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凹坝中学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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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凹坝中学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甲方纳雍县老凹坝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清运者段忠贵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老凹坝中学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为使学校教学区,生活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

全校教学区和生活区的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和建筑垃圾,具体指垃圾池内、垃圾池以外3米内的所有垃圾,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清理出的杂草、材料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二次,保证日产日清。学校进行不定时检,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50元的扣款处理。

二、垃圾堆放地点

垃圾拖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四、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五、在上级检查或暗访中,我校整脏治乱工作如果是拉圾池内外的拉圾未处理影响的,每次甲方扣乙方工资200元。

六、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每月600元。

七、付款方式:按学期付款,每学期结束时付六个月工资。

八、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九、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

十、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校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老凹坝中学 代表:

乙方  签字:

2012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90u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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