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总承包施工协议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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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总承包施工协议书

甲方:广西中港富兴置兴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承包工程施

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港国际大酒店

工程地点:广西南宁市横县县城横州大道国际商务城旁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四星级酒店、装饰工程及消防、室

内装修、围墙装修、楼顶、空中花园、地下室装修装饰,门前配套装

修。

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5000㎡。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实施面

积为准。

二、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

三、工程造价

工程暂定人民币约肆仟捌佰万元整(¥48000000元)。最终造价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为准。

四、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即开工日期:施工工期为300天历天(不含节假日)

2、开工时期:2014年9月28日前进场开工建设临时设施等事务。

3工期的顺延:遇到下列情况顺延,双方可在施工日记上签证、办理

工期顺延签证,乙方不承担误工、怠工费用:

(1) 因涉及变更导致增加的工程量大于原设计的单向项目。

(2) 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每次时间超过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

的。

(3) 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

(4) 政府或甲方原因引起的停工。

五、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

施工图纸范围内四星级酒店、装饰工程及消防,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

式给乙方总承包施工。

2、工程设计图纸在施工内需要调整的,一方以书面的形式在该项工

作施工前七天内通知乙方,已施工的部分按工程量增减予以办理签

证。

六、工程造价及工程量确定

1、结算编制依据:

(1)定额使用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

程费用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费量定额》、《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2013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价估价表》以及人

工工资调整的相关文件规定、南宁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计价。

(2)计价程序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

化工程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计价程序执行。

(3)工程量计算已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联系单、现场签证等依据。

(4)材料价格采用合同工期施工期间的南宁市造价管理部门的公布

信息价(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材

料信息价时,由双方本剧市场商定。

(5)本工程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定额高值取费为准。

(5)本工程的总承包价按以上。

六、(1)(2)(3)(4)(5)款项执行单项工程结算的总价。

(2)属甲方应上缴有关部门的养老保险费,政府按政策规定退回给

乙方部分的,属乙方所有。甲方应缴未交部分并入进度结算支付给乙

方。乙方承担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工的保险、劳资责任,所产生的劳资

纠纷由乙方承担。

3、结算时间:

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书后30天内审

查定案,如超过约定时间时,即视为乙方送审造价已被甲方确定。

4结算单位

甲乙双方共同完成认定,由乙方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预(结)

算公司或机构进行结算,费用由甲、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按约定首次预付总额10%款额给乙方后,其余工程款额每

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程量85%的工程

款,但要按十个月每月扣减原来的预付款额10%再支付每月的75%,

后续的每月工程款的支付均以此类推。

2、乙方所申报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工

地代表签字确认后,方能办理工程款审批手续。甲方在收到工程申报

表7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按相应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4单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

款总额的95%;余下的5%在总体竣工结算30天内再付3%,留2%

作质保金在一年后付清。

5、乙方在该酒店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必须将全部

竣工资料备齐,在甲方付到总工程款的95%给乙方后,在10天内由

乙方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给甲方按照第6条款执行。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的30天内审查

完毕,审查完结后15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总价的98%,余款2%作

为质量保修金。

7、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工程税务发票给甲方,但是民工工资和管

理人员等劳保福利费总额不开税票。

八、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期

1、工程竣工日期以南宁市质监站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为准。

2、乙方除按规定提交给有关部门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外,竣工后

30天内还需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个两套,交由甲方存档。

3、乙方在完成施工任务后30天内,必须将建筑垃圾、械具、材

料、人员清退完毕,同时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98%给乙方后5天内

办妥钥匙、水、电设备等移交手续给甲方,并结清施工用水、用电费

用。

九、工程质量保修期与费用

1、甲方预留工程总价的2%作为保修金。

2保修期内属于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

天内开始维修,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未进场维修时,甲方有权另外聘请

其他施工队伍进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

乙方补足。

3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涂料、防水的保修协

议另拟。

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如果没有质量问题,预留保修

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的15天内将返还保修金的80%给乙方,保修期

两年后的15天内再返还保修金的20%给乙方,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使用装修材料标准

乙方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乙方使用的装

修材料确保质量合格,并能提供工程材料合格证或试验合格报告,需

要送检的材料或试块应当送到当地的权威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

负责,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问题由乙方负责。

十一、完全责任

乙方因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施工安全规

范、规程、规章制度进行现场施工和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受该行业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包括甲方和监理现场人权)检

查,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及处理的决定,即使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防

护措施所需要费用,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一起安全事故等问题,经济

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一概不负责。

十二、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和督促。

2、 甲方有权指导乙方选购装修材料及设备、产品。

3、 甲方应按合同有关的规定履行义务。

4、 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施工安全

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有乙方自负,且工期不得严顺。

5、 乙方应按审定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6、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乙方必须在3天之内提交给甲方,甲

方在收到签证3天内回复,正常情况下,如甲方超过第4天不

回复视为同意。

7、 乙方所有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期间项目经理、

施工人员须常驻现场。

十三、双方责任

甲方的职责

1、 甲方负责办理好规划报建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工程的

邀投标工作。委托中介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它工程邀请招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源、电源

到施工围墙内。

3、 办理相关证件和批文,负责支付属于建设单位有关保健所需缴

纳的费用,提供施工图纸四套给乙方,并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关

系,处理突发事件以便乙方正常施工。

乙方的职责:

1、 施工质量若到不到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合同约定的要求时,

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至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止,若整改达不到要

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 因乙方的原因,只是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

人生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任。

3、 乙方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停止施工10天以上,如

出现这两种情况中任何一种现象的,经甲方通知纠正时,甲方

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应遵守南宁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道路、施工

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由乙方按规定办理

相关关手续的由乙方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做到材料堆放

整齐有序,场地整洁,文明施工。

5、 甲方按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乙方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当月

完成工程量进度款报告。

6、 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使用各种材料品种计划,

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7、 为方便施工而需要的场地铺设,埋设构筑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

担费用。

8、 施工场地内的水、电等施工管线由乙方自行铺设承担费用。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中有不明之处或存在着质量

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以便及时与设计单位研

究处理方案。

十四、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如果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工期顺延,还应赔偿

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1、 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错误而返工,甲方需赔偿乙方返工的损失。

2、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在2014年10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在进场

5天内所约定的合同总额10%预付款额给乙方,须承担总额违约金5%

给乙方。如果甲方不按乙方每月完成工程进度款额再支付75%,否则

所造成乙方停工以及影响本工程正常施工进度时,除工期顺延以外,

从延误之日起计算,甲方每日必须按应付进度款额中未付的款项数额

千分之二(2‰)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有两个月拖欠乙

方的工程计量款额,总计超过六百万元含本合同履约金260万元在

内,此酒店租赁建设和经营权,甲方须全部无条件的转让给乙方承包

续建和经营20年,甲方前期投入的资产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由

乙方续建该酒店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后接管租赁经营权,甲方并配合乙

方与房主签订新的转让20年的承包租赁合同,接管该酒店的经营权,

甲方无异议。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总款额时,如果

有延误,甲方每日必须按应付款中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四作为违约

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责任:

1、 由于乙方施工技术等原因造成逾期交付,按实际拖延未完成的

总工程项额的万分之四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赔偿违约金按天

累计。

2、 乙方因自身原因而造成停工、怠工连续达10天以上等现象,

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改进或者采取整改措施无成效的,甲方有

权单方面终止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请其他施工队伍接替进场施工。

此外,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带来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权威评估

公司对甲方损失的评估结果为准。

十五、其他

1、

乙方需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具有合法经营的施工资质证

书、营业执照及施工人员岗位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给甲

方。

2、 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期间,乙方

每月底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及下个月计划,若未按时提供,延误

了进度款额的拨付,由乙方负责。

3、 乙方违约、违纪、违规等被罚款,由乙方自负。甲方代缴的款

额,甲方从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但须乙方负责人认同。

4、 合同执行中如有分歧意见时,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如

意见仍不能统一,则由双方负责人协商处理,对双方均有约束。

5、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建筑工程

装修施工合同》有冲突,以本协议约定条款执行为准。

十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双方可采取协商或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直

接向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协议生效约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乙方

在三天内按本协议支付施工合同保证金给甲方开户的银行基本账户

前,乙方委托财务代表人加设其个人印章一枚监管保证金260万元专

款专用,等甲方发开工令或者进场通知给乙方方可进场开工,本项目

施工过程中用水、供电,由乙方负责,乙方要按时缴纳水、电

的签约合同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元),经乙

方财务监管人同意在转账支票或者现金支票签章后,监督甲方当即支

付酒店房主租金180万元作为首年租金;付招标代理公司20万元;

付设计出图和工程预算公司的技术费60万元。

2、乙方不交清保证金260万元给甲方专用于该酒店项目开支本议自

动作废。 。

3、乙方付款当日起,甲方在三天后须开具开工令或者进场通知书给

乙方,在六十日期满的七天内须退还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元)

给乙方;到开工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达到一百二十日期满之日,甲

方再退还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元)给乙方。如果甲方每次逾

期退还施工合同保证金给乙方,甲方须承担拖欠乙方实际欠款损失,

按照每月的总额5%计算并且赔偿给乙方。 十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书与本项目的《酒

店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e0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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