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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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与规范体系

【案例1】产妇范XX,39岁,妊4产1。因过去有习惯性流产,第四次妊娠保胎至31周早产,新生儿体重1850克,而且出生后呼吸多次暂停,最长一次达20分钟。B超检查发现新生儿有颅内出血,后来又发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肿。医生向产妇及家属交代新生儿病情危重,即使抢救能够存活,未来的智力可能较差。但是,产妇和家属商定:即使孩子长大是痴呆也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产妇有习惯性流产史,而且已经39岁,好不容易保胎分娩一早产儿,尽管早产儿病情危重且可能发生严重的后遗症,还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公益论考虑,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医务人员应该劝导产妇和家属舍弃早产儿,以履行其社会责任。如果产妇和家属执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医务人员只有尊重其自主选择,其后果由产妇家庭自负。

【案例88】产妇燕某,26岁,第一胎足月顺产一女婴,体重2960g,兔唇,经医生体检还有先天性肛门闭锁。于是,医生向家属交代新生儿的病情,并说明兔唇不必急于矫治,而先天性肛门闭锁需要马上手术,其手术比较简单。家属与产妇商量后,认为新生儿有先天性缺陷,又是女婴,将来长大不美观,况且产妇年轻而今后仍有生育的机会,故决定将新生儿舍弃,让医院进行处理。医生不同意家属的意见,动员家属尽快同意进行肛门手术,但是家属却不签字,而且声言如果手术医生将承担一切后果。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因此人们普遍希望优生,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目前新生儿的先天性缺陷还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提出了一个先天缺陷新生儿能否舍弃的伦理问题。该案例中新生儿并非严重的先天性缺陷,是可以矫治的,而且矫治后对孩子的未来智能和体能没有影响,容貌也可以矫治得比较理想,因此医生不同意家属的意见是正当和合理的。此时,医生出自对新生儿生命权利的尊重,既不能见死不救,也不能让家属接回家听凭家属处理,而应取得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即使家属最后仍不履行签字手续,也要马上进行肛门手术,同时把家属的行为上告法院.

【案例81】产妇王某,26岁,无工作。其丈夫工人,36岁,月收入600---700元。王某孕期一切正常,骨盆足够大。但是,在产程进展过程中胎心突然降至60次/分,剖宫产已来不及,医生决定行产钳术。产钳夹住胎儿枕部拉出一男婴,发现脐带绕颈两周,体重3500g新生儿阿氏评分2分钟5分,5分钟10分,因发现新生儿头部血肿,即送儿科新生儿病房。经儿科医生诊断有脑出血,三次头颅B超示大脑结构破坏,即或抢救成功也定成为脑瘫。医生向家属交待病情后,家属考虑到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扶养一脑瘫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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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放弃治疗,并已签字让医院处理。儿科护士根据医嘱不再给予特殊治疗,但仍给奶水喂养达6个月,除吸吮功能外,其他活动均明显低于同龄儿,儿科几次通知家属接出院,家属拒绝。请对此案例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在新生儿抢救时,已知会有脑瘫,当家属签字放弃治疗时,医务人员就该让其自然死亡。从生命的质量和价值来考虑,对严重缺陷新生儿的舍弃是符合人道主义的。

2.患儿已6个月,家属拒绝接出院是有理由的,因为抢救时就已签字要求放弃治疗,目前只有依靠社会福利院来协助解决。

【案例64】患者张某,女,29岁。患者曾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一年前出院回家。患者现已怀孕7周,其母亲与丈夫皆因担心怀孕和分娩的痛苦对她的精神状态有不良影响,于是都劝她去医院流产,但她坚决要求继续妊娠。于是,患者和家属准备到医院咨询。试问:当他们到医院去咨询时,医生应如何回答? [伦理分析]1.《夏威夷宣言》中规定:“不能对病人进行违反其本人意愿的治疗,除非本人因病重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或对旁人构成严重威胁。”患者既然已出院回家,他人不应不尊重她的意愿。

2.鉴于患者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史,生育出的后代有可能也患此病,医生应建议患者认真考虑此事.如果患者同意流产,既可免除怀孕和分娩对其精神的影响,也不会生育出有精神病可能的后代.如果患者执意继续妊娠,医生和家属应尊重其意愿,可不流产,但要进行严密观察。

【案例5】某医院20年前收治一名两度烧伤,面积达98%的10个月女婴,医护人员积极抢救,患儿得救了,但造成了终身残废。面对此情况,患儿父母决定放弃抚养,交医院处理。当时,医护人员出于人道主义,将患儿收治、喂养,但至今仍在该院病房.于是,人们对当时该不该收留患儿引起争论。对此,你的态度如何?

【伦理分析】1.面对严重烧伤患儿,医护人员积极抢救,始终如一地履行人道主义责任,完全是正确的。

2.有些人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论观点提出值得不值得抢救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价值不光从经济消耗上去看,还要从人道精神和科研意义上去看,而且这种价值是难以用经济去衡量的。

3.此案例涉及社会问题,医院可以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社会上的支持。

【案例7】患尹李某,女,14岁。现测iQ在25一30之间,这是出生5个月时由于车祸导致大脑受损造成的智力严重低下,只相当于1一2岁的水平,但外貌比较漂亮。因不能独立生活,被姥姥带去与其同住.李某、现已到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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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月经期间疼痛难忍,而且无法应付这种情况以使自己保持清洁。姥姥想解除孩子月经期间的痛苦,也想保护她以后不会被强奸怀孕,于是来某医院寻求子宫切除术. 试问:作为医生,你是否会为其提供帮助?

【伦理分析】1.子宫切除手术是否实施对一个女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李某无明显的手术指征,似乎不能满足手术的要求。尤其是患者还未成年,此类手术更需要慎重。

2.考虑到患者的智商水平很低,难以应付月经期间的不适,也不会保护自己,因此,家属的要求还是可以理解的。

3. 本着为患者谋利益的原则,在此特殊案例中为患者提供子宫切除术,从道德上说还是可以的。

【案例8】患者王\,女,30岁末婚怀孕。孕39周因胎膜破裂而住院。医生检查发现羊水中已有胎粪,胎儿心跳210次/分,这表明胎儿在宫内处于窒息状态,于是医生决定剖宫产,但遭到患者和家属的拒绝,因患者不愿意在以后结婚时让丈夫知道其生育过。医生认为应让胎儿安全地分娩下来,于是又力劝患者,但仍未奏效。试问:此时医生应该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1.如果孕妇自身的生命和胎儿的生命都同时受到威胁,医生积极挽救母子的生命,力劝患者和家属进行剖宫产,一般来说患者和家属是会同意的。

2.该案例中,孕妇本身的生命尚未受到威胁,医生应尊重孕妇和家属的选择权,采取一切措施让其自然分娩,并尽量保全胎儿的生命,一旦胎儿生命不能保全,其后果孕妇和家属自负。

3.从伦理上说,在胎儿利益和母亲利益及自主性发生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后者。

【案例54】患者陈XX,男,19岁,大学二年级学生,他到医院泌尿科就诊,请求为他行输精管结扎术,并说这是经仔细考虑后决定的,而且还在当地的精子库留下了精子,因此愿意承担以后万一后悔想改变初衷的风险。医生听后非常震惊,拒绝为其进行手术,并解释道:“你年纪很轻又没有结婚,以后可能要后悔的。”患者对医生的拒绝极为不满.试析: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未能满足病人的要求道德否?

[伦理分析]1.患者年轻未婚、刚过法定年龄,行输精管结扎术确实需慎重考虑,因此医生拒绝为患者手术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应建议患者去看心理医生。 2.患者向医生提出手术前已经过考虑,且已留下了精子,如果患者没有心理问题,就说明患者的决定是理性的,从尊重患者的自主性来说医生可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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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手术。

3.如果医生决定为其手术,那么术前一定要有书面协议,患者和家属对其后果自负。

【案例2】患者郑某,男,65岁,工人,公费医疗。因肠梗阻和梗阻性黄疸急诊住某医院。体检:巩膜及皮肤黄染,右下腹轻压痛和肌紧张,左下腹触及一个直径4cm圆形质韧肿物,边界不清且随呼吸上下移动。综合CT、B超及胃镜检查结果,临床诊断结肠癌的可能性大,但不能完全排除淋巴瘤及十二指肠肿瘤,于是决定开腹探查。术中发现空肠近端壁上有直径5cm的肿物,肠系膜上有直径2cm的淋巴结肿大,空肠远端壁上有直径3cm的肿物,胰头附近有多个淋巴结肿大,胆总管扩张,结肠未见肿物。活检冰冻切片为恶性肿瘤,有淋巴结转移,因而肿瘤已达晚期,失去了根治的可能性,故行姑息性手术。

术后患者发生肺部感染、左心衰竭,继之又发生应激性溃疡而致上消化道出血,虽经抢救,但病情仍反复,患者处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状态。医生下病危通知,告知患者家属已无康复希望,并劝其放弃治疗。此时,虽然患者已欠下医院医疗费8万元,而家属不但不愿放弃治疗且要求输血等抢救措施。医务人员为避免与家属发生纠纷,遵照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继续抢救半个月直至死亡,患者医疗费用总共为20多万元。

请对上述案例中医务人员及家属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从上述案例中看出,患者因晚期肿瘤而导致肠梗阻和梗阻性黄道,医务人员为解除患者痛苦和延长其生命时间进行姑息性手术是正确的选择。但是,当患者处于多器官能衰竭、明知无望而怕与家属发生纠纷,医务人员屈从于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不符合生命质量、价值及公益论的伦理要求。如果进行有限的抢救,既满足了家属不愿放弃抢救的愿望,也能节约大量的卫生资源,这样不失为最佳选择。

家属缺乏医学知识,虽医生告知病人无望,但仍抱着一线生还的希望而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出于其他动机,不惜公费医疗,那便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案例3】患者王某,男,76岁,离休干部。因与家人争吵过度激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某医院急诊。经医生检查仅有不规则的微弱心跳,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均已迟钝或消失,血压200/150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红,口角歪斜,诊断为脑溢血、中风昏迷。经三天两夜抢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难,各种反射几乎消失.面对病人,是否继续抢救?医护人员和家属有不同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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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A说:“只要病人有一口气就要尽职尽责,履行人道主义的义务,”医生B说:“病情这么重,又是高龄,抢救仅是对家属的安慰。”医生C说:“即使抢救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对家属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是,病人长女说:“老人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几年的好日子,若能抢救成功再过上几年好日子,作儿女的也是个安慰。”表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尽到孝心。儿子说:“有希望抢救过来固然很好,如果确实没有希望,也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并对医护人员抢救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提出一些疑义。

对上述案例及各种意见和态度,你是如何看待的。

【伦理分析】1.医护人员履行了治病救人的职责,毫不懈怠地为这位高龄患者抢救了三天两夜,分明已尽到了责任。至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这表明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病情难以逆转。

2.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即病人自主呼吸停止,无感受性和反应性,诱导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进入不可逆转的深度昏迷状态,并在24小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者,就可宣布死亡。这位患者基本符合上述标准。因此,医护人员如实告诉病人家属不能再改善其生命质量,取得家属知情同意,仅采取支持疗法或撤消救护措施而放弃对病人的抢救,是符合生命伦理学观点,因而也是道德的。但在谈话中应注意方式,切忌简单、生硬。

3.如果医护人员向病人家属讲明真实病情、表明态度后,而家属执意坚持继续抢救,医护人员仍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因为人们的传统习俗和心理状态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需要长期努力。

[案例86]患者赵××,男56岁,公费医疗。患者因车祸成为“植物人、住在某医院神经内科,经多次会诊确认病人无康复的能。爱人虽有工作仍几年如一日的照顾他,医护人员也始终精心地治疗和护理,然而病人却仍处于“植物人”状态,一点恢复的征象都没有。后来,某报纸宣传病人的爱人对丈夫的爱情是如何的纯真,医务人员如何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等。请对报纸的宣传进行伦理分析,并说明医务人员如何行为更好。

[伦理分析] 一般他说,患者爱人和医务人员的行为无可指责。但是,从卫生资源的分配上说,这种行为未必值得大力颂扬。一个不能康复的“植物人”长期住在医院,占据一张病床且耗费大量的卫生资源,这样必然影响可救治病人的住院和治疗,不符合伦理上的公正原则。医务人员最好向家属提供足够的信息,在家属充分理解和同意的情况下,让患者出院开设家庭病床。如果家属不同意患者出院,医务人员也要让家属放弃达不到医学目的的抢救或治疗的要求,仅给予支持疗法和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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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无效。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行动。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医务人员对赵某劝解是履行社会责任,因为未婚先孕不符合人们习惯的道德观念,但是劝解无效不能强制引产,也不能有任何歧视。待赵某回病房冷静后,再配合家属或单位人员共同动员引产。医务人员要自始至终维护、尊重赵xx的自主权,如果动员无效,医务人员可动员出院。

【案例23】患者王某,男,35岁,钢铁工人。因大面积烧伤住某医院。医院虽进行了积极抢救,但两周后发生感染中毒性休克,接着又发生呼吸、循环和肾功能衰竭,故而难以使患者康复。当家属和单位得知医生告诉的预后信息后,表示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和抢救;单位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继续抢救。后来医生得悉患者的单位自行规定,如果一月内死亡即可定工伤死亡,如果一个月以后死亡即不能定工伤死亡,故而家属和单位是出自不同的利益需要而表现出对抢救态度的不同。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一般他说,患者处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状态很难恢复。但是,要具体病例具体分析,该案例中患者假如处于不可逆状态,要作出生死攸关的医疗决定时,首先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性,在患者态度不明的情况,是否抢救要尊重家属的选择。如果医务人员不能完全肯定患者处于不可逆状态,起码应该给予支持治疗。该案例要进行决策,应以病情为基础,不应以满何方的利益为前提。另外,该案例如果不涉及家属、单位双方的利益,患者大面积烧伤合并中毒性休克和多器官功能衰竭,在患者没有生前意愿且又难以康复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尊重家属的选择。

【案例96】患者黎某,男,73岁,离休干部。因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肺心病,并导致肺功能衰竭,医生马上实施气管切开,并使用呼吸器。经两周治疗,病情得到缓解,日后医生几次试图撤掉呼吸器,因患者呼吸短促,并对呼吸器产生依赖心理,均未成功,患者在以后治疗期间不见病情好转,面对日复一日的医疗措施包括静脉给营养,经常性的动脉穿刺,化验血气以及引流等带来的痛苦和麻烦,一天患者对医生讲:给我撤掉呼吸器吧,我不想活了!”而家属却恳求医生坚持抢救措施。请问:医生面对这种情况应如何选择?

[伦理分析]这个案例涉及人道主义与尊重患者自主选择的伦理难题,医生必须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患者要求撤掉呼吸器是否由于痛.烦闷心理作出的暂时性决定;其二,患者要求撤掉呼吸器是否处于不确切的信息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总之,患者的决定是否建立在真正自愿基础之上的。鉴于上述案例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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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真正自愿的决定,况且家属又坚持抢救,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出于人道主义而又不完全违背患者真正自主权,继续抢救是必要的。

【案例27】一对农村夫妇抱着白喉病患儿来院求治,患儿因呼吸困难,医生决定马上做气管切开,但患儿父母坚决不同意。这时患儿呼吸困难,面部紫绀,生命垂危。医生反复解释劝导,患儿父母拒绝手术签字,不同意气管切开。急诊医生看到患儿病情危急,毅然将患儿抱到手术室,患儿父母不顾一切追到手术室。在这关键时刻,急诊医生以特有的权威劝服了患儿父母,并实施手术。患儿得救,患儿父母给医生下跪致谢。 请对此案例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此案例涉及如何对待监护人选择权问题。一般情况下,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要尊重病人(或监护人)的权利,并让其自觉履行承诺手续。这不仅是伦理要求,也是法律要求。通常医生的愿望与病人(或监护人)选择是一致的,但本案例中监护人的选择给医生带来棘手的伦理难题。对此,医生的态度可能有四种:

1.以监护人的态度为转移,一切听从监护人的意见,免得引来麻烦; 2.向监护人做必要的解释,摆明利害关系,最后听其自然; 3.医生从患儿生命利益出发,果断地替监护人作主,尽职尽责;

4.医生对患儿生命负责,既尊重监护人选择权,又敢于在关键时刻以患儿利益为重而采取行动。

以上四种态度各有其理由,然而从医德原则出发,第四种态度体现医德基本原则“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精神,又体现了有利、不伤害、尊重等具体原则,属于最佳选择。

【案例67】患者赖某,男,48岁,个体户。因服大量的安眠药自杀而被家属送至某医院急诊室。家属告知急诊医生,患者有精神分裂症,一直服药治疗,过去也有服药后睡一天才醒的情况,此次睡一天一夜未醒,才发现服用大量的安眠药自杀;经急诊室两天两夜的抢救,患者仍处于昏迷状态。于是,急诊医生告知家属,采用肾透析也许能挽救患者的生命,但费用较高。家属听了医生的建议后,只是说该病人活着非常痛苦,家属也很痛苦,并让医生看着办吧!面对家属的犹豫态度,你认为医生应该选择: A、争取家属的配合,给患者肾透析; B.维持原来的抢救措施,任其好坏; C.只要家属同意,中止对患者的抢救。

说明医生应该选择和不应该选择的理由。

「伦理分析」医生应该选择A,因为肾透析可能挽救病人的生命。但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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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费用高,而且也不一定能救活病人,因此要向家属说明,待取得家属的同意后,再进行肾透析。

医生不应该选择B因为抢救的实践证明原来的抢救措施不能使病人苏醒,维持原来的抢救措施可能会贻误抢救时机,同时也是一种浪费。

医生绝不能选择C,因为精神病人也是人,也有获得救治的权利,当然也理解精神病人家属的不幸。

【案例55】患者田xx,女,60岁。3年前患甲状腺癌行根治术,一年后局部复发再次手术。自此,两年后颈部又出现肿物并逐渐出现憋气,确诊为甲状腺癌复发,收入某医院肿瘤外科。

本次癌复发的特点:

1.以呼吸困难为主要症状,住院10天后即出现严重的上呼吸道梗阻情况。

2.CT片显示:气管内肿物于喉下6cm,气管间隙仅为0.3一0.5cm,增加了气管切开的难度。

3.患者本人神智清楚,因呼吸困难极度痛苦,强烈要求实施安乐死、并写下了遗嘱。对此患者,医院组织了耳鼻喉科及肿瘤科专家进行讨论,绝大多数专家认为该患者为肿瘤晚期、即往有两次手术史,目前不宜再次手术,其他治疗也并非适宜.仅极个别专家表示如果家属同意,可以试行急诊喉全切术,但要承担极大风险。

此时医务人员有以下选择: A. 急诊手术; B. 被动安乐死; C. 主动安乐死;

D. 等待疾病自然的转归。

请从伦理的角度分析,哪种选择是最佳的,为什么?

[伦理分析] 1.从医学人道主义出发,对患者应积极治疗,但多数专家认为救治无望,本人在极度痛苦、神智清楚状态下要求安乐死,家属也表示同意,为尊重病人的选择权,减少痛苦实施主动安乐死是适宜的,也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但目前缺乏法律的保护,难以实施。

2.被动安乐死或待疾病的自然转归,可使病人在痛苦中死去,这是不符合人道主义的。

3.个别专家提出行急诊喉切除术、可以使病人有一线生机,从伦理上是最佳选择,其理由:

(1)医生不怕担风险,表现了医生的高度责任感。

(2)手术有成功的可能,这样既可以解除了病人的痛苦,也使病人有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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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46】患者李某,男, 84岁。因肺部感染住某医院内科,既往有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治疗,并有多发性下肢溃疡及陈旧性左股骨颈骨折。住院3周后肺部感染已控制,通知病人出院,但家属提出因患者行动不便且家离医院较远,隔天来院换药十分困难,故提出转住外科治疗下肢溃疡。经请外科会诊后认为患者糖尿病较重,下肢溃疡治疗困难,加之左股骨颈陈旧骨折活动不便,对其溃疡愈合也不利,特别是左足跟部溃疡较深较大,应请烧伤科治疗。烧伤科会诊后也认为患者年龄大·,有较重的糖尿病,左足跟部溃疡植皮也难以成活,仍建议由外科换药治疗。’因此,病人只能仍留在内科,达4个月之久,最终因下肢溃疡感染后败血症死亡。、请问:此案例存在什么问题,并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此病例为高年多科患者,内科治疗肺部感染后,外科或烧伤科本应接受转科积极采取治疗措施,但却因治疗有困难而不愿接受,最终在内科因下肢溃疡反复不愈、败血症死亡。本案例中有关科的医务人员没有一切从病人的利益出发,而是强调病人的特殊性,互相推倭,这不符合医际关系中相互协作的医德规范,也违反了有利的医德原则。

[案例28]患者李××,女, 35岁。因胃溃疡合并大出血,由其夫护送到某医院急诊。因夫妇俩的宗教信仰认为输了别人的血是一种罪恶,终生不得安宁。尽管医生再三劝她输血治疗,甚至讲不输血会有生命危险,但她仍拒绝输血。此时,患者面色苍白,呼吸急促达32次/分,脉搏快而弱,血压低至60/40mmHg。此时,其夫表示同意输血,但患者却用低弱的声音回答“不要违背我的信仰”。那么,医生应如何处理?

「伦理分析」此案例涉及尊重患者自主权与治疗利益的矛盾,最佳选择是医生请其夫动员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医生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也应立即实施,但是,如说服不通,让其夫写出拒绝输血的书面材料,医生可以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

[案例30]一对农村夫妇,有一子一女,因煤气中毒其子不幸死亡.夫妇申请再生指标,在未获得准许的情况下已怀孕7个月,乡计生委劝其到县医院做引产,孕妇住院后,县医院妇科进行药物引产,当这对夫妇得知引产下的是活男婴,拒绝医生以予处理,执意抱回家抚养.此时,医生应如何处理?

[伦理分析] 1.医生从计划生育政策角度进行动员,并指出药物引产影响婴儿的正常发育,应当舍弃.

2.如这对夫妇执意不肯,医生本尊重本人意愿的原则不做处理,交乡计划生委解决.

【案例34】 患者张XX,女,60岁,退休教师。因直肠癌晚期,医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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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手术。术后6个月,病人复诊时另一医生发现手术医生将消毒纱布留在病人阴道内。随即取出,病人对此极为不满,要追究手术医生的责任。手术医生得知后,当即打电话向病人赔礼道歉,电话内容为:“我对你并没有什么印象,也记不清楚是哪位病人了。我昨日风言风语的听到……你手术已6个月,你出院后为什么没有找我来复查?消毒纱布遗留在你的阴道内给你带来了痛苦,我向你赔礼道歉。”请对上述医生的电话内容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上述电话内容有不妥之处:其一,说“我对你没有什么印象”,说明没有创造良好的医患关系和谈话气氛;其二,说“我昨日风言风语地听到……”说明对自己的差错缺乏深刻的认识:其三,说“6个月没有找我复查”,似有推脱责任之意。 综上所述,此案例为一般差错,医生既有差错就应向病人谈清楚,否则是对病人知情权的不尊重,而且还应向患者诚心诚意的赔礼道歉。

【案例59】患者蔡某,男,48岁,农民。在北京某大医院确诊为肝癌,癌肿已拳头大、经会诊已排除手术治疗的可能性。于是,住院后进行其他疗法,但疗效不佳,故家属要求出院返回当地县医院治疗。县医院外科医生认为诊断无疑,准备以“死马当活马医”,经家属同意而进行手术治疗。术中发现腹腔广泛转移,虽勉强将癌肿大块切除,但术后第二天病人便死亡。请对县医院医生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根据手术治疗的道德要求,在手术前医务人员必须作出手术对病人的疾病治疗在当时的条件下是最理想的判断。凡是其他疗法优于手术治疗或可做可不做的手术、凡手术可能加速病人病情恶化或加速病人死亡的、凡尽管需要手术而不具备手术条件的等等,都不应当实施手术治疗。否则,都是违背病人利益和医德要求的,该案例中,病人虽然对某些非手术治疗不敏感,但也不能证明手术治疗就是最好的,况且北京某大医院已排除了手术治疗的可能性。县医院外科医生以,死马当活马医.的侥幸心理、虽经家属同意而进行外科手术,结果加速了病人死亡,这是不符合手术治疗道德要求的,而且也不排除医生潜在的不良动机.

[案例57]患者王某,28岁,某地干部。因腰痛、尿痛、尿频一年余到某医院泌尿科就诊。查尿常规,白细胞15一20个/高倍视野,红细胞:10---15个/高倍视野;腹部平片,右肾盏中致密影。医生诊断右肾结石,并当即提出体外碎石治疗的方案。对此,病人也提出能否再做一些其他检查,然后再考虑是否碎石。但是,接诊医生认为腹部平片结果已能确诊,无需进一步检查。病人无奈,只好接受碎石方案,于是次日即行治疗,观察3天后返家.两年后,患者因病情反复而再次到该医院治疗,经全面检查诊断右肾无功能、肾结核,故而行右肾切除。术后病理证实为肾结核。请对此误诊病例进行伦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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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gl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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