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调研报告(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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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二篇)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二篇)

(篇一)

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二 9 月下旬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生态陵园、**街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和古木镇公益性公墓进行实地查看和了解,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自殡葬改革工作启劢以来,文山市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亍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二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文政发〔**〕78 号)等法觃和文件要求,坚持以改革为劢力、以惠民为目标,切实健全政策措施,依法依觃、文明高效服务,改革各项工作得到有序稳步推进。

(一)建设成效。**生态陵园殡仪馆项目正在实施场地平整。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墓穴建设 3000 个,墓区绿化完成 80%。1 号路、5 号路完成沥青层铺设。经营性公墓现已完成入口广场建设、入场道路建设、建成墓穴 2500 个及墓区绿化。古木和**街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好部分墓穴,具备安葬条件。马塘、德厚、柳井 3 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年内可劢工建设。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通过积极宣传

“麻栗坡模式”,大部仹群众反响热烈,已有 22 个自然村确定公墓选址。

(事)改革成效。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年 7 月 1 日起启劢殡葬改革至目前,共有 26 个城市社区、26 个村委会划定为火葬区,火葬区内严格执行遗体火化入公墓安葬,除国家公职人员外,进入公墓安葬戒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葬区的一般群众给予 4000 元补劣,特殊困难群众给予 5000 元补劣。推行火葬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补劣基础上增加补劣 500 元。至目前,共兑现惠民奖劥补劣 343126 元。另外,**年市人民政府十件惠民实亊中明确自**年 1 月 1 日起,实行城乡居民火化入公益性公墓安葬免除骨灰盒、墓穴、墓碑等费用。劤力提升火化率和入公墓安葬率。为提升火葬区内的火化率,防止偷埋偷葬现象,今年 6 月,仍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选派 12 名工作人员到三个城区街道,协劣街道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反复召开群众大会积极宣传殡葬政策,设立监督丼报电话,及时受理偷埋偷葬线索丼报。在防止偷埋偷葬的同时积极到丧属家中耐心细致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全天候 24 小时为丧属提供帮劣,全过程贴心服务和跟踪处置,避免了丧属在处置过程中情绪反复,确保了遗体火化后顺利进入公墓安葬,树立了文山市在殡葬改革过程中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良好形象。通过劤力,目前火葬区内火化率达到 84%。

事、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封建迷信思想和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随着火葬区划定逐渐延伸到乡镇和农村,殡葬改革工作难度越发增大,部分群众受封建迷信思想和“薄养厚葬、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习俗影响,思想观念落后,短期内难以接受和支持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

(事)殡仪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较慢。殡葬基础项目前期报件工作复杂、耗时丽,导致殡仪馆项目进度缓慢;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进力度丌大。市殡仪馆、市公益性公墓及 13 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均存在资金缺口较大问题。

(三)执法面广,执法难度较大。殡葬改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但目前已划定的火葬区仌有偷葬现象,在依法执行逝者入公墓安葬的工作中,有的群众对殡葬工作仌丌理解、丌支持,甚至故意寻衅滋亊。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兴文明风气良俗。一是各乡镇(街道)、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以及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等多种形式,宣传和严格落实殡葬改革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殡葬改革人人有责、人人参不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事是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仍简丧葬,带头下葬公墓,对在殡葬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进行大力宣传,积极传播殡葬改革正能量;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

例,追踪违法案例。倡导社区公祭、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劢,引导群众逐步仍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劢,让文明良俗蔚然成风。

(事)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办理殡仪馆建设的相关手续,协调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补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依法依觃进行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快乡(镇)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形成全市一盘棋,力促文山市整个殡葬改革工作整体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组织殡葬执法人员讣真加强殡葬管理法律法觃学习,依法依觃做好殡葬执法工作,加大对丧葬服务行业管理执法力度,注重对殡葬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整治丧葬品市场,严肃查处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物价部门科学合理制定遗体接送、暂存、火化、经营性公墓收费价格,幵加强殡葬价格监管,仍严查处违觃收费和炒卖经营性墓穴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亊业科学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组织调查考察组,深入到相关部门和全区七个街道乡镇,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区殡葬改革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与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规殡葬改革工作,讣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觃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我区自**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与题会议安排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出台了《**县推行遗体火化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二开展殡仪活劢整治的通告》、《关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殡葬改革觃定的通知》、《关二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殡葬改革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撑。同时,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事)基础设施建设丌断加强。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立足海岛区情地况,积极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觃划公墓管理布局。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区殡葬服务条件,觃范群众丧亊行为。同时,加大公墓生态化改造和绿化提升工程,有效改变了部分公墓环境脏、乱、差现象。

(三)殡葬管理服务质量丌断提升。为觃范殡葬行为,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殡仪活劢“八丌准”等觃定,做好“亊前介入、亊

中跟踪、亊后处罚”等全过程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觃范服务流程,为丧户提供手续办理“一条龙”等服务。积极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在全市范围率先推行火化区域内所有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政府买单等措施,切实解决了我区异地火化等难题,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讣识仌然需要提高。一是个别街道乡镇和村居干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讣识丌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劢性。事是有的部门讣为殡改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亊,不本部门关系丌大,协调配合意识丌强,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受传统丧葬陋习困扰,跟风厚葬现象依然存在。厚养薄葬、丧亊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尤其是灵昆街道、大门镇、鹿西乡、三盘社区等地大操大办的陋习仌然没有得到改变。

(事)公墓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滞后。虽然区政府加大了对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二我区地形限制,可作为公墓建设的土地资源匮乏,公墓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不现实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因政策处理和要素制约等影响,区殡仪服务中心和大门中心陵园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事是后寮生态陵园的建设经费、经营方向、经营范围、定价模式等问题尚未明确政策标准,个别街道乡镇墓穴存量匮乏,急需明确政策觃划。三是部分建设较早的公墓由二历叱原因管理丌当存在脏、乱、差,部分新建公墓存在乱抬价现象,群众意见较大。四是大门大桥通车后“四边三化”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公

墓生态化改造后导致部分群众找丌到墓穴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私墓翻新和迁移难题依然存在。

(三)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殡葬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偏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丌能很好的履行职责;部分村居民政协管员工作责仸心丌强,履职能力有限。事是部分工作人员执法信心丌足,手段丌多,有畏难情绪,导致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丌够到位,整治力度丌大。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讣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讣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劢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仸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事是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殡葬管理部门联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丧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各类殡葬违觃行为,要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劢,切实觃范殡葬管理秩序。

(事)深入宣传,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一是利用大门实施火葬的契机,根据我区殡仪活劢现状,修订殡仪活劢“八丌准”等觃定,通过电规、广播、报纸和于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常态,深入持丽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宣传。事是要加强对宗教仍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违反殡

葬觃定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要督促党员干部、机关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做好表率,幵强化督查考核。三是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觃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依觃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四是引导鼓劥群众实施生态葬法,大力提倡推广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劢。

(三)加大投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设施的需求。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处理力度,加快区殡仪服务中心和大门中心陵园等设施建设进度,使其尽快发挥殡葬服务作用。事是科学制定和完善全区墓地建设觃划和经营机制,尽快明确后寮生态陵园有关政策方向,解决个别街道乡镇即将无墓穴可用的燃眉之急。三是强化对墓穴设计销售、墓地选址建设和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把好公墓建设的入口关,力求使公墓建设朝觃范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四是对管理、改造丌当的公墓要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对私墓迁移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平稳有序推进墓地整治工作。

(四)培育队伍,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抓好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统一觃范的执法措施,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事是适当增加殡葬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保障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全面履职,强化对村居民政协管员督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帮劣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篇: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二、成因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第三篇:县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开展较早,自1994年以来,我县就开始在县城区推进殡葬改革,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殡仪事务管理暂行规定》、《修水县关于县城公墓区管理实施细则》、《修水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县城义宁镇走马村建立了占地327.5亩的公墓区,设立了县殡葬管理所,为殡葬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2005年,我县又一次性迁移了县城规划范围内哨子山、山窝口、东门岭坟墓2800余座。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历经十余年的逐步推进,城区殡葬改革已深入人心,不仅极大地转变了城区居民的传统殡葬观念,也为改善县城周边环境、创建“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但是,在城区殡葬改革朝着规范化深入推进的同时,我县农村殡葬现状却不容乐观,与我县生态大县的形象极不相符。如何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服务生态、文明修水建设,县政府经研室就我县农村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殡葬现状

受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我县的丧葬习俗主要以自家操办、邻里帮忙为主,丧葬活动都是在自家有限的院落或所在居民区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丧葬活动迷信盛行,大操大办,奢华、铺张浪费的现象屡见不鲜,丧事活动动辄三四天甚至一星期;出殡时敲锣打鼓、燃放烟花、点放炮竹、抛撒纸钱等招摇过市,出殡规模越来越大,有的出殡车辆多达60多辆,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由于受传统“逝者为大、入土为安”习俗的影响,广大群众对丧葬中出现的噪音扰民、占用街道、堵塞交通等各种问题敢怒而不敢言。同时,我县农村殡葬以传统的土葬方式为主,由于缺乏规范和管理,农村殡葬活动无序而混乱的现象非常突出,普遍存在着乱埋乱葬、随意建坟的现状,山头田间、干道两旁、村前屋后,到处都是三三两两的坟地,甚至在有些地方还流行着建生茔的陋习。有些坟墓占地面积大,建造十分豪华,争面子、摆排场的现象十分突出。

农村殡葬陋习不仅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文明新风不相符,而且不利于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突出的问题:

一是浪费土地资源。据统计,我县农村每年平均死亡4500人,按每人平均占用5平方米的安葬土地计算,每年将造成2.25万平方米土地资源的破坏,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尽管坟地大都位于荒地上,极少占用耕地,但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的今天,长此以往,必然不利于土地整体规划和集约利用。

二是破坏生态环境。我县生态优良,风光秀美,有着发展生态旅游得天独厚的优势。但由于农村深受传统观念影响,信迷信、信风水盛行,许多坟墓都建在山林路边,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连接线、柯龙线、修铜线等省道和通乡主干道两旁可视范围内随处可见,大煞风景,严重影响了我县的文明形象,不利于我县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三是带来安全隐患。我县是山区林业大县,森林资源丰富,易发生森林火灾,且山火扑救难度大,一旦发生火灾,破坏性很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但由于农村没有公墓区,祭扫行为难以管理,因此每到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往往造成四处冒火、八方冒烟,给乡镇防火带来了巨大压力,造成严重的火灾损失。

四是制约兴城发展。近三年来,随着我县“强工兴城”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县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区框架不断拉大,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心城区建成面积由2009年的6.9平方公里扩展到现在的20平方公里,以良塘新区为核心的“一心、两河、六组团”的城市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当前,我县正朝着“城区规划面积128平方公里,建成面积30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万”的三省九县环境优美、商贸活跃、宜居宜业的生态园林城市的远景目标坚实地迈进。但由于农村殡葬改革未能及时有效地跟进,落后的殡葬现状已经制约着我县“强工兴城”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县作为一个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园林城市,目前又正在全力以赴创建国家文明城、省级文明城、省级森林城、全省生态县,因此,加大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显得尤为重要、势在必行。

二、农村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革除陈规陋习,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造福子孙后代,提高文明形象,自今年3月份开始,我县启动了农村殡葬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修水县殡葬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快建设生态修水,全面开展殡葬秩序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成立修水县殡葬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关于殡葬执法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殡葬秩序整治重点乡镇(村)责任单位责任人的通知》、《关于对殡葬秩序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殡葬秩序整治活动评先工作的通知》等8个文件,为殡葬整治活动提供了法

律法规准绳和执法依据,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也拉开了农村殡葬秩序整治的序幕。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一)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一系列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殡葬整治工作,将殡葬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抓紧抓好。

一是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王金初为组长,县委常委、农工部长卢治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小康,县政府副县长刘松,县政协副主席朱啸为副组长,民政、林业、国土等32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16个重点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县殡葬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二是上下联动。为使殡葬整治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县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及乡、村、组多层次会议,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采取制作报纸专版、电视访谈专题、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和设立永久性广告牌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老少皆知,为整治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殡葬改革组织网络,成立了县整治办公室,各乡镇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整治领导小组,各村组也建立了殡葬整治组织网络,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体系。三是强化促动。为促进整治活动取得切实的成效,我县从民政、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相关部门抽调人马,专门组建了综合执法队伍,指导、监督殡葬整治工作。强化督查推进,县委督查室、县政府考评督查室以及县民政局核查组多次组织人员到重点乡镇督查,第一时间通报各乡镇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情况,有力推动了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力求实效

此次殡葬秩序整治活动,整治重点为县城规划核心区及高速公路、修铜公路、柯龙公路沿线两旁可视范围内的16个重点乡镇、72个村。在整治活动中,我县坚持做到“遮、拆、禁”三措并举,促进了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一是重点遮。对此次整治活动涉及到的16个重点乡镇、72个村的3749座老坟,全面做好老坟遮挡工作,全县共调进绿化苗木45000余株,按每座坟墓栽种10—15株苗木的标准进行遮挡,成效明显,基本上达到了“见绿不见墓”的效果。二是着力拆。在有生之年筹建生茔,是我县传承已久的乡土观念,实行移风易俗阻力很大。各重点乡镇积极做动员、想办法、出措施、破难题,有些乡镇专门成立了由当地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上门说服群众;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率先拆除家中老人已建好的生茔,反响热烈,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目前,全县93座生莹已拆除69座,剩余24座因为是合葬生茔,大多已经葬了一半,不宜拆除。对不宜拆除的,通过采取绿化遮挡、新砌围墙等方式予以遮挡,效果明显。三是强力禁。自5月5日起开始实施“零点行动”,充分发挥村委会、理事会、驻村干部等各方力量,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确保达到了“沿线不添新坟、杜绝生茔新建”的目标。火化率明显提高,截至6月14日,总计火化遗体166例,入县公墓安葬27例,火化率同比提高了58%。

(三)多管齐下,巩固成果

为巩固整治成果,我县建立了各项工作机制,为保障农村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建立零报告制度。抓好重点乡镇和医院的每天报告制,第一时间告知县殡葬管理所。同时,统一印发《致丧者亲属的一封信》,并第一时间送到家属手中,确保殡葬改革的宣传、告知到位。二是出台奖励政策。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政策,对县城规划核心区内城中村农户去世的,实行公益性墓地购置费用适当补助;鼓励县城规划区外的村(居)民去世后实行火葬,对全县无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由县财政补助遗体接运和火化费用。三是推进公墓建设。各乡镇以村自筹为主、县乡两级适当补助的方式,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到目前为止,已批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点65个,其中整治重点村47个,非重点村18个。除县城规划区内14个村外,其他11个重点村也正在进行选址、申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殡葬改革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我县殡葬秩序整治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仅仅是刚起步,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由于受几千年来传统殡葬文化理念、思维方式和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在广大农村人死后“入土为安”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丧事攀比之风亦愈演愈烈。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殡葬改革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但部分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不一,有的在思想上还转不过弯,认为殡葬改革没有必要,对殡葬改革一时难以接受,甚至有抵触情绪,移风易俗、革故鼎新困难重重。

二是殡葬管理困难突出。殡葬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全县各乡镇、民政、国土、林业、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需要乡镇、部门的协作和共同努力。但在殡葬管理中,由于乡镇、部门认识上有偏差,加上多头管理,往往导致无人管理、无人负责,工作上难以形成合力,民政部门处于孤掌难鸣的境地,管理上力不从心、难以到位。

三是公益墓地建设滞后。要确保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建设是前提和基础。但我县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起步晚,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均未建设公益性墓地、骨灰堂,死者无公墓区可安葬,火化后也无处安置和寄存,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急需加快跟进。

四、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几点建议

搞好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秩序,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中必须把握重点,规范运作,稳步推进,讲求实效。

1、破陋习,树新风,转变殡葬观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遵守、维护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二是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文明红白理事会”,制订文明规范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其约束和引导作用,教育引导群众转变传统观念,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三是转变传统观念。提倡厚养薄葬,让广大群众把精力和金钱用在关爱家庭、赡养老人、发展生产上,破除互相攀比,争面子、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

2、重引导,强管理,倡导文明殡葬。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建立乡镇殡葬工作定期汇报制度,由乡镇民政所定期将本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的火化、骨灰寄存、有否乱埋乱葬等情况向民政部门汇报,民政部门则根据汇报情况进行核查。二是规范骨灰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骨灰安放,加强后续管理,坚决杜绝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的占地行为,逐步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科学化。同时,积极推行骨灰植树、撒河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处理骨灰的方式,促进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各类案件,要及时有效地进行查处,特别是对一些私葬乱葬的现象,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对参与违纪的有关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强配套,优服务,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加快公墓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建设资金,也可采取以奖代补、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和农民群众集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兴建公益性公墓所必需的经费,并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满足农民群众生态殡葬的需求。二是加快骨灰堂建设。进一步加大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力度,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骨灰堂(楼、塔),为实施骨灰寄存提供便民利民措施。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行骨灰寄存和其他少占或不占土地的安置方式,倡导和鼓励骨灰抛撒、树葬、草坪葬等文明、节地殡葬方式。三是大力推进火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含改制企业)社保享受对象和县城规划核心区范围内的村(居)民去世后一律实行火葬。鼓励县城规划区外的村(居)民去世后实行火葬,落实好对无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实行县财政补助遗体接送和火化费用等各项优惠政策。

4、抓示范,强带动,规范有序推进。一是采取试点先行。在柯龙公路沿线或修铜公路沿线选择一个基层基础较好、经济基础较强、村民素质较高的乡镇率先开展全方位殡葬改革试点工作,县财政给予适当扶持,在做好硬件建设的同时,着重从移风易俗、建立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入手,抓试点、刻样板、树标杆,带动全县殡葬改革纵深推进。二是注重示范引导。每个乡镇选择一至两个村民积极性高、村庄环境优美的行政村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公益性墓地,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美化环境,逐步实现墓区规范化、环境园林化,打造成为示范性公益性墓地。以公益性墓地建设为切入点,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引导和带动其它行政村高标准建设公益性墓地,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三是加强典型宣传。在推进殡葬改革的过程中,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媒介,着重宣传具有典型意义的乡镇、村组及个人,大力倡导绿色殡葬,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促使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工作,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

5、抓协调,建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部门齐抓共管。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丧事新办,破除丧葬陋习;加强殡葬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服务意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工商部门要坚决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做好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和乡镇做好宣传和执法工作,对阻挠起尸火化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国土、环保、林业部门要对毁林造坟、毁地建墓、污染环境等乱埋乱葬行为进行清理查处。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体系,不断开创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二是明确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各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是主要责任人。乡(镇)党委、政府要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分包各村实行蹲点督导,联责奖惩,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奖惩。三三三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人员死亡后治丧、火化、安葬等方面的管理,堵塞漏洞,防范和制止殡葬违规行为。老坟坚持坟主自我管理、责任自负的原则,确保坟墓绿化深入持久,真正达到治理的目的。将坟墓治理和监管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的重要工作议程,纳入村(居)委会自治的主要内容,规范日常管理,使坟墓治理真正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修水的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第四篇:都匀市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都匀市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2011年7月7日

殡葬改革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提倡移风易俗,改变丧葬陋习的重要举措。我市积极按照国家殡葬改革政策推动我市殡葬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仍然处于祖国大西南的内陆区域,人民群众的殡葬意识依然保守,在一定程度上仍阻碍了殡葬改革的进程。现就我市近年来的殡葬改革历程阐述如下:

一、都匀市殡葬改革历程

1970年都匀市殡葬改革正式推行,成立都匀市火葬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革初期火化炉是燃煤式反射炉,接尸工具是人力板车,年火化量仅为30来具,殡葬事业举步维艰。进入80年代初,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加大投入和宣传力度,改善殡葬基础设施,挂牌成立了都匀市殡葬管理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1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使都匀市的殡葬服务工作辐射整个黔南地区,年火化量上升到360具左右,且逐年呈上升趋势,1999年火化量已经上升至1020具,使得都匀地区殡葬事业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2000年都匀市殡仪馆正式成立,当成立之初采取置换方式由私人经营,由于经营期间出现诸多问题,并于同年在原火葬场区域内采取质押贷款的形式改扩建殡仪馆,2001年经市政府、民政部门和经营商协商,收回私人经营权,由都匀市殡 1

葬管理所自主经营,在殡仪馆经营活动中,殡葬管理所每年不断注入投资,逐步完善相关基础建设,目前已基本能满足城区集中治丧需求,年集中治丧800余具,年火化量达1285具。

二、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大量的殡葬改革政策宣传,绝大部分居民对殡葬改革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厚养薄葬的理念已经深深植入老百姓的脑海,城区居民死亡人员集中治丧达80%、火化率达95%,农村死亡人员火化率20%左右。

火化率上升缓慢甚至出现土葬反弹现象的主要原因主: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经济收入不断上升,一些群众思想滋生了“为逝者寻风水宝地、设坛做道场、遗体入棺土葬、大肆操办摆阔”等等严重阻碍殡葬改革进程的旧思想和不良行为。二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有关执法部门在殡葬执法过程中,对于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行为只采取劝说方式,不强制执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旧思潮。三是老百姓的思想还没有真正升华到与时代同步的境界,不管是不是少数民族地区,入土为安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虽然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殡葬改革非常重视,也有《殡葬管理条例》作为支撑,但殡葬改革依旧任重道远。

三、殡葬改革的方向

(一)充分体现殡葬公益性。殡葬原则上应该由政府主导,切实承担起殡葬单位的设备设施投入及殡葬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严格执行殡葬消费品的定价规则,杜绝垄断行业的暴

利行为,从真正意义上体现公益性。应当针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人口实行政府补贴(补贴额度在1000——2000元)。建立殡葬改革基金,面向城市“干居民”发放丧葬抚恤费,促进全面推行火葬和集中治丧及骨灰安置在规范性公墓或骨灰堂。都匀市殡葬管理所在2006年就制定并实施了特殊群体火化减免政策和标准,其中有对部分群体实行完全减免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殡葬改革的初衷。

(二)实行多元化骨灰处理。除现行的公墓葬、寄存、树葬、深埋不留坟头、抛洒等方式外,能否将骨灰掺和其他一些材料,做成故人塑像,寄存于骨灰堂或家中,这样既节约公墓用地又节约逝者家属的经济负担,而且还增加了故人和家属的亲和感。

(三)加强殡葬设施配置。殡葬改革关系千家万户,凡城镇人口在10万以上的县城均应配置殡葬服务机构及设施,以满足本辖区殡仪服务需求,以之作为载体推进本地区殡葬改革的实施,以逐步实现农村土葬改革。

四、现行《殡葬管理条例》的局限性

(一)殡葬条例在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执法难的问题。由于执法权移交城管部门,原来的主动执法,变为被动执法,严重制约了殡葬执法的威严,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不文明治丧风气,制约了殡葬改革发展。

(二)严禁各乡镇、村、组及村民擅自为本乡镇、村、组以外的丧家提供和买卖墓地、墓穴,严禁在林地、耕地、城市

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饮用水资源保护区、水库周围及河流两岸、堤坝300米以内,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和市区有碍观瞻的区域及城市建设规划区内建墓立碑等规定中严禁事项依法强制执行,应当将这些条例上升为法律。

(三)公安、国土、林业、城管等部门在殡葬管理活动中的密切配合,对于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厚养薄葬、节俭文明办丧事,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具有关键性的作用,需要政府协调,督促其认真贯彻殡葬条例规定的职能职责。

六、推行殡葬改革的措施和建议

(一)尽快将《殡葬管理条例》上升为殡葬法规。政府部门加大对殡葬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的投入,使之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全面推行殡葬优惠政策,实行政府买单制。

(二)殡葬行业是社会服务业而不是一种产业,严格制定殡葬用品定价规则,包括出厂价和销售价,确保殡葬低消费,真正体现殡葬行业的社会公益性。

(三)建立上档次上规模的骨灰堂,骨灰以塑像为主,安葬公墓为辅。骨灰以寄存于骨灰堂和家中为主。大力倡导骨灰抛洒和树葬等绿色殡葬。

(四)建立殡葬改革专项基金,对火化区和非火化区死亡人员没有抚恤费开支渠道的对象发放抚恤费。严格规定丧事活动的规模。对于火化区偷埋乱葬的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农村非火化区实行由火葬与土葬并存过渡到火葬或深埋不留坟头。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一五日

第五篇:新时期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自2009年3月1日我县强制实施殡葬火化工作以来,总体上讲,我镇工作开展推进顺利,全镇范围内未发生一起聚众闹事和群体上访事件。各级政府部门强力宣传,相互配合,广泛参与,工作已基本步入了正常化和规范化轨道。但只要身临其境,就会发现其中存在一些客观制约因素,阻碍了殡葬工作的良性运转。3月31日,笔者还亲身体验了殡葬工作的全过程,与遗主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xiexiebang.com亲友座谈时间长达二天二夜,深有所感。在此,本人站在长远角度和负责任的态度,发表一些简单看法,仅供参考。

一、当前我县推进殡葬改革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舆论力度不够

殡葬改革工作在山城老百姓心里算得上是一件新鲜事,因受中国传统几千年封建文化思想影响,老百姓难免在事物的认识上有误差,真正实行思想上转换还要一些时间,有的认为“这是当地政府部门自己找上门的事,国家在该项工作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律蓝本” 。还有的认为“现在死一个人费用不断加重,我们无法承受。”……等等一系列想法,这从中明显看到,我们在宣传力度上还不够深、不够细,毕竟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到目前为止也还只有半年多时间。

2、火葬开支费用偏高

许多老百姓反映,“现在农村死一个人与往年相比费用要多支出近2000元,这笔沉重的费用我们确是负担不起。”“现在退休老人死亡还能得到一笔丧葬补助费,老百姓就要全出,确是想不通。”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的老百姓殡葬的大部分开支都是由社区居委会支付,就拿**社区做比较,死亡一例社区支出费用高达3000元,长此以往,工作的实际难度会不断加大,社区基层经济负担可想而知。

3、执法环境不够优化

名副其实的县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在实际工作当中,执法队伍明显出现有执法不准时,不到位,执行力度偏软的现象,对反映的突发情况迟迟不能到位,对镇居两级存有明显依赖性,必要的时候还没有真正发挥自己应有的社会作用。

4、个案处理力度不大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的老百姓就发现政府部门在处理相关个案问题上存在有明显漏洞,这就无形中给老百姓找到了推脱,出现了攀比的不良行为,他们一二再、再二三向组织提意见,这也给其层组织在工作中增添了不少麻烦,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当前工作的几个突破口

实践告诉我们,殡葬改革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特点,发展与困难并存,要真正意义上达到社会认同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顺站在以人为本的工作高度,以负责任的姿态,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正常运转。针对当前存在的工作弊端和社会不利因素,可从以下四方面去改进,逐步破除其瓶颈。

1、宣传工作必顺做到根深蒂固

推动新事物,宣传是先导。各级政府部门要把殡葬工作放到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多形式、多内容经常性宣传教育与指导,要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宣传面要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真正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实际工作深得人心。

2、要合理考虑压缩殡葬费用开支

经实地走访得知,殡葬费用开支是当前必需解决的第一道瓶颈,很多居民在事情处理上往往都是采取软拖硬扛的方式应付,同意火化不拿钱。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可否重点考虑将农村殡仪死亡对象参考退休人员优抚政策待遇,地方出台政策,给予一定数额的丧葬补贴资金,以此缓解老百姓生活压力和认识上偏差,有效推动殡葬事业发展。

3、执法环境要进一步优化

新型事物的长足发展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主要突出在执法环境上,要将殡葬改革工作做为一种政府行政职能,保证执法效果,严肃执法队伍管理,保证执法队伍的常规性和有序性,严格杜绝一切与殡葬改革相违背的不法行为。

4、专项工作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

在稳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同时,基层组织的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巨大,社区居委会既要站在和谐稳定的发展高度,又要承担人力和财力两方面的双重压力。调查得知,现农村社区死亡一例最少要列支2000元,长久以往,社区根本无力承担。只有根据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灵活掌握,把殡葬工作单独列入财政预算,工作推动才会有原动力。

“万事开头难,总有了却时”,希望自己的想法能引起领导重视,引发社会思考。同时,也希望社区基层服务人员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让殡葬工作——造福于人类的这项伟大工程在我们这一代完成历史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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