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证明

更新时间:2023-03-31 10:04:01 阅读量: 高中教案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1篇:出境证明管理办法

《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海员出境证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员出境证明》的申请、签发、使用、查验和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海员出境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与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局”)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职责范围共同管理。

第四条《海员出境证明》由本办法确定的海事机构以及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共同批准的单位签发。

第五条《海员出境证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以下简称“海员证”)同时使用。

第二章海员出境证明

第六条《海员出境证明》系中国海员前往免办入境签证、在境外办签证和只办理过境签证国家(地区)以及前往或经由香港、澳门登船时,向中国边防检查机关申请验放的必备证明文书。

第七条《海员出境证明》由海员出境证明的主页、存根和名单等三部分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海员人数及姓名、派出单位和所在单位的名称、海员证号码、《海员出境证明》编码、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签证性质(免签、在境外或过境签证)、所登服务船舶的船名、签发单位和签发日期、有效期等。

第八条《海员出境证明》的具体格式和内容由海事局会同出入境管理局确定,并由海事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签发机关

第九条海事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办理海员证的海事机构,为本办法确定的《海员出境证明》签发机关。

第十条具备以下条件的航运企、事业单位,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可以授予其《海员出境证明》签发权:

(一)与本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海员不少于1000;

(二)年平均出境海员不少于500人次;

(三)单位内部设有专门负责海上安全管理和海员管理的部门;

(四)配备足够的具有管理级和操作级海员适任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相关的管理业务;

(五)有适当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并实施海事局认可的质量体系;

(六)内部海员管理业绩良好,在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均无违法或违章记录。

本条第

(一)项所述的海员,是指与航运企业依法签有劳动合同的海员包括与该航运企业的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海员以及人事关系在航运事业单位或其直属单位的海员。上述海员所在的航运企、事业单位将其海员名册向海事局指定的海事机构备案后方为有效。

经批准有权签发《海员出境证明》的单位应将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的印模、涉及海员出境业务的直属单位或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全称报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备案,并由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发文公布。

第十一条航运企、事业单位申请《海员出境证明》签发权,应当向海事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具《签发海员出境证明申请表》(见附录1),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申请单位应当在书面申请中简要介绍本单位的相关业务情况,并逐项说明本办法第十条所列的内容。

第十二条海事局会同出入境管理局对提交申请的确良航运企、事业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共同签发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有权签发《海员证》的海事机构可以受理所有航运企、事业单位《海员出境证明》申请,为持有有效海员证的海员出具〈海员出境证明〉。

前往或经由香港、澳门登船的海员,其〈海员出境证明〉由签发〈海员证〉的海事机构出具。

第十四条下列人员的〈海员出境证明〉由有权签发〈海员证〉的海事机构出具:

(一)航运企、事业单位因公临时随船人员;

(二)由航运企、事业单位对外签约派出的另一单位的海员;

(三)由航运企、事业单位聘用在自有船舶上工作的另一单位的海员。

第十五条除非经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的特许,有权出具〈海员出境证明〉航运企、事业单位仅可以为本办法第十条所指的本单位海员出具〈海员 出境证明〉。

第四章办理和签发

第十六条 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单位,应持有本单位的书面申请,并附境外有关机构的邀请函(或入境担保函)以及相应海员的有效海员证,向原签发海员证的

海事机构或者向海员离境地附近有权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海事机构申请签发〈海员出境证明〉。

申请单位应当向海事机构保证境外邀请函(或入境担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 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海事机构应当审核海员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海员证是否有足够的有效期(离有效期届满之日不少于6个月,下同)。经审核合格,海事机构出具《海员出境证明》并收存境外邀请函(或入境担保函)的副本。

第十八条 非工作日期间,航运企、事业单位确因紧急派遣海员的任务需要海事机构出具《海员出境证明》的,经预约,海事机构应及时予以办理。

第十九条有权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航运企、事业单位,在出具《海员出境证明》之前,应当检查:

(一)海员证是否有足够的有效期限,必要时,向有关海事机构核实海员证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

(二)海员是否属于本单位向海事机构备案 的海员名册内在册的人员。

第二十条出具《海员出境证明》的任何单位,除应在《海员出境证明》主页的签发机关栏盖签发单位的公章外,还应在主页与存根、主页与海员名单之间骑缝加盖签发单位的公章;如海员名单超过一页,签发单位还需在各页海员名单之间骑缝加盖签发单位的公章。

第二十一条签发单位应当将每份《海员出境证明》的存根与相应的海员名单复印件装订一起备查。

第五章出境查验

第二十二条 中国海员的海员证乘坐服务船舶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出境,应在出境前办妥前往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或过境签证。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除查验海员的《海员证》外,还应查验《海员出境证明》:

(一)海员乘坐服务船舶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出境,其前往的国家(地区)对中国海员免办入境签证,只办过境签证或需在境外办签证的;

(二)海员前往香港、澳门或途经香港、澳门到第三国(地区)登船的;

(三)海员从国内港口登外国籍船舶服务的。

第二十三条《海员出境证明》由中国边防检查机关在海员出境时收存。

第二十四条《海员出境证明》中有下列问题之一的,中国边防检查机关可视情阻止当事海员或整批海员出境:

(一)《海员出境证明》所载明海员的内容与《海员证》上内容不一致的;

(二)签发单位名称与公章不符或者与其向海事局和平共处出入境管理局备案的名称和公章印模不一致的;

(三)航运企、事业单位擅自为本单位和直属单位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海员签发《海员出境证明》的;

(四)海员持航运企、事业单位签发的《海员出境证明》为前往或途经香港、澳门的;

(五)《海员出境证明》的有效期届满或未加盖骑缝章的;

(六)《海员出境证明》有涂改或中国边防检查机关认为有伪造、变造嫌疑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海事机构和有关航运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我国公民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海员证管理规定,接受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的管理和监督。

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任何单位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办理人中应当熟悉国家有关公民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海员管理的规章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六条空白《海员出境证明》的核发与管理由海事局统一负责。

海事机构的空白《海员出境证明》由海事局直接下拔。通常每年下拔一次。

航运企、事业单位的空白《海员出境证明》由海事局指定的海事机构划拔。通常每6个月划拔一次。

申领空白《海员出境证明》的单位,每次均应填具《空白海员出境证明申领单》(见附录2)。

再次申领空白《海员出境证明》的航运企、事业单位,必须将此前出具的每一份《海员出境证明》的存根(包括相应的海员名单)送交指定的海事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未经海事局同意,海事机构之间,航运企、事业单位之间,不得调拔或划拔空白《海员出境证明》。

航运企、事业单位不得将其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权限下放其直属单位或子公司。 第二十八条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海事机构或航运企、事业单位,不得因出具《海员出境证明》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九条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航运企、事业应当及时将本单位的最新海员名册送交指定的海事机构备案。

违反本条规定的航运企、事业单位不得再向海事机构领取空白〈海员出境证明〉。

第三十条有关航运企、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的1月份向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以及

海事局指定的海事机构提交书面报告,陈述办理和使用〈海员出境证明〉的情况并报告相关的统计数据。

海事机构应当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航运企、事业单位办理和使用〈海员出境证明〉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其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面报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

第三十一条海事局会同出入境管理局每两年对有关航运企、事业签发〈海员出境证明〉情况进行一次审验,经审验合格的航运企、事业单位方可继续享有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资格。

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可以对〈海员出境证明〉的签发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检查时各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国出入境 管理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签发〈海员出境证明〉的单位或在年度审验中不合格品航运企、事业单位,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可对其采取责令整顿、通报批评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签发〈海员出境证明〉的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海员,包括在商船、公务船、科学考察船、工程船、渔船及渔业辅助船上服务并编入船员名单的人员。

第三十四条备案的〈海员出境证明〉存根及其海员名单存期为1年。

第三十五条 〈海员出境证明〉的填写规范由海事局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海员出境证明〉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2篇:出境人员在职证明

【出境人员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

兹证明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性别:X,在XXXXXX(单位名称)担任XXXX(职务),自XXXX年XX月XX日至今,迄今已满XX年。年薪XXX万元人民币。为保证客人能按期随团回国,不滞留XX(境外国家或地区),本单位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擅自离团、未按期回国、滞留不归的情况,本单位自愿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愿向贵公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XX(境外国家或地区)移民署的遣送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人担保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单位地址:XXXX

本人电话:XXXX

公司法人:XXXX

法人电话:XXXX

特此证明

XXXX

电话:X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出境单位证明书写法

证 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 ,为本单位服务了 年,月收入约为 ,此次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前往新加坡自费旅游。本公司谨担保上述人员在贵国逗留期间遵守贵国法律,并按期返回中国。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二〇〇 年 月 日 公司地址 \\\\ 电 话篇2:出国旅游单位证明

咸 阳 恒 正 新 型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证 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 ,出生年月日 , 护照号码: ,工资月收入约为 ,此次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往 自费旅游。本公司谨担保上述人员在贵国逗留期间遵守贵国法律,并按期返回中国。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咸阳恒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地址:咸阳市珠泉路7号

电 话:029-33568813篇3:境外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证及中国使馆认证

境外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证及中国使馆认证

一家bvi公司要在国内法院起诉国内公司,法院要求提供bvi公司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这该怎么办?外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是什么?

这是很典型的外国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所要求的公证认证文件。

首先要确定国外公司的真实存在性,那么就需要对其注册登记文件进行公证,国外公司的登记注册文件在国外叫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在国外没有法定代表人之说,公司只有董事,然后董事会决议选举出对某项事务的有权签字人,然后这个人来签署授权委托书,这是一个很完整的逻辑顺序。 bvi公司公证认证流程:首先由国际公证人公证,然

后送英国外交部认证,最后到中国驻英使馆认证。

出国签证单位证明

在职证明范本如下: x x 市x x x x 有 限 公 司

证 明

兹证明xxx先生(小姐/女士)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xxx先生(小姐/女士)是我公司在职人员,从xxxx年xx月xx日起在我公司任职至今,职位是xxxx部经理,薪酬为人民币xxxx元/月。

公司地址:xx市xxxx路xxx号xx大厦xx楼xxxx室

邮政编码:xxxxxx 上级主管领导:xxx先生(小姐/女士) 联系电话:xxx(区号)xxxxxxxx(固定电话号码) 特此证明! xx市xxxx有限公司 (上级主管领导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加盖公章) 注意:单位在职证明书需要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

没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有公司抬头纸或手写证明则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在职证明

兹证明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姓别xx 在xxxxxxxxx公司xxxx部门任xxxx职务

自xxxx年x月x日至今,迄今已满xx年。

月薪xxxx元人民币。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人电话:xxxxxxxxxxxxxxxxxx(能联系到本人之正确电话) 公司联系人:联系人手写签名

联系人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xxxxxxxxxxx 公司电话:xxxxxxxxxxx 公司印章: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在职证明范本 20xx年4月29日 在职证明范本 请参照页内容填写在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在职证明范本(职称),任xx省xx市xx局(职务),负责管理xx业务。 特此证明。 xx厅/局 20xx年5月14日 在职证明格式: 单位抬头纸 在职证明 兹证明xxx,在职证明范本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姓别xx 在xxxxxxxxxxxxx部门任xxxx职务

兹证明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姓别__ 于__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年__月__日起在_____________公司____部门任_____________职务。 (任职证明日期须至少6个月以上) 单位主管:xxxxxxxxxx 月 薪:xxxxxxxxxx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兹证明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年x月x日起为我公司正式员工。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公司印章

公司法人

日期:篇5:出国常见证明格式 出国常见证明格式

一、出国证明信申请格式 (注由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 档案/人事管理部门:

兹有***前来***公证处申请办理***的公证。现(原)在贵单位工作/存档,请贵处协助核查,根据其档案记载或贵处掌握的情况,将****其相关资料填入下列表格,交办理人带回,以便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公证书。

此致

敬礼

***公证处

***年**月**日

二、单位开具出生证明的格式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出生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 ,生父姓名:***,生母姓名:***。

三、单位开具无犯罪证明的格式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无犯罪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至****年**月**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住:***,至***年***月**日离境之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四、单位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格式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

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亲属关系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父亲是***(出生日期:***),母亲是***(出生日期:*****),配偶是***(出生日期:***),儿子是***(出生日期:*****),女儿是***(出生日期:*****),哥哥是***(出生日期:*****),弟弟是***(出生日期:*****),姐姐是***(出生日期:*****),妹妹是***(出生日期:*****)。

单位开具域外亲属关系的格式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域外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

关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国***市***。

申请人***是关系人***的***(父亲/母亲/女儿/子女等相互关系)。

五、单位/公司开具曾用名的格式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曾用名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曾用名是***。

六、单位/公司开具夫妻证明的格式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夫妻关系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原)系夫妻关系。

(此证明信十天内有效)

人事/档案印章

年 月 日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离婚/丧偶后 未再婚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系夫妻关系,至***年***月***日止,***离婚/丧偶后未再婚。

(此证明信十天内有效)

人事/档案印章

年 月 日

八、单位/公司开具工作经历证明的格式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工作经历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从事***工作,任***职务。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从事***工作,任***职务。

(此证明信十天内有效)

人事/档案印章

年 月 日

九、单位/公司开具年收入证明的格式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年收入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年的个人税前年收入为人民币***元;***年的个人税前年收入为人民币***元;***年的个人税前年收入为人民币***元。(此证明信十天内有效)

人事/档案印章 年 月 日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离/退休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于***年***月***日从***单位离休/退休/退职。

第4篇:派出所出境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

*******派出所:

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练过法轮功,其不具有法定不批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现同意该同志自费赴港澳旅游。

特此证明。

年月日

第5篇:护照与出境事由的证明

申请护照出国需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1、出国定居

夫妻一方在外国定居的、有外国定居的亲友同意去定居的,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包括前往定居国的亲友的居留证复印件及邀请前往定居的信件)。出国继承财产的,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2、出国探亲访友

须提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信及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邀请信可以是正式邀请信,或是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传真或电报。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是指其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或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是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居留的证明。归侨、侨眷出国探亲访友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60周岁以上的公民和随父母(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离、退休人员,由其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原无工作单位的,由派出所出具意见),无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及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3、出国留学

自费出国留学的,须提交接收学校所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需的经济担保证明。公派留学人员(合国家公派留学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须提交《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4、出国旅游

参加旅行社组团出国旅游的公民,向经国家批准有经营权的旅行社或代理社报名并交足旅游费用,在填妥申请表(由旅游公司发表)、办妥有关审核意见后,凭申请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交费发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大、中城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直单位人员向本单位保卫或人事部门申请)。

5、出国就业(劳务)

个人出国就业的,须提交在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经前往国公证机关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聘请、雇用证明。由劳务公司协助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输出机构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劳务输出机构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及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6、在“三资”企业或境外商社常驻机构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暂住人员出国商务。此类人员,确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申请时须提交邀请函件及邀请人的国外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

7、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

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属出国进行文化交流的,须提交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出具的证明。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wsl.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