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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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

标 文

HDCG20100608

二O一O年五月

招件招标编号:

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

目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 5 1.投标邀请书 ......................................................................... 6 2.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一览表 ................................................. 7 第二部分 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 .......................... 8 第一章 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技术说明 .......................................... 9 第二章 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 ........................................................... 10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1 A说明 ............................................................................... 12 B招标文件 ........................................................................... 12 C投标文件的编写 ..................................................................... 13 D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E开标、评标和定标 ................................................................... 16 F授予合同 ........................................................................... 19 第四部分 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合同主要内容 ................................... 21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22 1.投标书 ............................................................................ 23 2.开标一览表 ........................................................................ 24 3.技术商务应答书 .................................................................... 25 4.项目人员配备表 .................................................................... 26 5.代理采购业务项目清单 .............................................................. 27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 28 7.投标人资格声明 .................................................................... 29 8.法人委托授权书 .................................................................... 31 9.版权声明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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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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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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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邀请书

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对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招标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HDCG20100608

2.招标服务的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一览表” 3.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到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地址:泉州市城东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实验大楼二楼)领取招标文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6月 8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0年6月 8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 7.索取招标文件地点: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

8.凡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与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城东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实验大楼二楼 E-mail:BUY@http://www.77cn.com.cn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693878 传 真:(0595) 联系人:雷老师、陈老师

汇入开户银行:中行泉州分行华大支行 银行帐户:83000 310840 8091001 收 款 人:华侨大学

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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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HDCG20100608

注:1.合同号2和合同号4工程招标代理的投标报价还应包括编制项目预算的费用。

2.政府采购代理期间:政府采购代理期为二年:从2010年 6 月 8 日至2012年 6 月 8 日(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延期,政府采购代理期间顺延)。其中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3.政府采购代理地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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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需求与技术商务

应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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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要求

一.政府采购代理期间:政府采购代理期二年,其中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二.项目要求: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华侨大学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及自身的投标承诺,按时完成学校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项目。

三.学校成立由监察、审计、财务、采购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对中标供应商在代理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期间的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过程的程序合理性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文件的编制和组织效率情况;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配备及素质情况;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含采购中心、使用单位等部门)的沟通能力情况等。中标供应商在试用期内若经考核小组考核不能完全胜任学校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学校有权终止代理协议,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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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

一.投标人截止2010年3月31日从事相关业务的时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标人截止2010年3月31日获得甲级资质的时间(提供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根据提交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称职证书等复印件)

四.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提供与注册地点一致的营业场所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人办公设施及硬件配套(需提供设施、设备的彩色图片及清单说明)。 六.投标人的代理业绩:

(一)投标人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成交金额。 (二)投标人在高校代理业务的采购金额。

(三)以投标人提供的代理采购业务项目清单(格式附后)[清单中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中标(或成交)金额、中标(或成交)日期等内容]。

七.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及能力情况。

八.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现场演讲如何做好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工作的情况:由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演讲,时间约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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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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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项目的服务招标。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所指招标项目的委托方即用户。

2.2“招标人”系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

2.3“投标人”系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采购活动的法人。 2.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签署《投标文件》,参加招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须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的授权代理人。

2.5“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的项目服务及自身承诺的义务。

2.6“中标供应商” 经过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评委审查、考评、推荐,持有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法人。 3.投标人条件

3.1具有所招标服务的经营权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2合同号1和合同号3必须具有国家财政部认定的政府采购甲级资质;合同号2和合同号4必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3.3合同号1和合同号2的投标人必须在泉州市区依法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已在泉州市区设立分公司的外地中介机构;合同号3和合同号4的投标人必须在厦门市区(含集美区)依法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已在厦门市区(含集美区)设立分公司的外地中介机构。

3.4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政府采购业务经验。 3.5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1个合同号投标,多选为无效投标。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的资料。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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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 5.1.3投标人须知;

5.1.4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合同主要内容; 5.1.5投标文件格式。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分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因为修改招标文件的缘故,招标人将根据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代替投标文件的投标概不接受。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单位。 9.3除另有约定外,投标文件对日期的约定一律指日历天。 10.投标货币单位

10.1投标文件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11.1.2技术商务应答书 ;

11.1.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11.1.4技术参数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1.1.5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根据第三部分第15条的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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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投标保证金(现金缴纳则无需提供凭证)。

11.2上述投标文件按11.1.2—11.1.5顺序和11.1.6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填制“投标文件资料清单”。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用小信封单独密封。除前述的单独密封的信封外,其他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不应体现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内容。

11.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人资格及中标供应商资格。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资料。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要求完整提供代理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员培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费、保险费、税金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合同号2和合同号4工程招标代理的投标报价还应包括编制项目预算的费用。投标报价以收费比例的方式体现即在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报出收费比例,最高收费比例为100%,最低收费比例为80%,否则为无效报价。

13.2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招标人也不接受等于或小于零的报价。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3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因为供招标人定标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采购单位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4.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供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下述证明文件必须提供且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

15.1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5.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法人委托授权书。

15.4合同号1和合同号3提供国家财政部认定的政府采购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号2和合同号4同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5.5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的政府采购业务经验的业务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5.6上述15.1—15.5证照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其他投标文件(第11.1条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其他原件备查。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16.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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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

16.4.1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开户银行以电汇、转帐或现金方式提交 汇入开户银行:中行泉州分行华大支行 银行帐户:83000 310840 8091001 收 款 人:华侨大学

16.4.2提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均应提交至招标人。以到帐为准。 16.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6未成交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

16.7成交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因此与金融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6.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8.2如果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 ①. 按本须知第31条约定签订合同;

②. 按本须知第32条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6.8.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16.8.4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从投标开始之日起计算。

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通知投标人延长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名及与签名相关日期外建议采用电脑打印。

18.3投标人代表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8.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签名。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封口加贴封条,且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19.2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后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9.3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10年6月 8 日上午9:0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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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递交投标文件

20.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及开标地点由投标人代表送至招标人。

20.2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0.2.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0.3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6.8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在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 23.2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3.3开标前,招标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代表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投标文件拆封后则进行唱标。唱标是公布“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委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签署。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财务状况、技术实力和供货能力。如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评委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4评委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5评委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6评委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有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是以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为前提。

24.7投标人制作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为无效标: 24.7.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4.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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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3供应商没有提供第15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 24.7.4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产生重大偏离; 24.7.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 24.8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8.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8.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收费比例范围的; 24.8.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代表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6.定标原则:

26.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原则,通过市场竞争,选择企业实力强,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 27.定标方法

27.1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7.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7.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4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每个合同号的综合评议总分均为100分。其中:技术商务评议分90分、价格分10分。

27.4.1技术商务考评(满分90分)内容如下: 一.合同号1和合同号3的考评标准:

(一)投标人截止2010年3月31日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时间(满分14分):

从事政府采购业务时间每年得2分,最多得14分,不足1年部分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考评)

(二)投标人截止2010年3月31日获得甲级资质的时间(满分6分):

获得甲级资质的时间每年得2分,最多得6分,不足1年部分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供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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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技术人员配备(满分5分):

已签订劳动合同且有缴交社保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每人得0.5分,最多得5分。(根据提交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称职证书等复印件进行考评)

(四)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满分7分):

1.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700平方米得7分;2.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650平方米得6分;3.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600平方米得5分;4.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550平方米得4分;5.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500平方米得3分;6.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450平方米得2分;7.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400平方米得1分;8.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不到400平方米不得分。(提供与注册地点一致的营业场所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

(五)投标人办公设施及硬件配套(满分5分):

1.投标人办公场所设有开标大厅、评标室、样品大厅、办公室、打印室、业务洽谈室等六室配套设施且硬件设备完备(公司设有内部局域网络、监控系统完备、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硬件配套齐全)得5分;2.配套设施及硬件设备一般得3分;3.设施及硬件设备不配套得1分。(需提供设施、设备的彩色图片及清单说明为考评依据)

(六)投标人的政府采购业绩(满分33分):

1.投标人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金额(满分23分): ①投标人三年中采购累计金额情况(满分8分):每达到人民币1亿元得1分,最多得8分,不足人民币1亿元部分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供的代理采购业务项目清单(格式附后)为考评依据(清单中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中标(或成交)金额、中标(或成交)日期等内容]。

②投标人三年中单项采购金额达人民币500万元的业绩情况(满分8分):每个单项采购金额达人民币500万元的业绩得0.5分,最多得8分。(凭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中标公告为考评依据)

③投标人三年中采购项目的数量情况(满分7分):项目数量多得7分;项目数量一般得5分;项目数量少得3分。[凭投标人提供的代理采购业务项目清单(格式附后)为考评依据(清单中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中标(或成交)金额、中标(或成交)日期等内容]。

2.投标人在高校代理业务的采购累计金额(满分10分):每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得1分,最多得10分,不足人民币1000万元部分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供的代理采购业务项目清单(格式附后)为考评依据(清单中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中标(或成交)金额、中标(或成交)日期等内容]。

(七)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情况(满分10分):

1.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中级经济类或法律类职称且在本公司从事政府采购时间达5年得5分;2.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中级经济类或法律类职称且在本公司从事政府采购时间达4年得4分;3.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中级经济类或法律类职称且在本公司从事政府采购时间达3年得3分;4.其他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在本公司工作经管辖地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为考评依据)

2.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从事政府采购的经验情况(0-5分)。(凭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负责人从事政府采购的业绩表为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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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现场演讲如何做好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工作的情况(满分10分):

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演讲,时间约10分钟。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及演讲效果酌情按优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2-4分)给分。

二.合同号2和合同号4的考评标准:

(一)投标人截止2010年3月31日从事工程招标业务的时间(满分10分):

从事工程招标业务时间每年得1分,最多得10分,不足1年部分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考评,若是变更或改制的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投标人截止2010年3月31日获得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时间(满分8分):

获得甲级资质的时间每年得1分,最多得8分,不足1年部分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供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考评)

(三)投标人获得相应高级职称人员及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满分5分):

1.高级职称人员达5人及造价工程师达15人的得5分;2.高级职称人员达3人及造价工程师达12人的得3分;3.高级职称人员达1人及造价工程师达10人的得1分。(凭投标人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高级职称人员证书复印件和造价工程师人员证书复印件考评)

(四)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满分10分):

1.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700平方米得10分;2.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650平方米得9分;3.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600平方米得8分;4.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550平方米得7分;5.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500平方米得6分;6.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450平方米得5分;7.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达400平方米得4分;8.投标人营业场所的面积不到400平方米不得分。(提供与注册地点一致的营业场所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为考评依据)

(五)投标人办公设施及硬件配套(满分5分):

投标人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及硬件设备完备(公司设有内部局域网络、监控系统完备、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硬件配套齐全)得5分;2.配套设施及硬件设备一般得3分;3.设施及硬件设备不配套得1分。(需提供设施、设备的彩色图片及清单说明为考评依据)

(六)投标人的工程招标业绩(满分32分):

1.投标人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从事工程招标业务的累计采购金额(满分27分): ①每达到人民币1亿元得1分,最多得20分,不足人民币1亿元部分不得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项目清单(格式附后)为考评依据(清单中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中标(或成交)金额、中标(或成交)日期等内容)]。

②投标人三年中工程招标项目的数量情况(满分7分):项目数量多得7分;项目数量一般得5分;项目数量少得3分。[凭投标人提供的代理采购业务项目清单(格式附后)为考评依据(清单中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中标(或成交)金额、中标(或成交)日期等内容]。

2.投标人在高校工程招标业务的累计采购金额(满分5分):

华侨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

每达到人民币1亿元得1分,最多得5分,不足人民币1亿元部分不得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项目清单(格式附后)为考评依据(清单中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中标(或成交)金额、中标(或成交)日期等内容)]。

(七)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情况(满分10分):

1.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中级经济类或法律类职称且在本公司从事政府采购时间达5年得5分;2.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中级经济类或法律类职称且在本公司从事政府采购时间达4年得4分;3.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中级经济类或法律类职称且在本公司从事政府采购时间达3年得3分;4.其他不得分。(凭投标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在本公司工作经管辖地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为考评依据)

2.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从事工程招标的经验情况(0-5分)。(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从事工程招标的业绩表为考评依据)。

(八) 拟准备承担今后华侨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现场演讲如何做好今后华侨大学工程招标工作的情况(满分10分):

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演讲,时间约10分钟。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及演讲效果酌情按优得(8-10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2-4分)给分。

27.4.2价格分的计算(满分10分):

(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即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收费比例)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二)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以收费比例的方式体现即在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报出收费比例,最高收费比例为100%,最低收费比例为80%,否则为无效报价。

(三)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多个选择性的报价、或者为等于或小于零的报价、或者为超过收费比例范围的报价、或者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时,价格不得分且不能成为中标供应商。

27.5根据各评委的评分,计算每一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议分的算术平均分、评议分和价格得分的合计得分。

27.6评议分、价格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7.7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情况,合同号1和合同号3各确定不超过二名中标供应商,合同号2和合同号4各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若合同号1或合同号3可以确定二名中标供应商,则中标价格按自愿原则统一以本合同号中标供应商中的投标报价就低确定,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按排名顺序类推中标供应商。

27.8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合计得分时,报价低者为先;若报价相同时,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

27.9 招标人将现场公布评委考评结果,宣布本次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

27.10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7.11上述中标供应商均由评委推荐产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lt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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