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的得与失分析

更新时间:2023-08-06 09:3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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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中的得与失分析

一、wto争端解决机构对中美知识产权案的裁决

2009年3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报告宣告中美知识产权案的终裁,dsb专家组针对美国的诉求裁决如下:首先,专家组裁定美国没能证明中国有关刑事门槛的规定不符合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其次,关于海关措施,专家组认为,虽然中国海关对进口冒牌货仅摘除非法标志的处置方式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但美国没能证明捐赠给社会公益机构、卖给权利人等处置方式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美国也没能证明中国有关拍卖的规定影响了海关销毁货物的权力。最后,关于我国著作权法,专家组认为,虽然对未能通过审查的作品、通过审查的作品中被删除的部分不提供著作权保护,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伯尔尼公约》,但在从未提交审查的作品、在等待审查结果的作品等方面,美国未能证明中国的做法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专家组还强调,其裁决不影响中国的内容审查权。①

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起源

(一)美国方面对于产生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原因

第一,知识产权产品是美国最具竞争力的产品,知识产权是美国的比较优势所在,对美国的经济影响重大。近年来,美国的外贸逆差逐年上升,尤其是中国更成为美国贸易逆差的最大来源国,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必然会借助其优势产品来改善或扭转其贸易逆差。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9y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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