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工人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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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新工人培训教案》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和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政府和煤矿领导及职工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意义。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和落实

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应当做到以下3点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的标准。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内容有:

1.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的《××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2.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其内容体现了“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重视人权的社会主义本质,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二)《矿山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

目的: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的发展。

2. 《矿山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缺德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危险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煤炭法》 1.立法的目的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立法目的:一是规范煤矿安全监察行为,依法建立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确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二是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建设和生产,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煤矿事故。三是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煤矿安全规程》

立法目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其意义就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 矿纪矿规

第一节 煤炭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要求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指劳动者在共同的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也是一种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煤炭企业劳动纪律的基本内容如下:

1.遵守劳动时间和单位的作息制度,禁止旷工和无故迟到、早退。 2.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和管理,不得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3.努力工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保证生产质量。

4.在工作时间内,遵守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做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东走西窜、嬉戏打闹及斗殴等。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及作业规程,不准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生产。

6.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

7.遵守本单位其他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 二.“三违”及其危害 (一)“三违”

“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的或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的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任何人如果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之为“三违”人员。 三、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它与奖惩制度结合,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各岗位职工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是实施奖惩的具体依据。

第三章 劳动合同与劳动保护

第一节 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1)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2)试用期限、合同期限;(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5)劳动纪律;(6)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8)劳动争议处理;(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节 煤炭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权利

1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2.安全生产监督权3.安全生产知情权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7.拒绝违章指挥权.8.紧急避险权9.批评、检举、控告权10.投诉上告权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二、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6.纠错改正的义务。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第四节 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就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的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时的安全、健康。 2.劳动保护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煤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自救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呼吸护具、眼防护用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第六章 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包括合同工、农协工、轮换工等)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工人每天入井前,要开好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以及所传达的各项安全检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入井前,还要认真想一想,自己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预防方法及采取的措施;入井前要认真检查一遍,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带齐,工作中该使用的大小工具是否带全,不要遗忘在井上,以免影响工作。锋利的工具,应套上防护套或装入工具箱内,以防伤人或伤己;新入井的工人还应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要虚心向老工人学习。

二、《规程》关于新工人入井前的有关规定

1.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3.对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

5.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第二节 矿灯

一、矿灯是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的照明工具,它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被称为矿工的“眼睛”。 二、矿灯检查

《规程》规定:“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入井人员从灯房领到矿灯后,应做如下检查:

电池盒体上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字样和统一编号。

电池盒体上有无破裂或透气盖处有无漏液现象。

灯线有无破损,灯线与电池和灯头连接是否牢固,灯线两面三刀端出、入口处密封是否牢固,灯线长度应在1m。

灯头圈是否松动,灯头壳体有无破损,灯面玻璃有无破裂。 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 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 灯光是否明亮。

三、矿灯使用及其使用中的安全事项。

1.入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凭灯牌到固定窗口领灯和交灯。 2.领到矿灯后,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要求灯房人员及时修复或更换。

3.经检查确无问题后,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皮带串好扎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

4.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 5.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

6.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7.禁止用矿灯的电池代替放炮器放炮。

8.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

9.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闪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 10.使用固定矿灯的人员,不得随意和他人互换矿灯。 11.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

第三节 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

井下信号

信号是保证工作联系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手段。信号是指挥和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 乘人车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乘车规定:

听从司机及跟车人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已发出开车信号时,都不准上下车。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线或关上车门。 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人车行驶途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在车内站立和上下车,以免摔伤。

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

车辆掉道时,乘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正常情况乘人不准乱发紧急停车信号。 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 严禁乘坐重、空矿车。 井下行走

工人要下井,就必须经过井口。为防止人员掉入井筒,在主井井口处、井筒和各水平连接处都有安全栅栏门。入井人员只有在安全检查门打开时,把钩工允许的情况下方可通过。行人要想到井筒对面去,必须经人行绕道过去。也可从井筒梯子间过去,禁止行人直接走提升间(即井筒)过对面去。

井下运输大巷的一侧,都留有足够宽度的人行道供人行走。这防止来往来往车辆伤人,禁止在两轨道中间行走。不能随便穿越电机车轨道,如果因工作一定要横过时,就要看清前后确认没有车辆通过时,才能横过。要横过绞车道或无极绳道时,只要有钢丝绳在运行,无论所提升的车辆有多远,都不得横过,只有在提升绳停止不动时,才可横跨。并注意不要被提升绳绊倒。 在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的运输巷道行走时,要注意有无运行的车辆正在接近自己,如果发现有车时,就应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室暂时避险,等车过去后再出来。行在接近巷道拐弯处、岔道口、巷道口、风门处时要止步观望,观察并静听有无车辆接近的声音,

确认没有时,方可继续前行,千万不要只顾行走,不管安全,思想要集中,瞻前顾后、踩实踏稳,方能确保行走安全。 在回风巷行走要走巷道中间,不要走巷道两侧。注意巷道中的水坑、石块,谨防因矿压等作用形成的底鼓绊脚,压梁碰头。 在施工期间的斜巷中行走或在既提升又兼行人的材料道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行车中发现斜巷上方的红灯亮时,立即就近躲入躲避硐。红灯灭后方可行走。任何人不准从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行道通行。 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或刮板输送机巷行走时,无论输送机是否开动,都不得乘坐或在机槽内行走,不准越过输送机驱动滚筒处的保护栅栏,防止被传动装置缠伤。横过胶带时,要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

看到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说明里面有冒顶或积聚有害气体,行人绝对不能鲁莽进入。

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再通过。

第四节 井下安全设施与安全标志

井下安全设施

1.防止竖井罐笼坠罐的罐卡;2.防止斜井跑车的挡车器;3.井底水泵的防水闸及防水门;4.井底车场的防火门;5.井底及采区的避难硐室;6.进风大巷的消防材料库(非常仓库);7.倾斜巷道中防止跑车及防止"突出"事故的躲避硐;8.井下机电硐室的防爆门;9.井下爆破材料库两个出口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密闭门;10.机电硐室的消防沙及灭火器;11.瓦斯抽放和监测装置及系统;12.自动喷雾洒水装置及系统;13.隔爆水棚、水袋(槽)、岩粉棚;14.防水水沟、防火墙;15.密闭、栅栏、风门、风桥等。 二、井下安全标志

井下安全标志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五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路标、名牌、提示标志;指导标志。

第七章 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一、矿井通风的主要作用

1.供给井下人员足够的新鲜空气,满足人员呼吸的需要。

2.稀释和排除有害气体、矿尘、使之符合《规程》规定。 3.调节井下气候条件,提高生产效率。 二、矿内空气

1.矿内空气是指来源于地面的新鲜空气和井下产生的有害气体和浮尘的混合气体。井下主要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浓度为0.4%时就可使人致命中毒)、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气。 2.预防井下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

加强通风,供给井下各用风地点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浓度以下;加强检查与检测,监视其动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局部有害气体含量较高,涌出量较大的地区,可以采用投放或局部通风稀释的办法,使其降到安全浓度以下;凡井下通风不良的区域或巷道,要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标。未经检测确认有害气体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时,不得入内;要按《质标》要求构筑用于封闭井下火区、盲巷或抽放瓦斯的各种密闭,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防止有害气体泄出,严禁随意破坏密闭,更不准任何人擅自入内;对中毒人员应立即移送到有新鲜空气的巷道中,视其具体情况及时抢救。

三、井下气候条件

1.温度:《规程》规定进风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超过30℃时必须停止作业。 2.湿度:人感到舒适的相对湿度是50%-60% 3.风速 四、局部通风

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是掘进巷道时采用的主要通风方法,根据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同分为三种方式:压入式、抽出式、混合式。 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并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设消音器,任何人不得故意停、开。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3.局部通风机供电和闭锁装置符合《规程》有关规定。恢复掘进面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

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有风流动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停电、检修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五、井下通风构筑物

风门、风墙、风桥、风硐、风窗

第二节 瓦斯防治

一、矿井瓦斯概述

(一)瓦斯的概念、性质、危害

1.概念: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

2.性质:无色、无味、无臭,相对密度1.554,能燃烧和爆炸,难溶于水,有较强的扩散性和渗透性,瓦斯的化学性质很不活泼,不助燃也不供给呼吸。

3危害: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瓦斯窒息。 (二)、矿井瓦斯涌出、喷出和突出 1.瓦斯涌出

瓦斯涌出是指瓦斯从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出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的放出瓦斯的现象。瓦斯涌出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是瓦斯进入矿井的主要方式。 2.瓦斯(二氧化碳)喷出

瓦斯(二氧化碳)喷出是指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或炮眼中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异常涌出现象。 3.煤(岩)与瓦斯突出

煤(岩)与瓦斯突出是指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4.矿井瓦斯涌出量大小可用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来表示。

(三)、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1.低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

3

出量≤40m/min。

2.高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二、瓦斯爆炸及防治措施 (一)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瓦斯爆炸是指瓦斯和空气混合后,在一定条件下遇高温热源发生的热—链式氧化反应,并伴有高温及压力上升和现象。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瓦斯浓度在爆炸界线内,一般为5%-16%;足够能量的点火源;混合气体中氧气的浓度不低于12%。

(二)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加强通风、加强瓦斯检查、及时处理积聚的瓦斯。

2.消除引爆火源

3.限制瓦斯爆炸事故范围扩大的措施 三、瓦斯突出及防治措施

(一)、瓦斯突出的特点、预兆和危害 1.突出的特点

①大多数突出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内,抛出物大块在下面,小块在中间,煤粉在上部。

②突出的高压瓦斯能使煤炭破碎成煤粉并抛至数十米甚至数千米;使井巷风流逆转。

③无力效应大,能推倒矿车、破坏巷道和通风设施。救灾以及恢复生产难度大。

④孔洞形状呈腹大口小和梨形、台形、倒瓶形。 2.突出前的预兆

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主要有煤体内有声响、煤硬度变化,煤光泽变化、煤的层理紊乱变化,掉渣及煤面外移,支架压力增加,工作面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顶钻、夹钻和喷煤。 3.突出的危害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一种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可能突然间使工作面或井巷中充满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突出能破坏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或逆转;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埋人、推翻矿车和设备、破坏支架和设施。 四、瓦斯的检查、监控 (一)、瓦斯检查

1.目的:一是了解和掌握井下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瓦斯涌出情况,以便进行风量计算和分配,调节所需风量,达到安全、经济、合理通风的目的;二是为了防止和及时发现瓦斯积聚等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的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2)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3)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

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瓦斯检查应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和班报三对口,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 ①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5)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二)监控

煤矿监控是指为煤矿安全和正常生产而进行的对各有关参数或状态的集中监测,并对有关环节加以控制。煤矿安全监控装备主要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甲烷断电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第三节 矿尘防治

一、矿尘概述 1、矿尘概述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伴随煤和岩石破碎而产生的煤、岩石及其它固体物质的细微颗粒称为煤矿粉尘,简称粉尘。矿尘是指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按矿尘的岩性可分为两种:煤尘和岩尘。煤尘是指细微颗粒的煤炭粉尘;岩尘是指细微颗粒的岩石粉尘。

按矿尘的存在状态可分为两种:浮尘和落尘。浮尘是指悬浮在矿井空气中的粉尘;落尘是指矿井内,因自重而降落、沉积在巷道顶、帮、底板和物体是的粉尘,落尘受影响又可再次飞扬起来变为浮尘。 2.矿尘的来源

矿尘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随着煤(岩)体破碎、转运而产生大量矿尘。 3.矿尘的性质

密度、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浓度、比表面积、可见度、悬浮性、凝聚性、润湿性、自燃性、爆炸性、荷电性。 4.矿尘的危害

主要危害是引起工人患尘肺病,发生煤尘爆炸和燃烧事故。 二、煤尘爆炸

(一)煤尘爆炸的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且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45~2000/gm3);引爆火源的温度为700~800℃;氧浓度不低于18%

煤尘爆炸的主要特征有产生高温、高压冲击波;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是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重要原因;有“皮渣”和“粘块”产生。 (二)预防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

预防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可分为三大类:防尘措施、防爆措施、隔爆措施。

三、矿尘防治措施要点

1.通风防尘;2.湿式作业;3.净化风流;4.《规程》规定的防尘措施

第四节 矿井火灾防治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井下,或发生在地面井口附近,并能直接威胁井下安全的火灾。 (一)造成火灾的原因

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可燃物的存在、有引火热源、空气供给。

(二)矿井火灾的危害

井下发生火灾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产生火风压;产生再生火源。

二、矿井火灾的分类

根据火灾发生的原因不同,一般把矿井火灾分为两种: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指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其特点是突然发生、火势凶猛、可防性差,可能发生在井下任何地点,但多数发生在井口房、井筒、机电硐室、火药库以及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巷道或工作面内,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往往可能酿成特大事故。 2.内因火灾

内因火灾又称自燃火灾。由于煤炭或其它易燃物自身氧化积热,发生燃烧引起的火灾。其特点是发生在有限的条件下,有预兆、燃烧过程较为缓慢,伴生有害气体,不易早期发现,且火源隐蔽,有些发火地点很难接近,灭火难度大,时间长。 三、煤的自然发火 1.自燃火灾发生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低温氧化特性,即具有自燃倾向的煤呈碎裂状态堆积存在。

②通风供氧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的发展。

③在煤的氧化过程中生成的热量大量蓄积,难以及时放散,当温度超过煤的燃点时,即会最终引起自然发火。 2.煤炭自燃发火的发展过程

低温氧化阶段、自热阶段、燃烧阶段。 四、矿井火灾的预防

预防矿井火灾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消防并举”

(一)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杜绝产生火源、设置防火门、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设置消防供水系统。 (二)、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减少各种发火隐患。主要从采矿技术方面、通风技术方面。

(2)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初始阶段。

(3)对采掘过程遗留下和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减少自然发火的几率。 五、矿井火灾的处理

(一)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关人员的行动原则

①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应识别火害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②当井下发生火灾时,为保证迅速而可靠的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要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③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值班领导人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抢险,并迅速通知井下受到火灾威胁人员撤离危险区。 ④在进行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工作时,要指定专人检查各种气体及煤尘和风流变化情况并严密注意顶板变化,防止因燃烧或顶板冒落伤人。 (二)直接灭火方法

直接灭火方法是指用水、砂子、岩粉、化学灭火器等在火源附近直接灭火或挖除火源。 (三)隔绝灭火法

隔绝灭火是利用各种密闭墙,把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封闭,将火区与空气严密隔绝,断绝供氧来源,使火自行熄灭。

第五节 矿井水灾防治

一、矿井涌水来源及危害

矿井水来源于地表水和地下水,其危害主要有:

1.井下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出现淋水时,空气潮湿,人易患风湿病。 2.矿井水腐蚀井下各种金属设备、支架、轨道等。

3.如果发生了突水和透水,就可能淹没采掘工作面或矿井,造成人员伤亡。

二、矿井水灾事故的防治

地表防治水可以概括为“疏、防、排、蓄”四个字。 三、透水事故 1.透水前的预兆

①煤层发潮发暗。②巷道壁或顶板“挂汗”。③煤层变凉。④工作面顶板淋水加大,或出现压力水头。⑤从煤层或岩层裂缝中挤出“嘶嘶”的水叫声。⑥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⑦煤壁或巷道“挂红”。 2.透水事故的处理措施

发生透水事故或矿井被淹,首先是救也井下人员,其次是排出积水,尽快恢复生产。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最先发现透水的现场工作人员,一方面报告矿调度室,另一方面迅速组织抢救。打木垛或用密集柱,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水势猛来不及进行加固时,人员应向高处撤退,安全出井。 万一被堵在其它巷道内,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在巷道内或硐室口放上衣服、工具做标志,以便救护队员早日发现,前来营救。

②应保持静卧,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延长生命的时间。 ③硐室内只留一盏灯照明,将其余灯关闭,以延长照明时间。 ④间断地敲击,发出呼救信号。 ⑤要听从指挥,团结一致,等待救援。

第六节 顶板事故防治

一、煤层的顶板

煤层的顶板分为三层:伪顶、直接顶、老顶 二、巷道支护形式

1.砌碹支护。2.棚式支护。3.锚杆支护

(1)锚杆的种类:木锚杆、竹锚杆、废钢丝绳锚杆、金属管缝式锚杆、钢筋锚杆和玻璃钢锚杆。

(2)锚杆支护的配套形式:锚喷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喷支护、锚梁支护、锚杆钢带支护。 三、煤矿顶板事故 (一)冒顶的原因

1.地质因素的影响。2.顶板压力变化的影响。3.采掘工序的影响。4.人的因素影响。 (二)易发生冒顶的地点 1.采掘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采掘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可概括为“一道、一线、两出口”。 “一道”是指采煤工作面机道。机道上方支护力相对较小,加之煤壁片帮及破煤后顶板支护不及时,顶板失去控制,极易发生局部冒顶,如果局部冒顶处理不及时,还会发展为大冒顶事故。 “一线”是指采煤工作面放顶线。在采煤工作面放顶线处,顶板最易破碎,顶板压力也最大。在回柱放顶过程中,由于压力的重新分布,在回收受力最大的1 ~2根支柱时,易发生冒顶事故。 “两出口”是指采煤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在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前后10m范围内,由于应力集中,压力很大,加之控顶面积大、顶板破碎,发生冒顶的次数最多。 2.掘进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在掘进工作面处。由于打眼、放炮工作对顶板振动破坏大、放炮后来不及支护、放炮打倒支护棚子等都易造成冒顶。另外不采用前梁支架、不敲帮问顶而空顶作业还会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三)冒顶的预兆 1.声音方面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冒顶前会发出许多声音,如采煤工作面老顶断裂时发出鸣炮声,直接顶受压时的碎裂声,掘进工作面棚子及背顶材料受压后劈裂声等都是冒顶的预兆. 2.直接顶上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直接顶在受到老顶压力后,会更加破碎,裂隙条数会增多、加宽,出现掉渣甚至下“矸雨”。同时,直接顶的下沉量也

会增大,下沉速度加快。在掘进工作面,顶板同样会出现裂缝、掉渣、离层等,这些现象的出现表明冒顶即将发生。 3.支架上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冒顶前反映在支架上的预兆有活柱下缩速度加快、下缩量增大、支柱被压折压弯或整体向一方倾斜推倒。在掘进工作面,棚子及前探支架被压弯压劈。这些都说明顶板压力极大,而且支架已难以控制顶板,冒顶事故立刻发生。 4.煤壁上的预兆

顶板来压时,工作面煤壁会因受压而片帮,且片帮速度比平时快,片帮程度严重。同时,由于煤壁片帮,导致顶板裸露,破碎的直接顶失去支撑也会发行冒顶。 (四)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防止冒顶事故的措施有:

1).充分掌握顶板压力分布及来压规律。 2).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3).及时处理局部漏顶。 4).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5).特殊条件下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冒顶事故的处理

1)首先加固冒顶边缘支架,防止冒顶扩大。

2)发生冒顶埋人事故时,要以最近的途径、最快的速度搬运矸石,接近被埋人员。搬矸中,只能用手扒,不许用镐挖,防止伤及被埋人员,人员救出后,先现场急救再升井。

3)采煤工作面处理冒顶时,要用木垛刹实顶板,不能架空棚。 4)掘进工作面的冒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木垛接顶法或撞楔法处理。

5)在处理冒顶和抢险救人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发现有二次冒顶危险时要立即撤人,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节 爆破安全基础知识

一、爆破器材

煤矿井下生产所用的爆破器材主要包括矿用炸药、雷管、发爆器等。

(一)矿用炸药

把适合于矿山工程的炸药叫矿用炸药,常见的几种矿用炸药有铵梯炸药、水胶炸药和乳化炸药、被筒炸药、离子交换炸药。 (二)雷管

煤矿井下一般使用雷管放炮,主要有瞬发电雷管、秒延期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 (三)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为了保证安全,防止爆破材料散失造成事故,井下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许穿化纤衣服。

2.学习安全方针,把防止爆破材料散失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具体内容来落实。

3.进行岗位责任教育,使工人形成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的习惯。 4.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要懂得散失爆破材料造成严重后果者即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5.严禁任何人私拿、倒卖、转借、赠送、丢失爆破材料。 6.严格遵守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制度,执行奖惩和丢失报告制度。 二、井下安全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炮眼布置 (1)炮眼的种类及作用

①底眼:位于工作面底部,其作用是先将煤层下部的煤炸出,为腰眼和顶眼创造自由面,为装煤、移溜、支护创造条件。 ②腰眼:位于煤层顶底板之间,作用是扩大底板掏槽的自由面。 ③顶眼:位于煤层顶板以下,它的作用是爆落顶煤,为挂梁创造好条件。

(2)炮眼的排列方式及试用条件

1. 炮眼的排列方式:单排眼排列、双排眼排列、三排眼排列 2.掘进工作面的炮眼分为: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 (二)煤矿爆破有关安全事项 1.领药、做引药及装药

(1)领药。由爆破工完成。当爆破工所领的炸药较多拿不完时,可去一名熟悉《规程》和井下情况的老工人帮助背药,但只能背炸药不能背雷管,并用不导电容器如木箱背药。

(2)做引药:就是将雷管装配到药卷中。做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通风良好、设有淋水、避开机电设备和金属物体的地点进行。雷管只许从没有聚能穴一端全部装入。

(3)装药:就是将药卷装入炮眼中。其程序是:验孔,检验炮眼角度、深度、数目及位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要求;清孔,将打好的炮眼中煤、岩粉末清除干净以便装药;装药,按爆破图表要求,将药卷按起爆顺序用木炮棍轻轻推入孔内,每卷药连接紧密;封孔,用炮泥(水炮泥和粘土砂炮泥)将炮眼封严;最后将每个雷管脚线纽结短路。严禁超量装药,严禁装盖药和垫药。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装药。 2.放炮前检查与警戒

放炮前要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并设警戒。 (1)检查顶板情况,加固支架,敲帮问顶。 (2)检查瓦斯、煤尘情况,实行“一炮三检”。

(3)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斯浓度达到1%时都禁止装药放炮。 (4)放炮前在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每一个进口处设一个人,并挂牌、拉线绳作为警戒。

(5)与放炮无关的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人数清点准确后,班组长才可通知爆破工放炮。 3.联线与放炮

(1)联线。只能由爆破工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可参与。母线长度要以《作业规程》规定为准,绝缘要好,接头要用胶布包好。雷管脚线间接头及母线接头要扭紧并悬空,禁止与杂物接触。

(2)母线要随用随挂,禁止用固定母线。 (3)放炮必须用放炮器,禁止用动力电放炮。

(4)掘进工作面必须用毫秒延期雷管全断面一次起爆;采煤工作面采用分次放炮时必须符合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禁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也可用毫秒延期雷管起爆。 (5)无封泥、封泥不足,都禁止放炮。

(6)《规程》规定,在岩石中放炮时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m;在煤层中不小于0.5m

(7)严禁放糊炮和明炮。糊炮是用炮泥糊着炸药放炮;明炮是用炸药裸露着放炮。

(8)放炮时,爆破工必须先发出警号或鸣哨。

(9)躲炮时背靠巷道帮底部蹲下(或坐下),双手臂保护脸面,以防伤害。即使在警戒以外也不许站在巷道中间躲炮,以防冲击波冲倒。

(10)放完炮不要急着进工作面,要等检查后再进入工作面。 4.炮后检查

(1)放炮后,由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先进入工作面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立即处理。

(2)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将其亲自撤回。

(3)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吹散,警戒撤回,检查瓦斯不超限,影响作业安全的崩倒、崩坏的支架修复时,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4)放炮后,放炮地点附近20m内洒水降尘。

(5)发现并处理瞎炮(包括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若当班处理不完,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处理方法要正确,在距瞎炮0.3m处另外打一个平行瞎炮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炸掉,不可用手拉脚线、镐刨等错误做法处理瞎炮。 5.防止残爆、爆燃、缓爆发生

残爆:指炮眼中炸药未爆炸完,留有残药。

爆燃:是炸药爆轰中断而转化为剧烈燃烧。

不装盖药、垫药,不用变质、受潮炸药,装药方法正确,药卷间不留孔隙等可防止出现残爆、爆燃现象。 6.防止炮烟熏人

炮烟中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及粉尘等,特别是二氧化氮是剧毒气体,能使人中毒,轻者发炎,重者死亡。 为防止炮烟熏人事故发生,应坚决不用受潮、硬化、过期变质炸药,药量不超规定,封足炮泥。特别是坚持用水炮泥吸收烟中毒气,等烟灰吹散后再进入工作面。

第八章 矿井概况

第一节采矿基本知识

1—1 井田开拓方式、矿井的开采水平和采区

井田的开拓方式是指开拓巷道在井田内的布置方式。常见的开拓方式有,

平硐单水平开拓,斜井单水平开拓,斜井多水平开拓和立井多水平开拓,即平硐、

斜井、立井开拓三种基本方式。但在实际工作中,常用两种或三种方式来

开拓一个井田,这种方式称为混合开拓方式。

开采水平:是指设有井底车场及主要运输大巷的水平。

采区:是指在阶段范围内沿煤层的走向划分成的若干块段;当开采煤层群时,

采区是指属于一套采区上(下)山开采的块段。

矿井开采巷道分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三类。其用途为:

1.开拓巷道。

(1)井筒:主井,用来运煤;副井,用于运料、行人、供电、通风、排水等。

(2)井底车场:主要起井下巷道和井筒之间总转运站的作用。 (3)回风井:安装通风机用于矿井通风,也可作为一个安全出口。 (4)主要石门及运输大巷:用于井下运输、进风、供电、排水等。 (5)回风大巷:用于矿井回风及运料行人等。 2.准备巷道。

(1)采区车场:主要用于采区的运输、调车和进风。

(2)输送机上山:用于采区运煤;轨道上山:用于采区内运料、矸石和行人

等。一般有二条上山,一个进风,一个回风。 (3)采区煤仓:暂时存煤之用。 3.回采巷道。

(1)区段运输平巷:主要用于工作面的运煤和进风等。

(2)区段回风平巷:主要用于工作面回风、运送设备和材料。 (3)切眼:安装输送机、采煤机、支架(支柱)等设备,布置采煤工作面。

第九章 职业道德 首先从职业道德修养的字面意思上来探讨这六个字的含意,职业是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想生存就得工作,通过工作来换取生存下去的条件来源,道德又指的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准则和规范。道德通过人们的自律或通过一定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用在职业后面也就是说人们在一起工作学习的一种准则和规范,在职业道德后面为什么要加用\修养"二字,修养是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从广义上说\修养"是指人们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学技术、知识技能等方面所进行的勤奋学习和涵养锻炼的功夫,以及经过努力和培养所达到的水平。\修养"涉及人生的方方面面,并与人生共始终。无论何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担负何种工作职务,也无论处在哪种境遇或者哪个年龄段,谁都需要和\修养"结缘,少有所学、老有所成、增长知识、才干、阅历、辨别善恶、是非、美丑、乃至修正错误等,都离不开\修养"。

为什么要把职业道德修养和安全生产联系到一起,因为职业道德就是工作学习的一种准则规范,作为安全生产在企业文化中的主导地位来说,也就是一种安全生产准则,这也是企业经营机制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这需要企业职工增强和提高企业职业道德的自我修炼。往往职工不注重职业道德的修养,致使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得不到很好的执行,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甚至蛮干,以至出现伤亡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所以职业道德就是通过职工学习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用企业安全准则来约束自己,用安全规程来规范安全生产制度。通过自身修炼增加知识,增强安全生产阅历,把安全生产这棵大树的树根深深扎到思想中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那么职业道德修养的范畴有那些;⒈职工政治思想规范⒉敬业规范⒊勤业规范⒋安全规范⒌作风规范⒍言行、品质规范。遵循公民高尚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树立起优秀的责任感,为社会和企业和谐承担责任,为社会和企业的安全承担责任,为社会和企业的发展承担责任,发扬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互助友爱、扶危济困的精神。

职业道德不仅是个人的行为,也是代表着企业文化对外的扇窗口,是一种文化氛围的展现,职工优秀的道德修养也就一个企

业的无形资产,强化职业道德,造就良好的行为风尚,这些将对企业风貌产生积极的影响,职业道德和法律的区别在于法律是国家制度的一种强制力,用强制力来制约行为达到行为规范目的,职业道德是通过自身修炼学习,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潜意识的行为表现。

法律是国家制度的强制力,职业道德是个人思想行为支配力,法律是国家制度强制力的导航仪,一但迷失航线就失去了公民权力的底线,道德行为是个人学习增长知识,增长阅历来辨别善恶是非,从思想上认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用思想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只有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才能清楚是非善恶,通过自身修炼才能建立起思想强制力这个思想保垒,产生很强的自控能力,这一切都离不开职业道德的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有了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自然就有了爱岗敬业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技术,有了工作热情就会全身心的投入创新思路完善技术提高技能,有力的保障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隐患降的最低点。

安全生产不光是电力行业的第一要素,如今安全生产是全国生产运行的重要条件,每个从业人员都应该把\安全第一\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这样就能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电力生产是一种集体生产模式,环节与环节紧密联系,误拉合一把刀闸,误启动开关,这都将影响整个运转系统失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不堪设想,那么要做到安全运行,那离不开每一名从业人员提高技能知识,树立良好责任意识,只要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安全基础就会更加牢固;这也需要道德产生一种制约力,`这种制约力要从自觉性的养成做为基础,使每一位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形成自觉牲道德规范,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道德素质的提高也就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打牢基础后续建设才能更佳完美,只有打牢基础才能弘扬企业文化\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只有打牢基础才能振兴企业精神\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提升优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发挥应有作用。

第十章 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

一、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急自救互救基本原则? 1)迅速撤离灾区: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灾区不具备事故抢险的条件,或者在抢救事故时可能危及营救人员自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现场,躲避到安全地点或撤到井上。

2)及时报告灾情:在灾害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在积极、安全地消除

或控制事故的同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灾情,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区域人员发出警报。

3)积极消除灾害:利用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抢救人员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抢救生还者,后抢救已死亡者;先抢救伤势较重者,后抢救伤势较轻者;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伤工,先复舒、止血和固定,然后搬运”)。

4)妥善安全避灾:当灾害事故发生后,避灾路线因冒顶、积水、火灾或有害气体等原因造成阻塞,现场作业人员无法撤退时,或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达到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和灾区较安全地点,或者就进快速构造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互救,妥善安全避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营救。

二、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注意事项?:

1)自救器必须佩戴到安全地方方可取下,切不可因感觉干热而取下。

2)佩戴自救器要操作迅速,准确到位。

3)过滤式自救器只可做逃生使用,不能佩戴做其他工作。 4)佩戴自救器脱险时,不要说话,必要时可用手势联系;而且不要跑,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

5)防止途中碰掉鼻夹。万一碰掉鼻夹,要控制住不要用鼻孔呼吸,并迅速夹好鼻夹。

6)当在井下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征兆时,必须立即正确佩戴自救器,马上撤离现场,不要等看到烟雾再佩戴。 三、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伤工的现场急救: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后,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使人中毒;有时煤与瓦斯突出造成高浓度瓦斯充满巷道;或者在冒顶、透水后,采空区的有害气体涌入巷道,也会造成人员中毒或窒息。

1)迅速把中毒或窒息伤工抬运到有新鲜风流和周围支架完好的地方。在搬运途中,如仍受到有害气体威胁,急救者一定要佩戴好自救器,伤工也应佩戴自救器;

2)尽量将伤工口鼻内的粘液、血块、碎煤矸石等杂物除去,并将其上衣、腰带解开,脱掉胶鞋,同时对其进行适当保暖,防止受寒;

3)对中毒或窒息的伤工,如果呼吸微弱或已经停止,应采取人工呼吸,如果心脏停止跳动应采取胸外心脏按压或者两种方法同时进行,以恢复其呼吸和心跳。

4)急救者在现场急救中,一定要沉着,动作要迅速,在进行急救的同时,可请求矿上派医生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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