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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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总则 ......................................................................................................... 1 规划背景 ................................................................................................ 3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 ..................................................................... 3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规划目标 ................................................................................................ 5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 8 主要用地安排 ...................................................................................... 10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10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 12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3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 15 第五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 15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 ...................................................................................... 17 村土地利用控制 ................................................................................. 20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 22 附则 ....................................................................................................... 24
附 表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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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2条 规划任务
1、落实淮阴区下达的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调控目标和指标,结合南陈集镇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以及镇域土地资源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该镇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
2、确定南陈集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3、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维持良好的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
4、在全镇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措施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5、制定南陈集镇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本轮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3条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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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6.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7.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8. 《江苏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9. 《淮安市淮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 案)》;
11. 12. 13.
《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淮安市淮阴区建设、交通、水利、电力、旅游等部门的行业规划; 南陈集镇相关规划。
《淮安市淮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
第4条 规划时限 规划基期:2005年; 近期目标年:2010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 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9266.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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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6条 南陈集镇概况
南陈集镇位于淮阴区西南22公里处,是运南片的枢纽:北接码头,南邻赵集,西连吴城,东临武墩。陈武路—陈吴路横贯东西,张福河、码赵公路横穿境内。全镇有22个行政村,总人口7万人。
南陈集作为淮阴区运南片区物资集散地,属于工贸型城镇。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
第7条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9266.2公顷,其中:农用地690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52%;建设用地1491.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10%;其他土地86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8%。
1. 农用地。2005年全镇耕地535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4%;园地74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林地3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其他农用地76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7%。
2. 建设用地。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141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2%;交通水利用地5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其他建设用地2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
3. 其他土地。2005年全镇水域面积72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7%;自然保留地面积140.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
第8条 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用地中耕地比重大。全镇农用地面积6905.5公顷,其中耕地5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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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占农用地77.48%。
2、森林覆盖率较低,占土地总面积的0.41%,林种单一。林业用地中,多是防护林、灌木林,经济林比重低,占地少。
3、非农业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建设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6.10%,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占14.49%,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比较大。
第9条 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
1. 农业用地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不高。农用地种植结构简单,以耕地种植为主,种植业中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经济效益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户经营土地的积极性。
2.重用轻养,耕地质量下降。耕地种植效益低下,使得农户在耕种过程中,投资积极性不高,结果导致耕地质量和生产力的下降。
3.居民点零散,土地利用率效率低。居民点分布散乱,中心村规划得不到实施,形成空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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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10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 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全镇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不低于5378.4公顷和5473.7公顷。
至2020年南陈集镇确保5361.5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 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
园地基本保持稳定,林地面积稳步增长。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占用耕地比例降低。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1497.4公顷。
3. 土地利用布局更加优化
调整农用地布局,粮食主产区的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布局更为集中连片。适度增加建设用地。
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充分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各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土地经济密度达13.71万元/公顷,为2005年(4.57万元/公顷)的3倍。
5.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更加协调
合理布局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保持自然生态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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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1、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200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5350.6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73.7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5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340.4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61.5公顷。
园地面积:2005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48.2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48.6公顷。
林地面积:2005年全镇林地面积为749.9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750.3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91.6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97.4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10.2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02.6公顷。
2、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总量为4.6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3.3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3.9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2.2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2.2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6.9公顷。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2006-201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为30.0公顷,2006-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任务量为130.0公顷。
3、效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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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10年丁集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05平方米/人,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98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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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12条 耕地
2005年,全镇耕地535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4%;至2020年耕地面积547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07%。规划期内建设占用减少耕地6.9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增加耕地130公顷,耕地面积净增加123.1公顷。
南陈集镇耕地较多,土壤肥沃,规划期间将耕地主要安排在乔庄村、小桥村、果林村、镇北村、孙庄村、鱼塘村等。
第13条 基本农田
2005年全镇基本农田534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67%;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6.90%;考虑到规划期间南陈集镇具有独立选址项目,位置不确定,额外再预留0.8公顷的基本农田作为机动指标,规划期实际划定基本农田5358.3公顷。
规划期将陈集村、果林村等中心村范围内的基本农田挑出,将镇西村、合心村、高福村、林圩村、蚕桑村等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第14条 生态用地
2005年,全镇生态用地16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9%;至2020年生态用地面积172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8%。规划期内生态用地面积净增64.3公顷,比重提高0.69。
规划期内加强该镇园地、林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建设,优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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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水浇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荒地集中发展,因地制宜对林地,构建以张伏河、二河、调度河、天河、废黄河、202县道为网络的基本生态屏障。
第15条 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141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2%;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4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4%。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净减7.6公顷,比重减少0.08。
重点保障南陈集镇镇区建设所需用地,挖掘现状建设用地中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潜力。对规划范围外的农村居民点实施村庄整治,将限制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内的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和乡村企业向规划中心村集中。
第16条 基础设施用地
2005年,全镇基础设施用地5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至2020年基础设施用地面积6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5%。规划期内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净增13.3公顷,比重提高0.14。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规划期内将建设古赵线、武吴线、和韩线、330省道及城镇道路等交通用地项目;水利用地主要是张福河航道改造项目用地。
第17条 土地整治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近期土地整治以土地整理为主,土地整治净增耕地面积为30.0公顷;规划远期土地整治也以土地整理为主,土地整治净增耕地面积为130.0公顷。
土地整理项目主要安排在合心村、头堡村、窑厂村、张周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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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18条 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引导,各项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规划到2010年南陈集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2公顷以内,到2020年南陈集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9公顷以内。
第19条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加大灾毁耕地修复和补充力度,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规划期内南陈集镇无灾毁耕地。
第20条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到2010年南陈集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30.0公顷,到2020年补充耕地不少于130.0公顷。
第21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05年,全镇耕地5350.6公顷,基本农田5340.4公顷,主要分布在镇域北部和南部。规划期内,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淮阴区规划下达全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保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5378.4公顷和547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58.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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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条 合理调整划定基本农田
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调整后,南陈集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358.3公顷,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相比多划定基本农田0.8公顷,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用地范围的市级及以下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
第23条 合理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落实基本农田整备区,通过采取各项工程措施,对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和耕地实施土地整治活动,引导规划期间区内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建成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集中连片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南陈集镇基本农田整备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的前提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
南陈集镇基本农田整备区面积104.8公顷,主要安排在鱼塘村、高陈村、张周村等。
第24条 保护措施
1. 营造基本农田保护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文艺演出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意识。
2.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规划期内,镇政府与村委会,以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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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把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责任落实到镇政府和村组干部,以及每一位农户。
3. 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水利、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逐年增加对基本农田的投入,改良土壤,合理保养土地,提高地力,防止基本农田的污染、沙化。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第25条 规模
规划至到2020年,南陈集镇共有农村居民点用地133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1%。
第26条 加大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盘活挖潜工作,鼓励和引导工矿企业通过依法转让、出租、内部调整等途径盘活存量土地,控制新建、扩建项目用地,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的效益。
第27条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鼓励按照镇村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严格限制村庄无序外扩。农民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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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土地,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
第28条 稳步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
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自然村撤并和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和节约集约利用。以现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为基础,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在镇西村、乔庄村、鱼塘村划定一定数量的有条件建设区,用于城镇村建设用地拓展以及中心村建设。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29条 管制分区
根据南陈集镇城镇发展,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确定四个区域: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对不同区域实施不同的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第30条 允许建设区
该区总面积为14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4%,主要分布在陈集村和头堡村。
管制规则:
在规划实施期间,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以调整,但不能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第31条 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域总面积3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3%,主要分布在陈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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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则
第57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等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58条 本规划自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59条 本规划条款由南陈集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南陈集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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