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部工作台账拟定稿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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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台帐

部 门 名 称: 部门主要负责人: 部门工作人员: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花桥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二0一一年

工会台帐要求及基本内容

总体要求:分类合理、门类齐全、整理有序、规范统一(有条件的可进行电子档案管理)

一、民主管理有关内容

1、职代会制度、工作全套资料。(①会前报告;②会议议程;③通过的各项事项;④大会决议;⑤会后报告;⑥大会通知;⑦相关资料)

2、集体合同全套资料,含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形成过程(六个环节:征求意见、协商、职代会讨论通过、签字、公示、鉴证),向职代会汇报检查实施情况]

3、事务公开全套资料。[制度、领导小组成员、九大项内容] 4、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建立集体合同的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纳入企业行政和工会的目标管理。 二、群众生产有关内容

1、群众生产,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情况资料。(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培训、技能比武等)

2、安全生产,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资料。(工作安排、主要措施、一法三卡等),安康杯竞赛。

3、劳动保护工作。(三同时、工伤事故处理、劳保用品、开展零点目标、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资料)

4、劳模管理,劳模管理工作资料。(劳模档案、劳模优惠待遇、组织劳模活动等)

4、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资料。 三、法律工作

1、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信息信访及开展工作资料。 2、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资料。 3、开展普法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资料。 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十、其它:一些无法归类的资料

关于玄武区IT行业工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南京市玄武区总工会:

玄武区IT行业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5年5月25日召开,大会应到会员(代表)65人,实到62人,分别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玄武区IT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玄武区IT行业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并于2005年5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了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现将选举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会联合会委员由刘言田、陈松、姚丽英、邵洪强、殷广琦、钱丽南、张宏宇、张文萍、王建辉、孙 菁、潘东群11位同

志组成,刘言田同志为工会主席。石红同志为工会秘书长。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周素琴、孙智刚、倪敏3位同志组成,周

素琴同志为主任委员。

三、女职工委员会由刘苏飞、于蓓燕、朱燕3位同志组成,刘苏

飞同志为主任委员。

以上报告,请批复。

玄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 2005年5月25日

工 会 委 员 会 成 员

姓 名 刘言田 陈松 姚丽英 邵洪强 殷广琦 钱丽南 张宏宇 性别 男 男 女 男 男 女 男 年龄 53 30 45 36 38 42 45 41 35 25 40 文 化 本科 本科 大专 大专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大专 行政职务 副书记 管理人员 部长 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 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政治面貌 党员 党员 民盟 党员 团员 党员 工会职务 主席 副主席 副主席 是否专职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任职时间 2005.5 2005.5 2005.5 2005.5 2005.5 2005.5 2005.5 2005.5 2005.5 2005.5 2005.5 人员变动情况 备 注 张文萍 女 王建辉 女 孙 菁 女 潘东群 女

工 会 经 费 审 查 委 员 会 成 员

姓 名 周素琴 孙智刚 倪敏 性别 女 男 女 年龄 38 文 化 本科 高中 本科 行政职务 经理 经理 管理人员 政治面貌 工会职务 主任 是否专职 否 否 否 任职时间 2005.5 2005.5 2005.5 人员变动情况 备 注

女 职 工 委 员 会 成 员

姓 名 刘苏飞 于蓓燕 朱燕 性别 女 女 女 年龄 50 32 26 文 化 大专 本科 本科 行政职务 主任 主任 经理 政治面貌 党员 工会职务 主席 是否专职 否 任职时间 2005.5 2005.5 2005.5 人员变动情况 备 注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

姓 名 刘言田 吴苡静 王建辉 白万吨 姚丽英 殷广琦 石红 性别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年龄 53 45 38 39 文 化 本科 大专 本科 本科 行政职务 副书记 部长 副总经理 政治面貌 党员 党员 党员 工会职务 书记 副主席 秘书长 是否专职 否 否 否 否 任职时间 2006.2 2006.2 2006.2 2006.2 人员变动情况 备 注

建设,参与建立珠江路科技街诚信体系建设,以实际行动,积极参加珠江路“诚信企业”的创建活动中。 三、加强厂务公开建设。 在工会所在企业中建立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制度,召开职代会,推行企业厂务公开,特别是有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厂务公开办法,将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情况,实行网上厂务公开,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企业工会职能。 1、企业应当重视工会建设。企业工会要充分认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企业工会应当把工会工作摆上日常工作日程上来。其次应当积极争取企业负责人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广大职工的拥护。 2、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既能协助企业做大做强,既要维护企业负责人的利益,也要切实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职工与老总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威信。 3、工会工作应实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前提下,开展工会工作,如开展提合理化建议的形式,使每一名职工积极参与到企业的良性发展上来。二是要与职工的合法权益相结合。工会最大的一个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职工自己的组织,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的本质所在;三是要与职工的需求相结合。要加强研究本企业职工的工作生活需求及文化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__2007_年度工作总结和2008工会工作计划 玄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2007年总结及2008年工作计划 2007年是玄武区开始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标志区的第一年。我们在区总工会的精心指导下,在珠江路党工委的领导下,在企业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获“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IT行业工会联合会、智达康无线通信有限公司工会和东来集团工会获“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一德企业工会职工孙正廉获“江苏省知识型职工标兵” ;东来集团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南京市非公企业只有一家企业获此殊荣;智达康员工夏水根获玄武区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比赛二等奖 ;福中集团三位员工在计算机维修比赛中成绩突出,并获高级证书;东来集团员工潘持跃获“节约标兵”; “展劳动者风采,颂劳动者精神----新玄武建设者之歌”的大型配乐职工诗朗诵比赛获二等奖。 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目标抓好落实, 加强工会组建工作。区委将党工共建工作列入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目标。我们紧紧围绕这一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工会组建力度,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联合工会、江苏高信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南京索林洋工会等相继成立。 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联合工会的成立是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工会。省总工会组建部部长杨星云、东南大学工会主席管平、市总组建部部长朗岳、市总民管部部长梅从明,区组织部副部长、直属工委书记黄栋林,区总工会主席魏亚非等参加成立大会。省总工会组建部杨星云部长对东大科技园工会的组建形式和方式给与了充分的肯定,认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有生机、有活力,以“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这种机制有创新,同时,希望企业工会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双赢”。 在成立东大科技园工会时,为全面了解园区企业和员工的基本情况,我们对园区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打好工作基础。正值高温季节,区总工会派人和我们利用两个月时间,相继完成了园区企业的调查。在调查前,我们与园区领导进行了有效的协调,还在园区出入口显要处,区总工会悬挂了横幅,请园区企业业主给予大力配合,并为上门摸底调查达下了基础。在调查中,我们尽力与每位业主见面,争取工作主动性和调查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掌握企业情况和员工的具体情况,记录到工作日志中,便于今后提供服务。一时无法了解到情况的,采取回访制,确保不遗漏。同时,我们在调查过程中,还不断地向企业的员工宣传工会的政策。在调查后,我们针对人数不同的企业分别成立了独立工会和联合会。成立大会上,东大科技园党总支与东大科技园工会就积极开展“党建带工建、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签订了公约。公约提出:要加强党工团组织的组织共建、活动共创、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园区创业、企业创新,职工创优能力,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和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的创业激情和工作热情,开展“创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职工、树新时期职工形象”活动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区工商业者联合会与区企业家联合会领导向各企业发出一封信,要求各企业要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约,坚决杜绝和自觉防止违法用工及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特别要加强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卫生健康保护。要支持企业中工会组织的建设,要尊重员工的民主权利,支持员工组织和参加工会。以实际行动,建设和谐园区,勇担社会责任。 二、围绕“三创”主题,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工会积极开展以 “创业、创新、创优”为主题的“两争一树”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工会活动。一是组织参加大比武活动,加强岗位练兵。今年,我们组织多家企业的职工参加区计算机技能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推进了“创学习型组织、做知识型员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活动的深入开展。,智达康员工夏水根获玄武区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比赛 ,福中集团三位员工在计算机维修比赛中成绩突出,一德企业工会职工孙正廉获“江苏省知识型职工标兵”;积极开展五一巾帼标兵岗的评选;二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今年以来,我们根据非公企业党员的特点,举办了系列主题明显,内容贴切的党、工、团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工、团的吸引力和活力。今年4月,工委与玄武区团委联合举办了第二届珠江路十佳IT青年评选活动,历时一个多月,有22万人次参与投票,评选出10名十佳IT青年和10名优秀IT青年,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进一步激发了IT行业青年人的创业、创新、创优热情。6月28日,珠江路科技街召开纪念建党八十六周年活动。珠江路党代表、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部分员工等100多人参加活动。11月,由江苏软件园党委主办的“首届江苏软件园体育节”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比赛共设置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等比赛项目。有30多家企业的200多名企业员工报名参加活动。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在区政府的统一布置下,制定了安全应急管理预案,并同时要求驻地各大商城、重要企业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强化预防为主的理念。我们在区安监局和消防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坚持重大节日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商城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今年春节和五一,十一国庆期间,分别对珠江路重点商城和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并专门下发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强化企业安全意识,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008年的工作打算: 根据珠江路非公企业的特点,结合“十七大”精神,我们将努力实现“四个结合”:一是工会工作与企业的发展相结合。发展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今后的工会工作我们考虑要紧密结合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员工的才干,开展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促进企业发展,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既能协助企业做大做强,既要维护企业负责人的利益,也要切实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职工与老总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威信;二是工会工作与员工的需求相结合。了解员工的需求,切实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研究本企业职工的工作生活需求及文化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三是工会工作要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以企业文化建设为结合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团结带领企业员工促进发展;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前提下,开展工会工作,如开展提合理化建议的形式,使每一名职工积极参与到企业的良性发展上来;四是工会工作与群党团建设相集合。加强党工团共建,“以党建带工建、团建,以工建、团建促党建”,充分发挥工会维权作用,宣传贯彻新劳动法,继续加强工会组织,进一步完善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建立IT青年人才库,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学习、会议、活动记录

时间 内容 10月7日 地点 1702 参加对象 各工会主席 参加人数 23 布置工会报表及其它工作 记录员 石红 详细记录: 一、2008年工会年报表的填写 二、2009年工会报纸的征订 三、工会财务的说明 四、布置工会下一步工作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评家”制度

1、为加强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完善、规范本单位职工之家建设活动;调动和激发全体会员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会员评家工作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按照省总、市总规定的要求,对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评议。

3、参加会员评家人数一般不得少于本单位会员(或会员代表)的30%[其中生产一线会员(或会员代表)一般不得低于会员代表总数的60%,因特殊情况代表比例需低于上述比例的,应事先征得上级工会同意]。

4、会员评家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召开工会年度工作总结大会进行。

5、会员(或会员代表)结合审议本级工会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对本级工会委员会进行评议;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评议主要结合工会主席、副主席述职进行。(评议表参照苏工组[2003]73号文附表)。 6、工会委员会负责对会员评家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及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公开评议结果。针对会员评议的集中意见,分别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制订整改措施,并负责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反馈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7、本单位会员评家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在书面报上一级工会和本单位党组织的同时,及时整理归档。

2008 年度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测评表

姓名 刘言田 测评的主要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政治思想品德及廉洁自律情况; 2、完成年度建家计划及其他工会工作情况; 3、工会业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情况; 对被测评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本人的其它意见及对 今后工作中的建议 注:请根据测评主要内容,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列中任选一项打“√”;其他意见及建议,有就填,没有就不填。

2008 年度基层建家工作民主测评表

测评的主要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本单位工会领导班子及工会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是否健全;工会领导班子是否团结有力;本单位年度建家计划 是否征得会员认可并很好地组织落实;工会制度建设、工作台帐是否健全完善等。 是否建立并坚持职代会制度;是否开展平等协商并签订集体 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劳动争议调解情况等。 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技能竞赛、培养选树劳模先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开展情况;监督企业执行国家 有关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章制度情况。 开展“两争一树”活动情况;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情况;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关心职工疾苦,为会 员群众说话、办事情况;工会阵地硬件建设和文体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及使用情况等。 对本单位当年度建家工作的综合评价 对本年度单位工会工作的其他意见 对下一年度单位工会工作有何建议 注:请根据测评内容,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列中任选一项打“√”;其他意见及建议,有就填,没有就不填。

年度基层建家工作民主测评汇总表 参加测评人数: 基本基本不满满意满意满意满意意人不满人数 率 人数 率 数 意率 测评的主要内容 本单位工会领导班子及工会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是否健全;工会领导班子是否团结有力;本单位年度建家计划是否征得会员认可并很好地组织落实;工会制度建设、工作台帐是否健全完善等。 是否建立并坚持职代会制度;是否开展平等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集 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劳动争议调解情况等。 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技能竞赛、培养选树劳模先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开展情况;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 劳动保护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章制度情况。 开展“两争一树”活动情况;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情况;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关心职工疾苦,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情况;工会阵地硬件建设和文体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工会经费收 缴及使用情况等。 对本单位当年度建家工作的综合评价

年度基层工会主席民主测评汇总表

工会主席姓名:

参加测评人数: 基本基本不满满意满意满意满意意人不满人数 率 人数 率 数 意率 测评的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及廉洁自律情况; 2、完成年度建家计划及其他工会工作情况; 3、工会业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情况;

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章程

(2005年5月25日经第一次会员单位代表大会一致通过)

总 则

第一条: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是南京市玄武区区域内所兴办的电子等高端技术产业相关企业广大职工的群众组织。IT行业工会联合会代表本行业会员单位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并充分调动、发挥和保护好职工在全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条: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其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为IT行业工会联合会的法人代表。

第三条:IT行业工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玄武区总工会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五条:入会范围:

1、在玄武工商分局注册的IT企业成立的工会组织,为本行业工会的基层单位;

2、在玄武区辖区内的IT企业工会,可向本行业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本行业工会批准成为基层单位。

第六条:组织制度:行业工会实行会员单位代表制。由会员单位代表大会选举出11人组成的IT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负责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如委员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替补或增补。

第八条: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兼职副主席2人。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主席的选举结果报区总工会审批。

第九条:行业工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代表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各会员单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章

第十一条:主要任务:

1、紧密围绕工作中心,诚恳服务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切实维护好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女职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指导、帮助行业所属各企业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依法维护所属企业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2、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各企业工会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大对实施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群众性监督,开展平等协商、工资谈判等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3、代表本行业职工及所属各工会组织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加强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当所属会员单位工会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要求行业工会帮助解决或给予保护(包括仲裁、诉讼等)。

5、积极组织所属会员单位参加IT行业工会联合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执行其决议,遵守其章程,接受其领导。

6、制定行业工会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各企业工会

工作,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7、加强各行业工会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

第三章

第十二条:工会经费来源和使用:

1、所属各会员单位应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拨缴工会经费。

2、本级工会活动经费的来源由区总工会和行业工会具体协商确定。

3、社会捐款和各项其他收入。

4、行业工会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本行业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困难职工救助及行业工会委员会各项工作费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会员单位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玄武区IT行业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代表本行业会员单位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发挥和保护好职工在全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IT行业工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员单位代表大会,围绕影响本行业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商讨。一般包括: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本行业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制度和规定、职工切身利益、选举集体协商代表等方面。

二、区IT行业工会与IT行业商会依法建立平等协商、签订IT行业集体合同制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指导各IT企业依法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三、区IT行业工会与IT行业商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本行业工资分配制度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依法签订本行业工资分配集体协议及指导意见。

四、IT行业工会指导行业内IT企业开好职代会工作,落实职工的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监督评议权、选举罢免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建立IT行业企业局域网厂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时间:定期公开与及时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即每

季更新一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即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事项及时公布。

2、公开的形式:局域网上公开。

3、公开的内容:实行厂务公开的重点应是与职工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企业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及执行情况;企业资产重组、破产、兼并、出售情况;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

企业和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

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

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暂行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企业的民主管理进程,确立劳资双方均能接受的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开展民主管理的形式,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区IT行业各企业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条例。

第二条: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是全区IT企业实行员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协商机构;是磋商签订 “集体合同”的组织基础;也是监督履行“集体合同”的组织保证。企业工会是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的组织机构,工会主席是协商会议职工方的首席代表。

第三条:企业员工总数超过50人,应当建立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制度,职工总数不足50人,应当建立劳资权益协商对话制度。

第四条: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接受同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在有关业务上受行业工会的指导,暂时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受行业工会委员会思想政治领导及有关业务的指导。

第五条: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必须支持、配合和帮助企业法人行使绝对的业务经营决策权和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权。

第六条: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内容

第七条: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应有以下内容:

1、听取和审议企业法人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

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工培训计划、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方案等。员工代表对此具有知情建议权,可以对上述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员工工资收入、员工福利待遇、生产保护设施、辞退职工、处罚职工等。员工代表有协商共决权,应当对上述审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需得到大部分员工代表的认可。

3、评议企业中层干部和推选企业优秀员工。员工代表有监督评议权,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称职的中层干部,可以提出撤职或调动的意见和建议。

4、审议工会拟定的本年度劳动竞赛的方案,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及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为目的,开展灵活多样的劳动竞赛。员工代表有参与权,对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对企业法人代表所决定的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待遇、辞退或处罚员工等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企业法人提出书面建议,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报告,要求其帮助协调,如仍不能达成共识,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裁决。

第九条:在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上,可以由法人代表代表企业,工会主席代表员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双方签订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第三章 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员工代表

第十条: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总数确定协商会议的代表人数,一般以楼层或部门为单位推荐参加协商代表会议的员工代表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比率为10%为宜;也可以等额产生员工代表。员工代表必须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员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协商代表。

第十一条:权益协商代表会议代表的比例:50人—300人的企业协商会议,协商代表的比率为15%至20%。50人以下的企业,参加协商对话的代表最低不得少于10人,300人以上的企业协商会议的协商代表的比率为10%—15%。

第十二条:协商会议代表的构成:协商会议代表中必须有各科室等代表比例,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30%,部门经理等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比例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员工代表数不得少于50%。女职工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40%。

第十三条:协商会议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连选连任。协商代表会议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企业或退休(含内退)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协商代表会议届期内可根据需要增补和撤换员工代表。

第十四条:协商代表会议届期与同级工会任期相一致。闭会期间,企业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有企业法人代表、员工代表组长、相关部门经理参加的代表组长联系会议协商解决。

第四章 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程序

第十五条:劳资权益协商对话程序:

1、50人以下的企业开展劳资权益协商对话,组成由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行政领导、有关部门经理为一方,工会主席及员工代表组长、员工代表为另一方的劳资权益协商对话小组。工会主席为双方对话小组的召集人。

2、工会在开展对话前一周,应将对话的主要议程及需签订 “集体合同”的内容用书面材料告知广大员工,增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对话完毕后,也应将对话的内容和结果用书面形式向全体员工通报并公示一周。

4、对签订的 “集体合同”,应在员工大会上宣读。 第十六条: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程序:

1、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应设立由企业法人、主管经营、人事的负责人、工会主席及若干职工代表参加的协商会议筹备组,工会主席为召集人。

2、以各科室为单位组成若干员工代表小组,由工会委派责任心强、

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代表担任组长,负责对本组代表的召集、服务工作。

3、协商代表会议正式召开前一周,应召集员工代表组长会议,通报协商会议的准备情况,研究确定会议的日程和议程,向协商代表会议的代表发放“集体合同”讨论文本、有关材料和议案等文稿材料。

4、:协商代表会议的代表应及时将协商会议的“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议案等向所在部门员工介绍,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代表组长反映,填写协商会议提案表。

3、工会对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所决定的内容及签订集体合同的款项,用书面或用公告形式告知全体员工。

第十七条:劳资协商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一般在春节过后的一月内举行;代表组长联系会议召开的次数和时间,由各企业酌情自定。

第十八条:劳资权益协商代表会议的代表每二年改选一次,因代表参加权益协商代表会议安排的有关活动而占用经营和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条例由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确保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劳动关系的协调和稳定,保障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劳调会)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劳调会是调解本行业会员单位劳动争议的组织。在工作上接受行业工会联合会的指导。

第三条:劳调会依法调解本行业会员单位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劳调会的职责:

1、调解本行业会员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2、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对员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4、指导会员单位劳调会开展调解工作。

第五条:劳调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

2、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同当事人民主协商;

4、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行业劳调会调解劳动争议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章 调解组织

第七条:IT行业劳调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行业所属企业的员工代表; 2、行业所属的企业方代表; 3、行业协会的代表 4、行业工会的代表。

企业员工代表由行业工会根据所属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候选人,经所在企业工会同意后,张榜公布三天后确定员工代表;企业方代表由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从所在企业的负责人中提出候选人,经所在企业同意,其会员单位认可,确定企业方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由行业协会负责人指定,工会代表由行业工会联合会指定;各方推举或指定的代表只能代表一方参加劳调会。

第八条:劳调会主任由行业工会代表担任。劳调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行业工会。

第九条:劳调会成员应当由具有一定劳动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的人员担任。 劳调会成员调离本行业或需要调整时,应及时按规定另行推举或指定。

劳调会成员名单应报上级工会组织备案。

第十条:兼职劳调员参加调解活动,需要占用营业或工作时间,其所在单位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IT行业所属企业应支持劳调会的工作,并应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劳调会的活动经费暂由行业工会承担。

第三章 调解程序

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企业工会或直接向行业劳调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第十三条:所在企业工会在接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的当日,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劳调会,劳调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劳调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劳调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劳调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第十四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员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 第十五条:劳调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1、及时指派劳调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2、劳调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劳调会会议,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劳调会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劳调会指定一至二名劳调员进行调解;

3、劳调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所在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4、经劳调会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由劳调会主任(简单争议由劳调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劳调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劳调会各一份); 5、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上说明情况,由劳调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劳调会印章,调解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劳调会各一份);

第十六条:劳调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十七条:劳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有权以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劳调会对回避申请及时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劳调会成员的回避由劳调会主任决定;劳调会主任的回避,由劳调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应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不得激化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故意伤害劳调员或对方当事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区第二十条:本规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IT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解释。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pl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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