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医院保卫工作制度、职责及预案

更新时间:2024-01-11 20:4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马 鞍 山 市 中

保 卫 工 作 制 度 、

1

心 医 院

职 责 及 预

目 录

一、制度

(一)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06 (二)市中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06-07 1、院内秩序管理制度 2、院内安全管理制度 3、院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值班室工作制度-----------08 (四)市中心医院保安员值班管理制度------------08 (五)市中心医院特种设备管理制度-------------09 (六)市中心医院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09-10 (七)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11 (八)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12 (九)市中心医院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2 (十)市中心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3 (十一)市中心医院保安管理奖惩制度------------13-14 (十二)市中心医院病房安全制度--------------14 (十三)市中心医院病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15 (十四)市中心医院监控室管理制度-------------15-16 (十五)市中心医院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制度----------16

(十六)市中心医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6-17 (十七)市中心医院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17 (十八)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19 (十九)市中心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9-20 (二十)市中心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20-21 (二十一)市中心医院手术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22 (二十二)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例会制度-----------22 (二十三)市中心医院消防档案管理制度-----------23 (二十四)市中心医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24

(二十五)市中心医院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24-25 (二十六)市中心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5 (二十七)市中心医院义务和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25-26

2

(二十八)市中心医院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6 (二十九)市中心医院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6-27 (三十) 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27-28 (三十一)市中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28-31 (三十二)市中心医院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31-32 (三十三)市中心医院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2 (三十四)市中心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32-33 (三十五)市中心医院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33-34 (三十六)市中心医院锅炉房制度--------------34-37

1、锅炉房工作制度 2、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3、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4、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5、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三十七)市中心医院污水站工作制度------------37 (三十八)市中心医院盐酸管理制度-------------37-38 (三十九)市中心医院酒精管理制度-------------38-39 (四十) 市中心医院医用氧管理制度------------39-40 (四十一)市中心医院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40-41 (四十二)市中心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41-43 (四十三)市中心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3-44 (四十四)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安全丶消防丶治安巡查管理制度--45 (四十五)市中心医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45-46 (四十六)市中心医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46-47 (四十七)市中心医院网络中心机房消防安全防范制度-----47-48 (四十八)市中心医院学生丶委培生丶实习生宿舍住宿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8 (四十九)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职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9 (五十) 市中心医院外来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仼制----49-50 (五十一)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度-------50-60 (五十二)市中心医院微型消防站值班制度----------60-62 (五十三)市中心医院食堂管理制度------------62-66

3

(五十四)市中心医院病理科废弃有害液体统一回收制度----66-68 1、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2、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3、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4、病理科废弃有害液体统一回收程序

二、职责

(一)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69 (二)市中心医院保安科科长职责--------------69-70 (三)市中心医院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70 (四)市中心医院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70-71 (五)市中心医院治安员职责----------------71 (六)市中心医院安全管理员职责--------------72 (七)市中心医院计量管理员职责--------------72 (八)市中心医院外勤职责-----------------73 (九)市中心医院户籍管理员职责--------------73 (十)市中心医院门卫职责-----------------73-74 (十一)市中心医院义务消防员职责-------------74 (十二)市中心医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74-75 (十三)市中心医院保安员工作职责-------------75-77 (十四)市中心医院病理科化学试剂保管员岗位职责------77-78 (十五)市中心医院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78 (十六)市中心医院员工消防安全职责------------78-79 (十七)市中心医院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79 (十八)市中心医院视频监控室操作员职责----------79-82 (十九)市中心医院司炉工岗位职责-------------82 (二十)市中心医院污水站班长职责-------------83 (二十一)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工职责------------83 (二十二)市中心医院锅炉班班长职责------------83-84 (二十三)市中心医院锅炉、水处理工职责----------84 (二十四)市中心医院化学药品库保管员岗位职责-------84-85 (二十五)市中心医院药剂科职工职责------------85-86 (二十六)市中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员岗位职责-86-87

4

(二十七)市中心医院食堂员工岗位职责-----------87-88

三、应急预案

(一)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88-90 (二)市中心医院燃气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90-94 (三)市中心医院停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4

(四)市中心医院停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4-96 (五)市中心医院电梯意外事件应急预案-----------96-97 (六)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97-99 (七)市中心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99-100 (八)市中心医院安全反恐工作预案-------------100-104 (九)市中心医院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4-107 (十)市中心医院病理科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7-108 (十一)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应急救援预案----------109 (十二)市中心医院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0

(十三)市中心医院氧气泄漏紧急处置预案----------110-111 (十四)市中心医院压力蒸汽消毒锅的应急救援预案------111

(十五)市中心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应急预案----------112-113 (十六)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贮槽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113-117 (十七)市中心医院锅炉安全应急预案------------117-118 (十八)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118-119 (十九)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119-120 (二十)市中心医院酒精失火应急预案------------120-122 (二十一)市中心医院药品安全危害事件应急预案-------122-123 (二十二)市中心医院病理科突然失火、意外停电、停水等处理程序及应急预案-----------------------------123 (二十三)市中心医院火灾事故应急疏散预案---------124-126 (二十四)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病房消防应急预案--------126-128 (二十六)市中心医院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9-131

5

一、制度

(一)保卫工作制度 1、针对医院现状,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院领导及分管领导。

2、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搞好院内防火、治安、刑事案件的防范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侦察和处理。

3、负责院内重点要害科位的巡逻、防范等保卫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和遵守院规、院纪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深入基层检查各科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6、搞好基层科室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队、门卫及其他临时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7、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基层工作,密切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向,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8、按上级及公安部门要求贯彻落实各项业务工作,搞好上级主管部门来院检查的接待、汇报工作。

9、积极配合地方派出所做好单位内部的户口管理(包括临时人员)工作。 10、工作中廉洁奉公、文明执法,注意自身形象,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全管理制度

1、 院内秩序管理制度 (1)职工单车(自行车、摩托车)要存入职工车棚或指定存车处,其它地方(楼梯间、诊室、走廊)禁止停放。 (2)外来单车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3)机动车进院要服从管理,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有序存放。 (4)来院机动车禁止鸣笛,并遵守院内交通规则。 (5)保障120急救通道的畅通。

6

2、院内安全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要加强巡视,保障医院及院职工、来院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外出人员及车辆如携带有大件或贵重物品要接受门卫的检查并出示有关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离去。

(3)押运款必须两人以上,押款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并具备一定的押款技能。 (4)各重点要害科位要随时接受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财务部门特别是现金存放点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的有关制度。

3、防火检查制度

一、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7

(三)保卫科值班室工作制度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付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安全巡逻,保障急诊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科位的安全。 4、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接警登记及全天的治安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 生,搞好交接班。

6、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要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保安员值班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报告。

2、认真搞好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3、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4、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组长或管理处报告。

5、熟悉和爱护医院内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 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8、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群众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

(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一、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二、分管院长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负全责,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维护、检验和检查。 三、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档案,认真做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和事故记录。 四、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精心操作。 五、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投用前,应核对该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证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六、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定期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并做好安全附件的检测工作。

(六)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

9

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二、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三、保卫部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四、医院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五、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所有员工要做到“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医院内所有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八、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十、医院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十一、对于非24小时值守的部门和房间,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十二、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十三、医院的霓虹灯和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0

十四、库房内货架物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时,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六、医院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八)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11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九)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我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实行定期检查和每日巡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检查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节假日重点查。 2、检查内容包括:

(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 防火巡查情况;

(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 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4、每日巡查指单位所设专职防火巡查员,应每日巡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巡查记录由专职消防员和巡查员签字存档。 5、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巡查人员应当定期与各科室消防安全员联系,收集整理其所提供的各类信息并向有关领导反馈,重大安全隐患写出整改报告。 7、巡查内容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12

(6) 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十)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管理部门应制定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用于督促存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科室进行整改,隐患通知书的使用应编号存档。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汇报并提出整改方案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有关人员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涉及非本单位原因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有关科室应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科室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6、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做它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十一)保安管理奖惩制度

1. 迟到、早退15分钟内,扣10分,15分钟以上扣20分,脱岗扣20分,未经批准私自调班、代班、双方各扣10分。

2. 无故矿工一天,扣50分并待岗,2次辞退。

3. 上岗时着装不整,扣10分,酒后上岗扣50分,上岗后交接班制度不完整,双方扣10分。

4. 在岗人员,不配合检查、督查工作,扣20分,情节严重的待岗。 保安室,治安岗亭环境卫生差,扣10分(轮值)。

13

5. 上岗时睡觉第一次扣20分,第二次直接辞退。 6. 工作中弄虚作假、消极怠工扣20分。

7. 工作中不服从安排,扣50分,情节严重者直接辞退。

(十二)病房安全制度

1.物品固定放置,便于清点,保证患者行动安全。

2.病房内禁止吸烟与饮酒,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3.加强对陪住和探视人员的管理。 4.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内。

5.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分子,及时通知保安科。 6.无人入住病房要及时上锁。

7.按要求畅通防火通道,不堆、堵杂物,如有异物及时处理。 8.消防设施完好、齐全,上无杂物,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十三)病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全面落实国家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 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科院所、处、班组)明确职责、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盖面,把治安、火情、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 医院要对医护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培训和演练。

4. 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值勤人员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检查,熟悉处置应急处置组织程序和措施;值班日记、巡查记录。

5. 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来访登记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财务、收费处等部门,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存储、运输;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的部门应当作为重点部门管理。 6. 建筑结构符合公安部门有关防护要求,环境与清洁应符合规范要求,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杂物,禁止吸烟。

7.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

14

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畅通,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灯;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十四)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能正常和安全地发挥其防控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值班员必须服从保安科的领导,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值班岗位,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医院赋予的监控任务。

二、监控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不准脱岗,因故不能在当班时间值班的,事先须经保安科领导的同意后,并在有人代班时方可离开。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监控室,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的,须经保安科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院领导和部室领导需到监控室检查工作或查询情况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安科领导,并积极配合做好接待查询工作。

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不准在监控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准抽烟、吃零食、聊天、玩耍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或利用设备玩游戏、上网。

七、监控值班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内的内容。

八、当监控发现到有可疑人员、车辆或事件时,应立即打电话将情况汇报给总值班室和保安科值班室,以便保安科和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5

九、监控值班员应时刻翻看监控录像,发现有价值的资料,应及时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

十、在院内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以及领导要求保留的资料,应制作成光盘存档长期保留,并做好标记。

十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保安科。请维保部门及时维修。

十二、保持设备和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十五)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制度

为加强医院安全的防范措施,为医患人员安全、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医院进行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规范视频监控资源的应用,特制定本使用制度。 一、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二、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三、单位或个人因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四、对涉及单位秘密和职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十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在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6

六、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八、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完好有效。

九、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十、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十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

(十七)电气设备使用和检查管理制度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电热设备周围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七、电气设备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八、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医院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17

(十八)高压氧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强电不进舱的原则,严禁在舱内使用强电。舱内的电气设备,其工作电压不得大于24V。舱内必须敷设的电缆、电线均应经过高压绝缘试验,接头必须按规定焊接并相互错开,线路必须按规定穿金属管固定敷设。舱内除通讯及信号传感元件外,不得设置任何电器。严禁在舱内装设熔断器、继电器、转换开关、镇流器、电气及动力控制器好有感应线圈的电铃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气元件。若因治疗确需进舱的电器,必须能够承受舱压,并应在舱外配备电流过载保护装置。纯氧氧舱进舱电气设备总功率不应大于0.5W。所有电气开关应一律设在舱外。除婴儿舱外,舱内必须设人体静电接地装置。严禁任何电路和设备的接地线与高压氧舱系统相连或共用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氧舱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二、应采用舱外照明方式照明,在舱外观察窗部位设置光源解决舱内照明问题。同时必须在舱外配置应急照明系统。氧舱供电中断时,应急照明系统必须自动投入,持续照明时间一般不应小于30分钟。严禁在舱内采用普通日光灯或其他普通照明灯具。

三、严禁在舱内安装普通家用空调,舱内空调装置的电机及控制装置必须是设置舱外。家用空调的电气装置按普通环境设计,在舱内工作压力下启动或停机时,极易产生火花。目前安全性能较高的空调方式有两种,一时采用管道式空调系统,将空调的制冷好制热装置直接连接在通风管道上,在通风换气的同时实施温度调控;二时将空调的电动机风轮改为气动风轮,利用储气罐中的净化压缩空气(0.3~0.4MPa)为动力驱动风轮,空调主机的遥控板设在舱外操作台上。这两种方式均勿需在氧舱内敷设电气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四、监控摄像头应安装在舱外观察窗口处。传输信号的导线应敷设在舱外。 五、通常氧舱的工作压力为0.2~0.25MPa,故多数氧舱将工作压力上限设定为0.25MPa。安全阀的启跳和回座压力值应在设备本体安全限度之内,并处于该阀的最佳性能区间。多人医用氧舱舱体上的安全阀应选用带扳手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医用氧舱舱体上不得装设爆破片。空气加压舱应按规定设置紧急泄压装置。

六、舱内氧浓度一般不允许超过23%,严禁超过25%。当舱内氧浓度达到25%时,测氧仪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通风换气,减低舱内氧浓度。通风换气3分钟后,如仍然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

七、一切舱内设备及装饰,应尽量简洁、安全实用。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或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材料进行内部装修。舱内表面油漆应采用耐高温阻燃

18

油漆。氧气汇流的内垫材料应选用耐高温阻燃材料。舱内地板应选用导电性能良好的防静电纯铝板等板材。舱内不的使用羊毛及化纤被褥、毯子、椅垫等。纯氧舱内不得采用木质物品。舱内任何部位均不应沾有油脂。

八、医用氧舱供氧系统的管路及管路伤的阀件,应采用铜质或不锈钢材料制成,气密封元件应采用紫铜、聚四氟乙烯等难燃材料,不得采用铝、尼龙等材料和石棉制品。

九、病员应着统一的全棉制品病员服和拖鞋入舱。严禁穿戴恩那个产生静电的化纤织物和携带手表、手机、玩具等物入舱。严禁将打火机、火柴和油污之物带入舱内。要防止将松节油、活络油、乙醇、樟脑油等含易燃物质的药品带入舱内。

十、在病员进舱前,操舱人员应打开操纵台上的供氧阀,在安静环境下,细听舱内有无氧气泄露的咝咝声,如果漏氧量较大,在氧气间的汇流排管处或氧气开阀处也可听到氧气流动声,应找出泄露部位予以处置。

十一、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岗位职责等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至少每6个月一次)组织演练。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如果氧舱起火,操舱人员应沉着冷静,果断快速实施以下步骤抢救:

(1)立即切断电源及供氧。

(2)开启紧急泄压阀和安全阀手柄排气,在3分钟内减至常压。

(3)打开舱门,迅速救出病人。心跳呼吸停止者,应迅速复苏,并组织相关科室施救。

(4)舱内如有火焰,用灭火器扑救。 (5)如实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及相关上级,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十九)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19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20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二十一)手术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常性地检查各种气源的接头,杜绝高压漏气现象。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使用麻醉机、呼吸机和其他医疗器械的终端处压力一般不低于0.4MPa,普通病房终端处压力一般不低于0.2MPa,其快速接头插头之间应插拔灵活、气密性良好。为保证系统正常供氧设置的供氧欠压报警装置必须采用本质安全型电路。使用高压气瓶时,如果氧气瓶的压力在1分钟后下降500KPA以上,表明有严重的漏气现象;其他类气瓶如在1分钟后下降960KPA以上,则表明有严重的漏气现象,需立即处置。

二、手术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采用机械排风时,空气不得循环使用。由于大多数麻醉剂蒸气比空气重,因此排风口应设在手术室靠近地板的下部,进风口应设于手术室靠近顶棚上部。

三、手术室的各种易用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原设备配置的电源插头,严禁随意更换插头。对电子压力消毒设备等功率较大的设备,要根据设备的功率配置独立的电源插座。由于手术室内产生的可燃蒸气密度一般都比空气重,所以手术室电气开关和插座距地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5m;吸引器的足踏开关应采用橡胶密封性。

四、手术室配置的吸引器、电灼器等医疗设备应经常检修,防止产生漏电等

21

故障。应尽可能避免在使用可燃性麻醉剂的情况下操作使用电灼器、内窥镜。若必须在应用可燃性麻醉剂条件下使用电灼器,则应暂停吸入麻醉剂,一般需等待3分钟伤,使呼出气中的麻醉剂浓度降至可燃临界值以下,再使用电灼器。 五、手术室宜铺设导电性能良好的传导性地板。室内设备和医疗器械,如手术台用垫、麻醉用呼吸囊、螺纹管及面罩等均应配置传导性物质,保证静电的泄放通路。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摄氏度左右,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60%。手术室内所用布类及工作人员、病员服装均应采用全棉制品,鞋袜亦应采用传导性良好的材料制作。所有医疗器械位置固定后,应尽量减少移动。

六、在有高压氧或使用可燃性麻醉剂时,严禁使用电炉或火炉,严禁使用酒精灯消毒器械。

七、手术中需用的易燃易爆药品,应随用随领。麻醉设备要完好、操作要谨慎,要最大限度降低易燃易爆气体的漏逸。用过的易燃易爆药品要封口后放入有盖的容器内。

(二十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应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2

(二十三)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四、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六、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七、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品操作人员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件;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23

(二十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二、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四、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十五)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维保单位负责,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维保单位和保安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每年至少轮检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一次.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池水每季度测试一次.

5.其他消防设施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的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看压力值是否在正常区域间.

24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二十六)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即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 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二十七)义务和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的对每个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25

病历效期、记录规范等)、调配、核对发药并签名,再次取药收回空安瓿;如是盐酸哌替啶(杜冷丁)注射剂、盐酸二氢埃托啡,药房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记录,患者凭签字的处方到注射室→注射室护士核实相关手续(病历及记录、处方及收费、药师签字盖章等)后给予注射,并留存处方、发票、空安瓿,当天下班前到药房将处方、发票、空安瓿等办理交接手续;如非特别加强管制的上述两种药品注射剂,药房按规定凭空安瓿核对发药。

我院急诊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流程:

急诊病人→挂号→医师诊断→医师(指有麻醉药品处方权)根据诊治需要,认为患者需用麻醉药品→医师开具处方并在处方、病历(一次性病历)上按要求认真、详细记录→收费处按规定收费→药房审核(处方、记录规范等)、调配、核对、发药并签名;如是麻醉药品注射剂(持麻醉病历卡者仅指盐酸哌替啶注射剂)药房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记录,患者凭签字的处方到注射室→注射室护士核实相关手续(病历及记录、处方及收费、药师签字盖章等)后给予注射,并留存处方、发票、空安瓿,当天下班前到药房将处方、发票、空安瓿等办理交接手续。

如遇特殊需求,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长使用盐酸哌替啶注射剂、盐酸二氢埃托啡者,按医院出诊规定执行。 住院病人《知情同意书》由处方医师负责与患者签署;处方、空安瓿等规定执行,否则药房拒绝发药。

(三十二)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1、 医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 医师按处方的书写要求准确开具毒性药品,只允许开制剂,不得开原料,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剂量(外用制剂除外)。 3、 药剂人员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配方人与复核人签字后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签字后再行调配。 4、 毒性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处方保存2年备查。 5、 附:毒性药品品种:

西药:去乙酰毛花苷丙、阿托品、洋地黄毒苷、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

31

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碱、亚呻酸甲、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宁。

中药: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川乌、生草乌、斑蝥、青娘子、红娘子、生马钱子、生巴豆、生半夏、生南星、生狼毒、藤黄、生甘遂、洋金花、闹羊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雪上一枝蒿、轻粉、红粉、白降丹、雄黄。

(三十三)马鞍山市中心医院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精神药品按其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

2、 医师要根据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量)。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按规定办理并取得专用卡)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住院患者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3、 医师书写精神药品处方要完整,字迹清楚,若模糊不清有疑问者,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精神药品处方不得随意涂改。

4、 精神药品要专柜专放,建立收支账目,按月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向领导汇报(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根据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并按规定回收空安瓿)。 5、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三十四)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1、 放射性药品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采购。

32

2、 票货同行,货到即验;①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批号、出厂日期、说明书(主要成份、放射性核素半衰期、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等)、有效期、合格证、《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等。②认真检查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放射性药品质量要求,具有与放射性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包装必须分内包装和外包装两部分,外包装必须贴有商标、标签、说说明书和放射性药品标志,内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必须注明药品品名、放射性比活度、装量等),并按规定验收登记。③放射性药品到货验收后立即通知使用部门领用,由使用部门负责按规定保管。 3、 核医学室(同位素室)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人员,必须是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非核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同时负责对使用的放射性药品进行临床质量检验,收集药品不良反应项工作,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三十五)马鞍山市中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医院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门窗应有防盗设施。专库应当设立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 门诊、急诊和住院部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药品周转柜基数的,应配备保险柜并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

3、 保卫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安全。 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格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记录。

5、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找回。 6、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实时库存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如有误差应及时查实,遇失窃应保留现场,迅速向分管院长、院保安科汇报,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33

规严格管理。发现骗取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向市卫生局、公安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8、 凡因管理失职造成麻醉药品失窃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十六)锅炉房制度

(1)锅炉房工作制度

1、 锅炉房是医院供给热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消毒、中央空调、食堂及洗衣房的用汽。

2、 锅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3、 当班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注意掌握水位、水质、炉温、压力、阀门、仪表等情况,并准时、正确地写好运行记录,保证发生器的正常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

4、 工作人员上班前及期间禁止喝酒,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

5、 锅炉启动前应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限位开关的设置是否正确;水、电、气供给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6、 水泵、油泵在初次使用前务必放气,以免空转而将泵烧坏。

7、 检查燃气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检查燃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整个供气管路,确认无泄漏后才可启动发生器。

8、 检查油箱,确认有油后再打开给油阀,并确认油路畅通无阻。

9、 检查除氧水箱、水处理设备,确认有水并且给水符合锅炉用水标准后再打开给水阀。

10、检查空压机是否正常,气源工作压力是否满足要求。 11、检查加药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12、锅炉房设昼夜值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位进行交接班,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认真做好发生器的检修、保养、保洁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2)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交接班人员要发扬风格,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为接班人创造有利条件,树立一班保三班思想。

34

1、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值班表,按时进行交接班,未经总务科领导许可,不

得私自调班。

2、 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锅炉房,做好接班的一

切准备工作。

3、 交班人员须将本班锅炉运行情况如实填写交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介

绍,接班人员应仔细查看记录锅炉、锅炉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若不检查,一切责任由接班者负责。

4、 交班人员在下班前应将锅炉本体及一切附属装置、锅炉房室内外环境进行

一次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确保锅炉房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 交班人员在交班时必须保证软水质量和炉内水质量。若发现软水失败,须

经再生后才能交班。

6、 在到达规定的下班时间,接班人仍未到达岗位之前,交班人应对锅炉运行

负全部责任,不得擅自离岗和自行停炉,同时应向总务科汇报,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才能下班,否则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交班人员负责。 7、 交接班时若发生事故,此时不得交班,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

应协助处理,减少事故损失,待事故处理完毕,设备恢复正常后,作好详细记录,然后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员根据交班内容同交班人员逐项检查,接班人员认为无差错和疑问时,可在交接记录上签名,然后有交班人员签名,完成交接班。

(3)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1、 锅炉房用水必须经处理软化合格,以保证锅炉无垢运行,确保其经济运行。 2、 按时准确地化验炉内外水质(每二小时一次),并作好记录,据水质变化情

况对锅炉进行适度排污。

3、 做好软化系统的日常保养工作,及时加盐和除氧药剂。 4、 班组长应不定期抽查水质分析的准确率。

5、 锅炉水质应符合clayton锅炉水质要求,如下表: 项目 标准范围 硬度 0---------4ppm

亚硫酸根 50-------100ppm PH值 10.5-----11.5

溶解固形物 3000-----6000

3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4no.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