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解读11.13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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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

解 读

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办公室

2009年9月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解读

技术负责:王安建 王瑞江 李厚民 王高尚

主 笔:李厚民

参加人员:

陈 洁 王少波 王尚志 王勇毅 权贵喜 李中念 张军营 张应红 张柏进 张贵禄 邹本利 尚玉忠 高 兰 常捷飞 黄世渭 曾德军 蔡春庭 于清波

前 言

“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是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一项重要国情调查;是进一步促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设臵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依据;是研究制定矿产资源战略和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宏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产业合理布局的重要前提;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开展这项工作,对全面掌控全国矿产资源 “家底”,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维护国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矿产资源是我国工业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物质保障。我国历来重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1953年成立的全国储委开始对全国勘查查明的资源储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工业部门则对矿山的资源储量进行管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储量评审登记管理制度和全国储量数据库,全国主要矿区的资源储量都已经纳入了储量库管理。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全国储委和各工业部门相继撤销,原有工业部门负责的矿山储量管理职能划入国土资源部,但受机构、人员、经费等因素的限制,这项职能并没有完全到位。为了加强管理,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大力推行矿山储量动态监管,且已基本覆盖了所有矿山,但由于近10年来开采消耗、损失及矿山探矿新增的资源储量由矿山企业自行申报,存在漏报、少报、瞒报和不报等情况,造成资源储量的家底不清,动态监管的基础不牢。

为此,国土资源部将“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作为国土资源领域的重点工作之一,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2号),决定开展煤、煤层气、石油、天然气、铀、铁、锰、铬、铜、铝、铅、锌、镍、钨、锡、锑、钼、锂、稀土、金、银、硫、磷、钾、硼、重晶石、萤石、菱镁矿28矿种矿区资源储量核查。

依据“国土资发【2007】192号”文件,我们编制的?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总体实施方案?,并以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印发?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总体实施方案?(国土资发【2008】27号)”印发执行。

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摸清矿产资源家底,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是关键。?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是根据“国土资发【2008】27号”文件精神制定的技术要求之一,是为全面系统获取矿区最新资源储量数据、大幅度提高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数据质量、有效保证资源储量数据可靠程度而制定的基本工作准则,是实现省级汇总和全国汇总的统一标准。

与以往资源储量检测和资源储量核实不同,本次矿区资源储量核查一是要求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数据库要包含一维属性数据和系统的二维半空间图形数据,这将为大幅度提高资源储量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调了全程计算机

数据模型技术的应用,有效地克服以往核查内容填报的随意性,有利于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和综合汇总水平;三是对核查矿区进行了评估分类处理,有针对性地降低了核查矿区野外现场核查的工作量,有效地促进核查工作进程。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是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与湖北、河北等8个省20余位专家半年多共同努力的结果。初稿完成后,项目技术委员会的专家们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讨论稿;在征询国内20多位相关领域管理者和专家意见之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听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为了检验 “技术要求”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河北省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项目组成员在河北省沙河市西郝庄铁矿进行了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实际演练,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对于技术要求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8年5月,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办公室在北京组织了?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全国培训,并将该“技术要求”交由各省在矿区资源储量核查试点中试用;在各省试用的基础上,根据反馈意见对“技术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已经作为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文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和?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24号)”的“附件1”印发执行,作为28矿种中除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外,其余24矿种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技术要求。

在“国土资厅发【2009】24号”将?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印发执行后,各地在使用过程中仍存在对本“技术要求”理解不透、领会不深的问题。为了便于使用者深刻理解和掌握该技术要求,同时又维护“国土资厅发【2009】24号”文件的严肃性,我们编辑出版该?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由原?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和对这些技术要求的进一步解释说明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土资厅发【2009】24号”附件1的?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保持了“仿宋”小四号字体,而对其的进一步解释说明以“【解读】”开始,并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以示区别。

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组为本技术要求的制定和数据模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支持。在此,谨向为参与“技术要求”构思、讨论、编制、修改和定稿等默默地做出无私奉献的同仁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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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总 则..................................................... 1

一、目标任务 .................................................... 1 二、工作流程 .................................................... 4 三、成果构成 .................................................... 6 四、基本规定 .................................................... 9 五、编制依据 ................................................... 15 六、执行标准和文件 ............................................. 16 七、有关术语 ................................................... 17 八、适用范围 ................................................... 18 九、保密 ....................................................... 19 十、解释 ....................................................... 19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20

一、核查准备 ................................................... 21 二、矿区现状调查 ............................................... 28 三、现场核查 ................................................... 46 四、矿区核查成果编制 ........................................... 51 五、成果审查 ................................................... 62 六、成果入库 ................................................... 63 第三部分 附 录.................................................... 64

附录:一、矿区储量核查报告编写提纲 ............................. 64 二、附表示例 ............................................. 69 三、图件属性表示例 ....................................... 74

第一部分 总 则

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总体实施方案?(国土资发?2008?27号)的要求,为规范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矿区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资源储量增减量、资源储量消耗量核查,查明各矿区保有资源储量的数量、结构、品质和空间分布,摸清各矿区保有资源储量家底。

(二)通过矿区保有资源储量占用情况和压覆情况的核查,理清保有资源储量与矿业权人的时空关系,查明未占用保有资源储量的数量、结构、品质和空间分布,了解各矿区产能建设的资源储量潜力。

(三)通过已探明未上表资源储量、未上表低(超低)品位资源储量、未上表分散小矿资源储量,查明我国事实上已经增加的各类资源储量的数量、结构、品质和空间分布情况。

(四)通过各矿山采选能力、矿产品产量、“三率”、采选技术、入选品位变化、成本构成和产品流向等要素调查,查明资源储量利用状况,为资源储量变化与矿产品产量变化自恰机制的建立夯实基础。

(五)通过各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属性数据库和图形数据库的建设,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由一维属性数据管理,向二维半空间数据管理过渡,为资源储量二维半动态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解读】

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的目的有5个:

1、摸清查明资源储量家底,特别是保有资源储量、未占用保有资源储量,回答我国查明资源储量“有多少”。

2、建立以二维半图形空间数据库为主体的成果数据库,为资源储量动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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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支持系统提供平台,回答我国查明的资源储量“在哪里”。

该成果数据库以矿体或块段为基本单元,有别于现有的储量库(主体是属性库)。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二维半”是指“二维”图形与勘探线剖面图或中段平面图所组成的图形集合,使用者可以根据它们建立起“三维”空间概念,因此其实质上是“二维”的,与“三维”可视图形有本质区别。

3、摸清我国压覆、消耗、占用、未占用的查明资源储量的数量和分布,搞清“利用现状”。

4、开展战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回答“如何用好”我国的查明资源储量。 5、建设查明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支持系统,解决“如何管好”查明资源储量。

为了达到上述5个目标,“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的工作流程如下(解读图1):

1、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全国和省级实施方案、建立各级组织机构、编制技术要求、开展技术培训等;

2、矿区资源储量核查调查:包括核查矿区确定、矿区资源储量利用现状核查调查、核查成果编制等;

3、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验收:根据成果的具体情况,采用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备案或专家审查验收。

4、汇总:包括省级汇总和全国汇总。

5、综合研究:包括战略研究、专题研究,提出资源利用的各类建议。 6、数据库系统建设:包括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数据库、汇总成果数据库及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支持系统等。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是上述工作流程中最关键的一环,作好这项工作,才能回答查明资源储量“有多少”、“在哪里”和“利用现状如何”的问题。“矿区资源储量核查”通俗地讲是对矿区资源储量的“大盘点”。从解读图2可见,要“盘点”清楚,关键和难点是老采空区消耗的资源储量。而要真正盘点清楚,就必须建立空间图形数据库,因为目前的储量属性库管理,没有办法约束矿业权人在收税费时少报、在资源整合或矿权转让时多报资源储量的情况。有了空间库,矿业权人少报或多报的资源储量必须要落在空间上,这样可以对其不法行为构成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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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图1 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流程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以上表的原地勘储量报告、矿山储量核实报告(各省对矿山储量核实的称谓各不相同,“核实”、“核查”、“检测”等混用,本次统称“核实”)和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年报为基础进行“盘点”,是一次性工作,其工作成果为日常性的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提供平台。因此,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成果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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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与动态监管成果的衔接,除成果报告外,主要图件均为套合图、采掘工程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储量估算图等(解读图3)。

解读图2 矿区资源储量“大盘点”各类资源储量关系图

解读图3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基础和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的衔接

二、工作流程

矿区储量核查工作流程分为6个步骤:(1)核查准备;(2)矿区现状调查;(3)现场核查;(4)成果编制;(5)成果审查;(6)成果入库。6个步骤的基本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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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流程与责任主体 (注:现状评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完成)

(一)核查准备(核查矿区划分)。以矿区为统计单元,以采矿权为核查单元是本次核查工作的基本规定,也是部署省级核查工作、进行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前提。由省级项目承担单位或综合汇总小组以资源储量库为基础,结合相关面上资料收集并进行综合整理,划分(确定)核查矿区,为部署核查工作以及核查队伍收集矿区资料、实施现状调查和现场核查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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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区现状调查。由矿区核查队伍根据省级项目组下达的核查矿区资料目录表,到有关部门和矿山实地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和数据,通过对资料的整理分析,理清核查矿区开采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通过对矿区资料水平和资源储量利用现状的评估,对核查矿区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方案。

(三)现场核查。对需要进行核实的矿山,根据“国土资发?2007?26号”文件要求开展实地资料和数据核查,并补充必要的地质测量和取样化验工作,以满足资源储量估算和编制成果图件的要求,编制核实报告;对其核实报告及储量年报等储量报告可用的矿山,需要对其资源储量增减原因开展必要的实地核查调查;对曾经开采的未利用矿区,需要对老采场、采空区等进行实地测量和调查。

(四)成果编制(储量估算)。按照本次核查技术要求,对开采前块段进行储量分割;将分割块段开采前后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理清资源储量增减量及增减原因;对核查矿区保有资源储量开展概略经济评价;按照本技术要求编制核查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及相关图件和表格,补充完善矿区和矿区范围内各采矿权人资源储量登记书。

(五)成果审查。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进行审查验收。对于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按照现行规定进行评审备案。

(六)成果入库。根据相关成果入库要求,对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报告、附图、附表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信息进行入库。(数据库技术要求另行编制)。

三、成果构成

(一)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报告。 (二)图件。

1.核查矿区平面套合图;

2.核查矿区采掘工程图(井上井下对照图); 3.核查矿区开采前资源储量估算图; 4.核查矿区资源储量估算图;

5.核查矿区代表性勘探线剖面图或中段平面图; 6.核查矿区品位-吨位曲线图和成本-吨位曲线图; 7.其他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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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核查矿区开采前资源储量估算图、核查矿区资源储量估算图、核查矿区利用现状图属一大类图件,其中“核查矿区开采前资源储量估算图”是根据开采前上表的储量报告整理获得的储量估算图,对于开采前资源储量确实无法追索的核查矿区,如解放前就在开采的核查矿区,该图可以省略,但要说明省略的原因。没有开采的核查矿区,没有“核查矿区利用现状图”。

“核查矿区资源储量估算图”是本次核查后的资源储量估算图。

“核查矿区利用现状图”如果为垂直纵投影图,则与垂直纵投影的储量估算图基本一致;如果为水平投影图,则与水平投影的储量估算图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如解读图4所示,图中绿色线条为矿权界线、水平实红线为矿权所属矿体的水平投影,水平虚红线为矿体在矿权范围内的水平投影。从解读图4的左图可以看出,当矿权设置限定在一定标高时,矿权所属矿体的水平投影(水平实红线)与矿体在矿权范围内的水平投影(水平虚红线)不一致,前者小于后者;只有当矿权设置不限定标高时,矿权所属矿体的水平投影(水平实红线)才与矿体在矿权范围内的水平投影(水平虚红线)相等(解读图4)。

解读图4 矿权、矿权内矿体投影及矿权所属矿体投影关系图(剖面图)

本次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储量估算图”事实上是储量估算的综合成果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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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储量估算的垂直纵投影图或中段平面图,不要求附全部储量估算图件,如全部的勘探线剖面图(新增矿体或核实报告、重算结算报告除外)。

需要说明的是,在数据库中,为了便于计算机实现,上述图件被分为49个图层存放,以便组成各种成果图。

(三)报告附表。

1.核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一览表; 2.核查矿区块段资源储量分割对比表; 3.核查矿区矿体资源储量利用情况统计表; 4.核查矿区资源储量统计汇总表; 5.其他表格。

【解读】

“核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一览表”相当于我们写科技论文的“参考文献”,十分重要,因为本次“大盘点”是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前人的工作以“核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一览表”反映。

“核查矿区块段资源储量分割对比表”是本次工作的核心表格,“核查矿区矿体资源储量利用情况统计表”和“核查矿区资源储量统计汇总表”是根据“核查矿区块段资源储量分割对比表”整理得来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数据库中,为了便于计算机实现,上述表格也被分为多个表格。

(四)图件属性表。 1.核查矿区属性表;

2.核查矿区原上表矿区属性表; 3.核查矿区采矿权属性表;

4.核查矿区矿体资源储量利用情况属性表。

【解读】

图件属性表可以根据上述报告附表稍加整理获得,工作量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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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数据库

(1)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库;

(2)修正后的矿区(含矿区范围内各矿山)资源储量登记书和软盘。

【解读】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库”由属性库和图形空间库组成,而储量库主体是属性库。就属性库而言,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的属性库与已有的储量库在设计理念上是完全对接的,但各有侧重:前者有的一些信息后者没有,后者有的一些信息前者没有;成果库中的信息可以具体到“块段”,而储量库达不到这么具体。

“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是一次性工作,而储量库管理是日常性工作,因此设计“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库”时考虑到其成果与储量库的对接,满足更新储量库的需要。

四、基本规定

(一)以矿区为统计单位、以采矿权为核查单位进行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按照采矿权、压覆、采空区等进行核查矿区资源储量分割。

【解读】

“以矿区为统计单位”,才能全面掌握矿区查明资源储量的全貌。 矿区范围内采矿权之外除老采空区外,其资源储量由于没有开采,因此其资源储量根据原地勘储量报告整理即可(除去老采空区的量)。因此,本次核查的重点是“以采矿权为核查单位进行矿区资源储量核查”。

“按照采矿权、压覆、采空区等进行核查矿区资源储量分割”,实质是将利用现状的空间分布展现储量,然后将各部分量摸清。

(二)核查矿区原则上为原上表矿区。对于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库中的矿区存在问题的,一般可按以下原则合理确定核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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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上表矿区周边有一个或多个采矿权设臵时,开采对象为同一矿种和矿床类型、且矿体(层)分布连续的,又在一定勘查网度范围内的,应归入一个核查矿区。

2.对未划分过矿区、亦未进行勘查工作,但设臵有多个采矿权的,应利用矿业权设臵数据库和矿产资源储量空间分布数据库等资料,将采矿权设臵的拐点坐标按矿种分别投在1:50万或1:25万的地质矿产图上,由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地勘单位到实地将采矿权设臵相对较密集开采区段,根据矿床赋存规律,结合地质和构造特点,将属同一矿床(区)的,又在一定勘查网度范围内的,归入一个核查矿区。

3.原上表矿区规模为大型的,一般沿用其原上表矿区的编号、名称和范围,不再对其进行归并划分。当矿区范围很大时,应结合自然地理、地形、地质构造条件和合理开采的要求,以及矿区资源储量管理和总体规划的需要划分核查矿区。

【解读】

“核查矿区原则上为原上表矿区”,目的在于与储量库顺利对接,不至于把储量库中原上表矿区的历史沿革割裂、搞乱。只在不得已时才重新进行核查矿区确定。

上述重新划分核查矿区的原则需要灵活掌握,目的是使划分的核查矿区更合理。

(三)入库的核查矿区平面套合图、采掘工程图(井上井下对照图)、资源储量估算图要求为矢量图。

【解读】

上述矢量图还包括开采前储量估算图和利用现状图。

之所以要求矢量图是因为图件上要挂属性,而且这些图件在今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过程中会随着采矿权变化、开采工作的进行修改。

(四)矿区内矿山核实报告在?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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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资发?2007?26号)之前完成评审备案的,需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具有评审资质的专家小组,评估其是否符合国土资发?2007?26号文的要求,符合并签字认可的,可以作为本次核查工作的基础,并将评估意见附在核查报告的附件中;不符合的需要重新核实并通过评审验收后,作为本次核查的基础。

【解读】

“资源储量检测是指采矿权人必须安排具备资质条件的地质测量机构对其占用的资源储量进行测量,在此基础上如实填报矿山的矿产资源储量和变动情况。资源储量核查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企业和地质测量机构的资源储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对地质测量结果和上报的矿产资源储量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对资源储量严重不实的矿区或油气田组织专人进行核实”(摘自“国土资发【2002】187号”)。为了“探索建立科学的资源储量核查检测机制”,“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总结经验,为全国开展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提供借鉴” (摘自“国土资发【2002】187号”),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7号)。随后,全国各省均开展了核查检测工作,只是采用的称谓不统一,有的称为“核查检测”,有的称为“核查”,有的称为“检测”,有的称为“核实”等。本次统一称其为“核实”。

矿山储量“核实”工作虽然从2002年就开始进行并形成大量成果,但是直到2007年,国土资源部才下发“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对这项工作加以规范。也就是说,“国土资发【2007】26号”实际上是“矿山储量核实”工作的“技术要求”。由此可见,有些“矿山储量核实”工作是在“技术要求”下发之前就已经完成了。对这部分“核实”成果,需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发【2007】26号”来审查。

在?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之后完成评审备案的核实报告,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可并签字的可以作为本次核查的基础,并将认可意见附在核查报告的附件中;不认可的需要重新进行核实并通过评审验收后,作为本次核查的基础。没有进行过矿山储量核实的正在开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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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矿区,需要进行核实并通过评审验收,作为本次核查的基础。

【解读】

在“国土资发【2002】187号”文件下发后完成的矿山储量核实工作,应该是合乎要求的。但是,有的省份考虑到原来时间、经费和人员的限制,尤其是原来一个矿山仅花费了数千元来进行核实,成果质量不高;而本次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又有经费、能力对矿山储量进行更细致的核实摸底。针对这种情况,需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其“国土资发【2002】187号”文件下发后完成的矿山储量核实成果进行审查确认。

(五)正在开采的未上表矿区,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对其储量年报等矿山储量报告进行评估,签字认可的作为本次核查的基础;不认可的重新核实,评审验收后作为本次核查的基础。

【解读】

改革开放以来,有一段时间采矿权的管理比较混乱,曾经存在国土资源部、省、地市、县“四级”发放采矿许可证的情况。因此,存在有的采矿权事实上在生产、但没有上表的探明资源储量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求采矿权人有的补作重算结算报告,经过储量评审机构的评审,备案上表;有的编制了简测报告,但部分简测报告没有获得储量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因此一直在各省以另一套账的形式进行管理,亦即“正在开采的未上表矿区”。

对这部分成果,如果上述认可、重新核实后评审备案均做不到,暂且仍以另一套账的形式进行管理,等以后条件成熟后再核实、评审、上表。

(六)矿区探明的资源储量的相对误差≤20%、控制的资源储量的相对误差≤30%、推断的资源储量的相对误差≤40%的核查矿区,按照本技术要求开展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编制核查报告及图表;否则,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相关图表,履行评审备案程序。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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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源储量变化的相对误差,指的是原储量报告(主要是原矿山核实报告和储量动态监管年报)的资源储量与本次核查资源储量的相对误差,以下式计算:

相对误差=(矿区本次核查资源储量-矿区原储量报告资源储量)的绝对值

÷矿区本次核查资源储量×100%

规定该相对误差的目的,是检查原矿山核实报告或储量动态监管年报的“水分”。如果相对误差超差,说明原矿山核实报告或储量动态监管年报偏离实际,不真实,需要采矿权人出资重新核实;如果相对误差不超差,通过本次核查改正即可。

该规定不能用于核实报告等与原地勘储量报告相比。如核实报告等与原地勘储量报告相比,“探明的”资源储量的相对误差确实超过50%,属于真实情况,不能按上述规定要求。

上述相对误差范围与“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基本一致,反映了地质工作程度越高,相对误差越小的客观规律。允许相对误差的界线是在前人探采对比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得出的。“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概念与《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一致,即“探明的”包括111b、121b、2M11、2M21、2S11、2S21、331,“控制的”包括122b、2M22、2S22、332,“推断的”指333资源量。

(七)本次核查工作原则上不变更原工业指标。需变更的或矿山实际开采已变更工业指标的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履行评审备案手续,并按本技术要求提交成果;本次核查的资源储量变动超过规定范围的,需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履行评审备案手续,并按本技术要求提交成果。

【解读】

本次工作是“盘点”,主要任务是将利用现状摆清楚,基本上没有“算量”的工作。因此,一般不涉及工业指标。只有在开展核实工作、编制核实报告时,或计算新增矿体的资源储量时,才要用到工业指标,需要考虑工业指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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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核查工作原则上不投入工程,当实际工程不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时应补做一定的测量、取样化验工作。当矿区资料严重缺失或勘查水平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责成采矿权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补做勘查工作,并按要求履行评审备案手续。

(九)压覆。按资源储量压覆的相关规定执行。 【解读】

对于事实压覆的,在本次工作中加以说明,以便以后补充编制压覆报告。如果本次工作有能力,可以一并编制压覆报告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十)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执行。正在开采矿山设计开采范围内查明资源储量为基础储量;设计开采范围外的查明资源量为内蕴经济资源量。未进行正规设计的正在开采矿山,采矿许可范围内探明的和控制的资源量视为基础储量,推断的333的资源量可采取边采边递进升为经济的基础储量。高于边界品位、低于最低工业品位的低品位矿为内蕴经济资源量。

【解读】

为了便于理解《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简称“新分类标准”),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的公告(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1号)”。但是各地在执行新分类标准和2007年1号公告时,理解不一:有的有“2S”、“2M”,有的没有“2S”、“2M”。本次工作有无“2S”、“2M”均可,但各省内部必须统一。要有都有,要没有都没有。

(十一)本次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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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费原因,各地进展很不平衡,多数省(市、区)直到2009年,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进展不大。因此,原定的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显然不合适,需要调整。但是考虑到有的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已经完成,因此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办公室决定对基准日进行调整:

(1)已经按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完成核查的矿区,核查成果的基准日保持2007年12月31日不变;

(2)没有完成和即将进行核查的矿区,核查的基准日调整为2009年12月31日。

将来汇总的基准日待定。

(十二)核查报告附图中的制图坐标系均为北京坐标系,黄海高程。大比例尺图件为公里网坐标时,应标注经纬度坐标,以便建立二者的对应关系。

【解读】

“矿业权核查”工作采用的坐标系为西安80坐标系统。考虑到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收集和利用的资料绝大多数为北京54坐标系、1956年黄海高程,因此本次储量核查不宜采用西安80坐标系统,决定采用北京54坐标系、1956年黄海高程。

为了与矿权核查密切配合,少做重复工作,对于有矿权的矿区,需要省上进行协调,在矿权核查时,在给出80坐标的同时,给出同一测量点的54坐标。这样,储量核查仅需对矿权未涉及的矿区以北京54坐标系进行测量。

将来储量核查的成果在提供动态监管使用时,仅需将少量必需的最终成果图件再转为西安80 坐标系统就可以了。

五、编制依据

1.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2号);

2. ?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总体实施方案?(国土资发?200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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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执行标准和文件

1.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3.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

4.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勘探规范?(GB/T12719—199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 (1)?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0—2002);

(2)?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4—2002); (3)?钨、锡、汞、锑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1—2002); (4)?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5—2002);

(5)?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8—2002); (6)?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2—2002); (7)?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3—2002); (8)?稀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4—2002); (9)?磷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9—2002); (10)?硫铁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0—2002);

(11)?重晶石、毒重石、萤石、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1—2002); (12)?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2—2002)。

6.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 7.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4年第23号)。 8. ?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 9. ?关于做好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1号)。 10.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

11. 关于印发?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10号)。

12. ?关于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3号)。

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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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

15.关于印发?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的公告(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1号)。

16. 关于印发??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40号)。

17.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

18.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33号)。

其他相关标准和文件如不与本技术要求冲突,也可以参照执行。

七、有关术语

1. 上表矿区。指核查基准日前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库中已有的矿区。 2. 未上表矿区。指核查基准日前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库中没有的矿区。未上表矿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未做过地质勘查工作但已设臵采矿权进行开采的矿区;另一种是做过地质勘查工作,但其地质勘查报告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的矿区。

3. 核查矿区。是本次资源储量核查的基本统计单元。其范围需要在本次资源储量核查工作准备阶段确定。原则上,核查矿区的名称、范围和编号与原上表矿区一致;对已经完成矿产勘查工作、编有报告并估算有资源储量的未上表矿区,原则上以该矿区的名称和范围作为核查矿区的名称和范围;对只有采矿权但没有提交资源储量报告的未上表矿区,以矿床自然分布范围,合理确定核查矿区范围和名称,该核查矿区内可以包括多个采矿权范围,核查矿区范围应包含核查区内所有采矿权范围。

4.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简称“储量核查”)。是本次“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术语,是指以核查矿区为单位,通过整理、核实资料和矿山实地地质测量等方式,对核查矿区内采矿权人占用和未占用资源储量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进行核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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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储量核实。指根据“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开展的储量核实工作。

6. 已占用资源储量。指采矿权人已占用的资源储量,包括累计查明、开采消耗和保有的资源储量。

7. 未占用资源储量。指未被采矿权人占用的资源储量和未开采矿区的资源储量。

8. 矿山挂帐资源储量。指由于种种原因,矿山实际已损耗但没有及时核销的资源储量。

9. 储量分割。为便于对比开采前后资源储量的增减变化,按照采矿权、采空区、压覆等的界限对核查矿区块段资源储量进行划分的工作。

【解读】

本次工作“储量分割”的概念只适用本次工作,不代替其他工作的类似概念。

八、适用范围

1. 本技术要求是按照“国土资发?2008?27号”文件要求,针对?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需要制定的。本技术要求不替代矿产资源勘查、矿山资源储量核实、矿山生产地质和矿山动态监督管理等工作的相关要求,也不替代已实施的各种规范。

2. 本技术要求主要针对非能源固体矿产而制订,其他矿产可参照执行。 3. 本技术要求主要针对大、中型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制订。小型矿区、未上表矿区的资源储量调查可参照执行。

【解读】

本技术要求的适用矿种不包括煤炭,煤炭有专门的技术要求。

对于小型矿区核查,可参照该技术要求,但可以适当简化。如浙江省在做小型矿区套合图时,只将矿区地质地形图扫描、坐标配准,作为一个图层使用,没有按大中型矿区技术要求那样去分图层。这样是可以的,既基本满足要求,又可大大减少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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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密

1. 矿区核查前后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及相关图件保密制度按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资源储量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2. 核查矿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经济信息和商业信息等矿山保密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泄漏。

十、解释

本技术要求由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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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本次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的技术流程如图2所示,可大致归纳为核查准备、现状调查、现场核查、成果编制、审查验收等几大步。

图2 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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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准备

收集、整理面上资料,确定或合理划分核查矿区,为部署工作和矿区核查做准备。本项工作可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支持下,由省级项目办公室组织完成。

(一)面上资料收集。收集中小比例(一般为1:5万~1:50万)的(地形)地质图、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采矿权探矿权登记库、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及采矿许可证、探矿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

(二)初步资料整理。

1. 将收集到的中小比例尺的(地形)地质图矢量化,为确定核查矿区作图件准备。

2. 将收集到的储量库、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采矿权探矿权登记库等资料进行整理、综合,将相关要素(如矿区范围、矿权范围等)标示在矢量化后的中小比例的(地形)地质图上,形成省级矿区矿权分布图,为确定核查矿区作资料准备。

3. 整理本项目所涉及矿种的储量库,以备矿区储量核查单位使用。 【解读】

“中小比例尺(地形)地质图矢量化”只是建议,并不强求,因为该图并不作为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最终成果提交。

储量库包括储量属性库和空间库。

“省级矿区矿权分布图”主要反映上表矿区和现存采矿权的空间关系,上表矿区的空间位置来自储量空间库,该库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324号)”建立;现存采矿权(也可能有部分现存探矿权)来自“采矿权探矿权登记库”。

储量属性库将提供给矿区核查者使用。核查者在核查时只需对储量属性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修正即可,避免重新填表带来的误差和错误。

“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将提供给矿区核查者收集哪些资料、到哪里收集、资料电子化程度如何等信息。

(三)确定或合理划分核查矿区。在省级矿区矿权分布图上,确定或合理划分核查矿区,列出核查矿区名单,并初步编制核查矿区属性表,整理核查矿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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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资料目录。

【解读】

核查矿区确定是本次矿区资源储量核查的首要任务,是理清上表矿区和采矿权关系的基础性工作。要进行核查矿区确定的原因如下:

(1)储量库中的上表矿区(上表单元)存在如下情况: ① 按矿区上表。 ② 按采矿权人上表。

③ 按独立开拓系统或矿块上表。

④ 按不同勘查阶段上表。如河北迁安水厂地区不同勘查阶段的上表矿区范围互相重叠(解读图5)。

⑤ 其他情况,如煤炭随勘查工作的进展上表情况不断变化(解读图6)。

解读图5 河北迁安水厂地区上表单元重叠情况

(图中:黑色线框及其所围限的灰色区域为上表单元范围,红色为矿体在水平面上外边界的最大投影)

(2)采矿权与上表矿区的关系也存在如下情况:

① 在一个上表矿区范围以外,存在与矿区内矿体有成因联系的、不适宜再单独划分矿区的矿体或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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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一定的范围内虽未作过地质勘查工作,但已经设有一个或多个采矿权并已经开采,这些采矿权的开采对象具有相同成因和相似的矿床特征,如湖北丁家河磷矿区没有上表矿区,但有6个采矿权和7个矿山(解读图7),如不确定矿区,以矿权为核查单元,则矿权之间的已达控制程度的资源储量会被漏掉。

③ 一个采矿权跨越多个上表矿区,如湖北大洪山铜铁矿区和熊家湾铜铁矿区的大洪山采矿权跨了两个上表矿区(解读图8)。

④ 其他情况。

解读图6 煤炭上表单元随勘查工作进展的变化情况示意图

确定核查矿区的好处:

(1)可以理清矿权与上表矿区的归属关系。

(2)矿区空间位置及范围相对稳定,一旦上表,将是“终身制”;而采矿权会因扩界、变更、灭失等随时处于变化中,不稳定。

(2)减少了工作量,减少了核查工作费用。通过核查矿区确定,统计单元会减少,编制的报告、图件等会减少,减少印刷、评审等费用等。

(3)可为矿区规划、矿权设置、整合、调整服务,如大矿大开,小矿小开,充分合理利用资源。

(4)使上表矿区更接近自然矿区。

如果不进行核查矿区确定,则有如下不利之处:

(1)不利于矿证管理:会大矿小开,越界、超采不能控制。 (2)上表矿区名称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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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加登记统计的工作量。

(4)不能真实查清累计查明、保有、占用与未占用、消耗的资源储量。

解读图7 丁家河磷核查矿区套合图

确定了核查矿区,资源储量的历史沿革不会被破坏。因为:

(1)绝大多数核查矿区是原上表矿区,矿区名称不变,仅范围和量的变化。 (2)资源储量变化大的要编制核实报告并履行评审备案手续。 (3)确定的核查矿区与原上表矿区的空间关系在图形上一目了然。 (4)确定的核查矿区与原上表矿区的关系在储量库中的相关栏目中有说明。

1. 编制省级核查矿区分布图,确定核查矿区

在省级矿区矿权分布图上划定核查矿区范围,确定核查矿区名称、坐标、面积,形成省级核查矿区分布图。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对于空间上无交叉的、独立的上表矿区,核查矿区即为该上表矿区。 (2)当几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均在无交叉的唯一上表矿区内,则核查矿区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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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该上表矿区的名称、编号及空间范围(图3)。

解读图8 湖北省大洪山、熊家湾铜铁矿区套合图

(蓝色线为上表矿区界线,红色线为采矿权界线,粉红色线为核查矿区界线)

图3

(3)当不同勘查阶段的上表矿区范围有重叠,且地质、构造和矿体(层)分布规律相同,则核查矿区沿用其中范围最大的勘查区的编号、名称及范围(图4)。

(4)当采矿许可证范围超过上表矿区范围、开采对象为同一矿种和矿床类型、矿体(层)分布连续、在一定勘查网度范围内且不宜重新划分矿区时,核查

矿体矿区探矿权1采矿权1采矿权2 — 25 —

矿区沿用原上表矿区的编号、名称,仅将空间范围适度扩大到包含采矿权范围(图5)。

矿体普查勘探详查 图4

矿区

采矿权1原上表矿区采矿权2采矿权3122b新确定矿区证外新增(333)证内新增证内减少

图5

(5)对未开展过地质勘查工作,但设臵有一个或多个采矿权的,开采对象为同一矿种和矿床类型、且矿体(层)分布属连续的,又在一定勘查网度范围内的,新划归为一个核查矿区,给予新的编号、名称和范围。但核查矿区范围不宜过大(图6)。

(6)其他情况根据实际进行合理的核查矿区确定。 【解读】

解读图9是河北水厂地区探矿核查矿区确定的实例,3众多上表矿区被合理地划分为3个核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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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1采矿权2采矿权3122b新确定矿区证外新增(333)证内新增证内减少

图6

解读图9 河北水厂地区铁矿核查矿区的确定

(图中:黑色线框及其所围限的灰色区域为上表单元范围,红色为矿体在水平面上外边界的最大投影,粉红色为采矿权范围,蓝色线为核查矿区界线)

需要注意的是,核查矿区确定的合适与否,一定要到实地验证,请熟悉情况的专家帮忙确定,不能仅凭储量空间库和矿权库,简单地在图上叠合就行了。因为储量的空间库有时会有错误。如河北西郝庄铁矿核查矿区根据储量空间库确定的核查矿区范围(解读图10中上图)是错误的,因为一上表矿区的坐标整体南移了900米。经过实际检查,改正后确定的核查矿区如解读图10中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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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图10 河北西郝庄铁矿核查矿区的确定

(上图错误,下图正确)

2. 列出核查矿区清单,整理核查矿区储量库信息

在核查矿区确定的基础上,列出拟核查矿区清单。利用已有矿产资源储量库,打印或拷贝核查矿区及其范围内各采矿权已有信息,提供给该矿区核查承担单位,作为下一步矿区核查工作的基础资料。

3. 编制核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

结合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将核查矿区内历年地质工作成果进行系统归纳、分类整理,初步形成核查矿区资料目录,供资源储量核查单位收集资料时参考。

(四)部署矿区核查工作。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熟悉矿区、掌握资料、就近方便”的原则,并考虑核查队伍有利于长期服务于矿山企业,组织、协调有关核查队伍,承担具体矿区储量核查任务。

二、矿区现状调查

该项工作由矿区核查队伍承担,收集该核查矿区的有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和判断,为制定矿区储量核查方案提供依据。需要注意的是:现状评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完成。

(一)矿区资料收集。矿区资源储量核查队伍根据省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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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按照规定的手续到有关单位收集核查矿区相关资料。一般收集以下几方面的资料:

1. 地质勘查类资料

(1)矿产勘查报告及相关附图、附表及附件; (2)补充勘查报告及相关附图、附表及附件; (3)矿山生产勘查报告及相关附图、附表及附件; (4)压覆矿产报告及相关附图、附表及附件; (5)闭坑矿山所提供的闭坑报告及附件。 2. 测量类资料

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具介绍信及资料清单,到省级测绘院等相关单位,根据核查矿区的具体位臵,收集核查矿区内或周边的测量控制点的成果,以备矿山储量核查工作过程中使用。

3. 矿山类资料

主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矿山等单位收集如下资料: (1)最新的核查矿区范围内大比例尺地形图; (2)矿区范围内现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3)矿山开采设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4)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实验报告:可选性报告、流程实验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

(5)矿山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储量台帐等; (6)矿山企业所测量的成果表; (7)矿山财务报表。

对未提交闭坑报告的闭坑矿山,收集其采掘工程的分布情况,了解其开采深度和范围,用以确定其有无剩余资源储量。

4. 近年来矿山储量核实、检测资料

(1)矿山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包括批复意见);

(2)矿山资源检测(简测)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包括批复意见); (3)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包括批复意见)。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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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集的资料为原地勘储量报告、矿山核实报告和储量动态监管年报及生产台帐等,用于理解资源储量的数量、空间分布和利用现状等信息。如,河北沙河市西郝庄铁矿收集到如下资料:

(1)河北省沙河县西郝庄铁矿地质勘探报告(1974);

(2)河北省沙河县西郝庄铁矿VI-1矿体补充地质勘探总结报告(1978); (3)河北省沙河县西郝庄铁矿深部地质勘探报告(1978);

(4)河北省沙河县西郝庄铁矿X、VI-1.4矿体补充工作说明书(1978); (5)河北省沙河县西郝庄铁矿地质勘探总结报告(1970); (6)河北省沙河县西郝庄铁矿水文地质勘探报告(1978); (7)河北省沙河县西郝庄铁矿水文地质补充报告(1975); (8)冀国土资认[2000]3号;

(9)2004年球团厂矿核实报告及批文; (10)2006年金山矿核实报告及批文; (11)2006、2007年金山台帐。等等。

特别是一些批文,如“冀国土资认[2000]3号”批准了VI-1、2、3、4全部报损,总量1000万吨铁矿石量。

核查矿区内上表矿区的储量库信息也是收集的主要内容,这方面信息从省级项目承担单位收集。在储量库的基础上,核查人员只需对资源储量之外的相关信息(如矿床类型等)整理、修正即可。

(二)矿区资料整理。

1. 完善核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表

在已有核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表的基础上,将收集的相关资料,如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实验报告(可选性报告、流程实验报告等)、相关的储量报告、矿山开采设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产报告,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矿山资源检测(简测)报告、年报等,进行归类、整理,完善核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表,以备野外工作、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制时利用。

【解读】

矿区核查人员根据省级承担单位提供的核查矿区资料目录收集资料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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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上列出的有些资料可能没有收集到、而目录上没有列出的的有些有用资料又收集到了的情况。因此,需要根据资料实际收集情况修正、完善“”核查矿区地质资料目录表。

2. 初步绘制核查矿区套合图,编制属性表

以矢量化的矿区地形地质图(MAPGIS图)为底图,分别标示新确定的核查矿区、原上表矿区、采矿权的范围。如当前采矿权在图上有重叠,需注明,待现场核查时修正。

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形成以矿区地形地质图为底图、包括新确定核查矿区范围、原上表矿区范围、采矿权(有时有现存探矿权)范围、带属性的MAPGIS格式的套合图。核查矿区属性表及采矿权属性格式见附录。

一个矿区可能有几个阶段(普查、详查、勘探)的矿区地形地质图,需要经过详细研究进行拼接,形成一张完整的地形地质图,然后将其扫描至计算机并用专业的成图软件(MAPGIS或Auto CAD)进行矢量化。当图形过大时可以分割成几张图,但所分割的图应尽可能少,使核查报告的图件尽可能简洁。

【解读】

“核查矿区套合图”主要反映核查矿区、原上表矿区、现存采矿权(指核查基准日时存在的采矿权,而不一定是核查时存在的采矿权)三者的空间“套合”关系,有时还包括现存探矿权。该图为矢量图,并挂属性,如解读图11、12。

大、中型矿区的“矿区地形地质图”要求为矢量化的MAPGIS图。但是对小型矿区来讲,为了减轻工作量,“矿区地形地质图”不要求矢量化为MAPGIS图,只需扫描、坐标配准为一个图层的电子图即可。

当图面负担不重时,套合图上也可以表示井上井下对照图的内容,如采掘工程等,有时甚至可以表示储量分布。也就是说,套合图、采掘工程图、储量估算图、利用现状图等均可视具体情况(主要是图面负担)进行适当合并表示。如解读图13中,河北沙河市西郝庄铁矿的套合图中,就表示了采矿工程。

套合图上属性表主要为核查矿区属性表、采矿权属性表、原上表矿区属性表等。如有现存探矿权,也可以挂其属性表。当然,也可以挂其他属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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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图11 丁家河磷矿核查矿区套合图(挂核查矿区属性)

解读图12 丁家河磷矿核查矿区套合图(挂黄石沟磷矿采矿权属性)

3. 编制核查矿区开采前储量估算图,获得开采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根据核查矿区中各原上表矿区的地质勘查报告提交的资源储量及勘查增减量、补充勘探报告提交的资源储量及勘查增减量等,整理核查矿区内开采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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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资源储量。

解读图13 河北沙河市西郝庄铁矿核查矿区套合图

具体做法如下:

(1)编制核查矿区开采前储量估算图。根据收集的各类地勘报告,整理、编制新确定核查矿区开采前资源储量估算图(垂直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如果图件为纸质图件,则需要矢量化。矿区开采前储量估算图上应反映的内容:新确定核查矿区范围内开采前各资源储量块段的范围,并标注其编号、厚度、面积、品位、资源储量及其资源储量类型等内容。资源储量类型保持原标准不变,如原为A、B、C、D的仍为A、B、C、D。

(2)理清各块段的编号、范围及查明资源储量。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各块段的编号不重复且空间位臵也不重叠,则保留原块段的编号、范围,沿用最新的、经过评审备案的勘查报告中该块段的厚度、面积、品位、资源储量、资源储量类型及资料来源等。

2)如果有空间位臵不同的块段,其编号有重复现象,则需要处理,并注明处理前的块段编号及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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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空间位臵相同的块段在不同来源的资料中有不同的编号,则采用最新的、经过评审备案的勘查报告的块段编号。

4)未勘查矿区则根据相关矿种的勘查规范,对核查矿区内的矿体、块段的编号、范围进行厘定。

一个矿区可能有几个阶段(普查、详查、勘探)的储量图,需要经过详细研究,将各阶段或各块段比较零乱的图进行拼接,形成一张完整的地形地质图及储量图。具体做法为:将多次提交的资源储量的范围进行拼合,在拼合的资源储量图中,为防止块段编号重复,最好对拼合前后的各块段进行编号并标注勘查阶段,如图7原勘探B1块段可标注为B1(勘),原详查C1块段可标注为C1(详),原普查D1块段可标注为D1(普),以便于对比和统计。当B1(勘)与C1(详)重叠时,应将C1(详)分割为C1(详)-1和C1(详)-2,C1(详)-2为重叠部分,在统计核查矿区储量时,C1(详)-2包含在B1(勘)块段中不予统计,仅统计C1(详)-1;D1(普)块段按同样的方法分割和统计。全区资源储量应为B1(勘)+C1(详)-1+ D1(普)-1。

图7

必要时,需要列出核查矿区开采前块段编号对照表(如表1),以便清晰地反映块段编号的历史沿革。

表1 核查矿区开采前块段编号对照表

普查 详查 勘探 本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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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普)-1 D1(普) D1(普)-2 D1(普)-1 D1(普)-2与C1(详)-1 重叠 C1(详)-2与B1(勘) 重叠 C1(详)-1 C1(详) C1(详)-1 …… …… C1(详)-2 …… …… …… …… C1(详)-1+…… B1(勘) B1(勘) …… …… …… …… …… …… B1(勘) +…… …… …… D1(普)-1+ C1(详)-1+ B1(勘) +…… 合计 D1(普)-1+…… 【解读】

整理“核查矿区开采前储量估算图”时,需要注意将补充勘探的矿体空间变化进行替代。如解读图14所示,西郝庄铁矿的开采前储量估算图中,需要将补充勘探的Ⅵ-1.4矿体补充到相应的空间位置,并将其资源储量记入。

解读图14 西郝庄铁矿补充勘探Ⅵ-1.4矿体补充到相应位置

在理清开采前查明资源储量时,注意不要混淆报告提交量和批准量。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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