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上午-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3-30 03:1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Q/CDT-GGDHHP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Q/ CDT GGDHHP 209 0071—2012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2012-10-15发布

2012-10-15实施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发布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目 录

前 言 ................................................................................ 2 1 范 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总 则 .............................................................................. 3 4 定义和术语 .......................................................................... 4 5 工作票使用和管理 .................................................................... 7 6 动火作业管理 ....................................................................... 25 7 操作票使用和管理 ................................................................... 32 8 工作票、操作票动态检查 ............................................................. 40 9 “两票”管理系统的管理 ............................................................. 45 10 考核办法☆ ........................................................................ 46 11 附 则 ............................................................................ 47 附 录 A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流程图 ............................................. 48 附 录 B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票样 A3纸) ............................................. 50 附 录 C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票样 A4纸) ............................................. 51 附 录 D 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票样 A3纸) ......................................... 52 附 录 E 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票样 A4纸) ......................................... 53 附 录 F 水力自控工作票(票样 A3纸) ............................................... 54 附 录 G 一级动火工作票(票样 A4纸) ............................................... 55 附 录 H 二级动火工作票(票样 A4纸) ............................................... 56 附 录 I 动土工作票(票样 A4纸) ................................................... 57 附 录 J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票样(票样 A4纸) ....................................... 58 附 录 K 工作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票样 A4纸) ....................................... 59 附 录 L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票样 A4纸) ................................. 60 附 录 M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票样 A4纸) ................................. 61 附 录 N 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票样 A4纸) ............................. 62 附 录 O (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 ..................................................... 63 附 录 P 电气倒闸操作票(票样 A4纸) ............................................... 64 附 录 Q 水力机械操作票(票样 A4纸) ............................................... 65 附 录 R 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票样 A4纸) ................................. 66 附 录 S 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的工作表(票样 A4纸) ................................. 67 附 录 T 水力机械操作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票样 A4纸) ................................. 68 附 录 U 水电厂单人操作票(票样 A4纸) ............................................. 69 附 录 V 月度工作票统计封面 ......................................................... 70 附 录 W 月度操作票统计封面 ......................................................... 71 附 录 X 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 ......................................................... 73 附 录 Y 保洁人员必须办理工作票方可清扫的区域 ....................................... 75 附 录 Z 单人操作范围界定 ........................................................... 76

-1-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前 言

为了规范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 101 0001—2007)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GGEP 101 0001—2007),结合总厂实际,修订本细则。

本细则由大化水力发电总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细则由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 本细则由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细则由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安全监察部于2007年8月份首次起草并发布实施,2012年10月份进行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4.59款、4.60款、4.61款、5.2.14款、5.5.5.2.1款、5.5.5.2.2款、5.5.14款、6.6.2.4款、7.2.5款、7.5.2.8.6款、9.13.5款、10.1.2款、10.4.1-7款。

(2)修改5.5.5.2款、5.5.6款、5.5.11款、5.6.2-11款、5.8.1.2款、5.8.2.2款、5.8.3.3款、6.4.2.1款、6.4.4.3.2款、7.9.2-9款、8.2.2款、9.1款、9.9款、9.13.2款、附录V、附录W。

本细则主要修订人:黄仕、林海波、罗善蒙、何建辉、韦月梅、卢敏、韦荣强 本细则审核人:兰世海、杨国献、潘华泉、甘纬、李剑、梁安志、陈开评、程新年 本细则审定人:赖斌、陆杰、骆振业 本细则批准人:容党生

-2-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1 范 围

1.1 本细则规定了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工作票和操作票的适用范围、执行程序、使用和管理要求、动态检查、动火作业管理、“两票”管理系统管理以及考核办法。☆ 1.2 本细则适用于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多经总公司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 2.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技[1994]299号) 2.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2007版)

2.5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19号) 2.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18号) 2.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 101 0001—2007) 2.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GGEP 101 0001—2007)

3 总 则

3.1 为了规范“两票”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 101 0001-2007)、《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GGEP 101 0001—2007)等规定,结合总厂实际,修订本细则。☆

3.2 电力生产的各项运行操作、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都必须使用操作票或工作票(以下简称“两票”),任何作业人员都无权无票作业(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外,如:现场发生人员触电,需要立即停电解救;现场发生火灾,需要立即进行隔离或扑救;设备、系统运行异常状态明显,保护拒动或没有保护装置,不立即进行处置,可能造成损坏)。☆ 3.3 “两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积极建立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票库,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正常方式下的作业都必须有标准的工作票和操作票)。

-3-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3.4 实现标准化作业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克服工作过程中人员行为随意性的重要措施,使用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后,正确填写和使用两票仍然要作为员工培训的基本内容。 3.5 要加强对“两票”执行过程的管理。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及两票执行环节必须100%落实。

4 定义和术语

4.1 操作指令:值班调度员对其管辖的设备进行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事故处理而发布的立即操作的指令(分为逐项操作指令、单项操作指令和综合操作指令)。

4.2 操作许可:电气设备在变更状态操作前,由值长或地调调度员提出操作要求,在取得中调、地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才能操作。操作后应汇报。☆ 4.3 操作任务:指对该设备的操作目的或设备状态改变。 4.4 操作要求:该设备在操作前提出的要求。

4.5 调整性操作:负荷增减、不涉及人为就地启停或切换设备(系统),或在DCS上实现顺序控制的操作。

4.6 合上: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接通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4.7 断开: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断开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4.8 合环: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合的操作。 4.9 解环: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断开的操作。

4.10 并列: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经用同期表检查同期后并列运行。 4.11 解列:将发电机(或一个系统)与全系统解除并列运行。 4.12 自同期并列:将发电机用自同期法与系统并列运行。

4.13 非同期并列: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不经同期检查即并列运行。 4.14 强送:设备故障跳闸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即送电。

4.15 强送成功:设备故障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用断路器对其送电成功。 4.16 试送:设备检修后或故障跳闸后,经初步检查再送电。

4.17 冲击合闸:新设备在投入运行时,连续操作合闸,正常后拉开再合闸。一般线路三次,主变五次,母线一次。

4.18 跳闸:设备(如:开关)自动从接通位置变为断开位置。 4.19 零起升压:利用发电机将设备从零电压渐渐升至额定电压。

4.20 装设(拆除)接地线(或合上,拉开接地隔离开关):用临时接地线或接地隔离开关将设备与大地接通(或断开)。

4.21 带电拆接:在设备带电状态下拆断或接通短接线。 4.22 限电:限制用户用电。

4.23 检查:观察设备的状态如何,如进行正常定期检查和事故检查。 4.24 清扫:消除设备上的灰尘、脏物。

-4-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4.25 测量: 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压、温度等。 4.26 装上或取下熔断器: 将熔断器装上或取下。 4.27 保护投入:将继电保护投入运行,指投跳闸位置。 4.28 保护停用:将继电保护停止(或退出)运行。

4.29 投入或停用压板: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压板投入(用上)或停用(解除)。 4.30 信号复归:继电保护动作的信号牌恢复原位。 4.31 开启:把阀门转动至开启位置。☆ 4.32 关闭:把阀门转动至关闭位置。☆

4.33 运行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合入位置,设备带电运行,相应保护投入运行。 4.34 热备用状态:设备的刀闸在合入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投入运行。 4.35 冷备用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中调、地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的保护,按中调、地调令执行)。☆

4.36 检修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在有可能来电端挂好接地线,挂好安全标示牌,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中调、地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的保护,按中调、地调令执行)。☆

4.37 工作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工作”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已插好。

4.38 试验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试验”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在断开位置。

4.39 检修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外。

4.40 设备双重名称:双重名称系指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简称:双重编号),以及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

4.41 验电:用校验工具验明设备是否带电。 4.42 放电:设备停电后,用工具将静电放去。

4.43 充电:不带电设备与电源接通,但设备没有供电(不带负荷)。 4.44 核相:用校验工具核对带电设备的两端相位。 4.45 试相序:用校验工具核对电源的相序。

4.46 短接(或跨线):用临时导线将开关或刀闸等设备跨越旁路。

4.47 拆(接)引线:将设备引线或架空线的跨越线(弓子线)拆断(或接通)。 4.48 倒母线:指双母线互相倒换。

4.49 校验:对自动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预先测试检验是否良好。

4.50 冷倒:开关在热备用状态,先断开×母线刀闸,再合上×(另一组)母线刀闸。 4.51 开机:将水轮发电机组开动。☆ 4.52 停机:将水轮发电机组停下。☆ 4.53 上锁:重要机构用锁锁住。

-5-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4.54 除锁:将锁取下不用。

4.55 挂上××标示牌:设备上挂上标示牌(警告牌)。 4.56 摘除××标示牌:设备上摘除标示牌(警告牌)。 4.57 装设(拆除)堵板:法兰装设(拆除)堵板。

4.58 数字称谓:“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在设备名称或编号中的统一称谓分别为“洞、幺、两、三、四、五、六、拐、八、九”。

4.59 单人操作:指当班值长要求单个值班员独立完成的比较简单且危险性较小的操作任务。 4.60 正常方式作业:常规检修作业,包括正常工序流程中必须进行切割或者焊接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动火作业;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巡回检查工作;重复出现或者同一类型的作业,如缺陷处理、技改等。

4.61 临时性作业:除正常方式作业以外的工作。 4.62 电气类操作术语规范描述: 操作术语 合上/断开 应用设备 开关 刀闸 开关 刀闸 检查 指示灯 表计 把手 保护压板 保险等 拉出式手车开关 抽出式手车开关 摇出式手车开关 开关二次插头 熔断器(保险) 接地线 装设/拆除 绝缘板 放上/取下 切 投入/退出 绝缘垫 切换把手 保护压板 规范描述 合上×××开关(刀闸) 断开×××开关(刀闸) 检查×××开关在“合闸”位 检查×××开关在“分闸”位 检查×××刀闸合闸到位 检查×××刀闸分闸到位 检查×××开关“红灯”亮 检查×××开关“绿灯”亮 检查×××表计指示正常 检查×××把手在“×××”位 检查×××保护压板已投入(已退出) 检查×××保险已装好(已取下) 拉出×××手车开关至“×××”位 推入×××手车开关至“×××”位 摇出×××手车开关至“×××”位 摇入×××手车开关至“×××”位 拔下×××开关二次插头 插上×××开关二次插头 装上×××熔断器(保险) 取下×××熔断器(保险) 在×××处装设接地线(×××号) 拆除×××处接地线(×××号) 在×××刀闸口处装设绝缘板 拆除×××刀闸口处绝缘板 在×××刀闸口处放上绝缘垫 取下×××刀闸口处绝缘垫 切×××把手至“×××”位 投入×××保护压板 退出×××保护压板 拉出/推入 摇出/摇入 拔下/插上 装上/取下

-6-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操作术语 测量 验电 挂上/摘下 应用设备 测量设备的电气量 对电气设备验电 安全标示牌 规范描述 测量×××对地绝缘电阻为××兆欧 测量×××相间电压为××伏 测量×××电流为××安 验明×××处无电压 在×××处挂上“×××”标示牌 摘下×××处“×××”标示牌 规范描述 开启×××阀门☆ 关闭×××阀门☆ 4.63 机械类操作术语规范描述: 操作术语 开启/关闭 开启到位/关闭到位 应用设备 阀门 阀门 检查×××阀门开启到位☆ 检查×××阀门关闭到位☆ 开启(关闭)×××阀门至×××%位 至×%位/在×%位 阀门 检查×××阀门在×××%位 合上×××电动阀门电源开关 合上/断开 电动阀门 断开×××电动阀门电源开关 在×××法兰处装设堵板 装设/拆除 堵板 在×××法兰处拆除堵板 在×××阀门处上锁 上锁/除锁 重要阀门 在×××阀门处除锁 在×××处挂上“×××”标示牌 挂上/摘下 安全标示牌 摘下×××处“×××”标示牌 4.64 调度术语规范描述:☆ 适用范围 ××值班负责人给××值班员下令 ××值班负责人接××值班员汇报 ××值长接中调××令 接××令 ××值长接××地调××令 ××值班负债人、值班员接××值长令 ××值班员接××值班负债人令 汇报中调 汇报××地调 汇报×× 汇报××部门 ××值班员或班员汇报××值长、值班负责人 规范描述 通知××值班员 接××值班员汇报 接中调××令 接××地调××令 接××值长令 接××值班负债人 汇报中调×× 汇报××地调×× 汇报××部门×× 汇报××值长、值班负责人 通知××班长、值班负责人 接××班长、值班负责人通知 联系方式 调度术语 上级与下级 通知×× 接××汇报 ××值长给××值班负责人、值班员下令 通知××值班负责人、值班员 ××值长接××值班负责人、值班员汇报 接××值班负责人、值班员汇报 下级与上级 平级 通知 接通知 ××班长通知×××班长、值班负责人 ××班长、值班负责人接××班长通知 5 工作票使用和管理

5.1 工作票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5.1.1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7-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5.1.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5.1.1.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1.1.3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如保护检修、校验等。☆ 5.1.2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5.1.2.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5.1.2.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5.1.2.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5.1.2.4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1.2.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1.2.6 在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低压电动机和照明回路上工作(包括更换灯泡),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的。﹡

5.1.2.7 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5.1.2.8 电气设备系统的巡回检查工作。☆

5.1.2.9 其他涉及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电气方面的工作。﹡ 5.1.3 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

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5.1.3.1 水轮机、蜗壳、导水叶、调速系统、风洞内、进水口闸门等机械部分及涉及油、水、风等管路阀门的工作。

5.1.3.2 各种送、排风机和冷冻设备的机械部分工作。

5.1.3.3 电梯、门机、桥机、尾水台车、启闭机等机械部分工作。 5.1.3.4 各种水泵的非电气部分工作。 5.1.3.5 各种空压机的工作。

5.1.3.6 水工建筑物及其它非电气工作。

5.1.3.7 需要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对水力设备、水工建筑物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 5.1.3.8 实行机电维护一体化且同一组工作人员在进行上述机械检修维护的同时,需对这些机械的低压牵引电机及其控制器后线路、涉及所检修维护机械范围内的测量、监视、控制、调节、保护等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时,可以采用同一张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但单独进行电机电气回路、水机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工作不得使用该种票。﹡ 5.1.4 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

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措施的机械设备及水工建筑物定期维护、清扫、巡检及观测等工作。☆

-8-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1.5 水力自控工作票

水力自控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5.1.5.1 水力机械设备的控制电源、通讯、测量、监视、控制、调节、保护等系统的工作。 5.1.5.2 水力自控工作票与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区分:☆

5.1.5.2.1 以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设备或所被控制的设备进行区分:工作对象为水力机械设备的工作回路则用水力自控票,工作对象为电气设备则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如压油泵的工作,进行压油泵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工作使用水力自控票,进行压油泵电机检修维护工作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进行水泵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工作使用水力自控票,进行水泵电机检修维护工作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其他类似工作(如公用系统工作)遵循此原则。

5.1.5.2.2 以被控制设备(对于监控系统)进行划分:如闸门现地控制单元和机组现地控制单元的工作使用水力自控工作票,上位机单元的工作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5.1.5.2.3 以工作票所做安全措施进行区分(如按以上1、2点仍难以区分情况下):所做安全措施涉及机械设备则使用水力自控工作票,涉及电气设备则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5.1.6 一级动火工作票

5.1.6.1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5.1.6.2 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详见6.2.2款)。 5.1.7 二级动火工作票

5.1.7.1 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7天。

5.1.7.2 二级动火区系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系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详见6.3.2款)。

5.1.8 动土工作票

动土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内动土作业(包括草皮、树木的移种作业),目的是防止动土后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它设施遭到损坏,影响安全生产。﹡ 5.1.9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适用于以下电气工作: 5.1.9.1 需拆开或恢复二次接线的工作。

5.1.9.2 需对二次回路进行短接或接线改动的工作(无论临时的还是长久的)。 5.1.9.3 由于配合其他工作需对二次回路做临时措施的。 5.1.9.4 其他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统现场工作。 5.1.9.5 按调度部门规定执行的工作。☆

5.2 工作票的使用

5.2.1 工作票应统一使用规定的票样格式(详见附录B-T),一式两份(通过“两票”管理系统流程办理的工作票,一份为纸质工作票,一份为电子工作票),由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9-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填写与签发,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多字需要修改的,按照5.2.2款规定执行。工作票可以采取电子签名,但纸质工作票在许可步骤及之后步骤所涉及的内容(如签名、时间、接地线情况、备注及关联操作票编号等)必须手签。☆

5.2.2 每份工作票原则上要求不能修改,如有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工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多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填写时写错字,在写错的字上划两道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多字时,圈掉即可。不得采用将错字刮除后修改法修改。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词语;修改处要有运行人员签名确认。☆

5.2.3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 5.2.4 紧急情况下的故障排除工作,如使用标准工作票,且涉及标准工作票的主要安全措施没有改变,可不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经值长批准后即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2.5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5.2.6 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级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班组的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工作完成后在运行记事上交待清楚。

5.2.7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5.2.8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 5.2.9 生产区域范围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同时执行动土工作票。﹡

5.2.10 外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于临时性、工期较短的的外包项目,由本厂监护人员填写、办理工作票,承包方人员作为工作班成员,必要时承包方的负责人也作为工作负责人,执行双工作负责人制。作业前必须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双方各自应承担由于本方原因造成的差错、事故等安全责任。☆

5.2.11 对于长期外委、工作量大、工期较长的外包项目,由承包方提出申请,承包方人员经本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三种人”的培训、考试、审批、公布及具备相关权限后,由承包方单独填写、办理工作票,本厂指派项目监理人员并协助办理工作票事宜。作业前,必须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承包方必须制定并经本厂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5.2.12 对于机组大、小修中的对外发包项目,承包方是系统内发电厂检修队伍的,由承包方填写、办理工作票,所办理工作票的人员必须是经过本厂培训、考试、审批、公布且具备相关权限的“三种人”担任。☆

-10-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2.13 其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必须办理工作票的对外承包工作,由本厂监护人员办理工作票手续。承包方必须制定在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经厂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工作 5.2.14 保洁人员必须办理工作票方可清扫的区域

保洁人员进入设备室、开关站进行保洁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保洁人员担任,工作范围仅限于地面清扫,盘柜、墙壁、天花板等清扫由检修维护部负责。保洁人员必须办理工作票方可清扫的区域详见附录Z。 5.2.15 手写工作票的有关要求如下:☆

5.2.15.1 由于“两票”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等无法通过流程办理工作票时,确实需要进行工作的,可以手写工作票。☆

5.2.15.2 外来作业人员经“三种人”的培训、考试、审批、公布后,未在“两票”管理系统上开放相关权限的,经安监部许可,可以手写工作票。☆

5.2.15.3 手写工作票应统一使用规定的票样格式(详见附录B-U)。☆

5.2.15.4 手写工作票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由运行部门持存,一份工作部门持存。☆

5.2.15.5 手写工作票的编号可以不跟流程办票的工作票编号连贯,但必须保证在本厂内的唯一性,如在正常办票的工作票编号上再加上顺序号(示例:BD01-2010-01-004-01)。☆ 5.2.15.6 手写工作票也要参与月度工作票的统计。☆

5.2.15.7 手写工作票应严格履行填写、签发、许可等程序,并及时在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 5.2.15.8 手写工作票的工作地点、内容、安全措施及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等内容可以机打,但在许可步骤及之后步骤所涉及的内容(如签名、时间、接地线情况、备注及关联操作票编号等)必须手签。☆

5.2.15.9 手写工作票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写后,仍有空余行的应填写“以下空白”或盖“以下空白”章。﹡

5.3 工作票的编号

5.3.1 工作票必须编号,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5.3.2 工作票的编号由“两票”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分为两种,一种为工作票的自身顺序号,在票面左上角标示,标示为“No.×××”;一种为工作票的执行编号,在票面右上角标示。☆ 5.3.3 工作票的编号原则:☆

工作票自身顺序号为:№+票种代号+年度(4位阿拉伯数字)+顺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工作票执行编号为:票种代号+年度(4位阿拉伯数字)+月份(2位阿拉伯数字)+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

5.4 工作票的填写

5.4.1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5.4.1.1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

5.4.1.2 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阀门等,在工作票的内容中,凡涉及到的设备都要写上;在设备标示

-11-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线路、主变等,可以直呼其名。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

5.4.2 工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票面上填写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2006年11月03日18时18分。 5.4.3 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表示,如:4号机组1号压油泵,或#4号机组#1压油泵。 5.4.4 每份工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作业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对于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在“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栏填写具体的控制措施即可,不必再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5.4.5 “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5.4.6 “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部门)。

5.4.7 “工作班成员”栏:工作班成员在10人或10人以下的,应将每个工作人员(包括实习、试验、厂家技术指导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工作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 人)。“共 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配合工种人员和生产用工人员可直接填写其姓名;工作负责人的姓名不填写在工作班成员内。 5.4.8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5.4.9 “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5.4.10 “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5.4.11 “安全措施”栏:

安全措施是指需运行人员操作进行电、油、水、气等隔离措施和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拦等,包括要求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检修、维护人员自理的隔离措施等。安全措施要求周密、细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

以下安全措施应填入安全措施栏中:

5.4.11.1 要求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或配合工作。

5.4.11.2 要求运行人员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如:断开设备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油、水、气系统等隔离措施,以及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拦等。☆

5.4.11.3 检修、维护人员自理的隔离措施要写明具体的隔离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每项具体的隔离措施后面注明“检修自理”,水力自控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执行的措施栏应为检修、维护人员自理的隔离措施。﹡☆

5.4.11.4 对于接地线装设地点及接地线编号应填写具体明确。﹡ 5.4.11.5 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得空白。 5.4.12 “工作票签发人”栏:填写该工作票的签发人姓名。 5.4.13 “点检签发人”栏:填写该工作票的点检签发人姓名。

5.4.14 “工作票接收人”栏:填写接收该工作票的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的姓名。

-12-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4.15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或维护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按照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所填写的安全措施逐一填写,并在“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栏注明工作地点带电部位或需补充的安全措施,没有则填写“无补充”,不得填写“无”或空白;操作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在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的“工作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处签名。☆ 5.4.16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 5.4.16.1 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5.4.16.2 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 5.4.16.3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5.4.16.4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烫伤、机械伤害、触电伤害等)。

5.4.16.5 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或只填写“无”。工作许可人还要在对应的“补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

5.4.17 “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结束时间。

5.4.18 “许可工作开始时间”栏: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落实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5.4.19 “工作负责人变更”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变更情况和变更时间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确认签名。☆

5.4.20 “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确认签名。

5.4.21 “允许试运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根据设备试运需要恢复安全措施后,填写允许试运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后签名。☆

5.4.22 “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设备试运后,还需继续工作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按照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新执行后,工作许可人填写允许恢复工作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后签名。☆ 5.4.23 “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点检员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确认。 5.4.24 使用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或使用水力自控工作票时,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的,工作负责人在“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填写退出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并根据技术监控的有关要求,按照附录O格式填写(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并将申请单附在工作票后;不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的,在“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填写“无”,不得空白。☆

5.4.25 “备注”栏填写内容:

-13-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4.25.1 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要求所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或水力机械操作票的编号,如: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或水力机械操作票编号的编号为××××××;操作票编号也可填写在“关联操作票编号”栏内,不需使用操作票配合工作的,该栏填写“无关联”,不得空白或只填写“无”。☆ 5.4.25.2 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未执行以及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的原因等。

5.4.25.3 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 5.4.25.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5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5.5.1 工作票的生成

5.5.1.1 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5.5.1.2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调用标准票。

5.5.1.3 针对工作场地、工作环境、工具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流程、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思想情绪、不安全行为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分析制订预防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机组强迫停运、火灾等事故的控制措施,补充和完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或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5.5.2 工作票的签发

5.5.2.1 当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时,应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内容、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执行点检定修的,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和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还要交给点检签发人审核进行签发。

5.5.2.2 签发工作票的同时,还要签发《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对于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要审核是否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分析是否到位后才能签发。☆

5.5.2.3 危险点系指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点、部位、场所、工器具和行为动作等,分为静态危险点和动态危险点。静态危险点系指某个施工环节或作业点自身存在的危险因素;动态危险点系指由于管理上的混乱和操作麻痹滋生出来的不固有的危险点。进行危险点分析及采取控制措施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5.5.2.3.1 工作场地: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5.5.2.3.2 工作环境: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照明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5.5.2.3.3 工具、设备: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5.5.2.3.4 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5.5.2.3.5 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14-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以上这些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都应填写入《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5.5.3 工作票的送达

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提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处,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送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处。 5.5.4 工作票的接收

5.5.4.1 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5.5.4.2 值班人员接收需退出保护的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和水力自控工作票时,应同时接收(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审查申请单上保护名称是否与工作票相同,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值班人员不得接收没有保护投退申请单而需退出保护的工作票。﹡

5.5.4.3 值班人员接收需动土的工作票时,应同时接收动土工作票,审查动土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值班人员不得接收没有动土工作票而需动土的工作票。﹡

5.5.4.4 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工作票存在以下问题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5.5.4.4.1 工作票使用种类不对。 5.5.4.4.2 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

5.5.4.4.3 安全措施中的动词被修改,设备名称及编号被修改,接地线位置被修改,日期、姓名被修改等。

5.5.4.4.4 错、漏、多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5.5.4.4.5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空白。

5.5.4.4.6 没有附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没有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5.4.4.7 在易燃易爆等禁火区域进行动火工作没有附带“动火工作票”。 5.5.4.4.8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不符合规定。 5.5.5 安全措施的布置

5.5.5.1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和值长意见,由值班负责人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操作票,依据操作票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5.5.5.2 属于“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应对其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5.5.5.2.1 “检修自理”安全措施的执行

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携带工作票到工作现场,在开工前,执行“检修自理”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票上的该项“检修自理”安全措施后打“√”,然后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三讲一落实”,且工作班成员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上签名后,方可开始工作。 5.5.5.2.2 “检修自理”安全措施的恢复

-15-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会同管辖该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恢复“检修自理”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终结手续;如果需要设备试运,则按5.5.11款要求进行设备试运,再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5.5.6 工作许可

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纸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电子工作票保存在“两票”管理系统上。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船闸变母线以下的设备(不含船闸变)的检修、维护或者巡回检查工作由水工部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许可。☆ 5.5.7 开始工作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针对危险点分析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认熟知、掌握,并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或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的“作业成员声明”栏上签字承诺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5.5.8 工作监护

5.5.8.1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5.5.8.2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5.5.8.3 工作期间,如果需要增加(变更)工作班成员,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学习、接受安全措施交底并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签名后,方能加入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分别在随身携带的纸质工作票和电子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增加(变更)原因、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5.5.8.4 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记事。

5.5.8.5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细则以及擅自改变工作票内所列安全措施,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收回工作票。 5.5.9 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但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针对危险点分析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认熟知、掌握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5.5.10 工作延期

5.5.10.1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

-16-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5.10.2 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5.5.10.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5.5.11 设备试运

5.5.11.1 试运设备范围及项目

5.5.11.1.1 对于不能直接判断的检修设备的性能及检修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工作终结前必须进行试运。

5.5.11.1.2 所有保护、连锁回路检修后,必须进行相关联锁试验。 5.5.11.1.3 所有辅机的控制回路检修后,必须进行相关联锁试验。

5.5.11.1.4 所有泵、风机、电机、开关、阀门(电动阀门)等设备机械检修(本体部件分解、移位、调整轴线、压力或转动部件分解)后,需通过运行检查确认其振动、声音、密封或工作效果的,必须进行试运。

5.5.11.1.4.1 机组辅助设备的油泵及电机:压油泵、漏油泵、轴承油泵、油系统管路上的电动阀。 5.5.11.1.4.2 机组辅助设备的水泵及电机:顶盖排水泵、技术供水泵、相关水系统管路上的电动阀。 5.5.11.1.4.3 高压、低压气系统的空压机及电机。

5.5.11.1.4.4 公用供水、排水系统的水泵及电机:备用供水泵、渗漏排水泵、深井泵、检修排水泵、消防水泵、消防稳压泵、雨淋阀。

5.5.11.1.4.5 厂房通风设备的风机、管路及电机: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器。

5.5.11.1.5 油、水、气管路上法兰、滤芯、阀门、密封等部件检修、更换后,需确认其工作效果或密封情况的,必须进行试运。

5.5.11.1.6 变压器冷却器检修后需试运确认其工作效果或密封情况的。

5.5.11.1.7 桥机、固定启闭机、门机、溢流坝闸门检修后需试运确认其工作效果或密封情况。 5.5.11.1.8 开关、刀闸二次回路改动后,必须进行试运,确认其动作的正确性。 5.5.11.1.9 计算机监控流程、开出回路改动后,必须进行试运,确认其动作的正确性。

5.5.11.2 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在不变动其它工作组安全措施时,进行试运工作。在试运前,工作负责人负责将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运行人员恢复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后,方可试运。

5.5.11.3 如果需要变动其他工作组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同时将相关工作票全部收回,经其他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且工作成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开始试运。试运后,应及时恢复变动安全措施。

5.5.11.4 试运结束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仍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5.5.11.5 运行值班人员应将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以及相关工作票的收回、试运情况和重新布置安措、许可继续工作等内容详细记录在运行记事内。

-17-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5.12 工作终结

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会同管辖该设备的点检员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在纸质工作票和电子工作票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对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存在的问题、有无设备变动和当前设备状况等工作情况在“两票”管理系统上进行详细的作业交待。最后,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工作负责人、点检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工作方可终结。☆ 5.5.13 工作票终结

5.5.13.1 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汇报值长或值负责人。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值长或值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5.5.13.2 对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在履行上述检查、交待、确认、双方签字手续后,运行人员应将接地线(接地刀闸)拆除情况详细填写在“接地线共 组,已拆除 组,未拆除 组,未拆除接地线的编号 ”栏,值班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5.5.14 可执行“检修自理”安全措施的设备范围

5.5.14.1 主变、线路开关、电抗器保护屏内各装置直流电源(控制、保护、信号、联络开关除外)、交流电压开关。

5.5.14.2 水情自动测量装置屏内上的交、直流电源开关。

5.5.14.3 直流系统整流屏内充电模块、蓄电池监测装置的控制电源小开关。 5.5.14.4 机组机调柜、电调柜内的交直流电源开关、控制把手/切换把手。 5.5.14.5 向量测量装置屏、故障录波装置屏内的电源开关、电压开关。 5.5.14.6 各漏油箱、温控装置、油混水装置屏内的控制电源开关。

5.5.14.7 励磁调节柜、灭磁柜内的二次交、直流电源开关、保险、控制把手及功率柜内的脉冲开关、变压器保险。

5.5.14.8 机组保护屏、现地单元控制屏、同期屏内的电源开关、电压开关。 5.5.14.9 排水系统各控制屏内控制电源开关。 5.5.14.10 通讯系统设备屏内上的电源开关。 5.5.14.11 消防火灾报警系统上的电源开关。 5.5.14.12 机组在线监测装置屏内的电源开关。 5.5.14.13 五防微机主站及各基站电源开关。 5.5.14.14 各盘柜内的加热器电源开关。 5.5.14.15 船闸各闸室内电动葫芦控制电源开关。

5.5.14.16 门机、桥机、尾水台车、左冲、右冲、船冲等启闭设备控制盘柜内控制电源开关。

-18-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5.14.17 水厂水源泵、增压泵控制盘柜内控制电源开关。 5.5.14.18 工业电视系统主机盘柜内及各光端机柜内控制电源开关。 5.5.14.19 监控系统上位机UPS装置盘柜内电源开关。

5.5.14.20 照明系统除400V照明Ⅰ、Ⅱ段配电屏之外的各级照明开关。 5.5.14.21 各检修配电屏内的电源开关、刀闸。

5.5.14.22 桥机、启闭机、门机上的一、二次电源开关、刀闸。 5.5.14.23 5.5.14.24 5.5.14.25 5.5.14.26 5.5.14.27 5.5.14.28 5.5.14.29 5.5.14.30 5.5.14.31 5.5.14.32 5.5.14.33 5.5.14.34 5.5.14.35 5.5.14.36 5.5.14.37 5.5.14.38 5.5.14.39 5.5.14.40 5.5.14.41 5.5.14.42 5.5.14.43 5.5.14.44 5.5.14.45 5.5.14.46

工业电视控制装置的电源开关及摄像头电源开关。

通风、空调系统设备端(包括其独立配电装置)一、二次电源开关、刀闸。 各分体空调设备端电源。 除湿器本体上的电源开关。

各盘柜的照明、打印机、插座、电加热器电源开关。 电梯控制电源及其配电屏电源开关。 维护定期试验各排水泵,操作控制把手。 水车室电动葫芦电源开关。

设备间通风设备电源开关、操作控制把手。 监控网络柜内网络控制器电源。 机组检修排水阀电源开关。 坝顶照明系统电源开关、控制保险。 空调系统管路阀门。

机组调速器双切滤芯检查处理工作。 机组润滑回油箱排油工作(操作×144阀)。

机组润滑回油箱充油工作(操作×164阀、操作×175阀)。 机组集油槽充油工作(操作×162阀)。 机组膨胀水箱补充冷却水工作(操作×201阀)。 机组油质检验工作(操作×116阀)。 充油变压器本体冷却器连接阀门。

高压风机、低压风机出口阀以前不涉及系统管网的阀门。

顶转子油泵、滤油机管路阀门及控制屏(柜)内电源开关、保险、把手等。 厂区生活用水阀门。

除油压装置外,其他油、水、气系统的压力表、压力传感器前三通阀门。

-19-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6 工作票管理

5.6.1 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5.6.2 设备技术部作为工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票的检查、统计、分析、考核等工作。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是工作票的责任部门,对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负责。安监部是工作票的监督部门,对工作票的管理(是否合格、是否有效执行等)进行复核,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5.6.3 厂领导对工作票的正确实施负管理责任,并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5.6.4 厂领导、安监部、发电部、设备技术部、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要对工作票执行的全过程进行动态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规范工作人员的作业行为。☆

全过程是指从工作任务提出、制定方案、人员安排到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制定、建票、接票、许可、开工、监护、验收、终结、恢复等全过程中的每一执行环节。

5.6.5 设备技术部负责全厂,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负责本部门,每月对已经执行工作票进行审核、统计、分析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及整改期限,于每月5日前将结果报安监部。安监部复查,开展综合分析,对责任部门提出考核意见和改进要求,监督整改。标准工作票使用率的统计,应区分正常方式的作业或临时性作业,分别对此两种方式下的工作票进行统计。☆ 5.6.6 厂领导每月安全分析会要对工作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工作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5.6.7 已终结的工作票在右上角,用红色印泥盖“已执行”印章,印章规格为1×2cm。

5.6.8 已执行的工作票由各班组每月按照附录V的要求进行审核、统计、分析,将检查结果报部门,并按工作票类型、编号装订成册,送部门审核并保存三个月。☆

5.6.9 为实现标准工作票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各班组每月应对已办理结束的工作票进行检查、完善,按标准票库的管理流程,修改或录入,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每月检查、审核、审批,对标准票库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充实标准工作票库。

5.6.10 安监部、发电部、设备技术部、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及各生产班组要建立工作票检查记录薄,规范检查记录。记录薄包括的主要内容:检查日期、时间、检查人、发现的问题、责任人。 5.6.11 安监部每月重点按以下原则检查本厂无票作业情况:工作票数量必须与生产任务系统、缺陷管理系统、定期工作、技改等检修维护工作量相符;每张(电气或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操作票;对无票作业的情况,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并对有关部门予以考核。 5.6.12 对于缺陷处理办理工作票的有关要求:

5.6.12.1 任何设备缺陷进行检查、确认、消缺处理工作均要按规定办理工作票,任何作业人员不得无票工作。夜间设备消缺处理,如符合本细则5.2.4款规定的,可按此条款执行。☆

5.6.12.2 消缺工作完成后,在缺陷管理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消缺信息,在备注栏注明所办理的工作票票号。如是结合机组(设备)检修进行消缺的,应注明“何年何月何日,结合XX设备检修消缺”字样,并注明工作票票号,还应在工作票“工作交待”栏中写入相关的消缺内容;对于不属于缺陷的解释性消缺,应注明“不属缺陷问题”字样。☆

5.7 对于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点检签发人的有关要求:☆

-20-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7.1 工作负责人必须熟炼掌握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任务。☆ 5.7.2 工作许可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炼掌握所辖运行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运行情况,必须是所辖设备的运行、管理人员。☆

5.7.3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熟悉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及以上的资格。☆

5.7.4 点检签发人必须熟悉设备点检定修各项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管理标准,必须具备工作票签发人及以上的资格。☆

5.7.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点检签发人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知识。☆

5.7.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点检签发人必须经部门进行的专业知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由部门申报,厂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具备相关资格。☆

5.7.7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点检签发人的定期培训、考试、考核每年11月底前应进行一次,经部门申报,厂部审批后,以书面文件方式予以正式公布。☆

5.8 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5.8.1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8.1.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

5.8.1.2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包括“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8.1.3 审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5.8.1.4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5.8.1.5 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填写、执行方面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 5.8.1.6 在工作许可人签字前,工作票签发人是该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 5.8.2 点检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8.2.1 审查检修工作内容是否正确。

5.8.2.2 审查工作票所写的安全措施(包括“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8.2.3 检查工作票是否附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认真分析、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8.2.4 审查计划检修工期是否合理。 5.8.2.5 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名。 5.8.3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8.3.1 在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前,工作负责人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

5.8.3.2 对危险点分析的全面性、控制措施的正确性及有效落实负责。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工作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开工前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签名;开工后,负责落实。

5.8.3.3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得以落实,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21-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8.3.4 负责工作所需工器具的完备和良好。

5.8.3.5 工作前认真检查核实控制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8.3.6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 5.8.3.7 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措施和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

5.8.3.8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5.8.3.9 工作票办理终结后,对本工作的危险点控制措施进行总结。 5.8.4 工作票接收人的安全责任

5.8.4.1 对工作票签发人(点检签发人)是否正确执行工作票管理标准进行审查。 5.8.4.2 审查检修工作是否可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全面,并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5.8.4.3 审查工作票是否合格、审查危险点分析的正确性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5.8.4.4 不得接收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认真分析、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8.4.5 将工作票移交值长。 5.8.5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8.5.1 不得许可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认真分析、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8.5.2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应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8.5.3 正确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并对所做的安全措施负责。 5.8.5.4 确认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5.8.5.5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电压、压力、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5.8.5.6 对检修或维护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

5.8.5.7 对检修工作负责人提出设备试运申请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拆除以及重新工作时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恢复的正确性负责。

5.8.5.8 对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结束后试运状况评价的真实性负责。 5.8.6 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8.6.1 对工作票的许可至终结程序执行负责。 5.8.6.2 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全部、正确执行负责。

5.8.6.3 对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与保留情况的准确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 5.8.7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5.8.7.1 工作前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5.8.7.2 积极参加本作业班组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22-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8.7.3 熟知并严格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的控制措施,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 5.8.7.4 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细则和现场安全措施、控制措施的实施。 5.8.8 值长的安全责任

5.8.8.1 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8.8.2 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全部责任。

5.8.8.3 不得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认真分析、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9 动土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5.9.1 动土工作票的填写和执行程序

5.9.1.1 “项目名称”是指申请动土工作的工程项目名称。 5.9.1.2 “建设单位”是指申请动土工作的部门。 5.9.1.3 “施工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动土工作的单位。

5.9.1.4 “动土工作负责人”由申请动土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指定,由本单位土建人员或由外包人员担任,具体负责动土作业,承担动土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应服从有关人员的监督、指导(外包人员必须经过本厂考试,合格后经批准才具备工作资格)。

5.9.1.5 设备技术部各专业负责人提供动土区域内、本专业范围内的设施状况和保护措施。 5.9.1.6 “动土区域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I)”填写需动土区域与相邻设备的位置关系、动土范围和深度、工作内容。

5.9.1.7 “土方量”填写预计开挖的土方量。 5.9.1.8 “弃土地点”填写打算放置弃土的地点。

5.9.1.9 “安全措施”填写动土作业中防止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他设施受损坏的措施,包括防止塌方的措施,也包括防止塌方的措施。﹡

5.9.1.10 “动土工作票签发人”分别由设备技术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发,承担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5.9.1.11 “动土许可人”是设备技术部负责人以及运行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承担动土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的责任,具体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5.9.1.12 “动土许可人及其他签字人的意见及建议(现场卫生符合文明生产标准)”为设备技术部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安监部负责人对本专业范围内的设施状况和保护措施、安全措施的要求。☆ 5.9.1.13 动土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5.9.1.13.1 办票:工作负责人填写如下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计划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动土区域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I)、土方量、弃土地点、安全措施、关联工作票编号。﹡

-23-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9.1.13.2 签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发人审核动土区域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I)、安全措施和计划时间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后分别在“建设单位”栏、“施工单位”栏签名;如果改动较大,返回工作负责人重新填写。﹡

5.9.1.13.3 审核:设备技术部电气、土建、机务、通信专业负责人以及安监部负责人审核动土区域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I)、安全措施后签名,如需补充意见或要求,在“动土许可人及其他签字人的意见及建议(现场卫生符合文明生产标准)”栏填写补充意见和要求。﹡

5.9.1.13.4 许可:设备技术部许可人许可签名,最后由运行许可人填写批准开工时间、许可签名后进入动土作业执行状态。动土工作票作为辅助工作票,必须与该工作内容的主工作票同时进入执行状态。﹡

5.9.1.13.5 申请结束:动土工作结束,动土工作负责人填写作业交待、动土结束时间并签名。﹡ 5.9.1.13.6 确认结束:设备技术部许可人、运行许可人确认动土工作确已结束,分别在“动土工作许可人”栏签名,办理结束手续。﹡

5.9.1.14 动土工作票一式两份(纸质工作票和电子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持纸质工作票,动土许可人持电子工作票。☆ 5.9.2 动土工作票的管理

5.9.2.1 动土工作票只能用于生产区域的动土工作。

5.9.2.2 动土工作票作为辅助工作票,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与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或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配合使用,运行许可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没有得到许可动土工作票而需要动土的工作票。﹡ 5.9.2.3 检修维护部、水工部、行政后勤问罪是动土工作票的责任单位。 5.9.2.4 安监部具有动土作业的知情、建议、同意权。

5.9.2.5 动土工作票的管理同其它工作票,安监部履行同工作票相同的监督职能。 5.9.2.6 动土工作票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保存3个月以上。﹡

5.10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执行和管理

继电保护检修工作要按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定规程》以及所在电网的要求执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5.10.1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执行

5.10.1.1 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组织工作班成员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制定预控措施,然后填写安全措施内容,交签发人签发。

5.10.1.2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严格审查“安全措施内容”与“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是否与现场、图纸相符和正确完备,同时要严格审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的安全技术是否符合本次工作要求。 5.10.1.3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5.1.9款涉及的工作内容、范围内的工作票时必须同时办理《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运行许可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没有《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

-24-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5.10.1.4 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学习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措施内容,掌握并签字声明,然后和运行许可人员一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图纸是否齐全、工器具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任一项不具备条件不得开工。

5.10.1.5 现场工作至少应由两人参加,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安全监护,一般不直接进行作业。 5.10.1.6 现场工作人员应作好防止误碰的措施,如正确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所用工具外露导电过长部分包扎绝缘带等。

5.10.1.7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中的监护人原则上由工作负责人担任,如果此项作业有多个作业点时,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临时指派有经验、有能力的工作班成员担任。

5.10.1.8 工作开工后,应根据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内容逐项进行,在进行打开或恢复二次接线、压板、联锁开关,二次回路短接或改动等工作的每一步骤时,由监护人向执行人发出操作指令,执行人应复诵并经监护人复核确认,在得到监护人“正确,执行”的命令后方可操作。执行完毕后,由监护人在“已执行”栏内打“√”。

5.10.1.9 工作完毕后需恢复安全措施时,仍按上述发令、复诵、下令、执行程序执行,每恢复一项由监护人在“已恢复栏”内打“√”。 5.10.2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管理

5.10.2.1 使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目的是保证在继电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上工作的安全,防止发生电气二次系统误动(误碰)、误整定、误接(拆)线事故。

5.10.2.2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不得代替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在填写工作票的同时,必须根据以上工作内容、范围要求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5.10.2.3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负责人、签发人必须由经过厂部批准且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

5.10.2.4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管理等同于工作票,安监部履行同工作票相同的监督职能。 5.10.2.5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工作票编号必须与进行该项工作的工作票内容、工作票编号一致,对已经执行的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按要求按月统计、分析、装订和保存。☆

5.10.2.6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必须通过“两票”管理系统办理,工作结束时,连同工作票一起办理结束手续。☆ 6 动火作业管理

6.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域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以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6.2 一级动火区的确定和划分

6.2.1 一级动火区的确定

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6.2.2 一级动火区域的划分☆

-25-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6.2.2.1 大化厂:中控室(含保护室)、工程师站、蓄电池室、厂房及开关站内各配电室、电缆间、电缆夹层、绝缘油库、油变压器本体、风洞内涉及定子和转子线圈的部位、透平油库、开关站保护室、开关站电缆沟、档案室、信息中心、微波楼、通讯机房、物供气瓶库、冷冻站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等,其他厂部认定的部位或场所。☆

6.2.2.2 百龙滩厂:开关站至▽160层电缆沟、▽115层电缆沟、电缆间、电缆夹层(电缆支架上或电缆槽内)、绝缘油库、绝缘油库滤油室、透平油库、透平油库滤油室、中控值班室(含工程师站)、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油变压器本体、发电机风洞、档案室、计算机机房,其他厂部认定的部位或场所。☆

6.3 二级动火区的确定和划分

6.3.1 二级动火区的确定

二级动火区系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系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6.3.2 二级动火区域的划分☆

6.3.2.1 大化厂:压力容器(压力油罐、压力气罐、高压气罐、低压气罐)及管道、风洞内涉及定子和转子线圈以外的部位、开关站、油变压器其他部位、物供化工库等,其他厂部认定的部位或场所。☆ 6.3.2.2 百龙滩厂:开关站、35kV降压站、柴油发电机房、轮毂高位油箱室、电梯机房、载波通信室、程控交换机室、各开关室及配电室、厂用变压器室、电抗器室、励磁室、压力容器(包括压力油罐、压力气罐、油箱)及其管道、水轮机竖井、发电机灯泡头、物供化工库、机械班气瓶仓库,其他厂部认定的部位或场所。☆

6.4 动火工作票的使用

6.4.1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

动火工作票应一事、一地办理,不得兼办。要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字迹清楚、内容正确,不得涂改;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其具体填写内容如下:

6.4.1.1 “动火工作负责人”栏:工作监护人即为动火工作负责人;一个工作组动火,应将该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应将总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

6.4.1.2 “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6.4.1.3 “动火地点”栏:应写明具体的动火工作地点(设备所在地)。

6.4.1.4 “设备名称”栏:应写明具体的动火设备名称,设备名称要求写明设备的双重名称。 6.4.1.5 “动火工作内容”栏:应写明具体的设备动火工作内容。

6.4.1.6 “申请动火时间”栏:应写明计划完成该项动火工作所需要的时间。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7天(168小时)。

6.4.1.7 “动火区域测量结果”栏:由测量人填写,写明动火区域内测量空气中所含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实际测量值、测量时间、测量人、使用仪器;不需测量可燃气体、粉尘浓度时,此栏用“/”代替,不得空白。☆

-26-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6.4.1.8 “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如下:

6.4.1.8.1 动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如氧气、乙炔瓶分开放置,相距不小于8米。 6.4.1.8.2 动火设备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 6.4.1.8.3 根据现场可燃物配备正确的灭火器材的措施。 6.4.1.8.4 现场防火监护措施。

6.4.1.8.5 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遗留火种的措施。

6.4.1.9 “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由运行人员填写(对档案库、礼堂、招待所等非电力生产重点防火部位由该场所负责人填写),其内容如下:﹡

6.4.1.9.1 凡动火工作需运行人员做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则将措施填写在此栏内;否则填写“无”,严禁空白。

6.4.1.9.2 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6.4.1.10 “消防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由消防监护人填写,其内容如下: 6.4.1.10.1 核实检修提出的防火和灭火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6.4.1.10.2 指导检修人员防火和灭火工作措施。 6.4.1.10.3 现场防火监护措施。

6.4.1.10.4 考虑动火设备周边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

6.4.1.11 “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检修防火和灭火的安全措施情况。

6.4.1.12 “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对档案库、礼堂、招待所等非电力生产重点防火部位由该场所值班人员填写),应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隔离后的安全措施情况。﹡

6.4.1.13 “消防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消防监护人填写,应填写“消防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防火和灭火的安全措施情况。

6.4.1.14 “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含量测定合格”栏:由消防监护人填写,应填写现场配备消防设施齐全、合格、满足要求,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完备,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测量是否合格。

6.4.1.15 “允许动火时间”栏:由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填写(对档案库、礼堂、招待所等非电力生产重点防火部位由该场所负责人填写)。填写时,应根据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动火设备的隔离情况,以及防火和灭火的准备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动火。﹡

6.4.1.16 “结束动火时间”栏:由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结束后,应检查动火现场的工作确已结束,现场确已清理干净,工作班成员确已撤离现场,无遗留火种,方能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6.4.2 动火区域的测量

6.4.2.1 运行人员接到动火工作票时,应根据动火地点、动火设备有无易燃易爆介质决定是否需要对动火区域进行测量。若动火场所为自然空气,可不测量空气中含氢或其它易燃气体的浓度(或含量);若动火场所可能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则必须进行测量。若需要测量,应通知测量人。测量人接到通知后,

-27-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对现场指定地点或设备进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填入“动火区域测量结果”栏内,其值应低于下表规定值时,方能准许动火作业。

测量项目 空气中含氢量 原(柴油)油气含量 煤粉尘 爆炸下限 4% 0.5% ~ 1.1% 30 ~120g/m 3合格值 <0.4% <0.2% <20g/m 36.4.2.2 对于无易燃易爆介质的场所,可不进行可燃气体、粉尘含量的测量,“动火区域测量结果”栏用“/”代替,不得空白。☆

6.4.2.3 一级动火区作业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6.4.2.4 首次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以后的测量结果应回填入票面表格内。

6.4.2.5 在次日动火工作前,必须重新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6.4.3 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和审批

6.4.3.1 一级动火工作票签发和审批流程:

6.4.3.1.1 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

6.4.3.1.2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长审核。

6.4.3.1.3 由消防队监护人填写消防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核。 6.4.3.1.4 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措施。 6.4.3.1.5 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的厂级领导批准。 6.4.3.2 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和审批流程:

6.4.3.2.1 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

6.4.3.2.2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审核。

6.4.3.2.3 消防部门人员、安监部门人员审核动火工作是否安全、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 6.4.3.2.4 值长批准。 6.4.3.3 签发、审批注意事项:

6.4.3.3.1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6.4.3.3.2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6.4.3.3.3 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工作票。 6.4.4 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6.4.4.1 动火工作票的生成:

-28-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动火地点及设备,对照动火级别的划分来选择使用动火工作票种类,并负责填写动火工作票。填写内容包括工作负责人、班组、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动火工作内容、申请动火时间、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4.4.2 动火工作票的签发:

如果动火工作负责人填票,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对票面内容认真审核,要考虑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动火工作的安全性、工期的合理性,发现有误返回给工作负责人,重新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签发动火工作票。如果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填票时,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还应将动火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6.4.4.3 动火工作票的审核: 6.4.4.3.1 运行人员审核:

6.4.4.3.1.1 运行人员接到动火工作票时,首先应根据动火地点、动火设备是否有易燃易爆介质等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对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含量进行测量。若需要测量应通知测量人,测量人接到通知后对动火区域进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填入“动火区域测量结果”栏内,然后,运行人员再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若不需要测量,直接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4.4.3.1.2 值长应审核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测量结果是否合格,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安全隔离,动火现场是否能许可动火,准许后签名。

6.4.4.3.1.3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值长审核,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值班负责人审核。 6.4.4.3.2 消防监护人员审核:

消防监护人应审核动火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现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的测量结果是否合格,并填写消防队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完后由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

消防监护人可以由义务消防员担任,但必须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与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一起以正式文件下达后方可担任。 6.4.4.3.3 安监人员审核:

安监部门负责人应配合消防部门审核动火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反《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及其它规章制度等,审核无误后签名。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安监部门人员审核。 6.4.4.4 领导批准: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的厂级领导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值长批准。 6.4.4.5 动火许可: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消防监护人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动火设备、区域是否与运行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可靠隔离,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能许可动火作业。 6.4.4.6 动火开工:

-29-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经检查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充足,明火试验完毕合格后,方能办理允许动火手续。

6.4.4.7 动火现场的监护:

6.4.4.7.1 在一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6.4.4.7.2 在二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队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6.4.4.7.3 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内动火作业时,应由本厂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6.4.4.7.4 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6.4.4.8 动火间断、延期、终结:

6.4.4.8.1 动火工作间断后、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6.4.4.8.2 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6.4.4.8.3 动火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清理工作现场,不得遗留火种,检查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成员撤离现场,由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6.4.4.9 动火工作结束:

动火工作终结时,应清理现场,仔细检查现场的残留火种,确认彻底消除后,方能办理终结手续;对于动火的设备或管道,必须待温度冷却至正常温度后方可接通,以防复燃。

6.5 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6.5.1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6.5.1.1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5.1.2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6.5.1.3 保证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备。

6.5.1.4 向工作班成员布置动火工作内容和范围,交待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 6.5.1.5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6.5.1.6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6.5.2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6.5.2.1 审查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6.5.2.2 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6.5.2.3 审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2.4 在动火期间,检查现场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6.5.3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6.5.3.1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3.2 审查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6.5.3.3 审查现场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0-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6.5.3.4 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所做安全措施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6.5.4 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6.5.4.1 审查动火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6.5.4.2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4.3 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6.5.4.4 始终监护现场动火作业的全过程,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6.5.4.5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6.5.5 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责任:

6.5.5.1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6.5.5.2 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5.5.3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6.5.5.4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6 动火作业的管理

6.6.1 动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6.6.1.1 有条件拆卸下来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卸下来移至安全场所进行动火后再回装。☆ 6.6.1.2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是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6.6.1.3 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6.6.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6.6.2.1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严禁动火。

6.6.2.2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严禁动火。 6.6.2.3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严禁动火。

6.6.2.4 悬挂有灭火弹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区域(如百龙滩电厂4号厂变室、5号厂变室、电缆竖井等)禁止动火。

6.6.2.5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6.6.2.6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6.6.3 未受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不能担任动火执行人。☆

6.6.4 动火作业中的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由副总工程师以上的厂级领导批准,并下文公布;不具备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资格者,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6.6.5 动火执行人的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并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6.6.6 动火作业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应完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工具和设备。☆

6.6.7 各级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应立即指明并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及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6.6.8 动火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作业的安全规程和本细则。☆

6.6.9 对明显无易燃易爆介质的场所(如安装间等介质为自然空气的场所),不需进行可燃气体、粉尘含量的测量。☆

-31-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6.6.10 动火工作票作为辅助工作票,不能代替工作票,动火工作票负责人由需动火工作面负责人担任。☆

6.6.11 动火工作票的管理等同于其它工作票,对已经执行的动火工作票按要求按月统计、分析、装订和保存。☆

6.6.1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由安监部、总工室、设备技术部、发电部、检修维护部、金达总公司、行政后勤部等单位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7 操作票使用和管理

7.1 操作票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7.1.1 电气倒闸操作票

电气倒闸操作票适用于以下操作: 电气设备的状态转变以及位置改变的操作。 7.1.2 水力机械操作票

水力机械操作票适用于以下操作:

机械设备、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等系统及其控制电源、通讯、测量、监视、控制、调节、保护等系统的操作。

7.2 操作票的使用

7.2.1 操作票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格式,电气倒闸操作票、水力机械操作票的票面格式详见附录P、Q和U。

7.2.2 机组的启、停操作,为便于系统操作的连贯性,防止发生疏漏,可以按照系统操作的流程,将涉及电气一次、二次和水力机械设备的所有操作整合成一张操作票。

7.2.3 运行的调整性操作、自动开停机以及程控实现的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按照运行规程执行,但要在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事故处理要按照运行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 7.2.4 发生以下紧急情况可以不使用操作票: 7.2.4.1 现场发生人员触电,需要立即停电解救; 7.2.4.2 现场发生火灾,需要立即进行隔离或扑救;

7.2.4.3 设备、系统运行异常状态明显,保护拒动或没有保护装置,不立即进行处理,可能造成损坏的。

7.2.5 单人操作必须填写单人操作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并在MIS系统“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单人操作票应使用标准票,单人操作票票样格式详见附录U(新增票种格式),单人操作范围界定详见附录Z。☆

7.2.6 在操作中发生疑问时,操作人和监护人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应立即报告当班值长,弄清楚后再继续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对微机防误系统机械锁万能钥匙和跳步操作钥匙的使用,要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32-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7.2.7 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均应带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7.2.8 除不需使用操作票的规定外,凡是需要使用操作票进行操作的,必须先填写操作票,严禁先操作后补票或有票先操作后补签名的做法。☆

7.3 操作票的编号

7.3.1 操作票必须编号,操作票的编号在票面右上角标示。 7.3.2 由微机管理的操作票,打印操作票时,编号由微机自动生成。

7.3.3 操作票的编号要确保每份操作票在本厂内的唯一性,不能有重复编号,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7.3.4 操作票的编号规则:年度(4位阿拉伯数字)+月份(2位阿拉伯数字)+值别(1位阿拉伯数字)+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

7.4 操作票的填写

7.4.1 操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7.4.1.1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

7.4.1.2 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等,在操作票的内容中,凡涉及到的设备都要写上;在设备标示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线路、主变等,可以直呼其名。

7.4.2 操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票面上需要填写数字的,应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母线可用罗马数字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2006年11月03日18时18分。

7.4.3 对于重要开关操作时间以时、分、秒记录,如18时20分20秒。 7.4.4 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表示,参照5.4.3款规定执行。

7.4.5 每份电气倒闸操作票由《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电气倒闸操作票》和《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三部分组成。

7.4.6 每份水力机械操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操作任务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7.4.7 每份操作票原则上要求不能修改,如有修改不得超过两处。操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错字时,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多字时,圈掉即可。☆ 7.4.8 操作票严禁并项,不得添项、倒项。

7.4.9 填写错误作废的操作票以及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在操作任务后及其余每张的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作废”或“未执行”章,印章规格为1×2cm。

7.4.10 操作票按操作顺序依次填写完毕后,在最后一项操作的下空格中间位置注明“以下空白”字样或加盖“以下空白”章,印章规格为1×4cm。

-33-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7.4.11 每份操作票必须在页脚注明“第××页、共××页”。

7.4.12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认真审核后分别(多页操作票,在最后一页)签名,须经值长审核签字的应由值长审核后签名,若操作票已由上一个班填写好时,接班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审查,确认无误后,在原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处签名后执行。

7.4.13 “操作开始时间“和“操作终结时间”的填写:从接到值长或值班负责人下达操作命令后填写开始时间,对多页操作票,开始时间填在第一页,全部操作完毕并汇报后填写终结时间,多页操作票,终结时间填在最后一页。

7.4.14 “操作任务”的填写: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应准确、清楚、具体并使用设备的双重名称(名称和编号)。

7.4.15 “操作项目”的填写必须与“操作任务”相符,严禁扩大或缩小操作范围。

7.5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

7.5.1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要求

7.5.1.1 电气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比较熟悉者作监护。对于两个电气系统和发电机的并列操作,应由主值班员担任操作人,值班负责人或值长担任监护人。 7.5.1.2 一份电气操作票应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有一份操作票。

7.5.1.3 为了同一操作目的,根据调度命令进行中间有间断的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特殊情况可填写一份操作票,但每接一次操作命令,应在操作票上用红线表示出应操作范围,不得将未下达操作命令的操作内容一次模拟完毕。

7.5.1.4 电气倒闸操作中途不得换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监护人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或进行其它工作。

7.5.1.5 严格按照操作顺序操作,不得跳项。

7.5.1.6 操作过程中因调度命令变更,终止操作时,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调度命令变更,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未执行”章。

7.5.1.7 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7.5.2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7.5.2.1 接受操作预告

值长在接受操作预告时,应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在得到其同意后生效,并通知巡检组、操作组值班负责人。 7.5.2.2 查对模拟系统图板,生成操作票

巡检组、操作组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电气工作票的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向操作人和监护人交待清楚,由操作人从标准票库调出该份标准操作票,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名。如果该操作任务在

-34-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标准票库中无对应的标准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运行日志、工作票内容,查对模拟系统图板,逐项清晰地填写操作票,核对无误后签名。 7.5.2.3 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操作票填写完毕,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由值长组织)该项操作的操作人、监护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操作环境、操作程序、工具、操作方法、操作人员身体状况、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等具体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7.5.2.4 核对操作票

操作人填好操作票复审无误并签名后交给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和值长,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及值长对照模拟系统图版进行审核,确认正确无误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值长在审核操作票的同时要对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7.5.2.5 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

值长在接受调度员发布的正式操作命令时,应录音并做好记录,接受完操作命令后值长必须全文复诵操作命令,在接到调度员开始执行的命令后,再根据记录向值班负责人发布正式的操作命令,发布命令应正确、清楚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值班负责人必须全文复诵操作命令,在接到值长开始执行的命令后组织执行。

7.5.2.6 操作人、监护人共同学习掌握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并分别在“参加操作、监护人员声明”栏签字,完成《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由监护人记录操作开始时间。 7.5.2.7 模拟操作

在进行实际操作前必须进行模拟操作,监护人根据操作票中所列的项目,逐项发布操作命令(检查项目和模拟图板没有的保护装置等除外),操作人听到命令并复诵后更改模拟图板,模拟操作时,在该操作项的“模拟”列打“√”。☆ 7.5.2.8 实际操作

7.5.2.8.1 监护人携带操作票和开锁钥匙,操作人携带操作工具和绝缘手套等,操作人在前,监护人在后,走向操作地点。在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及实际运行状态后,做好实际操作前准备工作。 7.5.2.8.2 操作人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牌,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操作顺序高声唱票,操作人应注视设备名称编号牌,必须手指设备名称标示牌,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标示牌与复诵内容相符后,下达“正确,执行!”令并将钥匙交给操作人实施操作,操作完毕后,操作人回答“操作完毕!”。 7.5.2.8.3 监护人在操作人回令后,在“执行情况栏”的“实际”列打“\\”,监护人检查确认后,在“\\”上加“/”,完成一个“√”。

7.5.2.8.4 对于检查项目监护人唱票后,操作人应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复诵,监护人在“执行情况栏”打“\\”,同时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并听到操作人复诵后,在“\\”上加“/”,严禁操作项目和检查项目一并打“√”。

7.5.2.8.5 监护人在“时间”栏记录重要开关的操作时间。 7.5.2.8.6 以下为重要项目,必须填写操作时间:

-35-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7.5.2.8.6.1 110kV及以上设备开关的分合闸。

7.5.2.8.6.2 机组出口开关的分合闸(并网解列时间)。 7.5.2.8.6.3 接地刀闸(接地线)的分合闸。 7.5.2.9 复核

全部操作项目完成后,应全面复查被操作设备的状态、表计及信号指示等是否正常、有无漏项等,并核对操作命令或电气工作票的要求、模拟图板、设备实际状态三者应一致。

7.5.2.10 完成《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向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汇报操作任务已完成,记录操作终结时间,监护人在每页操作票的右上角编号处盖“已执行”章。

7.6 水力机械操作票的执行

7.6.1 水力机械操作票的执行要求

7.6.1.1 除不需监护的操作项目外,水力机械操作必须有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比较熟悉者作监护。☆

7.6.1.2 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工作票安全措施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根据操作任务组织操作人、监护人开展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

7.6.1.3 操作人接受操作预告时,应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操作人填好操作票(或调用标准票)复审无误并签名后由监护人、值班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正确无误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签字的每个人都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7.6.1.4 发令人发出操作命令后,监护人和操作人即可进行现场的实际操作。

7.6.1.5 操作前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及实际状态,确认无误后按操作票的顺序逐项操作,每完成一项操作,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 7.6.1.6 机组启、停过程中的重要操作要记录操作时间。

7.6.1.7 一份操作票应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有一份操作票。

7.6.1.8 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操作中发生疑问时,操作人和监护人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或值长,弄清楚后再继续进行操作。☆ 7.6.1.9 操作票若出现某一操作项目不能执行时,首先应向发令人汇报,若该操作项目对设备或机组的安全没有影响,经发令人批准,可以继续操作,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在该操作项目打“×”记号,并在备注栏说明不执行原因。

7.6.1.10 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命令变更,终止操作时,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操作命令变更,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内盖“未执行”章。

7.6.1.11 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

-36-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7.6.1.12 对于检查项目,操作人、监护人应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在该项目打“√”,严禁操作项目和检查项目一并打“√”。

7.6.1.13 对于不需监护的操作项目,整个操作过程由操作人一人完成,则在“单人操作”栏前的小方框打“√”,值班负责人要选派经验丰富有能力的人员担任操作人,并在开始操作前详细交待操作注意事项;如是监护操作,则在“监护操作”栏前的小方框打“√”。 7.6.2 水力机械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7.6.2.1 接受操作预告

值班负责人在接受操作预告时,应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在得到其同意后生效。 7.6.2.2 查对系统图,生成操作票

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向操作人和监护人交待清楚,由操作人从标准票库调出该份标准操作票,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名。如果该操作任务在标准票库中无对应的标准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运行日志、工作票内容,查对模拟系统图板,逐项清晰地填写操作票,核对无误后签名。

7.6.2.3 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操作票填写完毕,由值班负责人组织该项操作的操作人、监护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操作环境、操作程序、工具、操作方法、操作人员身体状况、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等具体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7.6.2.4 核对操作票

操作人填好操作票复审无误并签名后交给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对照模拟系统图板进行审核,确认正确无误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在审核操作票的同时要对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进行审查。

7.6.2.5 操作人、监护人共同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内容,掌握后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参加操作、监护人员声明”栏上签名。 7.6.2.6 实际操作

7.6.2.6.1 在得到值班负责人下达的开始操作指令后,监护人携带操作票,操作人携带操作工具等,操作人在前,监护人在后,走向操作地点。在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及实际运行状态后,做好实际操作前准备工作。

7.6.2.6.2 操作人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牌,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操作顺序高声唱票,操作人应注视设备名称编号牌,必须手指设备名称标示牌,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标示牌与复诵内容相符后,下达“正确,执行!”令,操作人实施操作,操作完毕后,操作人回答“操作完毕!”。 7.6.2.6.3 监护人在操作人回令、检查确认后,在“执行情况栏”打“√”。

7.6.2.6.4 对于检查项目监护人唱票后,操作人应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复诵,监护人检查确认后在“执行情况栏”打“√”。

7.6.2.6.5 在“时间”栏记录重要操作的操作时间。

-37-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7.6.2.7 复核

全部操作项目完成后,应全面复查被操作设备的状态、表计及信号指示等是否正常、有无漏项等。 7.6.2.8 向值班负责人汇报操作任务已完成

记录操作终结时间,监护人在每页操作票的右上角编号处盖“已执行”章。 7.7 可不使用操作票即可进行操作的项目清单

7.7.1 运行的调整性操作。

7.7.2 通过AGC进行远方自动开停机的操作。 7.7.3 通过监控系统上位机进行自动开停机的操作。 7.7.4 程控实现的操作。

不使用操作票进行的操作,要按照运行规程执行,操作结束后要在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 7.8 手写操作票的有关要求如下:☆

7.8.1 由于“两票”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等无法通过流程办理操作票时,确实需要进行操作的,可以手写操作票。☆

7.8.2 手写操作票应统一使用规定的票样格式(详见附录B-U)。☆

7.8.3 手写操作票的编号可以不跟流程办票的操作票编号连贯,但必须保证在本厂内的唯一性,如在正常流程办票的操作票编号上再加上顺序号(示例:2007-05-4-031-01)。☆ 7.8.4 手写操作票也要参与月度工作票的统计。☆

7.8.5 手写操作票应严格履行填写、审核等程序,并及时在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

7.8.6 手写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操作项目、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等内容可以机打,但相关人员的签名等必须手签。☆

7.9 操作票的管理

7.9.1 操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7.9.2 发电部、水工部是各自负责范围内操作票的主管部门,是确保操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监部是操作票是否合格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7.9.3 厂领导对操作票的正确实施负管理责任,并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7.9.4 厂领导、安监部、发电部、水工部分别对操作票执行的全过程经常进行动态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规范操作人员的操业行为。

全过程是指从发布、接受操作预告、人员安排到建票、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制定、学习掌握、模拟操作、实际操作、唱票、复诵、监护、分步打“√”、复核、汇报等全过程中的每一执行环节。 7.9.5 已执行的操作票由各班组每月按照附录W的要求进行审核、统计、分析,并按操作票类型、编号装订成册,将检查结果报发电部。标准操作票使用率的统计,应区分正常方式的作业或临时性作业,分别对此两种方式下的操作票进行统计。

7.9.6 为实现标准操作票的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发电部、水工部每月应对已办理结束的操作票进行检查、完善,由运行值修改或录入,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每月检查、审核、审批,对标准票库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充实标准操作票票库。。

-38-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7.9.7 发电部、水工部每月对已经执行操作票进行审核、统计、分析和考核,于每月5日前将结果报安监部复查,安监部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发电部的考核意见和改进措施。

7.9.8 厂领导每月安全分析会要对操作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操作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7.9.9 安监部、发电部、水工部要建立操作票检查记录薄,规范检查记录。记录薄包括的主要内容:检查日期、时间、检查人、发现的问题、责任人。

7.9.10 操作票要保持清洁、完整,不得在票上乱写乱画,不得毁坏,要保持操作票的严肃性。☆ 7.9.11 已执行的操作票由发电部收存,保存三个月。

7.10 操作票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7.10.1 操作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7.10.1.1 填写操作票,对操作票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和操作目的相一致负责。

7.10.1.2 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力生产安全规程》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执行,规范操作行为。 7.10.1.3 严格按照监护人的指令进行操作,正确执行监护人的命令。 7.10.1.4 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疑问,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向监护人汇报。 7.10.1.5 脱离监护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7.10.1.6 对发生的误操作负直接责任。 7.10.2 监护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7.10.2.1 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审核、补充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7.10.2.2 审查操作票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和操作目的相一致,检查操作人是否一次性带齐所需操作工具。

7.10.2.3 在操作过程中监督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提醒操作人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

7.10.2.4 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力生产安全规程》规范操作人的操作行为,对操作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7.10.2.5 在操作过程中监督操作人不得进行与本次操作无关的工作。

7.10.2.6 及时发现操作票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地方,并立即终止操作,汇报值班负责人,核实后,根据指令进行下一步工作。 7.10.2.7 对发生的误操作负直接责任。﹡ 7.10.3 值班负责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7.10.3.1 指派操作人、监护人,对监护人、操作人是否符合要求负责。

7.10.3.2 操作前组织操作人、监护人认真分析系统运行方式、操作环境特点、人员身体精神状况等,制定或补充、完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并交待注意事项。

7.10.3.3 审查操作票的操作内容与操作任务是否相符,是操作票是否符合标准的最终责任人。 7.10.3.4 操作完成后,组织操作人、监护人对本次操作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提高危险点分析的准确性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7.10.4 值长应负的安全责任

-39-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7.10.4.1 组织或指定巡检组、操作组值班负责人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力(水力)机械系统的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补充。 7.10.4.2 不得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7.10.4.3 确认相关设备、系统所处的状态满足操作条件,下达操作命令。 7.10.4.4 审查操作票是否合格,审查操作人、监护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7.10.4.5 确认监护人、操作人均没有同时安排其它工作。 7.10.4.6 重大操作完毕,通过录音对操作过程进行检查。 8 工作票、操作票动态检查

8.1 检查职责☆

8.1.1 工作票、操作票动态检查工作由安监部、设备技术部、发电部、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行政后勤部等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8.1.2 主管生产副厂长对安监部两票动态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8.1.3 安监部对全厂范围内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各部门两票动态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1.4 各部门(或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或项目部)两票动态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8.1.5 各部门(或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或项目部)范围内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本部门各班组两票动态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1.6 各班、值长负责对本班组两票动态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

8.2 检查要求与方法☆

8.2.1 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的内容:(当因故不上班或作为某项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时,由班长代为检查)

8.2.1.1 班长工作布置是否同时进行安全交底,是否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8.2.1.2 工作是否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票面内容及办理程序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安全措施是否具体、正确。

8.2.1.3 工作负责人是否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有控制措施;危险点分析是否到位,控制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作班成员是否了解并在控制卡上亲自签名。 8.2.1.4 每天到各工作面对照工作票、操作票检查标准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2.1.5 每月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总结,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提出考核意见。 8.2.2 设备技术部各专责,检修维护部、水工部、行政后勤部、多经总公司等部门安全工程师对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的内容:

8.2.2.1 检查本部门所辖班组每月是否对两票进行动态检查,是否填写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

-40-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8.2.2.2 每天通过“两票”管理系统对两票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工作票票面内容及办理程序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8.2.2.3 危险点分析对危险因素是否分析到位,制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8.2.2.4 每天通过“两票”管理系统核对当日设备缺陷处理和定期检查等工作是否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8.2.2.5 每月查阅班长工作日志,检查所安排的工作是否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是否按规定召开班前、班后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2.2.6 每日到各工作面对照两票动态检查标准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负责人是否随身携带工作票,工作前是否进行危险点分析并落实控制措施,作业人员是否参加危险点分析并了解清楚,是否存在代签名现象,安全措施是否正确落实,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安全工器具是否已定期检验合格并正确使用等。

8.2.2.7 每月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提出考核意见。 8.2.3 发电部安全工程师对本部门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的内容:

8.2.3.1 检查本部门所辖各值每月是否对两票进行动态检查,是否填写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 8.2.3.2 每天通过“两票”管理系统对两票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票、操作票票面内容及办理程序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操作票是否存在错漏。

8.2.3.3 操作前是否进行危险点分析,对危险因素是否分析到位,制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8.2.3.4 每天通过“两票”管理系统核对当日设备缺陷处理和定期检查等工作是否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8.2.3.5 每天对运行记事上的操作记录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无票操作。

8.2.3.6 每天到现场监督,重点检查安全措施的布置是否符合操作要求,是否出现超出操作票范围的操作,监护人员是否到位,唱票、复诵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每项操作是否按规定分两笔打钩等。 8.2.3.7 每日对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检查,拆、装接地线(接地刀)的编号、位置、数量、时间等的记录、盖章、手签等部分是否符合要求等。

8.2.3.8 每月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提出考核意见。☆ 8.2.4 安监部对全厂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的内容:

8.2.4.1 检查发电部、设备技术部、检修维护部、水工部、行政后勤部、多经总公司等部门级每月是否对两票进行动态检查,是否填写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抽查班组级每月是否对两票进行动态检查,是否填写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

8.2.4.2 每天通过“两票”管理系统对两票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票、操作票票面内容及办理程序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操作票是否存在错漏。

8.2.4.3 是否进行危险点分析,对危险因素是否分析到位,制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8.2.4.4 重要操作或作业要到现场监督,重点检查安全措施的布置是否符合操作或作业要求,是否出现超出操作票范围的操作或工作票范围的作业,有无违章行为等。

8.2.4.5 每月对已执行的两票按两票动态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对全厂两票进行统计分析。

-41-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8.2.5 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详见附录X)的填写要求:

各部门、班组将每日、每周、每月检查发现问题以及动态检查结果及时填写到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详见附录X)。

8.3 工作票的检查标准

8.3.1 工作票(包括动火票、动土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静态检查内容(具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8.3.1.1 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

8.3.1.2 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清楚、不具体。

8.3.1.3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齐全、不准确或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状况不符。 8.3.1.4 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有两份及以上有效工作票。 8.3.1.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要求。 8.3.1.6 使用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 8.3.1.7 未按规定盖章。

8.3.1.8 已终结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接地线数目不同,未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8.3.1.9 必须执行的安全措施栏中填写装设地线的地点填写不明确、不具体(包括几组地线合并填写)或不写明接地刀闸编号。﹡

8.3.1.10 安全措施已执行栏中,装设的接地线未注明编号。

8.3.1.11 安全措施栏中,不按规定填写,而有“同左”“同上”“上述”等字样。 8.3.1.12 用票种类不当。 8.3.1.13 未按规定格式使用附页。

8.3.1.14 工作票无编号、编号错误或有重复编号。☆

8.3.1.15 未按规定对应填写编号或未打“√”或未写“检修自理”。 8.3.1.16 应填写的项目而未填写(如时间、地点、设备名称等)或填错。 8.3.1.17 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刮改,未按5.2.2款规定修改者。 8.3.1.18 微机两票系统出票的打印部分有手写添加、涂改的。﹡ 8.3.1.19 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

8.3.1.20 已执行安全措施与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序号不对应。

8.3.1.21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需要退出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内空白。

8.3.1.22 重要安全措施遗漏。

8.3.1.23 《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人员签名与工作班成员不符或未签名。 8.3.1.24 每张工作票修改超过2处者。☆

8.3.1.25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安全措施不完备、项目遗漏、顺序倒置、设备名称和回路编号与现场实际不符者。﹡

-42-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8.3.1.26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安全措施执行和恢复栏目中未打“√”。﹡ 8.3.1.27 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细则。 8.3.2 工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 8.3.2.1 动态检查所规定的内容。

8.3.2.2 开工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是否持票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8.3.2.3 工作负责人是否随身携带工作票,是否附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危险点分析是否准确,控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8.3.2.4 开始作业前,工作负责人是否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是否有全部工作班成员的签名。

8.3.2.5 票面安全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的控制措施是否100%落实。

8.3.2.6 所做的安全措施和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编号、位置是否记录齐全完整等。 8.3.2.7 在动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是否填写动火工作票。☆ 8.3.2.8 是否存在无票工作或先工作后补票的现象。

8.3.2.9 是否存在未经运行人员允许,检修人员改变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现象。 8.3.2.10 工作负责人是否始终在现场执行监护职责。 8.3.2.11 作业过程中,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3.2.12 检修设备是否按规定履行押票试运手续。

8.3.2.13 不按规定办理和填写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票延期和检修设备试运行。 8.3.2.14 工作终结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是否持票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

8.3.2.15 在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内动土作业是否同时履行动土票签发、审核手续。﹡ 8.3.2.16 在进行5.1.9款所列工作时是否同时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8.3.2.17 每次作业后,是否对本次作业过程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总结。 8.3.2.18 对于没有标准票的作业是否按规定审批手续转入标准库管理。 8.3.2.19 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细则。

8.4 工作票合格率和标准工作票使用率的计算

8.4.1 工作票合格率的计算

已终结的合格工作票份数

工作票合格率= ────────────── ×100%

已终结的工作票总份数

注:“作废、未执行的工作票”不进行合格率统计,但各班组要对其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减少作废、未执行票的发生。

8.4.2 标准工作票使用率的计算

已终结的标准工作票份数

标准工作票使用率= ─────────────── ×100%

已终结的合格工作票总份数

-43-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8.5 操作票的检查标准

8.5.1 操作票的静态检查内容(具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为“不合格”操作票): 8.5.1.1 无编号、编号错误、编号重复。

8.5.1.2 未按规定填写或写错操作开始时间和终结时间。 8.5.1.3 操作任务不明确或与操作项目不符。

8.5.1.4 操作中未按规定打“√”或未按规定填写重要操作时间。 8.5.1.5 操作内容、顺序违反规程规定。 8.5.1.6 操作票漏项、并项、跳项。 8.5.1.7 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

8.5.1.8 未按规定签名、漏签名或代签名。 8.5.1.9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8.5.1.10 使用术语不符合规范且含义不清楚。 8.5.1.11 未按规定盖章。

8.5.1.12 空余部分未按规定注明“以下空白”。 8.5.1.13 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 8.5.1.14 页脚填写错误。

8.5.1.15 每份操作票修改超过2处者。☆

8.5.1.16 操作票组成不全(电气倒闸操作票未附有《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水力机械操作票未附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8.5.1.17 《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未按检查内容进行核实打“√”、操作人及监护人未签字、未填写完成准备工作时间、未填写对应操作任务或操作票编号。﹡

8.5.1.18 《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的“落实情况”栏未填写、对应操作任务或操作票编号未填写。☆ 8.5.1.19 水力机械操作票的“监护操作”或“单人操作”前未打“√”。﹡

8.5.1.20 水力机械操作票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未填写对应操作任务或操作票编号、操作人及监护人未签字或未填写完成准备工作时间。﹡

8.5.1.21 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细则。 8.5.2 操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

8.5.2.1 需要填写操作票的操作,是否按规定填写,是否使用正规的操作术语,操作人和监护人是否核对模拟图。

8.5.2.2 是否按《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要求进行检查。﹡ 8.5.2.3 是否在操作前进行危险点分析。﹡ 8.5.2.4 实际操作前是否进行模拟操作。

8.5.2.5 监护人是否按所填写的操作票内容逐项发布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复诵操作命令是否严肃认真,声音是否宏亮清晰,每一项操作是否分步打“√”,全部操作完毕后是否进行复查。 8.5.2.6 监护人是否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操作,是否中途离开操作现场。*

-44-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8.5.2.7 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是否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监护人是否落实责任。

8.5.2.8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是否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和值长报告,是否擅自更改操作票或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8.5.2.9 非集控运行单元控制机组的停、送电操作是否填写“设备停电联系单”、“设备送电联系单”,是否持停、送电联系单到现场进行核对。 8.5.2.10 是否存在无票操作或先操作后补票的现象。

8.5.2.11 每次操作后,是否对本次操作过程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总结。 8.5.2.12 对于没有标准票的操作是否按规定审批手续转入标准票库管理。 8.5.2.13 操作结束后,是否按《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做好收尾工作。* 8.5.2.14 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细则。

8.6 操作票合格率和标准操作票使用率的计算

8.6.1 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

已执行的合格操作票份数

操作票合格率= ──────────── ×100%

已执行的操作票总份数

注:作废、未执行的操作票”不进行合格率统计,但各值要对其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减少作废、未执行票的发生。

8.6.2 标准操作票使用率的计算

已执行的标准操作票份数

标准操作票使用率= ─────────────- ×100%

已执行的合格操作票总份数

9 “两票”管理系统的管理

9.1 工作票、操作票典型标准票库的建设、维护及网络管理工作由厂长工作部信息中心负责,安监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

9.2 工作票、操作票典型标准票库管理员应根据系统归口管理部门的规定,按规则建立好工作票、操作票目录树,并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修改、完善。☆

9.3 工作票、操作票典型标准票库用户的添加或注销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通知系统管理员进行,不得随意添加或注销。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特定编码规则在系统中为用户注册,确保用户名的唯一性。

9.4 工作票、操作票典型标准票库服务器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防停电造成数据丢失或数据硬盘损坏。

9.5 为保证系统服务器的安全,系统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有条件的应安装硬件防火墙。

-45-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9.6 禁止在生产管理系统用于生产的客户端计算机上安装影响信息提示窗口弹出的软件,以免影响安全工作。

9.7 禁止在系统服务器上运行与微机“两票”系统无关的程序,系统服务器必须设置密码,不能过于简单,并不定期修改。

9.8 工作票、操作票典型标准票库的工作票、操作票,未经审批不得修改或覆盖,新增、补充或修改的工作票、操作票必须履行审核、审批手续,方可录入典型标准票库。☆

9.9 标准票库执行动态管理,设备技术改造等完成后,要对标准票库完善,每月已执行的非标准票由班组梳理,按规定流程录入,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充实标准票库。☆

9.10 两票管理系统的用户账号、登录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在两票办理、执行过程中登录密码不得共享。

9.11 两票管理系统的典型工作票、操作票界面必须标明每张工作票、操作票的编写、审核及审批人员。

9.12 工作票、操作票典型标准票库必须定期进行备份,加强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典型标准票库正常使用。☆

9.13 从典型标准票库调用工作票、操作票的有关要求:☆

9.13.1 进行常规检修、典型维护工作及操作时,使用的工作票、操作票(含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必须从已经审核的标准工作票库、标准操作票库中提取。如票库中无相符的工作票、操作票,可使用临时编制的工作票、操作票,但工作人员、操作人员要做好记录,班组、部门的月度“两票”执行情况统计、分析要计算标准票的使用率。

9.13.2 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在调用标准票时,在出票前仍应根据现场生产设备的实际运行方式复核所使用的工作票、操作票的相关内容是否正确完备,确保所使用的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性。

9.13.3 标准工作票库、标准操作票库中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由于在编制时未能完全预见实际作业、操作中的危险点,所列出控制措施也不一定完整,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在签发工作票、操作票前必须针对工作内容、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添加,确保工作的安全。

9.13.4 在实际工作中调用标准票库工作票、操作票时,各相关部门、班组要做好存在问题的收集工作,设置专门的记录本,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总报安监部,以便组织技术力量修改、完善。 9.13.5 标准工作票、操作票的编写、审核、审批流程:

9.13.5.1 标准工作票:班组人员编写→班组所属部门或者设备技术部领导或者工程师审核→发电部审核→安监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9.13.5.2 标准操作票:班组人员编写→班长或者值长审核→班组所属部门(发电部、水工部)领导或者工程师审核→安监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10 考核办法☆

10.1 奖励办法:

-46-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10.1.1 “两票”合格率及完成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指标奖,按照《大化总厂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有关条款,对相关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

10.1.2 在两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现两票存在问题并能够提出改进、整改建议,得到厂部采纳的,每条奖励50元。

10.2 在办理工作票及工作过程中,违反本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者,给予以下考核:

10.2.1 每发生一张不合格工作票者,票面相关人员各扣奖50元,重复发生不合格工作票的人员翻倍扣奖。

10.2.2 造成事故者,按《反违章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10.2.3 总厂安委会认为需要的其他考核。

10.3 在办理操作票及操作过程中,违反本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者,给予以下考核:

10.3.1 每发生一张不合格操作票者,票面相关人员各扣奖50元,重复发生不合格操作票的人员翻倍扣奖。

10.3.2 由于误操作造成事故者,按《反违章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10.3.3 总厂安委会认为需要的其他考核。

10.4 在两票动态检查过程中,违反本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者,给予以下考核:

10.4.1 班组每周对本班组两票动态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按规定开展检查的责任人,按总厂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提出考核意见,报部门领导。

10.4.2 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各班组两票动态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不按规定开展检查的责任人,按总厂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提出考核意见,报总厂安监部。

10.4.3 安监部每月对各部门两票动态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检查的责任人,按总厂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提出考核意见。

10.4.4 生产副厂长在每月安全分析会上听取各部门两票执行情况汇报,审批安监部提出的考核意见。 10.4.5 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发现问题,而被上一级安全监督人员发现的,按总厂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10.4.6 由于两票动态检查不到位而出现安全生产事件,按总厂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0.4.7 各部门、班组每月将检查结果记录到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中。未按要求填报记录,按总厂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0.4.8 总厂安委会认为需要的其他考核。 11 附 则

-47-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11.1 本细则自实施之日起,原《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大电安[2002]117号) 、《工作票使用和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大电安[2004]177号)、《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大电安[2004]121号)、《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工作票操作票动态检查规定》(大电制[2006]160号)、《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大电制[2007]107号)和《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大电安〔2008〕185号)同时废止。☆

11.2 加“﹡”的标准条文为桂冠公司对集团公司标准条文作出修改或新增加的条文。 11.3 加“☆”的标准条文为总厂对桂冠公司、集团公司标准条文作出修改或新增加的条文。 11.4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流程图☆

附 录 A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流程图

-48-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S编制标准工作票、操作票审核标准工作票、操作票录入典型标准票库填写或调出工作票、操作票审核非标准票审核工作票、操作票否合 格是动态检查导出非标准票签 发是执 行是否非标准票结 束总结、分析考 核装订、保存E

-49-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qqr.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