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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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汉办[2018]334号,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奋进之笔》“孔子学院质量提升工程”的任务要求,提高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培养层次,教育部特批我校试点招收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外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同时,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国际汉学院组织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定。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及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6.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志愿者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拟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7.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8.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具有相当等级英语水平能

力证书,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本科、硕士任一阶段为英语专业。

(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部)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提交给学院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19年3月1日前寄送至学院。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可证明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材料(例如:立项书、期刊论文、专著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可证明考生实践领域业绩的材料(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8)硕士学位论文;

(9)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材料(2)(4)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需交验原件。 3. 寄送注意事项

(1)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邮编:130024,联系人:朱嘉熹,电话:0431-85099608。

(2)国际汉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师训大楼12楼综合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李松蔓,电话:0431-85098276。

(3)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1. 材料形式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 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明确通过标准。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 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认定。综合考核前跨学科申请人须加试2门考试科目,即《汉语及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和《中华文化与推广》。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时间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国际汉学院网站。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1. 思想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不计算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

2. 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科目为《汉语国际教育综合》,考核时间 18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3.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个人研究计划,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和研究素养考核(含个人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满分30分(低于18分不予录取),研究素养考核满分70分。

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本办法由国际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

2018年12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o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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