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习题

更新时间:2023-11-02 19:3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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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一、单选

1、在下列全体股东的出资方式中,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是( ) A、货币出资 B、土地使用权出资 C、实物出资 D、非专利技术出资

2、甲为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若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正确的做法是( )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转让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才可转让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后才可转让 D、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

3、按我国《公司法》规定,成立后的公司,其增资决定权属于( ) A、发起人 B、股东会 C、董事会 D、总经理 4、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依法应当由下列哪个机构负责承销?( )

A、银行 B、证券交易所 C、证券公司 D、全体发起人 5、一年前成立的某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现公司净资产只剩18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减资。下列减资方案正确的是( )

A、将注册资本减为3万元 B、将注册资本减为6万元 C、将注册资本减为8万元 D、将注册资本减为10万元 6、若要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正确的做法是( ) A、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B、应有全体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C、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D、出席人数可由公司章程决定

7、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其特征为( )

A、由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所组成 B、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C、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D、属于常设机构

二、多选

8、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完成后,乙公司解散,甲公司存续。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合并各方必须进行的程序有( )

A、甲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B、甲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D、乙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E、乙公司进行清算

9、上市公司具有的特点有( )

A、公司性质的资合性 B、股东人数的无穷性 C、股份形式的证券性 D、公司资本的股份性 E、组织机构设置的灵活性

10、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

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写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

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竞争法

一、单选

为排挤竞争对手,某商店在销售中向海信购买电冰箱的顾客赠送一套餐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如果电冰箱的价格减去餐具的价值小于电冰箱的成本价则商店构成不正当竞争

B.商店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

C.如果赠送餐具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D.如果餐具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甲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对日交易量超过一百手的客户,可以将手续费的2%作为折加费退还给他们,并完整的财务手续。其他交易所对此规定提出的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交易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甲交易所的行为构成行贿

C.甲交易所的行为既构成行贿又构成不正当竞争 D.甲交易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3、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 A.低于成本价销售鲜活产品

B.商场为了促销,将商品打折出售

C.企业经营不善,因为歇业而降价销售产品

D.商场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达到5000元

4、甲酒店向该市出租车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20%作为奖励,与其相邻的乙酒店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一行为。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甲酒店给付的奖励在公司的账面上皆有明确详细的记录。甲酒店的行为属于( )。

A.正当的竞争行为B.商业贿赂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5、甲厂获悉竞争对手乙厂发明了一种新型产品后,组织人员借参观名义进入乙厂偷拍下该产品的照片。甲厂通过对照片进行分析制造出了与乙厂相同的机器,并投入大规模生产,给乙厂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乙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厂停止生产,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厂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偷拍照片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代表甲厂 B. 甲厂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只能停止生产这种机器,而不能赔偿损失 C. 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 D. 乙厂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6、依《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属于垄断行为的是( )。 A 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 B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C 经营者集中 D 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宏观调控

7、在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并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前提下,经营者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A 为排除竞争,达成的联合抵制交易协议

B 为实现其支配地位,达成的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协议 C 为限制竞争,达成的固定商品价格协议 D 为改进技术,达成的限制购买新技术协议

8. 属于行政性垄断的行为是( )。

A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B 宏观调控行为

C 经营者集中行为 D 滥用市场支配者地位行为

9、王某是一家小饭馆的老板,由于王某的小饭馆经常营业到深夜,影响了楼上吴某的休息。吴某与王某为此经过多次交涉、争吵均没有结果。吴某于是雇了一些人到处散发小广告,说王某的饭馆由于食物不干净,很多人吃了以后都食物中毒进了医院。由此,王某的饭馆生意非常冷清。相反,与王某隔一条街的赵某的饭馆客人大增,从此红火起来。关于本案有以下几种说法,其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吴某的行为构成诋毁商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B.吴某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C.赵某的行为构成限制竞争,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D.王某有权要求吴某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10、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各项不属于经营者的是( )。 A. 商场 B. 理发店 C. 公立学校 D. 美容院

二、多选

1、以下行为,哪些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A. 甲厂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舆论误指为乙厂产品,乙厂公开说明事实真相 B. 甲汽车厂不满乙钢铁厂起诉其拖欠货款,散布乙厂产品质量低劣的虚假事实 C. 甲冰箱厂散布乙冰箱厂售后服务差的虚假事实,虽未指名,但一般人可以推知

D. 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但只告诉了乙厂的几家客户

2. 依《反垄断法》规定,依据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说法错误的是( )。

A 合计份额达到四分之三的三个经营者 B 合计份额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个经营者 C 合计份额达到五分之四的四个经营者 D 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一个经营者

3、下列构成垄断协议的( )

A.家乐福和沃尔玛约定:前者占北京市场,后者占天津市场;

B.因为价格问题,甲乙两家汽车厂口头约定都不购买丙钢铁公司的钢材; C.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只能按某价格出售;

D.甲药厂和乙医药连锁超市约定:后者出售前者的某种专利药品最高按某价格出售;

4、某公司专门生产实木家具,因价格昂贵,市场占有量有限。而复合家具价格便宜,规格齐全,色彩多样,近几年销售量直线上升。为此,该实木家具公司通过广告并利用连环漫画形式长期宣传,以专家身份告诫用户,复合家具有两个缺点:一是容易变形,二是甲醇含量过高。一时间,宣传力度大的沪广两地,复合家具销量锐减。为正视听,沪四家复合家具生产商请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其有关产品进行质量鉴定,证明上述危害并不存在。于是,四家复合家具生产企业状告该实木家具公司,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是正确的:( ) A.实木家具公司的广告为对比性广告

B.实木家具公司并未在广告中明确指出哪一家企业生产的复合家具具有上述两个缺点,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D.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5、商业贿赂的形式有( )

A.赠送财物 B.解决子女入学或工作 C.提供色情服务 D.请客吃饭

经济法案例

一、公司法案例

1、甲公司与其他三家国内公司作为发起人,拟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5000万元,甲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为1000万元,其他三家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累计为800万元,拟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为3200万元。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这四个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四家公司各出一名代表作董事,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个监事由甲公司的董事兼任,一个监事由甲公司派员出任,另一个监事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中选拔。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设立,在准备进行公司登记前,由律师对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其他文件进行整理.如果你是律师,请针对以下问题,对该股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见:

(1)现有发起人能否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为什么? (2)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有何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向社会公开募集3200万元?

(3)股份公司的董事会的设置是否有问题? (4)股份公司的监事会的设置是否有问题? 答案:(1)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价总数的35%,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应为1750万元,其他的股数由社会公开募集,可募集3200万。

(3)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至十九人,但该公司只有四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4)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原告: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A、B、C(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股东)原告与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乙餐饮公司进行室内装潢,原告完成施工任务并经被告所属公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但被告所属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其应支付的工程款130万元;后乙餐饮公司因违法经营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清算,致使原告公司债权迟迟不能实现。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由A、B、C三人共同发起设立。A以自有商铺作价200万元出资,B以实物作价50万元出资,C以150万元货币出资。经审查,C没有按照认缴的150万元出资,仅出资100万元。原告认为,三被告系债务人公司股东,在该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负有清算义务,但却未尽法定义务,被告不尽法定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其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

(1)原告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履行对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为什么?

(2)对于C仅出资100万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和处理? 第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i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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