通知书(要有处理人签名)等归档。

五、治理工作方法步骤 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促检查、巩固提高等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制定计划,确保治理工作效果。治理庸懒结果纳入各处室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1月25日,召开全校教师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理想信念、宗旨

意识、职业道德、党纪政纪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中层干部牵头组织有关处室进一步完善教师考勤制度、教师工作纪律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一套符合实际、易于操作、内容完整的治庸提能、奖勤罚懒制度体系,并不断进行更新调整,使之成为今后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治理庸懒行为的有力抓手,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12月上旬)。各处室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治理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意见。要采取内部互查、对外征求意见等形式,查找出本处室、个人存在的庸懒行为,找准本人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底子,制定相关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填写《沽河中学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行为整改表》,报校办公室。校办公室要汇总各处室庸懒行为整改表,利用每周集中学习等时间,跟踪通报处室庸懒行为整改情况。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1年12月中旬)。治理庸懒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处室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办公室要发挥处室职能,将教师庸懒行为列入常规督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办公室要每周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填写《沽河中学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行为记录表》,及时给予研究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2月下旬)。在巩固治理效果的基础上,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好的处室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扬奖励;对仍未彻底改正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整改。年底,结合“八比四评”、“六讲三评”活动,评选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学校治理庸懒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和调度,采取适当方式,督促检查各处室治理工作情况。

各处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办公室负责全校治理工

作的组织协调;并做好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的受理、处置工作。

沽河中心中学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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