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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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1。

十三、本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依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如实际使用机械型号与本综合单价不符,除综合单价有特殊注明外,不得换算。 十四、本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或附注中允许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十五、本综合单价所有使用混凝土的子目内仅包括混凝土的材料费用,如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 应按相应子目计算现场搅拌加工费用;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将子目中的混凝土进行换算,但不得计算现场搅拌费。

十六、商品混凝土价格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市场指导价格,运输费执行本综合单价中的价格。

十七、本综合单价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或层数超过6层的工程,可按相应规定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十八、本综合单价技术措施项目编码用“Y0112+顺序号”表示。技术措施项目中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考虑的,该费用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已考虑了合理的周转次数、补损和回收价值。

十九、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的计算方法详见“YA.12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分部有关说明。

二十、规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2,税金的计算方法详见表3。 二十一、总承包服务费在以下工程中计取: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 3.总承包管理费由业主承担。其标准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4%,总包责任和具体费率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 二十二、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 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二十三、检测费是指对构件所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业主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的费用等,属于非承包方原因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如需承包方代付者,应依实计入税前工程造价。

二十四、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因素的以下内容:

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总造价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二十五、建筑工程造价费用组成和计算标准程序详见表4、表5,表中的各项内容均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无论任何一方都不得从中肢解费用。如业主供应某项材料或代为缴纳某项规费,该材料费或规费应从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 二十六、综合单价中带有“()”者,系不完整价格,在使用时应补充缺项价格。注明有“333以内或以下”者,包括333本身;“333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333本身。

二十七、本综合单价的解释和修改,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综合取定,表中的Ⅰ~Ⅲ类土为定额中的一般土;Ⅳ类土为定额中的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Ⅵ~Ⅷ为定额中的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的普坚石;Ⅺ~ⅩⅤ类为定额中的特坚石。

二、根据实际情况,挖土方和挖基础土方项目合并。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挖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土、土方运输和凿桩头等。 挖石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石方、摊座和石方运输等。

管沟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沟槽、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

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土方运输、回填夯实,如现场无余土时,还应包括在他处挖土方或买土。

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四、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平整场地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与实际不同时不能换算。计算挖土方时,也不扣除场地平整的厚度。 六、桩间挖土(不含空桩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表1的对应系数。

表1 桩间挖土调整系数表

桩基种类 钻孔灌注桩.预制桩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外) 其他桩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外)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人工挖土 独立承台带单桩 机械挖土 1.1 1.1 机械仅限挖土机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以相应的4m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以内为1.1,8m以内为1.15,10m以内为1.2,10m以上为1.25,

调整系数 人工 1.5 1.3 1.3 1.3 1.1 机械 1.3 1.3 说明 机械仅限挖土机 机械仅限挖土机

同时每100m3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台班。人工挖地槽(坑)深度超过4m的湿土,其定额单价的换算公式为:相应的4m内挖土单价3超深系数+该子目单价中的人工费3超深系数3湿土系数0.18。

2.定额子目内未考虑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如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3.人工运土方执行双轮车运土方子目,运距超过400m者,执行机械运土子目。 4.人工运淤泥、流砂按运双轮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9计算。

5.回填土已经包括回运100m的费用,如运距不同者,可按运土子目进行换算。回填要求筛土者,回填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6。 6.凿、截桩头已包括现场内的运输费用,不得再行计算。 八、机械土方:

1.本分部机械是按照通常采用的种类和规格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不得换算。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

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2的系数计算。

表2 坡度斜长系数表

坡度(%) 系数 5~10 1.75 10~15 2.0 15~20 2.25 20~25 2.50 4.机械挖土方深度按5m取定,如深度超过5m时,相应子目中的挖掘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 5.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土方量小于2000m3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

6.机械挖土方子目,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7.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九、石方工程:

1.本分部已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高度、坡石开挖、改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2.石方爆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增加的风量损失不得另行计算,增加临时管路的材料、安拆费应另行计算。 3.施工现场如遇不允许放明炮而必须采用无声静力爆破、控制爆破者,其费用另行计算。

4.定额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子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子目内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计算。

6.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1.2中项目列项。 十、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表3。

表3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石 分类 普氏 分类 砂 砂壤土 腐殖土 泥炭 轻壤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m3) 1500 1600 1200 600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1800 1750 1790 极限压碎 用轻钻孔强度 机钻进1m (kg/cm2) 耗时(min) 开挖方法 及工具 紧固 系数f Ⅰ 一 、 二 类 土 壤 用尖锹开挖 0.5~0.6 Ⅱ 少数用镐开挖 0.6~0.8 续表3

土石分类 三 类 土

普氏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粹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 及工具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紧固 系数f Ⅲ 0.8~1.0 壤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侏罗纪和石英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渍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1400 1900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四 类 土 壤 Ⅳ 用尖锹并 同时用镐 和撬棍开 挖(30%) 1.0~1.5

续表3

土石 普氏 分类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 的冰渍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1100 1200 2700 2300 2200 2000 2800 2500 天然湿度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用轻钻孔机钻进1m 耗时(min) 开挖方法 及工具 紧固 系数f 松 石 Ⅴ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手 凿工具 部分用爆破 来开挖 1.5~2.0 Ⅵ 次 坚 石 Ⅶ 200~400 3.5 用风镐和 爆破法来 开挖 2~4 400~600 6.0 用爆破方 法开挖 4~6 续表3

土石 普氏

极限压碎 用轻钻孔开挖方法 紧固 分类 分类 下平均容量(kg/m3)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母片岩 硬石膏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渣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白云石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石 石灰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强度 (kg/cm2) 机 钻进1m 耗时(min) 及工具 系数f Ⅷ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6~8 Ⅸ 普 坚 石 800~1000 11.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8~10 Ⅹ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0~12 续表3

土石 普氏 分类 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粗花岗石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用轻钻机 钻进1m 耗时(min) 开挖方法 及工具 紧固 系数f 特 坚 石 Ⅺ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炭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4~16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ⅩⅢ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18

续表3

土分 普氏 石类 分类 天然湿度 下平均容量(kg/m3)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3100 2900 2800 3300 3300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土壤及岩石名称 极限压碎 强度 (kg/cm2)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 耗时(min) 开挖方法 及工具 紧固 系数f 特 坚 石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ⅩⅣ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ⅩⅤ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ⅩⅥ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 开挖 18~20 20002500 大于2500 46.0 用爆破方法 开挖 用爆破方法 开挖 20~25

大于60 大于25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本章说明中的鉴别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表1。 表1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土体积 1.00 0.77 1.15 0.93 虚土体积 1.30 1.00 1.49 1.20 夯实土体积 0.87 0.67 1.00 0.81 松填土体积 1.08 0.83 1.24 1.00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 标高确定。

3.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1中平整场地列项。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30cm 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 A.1.1中项目列项。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其工程量均按设 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 算。

5.管沟土方按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1.5m),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桩 (坑槽深度大于1m),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十三、本分部按打直桩考虑,如打斜度在1∶6以内的桩,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调整;如斜度大于1∶6的桩,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调整。

十四、定额子目中各种机械灌注桩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表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充盈系数已综合考虑土壤类别)。人工挖孔桩已综合考虑护壁和桩芯的混凝土,并包括了材料损耗。

表3 灌注桩定额所含充盈系数及材料损耗表

项目名称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机械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沉管灌注砂桩 沉管灌注石桩 充盈系数 1.18 1.23 1.24 1.24 损耗率(%) 1.5 1.5 3 3

十五、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子目含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但原桩位打试验桩,不另增加费用。 十六、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七、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十八、打预制桩和机械打孔灌注桩,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 (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十九、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较定额子目含量差异在±1%以上者,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二十、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子目按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混凝土灌注成桩考虑。 二十一、地基强夯:

1.夯击能=夯锤重3起吊高度。

2.夯击点有梅花形和方块形等,本定额已综合取定各类布点形式,使用时不允许换算。 二十二、锚杆支护:

1.锚杆子目中注浆按满灌考虑,当锚杆设计有\非锚固段(自由段)\应调整灌浆用量,自由段的防腐隔离要求可另行计算。

2.锚杆子目中的钢筋和铁件可按施工图设计用量调整。土钉定额中的锚杆长度系按单根长度8m以内考虑,超过8m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3.锚杆间的连梁可另行计算费用。

4.基坑深度大于6m时,人工乘以系数1.3。

二十三、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笼、地下连续墙的钢筋网和喷射混凝土中的钢筋制作、桩顶或桩内预埋铁件,应按A.4分部的规定列项计算。 二十四、地下连续墙的模板和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单桩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以管桩空心部分计算体积,套用离心管桩灌混凝土子目或按该子目进行换算。 二、各类预制桩均按商品桩考虑,其施工损耗率分别为:预制静力压桩0,预制方桩1%,预制板、管桩1%。该损耗已计入相应的子目内。

三、接桩:除静力压桩和离心管桩外,均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个)计算。如管桩需要接桩,其接桩螺栓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并入制作项目内。 四、送桩:按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五、沉管灌注桩(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 (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多次复打桩按设计要求的扩大直径计算。

六、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和CFG桩,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 (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七、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计算。

八、当打桩属于本分部说明第9、10条的情况时,可计算入岩增加费。入岩增加费以设计桩截面积乘以入岩深度以体积计算。 九、人工挖孔桩,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喷粉桩、深层搅拌桩、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高压旋喷桩,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十一、因设计要求现场灌注桩的空桩,其工程量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去超灌(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二、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开挖宽度及深度以体积计算。导墙混凝土浇灌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及深度以体积计算。

2.机械成槽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以体积计算。成槽深度按自然地坪至连续墙底面的垂直距离另加0.5m计算。泥浆外运按成槽工程量计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灌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以体积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安拔按分段施工时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十三、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设计无明确规定时,以建筑物基础外边线外延5m计算。区分夯击能量,每夯点击数以每平方米计算。 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其间距不论纵横,如大于8m,且面积又在64m2以上的应予扣除,不足64m2的不予扣除。

十四、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喷射的坡面面积计算。锚杆和土钉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计算。锚杆的制作、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的杆径和长度以质量计算。 十五、打拔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板桩质量计算 十六、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的水平长度计算。\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中所包括的基础垫层、钢筋混凝土构件、防潮层、抹灰分别列在本定额的相关分部中。

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相关分部项目编码下的子目组成。 如:砖基础清单项目组成子目为基础混凝土垫层、砖基础、防潮层等。

二、本分部中粘土实心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其规格为240mm3115mm353mm。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标准砖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砖 数(厚度)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1.5 365 2 490 2.5 615 3 740 三、本分部中采用的砂浆系按常用种类、规格、强度等级编制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基础与墙(筒)身的划分:

1.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砖烟囱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应以第一道闸门为界。 3.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应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基础。

4.石基础与石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石勒脚与石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五、空斗墙定额,已综合了各种不同的因素,在执行本定额时,不论几斗几卧,均采用空斗墙定额,不得换算。 六、本分部砌体内加筋的制作、安装,应按A.4相关项目列项。

七、砌砖墙已综合考虑了腰线、窗台线、挑檐等部分艺术形式砌体及构造柱马牙岔、先立门窗框等增加用工因素,使用时不作调整。

砖(围)墙不分清水、混水均执行砖(围)墙定额,不得换算。砖围墙的原浆勾缝已包括在围墙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要求围墙加浆勾缝或抹灰者,可以另行计算,原浆勾缝工料亦不扣除。厚度在一砖以上的砖围墙执行相应的砖墙子目。 八、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九、零星项目系指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等的实砌砖部分,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小便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0.3m2以内孔洞填塞等。砌砖的零星项目按零星砌砖列项。 十、砌块墙已包括砌体内砌实心砖的工料费用。

十一、填充墙子目采用炉渣、泡沫混凝土填充,如实际使用材料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十二、砌筑圆弧形砌体基础、墙,可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三、砖烟囱是按方形、圆形和一般规格的砖考虑的,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石,按砖加工定额子目列项。

十四、砖烟道拱顶设计为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执行烟道砖拱子目时,应取消模板料、圆钉、螺栓、载重汽车、圆锯机及定额人工工日10.62个,盖板另套用A.4

分部相应子目。

十五、楔形砖加工子目是按楔形整砖考虑的,如加工半砖时,相应子目应乘以系数0.5。 十六、毛石护坡垂直高度超过4m时,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十七、毛石台阶套用毛石基础子目。

十八、毛石护坡分一般护坡及河床护坡,应分别套用。 十九、石梯膀应按石挡土墙列项。

二十、方整石加工子目中的人工工日均系累计数量。即錾凿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与錾凿。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二、砖、石、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墙身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的高度。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体积计算(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B.2分部中相关项目列项。

5.多孔砖、空心砌块砌体不扣除其孔洞体积;如空心砌块内填充轻质材料时,计算空心部分的体积并套用或换算孔内灌混凝土子目。砌块墙内的镶嵌砖部分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另列入零星砌砖项目。

三、框架间块料砌体,以框架间的净面积乘以墙厚以体积计算。框架外表面的镶贴实心砖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另行计算体积,列入零星砌砖项目。

四、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并入空斗墙体积内。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等的实砌部分,应按零星砌砖计算。

五、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六、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七、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八、砖平拱、砖过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240mm计算。砖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过梁中的钢筋另按A.4分部列项计算。

九、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十、勾缝按墙面设计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但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砖烟囱、水塔:

1.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的体积。砖烟囱体积也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3C3πD 式中V表示筒身体积;

H表示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表示每段筒壁厚度;

D表示每段筒壁平均直径。

2.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可以另行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3.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套用A.4分部有关项目。 4.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烟囱内壁隔热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内衬定额已包括填料所需的人工,如设计要求烟囱内填充隔热材料时,每10m3各种填料用量为:矿渣15m3,石棉灰500kg,硅藻土7300kg,可择取一种计入。 为增强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而设置的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混凝土筒身间,而设置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其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6.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水槽壁定额子目。 十二、砖烟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砖窨井、检查井、砖水池、化粪池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四、砖砌地沟(暖气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五、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浆砌、干砌部分不分方、圆形,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渗水孔。浆砌部分执行本分部检查井子目,其深度包括干砌部分的高度。

十六、砖(石)涵洞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定额子目内已包括勾缝费用。如设计要求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另执行装饰分册相应子目,勾缝费用亦不扣除。

基础梁 0.91 3.81 0.47 单梁

续表

2.78 3.95 19.22 1.44 增加人、材、机数量 构件名称 焊工(工日) 空心板、平板等 V形板 零星构件 2.38 2.49 2.89 焊条(kg) 11.29 11.29 15.31 垫铁(kg) 13.11 13.11 26.43 交流焊机32kv(台班) 1.16 1.29 1.50 四、构筑物:

1.贮水(油)池:应按池底、池壁、池盖分别列项。有壁基梁的,应以壁基梁底为界,以上为池壁,以下为池底;无壁基梁的,锥形坡底应算至其上口,池壁下部的八字靴脚应并入池底体积内。无梁池盖的柱高应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柱帽和柱座应并在柱体积内。肋形池盖应包括主、次梁体积;球形池盖应以池壁顶面为界,边侧梁应并入球形池盖体积内。

2.贮仓:贮仓立壁和贮仓漏斗分别列项,应以相互交点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应并入漏斗体积内。 圆形仓滑模筒壁高度超过30m时。按高度30m以内的筒壁子目乘以系数0.95。

3.烟囱、烟道: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等),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轻质混凝土填充及混凝土地面,执行装饰装修工程B.1楼地面分部相应子目。 钢筋混凝土烟道,可执行本分部地沟子目,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烟囱的铁梯、围栏及砖烟囱紧箍圈的制作、安装,执行A.6金属结构分部相应子目。刷油执行B.5油漆分部相应子目。

4.水塔:水塔基础、塔身、水箱分别列项,筒式塔身应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界;柱式(框架式)塔身应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顶为界,与基础底板连接的梁,并入基础体积内。塔身与水箱应以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表面为界,以上为水箱,以下为塔身。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应并入塔身体积内;柱式

塔身应不分柱、梁合并计算。依附于水箱壁的柱、梁,应并入水箱壁体积内。 水塔基础执行烟囱基础子目。 五、钢筋、铁件制作和安装:

1.钢筋以手工绑扎、部分焊接及点焊编制,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者不得换算。8度地震区要求箍筋等焊接增加的费用可另计算。 2.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规定需冷加工者,加工费及加工损耗另行计算。

3.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已综合考虑。但未考虑预应力钢筋人工时效因素,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时,每吨预应力钢筋增加人工时效费7个工日。

4.预应力钢筋子目中的锚具、承压板、垫板、七孔板设计用量与定额子目含量相差±10%以上时,可换算数量并计入1%的损耗。锚具的价格差异可调材差。 5.本分部中所列钢筋为低碳钢,设计要求采用特殊钢材(Ⅳ级以上钢材及进口钢材)时,由于技术性能不同所发生的差异另行调整。 6.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渗出构件用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

7.本分部钢筋、铁件子目中,已包括钢筋、铁件的制作、安装损耗,不得另行计算损耗量。各种钢筋铁件损耗率为:现浇混凝土构件钢筋V10以内3%,V10以上2.5%,Ⅱ、Ⅲ级钢3%;桩基钢筋笼2%;砌体内加筋3%;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V10以内4.5%,V10以上2.5%,Ⅱ、Ⅲ级钢3%;预应力钢丝9%;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6%;后张预应力钢筋13%;其他预应力钢筋6%;铁件1%。

8.冷挤压套筒连接、墩粗罗纹普通型、变径型机械连接接头均执行锥螺纹接头子目。 9.后张预应力钢筋、钢丝用于现浇构件时,相应钢筋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现浇构件:

1.现浇基础垫层与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的桩头所占体积 2.现浇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柱高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⑵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⑶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⑷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计算。 ⑸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3.现浇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梁长计算和相关规定如下: ⑴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⑵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⑶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应并入圈梁计算。

4.现浇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墙身与框架柱连接时,墙长算至框架柱的侧面。

5.现浇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各种板具体规定如下:

⑴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并至少有三边是以承重梁支承的板。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⑵无梁板系指不带梁而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⑶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现浇板在房间开间上设置梁,且现浇板二边或三边由墙承重者,应视为平板,其工程量应分别按梁、板计算。由剪力墙支撑的板按平板计算。平板与圈梁相接时,板算至圈梁的侧面。 ⑷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⑸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板(包括遮阳板、空调机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反挑檐的体积。伸人墙内的梁执行相应子目。

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⑹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伸入墙内部分。楼梯栏板的长度,按设计图示长度。

6.现浇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螺旋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7.其他

⑴门框、压顶、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⑵栏杆、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长度计算,伸入墙内的长度已综合在定额内。 ⑶池、槽(系指洗手池、污水池、盥洗槽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⑷暖气、电缆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暖气、电缆沟子目适用于槽形、梯形的暖气沟、电

缆沟、排水沟和净空断面面积在0.2m2以内的无筋混凝土地沟。底板和沟壁的工程量应合并计算。现浇沟盖板按现浇平板计算。 ⑸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地沟子目适用于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梯形(变

截面式)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无肋地沟。沟底、沟壁、沟顶的工程量应分开计算。沟壁与底板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计算。现浇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分别按现浇有梁板及预制沟盖板计算。

⑹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cm计算。台阶子目中不包括垫层和面层。 ⑺零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二、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相关规定如下:

1.预制板、烟道、通风道不扣除单个尺寸300mm3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应扣除空心板、烟道、通风道的孔洞所占体积。 2.预制构件的施工损耗量已经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定额子目内的损耗是按下表考虑的。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施工损耗率表

构件名称 天窗架、端壁、支撑、檩条、 小型构件、过梁 平板、空心板、槽板、大型屋面板、 挑檐板、墙板等 损耗率(%) 1.5 1

3.预制水磨石窗台板及隔断已包括磨光打蜡;其安装铁件应按设计图纸计算,另套用铁件价格。

4.预制钢筋混凝土漏花窗以体积计算,该体积可按墙面设计洞口外围尺寸的面积乘以平均厚度38mm计算。

5.预制支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如框架形及A形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板的亦合并计算。支架基础另执行本分部的现浇基础相应子目。

6.品宝瓶式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栏杆上部的混凝土扶手另执行相应子目。 7.井圈、井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执行零星构件子目。

8.预制构件就位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就位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三、构筑物:混凝土构筑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相关规定如下: 1.贮水(油)池:

贮水(油)池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均已包括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另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梁子目。 沉井基础的筒壁、填芯及封顶分列,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挖土按A.1土方分部的规定和子目执行。 2.贮仓:

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各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斜壁的分界线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基础、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柱、梁的相应子目。仓壁耐磨层,可另执行A.8分部的相应子目。

圆库子目适用于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圆库工程量应分库基础板、库底板、库壁等部分计算。库基础板与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上下柱头在内,合并计算工程量,另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子目。库顶板的梁与库顶板合并,执行库顶板子目。板式库基础,按满堂基础计算。库壁高度应自基础板顶面算至库顶板底面,扣除0.05m2以上的孔洞,并按扣除孔洞的每10m2模板接触面积,增加木工0.43工日,二等中板0.293m2,铁钉0.37kg。 3.水塔:

倒锥壳形水塔的水箱按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的体积计算。水箱的提升、安装以座计算。基础同普通水塔基础,套用本分部相应子目。

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计算。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应另列项目计算。

水塔的水槽内外壁指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联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之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之水槽壁按内壁计算。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的体积,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外壁体积中计算。 四、钢筋、螺栓、铁件制作安装:

1.一般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根据设计要求和钢筋定尺长度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应合并计算在内。编制标底或预算时,设计未明确要求钢筋采用机械接头(含其他接头)或对焊时,钢筋的搭接可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柱子主筋和剪力墙竖向钢筋按建筑物层数计算搭接。 ⑵梁、板非盘元钢筋按每8m计算一次搭接。

2.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钢丝束、钢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⑴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去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⑵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尺寸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⑶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⑷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⑸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⑹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⑺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3.钢筋接头: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锥螺纹接头、电弧焊接接头等均按设计要求需要配制的数量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设计要求柱子主筋、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机械接头时,可按建筑物层数计算接头数量。 设计要求梁、板水平钢筋采用机械接头的,非盘元钢筋按每8m计算1个接头。 凡计算钢筋接头的,均不再计算钢筋搭接长度。 4.焊接封闭箍筋按设计要求需要配制的数量计算。

五、商品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按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部位的相应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体积计算。 六、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按现场搅拌混凝土部位的相应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体积计算。\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或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木构件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构件制作安装、刷油漆等。 二、一般说明:

1.本分部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分部执行。 2.木材树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冈)、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3.本分部木材树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4.本分部采用的木材,除圆木外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木材,子目中已考虑了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增减的木材用量均应计入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

5.本分部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断面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者增加3mm,两面刨光者增加5mm;圆木刨光者每立方米增加材积0.05m3。

三、厂库房大门 、特种门:

1.定额子目包括制作、安装,但不包括油漆。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中的油漆应执行B.5分部中的相应子目。 2.定额子目不包括固定铁件的混凝土垫块及门樘或梁柱内的预埋铁件。该铁件应另列项目计算。

3.不论现场或加工厂制作,也不分机械或人工制作,均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除有特别注明者外,不得换算和另计运输费用。如实际发生运输费用时,可另按签证处理。

4.厂库房大门的小五金或小五金铁件,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包括L型、T型铁及门锁);冷藏门的五金零件,可按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5.钢木大门中钢骨架,如设计用量与定额子目中的含量不同时,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6.全钢门制作安装仅适用于非保温门。子目内未考虑小门的费用,如带小门,每吨工程量增加8工日。 7.射线防护门子目中的铅板厚度,可按设计要求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木结构:

1.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跨度应以上、下弦中心线两交点之间的距离计算。

2.带气楼的屋架,应单独列项。带气楼的屋架按相应屋架子目乘以系数1.5计算;马尾、折角以及正交部分的半屋架体积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 3.木楼梯、木柱、木梁已按刨光考虑。木楼梯的栏杆(栏板)、扶手按装饰装修工程B.1分部规定列项。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本分部的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单位不一致的子目,可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转换。

二、厂库房大门 、特种门:

1.制作 、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无框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2.全钢板大门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 、铆钉 、螺栓等亦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厂库房大门墙边及柱边的角钢应另行计算。 三、木结构: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圆木屋架使用部分方木时,其方木体积乘以1.5系数,并入竣工木料体积中。单独挑檐木,按方檩条计算。

3.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型钢、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与定额子目含量不符时,允许调整。

4.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5.木梁、木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

檩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要求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子目中,不另计算。

6.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楼梯及平台底面需钉天棚的,其工程量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计算,执行B.3分部相应子目。

7.檩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要求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子目中,不另计算。 8.屋面木基层,按屋面设计图示的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

9.封檐板按设计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设计图示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10.定额子目未包括屋面木基层油漆、镀锌铁皮泛水及油漆。 11.人孔木盖板按设计图示数量(套)计算。\

A.6 金属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金属结构构件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构件制作安装、运输、探伤(如设计要求)、刷油漆等。 二、一般说明

1.本分部钢构件子目中的制作安装费用相对独立,构件运输子目在本分部中单独设置。

2.制作安装子目适用于现场、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如外购商品构件,安装可执行同类构件子目中的安装费用,外购构件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

3.构件子目内的制作内容包括:分段制作、整体预装配和制作平台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涂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4.金属构件油漆按B.5分部另列项目计算。金属构件如设计要求喷砂除锈和探伤时,另执行安装定额。

5.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或加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 6.所有构件制作均是按焊接编制的。

7.钢柱、钢吊车梁定额子目中不含刨边及其费用,如发生时,每吨构件增加刨边机台班数量为:钢柱、钢吊车梁、制动梁0.13台班,其他钢构件为0.03台班。 8.构件制作内容中的各类钢材、螺栓、铁件的种类、规格、用量和价格均可按设计要求换算,但其他不变。 9.球节点网架设计钢球含量与定额子目含量不同时,用量和价格均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10.球节点网架制作和安装方式不同时,不允许换算。对于面积在1000m2以上的网架,设计要求进行高空拼装者,仍执行本分部的网架子目;但可以按设计要求或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方案,另增加网架拼装、安装、刷油的费用。

11.型钢混凝土柱、梁浇筑混凝土和压型钢板上浇筑混凝土,其混凝土和钢筋应按A.4分部中的相关子目列项。 12.钢墙架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和连接杆件。 13.制动梁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和制动板。

14.小型钢盖板和加工铁件等小型构件按本分部零星钢构件子目列项,执行A.4分部铁件子目。大型钢盖板执行本分部钢平台子目。 15.圆弧形构件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并增加零星材料费100元/t。 三、构件子目内的安装费用:

1.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考虑的。

2.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构件就位距离超出15m时,其超过部分可增加构件就位运输费用,该费用可按相应构件运输0.8km计算。但已计取构件运输的构件,均应一次到位,不能再计算就位运输费。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本分部安装机械是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无论机械种类、台班数量、台班价格均不得调整。 5.子目工作内容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执行轻钢屋架子目。

7.单层建筑物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相应构件子目安装部分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5。 8.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相应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钢梯、平台、栏杆扶手的安装高度是按距设计地面(±0.00)5m以内取定的。超过5m时,相应子目安装部分的人工、机械费用乘以系数k。15m以内,k=1.25;30m以内,k=1.55;50m以内,k=1.9;50m以上,k=2.5。

10.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等按装饰装修工程B.1分部有关项目列项。

五、构件运输:

1.本分部子目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分部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构件就位距离超过15m时,可执行构件就位运输子目。

3.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子目运距按5km和每增减1km设置,运输范围取定在1~40km,超过40km时,由当地定额主管部门依据市场价格另行测定。 4.构件分类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金属结构构件分为三类,见下表: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类别 1 2 3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箅子、 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项 目

5.运输子目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定额。

6.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处理。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般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和运输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理论质量计算,并入该构件的工程量内。其他相关规定如下:

一、依附在实腹柱、空腹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二、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三、金属构件拼装、安装采用的高强螺栓,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以数量(套)计算。

四、计算钢漏斗制作工程量时,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五、金属网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金属构件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瓦屋面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檩条、椽子制作安装、基层铺设、铺防水层、安顺水条和挂瓦条、安瓦、刷防护材料等。 卷材防水、涂膜防水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基层处理和找平层、卷材防水或涂膜防水、涂膜防水嵌缝、铺保护层等。 二、本分部未包括屋面木基层(檩条、椽子制作安装、基层铺设、安顺水调和挂瓦条等)、屋面保温层,该内容分别列在A.5和A.8分部内。 三、屋面、楼地面和墙面找平层子目列入本分部。

四、各类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基层处理剂等工料均已计入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五、各种瓦屋面中瓦的规格与本分部不同时,瓦材、挂瓦条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得调整。琉璃瓦屋脊处的走兽、合角吻,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六、卷材屋面中除干铺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防水柔毡、SBC120复合卷材外,均包括刷冷底子油一道。如设计规定不刷冷底子油时,按本分部地面涂膜防水子目,减去刷冷底子油的工料数量。油毡收头的材料,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不另计算。

七、屋面防水如设计要求单独刷冷底子油或增加道数时,可执行本分部地面涂膜防水中的相应子目。 八、屋面上做块料防护面层时,执行装饰装修工程B.1分部中的相应子目。

九、小波玻璃钢瓦的厚度与定额子目不同时,综合单价不变,瓦材价差在材差中调整。

十、氯丁冷胶\二布三涂\项目, 其\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

十一、本分部中沥青、玛蹄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蹄脂。定额子目中玛蹄脂的用量,仅适用于室外昼夜平均气温在+5℃以上的施工条件,低于上述气温时,另行处理。

十二、防水层表面刷丙烯酸涂料,执行B.5分部中的相应子目。

十三、卷材子目中卷材厚度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按设计要求厚度进行换算。

十四、墙、地面卷材防水子目内附加层含量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十五、屋面、地面找平层和防水子目内未包括与墙交接处弯起面积的费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该费用可采用与平面面积的比例调增相应子目的单价。 十六、变形缝分别按单项做法和05YJ图集中的综合做法编制。变形缝子目中的断面如与设计断面不符时,材料可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十七、通风道屋面出风口子目材料用量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以按设计要求换算,其他不变。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瓦屋面、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面积。但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计算。屋面斜面积可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下表中的坡度系数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B(A=1) 1.000 0.750 0.700 0.666 0.650 0.600 0.577 0.550 0.500

0.400

坡度B/2A 1/2 1/3 1/4 坡度角度 (α) 45° 36°52′ 35° 33°40′ 33°01′ 30°58′ 30° 28°49′ 26°34′ 延尺系数C(A=1) 1.4142 1.2500 1.2207 1.2015 1.1926 1.1662 1.1547 1.1413 1.1180 隅延尺系数D (A=1) 1.7321 1.6008 1.5779 1.5620 1.5564 1.5362 1.5270 1.5170 1.5000 1/5 21°48′ 1.0770 1.4697 0.350 0.300 0.250 0.200 0.150 0.125 0.100 0.083 0.066 1/10 1/20 1/30 19°17′ 16°42′ 14°02′ 11°19′ 8°32′ 7°8′ 5°42′ 4°45′ 3°49′ 1.0594 1.0440 1.0308 1.0198 1.0112 1.0078 1.0050 1.0035 1.0022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1.4157

注:①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②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3D(当s=A时); (此处贴图片) ③沿山墙泛水长度=A3C。

二、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及找平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斜面积的计算方法为水平投影面积乘以上表中的相应坡度系数。 2.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

3.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计算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4.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5.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另以长度计算。

三、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的面积。

四、屋面排水管分别按不同材质、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五、屋面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铁皮和卷材天沟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琉璃瓦脊、瓦檐口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楼地面防水、防潮层和找平层按设计图示主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 、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八、墙面(墙基)防水、防潮层和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长度乘以高(宽)度度以面积计算。 九、变形缝(伸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外墙伸缩缝如内外双面填缝者,工程量按双面计算。

十、通风道屋面出风口按图示数量计算。\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 明

一、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要求与本分部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4.耐酸胶泥、砂浆、混凝土材料的粉料,除水玻璃按石英粉比铸石粉等于1︰0.9~1外,其他均按石英粉计算。实际采用粉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6.本分部的各种面层,除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整体面层踢脚板按整体面层相应项目执行。 7.防腐涂料面层的水泥砂浆基层执行A.7分部中找平层子目。 二、隔热、保温。

1.本分部包括屋面、天棚、地面、墙柱面的隔热保温,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附墙铺贴板材时,基层上应先涂沥青一道,其工料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计。 3.保温隔热墙的装饰面层,应按装饰分册B.2分部内容列项。 4.柱帽保温隔热应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5.池槽隔热保温,池壁、池底应分别列项,池壁执行墙面保温隔热子目,池底执行地面保温隔热子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防腐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 2.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3.踢脚板防腐,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面积。

4.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的工程量,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5.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子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6.烟囱、烟道内表面隔绝层,按筒身内壁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计算。

二、保温隔热屋面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或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体积或面积。 三、保温隔热天棚、墙柱、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保温隔热天棚、楼地面工程量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2.保温隔热墙,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3.保温柱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以面积计算。

4.楼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YA.9 室外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适用于建设场地范围内的道路、涵管、室外排水管道工程。

二、本分部已综合考虑了各种不同的施工方法、施工机具及材料场内小搬运,在执行中除另有注明者外,均不得换算,亦不增加运输费用。本分部各子目中,凡未列明细机械台班者,该机械使用费均以元表示,已综合考虑在内。

三、混凝土及砂浆的标号配合比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 四、道路:

1.挖路槽和培路肩是按普通土考虑的,如为砂砾坚土或旧路面时,定额子目工日乘以系数1.53。 2.混凝土路面已包括伸缩缝,不得另计。

3.灰土基础子目如和设计用料比例不同时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4.土边沟、砖砌和毛石边沟断面是分别按0.17m2、0.2m2考虑的,与设计断面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 5场地硬化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 五、涵管:

1.钢筋混凝土涵管是按平口考虑的,有效长度为1000mm。

2.涵洞底槽的垫层及面层按装饰装修工程B.1分部的相应子目列项。

六、室外排水管道: 1.室外排水管道的沟深,是以自然地面至垫层面2m以内为准,如沟深在3m以内者,合计工乘以系数1.11;5m以内合计工乘以系数1.18;5m以上合计工乘以系数1.31。 2.室外排水管道不论人工铺管或机械铺管均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

3.室外排水管道子目中未包括土方工程及管道垫层、基础,应按有关分部的相应子目列项。 4.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相应的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增加。 5.围管座槽深超过5m时,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1。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道路:

1.各种道路的路槽、路基、路面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雨水井、下水井所占的体积。 2.培路肩以实培夯实体积计算。

3.混凝土路面边缘加固如需用钢筋时,应按设计图示规定计算,执行A.4分部的相应子目。 4.混凝土路面切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人行道按设计图示的铺设面积计算。

6.路边石铺设按设计图示的长度计算,如设计规格与本分部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砂浆用量不变。 二、混凝土涵管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涵管铺设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三、室外排水管道:

1.室外排水管道与室内排水管道的分界点,以室内向外排出的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在计算各种排水管道的长度时,应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的长度为准,其坡度的影响不予考虑。

3.排水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扣除排水检查井和连接井等所占的长度。扣除的长度为检查井的内部直径或与管道同轴线的内边长。 4.排水管道铺设,不分土壤类别,均按本分部中相应的项目计算。如有异形接头(弯头和三通等)时,应全部按管道的长度计算,不再单独考虑。 5.围管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窨井铸铁盖板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地沟铸铁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铸铁花饰栏杆围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YA.10 零星拆除及构件加固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除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外,其他子目均未包括脚手架费用。 二、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拆除按部位分别执行钢筋混凝土柱、梁拆除子目。 三、拆除混凝土道路按拆除混凝土垫层子目乘以系数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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