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大高铁瓦房店西站配套设施道路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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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大高铁瓦房店西站配套设施道路

绿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DLLGZB-2018-007)

采 购 人:瓦房店市交通局

采购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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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5

第三章 合同 ..................................................30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98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122

第七章 评 标 办 法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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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受瓦房店市交通局的委托,就其哈大高铁瓦房店西站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哈大高铁瓦房店西站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DLLGZB-2018-007 3、建设地点:瓦房店市

4、工程规模:玉虎路、外贸路、友好路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政府采购预算价:约268万元(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三天公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相应技术实力及管理能力的企业。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④企业近三年类似绿化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自2015年3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外地企业须在开标前办妥《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3)截至2018年4月1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6)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

使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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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7)供应商(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8)供应商(投标单位)现场报名须携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的报名回执码。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236号平安保险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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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③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④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⑤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可以自行出具);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⑦企业近三年类似绿化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自2015年3月起至今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 上午10:0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瓦房店市交通局 联系人:陈岩 电话:85601628 地址:瓦房店市交通局

采购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 联系人:张祺

电话(传真):0411-83121555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236号平安保险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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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1 1.1 1.1.1 招标人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总 则 项目概况及要求 名称:瓦房店市交通局 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7号 名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236号平安保险旁 联系人:张祺 电话:0411-83121555(传真) 哈大高铁瓦房店西站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工程 瓦房店市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 1.1.2 1.1.3 1.1.4 1.2 1.2.1 1.2.2 1.3 1.3.1 1.3.2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项目的资金落实情资金已落实 况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招标内容 工期要求 玉虎路、外贸路、友好路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018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1.3.3 1.4 1.4.1 合格 验收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养护执行《大质量要求 连市行道树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大城发[2000]17号和《大连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分级标准》大城发[1991]125号文件标准。 本工程养护期为5年(成活率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能力和信誉 工相应技术实力及管理能力的企业。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 5 -

④企业近三年类似绿化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自2015年3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1.4.2 1.5 1.5.1 1.6 1.7 1.8 1.9 1.9.1 1.10 1.10.1 1.10.2 1.11 1.11.1 1.12 1.12.1 2. 2.1 2.1.1 2.2 2.2.1 2.2.2 3 3.1 3.1.1 3.2 3.3 3.3.1 3.4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投标报价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共90天 投标担保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是否允许偏离 不允许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及补遗、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 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偏 离 投标预备会 投标答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不接受 标 费用承担方式 承担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语言文字 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提交问题方式:传真 书面 不集中组织 分 包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2018- 3 -27 17:00:00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 2018-4- 11 10:00:00 截止时间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 6 -

投标保证金金额:45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5000元。 递交方式:在2018年 4月 9日16:00时之前,以投标人基本开户行的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财务部(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称: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普兰店支行 账 号:286973842364 3.4.2 财务联系人:吕会计 对投标保证金的要联系电话:0411-83121555 求 汇款注明单位名称及款项用途(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活动)。 备注: 1、开标时投标人需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3、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投标或退出,须于开标日期二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资料 近年财务状况的 近1年,指2017度的财务报告。 年份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 近3年,指2015-03-01起至开标前。 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近3年,指2015-03-01起至开标前。 求 备选投标方案 是否允许递交 不允许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签章要求 纸质标书和电子标书必须签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 7 -

3.5 3.5.1 3.5.2 3.5.3 3.6 3.6.1 3.7 3.7.1 3.7.2

求、数量及封装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求: 1、 在光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及所投项目名称,密封在投标文件封袋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该项目为ca锁在线解密项目,以ca锁在线解密为主,光盘为辅。 2、 供应商应在业务系统“招标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dlzf)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大连公共资源版)”生成电子投标文件(.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 3、 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在业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dltf加密),并进行模拟解密,确认“模拟解密成功”。 4、 开标时,供应商应携带模拟解密成功的ca锁进行解密。 5、 正副本要求: 光盘正本1份、副本4份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1份 纸质投标文件合订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在光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及所投项目名称,密封在投标文件封袋中。 1、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或者.dlcf(澄清)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文件格式为.dltf、.ndltf,并且将.dltf格式上传网上,将.ndltf格式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正副本)刻录的文件必须保存一致)。 2、投标人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文件格式,不是word或其他格式,否则会因无法导入到评标系统而退出开标,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如果投标文件中有多张图片,请将单张图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使用图片压缩软件),最高不要超过1M,否则会无法生成投标文件。 3、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在需签章的部分进行CA锁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 4、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投标文件须分开包封。 4 4.1 投 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8 -

4.1.1 投标文件 封套上写明 4.2 4.2.2 4.2.3 4.3 5 5.1 开标时间、地点 及开标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 形式及地点 纸质标书是否 退还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瓦房店市交通局 哈大高铁瓦房店西站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地址 在2018- 4 -11 10:00:00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8- 4 -11 10:00:00前现场递交。 地址: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文件受理区 否 投标文件的修 改与撤回 开 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4-11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开标 开标形式:现场电子标书开标 开标程序 5.1.1 5.2 5.2.1 开标序顺及程序 1.开标顺序 2.开标程序 公布投标人名称 检查密封情况 公开唱标 5.3 6 6.1 6.1.1 6.2 6.3 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的情况 评 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社会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及评标专家的确定1人。 方式 社会专家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 评标原则 评标 合理低价法:在技术、商务等符合性条款评审通过的情况下, 按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本次评标采用的评中标候选人。如果有 2 个或 2 个以上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相标方法 同,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排在前面;如果报价仍相同,则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按照投标人投标签到的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授- 9 -

6.3.1

6.3.2 7 7.1 7.2 7.2.1 评标方式 权委托人在评标现场从数字 1、2、3、4、5??中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抽取的数字小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抽取的数字大的投标人排序在后。抽取结果以书面形式由相关方签字确认,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未接到退场通知不得擅自离开开标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监督权力,对抽取的排名顺序不得提出疑义。 电子评标为主 合 同 授 予 中标公示 定标方式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 否 确定中标人及推荐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候选人家数 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书的确定 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故不签订书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二年内不得参与瓦房店市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不再招标 纪 律 和 监 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投诉 其 他 不良行为认定 其他不良行为 招标控制价及标底 政府采购预算价 268万元 - 10 -

7.3 7.3.1 7.4 8 8.1 8.2 9 9.1 9.2 9.3 9.4 9.5 10 10.1 10.1.1 10.2 10.2.1

10.2.2 有效投标报价以及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不高于招标控制价且不低于成本控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价(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 5%)。 方式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下浮系数个数和范围开标 3 天前公招标控制价及下浮布,下浮系数 D 由第(T+1)位签到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系数 现场随机抽取(T=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2,T 为整数不保留小数)。 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是否采用暗标 不采用暗标 外省企业投标人备案管理 通用条款引用部分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有关要求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予以公示。 知识产权 同义词语 监督 解释权 招标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 1.按照现行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计算规则,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参照现行有关定额编制投标报价。 2.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以施工图为准,工程量和合同价款一律不予变更。除设计变更外,其他因素均包含在风险范围内。 1)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费用。 2)投标所报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同时一并包括规费、税金。规费、税金按规定费率计取,列入报价总表中。中标后由施工单位缴纳所有规费,其它未明示规费、与施工过程有关的检测费(智能、环境、节能等)、竣工验收、移交、备案过程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缴纳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3)投标报价中所采用的单价应是投标人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总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相应的风险因素。投标人可参照现行有关定额及市场价格确定单价。投标人所填写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表中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及政策- 11 -

10.2.3 10.3 10.3.1 10.4 10.5 10.6 10.7 10.7.1 10.8 10.9 10.10 10.11 10.12 10.12.1 投标报价

调整等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单价时应自行考虑风险因素。 4)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信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参照现行有关定额等相关文件和本工程类别等资料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提出投标报价,且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 3.基质处理、改土、土方石方、客土及管养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认为该项目为设计变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由承包人按其专用条款约定提出具体预算,经发包人同意、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调整支付。 4.本合同是以施工图为基础的综合单价合同。 虽然招标人随招标文件向投标人提供了施工图,但发包人不对此反应工程量的充分性和正确性负责,投标人应根据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说明、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及其他文件的要求,自行计算工程量,并进行检查和校核。发承包人双方签定的合同,包含了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全部招标工程施工工作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开支。 5.除了设计变更或依据本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得到的任何追加或扣减金额外,本合同下的结算和支付仅限于此招标文件提及施工图中的所有项目,本工程施工图所反应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或工作内容,不论是否曾在除施工图以外的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或依据这些合同文件推论应该存在,均视为已被适当地分摊到或包含在本工程施工图中的相关或其他项目中。 6、工程开工后,因甲方原因发生设计变更,需规划调整重新招标的,其风险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甲方只对已完工程进行盘点结算,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7、由于招标人原因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其可能发生的停工、窝工损失及其他一切风险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中标价除按规定批准的变更事项,不做任何调整。 8、现场临时水、电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综合考虑在报价内。 9、施工单位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到环卫、交通、噪音、青苗补偿、扰民、临建拆迁与恢复、水塘、协调补偿、破道修复、地下管网迁移、建筑物拆除与恢复等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等风险因素影响。所有土方不许落地,要充分考虑文明施工的要求。 10、中标单位必须按图纸和甲方规定及要求施工。 - 12 -

10.12-2 投标报价风险 1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内容或设计图纸如有疑问应在答疑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为一人,不得更换。 12、外埠企业需要自行到当地税收主管部门了解税费相关规定。 13、未尽事宜按现行建经政策执行。 严格中标价的控制,中标价即合同价。合同价款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如有设计变更需报发包人批准,项目法人需向财政等部门申报备案。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自行进行充分勘察后,综合考虑报价,投标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用水用电、临时场地等一切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价一经确定,招标人不再进行调整。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工程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投标人负责由于工程建设造成损失的任何补偿,投投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给辖区内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赔偿。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料场、进场道路、施工道路及工程建设中一切与第三方纠纷的组织、协调,发包人不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构筑物的安全及影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投标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的外运、弃渣、弃土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相关项目报价应包含此项费用。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其费用,包括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相关项目报价中应包括此项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进行该项费用及由此引起工期拖延的调整。 7、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后勤卫生、现场垃圾清运、环保、消防、保卫等各项管理工作,按国家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8、投标人在施工中造成场地内外道路、管线、设施及其他- 13 -

基础设施损坏,其费用自负,若发生赔偿费用,应承担赔偿费用并承担维修责任。 1、工程完工且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付工程总价款的50%;第二年验收合格且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付工程总价款的10%;第三年验收合格且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付工程总价款的10%;第四年验收合格且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付工程总价款的10%;养护期满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结算全部完成、手续齐全后,付清工程余款。 2、本工程养护期为5年(成活率100%)。 1、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工程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产品。 2、苗木: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检疫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林业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内检测合格证明的产品。 3、种植土应理化性状良好,无废弃物污染、酸碱度适宜,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种植土须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且经业主确认后方可使用。 4、承包人在苗木采购前,必须将苗木的名称、规格、产地等相关数据报送发包人进行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订货及采购。苗木采购进场时,必须经发包人再次确认、复核、批准后方能使用在工程中。未经发包人确认、复核、批准的苗木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苗木,一律按退货处理,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视为承包人已认可。如承包人所报送的苗木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必须重新组织苗木的订货及采购,直至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承包人承担因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及赔偿。发包人对已进行确认、复核、批准的苗木仅是对其外观、技术参数(规格)的认可,并不对其采购的苗木质量负全部责任。 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价款调整按以下原则: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投标报价综合单价高出招标人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以招标人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为准;低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以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为准。 2、中标价即合同价,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3、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的让利承诺,工程结算时应同等水平执行。 - 14 -

10.12.3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2.4 主要材料 10.12.5 价款调整方式

10.12.6 规费、税金及工程税金按照辽住建【2016】4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税金。 管理费 建设工程安全防10.12.7 护、文明施工措施应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全额计取 费 安全目标: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要10.12.8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求 工验评标准。 10.12.1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列入投标报价内(不招标代理服务费 0 单独列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10.12.12 招标文件发售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外地企业须在开标前办妥《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其10.12.13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其他说明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投标人未携带以上证明身份原件,将拒绝该公司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投标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原件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备查。 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书须加盖本单位国家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员印章,否则将导致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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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报价风险。投标人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减,增减部分工程数量按实调整,其综合单价按以下办法确定:

a中标人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低于工程预算价综合单价,以中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为准;高于工程预算价综合单价,以工程预算价综合单价为准。

B如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提出,招标人委托财政部门审定后调整。

9)投标总价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额一致。

10)投标人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所提供的项目名称、序号和工程数量做任何变动、修改或自行增加新的项目。

11)中标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实际施工时,如发生设计变更,履行相关变更手续,报有关部门批准。

2.3.3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投标须知在前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3.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未按规定函告招标代理机构而退出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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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③投标人未执行投标须知要求的,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4)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投标人须向代理单位出具到账证明复印件,并向代理单位提供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基本开户银行及账号等相关资料。

2.3.5现场勘察和答疑

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勘察,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勘察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勘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人在现场勘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投标人有疑问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意见发送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属于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送。

2.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1)电子光盘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并提供一份纸质投标文件辅助评标。

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光盘的正本、副本、纸质标书应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写明:

①项目名称 ②招标人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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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招标编号

④在2018年4月11日10:00前不准启封 ⑤投标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4.2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应该当面送交。

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5 开标和评标

2.5.1开标

1)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投标签到表上签名报到。投标单位代表应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到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到账证明原件。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宣布的内容。

2.5.2评标和定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委不得将有关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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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定标等信息对与本工程有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泄漏。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1)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

·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 ·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包装、密封、标记;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份数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证件; · 投标文件经修改后未按照规定格式重新签署; · 投标文件正本重要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 未提供更换项目经理书面申请而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导致投标文件与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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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他实质性要求;

· 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的;

· 投标函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的;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或其他重大偏差的; ·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串通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在案。(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办依法进行处理):

· 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 · 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 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出错的地方相同等。

· 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5)评标委员会应于开标之后首先就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确认,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具有竞争力,可以继续评审。

2.5.5算术错误的改正

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①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②若投标函中报价与相应的预算书中的总价不吻合时,应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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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③数字表述与文字表述应相符,若不符,以文字表述为准。

2)招标人将按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需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

2.6 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定标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选出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任何解释和说明。 2.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6.3中标通知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发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亦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2.6.4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书。

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依据评审结果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故不签订书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二年内不得参与瓦房店市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

2.7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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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 2.7.2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工程招标的标准收取。 2.7.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 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 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综上所述,以上面的例子类推可以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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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关键技术和工艺及施工、办公和检测设备要求

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及描述 1、苗木栽植及保护措施(种植穴的挖掘成形,种植土的选择等)。苗木成活率保证措施(特别是不易成活和难养护的树种)。防治病虫害措施、苗木养护措施、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重点、难点。 2、提出可靠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障措施,特别注意防火防盗、施工安项目施工 全。 重点、难3、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重点、难点。 点及关键技术工艺4、本项目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应做好材料、人员的安排,及与招标人、设要 求 计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季节因素,采用科学合理的措施保证绿化苗木成活率。 6、工程施工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颁发的各项施工质量、操作规程、验收规范,以保证本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1、施工机具及运输车辆由各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在满足工程进度的前提下自行配备; 施工机械2、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特别需保证机设备要求 械及时到位; 3、施工机械的配备要满足本工程的总体需求,并由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4、本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定。 办公设备1、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应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检测设备2、 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测部门的检验认定。 要 求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办公设备、检测设备、施工设备等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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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项目管理班组及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技术职称 相关要求 技术职称 技 术 负责人 专业 相关要求 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质检员1人 档案员1人 材料员1人 有关要求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综合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能保证全天工作。 中级及以上职称 相关专业 综合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能保证全天工作。 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造价工程师(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员资格证书 一级造价员)1人 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1.项目管理班组成人员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以上项目管理班组的要求为最低标准。 其他要求: 1、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 2、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项目特点组建本工程的管理人员机构,要求配置合理,经验丰富,专业齐全,职责分工明确,工种配套,证件具备,持证上岗,数量满足。 3、项目组管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 4、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时和定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项目负责人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否则按照违反合同进行违约金的处罚。如未经建设单位和项目总监批准,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主持工作或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和专职安全员由招标人进行考勤,在法定有效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及专职安全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离岗的,每缺勤一天,招标人可向中标人主张1000人民币/每人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9

第三章 合同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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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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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不采用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协商解决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 标准和规范

协商解决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款及招标文件执行。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采用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不采用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款约定的解释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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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2套(不包括竣工图施工的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等,另需提供专项施工方案、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另提供资料的发包人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日期前3天或相应工程部位施工前7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提供纸质版本5套和电子版本2套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3天内审查完成。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6.5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协商解决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协商解决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协商解决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协商解决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协商解决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协商解决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0.1项规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工程规划红线范围为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工程规划红线范围为界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约定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约定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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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协商解决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审批开、竣工报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计量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审查工程签证单、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合同变更、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地方关系等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相关事宜。(对于工程价款洽商、索赔、合同变更等涉嫌价款或费用的事项可由发包人代表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需要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加盖发包人公章))。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本合同签订前已确认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现场临时水、电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综合考虑在报价内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2.5款约定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采用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竣工图)包括技术档案、安全档案、基础和主体验收证书、报竣工验收申请等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提供纸质版本5套和电子版本2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前7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承包人应提供电子版2套和纸质版5套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不采用 。 3.2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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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全权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方面的义务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协商解决。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协商解决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协商解决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协商解决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协商解决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通合同条款》第3.3.4项约定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协商解决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协商解决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包和分包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承担合同解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无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3.6项约定。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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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通知书备案前(或施工合同签订前)以现金、银行汇款或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履约担保期限,从提交履约担保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日止。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书》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书》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 ; ; ; ; ; 。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协商解决 ; (2) 协商解决 ; (3) 协商解决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1、承包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苗木:承包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检疫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林业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内检测合格证明的产品。3、种植土应理化性状良好,无废弃物污染、酸碱度适宜,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种植土须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且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使用。4、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在苗木采购前,必须将苗木的名称、规格、产地等相关数据报送发包人进行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订货及采购。苗木采购进场时,必须经发包人再次确认、复核、批准后方能使用在工程中。未经发包人确认、复核、批准的苗木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苗木,一律按退货处理,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视为承包人已认可。如承包人所报送的苗木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必须重新组织苗木的订货及采购,直至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承包人需赔偿因此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发包人对已进行确认、复核、批准的苗木仅是对其外观、技术参数(规格)的认可,并不对承包人采购的苗木质量负全部责任。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不采用 。 5.3 隐蔽工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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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5.3.2项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6.1.1项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6.1.4项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6.1.4项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6.1.5项约定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6.1.6项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不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等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7.1.2项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7.1.2项约定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7.2.2项约定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7.3.1项约定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下达开工通知前7日内应获得开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和许可手续以及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内应签订材料、工程设备、周转材料等采购合同,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安排,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签订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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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7.4.1项约定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按实际影响程度调整工期、除工期顺延外,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索赔(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除外)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格的万分之10承担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承担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不采用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4小时内降水量超过50mm的暴雨 ; (2) 风速大于8级的台风

(3) 地区日气温连续3天超过38度高温或连续3天零下20度的严寒等 ; (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在10mm及以上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不采用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不采用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8.8.1项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协商解决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协商解决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不采用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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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0.5款约定。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0.5款约定。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采用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不采用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不采用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不采用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不采用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采用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不采用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不采用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不采用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不采用%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不采用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不采用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不采用%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不采用 %时,其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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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不采用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不采用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不采用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不采用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包括除按规定拖得批准变更外的一切风险因素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不采用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按规定获得批准的变更外一律不予调整 。 3、其他价格方式: 不适用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不采用 。

预付款支付期限: 不采用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不采用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不采用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不采用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辽建发[2008]8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不适用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2.3.4款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不采用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不采用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第12.4.2款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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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dx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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