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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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职业教育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方案》(琼教职成〔2013〕81号),加快推动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项目办学主体和合作形式 (一)办学主体

办学主体为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其中,高职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本科为本省公办本科院校。

(二)合作形式

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办学,按照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和高端技能人才要求,共同制定职业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方案,确定学生在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项目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4年,完成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取对口公办本科院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试点项目专业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及批准程序 试点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高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必须以专业为纽带进行合作,以人才培养有效衔接为基础实施联合培养。

(一)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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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院校根据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人才需求确定试点专业(本科第二批次应用型专业),且经批准设立、备案的招生专业;

2.高职院校须有相同或相近的对口专业,原则上应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骨干)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中央财政支持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

3.高职院校限报2个试点专业,1所本科院校可对应1-2所高职院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专业设置申报表》(见附件);

2.专业点设置论证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分析,专业点设置可行性论证);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在项目批准后补交); 4.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办学协议; 5.其它相关材料。 (三)申报及批准程序

1.合作办学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联合编制有关材料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一式八份);

2.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做出初审意见,报试点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领导、厅务会审定;

3.省教育厅发文批准开展试点项目,并根据全省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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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教育发展规模、行业发展需要以及招生学校的专业培养能力、办学条件,在招生限额内核定下达招生计划。

三、招生及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省高中学籍的毕业生。 (二)录取 1.填报志愿

在每年高考填报升学志愿前,省高招办将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专业招生计划(独立的招生专业代码)在《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和相关网站及其他公共媒体发布,向社会和考生说明招生政策,并说明在高职院校就读,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

2.考试及录取

报考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当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以上,由省考试局统一组织录取工作,择优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由本科院校负责招生,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上必须注明在具体高职院校报到和就读,由本科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给学生。

4.报到

项目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本科院校完成注册后,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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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到高职院校完成报到及相关工作。

四、学籍及资助管理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学生,由联合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本校学生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学生,享受与普通本科学校学生在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相同的政策。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按规定颁发本科院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联合培养本科院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生享受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五、教育教学 (一)培养方案

对口合作的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应组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有关人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专业带头人及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共同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注重与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同时,建立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本科院校主导和引领作用。

(二)课程体系设计

鼓励对口合作普通本科与高职院校院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课程设计,建立专门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开展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课程体系以体现相关专业国家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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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标准体系的有关内容。鼓励对口合作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建立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和弹性学习制度,根据学生学习兴趣、意愿分类培养。对已经达到相应技术水平、具备相应职业能力的,可免修有关课程,直接认定学分。

(三)质量监督与监控

本科院校是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试点项目高职阶段教育主体之一,对联办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应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将联办学校承担的教学工作纳入本学校办学评估和质量监控体系,建立专门教学档案。高职要认真执行教育教学计划,主动接受联办本科院校的指导和监督。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开展本科试点项目的高职院校执行教育教学计划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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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南省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 试点项目专业点设置申报表

学校名称 (本科院校)

(高职院校)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本科院校)

专业代码 (高职院校)

联 系 人 姓名 电话 (本科院校)

电子信箱 (本科院校)

姓名 电话 (高职院校)

电子信箱 (高职院校)

申报时间

海南省教育厅 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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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申报学校须在封面加盖公章。

二、每个申报专业分别填写,与其他资料合并成册,左侧装订,一式8份。装订顺序:(1)海南省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专业点设置申报表;(2)专业点设置论证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分析,专业点设置可行性论证);(3)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教学进程表等);(4)联合办学协议;(5)其他相关材料。

三、相关事项说明:

1.“专任专业教师”是指具有本校编制,从事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教学的人员;“兼职教师”是指学校按照专业课教学或师资培训、项目指导等工作任务,正式聘任并在每学期承担不少于30学时教学任务的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

2.“专业图书”包括纸质图书、专业期刊、视听资料、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等,纸质图书复本以不超过3本计入图书总量;电子图书每种计1册;电子期刊每种每年计1册。

3.“竞赛”包括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信息化教学大赛和特别注明的行业领域比赛。

4.“实验实训开出率”为实际开出的实验实训项目数与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规定开出的实验实训项目数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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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验实训室利用率”为学期内各实训室实际使用课时总和与各实训室完全使用课时总和之比。各实训室完全使用课时为每学期教学周数×20课时×实训室个数。

6.“现有主要设备”为单价3000元以上的实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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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基本情况

1.本科院校填写 学校名称 详细地址 学校主管部门 学校主要负责人 教务处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生均图书(册) 专业名称 邮政编码 手 机 建筑面积(米2) 其中:专任教师数 硕士学位以上比例% 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的教师 总数 上学年招生数(全日制各类别、层次) 生均实验实训设备值(元) 学校设置专业总数(个) 学校占地面积(亩) 教职工总数 大学本科学历达标率% 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数 在校生人数(全日制各类别、层次) 实验实训设备(万元) 图书(册) 序号 学校 设置 主要 专业 情况 学制 专业专任教师数 实验实训设备价值 在校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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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职院校填写

学校名称 详细地址 学校主管部门 学校主要负责人 教务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生均图书(册) 专业名称 邮政编码 手 机 建筑面积(米2) 其中:专任教师数 获硕士学位以上比例% 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的教师总数 上学年招生数(全日制各类别、层次) 生均实训设备值(元) 学校设置专业总数(个) 实训设备价值 在校生数 学校占地面积(亩) 教职工总数 大学本科学历达标率% 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数 在校生人数(全日制各类别、层次) 实训设备(万元) 图书(册) 序号 学校 设置 主要 专业 情况 学制 专业专任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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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专业基本情况

1.本科院校填写 本科专业名称 姓名 本专业负责人 学历 联系电话 本专业近三年招生数 (全日制各类别、层次) 年 性别 学位 专业代码 手 机 人 年 人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年 人 设置时间 (一)本专业教学条件 本专业专任教师数 高级职称专业专任教师数 兼职教师数 本专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的“双师型”专业教师数 本专业实验实训设备总值(万元) 本专业图书(册) 本专业实验实训室个数(个) (二)本专业近三年教师获奖情况 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 级别 获奖等级 获奖人数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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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专业近三年学生竞赛情况 竞赛时间 竞赛名称 竞赛级别 获奖等级 获奖人数 主办单位 (四)本专业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 单 位 名 称 有否 协议 承担的教学任务 每次接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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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专业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年专业技术别 龄 职务 毕业学校及专业 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学位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或学历 职称、执业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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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专业实验、实训室情况 序号 实验实训室名称 现有建 筑面积 (㎡) 现有设 备价值 (万元) 1 2 3 4 5 6 7 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 现有主要设备 名 称 单价 (万元) 台套数 1. 2. 3. 4. 主要实训项目 实验实训室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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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专业四年制高职教育主要课程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开课 学期 学分 理论 学时 实践 学时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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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职院校填写

相同或相近专业名称 姓名 本专业负责人 学历 联系电话 本专业近三年招生数 (全日制各类别、层次) 年 性别 学位 专业代码 手 机 人 年 人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年 人 设置时间 (一)本专业教学条件 本专业专任教师数 高级职称专业专任教师数 兼职教师数 本专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的“双师型”专业教师数 本专业实验实训设备总值(万元) 本专业图书(册) 本专业实验实训室个数(个) (二)本专业近三年教师获奖情况 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 级别 获奖等级 获奖人数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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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专业近三年学生竞赛情况 竞赛时间 竞赛名称 竞赛级别 获奖等级 获奖 人数 主办单位 (四)本专业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 单 位 名 称 有否 协议 承担的教学任务 每次接受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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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专业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年专业技术别 龄 职务 毕业学校及专业 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获得学位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或学历 以上职称、执业资格名 称 1 9

(六)本专业实验、实训室情况 现有建 序实验实训室筑面积 号 名称 (㎡) 现有设 备价值 (万元) 1 2 3 4 5 6 7 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 实验实训室利用率 现有主要设备 名 称 单价 台套数 (万元) 1. 2. 3. 4. 主要实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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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专业三年制高职教育主要课程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开课 学期 学分 理论 学时 实践 学时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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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分析 2.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分析 3.本专业每年最大招生规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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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职业岗位

1.专业培养目标 2.培养规格(包括: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 3.相适应的职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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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专业建设的目标、思路和措施

1.专业建设的整体目标 2.人才培养方案和思路 3.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思路和措施(突出双师型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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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改革的目标、思路与措施(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 5.教学设施建设(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图书资料等)目标、思路和措施 6.教学管理(包括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目标、思路与措施 7.专业建设经费投入计划(今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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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专业主要课程设置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开课 学期 学分 理论 学时 实践 学时 课程主讲教师所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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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意见

1.专家评审意见 2.投票结果 同意 人 专家姓名 弃权: 人 反对: 人 每年招生 限额建议 职务或职称 人 签 名 工作单位及业务领域 3、省教育厅备案意见 (省教育厅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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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qs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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