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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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州政协2008年工作计划,州政协秘书处、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对2003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3年以来我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为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温饱和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而采取的扶贫新举措,其内涵就是把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资源贫乏、生态环境恶化地区的群众搬迁到一个适宜生产和生活条件的地方,促进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 的有效结合,实现的目标是使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自2003年以来,我州7个县先后被列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试点县,成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重点地区。

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以来,在州发改委专门成立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各县也均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组织、协调和管理这项工作。

2003——2007年全州共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24项,计划建设安置点54个,其中临夏县13个、广河县7个、和政县8个、积石山县6个、东乡县7个、永靖县10个、康乐县3个。批准总投资23207.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1655万元,整合资金2879万元,县自筹1840万元,群众自筹6831万元。截止目前,全州已建成安置点29个,占计划的53.7%,其中:临夏县建成9个,占计划的69%;和政县建成6个,

占计划的75%;积石山县建成3个,占计划的50%;广河县建成3个,占计划的42.8%;永靖县建成5个,占计划的50%;康乐县建成1个,占计划的33%;东乡县建成2个,占计划的28.6%。14个安置点正在建设,占计划的26%;11个安置点尚未开工建设,占计划的20.3%,其中2007年下达安置点13个,占全部计划的24%,由于省上计划下达迟,县上正在准备开工建设。共到位易地扶贫搬迁试点专项资金9178万元,占计划的78.8%,其中:临夏县到位1566万元,占计划的100%;康乐县到位320万元,占计划的44.2%;广河县到位1101万元,占计划的59.6%;积石山县到位1251万元,占计划的84.6%;永靖县到位2375万元,占计划的88.7%;东乡县到位1408万元,占计划的86.4%;和政县到位1158万元,占计划的66.7%。州财政局已将2003——2007年省财政下达我州的工程资金11655万元全部拨付各县财政局。

全州目前采取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模式有三种:①群众参与自建模式:如临夏县韩集镇沙楞沟、永靖县盐锅峡焦家安置区建设中,发改局与乡镇、村、户分别签订责任书,采取统一规划、设计,限定最低和最高标准,由搬迁户自主建设,主体工程由发改局分阶段验收,资金由发改局在验收后拨付乡镇,由乡镇按进度分期给搬迁户拨付补助资金,形成县、乡、村、户四级联动的建设格局,极大地提高了搬迁群众的积极性,减轻了县上的压力,项目实施顺利。这种模式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②县上和农户联建模式:如临夏县、和政县、广河县、永靖县部分安置点建设中,采取乡镇包料(水泥、砖、木材)、施工企业出技工、搬迁农户自备砂石料并出小工的模式,使搬迁群众既通过参与工程

建设弥补了自筹资金,也有效调动了积极性。③县上统一建设模式:如积石山县、临夏县、和政县、广河县等在建设2003——2005年安置点时,由发改局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由施工企业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 从2003年我州开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五年多的实践证明,它对贫困地区居住在山区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是明显的,效果是比较好的。一是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易地搬迁后,群众告别了恶劣的生存环境,集中居住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住房由过去的土房、危房变成了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房屋,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户均宅基地达到了0.3亩——0.4亩,基本上实现了通水、通电和宅区道路畅通。二是拓宽和增强了群众增收渠道及脱贫致富的能力。易地搬迁后,一部分群众不再依赖原有的土地“靠天吃饭”,而是通过畜牧养殖、劳务输出、商贸流通、发展高效农业等多种渠道增加收入。如积石山县前庄安置点离县城仅2公里,搬迁群众通过在企业打工、搞商品经营等增加了收入。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安置点临近集镇,不仅为搬迁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为他们从事商业、运输等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随着搬迁,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激发了他们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建设家园的热情,为在“搬得出”的基础上实现稳得住、能致富,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奠定了基础。三是人居环境有了变化。各县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中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坚持边总结、边完善,使项目规划设计更加科学,更加切合群众居住实际。目前在建和准备开工建设的项目在设计上有了很大改进,除了将搬迁户住宅统一连户集中建设,尽量节约土地外,将居住与养殖分

离隔开,改变了以往人居与畜禽养殖、厕所一院建的不卫生局面,以人为本理念得到更好的体现。四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由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迁出区域地质灾害较多,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严重,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造成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和“天保工程”,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建设和保护。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我州各县财政普遍困难、人多地少、山区多、贫困面大,7个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条件各不相同,要完全实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的目标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1、建设进展缓慢,入住率低。2003——2007年,我州7个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建设安置点54个。截止2008年4月底,仅建成安置点29个,搬迁群众1741户8482人,分别仅占计划的53.7%、47.7%、46.6%。康乐县2004年胭脂镇西坡村安置点尚未开工建设;2005年全州的13个安置点仅建成9个;2006年的13个安置点中还有2个未开工建设,2007年的12个安置点仅开工建设8个,直接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截止目前,全州建成项目入住率仅为47.7%。

2、配套资金落实不理想,项目建设不完整。2003——2007年省上给我州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计划中县配套184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2879万元。由于各县财政困难,县配套资金仅到位420万元,占计划的22.8%,整合资金755.7万元,占计划的26.24%,两项资金缺口达3543.3万元。各县将国家补助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用于住房建设,

县配套和整合资金通过给水利、电力、交通等业务部门下达任务的形式落实。致使建成的部分安置点尚未实现通水、通电和道路硬化,个别没有按实施方案修建暖棚、圈舍、学校、卫生所等配套设施,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完整性,使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竣工验收滞后。 3、群众自筹比例高,负担较重。2003——2007年,全州共下达群众自筹资金计划68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4%,户均达1.2万元。截至目前,群众自筹资金1652万元,占计划的24.2%。根据各安置点的具体情况,群众自筹资金也不尽相同,如广河县庄禾集镇大庄安置点每户群众自筹2000元,为全州最低。和政县新营乡大庄村群众自筹建房资金8000元,无法兑换土地的群众还要自筹宅基地购置费3000元,自筹资金累计达11000元。加之部分安置点建设标准提高,建筑材料、人工工资等持续涨价,群众自筹比例加大,贫困户大多拿不出自筹资金,使真正的扶贫搬迁对象搬不出,存在扶贫搬迁名不符实的情况。 4、土地制约相当严重,集中安置困难很大。省上要求集中易地安置点必须达到50户以上,而我州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大多数县乡(镇)没有预留公共土地,集中安置用地只能通过土地置换或购买来实现,由于搬迁农户大多居住在山梁或沟壑地带,土地贫瘠,要与川塬地带的良田进行置换难以实现,给集中搬迁造成很大难度,尤其是跨乡、村置换非常困难。除积石山县将国有土地进行无偿划拨用于宅基地建设外,其它各县受土地制约相当严重。如康乐县200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胭脂镇西坡村边家窑安置点因宅基地无法解决至今尚未开工建设。由于无法解决土地置换问题,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只能依靠原有

的土地,使群众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居。

5、后续产业开发滞后,群众增收渠道仍然狭窄。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后续产业开发投入不足、组织引导不力,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方式没有发生质的改变,大多数群众仍然从事简单的农业生产,收入渠道狭窄,收入增长缓慢,生活水平较低,仍处于基本解决温饱的状态,整体面貌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一是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本上都属于就近搬迁,将原来生态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的散居群众集中搬迁安置到本村地理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只是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耕作生产仍然依靠原有土地,安置点与耕地相距较远,造成生产与生活的极大不便,生产条件未得到有效改善,后续产业发展缺乏基础支撑,难以实现“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二是对安置点群众的就业培训力度不大,组织开展劳务输出不够,群众缺乏稳定的就业渠道和增收方式。三是部分群众的思想观念仍然比较保守,自力更生、发展生产的意识还不够强。 6、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一是资金管理不到位,部分县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存在挤占、挪用、滞留等问题。二是由于省上的有些政策规定和我州实际存在一定差异,部分领导和干部对这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实施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由于大部分县还没有完成搬迁群众的户口划转工作,有些安置点村社组织还没有建立,仍由迁出地管理,存在管理上的脱节现象。四是群众参与建设项目的程度不高,存在政府部门大包大揽的现象。五是项目验收工作滞后,截止目前,我州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还没有一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三、意见建议

省上对易地扶贫搬迁在政策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还处在试点阶段,结合近几年的实践,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要完全按政策规定实现以整村整社搬迁为主的目标等要求,项目实施中困难较多,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加大向上汇报力度,争取符合我州实际的政策。一是针对我州各县多山区,平地少,土地资源紧缺的实际,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汇报力度,反映易地扶贫搬迁方面不适合我州实际和现状的某些硬性规定,使上级部门能够适当变通有关实施细则并能够特许我州在搬迁模式上采取分散搬迁,安置模式上采取集中、分散、插花安置的办法,集中安置以20—30户左右为宜。使搬迁、安置形式更加符合我州实际。二是应根据我州县穷、民穷现状和建设成本持续涨价的实际,争取提高国家补助标准,尽量减少县级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比例,切实提高扶贫成效,真正使易地搬迁成为“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2、严格执行“一公开、两参与、一测评”制度。全面落实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发挥项目最大扶贫效益。在今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一公开、两参与、一测评”制度。“一公开”就是公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实施单位等主要内容,实行阳光工程。“两参与”就是让群众参与项目实施方案的讨论制定,使之更加符合群众的愿望,不断提高项目论证的科学性、民主性;让群众参与项目实施过程,既让群众在项目建设中增加收入、减轻负担,又让群众自觉进行监督,有效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一

测评”就是项目建成后组织开展受益群众满意度测评。

3、以人为本,加强科学规划。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易地扶贫搬迁应抓好四个重点环节:一是认真开展摸底调查,选准搬迁对象、摸清安置区资源承载能力,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最佳实施方案。二是合理确定安置地。在调查摸清安置区人口、土地、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电视、教育、卫生等各方面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和评估后续产业发展潜力及群众就业机会,择优确立安置地。三是做深做实做透基础工作,积极开展搬迁户安置区宅基地划拨,耕地置换等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四是科学规划易地搬迁实施方案,科学分配建设资金,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4、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资金整合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实施成功的保证。为此,必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国家其它专项资金整合到项目区,增加投资额度,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在保持管理渠道不变、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整合整村推进、退耕还林、人畜饮水、农村能源、乡村公路、社会事业、国土整治、基层政权建设、农网改造及其他扶贫资金和“两基”资金,集中用于试点工程建设,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充分调动水利、电力、交通、教育等部门的积极性,搞好配套设施建设,全面解决安置区路、水、电、医、学校、户籍等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5、积极培育和开发后续产业。在加强改善安置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

则,科学培育主导产业,积极落实保障措施,引导群众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努力实现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四至五年发展、六年后致富的目标。一是依托迁入区资源优势,面向市场,科学指导,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按照农牧结合和集约化经营的思想发展生产,整合产业发展项目,完善养畜暖棚等后续产业配套工程建设。.如建设牛羊养殖村、蔬菜基地村等。二是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将搬迁户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引导他们发展商品经营、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不断增强城镇活力,壮大城镇规模,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三是加大劳务培训和输转力度。把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作为劳动力培训的重点,分批分次开展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就业本领。鼓励开展自主创业,并通过政府组织输转和帮助实现就业,增加收入。

6、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州政府对各县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建立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县提高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工作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良好效益。 7、积极推广新的建设模式。各县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从调研来看,临夏县沙楞沟安置点采取了群众参与式建设模式,实行国家投资阳光补助方式,调动了搬迁群众的积极性,同时减轻了县级配套的压力。这一模式符合我州贫困山区群众搬迁的实际,确保了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入住率,建议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在全州进行交流、推广。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qh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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