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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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西煤矿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目 录

第一章 矿井概况........................................................................................................ 1

第一节 井田概况................................................................................................ 1 第二节 矿井地质及煤层赋存状况.................................................................... 5 第三节 矿井灾害................................................................................................ 6 第四节 矿井各大系统简述................................................................................ 9 第五节 2016年安全生产计划......................................................................... 10 第六节 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 1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5

第一节 组织领导.............................................................................................. 16 第二节 救灾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职责...................................................... 16 第三节 组织职责和负责人.............................................................................. 18 第四节 职责分工.............................................................................................. 18 第三章 矿井各类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19

第一节 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19 第二节 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 23 第三节 煤尘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27 第四节 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33 第五节 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36 第六节 机电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39 第七节 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41 第四章 自救和互救.................................................................................................. 42 第五章 现场急救...................................................................................................... 46 第六章 事故处理的原则和避灾路线...................................................................... 47

第一节 重大事故发生初期救灾注意事项...................................................... 47 第二节 指挥程序原则...................................................................................... 47 第三节 事故报告.............................................................................................. 49 第四节 避灾路线.............................................................................................. 50 第七章 贯彻与要求..................................................................................................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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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西煤矿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迅速抢救人员和恢复矿井各系统正常,从而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的规定,特制定我矿2016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过本计划的全员贯彻落实,以达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或在一旦事故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程度和迅速抢救受灾避难人员的目的。

第一章 矿井概况

第一节 井田概况

一、交通位置

井田位于新疆乌苏市东部,直线距离约50km,安集海河的西北侧,行政区划属乌苏市管辖。井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4°59′31〞;北纬44°03′30〞。

井田北距312国道40km,西距巴音沟牧场10km。省道S101从井田南边经过;北疆铁路距井田以北45km,交通方便。

二、井田境界

井田境界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1-1。

井田境界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井田走向长度4.6km,倾斜宽2.3km,面积11.08km2。

表1-1-1 井田境界拐点坐标表(1954年北京坐标系)

拐点 1 2 3 纬度 44°04′15〞 44°04′15〞 44°03′00〞 经度 84°57′48〞 85°01′15〞 85°01′15〞 X 4883796.48 4883684.15 4881369.20 Y 15336837.29 15341443.83 15341388.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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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44°03′00〞 44°02′45〞 44°02′45〞 84°58′30〞 84°58′30〞 84°57′48〞 4881458.48 4880995.49 4881018.54 15337715.03 15337703.65 15336768.60 开采标高在矿区范围内由+1535m~+400m标高。 三、地形地貌 井田地处天山北麓,为低中山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1542~+1850m,高差较大,井田东南边界外的安集海河切割强烈,切割深度200m左右,西北部为中山区,沟谷呈“U”字型,沟向近南东向。

四、水文地质

井田内无常年流水,井田东南边界外有安集海河及其支流,由南向北流向山前安集海水库,为常年性流水。

五、气象及地震

井田地处中亚腹地,气候干燥多风,降雨量少,年、日温差大,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据乌苏市气象局资料,本区年平均气温4.4~6.8℃。6~8月份为高温季节,最高气温可达40℃以上。每年2月为低温季节,最低气温零下30℃以下。每年的11月封冻,次年3月解冻,最大冻土深度2.0m,无霜期150天左右。每年4~5月常有7~8级大风,最大可达10级。风向主要为西北风。本区年降水量在248.9mm左右,多集中在6~7月份,大多为暴雨,蒸发量为1836.5mm。

本区地震烈度为8度,地震最大动峰值加速度0.3g。 六、矿井与周边煤矿关系

本井田内无生产矿井及小窑,周边有几处生产矿井,分别为准南煤矿(原红山煤矿二号平硐)、新疆准南煤田乌苏市巴音沟井田勘查区和准南东煤矿。矿井相邻关系见图1-3-2。各矿井概况如下:

1、准南煤矿(原红山煤矿二号平硐)

位于本井田以东,矿井于1967年开工建设,1990年投产,设计为平硐开拓方式,设计生产能力0.09Mt/a,现开采水平+1350m,采用单水平上下山开采,井田可采煤层5层,自下而上为B3、B4、B5、B6、B7。煤层倾角32o~42o,平均37o。可采总厚9.44m。矿井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单体液压支柱采煤法。

该矿为“十一五”规划的0.6Mt/a矿井,目前正在进行0.6Mt/a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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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南东煤矿(原红山煤矿四号井)

位于本井田东南部,为“十五”规划9万t/a改扩建矿井,2004年建井,2009年投入生产,斜井开拓,开采下侏罗统八道湾组煤层,可采煤层1层。

3、新疆准南煤田乌苏市巴音沟井田勘查区 位于本井田西侧,为勘查区。 七、井田储量 1、地质资源量

矿井评审通过的资源总量为14162.6万t。其中,(331)资源量5396.5万t,(332)资源量5051.7万t,(333)资源量3714.4万t。

2、可采储量

矿井地质资源量为14162.6万t,+600m水平以上地质资源量为12180.6万t,工业资源/储量为11920.77万t。设计利用资源量为11405.49万t,可采储量为8288.77万t。

八、矿区开发史

该矿为在建矿井,目前正在进行二期工程施工工作,尚未进行回采作业,且井田内无其它生产矿井及小窑。井田内目前不存在采空区。

九、矿区水源 1、供水水源

(1)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供水水源 安集海河作为矿井供水水源。

(2)黄泥灌浆及井下消防洒水供水水源

矿井排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黄泥灌浆及井下消防洒水用水。 (3)工业场地绿化洒水供水水源

工业广场生活、生产污水量经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的道路及绿化洒水用水。 2、供水系统

(1)生产、生活及消防给水系统

从安集海河引水,经加压后送至高出工业场地60m的600 m3生产、生活及消防供水蓄水池和800m3井下消防洒水供水蓄水池,然后依靠重力输水通过给水管网送至地面各用水点。

(2)给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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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场地内设有生产、生活及消防合用供水管网,呈环状布置,管材采用内外涂环氧树脂复合钢管,主干管管径为DN200,次干管管径为DN150、DN100。在供水管网上每隔100m设一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其型号为SS100-1.0。

由井下消防洒水供水蓄水池至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各设一趟供水管线,管材采用内外涂环氧树脂复合钢管,管径为DN150。

由矿井缓冲调节池至灌浆站设一趟供水管线,管材采用内外涂环氧树脂复合钢管,管径为DN200。

4、井下消防洒水供水系统 (1)井下消防

井下消防设计流量29.5L/S,一次消防用水量86.4m3。

井下消防与防尘洒水管道合二为一,采用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在井底车场连接处、胶带输送机大巷、采用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每隔50m、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SN50消火栓,在胶带输送机机头位置设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井下消防洒水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卡箍件连接。

(2)井下防尘洒水 最大日用水量约686.76m3。

井下防尘洒水与消防管道合二为一,在井下采煤工作面的采煤机、掘进机截割部、液压支架产尘源、破碎机等处以及运输系统中的煤仓、溜煤眼、翻车机、装车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转载点上均应设置喷雾防尘装置。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靠近上下出口30m内、掘进工作面迎头50m内、装煤点下风向15~20m等处均设置风流净化水幕装置。同时设有供水管道的各条大巷、上下山及顺槽每隔100m应设置一个DN25的给水栓,掘进巷道中岩巷每100m、煤巷每50m设置一个规格为DN25的给水栓。

十、电源及通信情况 1、供电电源

本矿工业场地建有35kV变电所。矿井两回LGJ-150型输电线路分别引自巴音沟35kV变电所和经红山煤矿35KV变电所接至齐里巴斯陶35kV变电所。由于接至齐里巴斯陶35kV变电所的线路压降较大,建议红山西煤矿从慧泉110kV变电所新建一回输电线路作为矿井电源。

2、主变压器选择及变电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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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井工业场地东部界内设35kV变电所一座,变电所设2×6300kVA变压器,二台同时运行,正常2台同时运行,负荷率为0.55,事故保证率0.914。一、二类负荷占总计算负荷的0.83,小于事故保证率,满足要求。

3、地面供配电

地面用电设备电压等级为10kV、380V,照明为220V。 4、井下供配电

初期下井电缆选用2回型号为MYJV22-8.7/10 3×150的矿用阻燃交联聚乙烯电缆。2回下井10kV电源取自地面35kV变电所10kV侧不同母线段。

5、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设备选用KJ73N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由地面中心站主机、传输接口、远程数据终端、地面分站(三个)、井下分站(四个)、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源箱、避雷器、远程断电器及各种传感器组成。该系统在第十章中有较详细的说明,系统配置见“矿井安全监测监控断电控制图”,需按使用量的5~25%增加传感器备用量。

此外,矿井还设置有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矿井火灾多参数色谱监测系统,以上系统均作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子系统。

6、通讯

在工业场地生产指挥楼内设置行政管理电话站。选用C&C08 B2000型数字程控交换机,容量为512门。选用KTJ4I型IP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容量为128门。井下用户使用KTH8型防爆本安电话。

第二节 矿井地质及煤层赋存状况

一、地质构造

井田大面积被第四系全新统坡积层覆盖,位于乌拉斯台背斜北翼,井田总体形态为一向北倾的倾斜单斜构造,倾向340°~355°,倾角25°~45°,地层倾向由东向西逐渐向北西西方向偏转,地层倾角从北向南逐渐变小,由西向东也逐渐变小,岩层倾向变化较大。构造类型定为简单构造类型。二维地震工作也验证本区为一单斜构造。

根据《三维地震勘探报告》,全区共有断层20条,全部是正断层。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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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分类:落差H≥20m的断层1条;落差20m>H≥10m的断层3条;落差10m>H≥5m的断层15条;落差H<5m的断层1条。

二.煤层 1、B4煤层

井田内B4煤层在地表没有出露,井田内该煤层有17个控煤点,其中见煤点14个。五条勘探线中1勘探线有5个控煤点,见煤点4个;3勘探线有2个控煤点,见煤点2个;5勘探线有3个控煤点,见煤点3个;7勘探线有3个控煤点,见煤点2个,9勘探线有4个控煤点,见煤点3个。见煤点最低标高729.23m(1线)。控制煤层全层厚8.08-16.48m,平均12.32m,煤层可采厚6.86-14.88m,平均11.51m,煤层结构简单,含夹矸0-4层,属特厚煤层。顶板为粗、中砂岩、细砂岩、泥岩、粉砂岩;底板为细砂岩、粉砂岩、泥岩;该煤层14个见煤点均可采,为全区可采煤层,标准差为2.456m,变异系数为21.34%,属稳定型煤层,与其上的B6煤层层间距为1.50~21.50m,平均为9.63m。

B4煤层井田内特征清楚,煤层厚度虽有变化,但规律明显。 2、B6煤层

井田内B6煤层在地表没有出露,井田内该煤层有17控煤点,其中13个为见煤点。五条勘探线中1勘探线有5个控煤点,见煤点4个;3勘探线有2个控煤点,见煤点2个;5勘探线有3个控煤点,见煤点2个;7勘探线有3个控煤点,见煤点2个,9勘探线有4个控煤点,见煤点3个。见煤点最低标高748.40m(1线)。控制煤层全层厚0.49~2.72m,平均1.42m,可采厚厚0.74~2.72m,平均1.55m,煤层厚度变化较大;煤层结构简单,含0~2层夹矸,可采系数为53.8%。属薄煤层。顶板为中砂岩、细砂岩、粉砂岩;底板为粉砂岩、泥岩;该煤层13个见煤点中7 个可采,为局部可采煤层,标准差为0.802m,变异系数为75.81%。属不稳定型煤层。

第三节 矿井灾害

一、瓦斯 1、瓦斯成分

本次工作主要对B4号煤层的瓦斯成分和瓦斯含量进行了测试,瓦斯成分C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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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2.95~60.42,CO2为5.19~22.45%,N2为26.89~70.23%。B4煤层一般随煤层的深度不同,瓦斯成分有所不同。全区属于氮气~沼气带。

井田内各煤层的瓦斯含量中CH4一般在0.43~2.8ml/g可燃质,CO2一般在0.21~0.57ml/g可燃质。

3、瓦斯梯度及变化规律

井田内各煤层的瓦斯含量变化不大,全区属于氮气~沼气带带。经估算井田内瓦斯梯度为204.98m∕m3∕t,由于采样点有限,故此结果仅作为今后矿井生产的参考资料,在具体矿井生产中因就此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

瓦斯变化规律,其一,各煤层的瓦斯含量一般随煤层埋藏深度的增加而略有升高之趋势,其二,煤层瓦斯含量一般在厚煤层或构造带附近相对富集。

二、煤尘

根据试验可知:矿井煤层水分为2.86~7.49%,灰分产率为6.26~30.67%,挥发分为28.11~42.78%,煤尘爆炸试验火焰长度为100~>400mm,岩粉量50~85%,煤尘均有爆炸性危险。

三、水文地质条件 1、矿床充水条件分析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井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矿床在井田内的分布情况,确认影响井田矿床充水的主要因素为地层岩性、构造、地表水、大气降水、地表暂时性水流及火烧层,现分述如下:

(1)地层岩性

井田东界的安集海河河床两岸的卵砾石层直接盖于井田煤系地层之上,其本身受河水补给,含水较强,对下伏煤系地层及主煤段可直接充水。砂岩类岩石具有坚硬、裂隙不甚发育、厚度一般较大之特点,主要受地表水及孔隙潜水的补给,对主煤段有直接充水作用。

(2)构造

井田地层向北倾斜,产状18~45度,为一单斜构造。三维地震探测出20条断层,这些断层破碎带的存在,有可能成为各含水层的导水通道,若与含水层导通,会引发突水,成为矿井充水的又一途径。

(3)地表水

安集海河在井田东南侧,地表水流向与地层近于直交,河水对井田地下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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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十分有利,但是该河流离煤层较远(>800m),与井田煤系地层之间水力联系微弱。

(4)大气降水

中侏罗统西山窑组(J2x)为一套以湖沼相为主夹有河流相、河湖三角洲相的含煤碎屑沉积岩。泥岩、粉砂岩柔软不透水,接受降水面积甚微,大气降水易形成表流,因此矿床对接受降水补给不利。

(5)暂时性地表水流

暂时性地表水流具有时间短,流量大之特点,对矿床充水主要表现在冲毁矿山设施,直接灌入矿井,而对地层渗透补给意义不大。因此,在开发煤炭资源期间,应加强观测,寻觅洪流周期与迳流途径,从而正确设计开发矿山设施的布置以及井口位置。

2、矿床充水途径

(1)通过7-2、7-3、1-5孔全孔抽水试验的结果,已基本查明井田内各煤层受第Ⅲ含水层的直接充水。当煤层开采到一定深度时,煤层间的岩层必然造成坍塌、陷落,致使各个含水层相互连通,形成一个直接充水的含水段。

(2)当开拓矿床的矿井系统地下水位降至河水位以下时,将产生河水补给地下水的情况。这种补给方式是按地层渗透性缓慢进行补给,不存在直接通道和直接灌入。

(3)由于本区煤系地层产状平缓,采煤过程中将形成大面积采空区,未来陷落、冒落范围内,将有可能出现暂时性地表洪流直接灌入,因此,必须选择合适的井口位置并采用最有效的开采方式,避免大面积陷落区的形成,防止洪流对塌陷区的灌入。 3、矿井涌水量

大井法的预算结果+1000m水平矿井涌水量为409.87m3/d。 四、自然发火

根据试验井田内的煤属自燃的煤。

五、顶板

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的老顶、底及直接顶、底板岩性以粉砂岩、细砂岩、中砂岩为主,有时细砂岩、中砂岩与煤层的直接接触,一般存在伪底不存在伪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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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岩、含炭泥岩、泥岩、粉砂岩主要构成煤层伪顶底,且厚度有一定变化,厚度一般大于1m,并有粉砂岩成为煤层的直接顶板。

在饱和状态下的岩石抗压强度在3.1~73.1 Mpa之间,属不稳定~中等稳定。煤层顶底板岩石的软化系数在0.08~0.80之间,属易软化的岩石。抗拉强度值在0.1~5.2Mpa之间;井田内各煤层的顶底板岩石力学强度均属次软质岩石。

总体上泥岩、炭质泥岩、泥岩、粉砂岩为泥质、粉砂质结构,薄层~中厚层状构造,常见有水平层理、缓波状层理,岩石较软;细砂岩、中砂岩为砂状结构,块状构造,见有平行、板状、楔状交错层理,成份:石英60%±、长石20%±,岩屑少量。泥、钙质胶结,裂隙节理不发育。岩石属软质类型,故其稳固性差。

六、机电、运输

机电、运输等其他方面也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必须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

第四节 矿井各大系统简述

红山西煤矿为在建矿井,目前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均已施工完毕。 三条井筒(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均按该矿初步设计进行施工,井筒特征如下:

主斜井:井筒倾角25°,斜长1100m,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4.2m,净断面13.2m2。表土与风化基岩段采用钢筋砼砌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喷支护。装备带宽1200mm的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同时另一侧装备架空乘人装置,敷设消防撒水管、控制、通信及动力电缆、台阶、扶手等。

副斜井:井筒倾角25°,井筒斜长1100m,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4.0m,净断面12.3m2。表土与风化基岩段采用钢筋砼砌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喷支护。装备JK-3.5×2.5/30型单滚筒缠绕式提升机。井筒内敷设排水管、消防洒水管、台阶、扶手等。

回风斜井:井筒倾角22°,井筒斜长407m,断面为半圆拱形,净宽4.2m,净断面13.2m2。表土与风化基岩段采用钢筋砼砌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喷支护。井筒内敷设黄泥灌浆管路、压风管、注氮管、洒水管路、台阶、扶手等。+1130水平回风石门至上部斜井已经于2016年元月3日全断面贯通。选用FBCDZ-8-No24型防爆对旋抽出式轴流风机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每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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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配2台YBFe355S4-8型防爆电机,160KW,380V。

井底车场设置在+1130m水平,井底车场已施工的硐室有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内外水仓、永久避难硐室、人车等候硐室。

1、主变电所:与主排水泵房联合布置,长25m。设有防火栅栏两用门、栅栏门和密闭门。

2、主排水泵房:与主变电所联合布置,长25m。在泵房通道内设密闭门硐室一座,内设密闭门及栅栏门。管子道与副斜井连接。

3、水仓:设内、外水仓各一条,水仓总长度200m,水仓总容量约1880m3。 4、永久避难硐室、人车等候硐室掘进工程完成。

5、地面已修建了办公楼和职工宿舍楼,皮带走廊、运输系统、储煤仓等,其它生产系统正在建设当中。

第五节 2016年安全生产计划

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红山西煤矿目前处于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收尾维修阶段。矿井2016年度生产计划如下:

2016年矿井开拓巷道以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收尾维修工程、三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主。主要工程如下:

一、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收尾、维修工程:

1、回风斜井底板锚网支护,喷浆支护、台阶,工程量420米; 2、主斜井地坪、台阶、水沟工程,工程量900米; 3、副斜井台阶、水沟返工、维修工程,工程量1100米; 4、+1130车场、回风石门永久轨道铺设、水沟、地坪硬化工程; 5、机电硐室防水闸门安装工程; 6、避难硐室底板硬化工程; 7、机电硐室回风道掘进工程。 二、三期工程:

1、首采工作面+1315m水平回风石门预计135米; 2、首采工作面+1260m水平运输石门预计151米; 3、首采工作面+1260m水平煤仓系统石门预计2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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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首采工作面+1260m运输巷-+1315m水平回风巷联络巷90米(煤巷); 5、+1260m水平-主斜井区段煤仓1030m3;

6、首采工作面+1315m水平回风顺槽计划1000米(煤巷); 7、首采工作面+1260m水平运输顺槽计划1000米(煤巷); 8、首采工作面开切眼90米。

(岩石巷道:预计536米;煤巷:预计2180米;硐室:预计1030m3) 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一)井下安装工程

1、变电所、泵房设备安装;

2、主斜井管路安装、线路敷设; 3、副斜井供、排管线安装; 4、煤仓给煤设备安装;

5、主斜井猴车安装 ;

6、主斜井强力皮带安装;

7、永久避难硐室设备安装; 8、回风风斜井管路安装; (二)地面安装工程

1、35kv变电所剩余工程安装;

2、地面生产系统剩余工程安装; 3、地面相关线路敷设 ;

4、调度监控中心设备安装 ; 5、黄泥灌浆站安装;

6、瓦斯抽放系统设备安装; 7、选煤厂设备安装。

第六节 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

2016年煤矿主要任务在首采区运输和回风石门;运输和回风顺槽、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2016年度灾害预防计划针对井下重大事故编制。 一、瓦斯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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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结果,+1130m水平回采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6.16m3/min,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2.38m3/min,1.2Mt/a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2.35m3/min;+800m水平回采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7.85m3/min,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3.18m3/min,1.2Mt/a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33.56m3/min。鉴于单个回采工作面预测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因此设计确定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瓦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甚至爆炸,导致矿毁人亡;高浓度的瓦斯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井下瓦斯突出会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故矿井应加强通风,抽放瓦斯,防治瓦斯灾害发生。 原因:局部瓦斯积聚,火灾后期,煤尘治理失误,违章爆破操作,密闭漏气未治理,电器火花,通风不合理,管理不到位。 可能发生爆炸的地点:首采区掘进工作面。 二、矿井火灾

可采煤层属自燃发火煤层,可能导致采空区着火,引起矿井火灾事故 原因:煤的自燃发火,电气设备失火,违章带火种入井,火药爆燃,顶板管理不到位,地测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通风不合理。 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掘进工作面、电器设备点。 三、矿井水灾

井田内煤层顶底板含水层富水性弱,矿井主要充水水源为煤层顶底板砂岩裂隙水,充水通道为导水裂缝带。安集海河是该区域内地表唯一常年性水体,但安集海河位于井田东南边界处,距离煤层800m之外,与井田煤系地层之间水力联系微弱,矿井涌水量小,井田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值得注意的是矿井第四系卵砾石层在煤层露头处对开采的影响。本矿井地表覆盖有较厚的第四系全新统坡积、冲积透水不含水层,平均厚度181.41m,由卵砾石及砂粒组成,地质报告未提供该层抽水试验结果,由于该层为透水不含水层,厚度较大,因此,考虑在今后煤层露头附近开采过程中存在地表水渗入的影响,应制定露头附近开采的防治水害措施。

原因:煤层露头附近开采过程中存在地表水渗入。 可能发生水灾的地点:首采区掘进工作面。 四、顶板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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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冒顶片帮危害性

井田煤层顶底板岩石力学强度均属次软质岩石,稳定性属差的类别,煤层顶底板强度低,且极易软化,甚至崩解,局部易发生冒顶片帮危险,危及井下人员和设备安全。

2、底鼓危害性

煤层底板岩性主要为粉砂岩。其样品比重为2.29~2.81g/cm3;天然容重为2.21~2.74g/cm3。岩石在饱和状态下抗压强度为3.80~31.90Mpa;天然状态下抗拉强度为0.10~5.20 Mpa;饱和状态下直剪切强度为1.30~8.90Mpa,干燥状态下直剪切强度为11.70~21.00 Mpa,软化系数为0.08~0.63; RQD值一般在18.4~67.2%之间,岩石质量属劣的,岩体完整性差,稳定程度属差的类别。易产生底鼓现象。

原因: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支护不合理,掘进工作面管理不到位。

可能发生的地点:掘进工作面,井下所有巷道。 五、机电、运输事故。

原因:设备检修失误、人员违章作业、设备老化、损坏,提运事故,检修不及时,管理不到位,人的防范意识薄弱。

可能发生的地点:提升井筒,绞车房,井下电器设备点,主要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六、煤尘爆炸

1、煤尘爆炸性

由地质报告可知:井田内各煤层煤尘爆炸试验火焰长度为100~>400mm,岩粉量50~85%,均有爆炸性危险。

2、危害性分析

如果达到爆炸条件,煤尘将发生爆炸,导致井下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甚至摧毁井筒、巷道的严重后果。

原因:煤尘积聚,管理不到位,人的防范意识薄弱。 可能发生的地点:掘进工作面,井下所有巷道。 七、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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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毒气体

矿井有毒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硫化氢(H2S)气体。

1、一氧化碳(CO)

这种气体主要产生在矿井发生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过程中。该气体无色、无味、无臭,比一般空气轻,多存在于巷道中上部,是一种毒性很大的气体。《规程》第101条规定,井下一氧化碳(CO)浓度不得超过0.0024%(24ppm)。

2、二氧化氮(NO2)

这种气体主要来源于井下放炮工作。纯的二氧化氮是红棕色气体,井下的二氧化氮已经被风流冲淡了,所以一般为灰白色,它有强烈的刺激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它是一种剧毒气体,对人的眼睛、呼吸道及肺部组织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能引起肺水肿、肺心病等。当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达到0.025%时,能使人在短时间内死亡。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气体中毒往往有拖后性,常在升井4~6小时后发作,必须引起重视。《规程》规定,井下二氧化氮(NO2)浓度不得超过0.00025%。

3、二氧化硫(SO2)

主要由含有硫磺的煤炭氧化和煤炭自燃产生,以及在含硫煤层中进行爆破时产生。这种气体无色,有强烈的硫磺气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二氧化硫对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统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当它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0.05%时,会引起支气管炎、肺气肿,严重的短时间内能造成人的死亡。《规程》规定:井下的二氧化硫不得超过0.0005%。

4、硫化氢(H2S)

硫化氢气体经常存在于煤层中,在落煤过程中自然放出,井下有些物质腐烂和含有硫的矿物遇到水时也可以分解出硫化氢。这种气体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它是一种有强烈毒性的气体,对人的眼、鼻、喉的粘膜有刺激作用。当空气中浓度达到0.1%时,短时间内会使人死亡。《规程》规定:硫化氢不得超过0.00066%。

另外,个别煤矿井下有氨气,《规程》规定井下氨气不得超过0.004%。 (二)有害气体 1、氮气(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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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中本来就有,另外井下坑木腐烂也产生一部分,氮气是井下有害气体的一种,空气中约占79% 。这种气体无色、无味、无臭,比一般空气轻,多存在于巷道中上部,不支持燃烧,煤矿常用它防灭火,这种气体无毒,但当氮气浓度升高时,氧气浓度相对减少,可引起缺氧窒息事故。

注意:这种气体《规程》虽然没有具体的浓度规定,但井下大量存在,煤矿井下必须加强重视,防范。

2、二氧化碳(CO2)

主要来源是工作人员呼吸、煤释放、煤氧化、坑木腐烂、放炮、火灾、井下大小便等。其特点是无色,略有酸味,比一般空气重,多存在于巷道中下部,不支持燃烧,易溶合在水中,对人的呼吸有刺激作用。空气中约占0.04% 。对人的作用浓度:二氧化碳达到1%时,呼吸加快;二氧化碳达到5~8%,呼吸加快1倍以上,10%以上能使人昏死,昏死后脸、嘴唇紫红色,大腿、腋下有紫斑。《规程》规定:在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不得超过0.5%;在采掘工作面和采区的回风流中不得超过1.5%;在矿井总回风巷和一翼总回风巷不得超过0.75%。

3、氢气(H2)

主要来源是煤矿井下发生火灾、爆炸、井下充电。主要特点是无色、无味、无臭,比一般空气轻,多存在于巷道中上部,这种气体能燃烧也能发生爆炸(爆炸界限4~74%)。主要危险是当井下发生火灾,灭火过程中用水灭火时,产生大量氢气,这种高温气体极容易造成灭火人员的烧伤、灼伤事故,也能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所以在灭火过程中应特别引起重视。《规程》规定:井下氢气浓度不允许超过0.5%。

原因:检测不到位,爆破未按要求执行作业规程,劳保发放不及时。 可能发生的地点:掘进工作面,地面工房,钻场工作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并设立地面基地。矿山救护队队长为抢救指挥部成员”。“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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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抢救工作具体负责。如与其他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由服务于发生事矿的煤矿企业的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协调各矿山救护队战斗行动。”

第一节 组织领导

1.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成立抢险指挥部,抢险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值班室)。

2.抢险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通风副总工、及各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安全保障组、综合协调联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第二节 救灾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在救灾指挥部成员中指定专人根据作战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调整所需的设备器材,实施作战计划和措施,严格控制入井人员。指定副职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许可证。

2.矿总工程师:掌握分析灾害事故及演变,组织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人核实。供指挥部讨论,当好总指挥的参谋。

3.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参与作战计划和措施的研究,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事故处理,根据作战计划和《规程》的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许可证。

4.通风副总工:参与作战方案与措施的研究。按照矿长的命令改变通风系统。领导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及时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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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送至指定地点。在《计划》下达一月内,完成本计划要求的救灾物资储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负责所需的图件资料提供,迅速完成救灾工作设计及实施的技术安全措施编制。

5.机电矿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和安装急需的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方面的机电工作。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电话,开通事故信号,保证井下通讯畅通。

6.后勤部: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矿区生活后勤,社会秩序稳定,安定职工家属情绪,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安排人员护理伤员工作,接待外单位来矿井协助救灾的同志,联系协助安置好遇难人员及家属,抢救事故人员的食宿和其它生活事宜,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7.矿调度主任:负责查明留在井下的人数,采取积极措施,有组织地引导遇难人员到安全地带或地面,同时要迅速查清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等情况,及时汇报上级调度,矿长和总工程师,并负责传达指挥部的作战命令。

8.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领导、矿调度主任、矿长、矿总工程师、矿辅助救护队,并按照本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表》及时按顺序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并迅速报告指挥部。

9.区、队、班组长(包括外包队伍):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

10.井下指挥员:参与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制定,并对行动人员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按照作战计划制定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11、各施工单位队长:执行救灾指挥部或调度室的应急处理措施,负责查明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至安全地点。将在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的原因等情况如实报告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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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完成有关抢救和处理工作。

12、矿灯房和考勤负责人: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查明各单位滞留井下人员、姓名和人数,并迅速报告调度室,随时将人员出入井情况向指挥部汇报,严禁向无特别许可证的人员发放矿灯,对持证入井人员严格登记,严禁发放失爆矿灯。

13、地质、测量人员: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并根据命令完成测量工作。

14、应急救援队伍: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指挥部审定后实施。统一指挥施救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第三节 组织职责和负责人

1.指挥部:负责制定事故处理方案,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组织队伍迅速投入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由矿长担任总指挥。

2.抢险救灾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施救。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矿井目前有2支应急救援队伍。具体见附表2。

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事故知情者,文字材料收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由矿井法人任组长。

4、善后处理组:负责对伤害者和亲属的安抚、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

5、后勤安全保障组: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矿区生活后勤,社会秩序稳定。综合办主任任组长。

6、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统一上传下达各级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援救工作,保证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络。调度室(矿值班室)主任任组长。

第四节 职责分工

1.总指挥: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各组组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施救方案。

2.各组组长:根据指挥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施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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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主管部门:是指挥长处理灾害的助手,对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方案提出指导意见。

4.安监局:根据法规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为指挥长提出施救的措施办法供领导决策。

5.其它部门:根据指挥长命令和事故处理方案具体负责某一方面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章 矿井各类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第一节 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一、 火灾的预防措施 (一)外因火灾防治 1、明火防治

(1)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50米,不得将矸石山等建在进风井的主导方向上风侧。

(2)地面和井下必须设置消防库,并配足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井下消防主管路每50米设置支管、三通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小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3)井口和主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支护。

(4)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若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

(5)井下机电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进行清理运到地面处理,井下机电硐室必须安装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并定期进行检查其完好性。

(6)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工具房、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见附件4;所有机电硐室、火药库都必须至少存放0.2m3的灭火砂;必须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并及时更换。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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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7)定期对矿井的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对发现有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 (8)所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过电流、漏电、过负荷和欠压释放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9)胶带运输机的防滑、防跑偏等防护设施和烟雾报警、自动洒水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10)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人数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入井。

(11)地面各机房必须配备两只以上的灭火器;机房内严禁取暖生火,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2)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的有关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13)建立完善的井下、地面消防器材库,保证足够的防灭火备用材料,由安全副矿长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任意挪用,根据储量保管情况每季或每半年更换一次。

2、预防放炮引火

(1)井下只准使用矿用安全炸药,使用雷管只能用瞬发电雷管,如需使用延发雷管时,只能使用最长延时间在130毫秒以内的毫秒电雷管。

(2)严格执行放炮规定,井下放炮严禁用煤块、煤粉、炸药纸等易燃物代替炮泥使用。

(3)只准用合格的放炮器放炮,禁止使用其它电源放炮。 (4)放炮线接头要用绝缘胶布包好。 3、预防电气引火

(1)要正确选用易熔保险丝(片)和漏电继电器。

(2)要按突出矿井与高瓦斯矿井要求选择防爆电气设备,并加强管理,更不准有明接头。

(3)电缆接头应使用接线盒,不准有“鸡爪子”或“羊尾巴”。 (4)井下电缆应使用矿用阻燃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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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防撞击、磨擦生火

(1)井下运转机械应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高速运转部件应防护良好,防止磨擦生热起火。

(2)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沼气浓度超限条件下,严禁敲击铁、石、轨道等,防止冲击产生火花造成爆炸事故引起火灾。

(二)矿井内因火灾(自燃火灾)防治 1、防治措施

(1)井下巷道必须做到设计合理,通风系统稳定、简单,从设计上满足防灭火的要求。

(2)加强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要充分利用束管、色谱分析及监测系统分析可疑地点的气体成份和温度变化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坚持每月排查一次自然发火隐患,对排查出的自然发火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进行处理。

(4)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2、具体措施

为搞好瓦斯管理和防止煤层自燃,预测预报工作主要是利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取自动安全监测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开展预测预防工作,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实现24小时对CO、CH4、温度等气体参数的在线监测,可以为矿井防灭火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技术资料,在预测预报矿井煤层自燃管理中,完全可以发挥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的效果。

二、火灾的处理计划

(一)矿井火灾事故的避灾方法:

1、井下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地面报告和积极灭火。 2、组织人员有次序进行撤离灾区,向火焰燃烧的相反方向撤退。 3、若巷道已充满烟雾,切不可慌乱,要迅速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俯着身体沿着轨道或管道有次序的向外撤退。

4、在当时无法及时撤离灾区时,应尽可能地寻找附近的躲避硐室,进入硐室后必须及时将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防止有害气体进入。

5、当发生火灾事故时,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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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地进行撤离。

6、当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只能用沙子、干粉式灭火器等不导电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二)火灾事故的处理

1、矿井一旦发生火灾,所有人员都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严禁擅自行动,现场管理人员在指挥撤退时要冷静,判断正确,指挥果断。

2、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发生的地点,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同时汇报矿调度室,组织抢险工作。

3、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灾区人员的撤离工作,有关人员接到命令时必须及时赶到矿调度室。

4、在井下的现场的班组长、安全员和瓦检员应按照避灾路线,有次序地组织受灾区域内的人员进行撤离。

5、井下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及时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未切断电源前,只能使用灭火器进行直接灭火。

6、发生火灾时的风流控制:

根据已探明的火灾地点,性质及范围,正确合理地确定井下通风系统,如增加风量,风流短路、停风、反风等,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2)不危及井下人员生命安全。

(3)不使货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也不能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区。 (4)防止再生火源的发生和火烟的逆退。 (5)防止火风压的形成,一面造成风流逆转。 7、火灾的扑灭: (1)直接灭火 用水灭火

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采用。

用水灭火采取的措施: ①灭火前要首先切断电源

②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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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保证水量充足。

④保持正常通风,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含量。 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①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②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 挖出火源直接灭火

①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大,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爆炸危险。 ②挖出火源前,先用压力水喷浇,待火源冷却后再挖出。

③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和空气温度,灾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温度不高时才能挖出。

使用灭火器灭火

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救灾演练,确保所有入井作业人员都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存放地点。

(2)封闭灭火

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

(3)联合灭火

为了使矿井灭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联合灭火方法灭火,即在使用防火墙隔绝灭火的同时,采取向火区注入惰性气体(氮气)的方法来灭火,通过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降低火源温度。

第二节 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

一、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煤矿井下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是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场所,防止瓦斯积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要完善通风系统,保护好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禁止无计划停风;实行分区通风,不使用《煤矿安全规程》所不允许的串联通风;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盲巷,长期不用的巷道必须及时封闭。

2、及时处理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积聚。采用的方法主要有风障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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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泵站采空区抽放、尾巷排放、增加风量、密实工作面上下隅角以减少向采空区漏风、充填置换等,也可以改变工作面的通风方式来消除瓦斯积聚的现象。

3、及时处理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掘进工作面或巷道的瓦斯积聚,通常出现在一些冒落空洞或裂隙发育、涌出率较大的地点。处理方法主要有充填法、引风法、风筒分支排放法、钻孔抽放法以及用黄泥抹缝等。

4、防止刮板输送机底槽瓦斯积聚。要保持底槽畅通并经常运转,或用压风排除底槽积聚的瓦斯。

二、防止点火源的出现

防止出现点火源的原则是:禁止一切非生产火源,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源要严格管理和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防止明火。禁止在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和瓦斯泵站周围20m内使用明火、吸烟;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和使用灯泡取暖;防止煤炭自燃;防止火区复燃等。

2、防止出现电火花。矿井必须采用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和安全火花型的电气设备;井口和井下设备必须设有防雷电和防短路保护装置;所有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不准带电作业;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的灯头和灯盒等。

3、防止出现炮火。不准使用变质或不合格的炸药,而必须使用与该矿井瓦斯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炸药;放炮作业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要使用水炮泥,炮眼封泥要装满填实,防止打筒;禁止放明炮、糊炮;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等。

4、防止撞击摩擦火花。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设备之间的撞击、截齿与坚硬岩石之间的摩擦、坚硬顶板冒落时的撞击、金属表面的摩擦等,都有可能产生火花点爆瓦斯。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如利用合金工具、喷水降温等,防止撞击火花产生瓦斯爆炸事故。

5、防止其它火源出现。要防止地面的闪电或其他突发的电流也可能通过管道传到井下而引爆瓦斯;防止出现静电火花等。

三、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瓦斯爆炸的突发性、瞬时性,使瓦斯爆炸事故往往难以进行救助,因此还要防止瓦斯事故的扩大。要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除要建立完善合理、抗灾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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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强的通风系统外,还应进行应急培训,教育职工熟悉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撤出和躲避的路线或地点;矿井应在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处,安设防爆门和反风设施;井下要安设隔爆设施;所有入井人员都应佩带自救器并能够熟练使用。

四、瓦斯燃烧、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瓦斯爆炸是煤矿极其严重的灾害之一,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井下设施严重摧毁、生产中断,而且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预防瓦斯爆炸成为全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所有工作面都必须有可靠、完整的通风系统,按规程规定配风,以保证有毒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温度、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对工作面顶板冒高处,低风速巷道,盲巷等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3、按规定配齐、配足各工作面的瓦斯报警断电仪,并按规定进行校正、维修,保证灵敏可靠。

4、井下电工、放炮员、班组长、安全员、队长及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5、煤巷、半煤岩巷掘工作面,以及穿层掘进工作面要按“三专两闭锁”和瓦斯自动检测仪的要求进行装备和检查。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每天进行检漏断电试验后瓦斯员必须立即检查瓦斯,恢复通风,防止瓦斯积聚,避免检漏试验时各掘进工作面因停电停风造成事故。

6、强化瓦斯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瓦斯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井下工作面交接班和班中“三汇报”制度,瓦斯员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瓦斯巡检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7、放炮员、瓦斯员、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前班组长、放炮员要认真检查放炮母线的包扎情况,发现有裸露、断路、短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8、启封密闭、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等都必须编制严密的防治瓦斯事故的措施,并进行会审,有关矿、队领导要在现场指挥。

9、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安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之规定。

10、严格执行矿井用电《“三大保护”细则》,定期、定人按规定计算、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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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摇测,并作好记录。采掘供电要分开。

11、所有通往井下的轨道必须至少安装两对绝缘道夹板,风、水管至少有两处接地。

12、严格放炮警戒设岗工作,防止放炮后瓦斯和炮烟熏人。

13、施工地点因局扇无计划停风而发生瓦斯积聚时,通风人员和矿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开写事故追查单,送安检处追查处理。瓦斯排放管理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的具体规定。排放积聚瓦斯时,必须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4、施工单位需要停风时,必须有停风报告,严禁随意停止局扇运转,断开风筒或甩掉风电闭锁装置。

15、通风人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检查井下作业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作好记录,不得空班漏检,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施工地点作业。

五、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处理计划 (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方法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人员应迅速俯卧倒地,头尽量放低,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或接近有水的物体,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的裸露面积。

2、在爆炸的瞬间,尽量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有害气体,与此同时,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操作方法戴好。

3、沉着冷静,辩清方向,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撤离。

4、若巷道破坏严重,不明撤退路线时,应到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护,躲避地点要选择在顶板坚硬无有害气体而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点。

5、在撤退过程中,沿途要作好标记、信号,便于救护队跟踪寻找,在撤退过程中,尽可能地寻找电话,与地面进行联系。

(二)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的处理

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2、灾区人员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尽快撤离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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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撤离。

3、在确认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4、在避灾过程中受灾人员要守纪律、听从指挥,撤离时应两人以上编组同行,要互帮互助,尽可能采取捷径进入新鲜风流中。

5、来不及撤离灾区的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爆炸冲击波方向,要迅速背离冲击波方向,脸朝下倒在水沟,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尽快使用自救器或压风自救器。

第三节 煤尘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我矿爆破掘进、掘进机割煤等作业过程中均容易产生煤尘和岩石粉尘,煤尘不但具有可燃性而且有爆炸性,同时这两种粉尘吸收到人体内均影响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容易造成职业病危害,所以应对其进行防治。

一、防治粉尘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

掘进工作面是粉尘生成量大而集中的工作场所。岩石掘进工作面产生的岩尘含游离二氧化硅很高,一般为30 %~70 %;掘进打眼产生的呼吸性粉尘可占全尘的80 %~90 %;锚喷作业的水泥细砂粉尘严重。所以岩石掘进工作面成为硅肺病危险性最大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高于其他地点,它同浓度很高的煤尘混合在一起,更提高了爆炸的危险性。事实表明,煤矿多数煤尘爆炸事故都是从煤巷掘进工作面开始发生,然后向外扩展成为大规模恶性事故的。由此可见,搞好掘进工作面的防尘工作对矿井安全生产关系极大。掘进工作面工序复杂,产尘点的位置多变,各工序均能生成粉尘,通风和作业条件相对较差,因此必须针对不同尘源分别采取多种措施,实行综合防尘,才可能使作业的全过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粉尘允许浓度。

1、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

(1)湿式凿岩、孔口干式捕尘、湿式电钻或风镐;

(2)放炮时使用水炮泥、水风喷雾、爆破自动喷雾、水幕空气净化等; (3)冲洗帮顶和洒水装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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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锚喷的潮料喷射、低压近喷、机具改革、水幕净化;

(5)加强通风除尘,合理风速、混合式通风、风流净化、湿式除尘风机等。 2、机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 (1)合理切割参数,截割头内外喷雾; (2)长压短抽通风; (3)附壁风筒向迎头供风; (4)迎头喷水降尘;

(5)从集尘器将粉尘抽出进行湿式除尘或干式滤袋除尘。 3、掘进打眼的防尘措施

(1)风钻湿式凿岩。将压力水经过风钻和钻杆中心孔送到炮眼底部,把岩粉从炮眼中湿润并冲洗出来达到防尘目的。湿式凿岩可使粉尘从1000 毫克/立方米以上降低到10 毫克/立方米左右。按供水方式分,有侧式供水和中心供水两种。中心供水是在风钻的中心装有水针,水针前端插入钎尾的中心孔,后端通过弯头与供水管相连。凿岩时,水通过水针和钎尾中心孔进入炮眼。水压应低于风压0.1 ~0.15 兆帕,防止机膛进水。侧式供水是从风钻机头的侧面直接向钎尾供水,凿岩时打开水阀,压力水从供水管进入供水套,经过橡胶密封圈的水孔和钎尾侧孔流入钎杆中心水孔直达炮眼内。侧式供水的优点是减少漏风,压风不致进入炮眼,提高了风钻活塞冲击力和湿润粉尘的能力。

(2)湿式风煤钻钻眼同侧式湿式凿岩一样,用水冲洗孔内粉尘,达到降尘目的。

4、掘进放炮的防尘措施

掘进放炮后的粉尘浓度可超过1000 毫克/立方米,而且几小时后仍然有数十毫克之多,整个巷道都充满浓烟粉尘。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才能得到理想防尘效果。

(1)使用水炮泥。用装满水的柱形塑料袋当炮泥,放炮时借助于爆破冲击力使水散成雾状起到降尘作用,并可消除爆破火焰,提高爆破安全性。水炮泥用不燃性塑料制成,水袋有自动封口性能,袋中注满水后不会流出。袋内水压应高于外界空气压力。水炮泥填入炮眼以后,外部应用粘土炮泥封住,这是一项防尘和预防放炮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极重要的措施。

(2)放炮喷雾。以压缩空气作动力,使具有一定压力的水通过各种形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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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器喷吹成水雾射向工作面爆破空间内降尘。喷射器可以有鸭嘴形或圆锥形的,使用的风压0.5 ~0.6 兆帕,水压为0.3 兆帕,鸭嘴形喷射器有效射程5 ~6 米,其他喷射器可达10 米。放炮前,将喷射器悬挂在巷道两帮,距工作面迎头8~10 米高2 米左右,喷嘴对着迎头并接通风水管。放炮时,在远处打开风水阀门形成强有力的水雾射流,封住工作面的炮烟粉尘。

(3)水幕净化。用若干喷嘴在离工作面约30 米左右处设置一个水幕,以过滤从工作面排出的炮烟和粉尘。喷嘴口偏向工作面,随工作面前移10 米而向前挪动一次,水幕降尘率可达50 %。

(4)放炮前后冲洗岩帮或煤帮。这样可减少放炮引起的粉尘飞扬。煤巷掘进时,放炮前后在工作面20 米范围内必须洒水消尘。

5、综掘工作面的防尘措施

综掘工作面在无防尘措施情况下,粉尘浓度一般为2000~3000 毫克/立方米,个别可达6000毫克/立方米,因此必须采取一整套有效的综合防尘措施才能达到规定的允许粉尘浓度。

1、主要防尘措施有以下几项:

(1)掘进机的内外喷雾。内喷雾是将压力水通过掘进机内部供水通道送到截割头上的若干喷嘴上,随截割头的旋转而随刀具喷雾。外喷雾是在掘进机截割臂上安装环形外喷雾架,架上设若干喷嘴,使压力水通过环形外喷雾系统形成包络截割头的水幕网,阻止粉尘扩散并使之沉降。降尘率一般可达50 %~70 %。

(2)配备除尘器或除尘风机。在紧靠工作面的掘进机司机座位前方,设置扁而宽的吸尘罩,将掘进机截割头切削生成的高浓度含尘空气吸入罩内由导风筒引至巷道后方的除尘器净化,净化后的空气排入巷道内。除尘器(或除尘风机) 可分为电动的和水射流的两种,电动除尘器除设有能预防引燃沼气的风机外,还在其前后设置喷雾净化和滤尘网膜装置,净化效果很好,全尘除尘效率达90 %以上;水射流除尘器是以压力水高速喷射形成的负压产生风量并使吸入的含尘空气经过雾状水射流的喷淋而净化。

(3)设置附壁风筒。将附壁风筒串接在压入式风筒的出风口,当除尘器工作时,关闭附壁风筒端头的排风口,风流即从其狭缝状的喷口高速横向吹出,将原有压入式的轴向风改为沿巷壁的旋转风并在整个巷道断面内以一定速度向工作面推进,在掘进机司机前方,形成阻止粉尘由工作面向外扩散的空气屏幕,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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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了巷道内空气,提高了除尘器除尘效率。

(二)锚喷作业的防尘措施

锚喷支护作业地点粉尘浓度很高,其主要防尘措施有:

1、配制潮料向喷射机上料。沙石预先用水浇透,按比例和水泥拌成潮料后送入喷射机,可大幅度降低拌料、注料和喷射时的产尘量而又不易在输料管内粘壁。

2、双水环加水。两水环间距15 ~20 厘米共用一个水阀,其出水射流方向相反,使物料和水换向反复搅匀,减少干粉喷出。还可在喷枪水环后面6 ~8 米处增加一个预湿水环,进一步提高湿润均匀程度。

3、加接异径葫芦管。在输料管的中间部位加接长0.8 米左右的异径葫芦状铁管,并使两个加水水环置于它的两端,物料和水通过葫芦管产生涡流加强搅拌,进一步减少干粉。

4、低压近喷。在使用潮料条件下,输料距离为30 ~40 米,采用低风压近距离喷射可降低粉尘和回弹。风压不超过0.2 兆帕,喷枪嘴距巷帮300 ~450 毫米、距巷顶450 ~600 毫米为好。

5、使用锚喷除尘器。将喷射机上料口、排气口等处严重外泄的粉尘吸入除尘器,由除尘器内的喷雾和滤网将粉尘捕集,净化后的空气再返回巷道内。也可将除尘器的吸尘罩置于喷枪附近,吸去喷射时的含尘空气予以净化。

6、选用新型湿喷机,将事先搅拌好的混凝土用湿喷机通过输料管和喷枪进行喷射,从根本上解决干式喷射机的粉尘危害。

7、水幕净化和通风除尘。在喷射作业地点的回风中设置喷雾水幕,以过滤含尘空气。为保证喷射地点的风量,风筒口离作业点最好在10 米左右,有效及时地带走粉尘。喷射前冲洗帮顶洗去落尘。

(三)井巷定点喷雾降尘措施

1、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水雾降尘、净化风流。

2、运输巷设置喷雾装置,消除在转载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转载点设置喷雾装置,防止转载过程中产生粉尘。

3、在掘进回风流安设净化水雾,安设位置距工作面30-50米巷道内。巷道内产生源净化水雾安设在尘源下风侧5-10米的巷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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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溜煤眼或煤仓的上下口安设喷雾防止滚动产生粉尘。 5、在进风井筒内安设喷雾阻止地面粉尘的侵入。 6、定期对巷道进行喷雾撒水,冲刷巷帮消除巷道粉尘。 7、坚持掘进工作面班班洒水。

8、根据喷雾雾化情况适当加大水量提高水压,提高雾化程度和密度,增大雾滴的动能。在定点喷雾中应选用定型生产的系列喷嘴,并经常保持喷嘴的完好和通畅,随时根据煤岩湿度调节喷雾水量。

(四)个体防护措施

1、个体防护是矿井综合防尘的最后一道防线,我矿目前采用的的主要个体防护措施是佩戴防尘口罩。它靠人体肺部吸气使空气通过口罩中的滤料,将粉尘滤下后进入肺部,防尘率可以达到97%以上,从而保证接尘职工人身健康。

2、制定完善的劳保采购发放制度,确保井下职工准时领取到质量合格的防尘口罩。

3、在矿井《安全奖惩制度》上明确规定:入井不佩戴防尘口罩者罚款50元;从制度上保证个体防护措施的执行到位。

(五)防止煤尘引爆措施

1、防止放炮时产生火源。不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和不合格的劣质炸药;放炮坚持使用水泡泥;炮眼封泥材料、长度及炮眼深度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严禁放明炮、糊炮;处理卡在溜煤眼的煤矸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中有关规定;

2、消除电火花。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要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性能完好,发现失爆必须当天处理完毕;加强电工、设备使用维护人员的培训,增强其责任心,杜绝违章作业;

3、加强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和火种入井;禁止井下拆卸矿灯;井下进行施焊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认真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4、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以防工作中产生静电火花。 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认真按矿井综合防尘措施的要求,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确保各作业地点的空气中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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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矿井测尘工作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矿井测尘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及时掌握矿井内各粉尘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的情况和变化动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粉尘进行治理。

3、每年对接触粉尘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身体检查。

4、对检查中发现有可疑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必须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在不接触粉尘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或开除患有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5、对矿内其它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从业人员也必须每年安排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6、对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存入专门的档案,以便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发病情况及时掌握和治疗,确保患有职业病的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措施

煤尘爆炸事故处理的方法与处理瓦斯事故基本相同。同样要灾区停电撤人,向上级汇报,召请救护队,成立抢救指挥部,救护队到灾区救人,侦察情况,灭火,恢复通风系统等等。只是要注意:灾害发生时首先切断灾区(甚至灾区周围的区域)的电源,而且停电操作应在灾区以外的地点进行,以免引起再次爆炸;对灾区进行侦察过程中,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若火势较大,暂时不能灭火时,应立即局部封闭,再研究灭火方案,防止再次引爆瓦斯或煤尘;救灾过程中要注意寻找煤尘爆炸的痕迹和判断起爆源;煤尘连续爆炸可能性很大,思想上和物质上应有准备,以免措手不及,避免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 矿井发生爆炸事故,有时是瓦斯爆炸,有时是煤尘爆炸,有时是瓦斯和煤尘混合爆炸。究竟是属于什么性质的爆炸,要看爆炸后的产状和痕迹。煤尘爆炸具有以下特征:

由于煤中含有不燃物质,当煤尘爆炸过程中供氧不足、燃烧不完全时,将有一部分煤尘被局部焦化,粘在一起,沉积于支架和巷道壁上,形成煤尘所特有的产物—“粘焦”(皮渣或粘块)。它是判断井下发生爆炸事故时是否有煤尘参与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只有气煤、肥煤、焦煤等粘结性煤的爆炸时才能产生粘焦。

根据粘焦在支架上的不同,可以判断煤尘爆炸强弱的程度。 1、弱爆炸时,火焰与爆炸波慢速传播,粘焦在支柱两侧出现,但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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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来的方向堆积较密实。

2、中等强度爆炸时,火焰与爆炸波的传播速度很大,粘焦只在支柱的迎风侧出现。

3、强烈爆炸时,火焰与爆炸波的传播速度极大,在支柱的背风侧出现粘焦,迎风侧有火烧痕迹。

四、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矿井瓦斯、煤尘爆炸后除造成巨大的损失外,甚至还会引起连续爆炸,

矿井火灾及冒顶等二次灾害,所以发生灾变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采用清除积尘和洒水办法或散布岩粉,降低粉尘里煤尘的比率,使其失去爆炸性。

2、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等地点设置主要隔爆设施。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设施。 与此同时在上述地点设置隔爆水幕,进一步完善隔爆效果。

3.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各水平、采区及工作面保持独立的进回风系统。 4、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相关领导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以争取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

6、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局部通风,如果局部通风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护队员向灾区送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7、为防止瓦斯、煤尘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电源区的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聚集的有毒有害气体

8、抢救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的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为主进行抢救。

第四节 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一、顶板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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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事故是指在井下采掘和生产服务过程中,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中止等事故。其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有: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应重点加以监控和防范。

二、冒顶及片帮的预兆

1、冒顶预兆

(1)工作面遇到小型地质构造,顶板破碎。

(2)顶板裂隙张开,裂隙增多,“敲帮问顶”时发出的声音不清脆。 (3)顶板裂隙内有活矸,并有掉渣掉矸现象,煤层与顶板接触面上,极薄的矸石不断脱落,层理张大,顶板下沉严重。

(4)空顶面积大,支护不及时,有离层现象。 (5)顶板中水分较大或顶板淋水不断。 (6)顶板中发出沉闷的响声。 2、片帮、掉底预兆 (1)煤岩壁裂隙张开。 (2)煤岩壁压酥跨落。 (3)煤岩柱有响声。 (4)煤岩底板裂隙张开。 三、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掘进工作面坚持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作业,遇到松软岩层要及时永久支护。

2、完善矿压监测、预报系统。为掌握矿压显现规律提供手段,应配备有进行矿压观测的矿压观测仪器仪表。

3、配备锚杆拉力仪,按规定对锚杆进行拉力实验,对锚固力不合格的锚杆应进行补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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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对于顶板围岩条件比较好的锚喷及锚网巷道,应坚持永久支护到迎头;对于顶板破碎或围岩比较松软易冒落的岩巷锚喷巷道,应先预喷一层30~50mm左右的砼,然后再进行永久支护。关于临时支护方式,应根据现场围岩条件,选择一种比较合理的形式。

5、煤巷放炮后应及时打顶部锚杆进行永久支护,然后进行其它工作。实施随掘随锚,严禁空帮空顶。

6、若顶板冒落,应支护到顶板,不得弄虚作假;遇到破碎带可以采用金属棚加强支护,若冒落较高、面积较大,应先架设金属棚,然后用方木接顶接实。

四、顶板事故的处理计划

矿井一旦发生顶板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

1、当发生顶板冒顶事故时,现场人员不可惊慌,要在有经验的人员指挥下,严密监视顶板及两帮的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加强、加固冒顶处10米范围内的支护;

2、处理冒顶时,要用长钎子捣掉可能冒落的悬矸、危岩后,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由外向里进行支护,一般采用架设木垛的方法,在没有冒落危险的情况下,设专人关山,留好退路,迅速架好支架,排好护顶木垛,一直到冒顶最高点将顶托住;

3、当冒落的煤、岩石埋压住人员时,要仔细侦察、分析遇险人员的位置和被埋压情况,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工作。抢救中要尽量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小心搬开冒落的岩石,严禁使用锹镐等强挖硬砸,严防对埋压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4、救出的伤员要及时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急救措施,发生休克的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等现场救助并迅速送往医院;

5、若冒落的矸石将人员堵在独头巷道内时,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乱喊乱叫。若冒顶面积大,处理的时间长时,被堵人员应立即静坐休息注意节约矿灯,食品和水,减少氧气消耗,保持足够的体力。有压风管的应要打开压风阀门,保持良好的通风;若冒顶不太大,被堵人员应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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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监视顶板情况,采用轮番进行攉扒冒落岩石的方法组织自救,并间断性敲打铁管,铁道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6、当冒顶的范围大,影响通风或人员被堵,可采用小断面快速修复的方法,架设比原来巷道规格小得多的临时支护,采用撞楔法把冒落的岩石控制住,从巷道两侧清理岩石,且边清理边维护,防止煤矸流如巷道。帮顶维护好后,就可以架设永久支护了;

7、当冒顶的长度大,不易处理时,可采用打绕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去抢救被堵人员,或绕过冒落区后在转入正常掘进。

第五节 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一、矿井水灾事故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无光泽。

2、煤壁挂汗:如果煤层内或上面存在高压水,会使煤壁温度低于巷道的温度,煤壁表面出现小水珠;若煤层内有压力水源,其顶板“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

3、煤壁变冷:用手摸含水煤层时,会感到发冷,时间越长越凉,这是因为人体的热量被含水煤层吸收了。

4、工作面气温降低:煤层含水后,不但煤层温度降低,同时吸收巷道空气中的热量,使空气温度下降,当人员进入工作面以后,会感到发冷,时间越长越冷。

5、巷道中出现雾气:由于含水煤层温度低,当温度较高的风流经过时,会产生冷热交换现象,巷道空气温度增加,出现雾气。

6、淋水突然增大,水呈红色,水味发涩或有臭味和鸡蛋味,水浑浊及出现煤壁挂红现象,均是老空积水的征兆。

7、顶底板异常:因含水而产生的压力造成顶板来压,出现淋水,煤壁片帮掉渣,底板地鼓。

8、煤层发出水叫声:如果煤层附近含水,水就会在采动压力的作用下,产生水气交换“咕咕”声和“嘶嘶”声。

9、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往往同时积存有害气体,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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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时,空气中沼气和二氧化碳含量将增加。

10、出现压力水流:若出水清澈,说明水源较远;若出水浑浊,表明已接近水源。

二、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地面水灾的预防:

1、矿井主要建筑物周围及井筒的井口处必须修建排洪沟或拦洪坝,疏通水路,防止洪、暴雨淹没建筑物或灌如入井下。

2、为防止雨季到来预防突发性洪水对矿井及工业场地造成威胁。在工业场地南面修筑有截水沟,将山沟雨水导入东西冲沟,防洪频率为1/50。

3、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组织人员对工业场区的所有防洪设施及排洪沟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确保畅通;每次下雨过后,必须派专人检查井田附近的地表塌落和裂隙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及时填泥堵缝处理。

4、每年春季,由矿长组织人力、物力对地面防洪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并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雪融期及雨季期的防治水措施,要纳入安全生产的工作议程中,并严格执行。

6、矿井井上下对照图上随时标注井下开采的位置及采空区位置。 7、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低洼地点应将水路疏通,并及时排除积水,使水不能积存。

8、地面防洪以预防为主,物资材料工具应落实,井口场地应设专人对防洪堤坝、水沟进行检查清理并汇报。

9、加强对冲沟的检查和导水裂缝的充填堵截,防止山洪经裂缝灌入井下。对地面塌陷坑要及时回填、碾压密实、减少大气降水对矿井涌水的补给。地表塌陷坑可利用生产期间的矸石进行回填压实,为了减少地表塌陷裂隙造成地表水下渗,必要时可先采用黄土覆盖一层,然后再用矸石充填压实。

10、排到地面的井下水,必须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渗入井下。 (二)井下水灾预防:

1、作好矿井地质和水文预测和预报工作,调查矿井周边老窑和邻近矿井的开采情况以及采空区积水情况,掌握水源及涌水通道。

2、在掘进施工过程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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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明的水源必须安全放出,对不能探明水源的掘进巷道,在采掘工程中,若遇积水较大时,必须停止掘进作业,查明原因,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并进行探放水工作,在未疏干之前,严禁施工。

4、工作面附近的水仓必须定期进行清理,水泵及时维修,备用泵保持良好状态,以便随时投入使用。并经常保持水沟畅通和水仓的有效容积。

5、井筒内的排水设施必须完好可靠

6、定期对排水管路进行检查,保证排水管路正常排水。

7、及时密闭废弃的巷道,但在积水巷道密闭墙上留设反流水孔,避免采空区及废弃巷道中积水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

8、设计按要求留设了各种安全隔离煤柱,回采过程中不得开采设计煤柱。 9、井田内矿井现有开采水平上部有古火烧区,要在回采以前做好探放水工作。

三、井下透水事故的避灾方法:

1、当发生水灾时,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通知受灾区域内的人员组织撤离。 2、撤离的方向为:从工作面沿着井筒撤离,然后出井。

3、若撤退路线被隔断,应迅速寻找井下高位置,离井筒较近的地方暂时躲避,同时发出求救信号。

4、水泵司机发现水灾时,要及时关闭防水闸门、进行排水,启动所有排水设备。在没有接到撤退命令时,不得撤退。

5、在撤退的过程中,要注意透水空间放出的有害气体引起井下人员的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四、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1、救灾领导小组必须了解和掌握突水的时间、地点、性质,估计涌水量,影响范围。

2、启动井下所有排水设备,组织力量作好排水。

3、加强矿井供电设备和线路的检查和维修,保证不停电和停泵,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排出地表水涌入井下。

4、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管理,切断灾区电源,防止火灾、瓦斯和煤尘事故的发生。

5、在组织抢险的过程中,要防止顶板事故和二次突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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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恢复被淹井巷时,必须指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在指挥领导的指挥下统一进行。

第六节 机电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一、机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1、机电各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对机电各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与考核,以便提高整个机电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

2、确保矿井有可靠的安全电源,矿井必须做到“双回路”供电,确保在煤矿在用电源停电后,另一回路电源能立即投入使用。矿井备用电源必须实现热备。

3、井上、下机电设备及电缆必须分区管理,责任到人。责任者必须坚持每天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与电缆进行认真地检查,并对设备与电缆的使用情况作详细的记录,设备与电缆要精力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井下漏电继电器每天要试验一次,受压容器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并附有合格证。

4、加强对压风机、锅炉等受压容器、压力表、安全阀、压力调节器、水位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管理与检查,并要定期校验,使用时要附有校验合格证。

5、严格按机电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在电气设备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进行停送电,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接地线、送电”等,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6、定期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对检修的机电设备必须及时进行检修,并严格按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设备下井使用。

7、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三证,防爆电气设备经过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8、局扇及其控制设备要加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检修,每季度升井检查一次,以便保证正常运行。

9、必须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的供电方式,并按双风机、双电源要求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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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局扇及控制启动设备。

10、加强井下防爆电话的管理,消灭通讯电缆明接头,防爆控电话按防爆设备管理,消灭失爆现象。

11、在雨季前,必须将掘进斜井中所用水泵检修完毕,确保井下运行可靠;地面及井下泄洪水沟必须畅通,排水管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2、雷雨季节前必须检修好防雷设施,保证主井、副井、风井变压器和要害设备的安全运行。

13、运输轨道及通行井下的钢管等接地必须完好,防止雷电传到井下。 14、加强配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保证配电设备的健康、安全运行。 15、加强对主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监控和研究,及时排查主供电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完善和处理。确保主供电运行安全。

16、加强在特殊季节、特殊气候条件等特殊情况下主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落实包机责任制,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17、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18、凡遇井上、下发生突然停电事故,必须立即查明停电原因,并向矿调度及分管机电负责人汇报,按规定处理好后,才能重新按事故处理规定送电,严禁盲目送电。

19、要加强对全矿机电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定时地组织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与《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让职工在突发事故前面,能较快的进入临战状态。

二、机电事故的处理

1、现场工作人员有第一时间处置权,切断电源、控制电器火灾火情,立即关停运行现场的相关机电设备;

2、电气事故,立即切断其供电电源;

3、机电事故中的电气事故必须先停电再用干粉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4、事故地点如有人员伤亡,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人员就地进行急救,要注意给被救出的遇险人员保暖,要迅速转运至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要及时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至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要尽快送到医院急救。饮食要由现场医护人员决定

5、事故现场在对人员进行急救的同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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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安排车辆接受伤人员升井、组织地面急救人员井口待命。同时事故应急救援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到达调度室协同处理。

7、机电相关人员负责事故设备配件以及服务工程师的协调联系,各单位负责联系相关设备包机人准备处理事故相关工器具。

8、事故现场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现场处理,待支援人员到来后配合支援人员共同处理。

9、如机电事故扩大引发火灾,停风等事故时,按照处理火灾,停风等相应预案、以及相应现场处理措施处理。

第七节 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一、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加强矿车、矿车连接装置、钢丝绳、斜井防跑车装置的管理,防止发生跑车、碰车、掉道事故。

3.主井、副井绞车运行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严禁爬、跳车。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严禁放飞车。

4、加强对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灵活可靠,并按规定对关键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探伤;严格执行对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的工作制度,新绳投入使用前,必须取样送公司监测中心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5、人力推车时严禁放飞车,严禁埋头推车,推车至弯道、道岔、巷道交叉口或过风门等处要持掩车棍控制车速,发出警号,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严禁在悬空的道上推车。

6、加强对轨道线路的检查维修,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磨损超限的轨道和零部件要及时更换,不得出现杂拌道,曲线半径满足行车要求。

7、进行轨道维修时,不准单独一人进行,在工作地点前后50m要设标志,写上“前方有人工作,禁止车辆通行”,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8、加强对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其灵活可靠,并按规定对关键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探伤;严格执行对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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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的工作制度,新绳投入使用前,必须取样送乌鲁木齐矿用产品安全监测中心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9、加强对钢丝绳、连接装置的管理,不使用不合规定的连接钩环和插销,矿车之间、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防脱装置。

10、加强生产管理,绞车运行前严格检查牵引车数、连接和装载情况。按要求设置阻车器、挡车器或挡车栏。

11、加强检修工作,对斜巷防跑车装置进行定期试验,确保灵活可靠,并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

12、当发生跑车,两车相撞,或矿车翻倒压住人员时,现场其他人员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解除压迫物体,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组织抢救处理。

13、处理以上事故时,要有防止车体继续下滑以及车体翻倾的措施,需要将压迫物体上撬时,要随时加垫木或其他物体,以防再次压迫人员。

二、运输事故的处理

1、当井下发生运输事故后,现场运输队当班组长与当班矿管理跟班人员要组织和指挥遇险人员迅速撤离灾区。

2、同时利用最便捷的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报告并设置临时警戒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

3、现场运输队当班组长与当班矿领导跟班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有伤员的时候,要立即组织和指挥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4、当调度室接到井下提升运输事故的汇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同时按本矿井应急预案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救灾。

第四章 自救和互救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发生灾情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用其它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作业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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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汇报时,应将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主观想象判断事故性质,以避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2、积极救灾: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的措施,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跨落等再次事故的发生。

3、安全撤离: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险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在撤离时,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妥善避灾:当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切忌盲动。

二、各类灾害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一)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棉布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服盖住身体,尽量避免身体暴露的面积,以减少烧伤。

2、对于不能行走的伤员,应尽量设法抬到新风中,如距离较远,则不可抬运,要帮助佩带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同时利用风水管,风筒等发出求救信号。

3、若爆炸将巷道破坏,退路被堵,难于疏通时,应坐在支护良好的顶板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护,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

4、在回采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应迎风撤出灾区,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程进入进风侧。

5、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积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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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法经最短的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要把自救器佩带好,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的地点待救,尽可能地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把矿灯、衣服等明显标志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等待救护人员救护。

(二)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首先要了解和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有组织地进行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到新鲜风流中去。 5 、撤退行动要迅速果断,快而不乱。

6、在撤退过程中,若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轨道或管道爬行撤退。

7、若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时,应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服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或利用随身物件将头面挡住,防止高温烟气的刺激。

8、在撤退过程中,若发现有爆炸预兆时,应立即避开爆炸的正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巷道内的躲避硐室;若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帮就地顺着巷道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并尽量减少皮肤的外露部分;若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顺势爬入水中;在爆炸的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或闭气将头面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火焰及高温有害气体,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戴好自救器;爆炸发生后要观察周围的灾情,判明情况和方向,尽快离开灾区。

(三)矿井透水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透水事故发生后,迅速判明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撤离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地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同时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等物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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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透水破坏了巷道内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途中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5、如果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在等待的过程中,应设置风帘或建临时挡风墙,防止被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的伤害。

6、在避灾期间,遇险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7、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

8、当发现营救人员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惊慌,以防发生意外。 (四)冒顶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当发现工作地点有冒顶预兆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在施工过程中遇险时,应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同时发出呼救信号,不可用敲打的方式进行求救,以防二次冒顶发生。

3、遇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冒顶被煤矸、物料等压埋的人员,不要惊慌失措,在条件不许可时切记采用猛烈挣扎的办法脱险,以免造成事故扩大;应在遇险地点有组织地维护好自身安全,构筑脱险通道,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为提前脱险创造良好的条件。

4、遇险人员要在现场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的指挥下进行避灾,维护加固冒落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支护,并派人检查,防止冒顶进一步扩大,保障被堵人员避灾时的安全。

5、如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稀释被堵空间的瓦斯浓度,但要注意保暖。 三、自救互救培训、演练

矿井每年定期对各类灾害进行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演习计划进行执行。每次演练前对矿井各类工作人员进行自救及互救知识的培训学习,并进行实际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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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现场急救

一、中毒或窒息人员的急救

1、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

2、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上衣和腰带,脱掉胶鞋。

3、用衣服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4、若伤情严重,应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法急救。

二、外伤人员的急救

1、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 2、检查伤员呼吸,心跳情况,检查是否有其它外伤或有毒气体中毒。 3、防止伤员出现休克、窒息,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处理。 4、用干净的衣服把伤员的受伤部位包扎好,防止感染。 5、把严重的伤员想尽办法运出井外送医院治疗。

三、溺水人员的急救

1、水灾发生后,应先抢救溺水人员,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地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防止受凉。

2、检查溺水人员的口鼻,若有泥水和污物堵塞,应迅速清除,擦洗干净,保持呼吸畅通。

3、将溺水人员倒立,迫使体内的水由口腔流出。

4、若溺水人员出现暂时性休克现象时,必须进行俯卧压背式人工呼吸或口对口吹气法进行急救处理。

四、对触电人员的急救

1、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迅速观察伤员有无呼吸和心跳,若发现心跳停止或微弱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处理。

3、若呼吸和心跳都停止时,应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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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事故处理的原则和避灾路线

第一节 重大事故发生初期救灾注意事项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火或爆炸不能停局扇)—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公司领导—召请矿山救护队(本矿辅助救护队先下井入灾区侦察、救灾)—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派抢险救灾组进行救灾工作—直到灾情消除—整改安全隐患—恢复正常生产。

现场人员应根据事故种类,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积极组织自救、互救、撤离危险。

第二节 指挥程序原则

处理重大灾害事故,必须有一套正确的指挥步骤,使抢救指挥部适时有机运转,保证总指挥能有条不紊、沉着、冷静、集中精力于重大问题决策上。在救灾过程中,不能形成无人领导或多头领导、乱指挥、出现指挥上的失误,导致灾情扩大。故应遵守以下原则:

1、指挥部成立以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有关矿级领导或主管去压风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各有关区队、矿灯房、检身室、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姓名,统计已上井的人数及姓名(出井人员应主动报到登记),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由总指挥指定副职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井口:没有入井许可证人员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下井。

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能起“上传下达”的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造成多头指挥,但遇有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置并立即汇报地面抢救指挥部。基地指挥员负责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护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人员,明确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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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地指挥员命令行动人员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基地或其它安全地点急救后,送到地面甚至医院。当人员受困灾区时,应设法与受阻人员取得联系,稳定情绪,并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6、抢救指挥部应根据井下灾情报告,将抢险人员级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救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向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并及时满足进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如果救灾过程中出现反复或灾情扩大时,应下决心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护抢险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险救灾完成后,总指挥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8、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情况后,由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人核实。对总工程师提出的方案应经过慎重讨论,在安全系数上留有余地,还应充分预计到不利因素,总指挥批准处理方案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争取到支持。

9、根据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应对行动人员做好战前思想动员,将一切工作落实无误后,决定行动时间,到时投入抢救行动。总指挥要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若遇灾情变化,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事故抢救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经事矿调查组同意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生产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当各系统恢得正常后,抢救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原因、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采取的预防措施工单位等,形成文件上报和存档。

11、抢险指挥部在救灾中应协调好三个方面关系

(1)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机关到矿协助救灾时的指示,在决策中采纳意见,确不能采用时,宜召开指挥部会议共同议定,解释。在紧急救灾时期,上级领导不能进入灾区。

(2)处理好指挥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总指挥是处理事矿的最高领导,令行禁止。若需进入灾区时,必须任命代理人,在灾区处理完必要的事情后,必须立即返回指挥部指挥救灾。任命各负责人应充分考虑其能力,重大决策时应取得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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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部成员(主要)认可,个别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指挥部在讨论救灾方案中,避免个人独断专行。

(3)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参谋作用。分工把关,及时掌握灾情去态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总工程师提出意见和建议,随时参加研究成、败两种可能的应变措施。当总工程师与总指挥意见发生分歧时,总指挥应及时请示上级决策。

第三节 事故报告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知情人必须及时调度室,调度室接到灾变报告后,首先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到现场抢救,并报告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员应在了解灾变事故的基本情况后,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发生的地点,确定避灾路线和撤人区域,并立即通知灾区和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然后按事故处理规定程序通知救灾指挥部成员。

汇报的程序和原则如下图: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汇报的程序和原则图

事故单位 带班矿领导和 科室领导、安全员 安全员 公司总经乌苏市煤炭局 四棵树煤矿救护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安全矿长 事故知情调度室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后勤组 安通科长 奎屯市人民医院 矿长 总工程师 乌苏市政府 塔城地区政自治区政府 乌苏市有关部塔城地区有关部自治区有关部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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