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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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泰人社函〔2016〕144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

《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9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及学分标准

凡今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都在审验范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任现职期间(自取得现任职资格时算起)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完成不少于20学分(可累计计算),其中,任职期限满5年以上的,自2011年以来累计完成100学分视为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期间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继续教育任务(可累计计算)。

二、审验办法

拟晋升(续聘)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审验,须经单位初审登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验。拟晋升或聘任(续聘)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验。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登记和初审。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要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和岗位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更好地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自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其成绩可作为当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之一,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三、提供材料

1、继续教育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培训类:结业证书;

4、学历类:毕业证或学籍证明及成绩单; 5、科研成果类:获奖证书;

6、著作论文类:公开出版的著作和刊物。 7、职称计算机及英语合格证书原件。 四、时间、地点安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验的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至9月29日,地点在泰安市政大楼C406房间,电话:0538-6991985。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审验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凡发现在登记中弄虚作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两年内不准晋升或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证书审验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关于继续教育学分标准和计算办法有关问题的

说明

2、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花名

2016年8月19日

附件1: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标准和计算办法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做好《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审验工作,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对继续教育学分标准和计算办法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学历教育者,以毕业证为依据,在规定的学制内每年登记2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学考试者,以单科合格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有学籍编号的成绩证明单等为依据,每门登记5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以结业证书为依据一次性登记3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者,以学位证书为依据一次性分别登记40学分和60学分。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计30学分;获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计25学分;获市科技进步奖计15学分;获县级科技进步奖计10学分。

3、发表学术、技术论文,以发表论文的刊物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在国外刊物上发表(具有刊号的刊物,下同),按作者数均分45学分;在国内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按作者

数均分25学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按作者数均分10学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按作者数均分5学分。

4、出版著作、译著,以出版物为依据计算和登记学分,主编、副主编、编委分别计20、17、4学分。

5、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全国通用标准的,一次性计算继续教育学时:A级计30学时6学分,B级计20学时4学分,C级计10学时2学分。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考试模块一次性计5学时1学分,累计不超过30学时6学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bs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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