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公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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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公开招标)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

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工程编码: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1. 总则 ...................................................................... 7 2. 招标文件 .................................................................. 9 3. 投标文件 ................................................................. 10 4. 投标 ..................................................................... 13 5. 开标 ..................................................................... 13 6. 评标 ..................................................................... 14 7. 合同授予 ................................................................. 15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5 9. 纪律和监督 ............................................................... 1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6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 17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 18 附表三:中标结果通知书 ...................................................... 19 附表四:银行保函格式 ........................................................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1

一、总则 .................................................................... 21 二、评标程序 ................................................................ 21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 23 四、评标办法 ................................................................ 24 五、评标报告 ................................................................ 34 附件:评标专家承诺书 ........................................................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7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 38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 42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102 第四部分 附件 ............................................................. 12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131

1. 封面 .................................................................... 132 2. 扉页 .................................................................... 133 3. 填表说明 ................................................................ 134 4.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135 5.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 136 6. 工程项目总价表 .......................................................... 138 7.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 139 8.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 140 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141 10.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142 1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143

1

1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144 13. 暂列金额明细表 ......................................................... 145 14. 暂估价表 ............................................................... 146 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147 16. 计日工表 ............................................................... 148 17. 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 149 18. 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 150 1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151 20.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152 21. 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 153 22. 签证及索赔计价表 ....................................................... 154 23. 工程量偏差计算表 ....................................................... 156

第六章 图 纸 ........................................................................................................................... 157

1.图纸目录 ................................................................ 157 2.图 纸 .................................................................. 15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59

第一节 一般要求 ............................................................ 159 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 182 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 184 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 ................................................. 18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8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18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91 三、授权委托书 ............................................................. 192 四、联合体协议书 ........................................................... 193 五、投标保证金 ............................................................. 194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95 七、施工组织设计 ........................................................... 196 八、项目管理机构 ........................................................... 205 九、拟分包计划表 ........................................................... 209 十、资格审查资料 ........................................................... 210 十一、其他材料 ............................................................. 213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联系人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合同估算价 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公告内容 1

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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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 条 款 名 称 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1.1.1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名称: 地址: 1.1.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定额工期: 日历天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1.9 计划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0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资质条件: 1.1.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编 列 内 容 3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年 月 日 时 分 不组织 不召开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 天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1.3.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份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 1.3.4 装订要求 每册采用 方式装订。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招标人地址: 1.3.5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4 1.4.1 1.4.2 开标的相关情况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应1.4.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当满足我省评标专家的专业及职称要求),由我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 人; 1.4.4

1.1.12 1.1.13 1.1.14 1.1.15 1.2 1.2.1 1.3 1.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相关情况 投标有效期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4

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词语定义 2.1.1 ? 类似项目 ? 投标最高限价 (拦标价) 类似项目是指: 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是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份。 电子投标文件(不可改写的光盘)必须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光盘上应贴标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2.3.1 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标签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签或签字。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的表格其内容必须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电子版在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时,无法正常导入进行评标工作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计算机辅助评标: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2.5.1 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6 中标公示 2.6.1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用于非2.7.1 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2.8 重新招标的情形 2.8.1 2.8.2 开标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2.9.1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10 监督 2.2 投标最高限价 2.2.1 2.3 投标文件电子版 2.7 知识产权 2.9 同义词语 5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2.11.1 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3

? 本招标文件“黑体字”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10.1 2.11 解释权 6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

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

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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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投标人的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不得对踏勘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和记录。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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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提供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方便潜在投标人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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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报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3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要求填写,同时报送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本。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必须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件。电子投标文件包含的表格其内容必须与书面文件完全一致。投标文件正本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4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方案的除外)。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材料、设备等暂估价不能修改,否则将认定该分部分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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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3.2.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2.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要承担的风险,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3.2.7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本[参考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近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报价的依据、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无相关有效证明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报价低于成本。

“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说明”是指拟采用的周转设备费用的折旧费用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质询。

主要材料价格如明显低于或可能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价格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供应商低价供给的证明材料,且供应商必须为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含有该材料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将被视为低于成本。

3.2.8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2.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应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填报,在清单中单独列明,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措施项目可以增项不可以减项,不需要的项目填“0”,未填项将被视为报“0”;措施项目清单中出现不折旧、不摊销、不收取管理费等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总价低于成本价。

除固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的总承包服务费,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允许有任何报价,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2.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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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有效期的银行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4.2对于未能按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其他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2项规定的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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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章印应清晰易于辨认。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可参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1.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必须递交投标企业IC卡或投标软件专用锁及投入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1.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5)由招标人通过系统抽取商务部分评分基准价系数C(评标办法采用抽取系数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的)。

(6)经密封性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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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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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6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招标人应对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否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审查;

7.2.2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理。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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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投诉。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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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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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

你方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安装)投标文件于 (开标时间) 开标,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 标 价: 。 工 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经理: (姓名、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编号、级别)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 与我方签订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录:本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级别) 负责代理招标,项目组负责人: (姓名、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编号、专业、级别)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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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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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致: (招标人)

鉴于 (下称“投标人”)拟参与 (下称“招标人”)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规定的金额由其委托的银行出具一份投标保函(下称“保函”)作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担保。

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的保函,作为向招标人的投标担保。本保函的条件是: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保证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要求,说明其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即凭招标人出具的索赔款凭证,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项。

本保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经延长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交到我行。招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担保银行: (盖章) 银行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银行自有投标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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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签署“评标专家承诺书”(详见附件); 2、推举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以投票方式推举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4、资格审查(如有,详见“资格后审”); 5、初步评审;

(1)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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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a.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b.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d.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e.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f.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g.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h.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j.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k.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且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4.1)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围标串标计算机辅助甄别系统对围标串标行为认定办法:

围标串标计算机辅助甄别系统对特征码识别、商务标雷同性检查、错误雷同性检查三项内容进行,有其中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是否为围标串标。(仅适用于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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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项目,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自行设置特征码识别、商务标雷同性检查、错误雷同性检查的认定标准)

6、技术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7、商务部分评审(详见“四、三种评标办法”); 8、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9、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10、评标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3、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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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评标办法

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按照《关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3]10号)和《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全面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冀建招办[2013]11号)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工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35分的企业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其他项目。

下列(一)种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三)种评标办法统称为综合评估法,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选择一种评标办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从最低投标价起评) 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35分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为通过式评审,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

3、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报价依据予以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

(2)评审程序

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

②对投标人的经校核的投标报价汇总比较,并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③确定评标控制线。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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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 (96%-98%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作为评标控制线;

④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报价超过评标控制线200%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价格之和达到自己投标总报价的3-6%(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应否决其投标;

⑤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⑥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总报价,否决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 ⑦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应对次低排序投标人的报价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评审。以此类推。

2、确定中标人

由评标委员会在对商务部分评审后,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合理最低投标总报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抽取系数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 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 (1)评分方法

①技术标、商务标和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评分标准按百分制。 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后,按下式计算总分 p=k1p1+k2p2+k3p3

p为总得分;p1为技术标得分,p2为商务标得分,p3为信用综合评价得分,k1、k2、k3为对应的权数取值,k1+ k2+ k3=1,0<k1≤ 20%,k2≥70%,k3=10%(p3=投标截止当日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查询的得分/120*100)。

(2)评分原则

①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采用本办法时,应在投标文件拆封前由招标人通过系统随机抽取商务部分评分基准价的系数C,从95%-99%中抽取任一整数值;

②对企业信誉评分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提出企业或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高就得分高的要求;

③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④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

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计分明显不合理的;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其他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

2、技术部分评审

(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分为基本内容评审和附加内容评审,先进行基本内容评审,得标准分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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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进入附加内容评审。

(3)通过阅审,根据具体的评审内容对各子项进行评审,评委通过对各子项的评审综合考虑作出最终技术部分基本内容是否通过的结论,基本内容不通过须写明评审理由。

(4)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①基本内容(标准分为95 -100分) 序号 1 评审内容 施工部署及现场 平面布置 施工方法及主要 技术措施 评审标准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3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不满足要求 4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 措施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6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不满足要求 7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 使用计划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通过 基本内容评审结论 不通过 ②附加内容(标准分0-5分)(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有附加内容) 序号 评审内容 标准分 评分 评审理由 2 5 1 投标人具有一项类似项目 2.5 2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类似项目 2.5 26

注:a、基本内容的评审,不设打分区间,评审结论为通过即得标准分,不通过则不再进入后续评审。辅助评标系统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未按本规则评审,则评审无效。

b、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评审内容。

c、类似项目应从项目规模、类型、技术难度等方面明确范围。需要查验投标人业绩的,以合同(应为已竣工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 (2)评审程序

对通过初步评审及技术部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其商务部分评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

②确定评标控制线。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 (96%-98%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作为评标控制线;

③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报价超过评标控制线200%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价格之和达到自己投标总报价的3-6%(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应否决其投标;

④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 ⑤确定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及总报价的评分基准价; ⑥计算各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 (4)评分内容

①商务部分评分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三部分。

总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不得高于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不得低于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5%-10%之间)。

②总报价、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和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③商务标得分=总报价得分×权重+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得分×权重+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权重

(5)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

①分部分项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各分部分项分值按照该分部分项合价的平均值(进入商务部分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N,0<N≤7时,报价全部参与计算;7<N≤13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计算;13<N≤20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计算平均值;N>20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计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项合价平均值之和的比重进行分配,分值为该项标准分。

综合单价填报0、未填报的分部分项报价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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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商务部分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N,0<N≤7时,分部分项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7<N≤13时,分部分项单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13<N≤20时,分部分项单价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N>20时,分部分项单价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

当分部分项价格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该分部分项标准分,其他投标人填报的分项综合单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2%-4%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1%-3%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分值,减完为止。

②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进入商务部分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N,0<N≤7时,措施项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7<N≤13时,措施项目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13<N≤20时,措施项目报价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N>20时,措施项目报价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

当措施项目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措施项目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2%-4%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3%-5%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分值,减完为止。

③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进入商务部分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N,0<N≤7时,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7<N≤13时,去掉一个最高总价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13<N≤20时,去掉两个最高总价和两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N>20时,去掉三个最高总价和三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为评分基准价。

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分(2-4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分(1-3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

4、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占总得分的权重为_____。 5、汇总评分结果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6、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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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能够阐明原因说明投标形成了有效竞争,而不否决全部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7、确定中标人

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合理次低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 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 (1)评分方法

①技术标、商务标和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评分标准按百分制。 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后,按下式计算总分 p=k1p1+k2p2+k3p3

p为总得分;p1为技术标得分,p2为商务标得分,p3为信用综合评价得分,k1、k2、k3为对应的权数取值,k1+ k2+ k3=1,0<k1≤ 20%,k2≥70%,k3=10%(p3=投标截止当日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查询的得分/120*100)。

(2)评分原则

①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

②对企业信誉评分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提出企业或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高就得分高的要求;

③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④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

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计分明显不合理的;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其他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

2、技术部分评审

(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分为基本内容评审和附加内容评审,先进行基本内容评审,得标准分的投标人再进入附加内容评审。

(3)通过阅审,根据具体的评审内容对各子项进行评审,评委通过对各子项的评审综合考虑作出最终技术部分基本内容是否通过的结论,基本内容不通过须写明评审理由。

(4)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①基本内容(标准分为95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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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评审内容 施工部署及现场 平面布置 施工方法及主要 技术措施 评审标准 满足要求 评审理由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通过 不通过 2 3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4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 措施 5 6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 7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 使用计划 基本内容评审结论 ②附加内容(标准分0-5分)(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有附加内容) 序号 评审内容 标准分 评分 1 投标人具有一项类似项目 2.5 2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类似项目 2.5 注:a、基本内容的评审,不设打分区间,评审结论为通过即得标准分,不通过则不再进入后续评审。辅助评标系统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未按本规则评审,则评审无效。

b、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评审内容。

c、类似项目应从项目规模、类型、技术难度等方面明确范围。需要查验投标人业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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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应为已竣工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商务部分评审

(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

(2)对通过初步评审及技术部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其商务部分评审。 ①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

②评标委员会应对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

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

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对工程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法是否正确,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工料机消耗及费用、利润的确定是否合理,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重点评审。

③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

(3)评审程序

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

②确定评标控制线。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分别以其报价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平均)的 (96%-98%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作为评标控制线;

③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报价超过评标控制线200%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价格之和达到自己投标总报价的3-6%(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应否决其投标;

④对低于评标控制线较多以及可能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比较、分析或书面询问,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⑤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书面澄清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⑥认定低于成本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将不采信的澄清说明和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报价,认定低于成本并写明理由、签字确认;

⑦废除投标总报价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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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措施项目的费用之和,达到总报价的 (3%-10%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总报价被认定为低于成本。

⑧确定评分基准价;

⑨对商务标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评分。 (4)评分内容

①商务部分评分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评分三部分。

总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不得高于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不得低于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 (5%-10%之间)。

②总报价、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和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③商务标得分=总报价得分×权重+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得分×权重+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权重

(5)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

①分部分项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各分部分项分值按照该分项合价的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计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项合价平均值和的比重进行分配,分值为该项标准分。

综合单价填报0、未填报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报价得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分部分项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该项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分项综合单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2%-4%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1%-3%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分值,减完为止。

②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报价得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措施项目报价的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措施项目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2-4%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3%-5%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分值,减完为止。

③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得投标总报价的标准分。 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分(2-4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 分(1-3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

4、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占总得分的权重为_____。 5、评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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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明确要求单独列明的规费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等,评标委员评审时应核查是否列项并符合规定标准或额度。

对于降低税金、规费以及前款费用额度或标准的报价,按总报价低于成本对待。 (2)经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该分部分项报价低于成本:

①当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评标控制线标准、基价或市场价格,且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单价组成中低价格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的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为非生产厂家或未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的,或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不能说明降价理由的;

③任何费用出现负报价的。

(3)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不正当竞争,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不可竞争或不可降低标准、价格的规定进行竞标的;

②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中,报价超过评标控制线200%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分部分项价格之和达到自己投标总报价的3-6%(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

③当投标人计取的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标人不能提供企业测算分析资料,包括测定方法、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的;

④措施项目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组成和计取标准,计入投标价格的; ⑤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弄虚作假的。 6、确定总报价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 (1)总报价平均值的计算方法

即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如果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平均值。有效投标人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并且没有被评委按招标文件其他规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人。

(2)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例计算 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占总报价的比例

计算方法用该项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在计算时,该项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余报价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平均值,得出每一项的比例。

②低于成本分部分项费用占总报价的比例

将每一投标人,低于成本分项报价占总报价的比例合计,即该企业被评委认定低于成本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累计比例。

③低于成本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比

措施项目报价平均值(在计算时,被评委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参与平均,如果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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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报价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除以总报价平均值,得出被认定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费用占总报价的比例。

7、汇总评分结果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8、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信用综合评价部分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能够阐明原因说明投标形成了有效竞争,而不否决全部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确定中标人

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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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内容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合格条件 有效 资质 级及以上 专业 级; 有效 有效 银行保函 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 结论 备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与参加资格后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原件 原件 原件 备注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

附件:评标专家承诺书

评标专家承诺书

本人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的评标活动,承诺如下:

一、身体状态良好,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二、熟知国家及本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三、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特此承诺。

评标专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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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ki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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