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笔记》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4-05-17 16:2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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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尝“法”的领域

——读《政法笔记》有感

在读《政法笔记》之前,我承认我也是属于大多数人的一类,

即法盲。既没有读过《宪法》,也没有接触过法学,只零星地接触过法律纠纷的有关报道,和上了一堂法基课。现在读完了这本书,也读完了《宪法》全文,我也不能自信地说自己脱离“法盲”了,毕竟法律本本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的具体运用之广,之巧妙,之细腻,以及法律人的头脑、思维,亦或中国法治的现状,我还只是了解了冰山一角,所以对本书的认识还比较肤浅。

《政法笔记》书如其名,就像一本笔记,一本随笔集,但不是普通的笔记。语言很犀利,各种调侃讽刺,不像那种理论条文满天飞的普法知识的书看得云里雾里,而是看得饶有趣味的。《政法笔记》里一个亮点就是分析的具体问题,如死者的肖像权名誉权问题,性贿赂为什么不算贿赂,言论自由和名誉权的问题,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的原因,等等,这些,都是身为法盲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考虑过的问题,所以我立马就被标题吸引住了。书中另一个亮点是案例分析,叫法盲看了后恍然大悟,“哦,中国法治是这个样子的”,有的还结合了宗教神话进行论述,如《所多玛的末日》。笔记每篇都有许多能引起人独立思考、咀嚼的句子,让我不得不对法律人的思维产生了崇敬。 开篇《从前没有法律的时候》篇幅短小精悍,反复咀嚼,引起了我对法治的思考。作者用了超现实的想像和比喻,把中国法律界的现状展现得淋漓尽致。过去没有律师的时候,日子虽苦且落后,但却

没有官僚主义也没有腐败,而时代一变,风气一转,“平地一声春雷,拨乱反正”,律师职业炸开了花,炸出了遍地的律师,遍地的腐败。犯罪分子到了地狱,“我们算什么呀,真正得了的人不会来!。。。他们有律师!”这话说得真是现实,比犯罪分子更厉害的,是雇得起厉害的律师的权势之人,有了厉害的律师,什么法律漏洞都可以找得出来,给你弯曲,给你玩概念,来减轻他们的惩罚。

然而这也不能怪律师背叛正义,就如后面《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里那些精辟而全面的阐述,好人和好律师常常是不能两全其美的,现代律师的市场化带来的后果必然是伦理地位的模糊,客户契约的优先,以及立场的暧昧。人生在世,身不由己,律师本身要靠钻法律漏洞、擦边球来吃饭,担任“双重间谍”而不是“法律技工”,多少人能坚持自律呢。在这篇笔记里,我最喜欢的一句就是“律师为坏人效劳,实际是履行他的体制角色。他辩护越是成功,那体制就越发健全,越让人放心。”还有一句是“正义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遭受的挫折,本是她修成正果之前先要经历的那九九八十一难。劫难劲头,法治在手,我们还得谢谢律师。”这一段的阐述告诉我们,这样的矛盾是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但同时也蕴含着法制健全与法治进步的希望,起码我们生活的社会比《一九八四》要好得多吧。如果没有律师,遍地是法盲的社会也不会比现在好,只会徒增冤罪的人。如作者引用的《想像法律》一书所言:“法治的威力,不在对违法犯罪的严惩,而在劝人相信,那由法律的意象和分类构筑的世界,乃是他能够拥有的“唯一合理的生活世界”(见《性贿赂为什么不算贿赂》)

后来,“阳世律师太多,职业化不够,门槛低,农民都考得上。客户越来越难拉了,吃不饱还恶性竞争,不得不铤而走险”这一句更加现实,是现代律师界的真实写照,不得不令人反思。还有最后一句“一旦地狱建成法治,下不下地狱便无所谓了。”他把法治说得比地狱还可怕,不过真正可怕的应该是像中国目前这种“法治建设蜜月期”。

说到法治,就想起谢遐龄老师课上说过,他觉得中国进入法治社会还需要2千年,不过, 为了好听,于人则说至少500年,并且坚持绝对不下500年。 这种说法感觉就是变相在说中国目前还是封建社会,离真正的法治社会还很远,也许是几百个轮回。兴致一起,便去查了一下法治社会所具有的特点(参考百度知道各网友总结),乍一看, 略感叹,中国没有几点是符合的:一,“国家机构的所有的机关都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和“法律职业者群体健全”来说,由于中国儒家传统的根深蒂固,中国人一向重人情轻法律,“金钱案”、“人情案”屡见不鲜,“有法不依”已经不奇怪了吧,已经到了让作者分析并提出“腐败会不会成为权利”这样的命题的地步了,他说“是什么东西还挡着腐败,不让它获得权利的待遇?恐怕也就是道德了”(见《腐败会不会成为权利》)。二,“完整的法律体系”我想这点在不断进步当中,并且终于在2011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过这也仅仅是完善“法制”,少了“治”,“制”想必会是多余的,成为形式的本本罢了。三、“公民信服法律,善于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点就更难了,从“法盲因此是建设法治

的先决条件和必然产出,是社会法治化以后我们大多数人的名字”(见《法盲与版权》)大多数公民既不懂法,更不用说守法用法,不过这是因为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无可避免的事实,但真正的依法治国的确需要公民的广泛参与,然而难题在于,一个是中国所谓普法教育没并没有消灭多少个法盲,人们多半还是用惯例来解决生活中的纠纷;另一个是腐败问题,使得法律成为了权势的工具,平民既没钱请律师,又不懂法,而且在乡下,“时不时也有‘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为非作歹,鼠牙雀角”(见《中国律师要干吗》),所以很多时候人们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落得一个旁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结果;其实这也又扯到有关部门没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作者的话,“改革开放以来最先的成功和最终的挑战,也在农村”。最后一点是关于“法律至上”和“司法独立”的问题,我们都只知道宪法它神圣,却没有像神一样崇拜它,而是不闻不问,除非牵扯到了自己的利益,有多少人会那么敬重法律,其权威性在权势之下被践踏成为区区的形式上平等公正的法条罢了;我国的司法不能像美国一样与立法平起平坐相互制衡,头顶上有个最大的“人大”,关于这一点也查阅了一些资料,鉴于太过于专业性,我想司法不能独立原因是和中国政体、司法体制、司法人员素质以及党的领导等等很多因素都有关的。

不过这些思考对于法学家们来说,应该是老生常谈的无聊话罢了,作者在书中对于中国的行政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也说到了。比如,在《从卡拉ok与人体写真想到的》这篇笔记中,作者由知识产权问

题为例,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与执法不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认为影响执法环境的病根还在于缺乏有力的监督,以及法院的疏忽、法律的漏洞等等。

这本书让我长了见识,对于法这个领域的见识。这些见识即是:腐败非常有可能会成为权利;中国不缺法制缺法治;《宪法》之神圣,越神圣,司法越触不着,法盲越看不见;“鲁迅肖像权”与“死者肖像权”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少数人才具有的,另一个不是;言论自由与名誉权有时是会冲突的; 性贿赂不算贿赂,应该说,性贿赂很难算作贿赂;程序是正义的蒙眼布,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好人很难成为好律师;人格始于摹仿??如此云云,由于书的观点比较散,所以每一篇我都觉得有很多重要的道理蕴藏其中,从宏观到微观,不胜枚举。

这是一本很有启发意义的笔记,这几天就像在法的世界里漫游,虽然只是浅尝辄止地阅读,却能体会到法律人的深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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