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停车场专项债

更新时间:2024-01-01 05:5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停车

场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发改企业债券[2016]100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3.17 【实施日期】2016.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停车场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

(发改企业债券[2016]100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停车场专项债券的请示》(皖发改财金〔2016〕26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芜湖市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停车场专项债券不超过12亿元,所筹资金2.2亿元用于旭日天都安置房停车场项目的购买,1.4亿元用于东方龙城地块安置房停车场项目的购买,2.3亿元用于大小官山地块安置房停车场及商业配套项目的建设,1.3亿元用于安奇驾校地块安置房停车场及商业配套项目的建设,4.8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 2

二、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yhx.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