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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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前 言

随着高压氧医学的迅速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氧舱设备标准、管理规范、技术规程等文件,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于2013年10月在全体委员会议上讨论决定对《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简称《规范》)进行修订。此次修订是在2004年版《规范》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现行的各种法规、标准,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结合近年来国内临床实践和实验研究,对原有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旨在使高压氧治疗的临床应用与安全管理于一体,体现医疗安全与设备安全并重的理念,冀希望新修订的《规范》成为从业人员在高压氧医学工作中遵循的准则。

修订《规范》过程中,在广泛征询了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全体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常委会讨论,对《规范》内容和条文进行了审修,增加了安全管理和资料保管制度、高压氧治疗中并发症的处理、舱内护理技术、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修改了氧舱消毒隔离制度等。在此,谨向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的同仁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随着医疗技术及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新的文件出台和新问题的出现,《规范》还需要继续完善修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依靠全体从事高压氧医学的同仁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规范》,保障高压氧医学质量,使高压氧医学事业健康发展。

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工作人员职责

高压氧科(室)主任(负责人)职责 高压氧科(室)医师职责 高压氧科(室)护士长职责 高压氧科(室)护士职责

高压氧科(室)主任技师、高级工程师职责 高压氧科(室)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婴儿氧舱工作人员职责 操舱人员职责 陪舱人员职责 高压氧从业人员卫生保障

第二部分 科室建制与管理制度

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配备 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 空气加压氧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 氧气加压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 婴儿氧舱治疗患儿家属须知 氧舱消毒隔离制度

高压氧科(室)资料保管制度 机房管理制度

供氧间管理制度 液氧储槽管理制度

储气罐与配套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配电屏和配电箱管理制度 氧舱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 一、日常保养制度 二、维修工作制度

氧舱设备中修和大修具体内容 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三部分 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空气加压氧舱操作规程 氧气加压舱操作规程 婴儿氧舱操作规程 递物筒操作规程

高压氧舱内护理技术操作常规 空气加压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氧气加压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婴儿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第四部分 临床应用

适应证

一、急症适应证 二、非急症适应证 禁忌证 一、绝对禁忌证 二、相对禁忌证 常用高压氧治疗方案 一、成人常规高压氧治疗方案 二、婴幼儿高压氧治疗方案 三、减压病治疗方案

四、高压氧治疗中并发症的处理 (一)惊厥型氧中毒 (二)气压伤

(三)减压病

第五部分 附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氧气加压舱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氧舱用电化学式测氧仪 四、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

五、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六、关于停止医用高压氧舱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函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工作人员职责

高压氧科(室)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安全及行政管理工作,并做好医德医风教育。

二、制订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三、带领医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分析研究疑难病例,组织抢救危重病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参加院内外疑难危重病例会诊,制订治疗方案。

四、组织全科人员开展高压氧治疗的新业务、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并撰写学术论文。

五、组织、领导本科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提高本科室人员的技术水平。 六、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任务,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经常督促本科室各项制度的落实,检查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抓好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

八、组织、督促氧舱技术人员按国标《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医用氧气加压舱》及《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对高压氧舱进行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和维修,以保证高压氧治疗安全。

高压氧科(室)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级检诊制度。

二、负责本科室的门诊及院内外常规会诊工作,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进行全面诊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制定治疗方案,做好观察记录。

三、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医务人员陪舱治疗,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每疗程结束后作出病情及疗效小结。

四、每次治疗前后均应巡视病人,注意病情变化,尤其有危重患者抢救时,不得擅离职守。

五、严格执行氧舱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差错事故。

六、参加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担任带教老师,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七、负责对患者进行高压氧治疗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教育。

高压氧科(室)护士长职责

一、在科主任和护理部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护理、操舱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制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完成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

三、督促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四、做好卫生宣教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舱内交叉感染。 五、负责科室物品和药物、医疗设备管理工作。

六、协助科主任组织和指导进修、实习人员学习,并担任护理带教工作。 七、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八、经常征求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定期召开座谈会,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和护理质量。

高压氧科(室)护士职责

一、在科主任和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护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进舱治疗的安全教育,严格进行进舱人员的安全检查;详细介绍进舱须知,指导正确使用氧气面罩。

三、负责氧舱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治疗方案。 四、认真填写各项护理、治疗及操作记录。

五、参加教学和科研工作,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六、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高压氧科(室)主任技师、高级工程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主管高压氧舱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熟悉各种仪器的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科主任制订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并督导落实。

三、负责检查监测仪器、仪表的准确性并负责仪器仪表的调试、鉴定、操作、检测和维修保养。

四、制订氧舱的维修和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并参与氧舱的年度安全检查和审核工作。

五、担任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技术人员,解决疑难技术问题。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并负责其技术技能考核。

六、了解国内外专业技术信息,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氧舱工程技术员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氧舱的结构和性能特点,制订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维修计划,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二、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负责设备的调试、操作、维修保养、定期校验工作,及时查找并消除隐患。

三、负责空气压缩机操作,定时向储气罐加压充气,保证氧舱治疗供气。 四、负责器材、物料、工具的准备、登记和保管。 五、负责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统计上报。 六、建立和保管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一)厂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产品资料: 1.文件清单;

2.医用氧舱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包括:舱体和配套压力容器的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容规》的有关规定),医用氧舱各系统检验、调试报告,医用氧舱所用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的产品合格证;

3.医用氧舱使用说明书;

4.医用氧舱竣工图,包括:医用氧舱总体布置图,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总图,供排氧、加减压系统流程图,电气系统原理图和接线图,单人医用氧舱只提供舱体竣工图。

5.监检单位出具的《医用氧舱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二)验收报告。 (三)使用资料: 1.氧舱使用管理登记本;

2.氧舱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一次)记录;

3.氧舱一年期检查和三年定期检验的登记表(内容详见《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氧舱维修实施计划及总体调试试验报告。

操舱人员职责

一、高压氧舱操作人员原则上由护士、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应经指定的机构进行的专业培训学习,考核通过取得《医用氧舱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熟练掌握高压氧舱设备各系统的主要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熟悉高压氧对人体各系统的生理影响以及可能发生的毒副作用及并发症。

四、开舱前,认真检查各种设备、仪表、供气、供氧系统,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做好进舱者的生理指标监护、辅助治疗的准备,并向患者与陪护人员进行“入舱须知”的安全宣教,介绍供氧装置和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多人空气加压舱每台由二人专门操作(单人氧舱每台由一人操作)。坚守岗位,不做与操舱无关的事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氧舱控制台工作区域。

六、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改动治疗方案。

七、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应指导舱内人员做好耳咽管调压动作,防止各种气压伤,并认真观察和了解病情,如患者出现氧惊厥前驱症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八、减压时嘱舱内人员注意保暖,必要时使用空调加温,并严禁屏气以防肺气压伤。 九、准确填写操舱记录。

十、治疗结束,进行舱内清扫工作,彻底通风、消毒,并保证各种设备仪器处于正常状态,以便随时使用。

十一、遇有机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舱内人员安全。

十二、熟练掌握氧舱应急情况处理规则,并定期进行演练(每三个月一次)。 十三、如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应按其有关规定操作。

婴儿氧舱工作人员职责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高压氧的安全治疗。

二、掌握小儿生理特点,及时调整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三、熟悉患儿病情,治疗前询问有无发热、腹泻,吐奶、抽搐、昏睡、咳嗽、哭闹不止等特殊情况及治疗前进食时间,检查督促更换尿布。认真执行治疗方案。

四、严格检查入舱物品,被褥衣物等必须为纯棉制品,杜绝静电火花及不安全因素。 五、随时监测舱内氧浓度,观察患儿治疗反应;治疗完毕后,患儿无不良反应方可离去。

六、急、危、重症患儿的治疗需请专科医务人员现场协助,并由专科准备好急救药品与器械。

七、治疗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氧供电,快速开启排氧调节阀门,减压出舱。 八、记录治疗过程及患儿病情变化。

九、严格进行舱内外物品及环境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十、治疗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操舱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陪舱人员职责

一、对危重、昏迷及行动不便等患者必须进舱陪护。

二、加压前协助操舱人员按进舱须知要求做好安全及高压氧治疗常识宣教工作。 三、备好必需药品、急救器材及仪器。

四、治疗过程中协助患者调节耳咽管、正确使用吸氧装具,指导患者自然呼吸式吸氧,避免过度呼吸,并检查吸氧装具有无漏氧情况。

五、加压前,应夹闭患者身上的各种引流管;减压时,应将患者身上的各种引流管开放,以便引流通畅。

六、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情,注意生命体征等变化,按医疗操作常规完成规定护理、治疗计划。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正确处理。

七、气管切开或气管插管患者应及时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八、根据病情需要/遵医嘱,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输液、注射、采血、气动呼吸机或简易呼吸机等操作。

九、及时、如实做好护理、治疗记录。

十、患者出舱后应观察询问有无不适,及早发现并及时处理。

十一、舱内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及时发现、如实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高压氧从业人员卫生保障

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凡患有以下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压氧医疗专业工作: (一)减压病及其后遗症; (二)自发性气胸、肺大泡;

(三)难控制的高血压病、心脏传导阻滞、病窦综合症; (四)重度贫血、出血性疾病; (五)化脓性中耳炎、耳咽管阻塞; (六)癫痫、精神疾病; (七)氧敏感者。 (八)其他特殊情况。

三、加强身体锻炼,注意营养,增强体质。

四、初次进舱或脱离高气压环境超过三个月者,应先行加压锻炼(2-3ATA、30min),适应者方可从业。

五、为适应高气压环境和降低减压病发生率,应每月进行一次加压锻炼。

六、执行陪舱任务者,进舱前充分休息、情绪饱满,并无明显不适。月经期、孕期、过度疲劳者暂不陪舱。

七、陪舱结束后,应就地休息半小时,如有不适,应及时诊查,及时处理。 八、如条件许可,陪舱人员出舱后应进行热水浴,进食热饮。

九、进舱频度每日不超过一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亦应间隔12小时以上再次进舱。 十、每次陪舱后,酌情休息半天。

十一、凡进入高压氧舱进行救治工作的本科及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均应由有关部门按进舱次数发给进舱补助费。

第二部分 科室建制与管理制度

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参考表

氧气加压舱 舱 型 婴儿舱 成人舱 1~10人 空气加压舱 11~20人 20人以上 医师 1名 1名 ≥1名 ≥2名 ≥3名 护士 1~2名 1~2名 ≥2名 ≥3名 ≥4名 技术人员 1名 1名 1名 ≥1名 ≥2名

注:拥有多台(种)舱(型)的单位应相应增加工作人员配备,单人舱(含婴儿氧舱)应保证每1台配备不少于1名操舱人员。所有从业的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均须经指定的培训基地培训获得《医用氧舱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证》,氧舱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须经技术监督局指定培训基地培训获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

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行业的安全技术规程等。 二、在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由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氧舱设备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行氧舱的购置验收、维护保养、检验、检定、修理改造、报废等有关规定。 五、及时向所在地市级监管部门报告氧舱的变更和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情况;

六、按规定对高压氧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七、严格执行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氧舱的各项操作规程。

八、高压氧工作场所,如治疗厅室、氧气间、机房等,须备消防器材,并严禁吸烟。

九、科室设有安全员,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与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科室各部位、氧舱各系统安全,应急通道畅通,标志明显。

十、全科工作人员按照火灾消防要求分工明确,定期演练并做纪录。 十一、爱护氧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或外借仪器设备。

十二、氧舱运行期间,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值守,不得进行氧舱设备的维修操作。 十三、保持高压氧舱治疗厅室整洁安静,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空气加压氧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

一、患者必须经高压氧专科医生检查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凭卡治疗,按指定的时间准时到达。

二、 严禁将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电子产品及可能导致静电火花的材料或玩具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挥发物品(如汽油、油脂、发胶、含易燃制剂的喷雾剂等)带入舱内。

三、勿将手表、钢笔、真空杯及其他治疗无关的物品带入舱内。 四、治疗期间不宜吃易产气类及有异味的食物,如豆制品、葱、蒜等。

五、进舱治疗前应主动、如实报告身体状况(如感冒、月经来潮、病情变化、服药等情况),并排空大、小便。

六、进舱治疗全过程必须服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和安排,感觉不适或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及时报告医务人员,服从指导及处置。

七、 正确使用紧急呼叫装置。爱护舱内设施,切勿随意乱动,以免发生意外。 八、保持舱内安静整洁。

氧气加压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

一、患者必须经高压氧专科医生检查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凭卡治疗,按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

二、治疗前一天应洗头洗澡,进舱前严禁使用发胶及面部油脂类化妆品。 三、自带衣物及被褥一律不得入舱,全部更换高压氧治疗专用的全棉服装及被褥。 四、将头发加湿并全部塞入纯棉帽内。

五、进舱治疗前应主动、如实报告身体状况(如感冒、月经来潮、病情变化、服药等情况),并排空大、小便。

六、严禁将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爆竹、雷管、电子产品及可能导致静电火花的材料或玩具等)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挥发物品(如汽油、油脂、发胶、含易燃制剂的喷雾剂等)及钢笔、手表、真空杯、书报等与治疗无关的物品带入舱内。

七、在舱内尽量自然舒适躺好,严禁剧烈活动。

八、进舱治疗全过程必须服从医务人员的指导,感觉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医务人员,服从指导与处置。

九、爱护舱内设施,切勿随意乱动,以免发生意外。

婴儿氧舱治疗患儿家属须知

一、严禁携带玩具及易燃易爆品入舱。

二、患儿入舱前需换纯棉衣服、包被及尿布,经检查无误方可入舱。 三、新生儿入舱前1小时喂半量奶。 四、入舱前应解好大小便。

五、婴幼儿在治疗中由医务人员全程管理监护,家属不得远离治疗室,保证随时联系。

氧舱消毒隔离制度

一、压缩空气和氧气必须符合卫生学标准(参照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二、每人专用一次性吸氧面罩,损坏或污染应及时更换。

三、每舱次治疗结束后应通风换气,及时做平面清洁卫生,舱内用紫外线照射30min(须遮盖观察窗有机玻璃)。也可用臭氧发生器或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

四、舱内使用的痰盂、便盆、垃圾桶应每舱次治疗结束进行清洗。 五、氧舱体表应定期清洁,内壁应定期用消毒液擦抹。 六、患者专用衣服、鞋子,每疗程应更换一次。

七、气性坏疽、破伤风和其它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感染患者,应该单独舱室治疗,严禁与其他患者同舱治疗。患者出舱后,舱室必须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3

(一)空气消毒:3%过氧化氢或者过氧乙酸熏蒸,3%过氧化氢按照20ml/ m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1g/ m加热熏蒸,湿度70-90%,密闭24小时;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 m气溶胶喷雾,湿度为20%-40%。

3

3

(二)舱室内壁、地板、椅子、桌子等物体表面的消毒,用 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三)患者尽量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及其它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焚烧处理。必须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2000 mg/L浸泡30-45分钟,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10000mg/L浸泡消毒≥60分钟,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

(四)患者用过的床单、被套等尽量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无明显污染需重复使用的,单独收集,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60分钟后,或者压力蒸汽灭菌后,密闭包装,标示清楚,送洗涤中心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对污染程度严重的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五)所用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等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中密闭运送焚烧处理。

(六)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应现用现配。

(七)患者应固定专用治疗、护理用具,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输液用品等 (八)舱室经彻底清洁消毒后,作空气培养,3次阴性方可供他人使用。

(九) 医护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防护和隔离应遵循WS/T311的要求;接触患者时应戴一次性手套,手卫生应遵循WS/T313的要求。

八、每周清洗消毒呼吸三通管及吸排氧软管一次,以1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冲净,晾干备用。

九、每季度进行舱内空气培养。

十、传染病患者应单独开舱治疗,严禁与其他患者同舱治疗,治疗后应进行消毒处理。

高压氧科(室)资料保管制度

一、国家及相关部门、行业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管理规范等资料。 二、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等。 三、人员证件:

1.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技术人员岗位证(复印件)。 2指定机构颁发的《高压氧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证》。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氧舱设备维护

保养

R3)。

4.业务进修学习及培训等证明或记录。 四、氧舱资料:

1.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用氧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特

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2. 省(直辖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二类医疗技术审核通过批文。

3.氧舱及配套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技术资料和验收报告、

日常

维护保养、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4.氧舱的操作和运行记录。

5.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校验、检定记录、报告,以及修理和更换纪录。 6.氧舱年度检验及全面检验报告及整改记录等资料。

7.事故或者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情况记录等资料。

五、高压氧治疗相关文书及资料(包括高压氧专科病历、患者知情同意书、患者登记本、患者治疗单、操舱记录、排班表、交班本、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登记、氧舱消毒设施、物品管理登记等)。

六、科室大事记及其他资料。

机房管理制度

一、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二、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各种油料应放入专用容器,存入油库或指定地点。

三、机房内应设有消防器材,并应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查更换。 四、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五、机房内的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六、机器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经常监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空气制备完毕及时关机,并做好设备的排污处理。

七、治疗结束后,机房管理人员离开机房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保持设备和室内清洁整齐。

供氧间管理制度

一、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氧气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 二、室内应经常通风;冬季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上下。

三、严禁烟火;设备检修需明火作业时,必须将所有氧气瓶移出供氧间,系统内的氧气必须彻底排除,经检测确认室内氧浓度已与大气氧浓度一致后方可作业。

四、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鞋,不得带火种和易燃物进入供氧间。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

五、供氧间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及开关,或者将开关设在室外。门窗应朝外开,并加防护;门窗玻璃应无气泡产生聚光镜作用,防止因聚焦而产生高热。

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供氧流程和减压器的使用方法,具有熟练安全操作技术。氧气输出压力宜调至0.5-0.6MPa。

七、严禁双手及衣服沾有油脂或戴有油脂手套去操作氧气设备,所使用的工具须经脱脂处理。

八、供氧间的工具应固定专用,不得随意借出或挪作他用,以免沾有油污。 九、氧气瓶在装入汇流排之前,应将气瓶出口清理干净,以免尘土等带入供氧系统。 十、开关氧气瓶阀门时,动作应缓慢。使用后瓶内应留有不低于0.1MPa的余压。 十一、使用后待充氧气瓶和待用的氧气瓶应有明显标记分开存放。 十二、氧气瓶在运送和装卸时,应戴好瓶帽,并应避免碰撞。 十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使用记录和统计。

十四、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氧气瓶,并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氧气合格证、瓶色(天蓝色)及有无异味。

十五、每天工作结束,必须关闭供养阀门。

液氧储槽管理制度

一、储槽及附属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及维修保养。 二、储槽间及周围环境严禁烟火。 三、任何人员不准携带火种进入储槽间。

四、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储槽及附属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规程。 五、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六、每天须检查内筒压力的变化并做好记录。当发现超过或低于规定压力时,必须立即调整到规定压力。

七、根据液氧使用情况及时加注液氧,以确保氧气的供应。 八、液氧储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维修,排除故障。 九、每天工作结束,必须关闭供氧阀门。

储气罐及配套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一、储气罐、油水分离器和空气过滤器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手续。过滤器内的填料应定期更换(每年至少一次)。

二、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三、罐内的空气储量,应满足每天开舱治疗的需要,空气质量须符合卫生学要求(参照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四、开排气阀时动作应缓慢柔和。 五、定期进行排污保养。 六、保持室内的设备的整洁。

七、定期(每年一次)检验、分析罐内气体卫生质量,确保压缩气体清洁无害。

配电屏和配电箱管理制度

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屏间,室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二、配电屏和配电箱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配电原理、安全操作知识和维修保养技术。

三、配电屏和配电箱应经常擦拭,保持清洁。

四、配电屏和配电箱附近应备有消防器材;并定期保养、检查、更新,以防失效。 五、配电屏周围应铺设绝缘胶板,配电屏应装栅门。

六、检查时,特别是设备检修时,应设有“正在检修,切勿合闸”的标牌,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配电屏和配电箱内的部件,不得随意拆卸,如要改变线路,须经设备组负责人批准。

氧舱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

一、日常保养制度

(一)保证各舱室正常开舱使用所必备的条件。 (二)保证氧舱各附属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所必备的条件。 (三)保证压缩空气系统和供氧系统所规定的压力值及储气量。

(四)定期对动力机械系统进行必要的保养,添加或更换润滑油,对制冷剂不足的空调装置应及时添加。

(五)操作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 (六)设法排除氧舱及附属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

(七)对储气罐、油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空气冷凝器等定期进行排污处理。

(八)开机及停机时应检查各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对氧舱应急排气阀手柄应经常拉动检查。

(九)经常擦试设备以保持清洁,不得留有油污及水滴。

(十)各种仪表应按期送检。

(十一)作好日常维护记录及每班工作记录。 二、维修工作制度

(一)维修工作要尽量保持设备的完整性。安装时,要注意清除异物;安装后,注意检查有无漏装、错装,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正确接线。

(二)维修时,带电设备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并挂上警示标志,以防他人合闸。带电作业时,除选用例行的安全工具外,并由一人监护,一人工作。

(三)拆卸压力容器时,要先行卸压,防止伤人事故。加压系统需维修时,必须在患者出舱后,方可进行。

(四)机器设备安装完毕后,须反复试机。试机前,应清理好场地;试机时,要有专业人员在场,大修后的空气压缩机须进行磨合运行。

(五)机器设备大检修时,对维修或更换的器材、零件及改换的项目等,应详细记录,作为本单位高压氧治疗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氧舱设备中修和大修具体内容

一、中修,每3年一次

(一)对氧舱机械设备进行部分或总体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超限的易损零件、部件,测试机械性能。

(二)清洗氧舱空气循环系统、更换空气净化的过滤填料。

(三)检查氧舱外观有无破损,保护层是否完好,焊缝、管道接头及法兰、阀门等有无泄漏。

(四)检查舱门、递物筒、观察窗密封垫有无老化,必要时进行更换。 (五)检查、检修氧气减压器、调压器截止阀。 (六)检查、检修电气系统。

(七)校验各压力系统的压力仪表、供气系统及测氧仪(每年1次)。 (八)检查、校验各系统安全阀(每年1-2次)。

(九)检查各舱室加减压性能,进行气密性试验和紧急卸压试验。 (十)校验消防和应急呼叫装置。 二、大修,每10年一次 (一)完成中修的各项内容。

(二)对氧舱机械设备进行解体,全面检查、修理和试验。 (三)对所有电动机进行检修、清洁和轴承换油。

(四)从外观看氧舱有无局部变形等异常情况,如有严重锈蚀,应进行彻底除锈防腐。同时应进行壁厚测量或焊缝无损伤检验。

(五)更换观察窗有机玻璃。 (六)检修各系统阀门。

(七)检修氧舱全部电气设备,测试电源线路绝缘电阻,检查配电屏内电气元件固定和接触是否良好,性能是否正常。

(八)氧舱总体测试。 (九)氧舱总体重新喷漆。

(十)氧舱的储气罐、过滤器、油水分离器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进行检验、登记。 注:年度检查与定期检验内容及实施详见《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对氧舱的购置、使用登记、氧舱操作、维护保养、报废处理、年度检查、申报定期检验等氧舱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运行负责;

(2)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使用的氧舱安全负责;

(3)根据氧舱技术特性以及使用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任命安全管理负责人;配备1名~2名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承担氧舱的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年度检查等工作;

(4)氧舱安全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够从事使用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工作,对其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工作负责; (5)高压氧科(室)人员经指定机构培训、考核取得《高压氧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证》,对所进行的工作负责;

(6)应当采购具有相应许可资质单位制造并且监检合格的氧舱;

(7)氧舱安装、改造、调试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氧舱进行验收,并且出具氧舱验收报告;验收项目应当包括氧舱制造、安装、改造质量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以及检验、试验的结果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等; (8)根据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置救援装备;

(9)在氧舱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0)依据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购置和使用氧舱。

第三部分 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空气加压氧舱操作规程

一、开舱前准备

(一)每次开舱前检查氧舱各系统是否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二)检查压缩空气气源,储量满足治疗的需要,并打开供气阀。

(三)检查氧气气源,并打开氧源阀,供氧压力应高于舱压,0.4-0.7MPa。 (四)检查操纵台上各加减压和供排氧阀门是否关闭。

(五)打开操纵台上的总电源开关,接通所需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电源(监视器、测氧仪、电脑、对讲机、音箱、空调、电磁阀等),开启舱内照明开关。

(六)检查病人吸氧装具连接是否正确,指导病人正确的吸氧方法并试吸氧。 (七)检查并关闭递物筒内外盖,关闭内外盖上的平衡阀。 (八)如有雾化吸氧装置,应调试安装好雾化药物瓶。 (九)对入舱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十)宣教进舱须知(详见进高压氧舱须知)。 (十一)多人舱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十二)氧舱运行期间,注意观察仪器、仪表和舱内情况,不得脱岗。工作期间严禁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氧舱工作过程 (一)加压阶段

1、加压前通知舱内人员准备加压并告知加压注意事项(包括耳咽管调压、引流管、输液、气管插管/套管的气囊的管理及生命体征观察等)。应严格掌握加压速度,加压初始阶段应缓慢加压,在表压为0.1-0.15MPa时,总加压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加压过程中,应经常询问舱内人员的感觉及中耳调压情况,如舱内人员反映耳闷耳痛不适时,应减慢加压速度或暂停加压或适当减压,嘱病人反复做中耳调压,如上述措施不能解决耳部疼痛,则考虑减压出舱,并通知医生做好对症处理。

3、注意调节舱内温度。 (二)稳压阶段

1、舱内压力加至治疗压力后,打开操纵台上的供氧阀和雾化吸氧控制阀,通知患者戴好面罩开始吸氧。供氧压力宜保持在0.5-0.6MPa范围内,同时打开操纵台上的排氧阀。保持舱压稳定,如有升高或降低时,应及时排气或补气。

2、监测舱内氧浓度,严格控制在23%以内。如氧浓度增高过快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排除,同时舱内应通风换气。

(三)减压阶段

1、通知舱内人员准备减压并告知减压注意事项(包括耳咽管调压、引流管、输液、气管插管/套管的气囊的管理及生命体征观察等),摘掉吸氧装具,严格按规定减压方案操作,表压≧0.12MPa,总减压时间不少于30分钟。减压阶段应严格监测舱内氧浓度。

2、减压期间要求舱内人员保持安静,不要站立、走动或活动躯体,注意保暖。 3、注意调节舱内温度。 (四)减压出舱后

1、患者出舱后,对舱内进行常规的检查、清理和消毒,关闭操纵台电源及各种阀门,手操器旋钮复位归零。

2、关闭氧气气源。 3、将操舱记录等填写完整。

氧气加压舱操作规程

氧气加压舱加压介质为氧气,安全操作极为重要,保证一人操作一舱,操舱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患者在舱内时,操舱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

一、进舱前准备

(一)检查氧舱设备及电器控制系统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氧舱必须保证在无故障的情况下,才能开舱使用。

(二)检查氧气气源及加湿装置水量是否充足。 (三)检查操纵台上各加减压和供排氧阀门是否关闭。 (四)检查测氧仪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五)检查舱内床单被褥是否干净,将舱门打开,推出滑动床,准备接治患者。 (六)协助患者将自己的衣物全部脱掉,更换高压氧治疗专用的纯棉服装,将头发加湿并全部塞入纯棉帽内,严格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火种及与治疗无关物品。督促患者将化妆品、发胶全部洗净。

(七)安装并固定好防静电装置。

(八)向患者详细交代舱内注意事项及中耳调压方法,帮患者调整舒适体位,关好舱门。 (九)再次核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诊断、高压氧治疗方案,填写氧舱操作记录单。 二、操作过程

(一)通知患者做好准备,开始加压,告知加压注意事项。

(二)打开供气阀进行加压,初始阶段应缓慢,并随时询问舱内患者的感觉,严格按治疗方案掌握加压时间。

(三)当表压升到0.02MPa时,应进行舱内换气“洗舱”。其方法是打开输出阀,保持输入和排出流量相等,氧浓度达75%后关闭输出阀继续加压。

(四)随时注意患者反应,如有耳闷耳痛等不适,应减慢加压速度或暂停加压甚至适当减压,待不适消除后再继续加压,如果不能消除耳痛或有其他情况出现,则应减压出舱。

(五)根据患者实感温度控制制冷装置,当舱压升至预定的治疗值时,关闭进氧阀,记录时间并开始计为稳压时间。

(六)稳压后氧浓度(体积分数)应保持在80%以上。

(七)掌握好通风换气,一般每隔15-20分钟换气一次,每次3-5分钟;或采用持续供氧换气方式(8-10L/分钟)。

(八)稳压时间结束时,通知患者做好减压准备,告知减压注意事项。打开排气阀,严格按减压方案开始减压。

(九)当舱压回零,舱内气压确已解除,打开舱门,协助患者出舱,填写完整治疗记录。 三、出舱后的清理

(一)每位患者治疗结束后,整理舱内各种物品,检查设备确认无故障后,用消毒液擦洗消毒,以备使用。

(二)每天治疗结束后,关闭操纵台各种开关按钮及阀门,关闭氧气气源及总电源。

婴儿氧舱操作规程

一、治疗前常规检查氧舱有机玻璃筒体、所有仪表、检测系统、供排氧系统等部件,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二、关闭在婴儿舱控制板上的供排氧阀及氧舱减压阀,然后缓慢开启氧气瓶调节器或供氧管路截止阀,再逐渐调整减压阀的输出压力,输出压力不得大于0.15 MPa。

三、打开舱门,拉出托盘,用纯棉被服包裹婴幼儿后放置在托盘上,侧卧固定,然后轻轻推入,关紧舱门。

四、开启供氧控制阀、供氧流量计针型阀进行加压。减压时开启排氧阀和排氧流量计针型阀。加、减压过程宜平缓。

五、婴幼儿治疗所采用的加减压速率、治疗压力及治疗时间由医务人员按婴幼儿年龄及病情制订,严密观察婴儿情况。

六、高压氧治疗氧浓度(体积分数)应达到80%以上。 七、严密观察并记录患儿治疗情况,做好操舱记录。

八、操舱结束后,打开舱门,拉出托盘,抱出婴幼儿,观察无异常情况方允许离开。 九、治疗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应快速排气,并调节舱门紧急减压。

递物筒操作规程

一、由舱内向舱外传递物品

(一)由舱外操作人员关闭并锁紧外盖,关闭压力平衡阀。 (二)由舱内操作人员打开内盖压力平衡阀,以便向筒内充气加压。

(三)当平衡阀气流声消失时,或筒外盖上压力表与舱内压一致时,表明筒内压力已与氧舱压力平衡,即可松开闭锁装置,打开内门。

(四)放入需要递出的物品,关闭并锁紧内盖,关闭其平衡阀。 (五)通知舱外操作人员,可进行取物操作。

(六)舱外操作人员得到舱内报告后,先打开外盖压力平衡阀,进行减压。当递物筒压力表指针回零或平衡阀气流声已消失。即可松开闭锁装置,打开外盖,取出物品。

(七)由于递物筒外盖是外开式结构,在开盖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

1.必须在筒内压力彻底解除后,方可松开闭锁装置;

2.操作人员应站在递物筒开口一侧操作,以防筒内的余压或操作错误时,因筒内压力而造成伤害。

二、由舱外向舱内传递物品

(一)操作人员应检查递物筒外盖处于何种状态,如处于关闭时,应按一、(六)程序操作。

(二)放入需要递进的物品。 (三)关好外盖,关闭压力平衡阀。 (四)通知舱内操作人员可进行取物操作。

(五)舱内操作人员得到舱外的通知后,进行取物操作,其程序,按一、(二)(三)操作。

(六)取出物品后应及时关闭内盖和压力平衡阀。

空气加压氧舱内护理技术操作常规

高压氧治疗期间,由于舱内气压变化,对舱内的护理技术操作有特别要求,应加以注意,并做好舱内抢救治疗用的药品、物品及医疗器材的准备、检查工作。

一、开启安瓿

由于高压氧舱内压力与安瓿内压力不平衡,当安瓿内压力低于舱内压,开启时玻璃碎片易落入瓶内污染药品;当舱内压低于安瓿内压时,玻璃易向外飞溅。

(一)使用10ml以上较大安瓿时,宜在舱外将药液抽入针管,带入或从递物筒传入舱内,应固定针管针头连接部及针栓。

(二)可能在舱内使用的安瓿,应在安瓿颈部划好划痕,用75%酒精消毒后以无菌纱布包裹后再开启。

(三)注意无菌操作。抽吸药液前观察药液内有无玻璃碎片;查对后注射。 (四)在舱内可能使用的药剂应多配备。 二、静脉输液

加压或减压时,由于舱内压力变化,输液瓶内和莫菲氏管内的气体体积和压强也相应改变。

(一)若为硬质材料密封输液瓶宜采用长针头排气,将长针头插到液平面之上,调节瓶内外压力平衡,同时夹闭排气管;若为软质输液袋,夹闭排气管,不需做其他特殊处理。

(二)加压时由于莫菲氏管内气体被压缩而体积变小,液平面会上升到较高的位置,甚至会看不到液体点滴,因此,加压前应将莫菲氏管内液平面调到较低水平;加压过程调整控制液体滴速。

(三)减压时,舱内压力降低,莫菲氏管内气体膨胀,莫菲氏管内液平面回落,应观察其高度并做相应调整;减压过程调节控制液体滴速。 三、负压吸引器的使用

空气加压氧舱中配备利用舱内外压力差而起负压吸引作用的装置。使用舱内负压吸引装置时,随舱内压力升高,使负压吸引力也增大,应防止吸引管对鼻、咽、气管粘膜的损伤;因此,须缓慢打开,调整到合适吸引强度,压力表上显示压力不应超过26.7kPa(200mmHg)。

如负压吸引装置与电动吸引器连接,则在常压下以及加压初期和减压末期舱压小于0.02-0.03MPa时,可以使用电动吸引器。

如无负压吸引装置,用脚踏机械式负压吸引器或50~100ml针筒进行人工负压吸引。 四、病人所带导管的管理

(一)入舱前认真检查患者所带的各种导管的名称、部位、作用,可做标记。 (二)观察引流物性质、颜色、数量,防止逆流。

(三)各种导管应妥善牢固地固定,防止移位、脱落或掉落患者体内。 (四)加压时夹闭引流管,减压时开放所有导管,保持引流通畅。

(五)带有套囊的气管插管/套管,加压时应适当加注空气,保持其密封作用。减压时应抽出适量空气,以免空气膨胀而造成气囊破裂或压迫气管壁造成损伤;气囊中也可抽出气体再注入适量生理盐水(加减压时液体体积不改变),减压出舱后抽出液体再注入适量空气。

五、采血

在高压氧舱内采集周围静脉血或动脉血标本的操作与常压下相同,但血标本经递物筒由舱内传出过程的操作有特殊要求:

(一) 血常规的血标本应加到稀释液内,标本瓶应直立不密封。

(二) 装有血标本的注射器应将针头插入橡皮塞内,用胶布把针管与针拴固定,针管

与针头连接部粘牢,以防止在递物筒内减压过程中血液里的气体体积膨胀,推出针栓致使标本报废。

六、呼吸器

(一)舱内专用(气动)呼吸机:连接舱内呼吸机专用供气供氧接口,按照呼吸机操

作常规操作;

(二)简易呼吸器:是麻醉科常用器材,高压氧舱内应常规配备简易呼吸器,并且两

端能与供氧管及吸氧装具良好连接,根据患者病情按照常规进行操作。

空气加压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当舱内发生火灾意外事故时,操作人员应沉着果断地作出如下处理: 1.迅速关闭供氧、供气阀门,切断总电源开关。

2. 启动舱内水喷淋系统或使用舱内灭火器灭火,如安装有应急供气系统应同时开启应急供气系统阀门,指导舱内人员戴好吸氧装具呼吸、开启紧急卸压阀,尽量避免呼吸道损伤和窒息。

3.迅速打开排气阀及舱外紧急卸压阀,尽快减压至常压。 4. 通过对讲装置镇静、沉着地安抚舱内患者及陪舱人员。 5.迅速打开舱门,救出舱内人员。

6.通知医院相关科室进行抢救。如发生减压病应设法加压救治。

7.保护现场,立即如实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级高压氧质控中心,查清火灾事故原因。

以上规则应定期(至少每3个月1次)进行演练并记录。

注:事故发生时本科相关人员应各司其职,如有可能以上几项同时进行。

氧气加压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氧气加压舱发生紧急情况时,基本为火灾,患者主要为严重烧伤,窒息及减压病,故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立即切断总电源。 二、立即关闭供氧阀门。

三、立即打开所有排气阀,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打开舱门。

四、用备好的消防器材,迅速将火扑灭,救出患者。

五、立即通知科室主任及医生,准备好一切抢救物品,对患者进行急救。 六、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汇报。 七、保护好现场,以便查明事故原因。

婴儿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一、高压氧治疗中婴幼儿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如:呕吐、窒息、抽搐、紫绀等),应立即减压,尽快出舱进行救治。

二、治疗中氧舱设备发生故障时,尽快减压出舱。

三、婴儿舱一旦发生火险时,就应立即关闭进氧阀,调节舱门减压出舱,组织抢救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第四部分 临床应用

高压氧治疗适应证与禁忌证

一、适应证

以下列入的病症供参考。 (一)急症适应证

1.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及其他有毒气体中毒; 2.气性坏疽、破伤风及其它厌氧菌感染; 3.减压病; 4.气体栓塞症;

5.各种原因引起心肺复苏后急性脑功能障碍 6.休克的辅助治疗;

7.脑水肿;

8.肺水肿(除心源性肺水肿); 9.挤压综合征;

10.断肢(指、趾)再植及皮肤移植术后血运障碍; 11.药物及化学中毒; 12.急性缺血缺氧性脑病。 (二)非急症适应证 1.CO中毒及其它中毒性脑病; 2.突发性耳聋;

3.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脑动脉硬化症、脑血栓、脑梗塞、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 4.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血肿清除术后、脑震荡、脑干损伤、轴索损伤) 5.脑出血恢复期; 6.骨折及愈合不良;

7.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脉络膜炎; 8.昏迷与植物状态; 9.高原适应不全症; 10.周围神经损伤; 11.颅内良性肿瘤术后; 12.牙周病(炎);

13.病毒性脑炎;

14.面神经炎(贝尔氏麻痹); 15.骨髓炎; 16.无菌性骨坏死; 17.脑瘫;

18.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19.癫痫(非原发性); 20.糖尿病及糖尿病足;

21.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等);

22.快速性心律失常(房颤、早博、心动过速); 23.心肌炎;

24.周围血管疾病(脉管炎、雷诺病、深静脉血栓形成等); 25.眩晕综合征(梅尼埃综合征等);

26.慢性皮肤溃疡(动脉供血障碍、静脉淤血、褥疮); 27.脊髓损伤; 28.消化性溃疡; 29.溃疡性结肠炎;

30.传染性肝炎(使用传染病专用舱); 31.烧(烫)伤;

32.冻伤; 33.植皮术后; 34.整形术后; 35.运动性损伤;

36.放射性损伤(骨坏死、软组织损伤、膀胱炎、直肠炎); 37.恶性肿瘤(与放疗或化疗并用); 38.视神经损伤; 39.疲劳综合征; 40.血管神经性头痛; 41.脓疱疮; 42.银屑病; 43.玫瑰糠疹; 44.多发性硬化;

45.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 46.复发性口腔溃疡; 47.麻痹性肠梗阻; 48.支气管哮喘; 49.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 50.老年性认知障碍性疾病

二、禁忌证 (一)绝对禁忌证 未经处理的气胸 (二)相对禁忌证 1.重症上呼吸道感染; 2.重度肺气肿; 3.支气管扩张症; 4.重度鼻窦炎;

5.心脏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6.血压过高者【21.3/13.3kPa(160/100mmHg)】; 7.心动过缓(<50次/分); 8.未经处理的恶性肿瘤; 9.视网膜剥离病人; 10.早期妊娠(三个月内); 11.活动性内出血及出血性疾病; 12.结核性空洞形成并咯血者;

13.早产儿、极低体重新生儿(≤2000g); 14.肺大泡。

常用高压氧治疗方案

一、成人常规高压氧治疗方案

舱压 ATA 方式 (表压 MPa) 1.7 (0.07) 2.0 空气加压面罩吸氧 2.5 (0.15) 10~20 70 90 O2 30min×2 间歇10min O240min×2 间歇10min 10 10 (1.6/5) 1.3/10 间歇10min×2 1.3/10 (0.1) 10 10~15 110 70~90 110 O2 30min×3 间歇10min×2 O2 30~40min×2 间歇10min O2 30min×3 (分钟) 加压时间 稳压时间 (分钟) 吸氧方式 站时间(分钟) 10 10 10 1.3/5 1.3/5 (1.6/5) 减压至第一停留 停留站压力/停留时间 (ATA/分钟) 3.0 (0.2) 20 95 70 O2 20min×4 间歇5min×3 O2 30min×2 间歇10min 10~15 (1.6/5) 1.3/10 1.6/15 1.3/15 2.0 (0.1) 2.5 O2 O2 O2 10 10 10~15 (1.3/5) (1.6/5) 1.3/10 1.6/15 1.3/15 10~15 60~80 60 40~50 氧气加压 (0.15) 10~20 3.0 (0.2) 20 注:

1.表中舱压系指绝对压力;

2.氧气加压方式洗舱后的氧浓度>75%;稳压后>80%; 3.第一停留站后移至第二站或出舱,于数分钟完成。

二、婴幼儿高压氧治疗方案

加压时间 年龄 (min) 表压(MPa) 1.5 新生儿(1~30天) 10~15 (0.05) 1.6~1.8 婴儿(1~12月) 15 (0.06~0.08) 1.8~2.0 幼儿(1~3岁) 20 (0.08~0.1) 40 20 30 15 20~30 10~15 (min) (min) 舱压(ATA) 稳压时间 减压时间 注:1.所用压力值为绝对压;

2.洗舱后舱内氧浓度应>>75%;稳压后>80%;

3.3个月内小儿每天可治疗1~2次,两次间至少间隔6个小时以上,5次为1个疗程,疗程间休息2天;3个月以上小儿每天可治疗1~2次,两次间至少间隔6个小时以上,5~10次为1个疗程,疗程间休息2~3天;

4.洗舱方法:①常压门缝洗舱法:患儿入舱后,合上舱门,使舱门与舱体端盖处留有1mm门缝,然后打开供氧阀,流量为15~20L/min,如此洗舱5min后(舱内氧浓度可升至60%),将供氧流量调小,并将舱门关严拧紧,开始加压,待达到稳压时,舱内氧浓度将超过80%;②稳压小流量连续洗舱法:进入稳压阶段时,打开供、排氧流量计,流量为8~10L/min,在保持舱压不变状态下进行连续洗舱。

三、减压病治疗方案

减压病加压治疗表(GB/T17870—1999)

治疗 治疗 压力 方案 Mpa (min) 时间 停 留 时 间 (min) min 时间 留站的 时间 停留 第一停 0.42 上升到 0.36 0.3 0.24 0.21 0.18 停 留 站 压 力 (MPa) 0.16 0.14 0.12 0.10 0.08 0.06 0.04 0.02 治疗总 (m) 0.18 1 (18) (min) (20) (30 5 5 ) 5 (30) 5 (5) (5) (5) 145 (30) (30) (30) (30) 5 5 (30(30) 5 (10) 10 (30) (10) (5) (5) 325 0.18 2 (18) 10 5 (30) (30)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kf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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