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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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5 第一节 基本县情 .......................................... 5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 9 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挑战与机遇 ............................. 11 第二章 规划目标 ........................................... 15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 15 第二节 规划主要目标 ..................................... 16 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 18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 21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 2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25 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 ............................... 28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31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 31 第二节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 33 第三节 基本农田“多划后占” ............................ 34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 36 第一节 建设用地调控 ..................................... 36 第二节 保障城镇化发展用地 ............................... 39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 41 第四节 旅游及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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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 43 第六节 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 ............................. 44 第七节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 44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 47 第一节 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 ............................... 48 第二节 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 48 第三节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 49 第四节 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 ....................... 51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 53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 59 第一节 土地整理开发目标 ................................. 59 第二节 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区域 ............................. 59 第三节 土地整理开发目标实现保障措施 ..................... 62 第九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65 第一节 建设用地整治工程 ................................. 65 第二节 实施计划 ......................................... 66 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 68 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 68 第二节 中心城区定位与建设发展目标 ...................... 68 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布局 ............................ 69 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控 ............................ 70 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 72 第一节 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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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 73 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分解方案 ......................... 74 第十二章 近期规划 ......................................... 78 第一节 主要规划用地目标 ................................. 78 第二节 耕地保护 ......................................... 80 第三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 80 第四节 土地整治任务 ..................................... 81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 ..................................... 82 第一节 法制措施 ......................................... 82 第二节 行政措施 ......................................... 84 第三节 经济措施 ......................................... 86 第四节 技术措施 ......................................... 89 第五节 创新规划体制、机制 ............................... 90 附 表 ..................................................... 93 附表1 上级下达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93 附表2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94 附表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95 附表4 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 96 附表5 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 97 附表6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 98 附表7 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 102 附表8 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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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规划目的

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基本国策,充分考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在玉溪市的区域发展定位,不断提高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规划任务

1、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

2、按照玉溪市下达的各项指标,结合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要求,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城乡建设用地调控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以及其他各类用地指标;

3、对各区域、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同时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任务;

4、划定土地用途分区以及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确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5、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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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

(7)《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审查要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141号)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及有关要求

(1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09]122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1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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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0]283号)简称《规划修编有关问题的通知》 (15)《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指标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236号) (二)相关规划

(1)《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5)《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6)《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

(7)《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中低产田规划(2010-2020年)》 (8)《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10-2020年)》 (9)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其他有关专项规划 (三)规划前期专题研究报告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问题研究专题报告 (2)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划实施评价专题报告 (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专题报告

四、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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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峨、青龙厂、因远4镇及龙潭、咪哩、那诺、洼垤、羊岔街、羊街6乡共10个乡镇,总面积271837公顷。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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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本县情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南部,介于东经101°39′——102°21′,北纬23°18′——23°54′之间。东西长69.5千米,南北宽64.5千米。西南部与思茅地区的墨江县接壤,西北部与新平县毗邻。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元江地处昆曼国际陆路大通道沿线,玉元、元磨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是省会昆明南下东南亚的陆路必经之地,距省城最近的热区。行政隶属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辖10个乡镇、72个村委会、645个自然村,县内居住着哈尼族、彝族、傣族等20多种民族。

二、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形地貌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地形东北部属横断山脉南段,西南部为哀牢山脉南缘,两山脉自西北向东南延伸,县城新切割的中山、低山、丘陵及盆地。元江贯穿两山脉之间,形成东峨坝、元江坝等河谷盆地。元江干流自西北向东南贯穿全境,流出境外后成为红河。元江将全县分为东北、西南两部分,习惯成为江东、江西两部分。境内最高点位于章巴老林自然保护区的阿波列山,高程2580米,最低点位于小河底河与元江交汇处,高程328米,高差达2252米。

(二)气候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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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境内主要河流均系元江直流,水资源丰富,大小河流24条,主要有元江,县境内长79.25公里,清水河主流道长68.2公里,最大流量390立方米/秒。小河底河过境长76.6公里,磨房河全长24公里,最大流量20立方米/秒,还有南溪河、南昏河等。三个中型水库分别是章巴水库,总库容2338立方米;磨房河水库,总库容1440立方米;街子河水库,总库容1194.2立方米。其它还有乌不鲁水库、南掌水库等。境内主要河流水能蕴藏量41.37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有24.65万千瓦,可建30多个装机5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全县多年地表水平均径流深381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10.98亿立方米;地下水径流深106.5毫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2.94亿立方米。

元江地处低纬高原,属季风气候,冬夏半年各受两种不同的大气环流影响,冬半年(即干季11-4月)受北非及印度北部大陆干暖气流和北方南下的干冷气流影响,空气干燥温暖,降水量少,蒸发快,晴天多,日照充足。夏半年(即雨季5-10月)受印度洋西南暖湿气流和太平洋东南暖湿气流的影响,空气湿度大,降水量多,多阴寡照,形成了冬暖夏热,冬春干旱风大,夏秋多雨湿润,干湿季明显,雨热同季的气候。县境内各地年平均气温12℃-24℃,最冷月平均气温7℃-17℃,最热月平均气温16℃-29℃,极端最低气温-0.1℃--7℃,极端最高气温28℃-42.5℃,大于等于10度年积温4000-8700度。无霜期200-364天,年平均降水量770-2400mm。

三、资源条件

(一)土壤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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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的现代农业与食品工业(如芦荟系列产品、蔗糖及其副产物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高档花卉及观赏苗木等);在中山地区,利用矿产资源优势,采取先进技术手段适度发展金属采选与冶炼(镍、金)并注重对环境生态的保护。

3、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包括邮电、通讯、商贸、交通、房地产等组成的产业群,建设具有区域影响的旅游名镇。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把非公有制经济培育成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的一个新的增长点,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重点发展服务业和流通业。

4、旅游业:积极发展旅游业,是元江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出路,旅游业将作为元江经济的先导和支柱产业,成为带动全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其发展方向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特色旅游的开发,增强旅游的吸引力:应以元江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为背景,以绿色河谷为品牌,以特色生态文化为主线,将“立体热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自然保护与旅游业相结合,形成元江集观光、科考、冬季度假、特产购销、民族风情为一体的绿色生态旅游区。

(2)树立大旅游观,采取超常规措施,促使旅游业率先发展,注重整体效应,侧重“行、游、住、食、购、娱”等诸要素综合配套、全面发展的旅游生产力体系,使元江成为全省距昆明最近的且具有吸引力的热带风光旅游度假城。

(3)以旅游业为突破口,建立现代生产服务业,以旅游业为中心,对现有企业进行调整改造,形成为旅游业生产的(如旅游特色食品工业)、特色工艺品、服务化产业,构筑元江轻型化、服务化、高增加值、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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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污染的工业结构。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为了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为总体目标;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通过内涵挖掘与外延扩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取得较大成效;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条件。

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

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分别为38718公顷和39072公顷。

根据实际确定的规划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分别为41309公顷和42354公顷。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玉溪市下达规划至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得少于33073公顷,规划末期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6%,规划实际划定基本农田33276公顷,比上级下达指标多划定20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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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园地、林地

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分别为4100公顷和4900公顷,林地面积分别为182100公顷和182700公顷。

根据实际确定的规划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分别为7080公顷和7216公顷,林地面积分别为162578公顷和162491公顷。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调整沟渠、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结构。

三、建设用地

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3574公顷和413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487公顷和2580公顷,城镇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801公顷和117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为129平方米和117平方米。

根据实际确定的规划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3980公顷和440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334公顷和255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557公顷和103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为125平方米和105平方米。

四、新增建设用地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

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201公顷和75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分别控制在173公顷和53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107公顷和340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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顷。

根据实际确定的规划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100公顷和838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分别控制在53公顷和66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23公顷和326公顷。

五、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目标

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348公顷和1120公顷。

根据实际确定的规划指标: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27公顷和137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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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在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的拟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1、维护县域内森林、江河湖泊、苇地沼泽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保障生态网络的连续性与完整性,形成基本生态屏障;

2、统筹协调生态屏障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保留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

3、划定重要流域、重大灾害与重点污染治理区域,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二、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1、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布局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质量较差的耕地;

2、有序实施生态退耕。禁止不符合国家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耕计划的生态退耕。确需新增生态退耕的,要落实补充耕地;

3、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不因农用地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耕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的,不得破坏耕作层。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4、及时复垦灾毁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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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25公顷,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2334公顷和2550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分别净增加9公顷和225公顷。

六、交通水利用地

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2006-2020年,全县规划有2条公路、5个水库新建、10 个水电站等项目,共增加面积138公顷。即至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达140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2%。

七、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2006-2020年,全县规划有4个特殊用地及6 个风景旅游等项目,共增加面积161公顷。即至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6%。

八、其他土地

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368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5%,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36799公顷和350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3.54%和12.90%。至规划期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共减少1784公顷,其中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1613公顷,建设占用17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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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

土地利用布局主要是围绕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优化配臵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满足城乡发展建设用地实际需要,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落实,妥善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用地,保障元江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维护和扩大城乡绿色生态空间的原则,安排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布局。

一、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按照维护县域内森林、江河湖泊、苇地沼泽和海岸线,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保障生态网络的连续性与完整性,形成基本生态屏障,统筹协调生态屏障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保留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的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划定的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主要包括磨房河水库、街子河水库、章巴水库、它克水库以北文星阁周围及老红洞水库东南向。

二、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在避让生态屏障系统的前提下,合理规范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将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同时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适当调出。结合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区内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建设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的优质耕地,使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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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粮食和瓜菜等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调整后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东峨、青龙厂、咪哩、因远、羊街、那诺等乡镇。

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科教兴县、产业富县、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基础设施用地。结合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域内的自然条件和现状特点以及规划期内的发展思路,协调处理基础设施用地与城镇、村庄用地布局的关系,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元红公路和石红公路、拉比箐水库、鲁布水库、小拉史水库、大风丫水库、漫林冲水库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全县城镇空间布局形态形成以澧江镇城区为中心,青龙厂镇、东峨镇为二级城镇,以及三级城镇群联动发展的格局,实现区域一体化和独具元江特色的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点、轴结合”城镇体系。农村居民点用地按照建设中心村、撤并零星户的方向进行布局,促进农房建设适度集中,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减少总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居民点户均用地面积在125 平方米以内,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臵宅基地和其他土地,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臵宅基地合理流转,发展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使部分农民新建住房需求在闲臵宅基地中得以消化,政府还可以组织收购、储备、整理、臵换等方式促进闲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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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主要安排在县城中心区、农村宅基地周边、江东热区特色生物资源以及干坝、甘庄、勐仰坝工业聚集区。

四、拓展城乡生产绿色空间布局

规划期内,发挥农用地的多重生态保护功能,耕地、园地等多分布于坝区和半山区的澧江、东峨、青龙厂、因远等乡镇,林地多分布于半山腰,与核心生态网络体系共同构建完善的城乡绿色生态空间,发挥最大的生态功能。

五、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布局

规划期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依托加工业、边贸业发展,抓住云南西部大开发和 “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中国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加快高端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高桥景区旅游开发项目用地布局在澧江镇,干热河谷生态园用地布局在澧江镇,甘庄旅游开发项目布局在青龙厂镇,红光旅游小镇建设项目位于东峨镇,白族文化旅游镇建设项目布局在因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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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热坝区人口密集,耕地数量少,高产农田更少,山区、半山区人少陡坡耕地多,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分布极不均衡,耕地后备资源有待从深度开发。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必将有部分高产农田被占用,同时为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还有部分超坡度耕地需退耕还林。因此,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预留能够保证最低限度粮食供给的耕地面积,是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任务,也是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最基本的手段。

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资源日益短缺,农产品的生产成本逐年上升,耕地质量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大。城乡建设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了大量的良田好地,而新增补充的多是存在着诸多限制因素的劣等土地,致使单位土地面积产量呈下降趋势,农业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的提高面临极大的困难。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良田好地,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最主要的任务。

规划期内,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任务为:坚守上级下达的39072公顷耕地红线,确保33073公顷基本农田。本轮规划实际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276公顷。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禁占用优质耕地

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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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1i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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