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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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退税

问题的通知

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退税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对纳入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用当年增值税增量抵、退税后仍有余额的,经商当地财政部门同意,可进一步在增量之外办理抵、退税,即在纳税人2005年实现并入库的增值税收入中清退。对仍未抵扣(退税)完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留待下年抵扣。

二、纳税人凡有欠缴增值税的,其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68号)及有关抵减增值税欠税的规定执行。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退税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应退增值税款应当在2005年12月31日前退还纳税人。

四、本通知执行至2005年12月31日止,自2006年1月1日起,仍按增量计算退税办法执行。

(财税〔2005〕176号;2005年12月6日)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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