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10-31 10:0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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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策应《清浦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落实,保证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的损害,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依据科学、措施果断、依法防治、加强合作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和街道办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中心所有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 琳

成 员:张建东 唐凤尧 赵严清 徐新昌 鲍秀丽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发布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命令。 2)、领导、组织、协调事件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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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事件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4)、审批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二)、办公室及职责 1、办公室成员 主 任:张建东

成 员: 赵严清 徐新昌 杨园园 地 点:设在副主任办公室。 2、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区卫生局指挥部和中心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本中心各下设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街道办、区卫生局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处置工作情况。 5)、进行事件的初始、进程、终结报告。

6)、完成区卫生局指挥部、街道办、上级有关部门、中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 1、医疗救治工作组的组成

由何正辉任组长,领导下设的三个小组。 1)、接诊救治小组 组 长:唐凤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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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徐新昌 鲍秀丽 赵春燕 马 青 王鸿 2)、发生地救治小组 小组长:陈永峰 成 员:邵传宝 秦萍 3)、随车救治小组 小组长: 洪琼

成 员: 王小风 陈俊耀 2、医疗救治工作组的职责

1)、一旦发现发生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 2)、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立即按照预案组织人员、药品、器械进入抢救。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过程中,遵守操作规范和有关规定。

4)、在抢救过程的初始、过程、结束阶段将抢救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5)、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救治队伍,在救治力量不足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申请外援力量或转诊。

6)、常规性的检查抢救室、车辆的药品和器械情况,保证随时能够有效使用。 (四)、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组 1、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成员 组 长: 张建东

成 员:王继芳 邵晓红 张华珍 2、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组职责

1)定期对流调室的药品、器械、流行病学资料、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使其常年处于备用状态,并保证随时能够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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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进行演练,随时保证及时、规范的进入流调现场。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发生时,保证第一进入现场(发生地、救治场所)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4)、将流调初始结果及时领导小组组长和区疾控中心汇报。 5)、在区疾控中心人员进入现场后,服从区疾控的统一调度。

6)、遵循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消毒对象、消毒药械、消毒方法、全面实施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

(7)、对事件涉及的人群或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和控制事件发展的科学知识及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消除群众恐惧心理。

8)、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性防护等措施。

6)以书面材料向办公室报告事件的初始、进程、终结调查结果。 三、监测与报告 (一)、建立监测制度。

中心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预防保健部每月汇总相关单位、中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上报的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等资料,发现潜在隐患,及时汇报向中心主任汇报。由中心主任组织人员核实、研究,采取措施。

(二)、建立报告制度

中心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并安排有关人员值班,制定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一)、责任报告人

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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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二)、报告范围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的。

按照有关规定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一至四级中任何一级的公共卫生事件。

(三)、报告时限

负责事件报告的同志核实事件后,需按照下列时限进行报告。 初始报告: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进行上报。

阶段报告:以 24小时为一个阶段,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上报。 总结报告:事件结束后10天内报出书面报告。 (四)、报告要求

1 .初始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非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鉴定结论,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建议。

四、启动与响应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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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对事件进行评估,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按照区卫生局指挥部要求,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二)、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成员按照要求迅速进入响应阶段,履行各自职责,服从领导小组组长统一安排。

五、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应急处理专业分队进行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中心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2、物资保障 1)、防疫物资:

A、对于区疾控中心下发的消杀药品和器械专室存放,专人负责。进行登记造册,并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器械常年正常使用,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B、成立应急处置室:应急处置室配置下列物资:a、个人防护用品,按照人员分别打包,标上人员名单。b、应急消毒药品分类存放。c、消毒器械常年进入备用状态。d、备齐流调用表格。

2)、救治物资

A、抢救室救治药品专人负责,按照规定配齐,定期检查,每月检查,杜绝过期失效药品。抢救器械常年进入良好的使用状态。

B、随车药品器械根据标准配置。

C、需要紧急调购紧缺、大批的药械、物资时,由领导小组安排财务、药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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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3、车辆准备:中心救护车辆保持良好使用状态,驾驶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车药品、器械登记造册,定点存放,不得变动。

4、房屋保障

1)、在门诊楼一楼楼梯间设立消杀药品专用库房和突发事件流调处置室。 2)、在门楼北三楼设立第一备用门诊、病房。门诊楼南四楼作为第二备用门诊、病房。保证启动预案后正常使用。

5、信息保障

1)中心建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由办公室承担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报送和传递等工作。

2)、定期统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通讯信息,并要求24小时通讯畅通。 附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2、中心所有人员通讯录 3、抢救室药械登记表 4、随车药械登记表 5、应急物资登记表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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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9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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