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标准(学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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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2年级音乐课程标准(学段目标)

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和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的自然嗓音和灵巧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等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演唱,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编创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课程内容分为四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一、感受与欣赏(以音乐为本,从音响出发,以听赏为主)

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欣赏能力的形成,对于学生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 (一)音乐表现要素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 ∮能够听辨歌唱中的童声、女声和男声音色。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够听辨常见打击乐器的音色,并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声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并对二拍子、三拍子的音乐做出相应的体态反应。 (二)音乐情绪与情感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做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三)音乐体裁与形式

∮聆听儿童歌曲,聆听音乐形象鲜明、结构较为简短的进行曲、舞曲及其他体裁的音乐段落。

∮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器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四)音乐风格与流派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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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现

表现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以及在发展音乐听觉基础上的读谱能力。通过音乐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能够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治感情。 (一)演唱(重视对演唱姿势、呼吸方法、节奏和音准等要求)

∮学唱儿歌、童谣及其他短小歌曲,参与演唱活动。

∮能够用正确的姿势、自然的声音,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够对指挥动作做出反应。

∮能够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其中中国民歌1~2首)。 (二)演奏(应与唱歌、欣赏、创造等内容结合) ∮学习常见的课堂打击乐器,参与演奏活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三)综合性艺术表演

∮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能够与他人合作,进行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儿童歌舞表演等活动。 (四)识读乐谱(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有利于参加欣赏、表演和创造活动) ∮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 ∮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三、创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实践和发掘创造性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一是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的的即兴音乐创编活动;二是运用音乐材料进行音乐创作尝试与练习。 (一)探索音响与音乐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寻找发声材料探索声音的强弱、长短和音色。 (二)即兴编创

∮能够将儿歌、诗词短句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 ∮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

∮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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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作实践

∮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感受到的音乐。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在教师指导下编创1~2小节的节奏音型。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欣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这一教学内容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含在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因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一)音乐与社会生活

∮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能够通过广播、影视、网络、磁带、CD等传播媒体听赏音乐。 ∮能够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二)音乐与姊妹艺术

∮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 ∮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 ∮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对音乐的不同感受。 (三)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列举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

∮用不同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配合简单的韵律操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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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3—6年级音乐课程标准(学段目标)

随着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学生的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合唱、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置,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魅力吸引学生。本学段5~6年段部分学生进入变声期,应渗透变声期嗓音保护知识。

∮保持对音乐的兴趣。

∮培养音乐感受与欣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乐于参与演奏及其他音乐表现、创造活动。 ∮培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增强集体意识,培养合作能力。

课程内容分为四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一、感受与欣赏(以音乐为本,从音响出发,以听赏为主)

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欣赏能力的形成,对于学生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 (一)音乐表现要素

∮能发现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模仿喜欢的音响。能哼唱

熟悉的歌曲或乐曲。

∮能够听辨歌唱中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音色,说出人声的分类。能够认识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的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体验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的律动感。

∮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能够感知音乐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做出相应的反应。 (二)音乐情绪与情感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作简要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要描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三)音乐体裁与形式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和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格调健康的流行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小型器乐曲,能够随著乐声哼唱短小的音乐主题或主题片段,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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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聆听音乐主题并说出曲名。 (四)音乐风格与流派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了解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以京剧为代表的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体验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部分国家的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不同的音乐风格。

二、表现

表现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以及在发展音乐听觉基础上的读谱能力。通过音乐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能够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治感情。 (一)演唱(重视对演唱姿势、呼吸方法、节奏和音准等要求)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能够用正确的演唱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培养良好的唱歌习惯。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轮唱、合唱,并能对指挥动作做出恰当的反应。

∮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初步懂得嗓音保护的方祛。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其中中国民歌1~2首),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 (二)演奏(应与唱歌、欣赏、创造等内容结合)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

∮学习竖笛、口琴、口风琴或其他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培养良好的演奏习惯。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搞奏乐曲1~2首。 (三)综合性艺术表演

∮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如儿童歌舞剧)担当一个角色。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表演作简单评价。

(四)识读乐谱(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有利于参加欣赏、表演和创造活动) ∮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的音乐记号。 ∮能够跟随琴声视唱简单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读乐谱。

三、创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实践和发掘创造性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一是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的的即兴音乐创编活动;二是运用音乐材料进行音乐创作尝试与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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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音乐鉴赏”模块内容标准

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高中学生,更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进而为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1. 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美,享受欣赏音乐的乐趣,增进对音乐的热爱,

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2. 能够认识、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

乐表现中的作用。

3. 欣赏中外作曲家的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其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时代风格;认

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贡献等。

4. 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

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

5. 了解中国音乐发展的主要线索和成就。了解西方音乐不同发展时期的简要历史。 6. 聆听有代表性的通俗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中外通俗音乐的发展简况,并能对其做出评

价。

7. 能够联系姊妹艺术或其他相关学科,对所聆听音乐作品的音乐风格、文化特征作比较,

并进行综合评论。

8. 学习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了解音乐的艺术特征,能够对标题音乐和非标题音乐有基

本的认识。

9. 能以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

当的评价及选择。

10. 能够借助乐谱熟悉音乐作品的主题。

11. 能够在电脑上应用相关软件欣赏音乐,并能够通过互联网搜寻和下载音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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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y5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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