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5-14 21:1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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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大道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部环保工作方案

一、 制定本工作方案的宗旨: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项目施工环境及施工特点,制定本方案。

二、 编制本工作方案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3、本项目施工环境及施工特点。

三、 成立专门安全文明环保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投入专项安全环保资金 四、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燃煤及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根据政府部门划定的高污染物禁燃区,我项目位于东坡区及彭山区城乡结合部,大部分位于工业园区,位于禁燃区范围,我项目部拟采取以下措施:1、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2、整个施工区域内做到自身不随便焚烧秸秆、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同时也禁止沿线村民在我施工区域内进行焚烧行为;3、在整个施工作业期间,我项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物,同时也禁止沿线村民在我施工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物。

(二)工业污染防治:

1、作为施工生产企业,我项目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建筑材料堆放、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2、全线范围内打围封闭施工,截止目前为止,我项目部已经打围近15KM;

3、对于全线红线范围内堆放的沙、砂砾石、土石方等建筑材料,进行全覆盖;

4、本项目部配备4台洒水车,全天候不间断连续洒水作业,对103线沿线及平交道口洒水保持道路及道口清洁不扬尘;

5、在K0+200门牌处、K4+700 103线平交道口以及太悦路口、创一湖畔路口、涵管厂路口、凤鸣大道平交道口分别设置冲洗设备、人员清扫。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

1、根据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2、根据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所使用的装卸车,逐个进行排查,大气排放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方可使用,对于排放不达标的黄标车严禁使用,驱逐出施工现场;同样对于压路机、挖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标准排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驱逐出场,严禁使用;对于为本项目提供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也在合同里明确约定,绿标车方能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

(四)扬尘污染防治:

1、从事建筑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3、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内堆存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4、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5、在K0+200、K4+700、K9+600设置三处施工公示牌,公示牌上公示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6、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石方、灰土等散装、流体物料采用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治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7、我项目部配备4台洒水车、4台冲洗设备(自动2台、人工2台)、8个保洁人员,保证作业场地、运输路线、沿线道口围挡以及省道103及各村道平交道口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8、对于房屋拆迁剩下的建筑垃圾、沿线居民堆放的生活垃圾,我项目部派机械及车辆进行无害化填埋或运至垃圾场、收纳场进行专业无害化处理。

(五)农业及其他污染防治:

1、对于沿线存在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流入施工红线范围内的污水、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储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

放恶臭气体;

2、在施工区域内禁止焚烧秸秆、落叶、树木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3、不在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4、本项目不在政府禁止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措施:

1、响应本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分,执行行政区域划分相关政策;

2、积极配合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

3、积极开展本项目对大气污染源的源头治理工作。 六、 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1、结合项目所在地可能发生的重度污染天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配合项目所在地重度污染天气预报信息、综合研判确定的预警等级及发出的预警,做出相应的响应,应急响应结束后,对本项目重污染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实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3、对发生造成大气污染的突发事件,本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七、 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生产用水:

(1)施工现场冲洗设备用水,对冲洗、冲淋设备用水,循环利用,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就近排放至排污沟,进入附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砂石料场、砼搅拌站、沥青砼搅拌站用水,通过自身循环系统、沉淀池、化学处理池后就近排入污水沟渠,进入污水处理产专业化处理后进行排放;

2、住宿生活用水:

(1)生活、办公区餐厅用水,集中通过市政地下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专业化处理;生活区餐厅剩余饭菜等集中送往相邻养殖场;

(2)生活、办公区其他用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专业化处理。

八、 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无桥梁结构物等桩基施工,噪音污染源少; 2、本项目在高填方地段采用强夯施工工艺,尽量避免在夜间作业,特别是高考、中考期间,实施分时段作业,以免造成噪音污染;

3、对于挖机、压路机等噪音污染源,均实行分时段作业,尽量不影响施工沿线村民休息。 九、 责任区划分:

(一)、本项目环保责任区域划分,根据行政主管部门划分,本项目环保责任区域为:K3+620~K4+700段,K7+200~K9+666段;专职环保负责人为窦明高。

(二)本项目驻地生活办公区环保负责人为杨红。 十、 相应管理制度

根据本项目实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管理条例,我项目部制定相应的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以保证本方案实施。(详见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太和大道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部

2017年6月2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xz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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