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贯彻国务院长三角改革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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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

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苏政发?2009?14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正式颁布,标志着长三角地区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进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贯彻《指导意见》,加快江苏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重大意义。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国家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出发,着眼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我省全域作为长三角地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面临新的重大发展机遇。《指导意见》的实施,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向创新型经济升级,加快实现江苏“两个率先”的目标;有利于在更广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辐射带动泛长三角地区、长江流域以及陇海兰新沿线地区的发展;有利于在更高水平上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发展活力,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二)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紧紧围绕建设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这三大战略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发展创新型经济;着力加快苏北振兴、沿海开发,促进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水平,提高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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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发展能力;着力保障与改善民生,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更高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增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为全国发展大局做出更大贡献。

(三)主要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坚持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率先发展,强化服务辐射功能,积极开展泛长三角合作,加强与长江中上游和中西部地区交流与协作。坚持一体化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坚持改革开放,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快建立更加有效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主要目标。到2012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2%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进一步下降,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提高到3%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分配进一步优化;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到2020年,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自主创新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形成一批在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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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 (五)优先发展现代物流业。以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构建物流运输体系和网络体系为重点,以区域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为载体,加快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强化铁路、公路、水运、空运、管道等运输方式的衔接配套和功能互补,完善现代物流集疏运体系。形成南京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徐州、连云港、淮安等各具特色的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发展立足江苏、服务长三角地区的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大力推进物流基地建设。推动区港联动,加快发展港口物流和保税物流。推进制造企业物流服务外包,发展第三方物流,大力培育和引进物流重点企业。加强长三角地区物流合作,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的区域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六)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依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信息增值、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推进信息服务业加速发展。促进信息服务业与商业、文化、娱乐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各种信息增值服务。把软件和服务外包作为新兴产业加以重点发展。做大软件业规模,提升南京“中国软件名城”和苏州、无锡、常州等国家级软件园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境内服务外包,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以加快建设南京、苏州、无锡国家级“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重点,大力拓展服务外包国际市场。

(七)着力发展金融服务业。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打造南京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区域联动和先行先试,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金融协调发展格局。增强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加快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华泰证券、紫金保险等发展步伐。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江苏设立总部性机构和分支机构,探索设立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继续推动长三角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扩大新农村金融组织覆盖面。推进资本、货币、外汇、期货和产权市场建设,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建设长三角地区金融市场公共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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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大力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推进长三角信用评级一体化。共同应对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和安全。

(八)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降低商务成本、优化商务环境,支持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会展业,发展壮大企业管理、法律、咨询、评估、广告、知识产权等商务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大型商务事务所。积极支持境内外高端商务中介企业到江苏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南京河西CBD、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和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建设。

(九)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快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扶持100家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名牌。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服务业,依托江苏科教资源优势,以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南京工业设计园、常州科教城和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等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工业研发设计平台,形成国内重要的工业研发设计服务中心。加快建设软件、集成电路、新药创制等国内一流的专业科技创业服务平台。推进重点高校科技产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到2012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发设计体系。

(十)提升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江苏旅游强省建设,构建环太湖旅游圈、环洪泽湖旅游圈、沿长江旅游带、沿海旅游带、沿东陇海线旅游带、古运河旅游轴“两圈三沿一轴”空间布局,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基地。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开辟跨区域旅游线路,提升长三角地区旅游产业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优化中心城区商贸布局,改进农村消费环境。建设一批具有物流集散、批发交易等综合功能的新型市场集群,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积极发展广播影视、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十一)努力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建立长三角地区服务业发展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区域相对统一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强与上海、浙江的政策对接。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服务业发展创造优良载体,重点抓好软件园、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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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现代物流园、科技创业园、中央商务区和产品交易市场等集聚区建设。到2012年,建成100个特色鲜明、主业突出、功能完善、与生产生活配套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引进和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服务业人才,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三、坚持调高调优调强,加快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 (十二)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切实加强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和传感网产业自主创新,扩大产业规模,基本形成引领未来发展的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体系。以“感知中国”中心项目建设为契机,把传感网产业的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使其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突出发展光伏产业和风力发电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和核能利用设备,积极推进光伏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努力打造具有国际水平和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突出发展硅材料、碳纤维、功能陶瓷、光电显示、半导体照明等新材料,注重纳米技术在材料领域的应用,加快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积极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快发展生物药物,研发创新化学制剂,着力建设泰州、南京、连云港、苏州等新医药产业基地。联合攻克关键技术,加快研发节能和环保装备及产品,促进发展环境服务业,努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十三)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切实推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产业向高端环节延伸,努力形成以核心关键技术为支撑的万亿元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软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应用等产业,建设100个创新平台,形成全国重要、全球有影响力的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产品制造和出口基地。立足高端化、集聚化和特色化,协同主攻高端制造环节,提高自主设计、制造和成套能力,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成套装备、高新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形成工程机械、新型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等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产业链。加强汽车、船舶研发设计,实施新能源汽车工程,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发展,提升关键零部件和配套装备制造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布局炼化一体化项目,高起点推进建设沿海沿江石化产业园区,促进联合重组和绿色制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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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体化、特色化发展格局。

(十四)促进传统产业品牌化。持续推进纺织、轻工、冶金和建材产业实施品牌战略,新创100个中国驰名商标,基本形成以名企名牌为依托的传统产业新优势。加强新材料应用、新技术开发和品牌创建,构建专业化分工程度高、社会化配套能力强的产业体系,实现纺织大省向纺织强省转变。以食品、造纸、家电、五金制品、塑料等为重点,推进轻工产业品牌化、标准化,提高产品档次和产业集聚水平。优化冶金产业布局,加快技术进步,加速兼并重组,促进淘汰落后,形成国内重要的高档建筑用材、优特制造用材产业基地。坚持控制总量与调整结构、节能减排相结合,加快淘汰建材行业落后产能,推进建设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和新型建材基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新型建筑材料。

(十五)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着力建设沿海、沿江、沿沪宁线和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形成产业融合、企业联合、集中布局、集聚发展的新格局。着力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微电子、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为重点,吸引国内外资源,共同打造100个特色产业基地,形成5万亿元产业规模。着力推进产业转移,引导长三角地区在纺织、轻工、机械等领域形成中心城市研发、设计、营销与苏北地区制造分工协调、互动发展的格局。着力推进跨区域合作,协同上海建设全国领先的航空产业基地、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基地、核电装备基地;引导和鼓励省内资源性产业和一般加工环节向泛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转移,推进跨区域协同发展。

(十六)加快培育东部沿海重要经济增长极。加快实施沿海开发战略,积极推进苏北工业化进程,形成区域增长极。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沿海地区发展,推进集中集聚开发,促进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形成沿海“三极、一带、多节点”的空间布局框架和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依托连云港港口,推进布局钢铁、石化等战略性产业,促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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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医药产业,增强“东方桥头堡”引领、辐射功能,加快建设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推进盐城港、洋口港等沿海港口有序开发、加快建设,加快沿海临港产业集聚区建设,扩大临港产业规模,重点发展新能源、新装备和新兴海洋产业。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优先发展装备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能源产业、商贸物流旅游业四大千亿元级支柱产业,优化发展煤化工、盐化工产业,增强辐射带动苏北乃至淮海经济区的能力。

四、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十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扩大高标准农田面积,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突出发展设施园艺业、规模畜牧业和特色水产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步伐,大力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工程,积极培育和创建名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充分发挥沿海滩涂资源丰富的优势,创新开发利用模式与机制,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农业物流园区。加强区域农业合作,建设长三角农副产品基地。到2012年,全省新增设施农业面积320万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提高到5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

(十八)积极构建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参与的长三角农副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功能的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大力培育社会化农业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长三角地区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联办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洽谈等产销对接活动,实行统一的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跨区域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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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乡镇交易服务中心,鼓励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和社区股份合作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

(二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布局规划,推进城市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水、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鼓励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城乡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市优质社会事业资源进入农村,全面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劳动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形成城乡统筹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加快向创新型经济升级

(二十一)构建协同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规划建设微结构国家实验室、通信技术国家实验室等10多个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基础性、公益性研发平台。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科技文献、动植物种质资源等基础性科技资源的联网共享,相互开放实验室,共同申报、建设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与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到2012年,建成600家省级工程中心、200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00家博士后流动站,组建200家企业院士工作站和100家研究生工作站,60%的大中型企业建有研发机构。

(二十二)推进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与上海、浙江联合组织科技攻关,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联合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高端跨越工程”,在风电、生物制药、现代通信、微纳制造、太阳能光伏、集成电路等关键产业领域突破8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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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并集中抓好40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加快“感知中国”中心建设,新建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加强专业孵化技术平台建设。

(二十三)深化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财政引导和扶持力度,创新合作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鼓励企业和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研发平台。推动研究生、博士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进入企业,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支持企业和高校定向共同培养研究生。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联盟。创新利益分配机制,提高研发人员技术创新收益,激发创业创新热情。支持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在省内建设创新基地。

(二十四)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与合作一体化机制,充分利用科教与人才优势,完善创新型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启动创新培训工程,加快培养一大批创业创新创优型人才。以高层次、高科技、高技能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型人才为重点,实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推进“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联合组建引进海外人才平台,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更多地引进国际高端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加强社会化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在人才培训、交流、咨询、法律等方面提供配套服务。

(二十五)营造鼓励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国家级开发区中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险种,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质押登记,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投入机制。制定和实施地区、行业商标战略,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强化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先行探索专利授权、商标和版权登记注册集中管理模式。

六、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提高城市群国际竞争力

(二十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以推进形成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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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发展为主体,大力发展中心城市,壮大县城镇和重点中心镇,构建网络化的城镇布局。增强南京、苏州、无锡三个特大城市的区域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沿江城市带发展水平,提高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地位。积极培育沿海、沿东陇海线、沿运河城镇带,加快发展苏北腹地中心城市,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提升长三角城市群北翼的发展水平。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城市和乡村的设施配套,形成特色分明的城镇与乡村空间格局。

(二十七)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在中心城市大力发展服务经济,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提高对区域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强城市群内部资源整合,推进优势资源共享和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对接,促进要素在城市间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扩大同城效应,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城市现代化。加快城市快速公共交通系统优先建设,促进中心城市功能转型,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布局产业和人口。充分发挥南京作为长三角辐射中西部门户城市的独特优势,提升南京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设,加强与合肥、南昌的交流与合作,增强长三角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方面的传导和辐射作用,推进泛长三角城市群建设。加快连云港国际性海港城市发展,增强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作用;推进徐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发挥对淮海经济区的带动辐射作用。强化小城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功能,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二十八)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空间开发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引导城市理性发展。加强体制创新,研究提出相应的土地、就业、社保等制度设计,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化。增强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公平发展。统筹城乡规划和管理,促进城市规划与村镇规划有效衔接,加强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注重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加强村镇规划,保护村庄的社会结构和空间形态;加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促进管理重心贴近百姓。重视城乡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延续城市文脉,保留和彰显乡村风貌。加强城市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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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j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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