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施工程施工招标示范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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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示范格式文本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项 目: 永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 招 标 人: 永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章) 法定代表人: 范 承 祥 (章) 联 系 人: 张 报 慧 电话: 13517962021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永丰县振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 2009年10月28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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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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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程,包含调节池、填埋场地下水导排、填埋场截洪沟、填埋场库区防渗及渗透液导排、气体导排、监测井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现场施工条件

(1)场地拆迁 已拆迁

(2)施工用水、电 施工用电接到主坝,施工用水施工企业自行解决 (3)有关勘探资料 已勘探

(4)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 已审查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永丰县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上资质等级证书(出示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证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

(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拟派建造师本人2006年元月1日以来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水平防渗工程的施工经历(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四项材料原件中的两项即可)。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五大员”证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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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6)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应当持工商部门签章的委托代理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应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的劳动合同。

(7)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三无证明”《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注明主送单位:永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法人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2009年11月9日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吉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77cn.com.cn)、吉安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和永丰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上发布答疑。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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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吉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77cn.com.cn)、吉安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和永丰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上发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

招标人约定工程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程风险包干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钢材、水泥、砖、砂、砾石)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 3

(1)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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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采用招标控制价报价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

(2)投标报价可以参照定额或企业定额及市场行情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 1) 市政部分可参照:2) 采用。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3)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人报价的基数和定额规定的计费程序及费率确定。

(4)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

(5)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应直接列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竞争让利费用。

(6)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者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详见附表一。

招标控制价编制参照附表一的价格编制。评标委员会以该价格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

缺项材料评委员会参照吉安市造价管理站提供2009年第三期的价格信息及永丰县市价进行比较与评审。

(7)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按下列第 ①、② 项执行,并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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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①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8)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

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具体见合同约定 。 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具体见合同约定 。 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采用工程量清单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规定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有相应清单计价表。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汇总表; 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①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③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

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⑤主要材料价格表

⑥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对招标条件和要求响应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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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辅助资料表;

(5)参与本工程投标审查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三无证明”、 投标单位提供的拟派建造师本人2006年元月1日以来的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水平防渗工程的施工经历(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四项材料原件中的两项即可)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使用江西省2006年提供的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2009年 11月12日下午5:00时前提供不少于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投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接受单位: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永丰支行 开户帐号:36001454010052500825,开标时,投标人的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进帐票据必须注明投标工程项目名称:“永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在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现金形式缴纳资料费6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资料费收取后不予退回。

3.投标人在招标公示期满后7日内,招标人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和索赔的要求。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于2009年11月9日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吉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77cn.com.cn)、吉安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和永丰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77cn.com.cn)上发布答疑。

3.会议记录包括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并在答疑会后2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七)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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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①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②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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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 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永丰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建设局等。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行资格后审的项目)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6)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否则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并提供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的劳动合同。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7)抽取下浮让利系数(K值);

(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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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商务标,宣布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B值)。

(9)将大于等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9家确定为参加资格评审投标人,报价排序第10家以后的投标人退场。

(10)招标人查验报价排序前9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五大员”证书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三无证明”即:《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拟派建造师本人2006年元月1日以来的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水平防渗工程的施工经历(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四项材料原件中的两项即可)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

(11)招标人查验报价排序前9家的投标人技术标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技术标和第(10)项查验的原件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12)公布技术标符合评审入围情况。

(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

(14)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

(15)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

(16)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示2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7)投标人可在永丰县招标投标中心查询定标结果。同时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不发未中标通知书。

七、评 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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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五大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②无单位盖章并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③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同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能出现2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⑥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⑦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有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⑧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强制性条文的;

⑩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及法律、法规的其他废标情形。 (2)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

④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合同的;

(3)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种方法进行。

(1)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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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字[2007]24号)附件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技术标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招标人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开标约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第 1 种方法开标,并约定排序前 9 家参加评审。

当各投标报价全部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时、或全部小于0.85M,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以下方法进行。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江西省专家评委库中按规定抽取 人。

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方法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以内)确定中标人;

5.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条执行: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2)采用综合评估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三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注册建造师在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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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二十二)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

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3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提交方式为转帐,收款人:永丰县财政局,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永丰县恩江北路支行,开户帐号: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息退回施工单位。 5、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6、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理在合同中约定。

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 装饰工程合同采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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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甲方要求施工工期 92 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 2 条。 1.国家定额工期 2.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投标书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 (2) 条。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

(2)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 1600元,限额为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 。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二、质量与安全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甲方要求的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施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2、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六)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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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七)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

(八)工程款支付办法:

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项目经决算审计后一周内付至审计价的90%,余额款项在保修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全部付清。

四、材料设备供应

(九)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 (十)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

五、保 修

(十一)保修

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保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筑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

第四节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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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第五节 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

采用2006年《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附件一:永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法》

附件二:永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工程量清单》 附件三: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格式文本 附件四:施工合同格式文本

第六节 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七节 注意事项

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及建设招投标监管机构有权对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含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核资格审查条件和投标文件内容,复核属实即确定为中标人,复核不属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对第二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含实地考察),依次类推,但中标价按第一中标排序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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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派的注 册建造师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若缺席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2、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五大员”管理人员中标后进行押证 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业主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除外) ,否则视为违约, 业主有权中止合同且中标人无权退还履约保证金。 3、外省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提供经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的进赣手续,未递交者投标文件拒收。 4、中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亲临现场管理,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 20 天, 连续三次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视为中标单位违约,取消中标合同,另行安 排施工队伍,乙方应出具承诺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每月在工地上不 得少于 25 天, 否则, 《永丰县加强建筑施工市场行为监管实施纲则 按 (试行) 》 永建字[2008]77 号文的办法进行处理。 5、工程款必须转入中标单位的基本帐户。 6、 投标企业提供建造师本人施工经历四项证明材料原件中不能反映 “300 万 元 以 上 含 300 万 )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库 区 水 平 防 渗 工 程 的 施 工 经 历 ” ( 的 者,必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证明原件。 7、第一次招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参加第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有效。

招 法定代表人: 招 标 单 位 (章) 标 监 督 机 构 备 案 2009 年 10 月 29 日18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章)

200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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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注:本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和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由招标人填写。 自报价、差价和差价小计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以上设备和 材料的价格评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m9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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