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税关于规范金融企业涉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征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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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规范金融企业涉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2]9号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强化涉税基础信息管理,规范我市金融企业涉税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工作,满足日常征管和数据分析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总局下发的财务会计报表表式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设计了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送对象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对象为“津税系统”中国标行业代码包含“J”,营业状态为“正常”的所有金融行业的单位纳税人(简称“金融企业”),其他纳税人应按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规范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财法[2009]43号)的规定报送2009版财务会计报表。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金融企业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资产负债表(季报)、利润表(季报)的电子会计报表信息(申报期限与营业税纳税申报期限一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资产负债表(年报)、利润表(年报)、现金流量表(年报)的年度纸质会计报表和电子会计报表。纸质会计报表可采取直接报送、邮寄报送或其它方式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电子会计报表可采取网上远程传输或电子盘方式,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定于2012年7月正式启用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金融企业应在7月份纳税申报时开始报送季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并于2013年5月底前,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报送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年度纸质财务会计报表和电子版财务会计报表。

(二)为做好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上线的准备工作,3月底已在“津税系统”中发布了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月底在客户端增加了新版财务会计报表,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并帮助金融企业做好客户端升级工作。

(三)为保证财务会计报表的及时、准确报送,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对系统中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清理,确保纳税人的行业代码设置准确无误,并做好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限定工作。同时,安排业务骨干做好对金融企业的报表培训工作。

(四)金融企业自5月1日起不再报送原财务会计报表。 附件:1.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季报)》表样

2.金融企业《利润表(季报)》表样 3.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年报)》表样 4.金融企业《利润表(年报)》表样 5.金融企业《现金流量表(年报)》表样 6.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填报说明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资产负债表(季报)

编制单位: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贵金属 △存放联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期初金额 —— 报表属期: 年 月 期末金额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联行存放款项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其中: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交税费 其中:应交税金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赔付款 △应付保单红利 90 91 92 93 94 95 项目 行次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期初金额 —— 金额单位:元

期末金额 —— 10 11 12 13 14 15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其中:原材料 17 18 19 20 22 23 △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21 库存商品(产成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系统内往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24 25 26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其他应付款 96 97 98 99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 —— △应付分保账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27 [27]=[2]&[22]+[25]+[26]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独立账户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 债 合 计 100 101 102 103 104 [104]=[74]&[86]+[90]+[92]&[103]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其中:本年折旧 38 39 [39]=[36]-[37] 40 41 [41]=[39]-[40] 42 43 44 45 46 47 49 113 114 115 [115]=[106]&[113] 116 [116]=[104]+[115] 117 118 119 120 12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其中:土地使用权 48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独立账户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 产 总 计 50 51 52 53 54 55 56 [56]=[29]&[35]+[41]&[47]+[49]&[54]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集体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中:现金股利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7]=[118]-[12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2]=[27]+[56]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1]=[127]+[128]-[129]+[130]+[131]+[137]+[138]+[140] 142 143 [143]=[141]+[142] 144 [144]=[116]+[143]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单元格计算公式中的数字表示行次

利润表(季报)

编制单位:

项目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行 本期金额 报表属期: 年 月

本年累计金额 项目 行 本期金额 金额单位:元

本年累计金额 [34]=[1]-[8]+[30]+[31]+[33]

——

——

次 次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1 [1]=[2]+[5]+[6]+[7]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8]=[9]+[12]&[21]+[24]+[28]+[2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政府补助 债务重组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44 [44]=[34]+[35]-[40] 45 46 [46]=[44]-[45] 47 48 49 50 51 52 53 [53]=[46]+[52] 其中:业务招待费 研究与开发费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单元格计算公式中的数字表示行次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九、附加指标: 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劳动者报酬 其中:工资总额 其中:一次性奖金 △批发贷款余额 △零售贷款余额 △中长期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余额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资产负债表(年报)

编制单位: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行次 1 2 3 4 5 6 年初金额 —— 报表属期: 年 年末金额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项目 行次 73 74 75 76 77 78 金额单位:元 年初金额 —— 年末金额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贵金属 △存放联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 △联行存放款项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27]=[2]&[22]+[25]+[2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其中: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交税费 其中:应交税金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存货 其中:原材料 库存商品(产成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应付赔付款 △应付保单红利 其他应付款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发放贷款及垫款 △系统内往来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其中:本年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39]=[36]-[37] [41]=[39]-[40] 其他流动负债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 [115]=[106]&[113] [116]=[104]+[115] —— —— [104]=[74]&[86]+[90]+[92]&[103] ——

——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独立账户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 债 合 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7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实收资本(股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资本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集体法人资 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 [127]=[118]-[126]

△独立账户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56]=[29]&[35]+[41]&[47]+[49]&[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27]+[56]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中:现金股利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1]=[127]+[128]-[129]+[130]+[131]+[137]+[138]+[140]

*少数股东权益 [143]=[141]+[142] [144]=[116]+[1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资 产 总 计 72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单元格计算公式中的数字表示行次

利润表(年报)

编制单位:

项目 行 上年累计金额 [1]=[2]+[5]+[6]+[7] 报表属期: 年 本年累计金额 项目 行 金额单位:元 上年累计金额 本年累计金额 [34]=[1]-[8]+[30]+[31]+[33]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次 33 34 35 36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8]=[9]+[12]&[21]+[24]+[28]+[2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利得 政府补助 债务重组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37 38 39 40 41 42 4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44 [44]=[34]+[35]-[40] 号填列) 45 46 [46]=[44]-[45] 47 48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中:业务招待费 研究与开发费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单元格计算公式中的数字表示行次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九、附加指标: 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人) 劳动者报酬 其中:工资总额 其中:一次性奖 金 △批发贷款余额 △零售贷款余额 △中长期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余额 49 50 51 52 —— ——

——

53 [53]=[46]+[52]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现金流量表(年报)

编制单位:

项目 行 上年累计金 报表属期: 年 本年累计项目 行 金额单位:元

上年累计金额 本年累计次 额 —— [15]=[2]&[14] 金额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次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39]=[34]&[38] [40]=[33]-[39] —— [33]=[28]&[32] 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5]=[16]&[24] [26]=[15]-[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47]=[42]+[44]&[46] [52]=[48]+[49]+[51] [53]=[47]-[52] [55]=[26]+[40]+[53]+[54] [57]=[55]+[56]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8 29 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国标行业门类为金融业的单位纳税人。由于此版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具有通用性,各单位可根据实际会计账户的设置情况填列,不涉及的会计科目可不填列。

二、表头项目:

(一)编制单位: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二)报表属期

1.季报表“报表属期”:为报表所属期季度第一月至所属期季度最后一月。季度中间开业的,“报表属期”为当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月,次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年报表“报表属期”:为报表所属期年度。 三、部分科目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

1.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

2.贵金属(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 3.存放联行款项(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由于同一银行系统内所属各行处间办理结算业务以及资金调拨等原因存放其他行处的款项。

4.存放同业款项(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5.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6.拆出资金(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7.衍生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资产。 8.应收保费(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 9.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10.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的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12.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划分至应收款项类的持有的金融资产。 13.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及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

14.系统内往来(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与同一保险公司系统内部其他企业的往来款项净额。 15.独立账户资产(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资产价值。

16.向中央银行借款(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 17.联行存放款项(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由于同一银行系统内所属各行处间办理结算业务以及资金调拨等原因由其他行处存放的款项。

18.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19.拆入资金(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20.衍生金融负债(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形成的衍生负债。 2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22.应付手续费及佣金(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 23.应付赔付款(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24.应付保单红利(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保险合同约定应付未付投保人的红利。 25.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和投资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款。企业(保险)应向投保人支付的储金或投资款增值,也在本科目核算。

26.应付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付未付的款项。 27.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提取的保险合同相关的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再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28.代理买卖证券款(证券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

29.代理承销证券款(证券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

30.独立账户负债(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对分拆核算的投资连结产品不属于风险保障部分确认的独立账户负债。

31.一般风险准备(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利润表

1.利息收入(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及垫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2.已赚保费(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确认的保费收入。 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业务、代保管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受托贷款及投资业务等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

4.利息支出(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

5.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6.退保金(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寿险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

7.赔付支出净额(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支付的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减去摊回后的净额。

8.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提取的保险合同的相关准备金减去摊回后的净额。 9.保单红利支出(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 10.分保费用(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11.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12.其他综合收益(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13.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年内企业每月平均拥有的从业人数,其计算公式为:

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1月平均从业人员数+2月平均从业人员数+?+某月平均从业人员数)/某月月数;

某月平均从业人员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三)现金流量表

1.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以及非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各种存款的现金净增加额。

2.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款项的现金净增加额。 3.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所取得的现金,减去拆借给境内外金融机构款项而支付的现金后的现金净增加额。

4.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的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5.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实际收支的现金净额。 6.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向投保人收取的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以及以投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的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本金,减去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返还的储金和投资本金后的现金净增加额。

7.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证券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自行买卖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净增加额。 8.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实际收到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等现金。 9.拆入资金净增加额(证券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所取得的现金,减去拆借给境内外金融机构款项而支付的现金后的现金净增加额。

10.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证券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本期按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现金,减去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现金后的现金净增加额。

11.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以及办理商业票据贴现、转贴现融出及融入资金等业务的款项净增加额。

12.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银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央银行以及境内外金融机构的款项净增加额。

13.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实际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的现金。

14.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实际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等现金。 15.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实际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16.质押贷款净增加额(保险专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发放保户质押贷款的款项净额。 17.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金融共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收到的现金。 四、勾稽关系

列出的勾稽关系的行次均为自动计算出的 (一)资产负债表 [27]=[2]&[22]+[25]+[26] [39]=[36]-[37] [41]=[39]-[40]

[56]=[29]&[35]+[41]&[47]+[49]&[54] [72]=[27]+[56]

[104]=[74]&[86]+[90]+[92]&[103] [115]=[106]&[113] [116]=[104]+[115] [127]=[118]-[126]

[141]=[127]+[128]-[129]+[130]+[131]+[137]+[138]+[140] [143]=[141]+[142] [144]=[116]+[143] [72]= [144] (二)利润表 [1]=[2]+[5]+[6]+[7]

[8]=[9]+[12]&[21]+[24]+[28]+[29] [34]=[1]-[8]+[30]+[31]+[33] [44]=[34]+[35]-[40]

[46]=[44]-[45] [53]=[46]+[52] (三)现金流量表 [15]=[2]&[14] [25]=[16]&[24] [26]=[15]-[25] [33]=[28]&[32] [39]=[34]&[38] [40]=[33]-[39] [47]=[42]+[44]&[46] [52]=[48]+[49]+[51] [53]=[47]-[52]

[55]=[26]+[40]+[53]+[54] [57]=[55]+[5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bj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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