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经理放款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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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授信条件的落实

第二部分 取印、核保和合同的填写 ?

第三部分 放款资料的提供 ?

第四部分 档案管理 ? ?

第一部分 授信条件的落实 ? ?

资产业务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内,?还会是国内银行的主要收入来

源,授信业务还是大部分公司条线客户经理的主要业务。要做授信业务就要放款,那么放款前,客户经理第一步应该做什么呢?

一、低风险业务 ?

客户经理放款前,首先要判断自己放款的业务是高风险授信业务?

还是低风险授信业务,高风险授信业务要经评审通报进行授信,低风险业务可能就可以直接放款(部分业务除外)。

(一)低风险业务的定义 ?

“标准化质物质押和担保类”指以我行接受的标准化质物、标?

准化担保方式给予公司类客户办理质押、担保方式项下的无风险敞口授信。

(二)标准化质物的具体形式 ?

1、 缴存足额保证金; ?

2、存入本行的本、外币定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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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部发行的国债质押,包括我行代理销售的99 年(含)以?

后凭证式国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债券;

4、?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限金融机构票据交易授信额度内】; 5、? 信用证项下正点单据押汇和贴现(含交单后出口一票通)【限

金融机构代理行授信额度内】;

6、我行指定为议付行并经开证行确认付款的延期付款国内跟单?

信用证议付【限金融机构代理行授信额度内和我行一级分行】;

7、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票据置换【限金融机构票据交易授信额?

度内】;

8、 购买的本行理财计划(含结构性存款)中,规定可以用于质?

押的理财资金,且质押率符合有关业务管理规定。

(三)标准化质物的说明 ?

1、标准化质物与所担保授信存在币种错配的,应符合我行关于?

适用质押率的相应规定;

2、 信用证溢短装条款下按溢装最大值计算敞口; ?

3、以我行界定的“标准化质物质押和担保类”方式办理的授信,?

授信额本息及费用的合计金额一般控制在质物至授信到期日本息合计金额内。

(四)标准化担保的具体形式 ?

1、国内银行开立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的保函或备用信用证【限金融机构同业担保授信额度内】;

2、 国外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对主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的保函或备用信用证【限金融机构代理行授信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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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信审批书 ?

如果你办理的高风险授信业务,评审有权人最终会出具一份授信?

审批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批复。你要落实授信审批书的要求,就要授信了解授信审批书的内容。

(一)授信审批书要素 ?

授信方案由以下要素组成:1、受信人;2、授信品种;3、敞口?

类型;4、循环类型;5、授信金额;6、授信币种;7、授信币种选择;8、授信利率、费率;9、授信期限;10、偿还方式;11、还款安排;12、额度分割;13、授信用途;14、与历史授信关系;15、担保方式;16、授信方案补充;17、授信启用条件;18、放款前提条件;19、授信期内需执行条件;20、关键操作设定;21、其他特别要求;22、提请关注事项。

1、授信启用条件是指目前尚未具备或达到、在签订授信合同时?

必须具备或达到的条件,如取得政府许可、获得授权、完成增资等。授信启用条件未达到时,经营机构不得对外签订授信合同。

2、放款前提条件是指发放具体授信时必须具备或达到的条件,?

如担保措施落实、资本金到位、符合特定抵质押率等。放款前提条件未达到时,经营机构不得发放具体授信。

3、授信期内需执行条件是指授信期内需执行的条件,如资金监?

管、抵押率控制、追加担保等。授信期内需执行条件属时点性的应明确条件落实的时限,属时期性的应明确达到条件的时期,未明确的,时点性条件默认为贷款到期前完成,时期性条件默认为整个授信存续期均必须达到。

4、关键流程设定是指对授信业务叙做过程中的关键操作流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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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设定。关键操作流程设定的内容可以是授信启用和放款前的,也可以是授信期内的,分别作为授信启用条件、放款前提条件和授信期内需执行条件的一部分。经营机构应严格按关键流程设定的要求叙做授信业务。

5、其他特别要求。无法归入授信启用条件、放款前提条件、授?

信期内需执行条件的其他条件归入“其他特别要求”。经营机构在叙做授信业务时,须满足“其他特别要求”提出的要求。

6、提请关注事项。对不属于必须执行但需提请经营机构关注的?

事项,归入“提请关注事项”。“提请关注事项”对经营机构没有强制执行力,不影响授信业务的叙做。

(二)审批书的默认规则 ?

授信审批书对于符合默认规则的事宜,无需在审批书中予以表?

述。审批书的默认规则如下:

1、审批书未提出特别要求的,其他授信叙做和管理的各项事宜?

均应按我行制度执行。

2、审批书未提出特别要求的,所有担保措施必须在放款前依法?

办妥手续。

(三)审批书的期限 ?

审批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经营机构可?

以依据审批书的要求对外签订授信合同启用授信,授信启用后,审批书一直有效至授信结清终止。

(四)审批书的修改 ?

除我行授责书另有规定外,?对综合授信业务终审意见的任何更改

都必须按正常业务操作程序报原终审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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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有权审批人可以在限定范围内进行调整。限定范围包括以?

下:

1、 利率、费率调整; ?

2、 不涉及风险敞口的保证金比例调整; ?

3、 不涉及风险敞口的标准化质物品种调整; ?

4、 不涉及风险敞口的授信币种调整; ?

5、 其他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类额度转换为商业汇票类、进出口贸?

易融资类、国内保理类(有追索权保理)和开立本外币保函类(非融资类保函)授信品种额度。

?

三、落实授信条件的落实 ?

通过了解授信审批书,我们知道,所谓落实授信条件,重点就是?

落实授信审批书中的授信启用条件和放款前提条件(个别授信业务需要落实关键流程设定)。

其实授信条件的落实和放款资料的提供,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

面,授信条件落实了,就会体现在提供的放款资料里面;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放款资料,一般情况下也就落实相应的授信条件。我们课程里面分了两部分,授信条件落实和放款资料的提供,在授信条件落实里面,我们重点讲解一些常见的落实条件的落实方法,及其客户经理落实授信条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讲解。在放款资料那一章里面,我们会分品种讲解一般授信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以表格的形式讲解,本章中出现的就资料下一章中不再赘述。

(一)常见条件:同意给予某企业综合授信X万元

落实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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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企业应该出具同意在我行授信的决议。 ?

(1)授信主体为公司: 公司的特征是营业执照上标注性质为有?

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等,应审查该公司的章程,若章程有明确的融资权限的规定,应遵循章程规定。若章程无明确规定,应尽量要求出具股东会决议,但出具董事会决议,我行债权亦合法有效,但存在不合规风险。

(2)授信主体为事业法人:事业法人的特征是持有事业法人登?

记证,不需出具任何文件,直接签订授信合同,特别规定的除外: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融资在年度融资计划内。

(3)授信主体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特征是营业执照上性质为?

全民所有制,应审查该企业是否有章程,若有章程,应遵循章程规定。若章程无明确规定或无章程,应尽量要求提供厂长(总经理)办公室决议,但若难以提供,直接签订授信合同,我行债权亦合法有效,但存在不合规风险。

(4)授信主体为集体企业:集体的特征是营业执照上性质为集?

团,其类似国有企业,应审查该企业是否有章程,若有章程,应遵循章程规定。若章程无明确规定或无章程,城镇集体企业应要求尽量提供职工代表大会,乡村集体企业应尽量要求提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但若难以提供,直接签订授信合同,我行债权亦合法有效,但存在不合规风险。

2、判断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 ?

(1)应审查该公司章程,了解董事会成员的人数、权限和议事?

规则,与企业提供的董事会决议对照,判断是否相符。

(2)应尽量使用我行格式的董事会决议,避免措辞不准确出现?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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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我行董事会决议未要求面签,因此董事会决议必须和?

董事会签字样本配套使用,董事会样本上由企业提供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及签字,样本需标注日期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 4)在进行工商登记查询的时,应了解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

与企业提供的签字样本是否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董事会成员并不以在工商局备案为生效要件,若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应要求企业出具解释,并以企业提供的签字样本为准。

?

(二)常见条件:同意给予A公司综合授信X万元,该授信可由?

A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子公司使用由A公司提供保证。

落实要点: ?

1、?A公司和使用授信的子公司,均需要出具同意在我行融资的决

议。其中A公司的同意融资的决议需包括以下内容:同意下属子公司使用我公司授信,子公司使用我公司授信在贵行办理的授信业务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A公司与我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在综合授信合同附件中?

将可以使用授信的子公司信息填写完整,应由A公司在附件上加盖公章。A公司授信启用后,子公司使用授信的时候直接出帐即可。

3、A公司与我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如下修?

改:为了确保甲方下属子公司(名单见##号综合授信合同附件)(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的履行,?..。”并且本条修改为□乙方与甲方签订的编号为??。

?

(三)常见条件: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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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要点: ?

1、核实终审意见是否为流动资金贷款 ?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

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2、支付管理 ?

(1)为提高放款效率,在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前,应提前填写《流?

动资金贷款监管方案》报授信评审部(或岗位)审查。

(2)选择自主支付,贷款发放前可不提供贷款用途的商业合同,?

但在贷后应搜集贷款用途的商业合同及支付凭证。应注意,自主支付单日对单一交易对手累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单笔对外支付不得超过1000万元。

(3)选择受托支付,贷款发放前需提供贷款用途的商业合同、?

支付申请书和支付通知书,贷款发放后应于当日完成受托支付,最迟应在贷款发放次日完成受托支付。

(4)对于组合支付,由于目前总行文件规定模糊,暂定流程为:?

贷款全额发放至贷款监管帐户后,当日以《资金付款通知书》全额转至企业结算帐户,当日再以《支付申请书》完成受托支付,结算帐户上余额企业自主支付。

(5)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后,经营机构应及时监控贷款资金流向,?

逐笔填写《中国民生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监控表》(见附件四)或《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资金流向监控表》(见附件五),完善资金监管档案资料。

3、如何避免存款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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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理、贴现、并购是否属于流动资金贷款?可暂不执行流?

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是指非现金、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卖方以赊销方式向?

买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将依商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予保理商(Factor),由保理商提供至少下列两项服务的,称为保理业务:(一)买方信用风险担保;(二)应收账款预付款融资;(三)应收账款催收服务;(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

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商票到期日前向贴现行背书转让,贴现行?

扣除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宽的行为。

并购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

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 ?

(四)常见条件:品种为固定资产贷款?? ?

落实要点: ?

1、核实终审意见中是否明确为固定资产贷款 ?

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沿用了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且固定资产项目在500万元以上。

2、一般的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资料应提供:项目立项建议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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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性研究报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国家有权部门对贷款项目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供:项目立项批文或备案资料;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或者具有相当性质的项目相关资料;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出让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等)缴交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投入的项目资金凭证。

3、是否开立了固定资产贷款专用账户,凭运营管理部门出具的?

开立固定资产贷款专户的证明,确认已经开立相应的账户。

4、支付管理 ?

(1)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

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固定资产贷款自主支付与流动资金贷款自主支付的区别? ?

(2)若受托支付,企业的支付的时候,应提供支付申请书、转?

帐凭证、和贷款用途的资料。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内部审批单、监理月报、工程建设月报、商业合同、订单等。

(3)根据授信业务风险度的不同,我行资金监管工作采取分级?

监管的方式,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支付、非固定资产贷款(含流动资金贷款)资金支付的审批有权人的审批有权人为资产监控部负责人。

5、固定资产贷款授信期间的利息支出 ? ? ?

(五)常见问题: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品种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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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应按贷款用途确定是否为固定资产贷?

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就贷款用途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贷款用于置换他行或我行固定资产贷款;(2)贷款用于归还股东借款,且股东借款用途为该固定资产投资;(3)成熟物业的维修、装修;(4)日常经营周转等。按照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应视贷款用途区分是否属于固定资产贷款。针对上述几种情况:情况(1)、(2)应属于固定资产贷款范畴,按固定资产贷款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1、特殊情况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

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它形式贷款科目发放。若经营性物业的借款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即使贷款用途确为物业经营期的维护、改造、装修、招商等经营性资金需求,也则不宜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

解决方法:?可以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或者使用原《借

款合同》,但使用《借款合同》应报法律合规部进行修改已符合“三法一指引”要求。

2、特殊情况二:贷款用途较为复杂,有些属固定资产范畴,有?

些属流动资金贷款范畴。

解决方法:若授信主体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签订《流动资?

金贷款借款合同》,将属于固定资产范畴部门的进行受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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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常见问题:土地储备贷款的贷款品种选择 ?

答:关于土地储备贷款是否属于固定资产贷款,国家统计局国统?

办字【2009】187号文中明确规定:土地储备中心及各类专门从事土地开发的机构(包括开发区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土地开发的公司等)所从事的土地储备及开发活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土地购置费用,二是土地开发费用。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各类事业单位单纯的土地购置和交易活动不应纳入投资或房地产开发统计的范围。各级土地储备中心、开发区等类似机构收储的土地不是直接用于项目建设,而是为了土地上市交易,属于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因此这部分土地购置费不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

土地储备中心或开发区在收储土地的过程中自主进行的土地开?

发活动,以及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公司)对被收储土地进行的拆迁(补偿)、开发活动,均为土地的一级开发工作。从理论上讲,应该统计土地开发投资,但由于这部分土地进入交易市场后,土地开发投资会包含在购买该土地的企业或单位的土地购置费中。为了避免统计上的重复,在一级土地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土地开发费用也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

? ?

(七)常见条件:同意A公司授信X万元,用于置换他行贷款 ?

落实要点:该项授信条件通常担保方式为抵押,我行授信置换他?

行贷款的同时,抵押权人从他行变更为我行

1、授信调查阶段,积极与企业沟通,设计可行的置换他行授信?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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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咨询当地登记机关,是否可以办理顺位抵押,若当地登记机?

关可以办理顺位抵押,则我行可以办理第二顺位的房产抵押,贷款发放后受托支付归还他行贷款,他行贷款结清后,其抵押权失效,则我行自动变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

3、若当地登记机关不受理顺位抵押,则企业应筹资先行归还他?

行贷款,先将抵押物于我行后,我行再发放贷款,以企业归还他行贷款的凭证和企业出具的说明以依据,允许我行贷款受托支付用于归还企业筹资款项。

4、若授信金额较大,企业一次性归还他行贷款确有难度的,可?

紧急请示与原评审有权人沟通可行的置换他行授信的方案,如抵押物分割抵押,我行授信分次发放,分次置换他行授信等。

?

(八)常见条件:按照银票保证金存款收益和承兑手续费收益与?

贷款上浮20%收益的差额收取中间业务费

落实要点:计算贷款收益与存款收益 ?

1、贷款收益=贷款金额*利率*期限 ?

2、存款利率=存款金额*利率*期限 ?

假设1000万元贷款,1年期,利率要求20%,现在利率上浮10%,需要如何处理?

答:1000*5.31%(1+0.2)*1=63.72万元 1000*5.31%(1+0.1)*1=58.41万元 差额=5.31万元

存款数额*利率差*期限=5.31

假设6个月存款,利率差为1%=10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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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常见条件:同意给予A企业综合授信万元,由B企业提供?

担保

落实要点:B企业应向我行提供同意担保的决议。 ?

1、担保主体为公司:应审查该公司的章程,若章程有明确的融?

资权限的规定,应遵循章程规定。若章程无明确规定,须出具股东会决议。

2、担保主体为事业法人:不需出具任何文件,直接签订担保合?

同,但事业法人作为保证人,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存在争议,且事业法人可执行性较差。

3、担保主体为国有企业:应审查该企业是否有章程,若有章程,?

应遵循章程规定。若章程无明确规定或无章程,须提供厂长(总经理)办公室决议。

注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为?

关联方提供担保,须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批(一般为国资委)。关联方是指是指国有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4、担保主体为集团企业:类似国有企业,应审查该企业是否有?

章程,若有章程,应遵循章程规定。若章程无明确规定或无章程,城镇集体企业须提供职工代表大会,乡村集体企业须提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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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常见条件:同意给予A企业综合授信X万元,由 C自然?

人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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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要点: ?

1、C自然人应是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

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2、C与我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时审查ZZ婚姻状况,若已婚,应?

要求配偶在合同上签订。

注意:配偶不同意签字如何处理?配偶出具同意C提供担保的声?

明。

3、自然人提供保证,在签订的同时应尽量要求摁指印。 ?

4、已婚应提供C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

证复印件。未婚应提供C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注意:若有合理理由,却无法出具未婚证明的,如何处理?C向?

我行出具其未婚的承诺。

(十一)常见问题:公司章程对于企业对外担保有限制的,如何?

处理

答:一般业务中,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章程中规定:董事?

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担保事宜。一种是章程中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一定比例。

对于第一种情况,?应要求提供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对外投

资担保事宜具体权限的决议,再要求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出具的董事会决议。若无法提供股东会决议或者授权文件,则要求提供股东会决议。

对于第二种情况,应提供本次担保未超过上述限制条件的证据,?

若证据不足,则应要求公司出具担保未超过限制条件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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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常见条件:同意给予A企业授信x万元,由B企业提供?

抵押

落实要点: ?

1、抵押人应向我行提供同意抵押的决议。决议必须明确具体的?

抵押物。决议要求参考担保要求。

2、抵押人应与我行签订相应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抵押担保?

最高金额按照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限额填写,原因详见合同第五条。

3、在房管局或者土地局对抵押事宜进行登记。根据《物权法》?

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但目前该法条与实际操作、司法实践存在争议,为了避免相应风险,我行要求房产及其项下土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分别在房管局、土地局进行抵押登记,即一般所称的“双抵”。

抵押地方政府法规规定只办理建筑物抵押的,?可在确保抵押足值

有效的情况下仅办理抵押物抵押。

4、常见抵押登记机关列表 ? ? ? ? ? ? ? ?抵押物 土地 城乡建筑物 林木抵押 民运航空器 采矿权 海域使用权 ? ? ? ? ? ? ?登记机关 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核发房产权证书的房产管理部门 核发林权证的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核准用海的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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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动抵押 船舶 机动车辆抵押 ? ? ? ?抵押人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 车辆登记注册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 抵押人所在地公证部门 法律未明确抵押登记机关的 ? (十三)常见问题:抵押物评估金额小于债权金额,无法全额登?

记,如何处理

答:根据《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

抵押物金额。虽然该条款并未在《物权法》中被提及,也与法理存在一定矛盾,但该条款对现实抵押操作影响重大。比如《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郑州市抵押物登记的担保金额不得大于评估金额。更有甚者,我省部分地区登记金额不得大于评估金额70%。因我行授信业务中评估金额均较保守,抵押的金额又以登记金额为准,实际业务中可能出现抵押物无法覆盖授信敞口,押品变现后部分价值我行无法优先受偿的情况。

目前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 ?

1、在授信调查阶段,应充分考虑抵押物登记当地的实际情况,?

合理设计授信方案,强调第一还款来源。

2、在放款阶段,应充分与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沟通,争取最大?

限度登记贷款金额,降低授信风险。

3、我行与企业签订抵押协议(此为长三角地区的经验,我行未?

有实践的先例),说明我行和企业均自愿认可抵押评估价值与抵押金额,相关风险由合同双方承担,以此方式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认可。

4、授信调查阶段采用谨慎的评估价值,抵押物实际登记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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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评估部门扩大评估报告中评估金额,从而扩大贷款抵押登记金额,降低授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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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常见问题:多个抵押物对应一笔授信,登记机关要求分?

割债权,如何处理

答:?根据物权法第180条规定,抵押人可以将数项财产一并抵押。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第10条规定: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一条,抵押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以抵押登记内容为准。我行若对债权进行划分登记,可能导致抵押物拍卖后超过登记金额部分的款项,我行无法优先受偿。

目前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 ?

1、在放款阶段,应充分与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沟通,争取最大?

限度登记贷款金额,降低授信风险。

2、我行与企业签订抵押协议(此为长三角地区的经验,我行未?

有实践的先例),说明我行和企业均自愿认可抵押评估价值与抵押金额,相关风险由合同双方承担,以此方式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认可。

3、若登记部门要求必须分割债权,应与授信评审部、资产监控?

部协商相关方案。

(十五)常见问题:以未成年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如何处理 ?

答: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中,经常以中小企业业主个人的房产提供?

抵押,为避免过户费用,中小企业业务经常将自己的子女列为房产的共有人,因此存在以未成年人为共有人的房产提供抵押的情况。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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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未成年人房产抵押的有效性风险。按《民法通则》第18条,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监护人为第三人或父母的债务处分了未成年人的财产,需要解释是否确实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为无权处分行为。而且抵押权人不能主张是善意取得,因为房产以登记为公示手段,抵押权人应知道抵押人为未成年人。

若未成年人为房产所有人,不适合提供抵押。若未成年人为房产?

共有人,需证明抵押获得授信属于“为该未成年人利益”范围。

?

(十六)常见问题:上市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 ?

答: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的通知,上市公司担保具有以下特殊规定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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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5、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6、上市公司在办理贷款担保业务时,应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公司章程》、有关该担保事项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刊登该担保事项信息的指定报刊等材料。

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七)常见问题:抵押或者质押的保险应如何办理保险 ?

答:1、投保金额:房产等不动产按授信金额的1.1倍,动产按?

授信金额的1.2倍投保。房地产抵押中抵押土地不需办理保险的,评估金额与授信金额差距太大,可按评估价值投保。

2、关于投保期限: 根据我行规定投保期限为授信期限到期后三?

个月,若企业要求办理一年一保,借款人在首次投保时须向我行出具续保承诺。

3、关于投保险种:房地产抵押及动产设定抵、质押的要求投保?

综合险,在建工程要求投建筑工程一切险。

4、若保险单标的物部分抵押给我行,可以以批单形式确保我行?

为抵押部分的第一受益人,总保单复印件与批单原件共同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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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常见问题:抵押期限问题,是否可以一次抵押对应多个?

综合授信

答:1、根据《物权法》第203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是指土?

地抵押权人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所提供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以往的操作习惯上,最高额担保合同担保的债权发生时间一般?

与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限一致,授信到期后需撤销原抵押登记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最高额担保可以为一段时间为连续连续的总额授信提供担保,可以体高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我行议价空间。

1、合同填写 ?

大客户客户,应选择第一章第1条第2项: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

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限内连续签订的多个《 》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主合同的任一时点使用的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数额不超过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限额。在综合授信,在空格中填入综合授信,单笔授信在空格中填入相应单笔授信合同名称。

中小合同无此条款,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增加补充条款 ?

2、他项权利证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表明司法实践也不认可登记的抵押期间届满抵押权就失去效力的观点。但业务部门实际操作中,还应该详细了解当地抵押登记操作模式,包括登记期限如何确定,登记期限到期是否自行注销等,最大限度保护我行债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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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的《房屋登记办法》,最高额抵押登记,登记机关应?

当明确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明确记载为最高额抵押。

3、抵押合同文本选择 ?

由于实践中,房管局、土地局均有制式的抵押合同,该合同非最?

高额抵押合同,因为若办理该项业务,需与登记机构沟通,认可我行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我行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进行登记。

4、期限选择担保法第81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者摘取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因此此类最高额抵押并非无任何风险,原则上两年,特殊情况下最高不超过三年,同时授信转期时,客户经理应去登记机关查询抵押物状态和抵押登记的状态。

?

(十九)常见条件:同意A公司授信多少万元,以A公司股东持?

有的股权提供质押

落实要点: ?

1、?a公司股东应与我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取得相应同意担保的文

件,并对质押进行登记。

2、以下股权不得质押 ?

(1)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股份质押?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上述人员任职期内,其每年出质的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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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上述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出质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3)我行不接受以我行股份设定质押担保。 ?

(4)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国有股,在法律限制转让期内(上市公?

司注册成立1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年之内)不得用于质押。

(5)国有股东持有的国有股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

外的第三方提供质押。

(6)国有股东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

有股总额50%。

3、常见的股权登记机关 ?

质押股权类型 有限公司股权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质权自在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即设立 登记机关 质权设定时间 ? ?备注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提交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出质股东将其股权质押的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 上市公司股权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质权自在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即设立 质权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国有股质押的,在质押协议签订后,取得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然后办理治安员登记手续。 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 ?中国证 ? 如果出质人尚未将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权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我行应当首先要求出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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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质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实施细则》,办理股权存管手续,之后再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如果出质人拒绝按照本款规定办理股权存管,我行应拒绝接受该项质押担保。 ? (二十)常见条件;同意A公司授信多少万元,以应收账款提供?

质押

落实要点: ?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

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1、我行不接受以下应收账款质押 ?

(1)企业、个体工商户未来的营业收入,基础法律关系如尚未?

发生且债务人不特定,我行不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

(2)收费权长度小于1000米的二车道独立桥梁和隧道收费权、?

二级公路收费权、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时间2/3的公路收费权、我行不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同时,我行不接受将一个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权分成若干段质押以及将收费公路项目收费权与非收费公路项目权益捆绑质押。

(3)我行不接受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原利用国外贷款审批部?

门同意转让的尚未偿清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收费公路收费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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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行不接受累计收费期限超过20年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

权质押和25年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权质押。同时,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的公路收费权质押和经营性公路累计收费期限超过30年的公路收费权质押,我行也不接受。

(5)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司?

法解释没有进一步明确权利界定的前提下,我行应当谨慎接受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中规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决议学生公寓等学校后进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

2、应收账款的描述 ?

(1)订立质押合同时已经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财产为?

________(出质人)基于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之下,于____年____月销售________(货物种类/名称)给________(债务人)产生的应收账款,货款到期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________,发票号为________;

(2)订立质押合同时还未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财产为?

________(出质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销售________(货物种类/名称)给________(债务人)产生的所有应收销售货款;

(3)?销售供应电、水、气、暖的收入质押:质押财产为________

(出质人)对________(区域)所有(电户/用水户/用气户/用暖户)________(时间段)的供(电/水/气/暖)费收入。

(4)以专利权的许可使用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质押财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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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专利产品名称)专利许可使用费,专利号________,被许可使用单位是________,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其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参照专利权描述。

(5)以出租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质押财产为出质人所有的?

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大厦(如有)____层的____(不动产种类)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出租给________(承租人)产生的租金收入。动产出租产生的应收账款参照不动产进行描述。

(6)以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权质押:质押财产为?

出质人管理的________(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的________段至________段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产生的所有____费(收费项目),收费许可证____。

? ?

(二十一)常见问题:同意A公司授信多少万元,采取差额回购?

的操作模式

落实要点: ?

差额回购的定义:是指买方履行买卖合同存在资金缺口,由民生?

银行在融资授信额度内向买方提供融资,卖方根据协议约定按民生银行的指令进行发货,在民生银行每笔融资到期日时(也可约定为到期日后,但要支付相应的滞纳金),卖方对所收到的货款与发货金额之间的差额向民生银行予以退款的业务。

我行的差额回购的实质是:?在卖方已全额收到货款却未足额发货

时,价款的差额已构成不当得利,卖方将本应退给买方的差额,直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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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给我行。实际是买方将未来的退款债权转让给我行。准确地说,是差额退款,而不是差额回购。卖方并不是担保买方的义务履行,退款的义务人是卖方自己,只是相对人由买方而转变为我行。按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不需债务人同意。卖方签字的法律意义在于表明它确实知道未来债务已向我行履行的框架安排。

差额回购是卖方责任较大,我行风险较小的一种方式,由于我行?

根据受信人保证金回款情况发出提货指令,融资风险通过保证金存款和未发货货物价值覆盖。但应注意差额回购操作过程中的回执的重要性:

1、首笔必须由我行指定双人亲自送达,收回《收到银行承兑汇?

票确认函》;次笔开始可由我行指定双人或快递送达,主办客户经理必须负责跟踪落实银承送达及收到回执的全过程。

2、根据保证金入账资料,授信客户向我行提交《提货申请书》,?

在《提货通知单》上加盖我行预留专用印章,风险经理或行政助理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办法将《提货通知单》交付给差额回购方。主办客户经理跟踪《提货通知单》传递情况,在10内取得《提货通知单》(回执)。

? ?

(二十二)常见问题:可否就多次保证金补充一次性签订总协议 ?

答:关键不在于协议,而在于账户,只要增加保证金账户,就必?

须就新增的账户签订保证金协议。

保证金质押的法律依据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5条“?以特户、?

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该条处于对担保法对动产质押的解释部分,表明保证金质押属于动产质押,应满足动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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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的构成要件,即:质押合同+交付行为+质押物的特定化。对保证金而言,质押合同,必须述明是质押的对象是哪个账户,增加账户,就必须以之质押的合意。注意:1、新增保证金账户的合意,不一定非要是完整的质押协议,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等能表达质押合意即可。2、要达到质物特定化的目的,必须控制保证金账户,质押人不能再使用,否则会影响质押效力。3、只增加保证金额,不改账户,无需补签合同。

?

(二十三)常见问题:保证金能否对抗强制执行 ?

答:担保法解释明确了保证金可作为动产质押的法律地位:债务?

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担保法解释 85条)因此,保证金应可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但司法实践中除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可明?

确对抗法院扣划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 》(第9款)分别规定了:法院依法可以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但在保证金账户存款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其它的银行业务中的保证金往往因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被法院扣划。

注意:现阶段我行保证金账户的性质为企业往来账户,所有业务?

的保证金存款均在同一科目下核算。实际业务中,如果保证金账户为内部户,前台人员在操作中具有了一定灵活性,可以在操作层面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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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避保证金风险。我行保证金帐户性质为往来帐户,在面对司法执行时基本无灵活性。

?

(二十四)常见问题:存款账户是否可以质押 ?

类似的问题,是否可以以冻结存款代替保证金。

答: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十三人将金钱?

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用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因此,金钱可以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进行质押,但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二是将金钱以保证金的形式特定化。三是将特定化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

注意:账户质押的特殊情况-出口退税账户质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贷款案件有关?

问题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托管给贷款银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退税款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贷款银行,对质押账户内的退税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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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vq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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