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公文主要文种及写作方法

更新时间:2024-04-08 17:5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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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公文主要文种

及写作方法

事业单位考试涉及的学科有很多,其中公文也是必考部分之一,而且是比较重要的考察部分。在公文写作知识点中,公文主要文种及写作方法是其中的高频考点也是重要考点。大家在学习这一个板块的时候,要注意各个文种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识记和掌握各个文种的特点或者固定搭配,在这里,中公教育为广大考生分析一些考点,帮助大家掌握考试考点及学习方法,助大家一举成公。

【讲解部分】 1.决议

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考点提示:

会议讨论通过;全国人大或全党等的大型会。 2.决定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考点提示:

(1)用于对重大事项和行动作出的安排。

(2)用于机构设置、人事安排、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重要事项的宣告。 (3)用于表彰某项工作中有关的单位和人员,或处分犯错误的人员。 3.命令(令)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考点提示:

(1)命令的发布权限有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只有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委员长、国务院、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各部部长、国务院各委员会主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才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布命令。

(2)命令具有很大的强制性,其强制性远远高于其他下行文。命令一经发出,受令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4.公报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 考点提示:

公报通常具备固定搭配,常见为新闻公报、联合公报、会议公报、统计公报四类。其中统计公报常见的是国家和政府统计机关发布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情况(人口普查结果)的综合性公报。

5.公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考点提示:

(1)宣布重要事项的公告。凡是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重要事项,都属于此类公告。

(2)宣布法定事项的公告。凡是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必须予以公布的重大事项都属于此类公告。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公布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及主席等选举结果的公告,以及《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录用公务员必须发布的招考公告。

(3)专业性公告。这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于党政机关公文。

6.通告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考点提示:

公告涉及的内容具备专业性,通告的内容多涉及公安、交通、邮电、税务、市政建设、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公务活动,带有专门性质,行文中常使用一些行业术语。

7.意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考点提示:

意见可以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意见具备灵活性和多向性。 8.通知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考点提示:

(1)广泛性,公文被称作公文之王。 (2)时效性,公文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3)按照内容和用途,可分为发布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知照性通知和转发性通知。其中转发性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或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

9.通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考点提示:

(1)通报既有奖也有惩,包括表彰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 (2)通报主要在于传达重要精神,达到教育的目的。 10.报告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考点提示:

(1)报告具备陈述性,一般采用叙述、说明的表达方式。

(2)报告具备单向性,结语避免使用“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之类的结尾语言。 11.请示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考点提示: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2)以请求语作结,语气中肯地再次提出请求,常用“特此请示,请批复”、“妥否,请批示”等惯用语。

(3)请示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应当逐级请示,如遇非常特殊的情况,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将请示同时抄送给越过的上级机关。

12.批复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考点提示:

(1)批复具备针对性、指导性和被动性的特点。

(2)批复对象作为正文的开头语,必须在正文开头引述来文的标题和文号。其表达形式是:“你单位《关于×××请示》(发文字号)收悉”。

13.议案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考点提示:

(1)主体特定,政府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行文。 (2)强调同级。 14.函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考点提示:

(1)强调机关之间的同级性或不相隶属性。 (2)函包括商洽函、询问答复函和求批审批函。 15.纪要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以上是吉林事业单位招聘网为考生做的知识点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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