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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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试 行)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制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二)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

(三)绩效挂钩原则。坚持考核结果的合理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本办法所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是编制部门核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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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三、考核内容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 1、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内容

(1)卫生院建设与管理:主要考核制度建设、人员编制落实、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管理、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等基本情况。

(2)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规范用药、中医药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等情况。

(3)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工作情况。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5)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 (6)群众评价。

详见《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附表1)。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内容

(1)机构建设与管理:主要考核制度建设、人员编制落实、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与管理、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2)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医疗安全、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费用、中医药进社区落实情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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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等内容。

(3)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及应急处理、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4)社区服务管理:主要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站一体化管

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双向转诊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详见《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附表2)。 3、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实施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合理用药、药房规范化、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应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高、工作环境恶劣、社会效益好的岗位应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

四、考核方法

建立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内部工作人员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方法 1、考核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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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依据

《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

(2)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

定具体考核标准,并委托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2、考核程序

(1)每年6月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照考核标准进行半年

工作情况自查,自查结果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座谈等方式,于每年12月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级相关行政部门。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合同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

财政部门于次年1月上旬对辖区内县(市、区)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比例不少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8%,复核结果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备案。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方法 1、考核主体

(1)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

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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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

门确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2、考核程序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患者、对辖区居民及本医疗卫生机构职工进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每年12月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次: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考核得分比,比例为实际得分除以80。

2、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政府补助绩效工资的依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编办《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核定绩效工资。考核分值大于80分(含80分)的,按100%拨付。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按政府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

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核定的标准给予补助;不合格的,政府按照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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