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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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南仓矿业分公司井上下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井上下车辆装载及运输秩序,防范各类运输安全事故,确保井上下运输安全,特制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机车司机和跟车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2.机车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车数拉车,严禁超载;严禁超速行驶。

3.机车行驶过程中,发现前方有人时,必须减速慢行(1米/秒以下),同时打铃 ,并随时准备停车。遇紧急情况或有人晃灯时,机车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待查明原因后,再行处置。对无故晃灯人员,按“三违”人员处理。

4.机车行驶在巷道较窄(没有人行道)、存有车辆的车场等处,发现前方有人时必须立即停车,等人员通过后,再行驶。

5.矿车摘挂链时,操作人员必须待车辆停稳后进行,必要时打好车掩,身体不准探入两车碰头空内。

6.遇有超长车辆必须使用专用连接杠拉车或顶车,防止发生落道事故。

7.各单位装车时严格执行《井上下车辆装载运输规定》。 二、跟车工乘车位置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八条“严禁使用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等运送人员”的规定,以及《煤矿安全规程》读本第三百五十八条的释义,公司制定了关于电机车跟车工乘车位置的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1.除专用人车外,跟车工只可以乘坐在双驾驶室机车的副驾驶室内,其它任何车辆、部位不得乘坐。

2.对于单驾驶室机车(例如5吨蓄电池机车)跟车工只能在车下步行。拉车时,跟在列车后;顶车时,在列车前方10米以外、轨道外侧0.5米以上的安全地点指挥列车。

3.严禁任何人乘坐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等车辆,严禁任何人扒车、蹬车、跳车,严禁电机车驾驶室内有两人及以上乘坐。

4.当本规定与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其它作业规程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5.特殊抢险救灾时,按运输专用措施执行。 三、井上下推车管理规定

1.井上下主要运输轨道(电机车运行区间内)原则上不允许推车。特殊情况下必须推车(如运送火药雷管等火工品、推运超长物品时)应提前与井运区调度员取得联系,经过允许后,定时间、定路线,按推车运行措施执行。

2.在主要运输线路上施工,需要短距离推车时,应提前与井运区调度员取得联系,由井运区、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共同确认推车、存放车地点,并制定出相关措施后才能开始施工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私自到副井下井口南车场、-500斜巷上下坡头车场、-650东轨道上下坡头车场、西一轨道上山等斜巷车场推车、找料。

3.在主石门-387坡头、副石门8槽口以及其它各料场装、卸、运料完毕,运料人员班末必须将车辆及时推至车场警冲标以里,关好档,打好车掩,不得妨碍大巷正常运输。

4.具体推车要求:

⑴推车前,推车人要发出推车信号(喊:“推车了”)。推运超长特品车(铁道)时,在车辆前后方60米外必须设专人截人示警。

⑵一人 1 次只准推1 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⑶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巷道坡度大于5‰路段前后要设置警示牌。

⑷推车时推车人必须手拿打掩用的木楔子时以便随时打掩停车。

⑸推车人要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⑹推车过风门时,严禁顶撞风门,过风门时,不能将几道风门同时全部打开,过一道风门关一道风门。

四、井上下存放车规定

1.井上下主要运输轨道线路上严禁随意存放车。特殊情况下必须存放时应提前与井运区调度员取得联系,得到允许后才能存放。

2.在主要石门、大巷以及采区车场等没有专用行人道地点严禁双股道同时同位置存放车辆,必须存放时要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3.在各车场、巷道或轨道交叉点附近存放车时不得超过警冲标。严禁将车辆放在道岔及与道岔相连的曲线段位置上。

4.井上下在有坡度地点存放车时必须使用木楔子打好双道掩,有小挡地点要关闭好车挡。

5.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设置专用阻车器(安管部指定形式的阻车器)。

6、在主要运输轨道区间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前后100米以上距离外设置警示牌、十字挡、专职安全监护员,当发现有车辆将进入工作区域时能及时发出警号。

五、电机车在立井(副井、暗立井)上下井口拉送车的规定 1.机车司机在立井井口提升人员高峰或交接班时间,即:7:30-8:30分;15:30-16:30分;23:30-00:30分的时间内不得往井口方向顶车作业;当红色信号灯亮时,不得往井口顶车。

2.机车在往井口进车线顶车作业前必须由跟车工(或用声光信号)与井口放车工取得联系,得到允许顶车的信号,并确保前方轨道及两侧没有人员的情况下,才能开始顶车(信号规定为:三下钟为顶车)。顶车时必须慢行,全部挂好链,跟车工要到车辆运行最前方指挥行车,直至与前方车辆接上为止,然后才能摘链。

3.机车到井口出车线拉车前必须提前与井口把钩工取得联系,得到允许才可以进入车场挂链、拉车。当井口警示红灯亮、放车过程中(车辆运动)时,严禁进入车场摘挂链。

4.机车拉车驶出后,跟车工必须及时将专用挡车器关闭好,防止车辆自滑出车场。

六、井口把钩工放车的规定

1.副井下井口北放车工接到与电机车跟车工联系的信号后,要仔细检查小绞车至1号交叉点西股道没有人员,可以顶车后,才能回信号,并将红灯信号改为绿灯,确认顶车完毕后,才能离开,最后,将绿灯改为红灯。

2.暗立井上下口要完善与机车联系的信号及警示装置。把钩工接到与电机车司机、跟车工联系的信号后,要仔细检查前方巷道人员情况,确认没有人员,可以顶车后,才能回信号,允许顶车。

3往井口顶车期间把钩工(放车工)必须随时监护车辆状态及人员情况,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把钩工(放车工)要坚守岗位,及时与司机、跟车工联系好。

4. 把钩工(放车工)使用小绞车牵引车辆同样要看清楚行车范围是否有人走动或停留,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5.立井出车侧把钩工允许顶车前必须检查巷道内人员情况,确认没有人员后,并打开警示红灯和警铃后,才能允许顶车,并及时监护车辆运行状态,防止其他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6.把钩工在井口放车前必须提前到出车线前端适当位置打好专用挡车器,防止车辆滑行至大巷。

七、考核

1.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次以上处罚。 2.一个单位多人次违反上述规定,在给予责任人罚款的同时,扣单位给予安全结构资工资百分制0.2分/次。

3.其它违反规定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执行。

附:《井上下车辆装载运输规定》

安全管理部 2011年10月1日

附件:

井上下车辆装载运输规定

为规范各单位井上下装料用车,确保安全运输,特制定车辆装载运输规定。

一、装车标准(包括井上装新料和井下装旧料、件、矸石等) 1、装矿车

装矿车的材料、设备包括:小板、水柱、棚腿、棚梁、金属网、干粉、水泥、不超过3米的水管、风管等。

装车标准是:装车高度不能超出矿车沿300mm,长度不能超出矿车沿两端各300mm,宽度不超出矿车沿。装载要均匀,不能偏向一头。地面装石子、碴末完成后,由用料单位负责将矿车两

端碰头上洒落的石子、碴末清理干净,否则井运区不得运送。

数量规定:2.8米(包括2.8米)以下水柱每车不超过60根;10.4M棚腿每车不超过40根;干粉、水泥不准超出矿车沿;煤(矸)含水时(即经常说的水煤)装车高度必须距矿车沿300mm以下,防止斜井提升时洒出。严禁煤矸、物料混装。严禁使用矿车装绞车。

2、装平车

装平车的物料包括:机电件、皮带、梯子道、方木、管子等。 装车标准是:除特殊超长物料(如机组大底、Ф425mm管子等),其它物料装车时,不能压住两端销孔,销孔垂直向上留出400mm空间。物料高度不能超过1.6米,宽度不能超过1.3米,物料重心要居中。原则上生产单位不得使用平车装棚梁、棚腿,但对特殊超长棚腿或棚梁不能使用叉子车装的(或在支架安装过程中)也可以使用平车,但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否则井运区不得送运。

数量规定:梯子道不准超过10块,不超过5层;Ф425mm管子只准装3根。装机电件四个角要用大链和平车锁牢;装皮带、棚腿、方木等必须用4分以上钢丝绳打摽,打摽时应前后至少各一道。

3、装叉子车

装叉子车的物料包括:棚梁、6寸以下的管子、钢轨、直钢、大铲等。

2

装车标准是:除超长物料外,物料长度不能超过3.6米,宽度不能超出叉子车沿,高度不超出1.6米,并预留出销子孔。

具体规定:棚梁必须使用两道160mm以上见方的方木做横担,横担木长不许超过1.4米,每码棚梁放5根,每车放6码,棚梁两端要放匀称,梁头距轨面不得低于400mm,两横担木处要打好两道钢丝绳摽。装管子、钢轨也要打好两道钢丝绳摽。

二、运输安全规定

1、各单位必须按照上述标准装车,否则井运区不予拉运,并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电机车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使用标准三环链、销子。三环链长度不能满足挂车要求,必须使用专用连接装置。超长大件运输时,必须有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3、拉运超长管子(超过3.6米)、超长件等车辆,必须用矿车同电机车隔开,防止支伤电机车司机及跟车工。8米以上长钢轨必须人工推车,不得用机车牵引。

4、电机车拉运整体综采支架、平车装棚梁、叉车装棚梁等特殊超长车时必须使用专用支杠等硬连接工具。

5、超长物料托运时单位必须跟人,定出托运期限,定出托运安全措施,到位后必须及时卸车,不得影响运输。

6、各单位物料卸车后,必须将车推到道岔警冲标以里,不得压道岔、超警冲标或停放在主要运输线上。

7、电机车司机出车前必须按要求检查电机车的完好,检查装车物料情况,机车不完好或物料装载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拉运。

8、电机车在通过8槽口、压风机房口、主副石门通路口、人车口等巷道交叉口处或弯道前必须减速、响铃、慢行。

9、在主要运输巷内推车、装卸料时,必须提前向井运区调度申请,经允许后方可工作。

三、考核

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操作人员给予一次100元以上处罚;在找不出责任者的情况下,追究单位的管理责任并对单位给予安全结构工资0.2分/辆处罚。

四、说明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部 2011年10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l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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