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笑 保险的价值视角之二:解构内含价值 这篇文章,我将尽最大努力去说明保险的内含价值大概是如何运转的

更新时间:2023-11-26 18:1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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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笑 保险的价值视角之二:解构内含价值 这篇文章,我将尽最大努力去说明保险的内含价值大概是如何运转的,主要是三个问题,内含价值是什么?它如何运转?如何理解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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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我将尽最大努力去说明保险的内含价值大概是如何运转的,主要是三个问题,内含价值是什么?它如何运转?如何理解内含价值的增长?注意,文章的落脚点是指导投资,所以,这并不是一篇教科书似的或严格的学术文章,且对于投资来讲,也完全没必要从类如复杂到精算的程度去理解内含价值。 一、内含价值为什么重要内含价值(Embedded Value,EV)最大的作用就是对保险公司价值进行评估,当然他还能在公司业务战略、辅助监管上起到很大作用,但这些也都是基于前者的作用。为什么在其他公司运用PE、PB估值的时候,保险公司却选择了内含价值?这和保险公司的一些特殊性有关:1. 保险公司盈利的滞后性和当期盈利的波动性。特别对于寿险公司的期缴业务来讲,由于一方面要计提寿险责任准备金,另一方面还要在前几年集中支付代理人较高的佣金,再加上其他一些费用的集中支付,前几年寿险公司亏损的概率极大。一般而言,寿险公司从刚成立到实现盈利要经历7-8年的周期。但是一旦过了保险公司的盈利沉默期,盈利就会源源不断的到来。因为本质

上讲,可以把保险公司理解为经营现金流的公司,保险公司的产品没有具体的形态,只是在保险合同约定下在当期以及未来会形成一系列现金流(包括流入和流出),由于前期费用集中支出导致了净现金流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衡,导致实现利润的滞后。另外一点就是保险当期盈利的波动性较大。从三差收益(利差、费差、死差)的利润贡献来看,利差仍然是国内保险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更为重要的是这和当年所能实现的投资收益率是直接相关的,所以波动大的指标并不适合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2. 净资产指标低估保险公司清算价值按一般的价值评估标准,如果说用盈利指标去估值不可行的话,换成净资产指标总可以了吧?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净资产包含了清算价值的含义,这是比较保守的一种估值方法。但是,对于寿险公司而言,净资产远不能代表他的清算价值,关键就在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将来保户需要缴纳的保费等在未来仍可以创造价值(这部分叫“有效业务价值”),而这部分是不体现到保险公司当期会计下的净资产中的,这就造成了清算价值的低估。这里先科普两个非常重要,但非常容易理解的概念:有效业务价值、新业务价值。有效业务价值(Value of In-force Business,VIFB)指的是现在所有已经生效的保单,他们以后所能产生的利润折现到现在的总和。新业务价值(New Business Embedded Value,NBEV)指的是最近一年新签的保单,未来所能差生的净利

润折现到现在的价值。所以,从保单的价值上,可以理解为有效业务价值是存量,新业务价值是最近一年的增量。所以,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它的清算价值就不仅包含一般意义上的账面净资产,还要包含有效业务价值。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出发点即在于此,将净资产和有效业务价值都包含在内,只不过在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内含价值时,还需要对净资产和有效业务价值进行一些处理。二、拆解内含价值:两个重要等式这一小节用来搭建内含价值的构成框架。前面提到内含价值不仅包含了现在账面上的净资产,而且还能包含虽然没有体现在账面上,但是依照保险合同未来会有利润流入公司的有效业务价值部分,所以他更好的反应了保险公司的真正价值。如此,账面净资产和有效业务价值就是构成保险内含价值的两个部分,但在得到内含价值之前,我们还需要对两者做一下处理,文章分两步讨论。1. 净资产的处理:会计净资产→责任准备金的修复+市价处理→调整后净资产看起来有点复杂,没关系,往下接着看你就会明白其中操作和含义了。总资产-负债=净资产,这个会计等式都了解,对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而言,最明显的不同在于负债的大部分是寿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就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负债,为对未来赔付做的准备。在数学上等于未来预计赔付额的现值和未来预计能收到的纯保费额现值的差,再通俗一点,就是未来需要赔付给客户的钱和未来还能收到客户保

费的差。寿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负债的大头,对净资产的影响很大,我摘录了中国人寿历年的数据供参考:寿险责任准备金占总负债比重能达到80%以上,所以对净资产的影响也就很大。更为关键的是,保险公司的会计准则有两套,一般会计准则和法定会计准则,保险公司年报中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都是基于一般会计准则,而法定会计准则是保监会出于监管的目的以审慎的原则制定的。两个准则最大的不同即在于对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提规则不同,所以在计算内含价值的时候要将一般会计准则下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进行修订。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未来对保户的负债折现到现在的值。所以,有两个东西就比较重要,一个是未来负债有多大,第二是贴现率按多少计算。未来负债有多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生命表,以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律去估算,但是贴现率却不能通过统计数据去严格评估,贴现率也就成为一般会计准则和法定准则最大差别所在。一般会计准则要求按最优估计的原则,所以贴现率可按投资收益率等情况确定,这里直接摘录中国平安在2014年年报中对于责任准备金贴现率的表述:“本集团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长期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加上税收及流动性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 2014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即期折现率假设为3.95%- 5.50%

( 2013年12月31日:3.69%-5.43%)。对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长期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2014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未来投资收益率假设为4.75%-5.50%(2013年12月31日:4.75%-5.50%)。”我把上面表述归纳下,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贴现率按保险品种划分,对于传统寿险:贴现率=75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税收及流动性溢价,2014年中国平安标准为3.95%- 5.50%;对于非传统寿险:贴现率=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率,2014年中国平安标准为4.75%-5.50%。上面都是在一般会计准则下的计算,也就是在保险公司年报中资产负债表中所体现的,但是对于法定准则来讲,贴现率就不同了。由于监管的原则偏审慎和保守,所以监管准则下用的贴现率是2.5%(2.5%是预定利率,也就是保险定价的时候用的贴现率),13年放开了预定利率,但目前监管指导下也存在上限,比如传统险是3.5%左右,年金险4%左右等,整体上都要低于会计准则下的贴现率。因为使用较低的贴现率,保险公司就要计提更多的准备金,就要对未来的赔付多做准备。所以,根据上面的论述,法定准则下,保险公司计提的准备金是更多的,在“总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等式中,负债变多了,自然的,净资产就要变小。最后,再说下对资产端的调整,这个理解起来要简单的多。保险公

司是经营现金流的公司,其资产的市值远比账面价值重要的多,所以也要对账面资产按市值进行处理。综上,我们对资产(市价处理)和负债(法定准备金)都做了调整,这样就得到了调整后的净资产。从数量变化上看,总资产变多了,负债也变多了,但是由于准备金的占比太大,他的敏感性更强,所以一般来讲,调整后净资产是小于会计上的净资产的,还是用纯寿险公司中国人寿的数据来说明:到现在我们就已经得到了调整后的净资产,接下来看内含价值的另一部分:有效业务价值。2. 有效业务价值:关键是计算持有偿付能力额度的成本先看有效业务价值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有效业务价值指的是目前所有的保单在未来所能形成利润折现到现在的总和。从这个定义中就能直接领会到有效业务价值和什么有关:保费的投资率(利差)、费用多少(费差)、预期赔付额(死差),还有这些未来利润的折现率。同样的,由于保险公司对于未来费用和赔付金额都可以基于大数据做估计,但是偏偏收益率和贴现率这两个是很难进行估计的,这也是影响有效业务价值最大的两个部分。先来看收益率假设,各个保险公司所做的收益率假设都不相同,但大概范围还是比较接近的,目前四家上市保险公司2014年对传统险的收益率假设如下表所示,大家也可以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再来看贴现率,目前除了新华保险执行11.5%的贴现率,其他三家保险公司都是执行11%的贴现率。我直接引用保监会

2005年《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中对于贴现率的描述,大家可以读着理解下“风险贴现率是计算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时使用的贴现率,它等于无风险利率加上一定的风险额度。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确定采用的无风险利率。风险额度反映未来现金流的风险情况,包括评估过程中其他环节未考虑到的所有风险。”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各公司之间的贴现率不好直接对比,因为内含价值计算的假设是一个体系,涉及非常多的名目,单独拎出来一两个实在不好评价激进或保守。到现在内含价值计算的两个主要假设都说清楚了,投资收益率总体上在5%-5.5之间,折现率除了新华保险按11.5%,其余按11%。我们在金融学里面学到的知识是怎么解释收益率和贴现率的?是按对风险的大小来的,有多大的风险相应就有多高的收益率和贴现率,也就说收益率和贴现率是对应相等的,根据投资风险来的。那为什么在有效业务价值评估的过程中使用的贴现率远高于收益率假设。我的理解是这样:1)这是监管原则,采用的是保守谨慎原则,而不是最优估计原则;2)从定义看,风险额度可能包含了其他评估环节中的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性和投资盈利能力本身可能没有直接关联。从数学结果上讲,贴现率远高于收益率假设,意味着有效业务价值从数额上的降低。而这个计算方式也决定了内含价值年均11%的内生性增速,这点下节接着讲。讲完了有效业务价值,接着讲成本,

也即持有偿付能力成本。有效业务价值难道不是现有保险合同未来净利润的折现值吗?为什么还要有成本?这个成本其实是监管要求的。金融行业是一个监管集中的行业,金融公司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为客户负责,比如银行要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性,所有有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保险要保证未来能够偿付投保人的赔付款,所有有了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于实际资本/最低资本=(认可资产-认可负债)/最低要求资本,基本概念可百度科普,很好理解);证券公司要保证投资人资金和资产的安全性,所以有了券商对于净资本和净资产的比例要求(净资本/净资产≥40%,净资产/负债总额≥20%)。意思就是说,保险公司应该具备和业务规模相关的偿付能力额度要求,叫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界定一下概念:它属于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这部分用于抵御责任准备金不够时的兑付风险,同时,这部分也不能用于向股东分红)。寿险公司的有效业务价值部分,也要有相应的偿付能力额度作为支撑,这个偿付能力额度的存在就是有效业务价值额外的成本,这是监管政策决定的。既然是有效业务的成本,其投资收益率和贴现率都按有效业务价值的假设设定。那为什么叫成本呢?这是因为比如100元的偿付能力额度(也就是100块钱的所有者权益)投资10年,投资收益率假定为5%,10年后额度变为163元,但是按11%再折现到现在就变成了63元,100-63=37元就是持有偿付能力的

成本,这是满足监管的必要。现在我们终于得到内含价值计算的第一个公式了:内含价值=调整净资产+有效业务价值-有效业务价值对应的偿付能力额度成本=调整净资产+扣偿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这里我把中国人寿在年报中对于内含价值的表述贴上来,读者可以和上文进行结合理解和相互印证:“人寿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定义是,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考虑了用于支持公司所欲维持的偿付能力额度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两者之和。“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1)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中国偿付能力准备金和其他负债;和2)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业务预期产生的未来可分配税后利润贴现的计算价值。“有效业务价值”定义为把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预期产生的未来可分配税后利润贴现的计算价值。可分配利润是指那些反映了中国偿付能力准备金和以法定最低标准计算的偿付能力额度之后产生的利润。”紧接着,我们推出第二个常用的,关于内含价值的一般公式,别着急,慢慢来。我们发现偿付能力额度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这部分用来抵御寿险责任准备金不够时的风险,且不能用于向股东分红。知道了它的这些属性就好往下操作了,既然他是净资产的一部分,且在内含价值中的计算方式和一般净资产并不一样,而是和有效业务价值的计算方法差不多(回顾下:一般净资产

按调整市价和调整责任准备金的路径进行核算,但是偿付能力额度是按有效业务价值的投资收益率和贴现率进行核算的),那就可以把它从调整净资产里面剥离出来,所以产生了另一个概念:自由盈余=调整后净资产-偿付能力额度。这样,就有了第二个常用公式:内含价值=自由盈余+偿付能力额度扣减其成本+有效业务价值。而这个正是保监会2005年《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中对于内含价值的定义,我把原文贴上来大家感觉下:“内含价值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分配给适用业务的自由盈余;(二)要求资本,扣除持有要求资本的成本;(三)有效业务现值。”好了,我们把第一个和第二个公式放一块,方便大家理解:内含价值=调整净资产+扣偿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自由盈余+偿付能力额度扣减其成本+有效业务价值。三、内含价值增长动力:两个稳定动力+一个扰动因素1. 第一个稳定动力:内含价值的内生生长了解了内含价值的运作模式,就能很容易的理解他的增长逻辑。从公式来看,内含价值=调整净资产+扣偿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只要分析它的两个构成部分是如何实现增长的就能构造出来内含价值的增长了。首先是调整净资产,这部分每年的变动就是按投资收益率增长,非常容易理解。 最关键的是理解有效业务价值的增长。直接看影响有效业务价值的两个变量,假定收益率和贴现率。假定收益率和实际收益率会有偏差,我拿平安的例子来说。1)实现投资收益

司当期利润都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指标。但假定的收益率和实际所能实现的收益率一般都纯在差异(方便论述,将实际收益率-假定收益的差称为“收益率差”),而正是这个差异导致了内含价值的一些上下波动。从中国平安的数据来看,假设收益率和当年实现收益率几乎每年都纯在差异。但总体特征也复合常识,假设收益率一般较为平滑,整体变动幅度不大,而每年实现收益率分化较大。这也是市场上投资者担忧经济降速背景下投资收益率下滑可能对保险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原因,首先这个担忧并不是杞人忧天,但担忧本身应该是过度的。从假设投资收益率来看,其本身是平滑的,因为这个收益率是对未来相当长的年份,甚至是20-30年收益率的假设,短期的经济下滑并不足以大幅下调收益率假设。再者,从历史的投资收益率来看,中国平安实现的投资收益率并没有大幅偏离。关于假设投资收益率的下滑对内含价值的影响,有机会再专门讨论。这里我们讨论当年收益率差对内含价值的影响,通过下面的表格可以发现,在股市波动较大的年份,比如2007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这个差异对内含价值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影响。除了这些明显的股市大涨的年份,其他年份的影响并不显著。从保险资金的投资配置来看,对股票的投资是收益率波动最大的来源。但是从影响的程度而言,股市异常对内含价值的影响程度有降低的趋势。保险资金毕竟是长期投资资金,且真正成长的过程也会积累

经验,逻辑上也会有一个对股市敏感性下降的趋势。从历史数据看,虽然期限比较短暂,但是大概可以判断收益率差对内含价值负面影响的年份多于正面影响的年份。至少说明自2007年以来,保险公司收益率达不到其假设收益率的年份居多,在文章前面我们也谈到很多投资者对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假定收益率的担心。但以上表格所表达的内容可能超过大部分人的认知,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假定确实偏高了,那每年的收益率差都在清算高估的内含价值,只不过时间上要长久一些,靠一年又一年的清算下折,而投资者更希望看到的是一步到位的清算。文章前面我们也谈到,投资收益率假定没有确定的是否合理的标准,有一定的口径尺度,而目前的情况并未见的明显超过这个所容许的尺度。当然,退一步讲,也可以去展开讨论如果一次性下调所有投资收益率假定,所能给内含价值带来多大的负面冲击,有机会再展开。文章到这里,基本讨论完了在开篇所说的三个问题。最为关键的是把影响内含价值增长的三个最主要的因素展开论述,其中内含价值的内生增长(10%左右)、新业务价值的贡献(8%-9%),以及投资收益率差的扰度(暂且认为极端年份±10%,一般年份不明显)。比如,2014年上市保险公司内含价值超30%的增长就是三个因素叠加的影响。最后,把四家上市保险公司历年内含价值增长的贡献因素整理成表格,也好让大家有个一目了然的便利,也可对文章之

前的论述做个检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h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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