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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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

(草稿)

前 言

院前急救是医疗卫生事业和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20年来,本市院前急救系统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关心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医疗急救装备和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急救业务量快速增长,急救服务质量和院前急救管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为维护上海市民健康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本市院前急救系统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未形成统一的急救医疗规范和完整的院前急救质量控制标准和质量评估体系等,各急救中心(站)的发展很不平衡,不利于本市院前急救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院前急救医疗行为和管理体制,统一行业标准和要求,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急救医疗整体水平,推进院前急救工作,促进市、区(县)两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此,上海市卫生局建立了上海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并由质控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参照国内外院前急救发展的成功经验,编写了《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本手册既是本市院前急救人员的行为准则,也是院前急救行业内的质量监督和评估标准。

本手册涵盖了院前急救医疗、通信调度指挥、车辆转运、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以及院前急救质量控制和评估等所有重要内容。其中,院前急救规范主要由救护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规范、通信调度人员工作规范、诊疗常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救护车药械配备规范等组成。院前急救管理主要包括病历管理、药械管理、通信设备维修、车辆管理等内容。本手册还编写收录了包括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复训、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内容。院前急救质控中心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对全市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实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评估,为此,专门制订了院前急救质控监督内容和评估标准。

在手册编写过程中我们曾多次征求院内外急救、急诊医学专家、院前急救一线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意见,并得到本市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院前急救在不断的发展,党和政府以及市民对院前急救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院前急救的质控工作不会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对此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定期修订和完善手册内容,以促进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 二○○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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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中心工作职责

一、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对全市院前急救机构医疗急救业务实行业务指导。

二、制定《上海市院前急救质控手册》和《上海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

三、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对《手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对院前急救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四、组织编写急救人员培训教材,制定急救人员技能培训计划,组建师资和培训考核题库,并依据计划要求开展急救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五、定期组织召开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质量控制会议,通过简报形式通报本市院前急救质控信息及工作情况,完善并提高质控工作的相关措施。

六、定期组织专家和各专业监督小组成员修订、完善《上海市院前急救医疗常规》、《上海市院前急救规范》和《上海市院前急救装备配置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七、收集国内外院前急救服务与管理相关信息,追踪国际国内急救医学先进水平,加强本市院前急救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院前急救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本市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

八、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年终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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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行为规范 ????????????????? 第二章 工作规范 ????????????????? 第三章 院前急救医疗 ???????????????

第一节 诊疗常规 ??????????????? 第二节 病历规范 ??????????????? 第三节 药械配置规范 ????????????? 第四章 院前急救通信 ???????????????

第一节 通讯调度人员工作规范 ????????? 第二节 通信调度设备维修制度 ?????????? 第五章 院前急救转运 ????????????????

第一节 车辆管理制度 ?????????????? 第二节 急救车交通事件处理流程 ????????? 第六章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院前应急救援规定 ????? 第七章 急救人员教育培训 ??????????????

第一节 急救人员的基本要求 ??????????? 第二节 教育培训 ???????????????? 第八章 院前急救质控督查内容与评分 ?????????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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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为规范

一、树立“以病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伤病者服务,在急救工作中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竭尽所能对症急救,减轻或解除病人痛苦,预防继发损伤,快速安全送院。

三、关爱病人生命,尊重病人人格,保护病人隐私,遇到危重病人,全力赴救,不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

四、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主动关心和体贴病人,加强与家属的联系沟通,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慎言守密,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

五、态度和蔼,语言亲切,礼貌用语,坚持首句普通话,在急救服务和无线通话等场合不讲忌语。

六、衣着整齐,佩带胸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不在现场及救护车箱内吸烟。 七、廉洁行医,规范服务,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不收受红包、回扣、小费,不乱收费,不“舍近取远”转送医院,不谋私利,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倡导诚信服务。

八、工作人员之间互尊互助,团结协作,与医院保持及时的沟通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好院前院内的衔接工作,保证病人得到最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 工作规范

一、上班前准备

医师、驾驶员、担架员应提前15分钟上班,穿规定的工作服、佩戴工号牌,进行上班前检查。

(一)驾驶员按顺序检查下列急救器材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1.通讯系统:分站急救电话机、GPS车载显示器和无线对讲机、话筒等。 2.警报器和蓝色警灯。

3.救护车机油、汽(柴)油、冷却水(防冻水)、电瓶和电液、灯光、刹车、转向装置、车辆空调等,发动车辆(冬天有条件时应预热2分钟)。

4.随车工具:千斤顶、轮胎套筒、摇杠、备胎、小工具和手电筒等。 5.随车记录用具:随车记录卡、笔、复写纸。 6.填写《车辆交接本》,与上一班人员做好车辆交接登记。

(二)医师按顺序检查下列急救药械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1. 急救箱及箱内必备的药品和器材、心电图机、心电监护除颤器、胸外按压泵、血氧饱和度测定仪、血糖测定仪、真空骨折固定夹板、抽气泵、供氧装置、简易呼吸器、便携式呼吸器、麻醉喉镜等。药物器械放置在车箱内指定部位。

2.各种医疗表单:病历单、收费核价单、病员(代理人)签字单、死亡证明书等。 3.填写《急救设备交接本》,与上一班人员做好交接登记。

(三)担架员按顺序检查下列急救器材品种和数量是否按规定配置,能否正常使用和有否损坏。

1.一次性隔离包(或一次性担架布)、担架床及保险带。

2.污物筒和污物袋。 3.填写《担架员交接本》,与上一班人员做好交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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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驾驶员、医师、担架员在药械、通讯器械、车辆检查完毕后按规定位置放置(停放),发现有缺损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告有关科室(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并使用备用物品和车辆。

(五)驾驶员、医师和担架员应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插卡登录上班或电话登录上班,因故不能自动登录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由调度员负责人工登录上班。

二、接受任务 (一)驾驶员

在分站待命时,负责接受急救任务并按随车记录卡内容记录。接到急救任务后,立即通知医师和担架员在1分钟之内出车。因故不能出车,应立即报上级管理科室(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

(二)医师

坐在后车厢,不得坐驾驶室。 (三)担架员

接到驾驶员通知后,应立即上车,坐副驾驶位置并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接受任务”键,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三、行车途中 (一) 驾驶员

1.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指派的救护对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救护对象的,必须征得调度员同意。

2.发生行车事故时应按道路交通法规程序处理。立即报告调度室,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同时,有条件时应寻找目击证人,并及时向上级管理科室汇报(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

3.途中发生车辆故障时,立即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如无法立刻修复,应立即报告调度室,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并向上级管理科室报修(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

4.按规定使用警报灯、警报器。 (二)医师

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故时,协助驾驶员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遇有伤人事件,应认真做好事件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三)担架员

发生行车事故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帮助驾驶员寻找目击证人,并协助医师做好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四、到达现场 (一)驾驶员

1.救护车停妥后,立即下车与担架员共同将担架床抬下车,并与担架员共同将担架床推至病家或现场。

2.若伤病员因病(伤)情的特殊需要,有除应由医师和担架员携带的其它器械时,携带至病家。

3.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时,应立即向调度室进一步核实地址,不得坐在车上等候。若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怀疑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若伤病员已离开(即车到人走),确实无法找到伤病员时,协助医师设法请病人亲属或证人在签字单上签字,无人签字时,应提醒医师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完成任务”键后返回并向调度室汇报。

(二)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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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即携带急救箱、氧气袋到伤病员身边。

2.伤病员已等候在路旁时,立即下车抬抱或搀扶伤病员上车,不得由家属独自抬抱或搀扶。

3.现场无呼救者或伤病员亲属等候时,立即下车积极寻找,不得坐在车上消极等候。若现场无呼救者等候,怀疑有异常情况的,应协助驾驶员报告调度室,并迅速向110报警。若伤病员已离开(即车到人走),设法请伤病员亲属或目击者在签字单上签字,无人签字时,应在病历单上注明。

(三)担架员

1.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到达现场”键。

2.与驾驶员共同将担架床抬下车,在前面将担架床拉至病家或现场,并携带心电监护除颤器(如遇有单纯骨折病人可根据医嘱携带真空骨折固定夹板)和软担架到伤病员身边。

3.救护车到达现场伤病员已等候在路旁时,迅速下车与医师一起积极抬抱、搀扶伤病员。

4.现场地点不明或无伤病员亲属等候时,应该积极寻找,不得坐在救护车上消极等候。若现场无呼救者等候,怀疑有异常情况的,协助报告调度室和向110报警。若伤病员已离开(即车到人走),协助医师设法请病人亲属或证人在签字单上签字,并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完成任务”键后返回。

五、现场急救 (一)医师

1.立即对伤病员进行检查,同时询问病史,检查时,先确定有否心跳和呼吸停止。若心跳、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同时要及时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不肯签字,应在病历上注明。

2.对心跳、呼吸未停止者,要确定主要症状及体征,并按《上海市院前急救诊疗常规》进行急救。

3.对判断为危重病人的,除按《上海市院前急救诊疗常规》进行急救外,及时将伤病员病情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不肯签字,应在病历上注明。

4.遇有转院或出院伤病员时,要问清楚转院或出院诊断,检查生命体征,一般维持原有的治疗措施。对判断为危重病人的,要告诉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在签字单上签字。

5.在公共场所的伤病员,特别是心跳停止的伤病员,除按第2项规范要求处理外,应采取边急救边护送快速地送往附近具有急救条件的医院。有条件时找目击者陪同前往。

6.在现场对无心跳、呼吸停止的伤病员急救处理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必要时边急救边护送,尽快送院。

7.当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拒绝诊断、治疗或拒送医院时,应向其说明伤病员病情,并要求其在“病员(代理人)签字单”上签字,若亲属不愿签字,必须在病历上注明。

8.诊疗完毕后,清点物品,清理用过的注射器具、纱布、药剂瓶等并带离现场。注射器、针头等按规定毁形。

9.一般就近送具有急诊条件的医院,若病情需要也可送具有专科特色的医院。若伤病员亲属或有关人员要求送往指定医院,当病情许可时,应予同意。但必须在“病员(代理人)签字单”上签字。若亲属或有关人员不愿签字,必须在病历上注明。

10.对判断为危重病人的按《危重病人病情预报制度》的规定,在现场向伤病员送往的网络医院进行危重病病情预报。若伤病员病情不允许离开打电话预报时,可由驾驶员按医师口述内容进行预报。如现场无条件预报的,可通过调度员向送往医院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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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驾驶员

1.必须与医师、担架员一起到伤病员身边,在医师指导下,按“初级”急救人员要求,协助医务人员对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吸氧等急救处理。

2.若伤病员病情需要,医师无法进行危重病病情预报时,承担预报任务,预报内容由医师口述。

(三)担架员

1.在医师指导下协助做好急救工作。

2.按医师要求到救护车上拿取末带到伤病员身边的其他急救器械。 3.协助医师清理用过的注射器具、纱布、药剂瓶等并带离现场。 六、病人上车

1.伤病员抬抱工作原则上由担架员、驾驶员和医师共同负责完成,确保搬运途中安全。

2.伤病员家中无人协同抬抱时,医师抬病员头部,同时观察病情。担架员抬抱病员一侧和脚部,驾驶员抬另一侧和脚部。药械请病家帮助携带或由担架员在把伤病员抬到救护车后再回病家拿取。

3.伤病员家中有人协同抬抱时,医务人员抬病员头部,同时观察病情,担架员抬抱腰部一侧,驾驶员或病家抬抱腰部另一侧,另一人抬双下肢。

4.伤病员被搬上担架床后,担架员负责翻上担架护(围)栏并按要求系紧安全带。 5.担架床在平地上推行时,病人保持脚在前、头在后位置。担架员在前拉,医师和驾驶员分别在担架床中部两侧边推边看护。

6.担架床抬上救护车时,伤病员的头部向车厢前部,医师和驾驶员分别在担架床两侧,担架员在担架床的后端,共同将担架床抬上救护车厢内,并固定担架床。

7.担架员在关闭车厢门时,应提醒伤病员亲属与旁观者注意安全。 七、送院途中 (一) 驾驶员

1.负责控制伤病员亲属陪同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2.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确保行车安全。 3.救护车行驶速度和停靠应服从医疗需要。

4.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件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完成急救任务

(二)医师

1.进一步询问病史,并对伤病员病情进行密切观察护理。伤病员病情若有变化,应及时根据医疗规范作相应处理,必要时可要求停车处理。

2.在不影响急救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开出《收费核价单》,在到达医院后立即将核价单交给驾驶员。

3.提醒伤病员亲属注意行车安全,下车时不要遗忘所携带的物品。

4.发生车辆故障和行车事件时,在事件现场应对伤病员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同时等待其它救护车将病人送至医院。

5.救护车内有伤病员时严禁坐在驾驶室 (三)担架员

1.伤病员上车后坐在副驾驶位,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病人上车”键。 2.协助驾驶员搞好安全行车工作。 八、到达医院

(一)救护车到达医院停稳后,担架员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到达医院”键,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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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记录行驶路码。

(二)医师和驾驶员分别在担架床两侧、担架员在担架床端部,共同将担架床抬下救护车。

(三)担架床在平地推行时,担架员在前拉(伤病员的足端向前),医师和驾驶员分别在担架床中部两侧边推行边看护伤病员。

(四)在接诊护士的安排下担架员、驾驶员共同将病员抬抱到诊疗床或病床(车)上。 (五)医师向医院急诊科预检护士或值班医师进行口头或书面交接伤病员病情,交接清伤病员的基本病情和已进行的检查、治疗、处理等。若系危重病预报病人,则应请预检护士在《病员(代理人)签字单》上加盖“危重病预报章”。

(六)危重伤病员,未与医院急诊医务人员交接前,不可中断救治。转送特殊检查的伤病员(如血透、高压氧、CT等)也应与医院医务人员做好交接。

(七)伤病员安排妥当后,驾驶员按医师交给的核价单向家属收取急救医疗费和救护车费。收费时应明码报价,开具收据,字迹端正,准确找零。

(八)伤病员送回家或车站、机场、码头等:救护车到达目的地时,由担架员、驾驶员、医师共同将伤病员从救护车上抬抱至伤病员家中或安置处。

(九)救护车接送过传染病人后,医师负责车厢内消毒,消毒按“车辆清洁、消毒制度”执行(见附件1)。

(十)完成任务后,医师与担架员一起更换一次性床单,将担架床抬上救护车。医师立即补充用去的药品、器材,并放置在规定地方。担架员负责整理、打扫、清洁车厢,并负责把污物和使用过的一次性床单倒在医院指定地点。发现有病家的遗留物应立即归还,无法归还时应交分站内保管。

九、离开医院 (一)驾驶员

无任务时,救护车向分站或流动值班点方向安全行驶。有任务时,按医务人员记录地址前往急救。

(二)医师

坐在后车厢,进一步做车厢内的整理工作。 (三)担架员

1.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任务完成”键,使救护车处于途中待命状态,用无线对讲机向调度室汇报。

2.行驶途中坐副驾驶位置,有任务时负责接受急救任务,按随车记录卡所需记录内容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驾驶员前往,并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接受任务”键。

十、回到站点 (一)驾驶员

检查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二)医师

返回站中后立即书写病历。 (三)担架员

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按“返回站中”键。 十一、下班工作 (一)驾驶员

1.清洁驾驶室和车厢外卫生, 下雨后及时冲洗车辆外表及底盘,填写《车辆交接本》,按规定做好车辆交接班。

2.填写车辆工作日报表,向分站长或接班人员当面交付收费记录卡和所收费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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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费帐目。

3.油箱存油少于20公升时应(在下班后)及时加油。 (二)医师

1.按规定补充急救箱及车厢柜内的备用药械。

2.整理急救病历、填写日报表、院前急救病种统计表等报表,完成后放置在指定的柜内。

3.做好车厢内清洁及消毒工作。填写《急救设备交接本》,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三)担架员

协助医师、驾驶员做好车厢内外清洁及车厢内的消毒工作。

(四)到达规定下班时间,医师、驾驶员、担架员在GPS车载显示器上插卡或电话登录下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下班。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有关科室(科室人员下班后或节假日报总值班)同意后,方可下班。

第三章 院前急救医疗

第一节 诊疗常规

本常规主体上定位在ALS等级水平。救治目的:挽救和维持患者基本生命体征、减轻患者痛苦、预防继发损伤和安全转运。救治原则:以生命支持为主,包括对症治疗和祛除相关可逆病因。

一、心脏骤停 (一)诊断依据

1.意识丧失、大动脉搏动消失、呼吸停止。 2.心电图表现为VF、VT为室颤,心电图表现为其他各种心律为无脉搏心电活动(PEA),心电图表现为等电位直线为心室停搏。

(二)救治原则 1.室颤

(1)无除颤器时应在心前区叩击复律并随即胸外按压。

(2)有除颤器时在胸外按压后立即除颤,单相波除颤用200 J、300 J、360J;双相波除颤用150 J、200 J、200 J。

(3)开放气道、气管插管,进行人工呼吸。 (4)开放静脉通道。 (5)持续心电监护。

(6)静注射盐酸肾上腺素1mg/次,每3~5分钟1次。

(7)酌情使用胺碘酮150~300 mg、利多卡因50 mg、硫酸镁1~2g。 (8)在每次使用药品后要接着静脉推注20ml生理盐水,然后把注射肢体举高数秒钟,使药品更快到达中心循环。

(9)如果开放静脉通道失败,应先考虑气管内给药(剂量加倍),最后考虑用心内注射给药(暂保留)。心内注射最多2次。

(10)无除颤器时,按用药-CPR-心电图顺序反复进行直至复苏或死亡;有除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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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前3次除颤后,按用药-CPR-心电图-除颤顺序反复进行直至复苏或死亡。

2.无脉搏心电活动(PEA)或心室停搏 (1) 胸外按压。

(2) 开放气道、气管插管,进行人工呼吸。 (3) 开放静脉通道。 (4) 持续心电监护。

(5) 静注盐酸肾上腺素1mg/次,每3~5分钟1次。

(6) 静注硫酸阿托品1mg/次,3~5分钟可重复1次(PEA时,室率〈60次/min )。 (7) 在每次使用药品后要接着静脉推注20ml 生理盐水,然后把注射肢体举高数秒钟,使药品更快到达中心循环。

(8) 如果开放静脉通道失败,应先考虑气管内给药(剂量加倍),最后考虑用心内注射给药(暂保留)。心内注射最多2次。

(9) 按用药-CPR-心电图顺序反复进行直至复苏或死亡。

(10)若监护器上的心电图形难以区分是无脉搏心电活动、心室停搏还是室颤,可以进行除颤,对无脉搏心电活动(PEA)或心室停搏患者按上述规范抢救已达半小时,仍无自主循环,可以进行除颤。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生命体征,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4. 在公共场所时可减少现场抢救时间,可边急救边转运。 5. 在现场规范抢救超过30分钟时,死者不再转运。

二、复苏后持续生命支持 (一)概念

复苏后持续生命支持是指患者经现场抢救恢复自主循环后至到达监护病房约半小时的医疗过程。

(二)救治原则 1. 维持气道通畅。 2. 维持有效人工呼吸。 3. 吸纯氧6~8L/分钟。 4. 头部冷敷。

5. 头部抬高30度。 6. 维持血压。

7. 酌情选用下列药物加入补液中iv gtt, 多巴胺 40mg、多巴酚酊胺 40mg、洛贝林 3mg、可拉明 0.375、纳洛酮 0.8mg、胺碘酮150mg、利多卡因 50mg、25%硫酸镁 4ml、阿托品 0.5mg、甲基强的松 40~80mg。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三、缓慢心律失常 (一)诊断依据

心率小于60次/min,心电图大多表现为房室传导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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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救治原则

1. 患者若无特别不适主诉,仅给氧和注意观察。若伴有明显异常症状体征包括胸痛、呼吸困难、神志改变、收缩压<90mmHg、心力衰竭、心肌缺血、心肌梗死等要立即作相应处理。

2. 患者存在明显异常症状体征又有II度Ⅱ型或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使用体外起搏,无体外起搏器时对症处理。

3. 有条件进行体外起搏时,起搏心率设置在60次/min,起搏电流强度逐渐增加,通常在50~100mA。

4. 酌情选用硫酸阿托品1mg/次,可重复1次、盐酸肾上腺素1mg/次,每3~5分钟可重复1次、多巴胺40~80mg 加入250 ml iv,通常25滴/min。异丙基肾上腺素治疗量1 mg 加入250 ml iv,8滴~40滴/min。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四、快速心律失常 (一)诊断依据

1. 每分钟心率大于120次。

2. 心电图表现为心率在160~220次/min,心律规则,P波变形,PR间期>0.11s,为房性心动过速;心电图表现为无P波或逆形P波,PR间期<0.12s,QRS波正常,为房室交界性心动过速;当无法区别房性或房室交界性时,统称室上性心动过速。心电图表现为各导联无P波,代之以小而快速完全不规则f波,频率为350~600次/min,R R间距完全不规整,心室率大多为100~160次/min为房颤;QRS波群≥0.12s,心率>120次/min,在现场常不能立即区分是哪类心律失常为宽QRS快速心律,常见原因为预激综合征,室上性心动过速伴功能性室内差异传导,室性心动过速等等;QRS波群宽大畸形>0.12s,频率在100~220次/ min,有房室分离,心室夺获或室性间融合波为室性心动过速。

(二)救治原则

1.同缓慢心律失常一样,快速心律失常也必须有明显症状体征才用药急救,明显症状体征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胸痛、呼吸困难、神志改变、收缩压<90mmHg、心力衰竭、心肌缺血、心肌梗死等。

2.室上性心动过速

(1) 剌激迷走手法只做剌激咽部、嘱患者深呼吸等安全手法,不进行压迫眼球或颈动脉。

(2) 酌情选用25%G.S 20ml 加异搏定5mg iv ,25%G.S 20ml加西地兰 0.4mg iv,25%G.S 20ml加心律平35~70mg iv。

(3) 同步直流电复律,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并且昏迷时应用。能量为50~100J。 3.房颤或房扑

(1) 酌情选用25%G.S 20ml 加异搏定5mg iv ,25%G.S 20ml加西地兰 0.4mg iv,25%G.S 20ml加心律平35~70mg iv。

(2) 同步直流电复律,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并且昏迷时应用。能量为100~200J。 4.宽QRS快速心律

(1) 酌情选用胺碘酮150mg iv、普罗帕酮2mg/kg、利多卡因50mg iv稀释后缓慢静注。

(2) 同步直流电复律,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并且昏迷时应用。能量为100~20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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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室性心动过速

(1) 立即电复律。有脉搏用同步直流电复律,能量为100~200J ,无脉搏用非同步直流电复律,能量为200J。

(2) 酌情选用胺碘酮150mg iv、普罗帕酮2mg/kg、利多卡因50mg iv稀释后缓慢静注。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五、休克

(一)诊断依据

1. 有各种原因造成的出血、大量丢失体液、烧伤、严重创伤或感染、过敏等病史。 2. 心动过速。

3. 血压下降,收缩压<10.6kPa(80mmHg),儿童成比例下降。 4. 四肢湿冷、面色和口唇苍白。 5. 尿量减少。

6. 精神改变。可有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意识模糊甚至昏迷。 (二)救治原则

1. 尽可能将患者置于舟状体位,肺水肿患者置于坐位。 2. 吸氧。

3. 开通静脉通道。

4. 鉴别休克原因对治疗有重要参考价值。低血容量休克院前治疗为一边输液,一边使用升压药多巴胺;过敏性休克原因一般比较明确,用盐酸肾上腺素和甲基强的松;感染性休克应用多巴胺、阿拉明时要注意滴速,必要时开通第二条静脉通道;心源性休克应用多巴胺、血压改善可同时使用硝酸甘油、多巴酚丁胺。

5. 注意滴速。对休克患者多巴胺的用量为每公斤体重5~20μg/min,250ml生理盐水加40mg,每分钟25~100滴;多巴酚丁胺的用量和滴数与多巴胺相同;硝酸甘油的用量为10-20μg/min,250ml生理盐水中加5mg,每分钟16~32滴。使用者可根据患者情况调节滴速或调整药物量。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4. 注意保暖。

六、急性胸痛 (一)诊断依据

引起急性胸痛的原因很多,其中最危重的是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主动脉夹层分离和肺栓塞。

1.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 (1) 心绞痛

①性质 胸痛为压榨样有窒息感。

②部位 常为胸骨中上段可放射至左肩,左上肢前内侧达无名指和小指。 ③持续时间 多数持续5~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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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症状缓解因素 舌下含服硝酸甘油片可缓解。

⑤心电图可有缺血型ST段改变,可伴有T波及R波振幅改变。 (2)心肌梗死

①骤然发病,剧烈胸痛。疼痛性质与心绞痛相似,但更严重更持久,大于15min,休息及含服硝酸甘油不能缓解。

②心脏检查有心音低钝或微弱,心尖部收缩期杂音,各种心律失常。

③心电图具有特征性改变,早期ST段抬高及T波变化,继而出现梗死Q波,以后心电图表现一定的演变规律。

2.主动脉夹层分离 院前诊断较困难,发病后胸痛迅速达到高峰,位于前胸部并扩展到背部的撕裂样剧烈疼痛、休克以及夹层血肿压迫周围组织和脏器的相应有关症状,血肿继续扩大穿破主动脉外膜,可引起大出血,甚至死亡,破入心包腔可引起心脏压塞。

3.肺栓塞

院前诊断较困难,可有血栓、脂栓、气栓等栓子堵塞肺动脉或其分枝,重者突然胸痛,昏厥休克而死亡,轻者有胸痛气急、发绀、咳嗽、咯血,胸痛呈剌痛,绞痛向肩放射。

(二)救治原则 1. 吸氧。

2. 开通静脉通道。

3. 12导联心电图和心电监护,根据ST-T变化鉴别有否急性心梗。

4. 酌情选用阿司匹林肠溶片125mg嚼服、硝酸甘油片0.6mg舌下含服、麝香保心丸2丸舌下含服、硝酸甘油5mg加入补液中iv gtt、止痛药物。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七、急性左心衰竭(急性肺水肿) (一)诊断依据

1. 大多有高血压史或心脏病史,大量出汗、胸闷、心悸,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咳嗽、咯泡沫样或粉红色泡沫样痰。

2. 肺部听诊两肺底有细湿性罗音,两肺可闻及广泛的水泡音或哮鸣音。 3. 注意与支气管哮喘鉴别。 (二)救治原则 1. 吸氧。

2. 置患者于端坐位,双下肢下垂。 3. 开通静脉通道。

4. 酌情选用呋塞米40 mg iv,西地兰 0.4mg加入25%GS 20ml iv,氨茶硷 0.25加入25%GS 20ml iv,硝酸甘油 5 mg加入25%GS 20ml iv,多巴胺 40~80mg加入25%GS 20ml iv,多巴酚丁胺40~80mg。收缩压低于12.0KPa (90mmHg)时可用多巴胺,收缩压高于13.3KPa (100mmHg)时可选用硝酸甘油、多巴酚丁胺。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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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高血压急症 (一)诊断依据

1. 可能有高血压、肾炎、妊娠中毒或有关诱因等病史。

2. 高血压危象时出现心悸、口干、多汗、皮肤苍白或发红、烦躁、震颤等症状,高血压脑病时,有弥漫性严重头痛、意识改变,甚至昏迷。

3. 血压急剧上升,收缩压超过26kPa (200 mmHg)或舒张压超过17.3kPa(130mmHg)。 (二)救治原则

1. 安慰患者及其家属,使其情绪稳定。 2. 吸氧。

3. 开通静脉通道。

4. 酌情选用硝苯吡啶片10mg舌下含服,硝酸甘油注射液 5mg 加入补液中iv gtt,20%甘露醇250ml iv gtt,呋塞米40mg加入25%GS20ml iv,地西泮10 mg iv。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九、躁狂行为 (一)诊断依据

1. 可能有精神病史或酒醉、精神受强烈剌激等情况。

2. 表现为激惹、激怒、暴力行事、态度粗暴、行为冲动、伤人毁物等。 (二)救治原则

1. 尽可能问清病因,请110派人协助约束患者行动。

2. 酌情选用氟哌啶醇5~10mg im、地西泮10 mg iv或im。 (三)转运

1. 已确诊为精神病患者送精神病医院,首发或末确诊病人送综合医院或由患者家属决定。

2.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十、脑血管意外 (一)诊断依据

1. 急性发病,多见于以往有高血压或动脉粥样硬化病史老年人,也见于患有血管畸形的年青人。

2. 多数病人有突然头痛、偏瘫、意识障碍等症状。

3. 清醒患者大多数有三项体征:口角歪斜、说话不清及闭目时双手平举不对称。 (二)救治原则 1. 吸氧。

2. 开通静脉通道。

3. 一般使用降颅压药,不使用降压药品(除非SBP>200mmHg)。

4. 降低颅内压酌情选用20%甘露醇250ml iv gtt,呋塞米40mg加入50%GS20ml iv,甲基强的松 40~80mg。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避免头部震动。 3. 准备呕吐污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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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5.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十一、癫痫大发作或持续状态 (一)诊断依据

1. 常有类似反复发作病史。

2. 常有意识丧失,强直性肌肉痉挛、面或肢体抽动,口吐白沫,瞳孔扩大、对光反射消失,数分钟后抽搐停止,常有继续数小时神志不清。

3. 需与昏厥、癔病、美尼氏综合征、偏头痛相鉴别。 (二)救治原则

1. 平卧位,头偏向一侧,解开衣领、松开领带、裤带等。 2. 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 3. 防止舌咬伤。 4. 吸氧。

5. 开通静脉通道。

6. 控制抽搐、降低颅内压酌情选用地西泮10 mg iv,20%甘露醇250ml iv gtt。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十二、昏迷 (一)诊断依据 1. 意识丧失。

2. 浅昏迷时有生理反射。深昏迷时无生理反射及生命体征可不稳定。 (二)救治原则 1. 吸氧。

2. 保持呼吸道通畅,患者平卧,头偏向一侧或侧卧,解开衣领。 3. 必要时气囊面罩人工呼吸,必要时吸引器吸痰。 4. 开通静脉通道。

5. 酌情选用纳洛酮0.4-0.8mg iv(当SBP<20KP时),50%G.S.40ml iv(血糖<4mmol/L或<80mg/dl时)。

(三)转运

1. 及时预报送往医院。 2. 继续现场治疗措施。

3. 途中密切监察病情,变化时按相应项目处理。

十三、呼吸困难 (一)诊断依据

1. 患者自感呼吸费力,有窒息感。 2. 呼吸频率、深度、节律异常。 (二)救治原则

1. 气道异物立即用Heimlich急救手法。 2. 吸氧。

3. 开放气道,置坐位必要时吸引器吸痰,或气管插管及气囊面罩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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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上海市院前急救病员(代理人)签字单(正面)

(钩出并签字)

⒈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不送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 ⒉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不治疗。 病员(代理人)签名 ⒊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不检查。 病员(代理人)签名 ⒋经过慎重考虑,决定送往 医院。 病员(代理人)签名 ⒌病情危重,病员在途中随时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呼吸停止,表 示理解和愿意搬运、转送。 病员(代理人)签名 ⒍病情危重,放弃治疗,自动出院,在搬运、护送途中,病员随时 可能病情恶化或心跳、呼吸停止,表示理解,要求送回家。 病员(代理人)签名 ⒎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已离开现场。代理人或证人签名 ⒏救护车到达时,病员心跳、呼吸已停止。

病员(代理人)签名

⒐确认等候时间从 时 分开始至 时 分结束。 病员(代理人)签名 10.附加表述:

伤病员姓名 签字人与病员关系

医生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病员(代理人)签字单填写说明(背面)

1、要求病员(代理人)在相应条款中签名。 2、一般情况下,在病人搬运前做好签字手续。 3、紧急情况下,立即口头告示,再行签字。

4、特殊情况下,报请110协助处理。遇车祸等特殊情况,如警方指定医院,则请求警方在相应条款上签字证明。如警方不愿签字,按就近原则送院。

5、遇现场无人签字或不愿签字的,均按《急救人员工作规范》、《院前急救诊疗常规》处理,并在签字单及病历上注明。

6、等候时间从急救人员到达病人身边半小时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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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危重病人判断依据

危重病人判断要从症状和病因两个方面来判断,必须两方面各有一项或一项以上:

一、有其中之一症状: P<50次/分或P>120次/分 R<12次/分或R>24次/分

BP<12Kpa(90mmHg)或R>24 Kpa(180mmHg) T>39.0

意识模糊、丧失或烦躁、瞻妄 皮肤苍白、青紫 出血量>500ml 呼吸困难 抽搐 剧痛

二、有其中之一病因: 心肌梗死 心绞痛 心源性休克 心力衰竭 脑血管意外 癫痫发作 高血压危象

严重呼吸系疾病 急性肺水肿 气胸 过敏反应 中毒

严重急腹症 严重创伤 颅脑伤 中暑 溺水 电击 晚期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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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急救效果判断

一、显效:指症状明显减轻或恢复正常。 二、有效:指症状减轻或患者感觉好转。 三、稳定:指症状无明显变化。四、恶化:指症状加重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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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院前急救统计病种

1.呼吸系统疾病: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炎、胸膜炎、咯血、呼吸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以下为胸外科)肺损伤、支气管损伤、气胸等。

2.消化系统疾病:消化道出血、黄胆、腹水、食道炎、急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肠炎、腹膜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急慢性胰腺炎等。 3.心血管系统疾病:急慢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冠心病、心瓣膜病、高血压、肺心病、心内膜炎、心肌炎、心包炎、心肌病、主动脉瘤等。 4.血液系统疾病:各类贫血、白细胞减少、紫癜、脾机能亢进等。 5.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甲亢、甲状腺肿、肢端肥大症、尿崩症、糖尿病、低血糖、肥胖症、骨质疏松症等。

6.泌尿系统疾病:各类急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肾盂肾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以下为泌尿外科)尿石症、泌尿系损伤、尿道感染、肾移植等。 7.神经系统疾病: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栓塞、帕金森病、脑炎、癫痫、头痛、周围神经疾病、肌无力、周期性麻痹、(以下为神经外科)颅脑外伤、颅脑外伤后遗症、脊髓损伤、脑积水等。

8.普通外科疾病:疖、急性淋巴管炎、破伤风、气性坏疽、甲状腺瘤、疝、腹膜炎、溃疡病并发症、肠梗阻、胆囊结石、静脉曲张等。

9.骨科疾病:各部位骨折、软组织损伤、挤压综合征、脱位、骨关节感染、缺血性骨坏死、软骨病、先天性畸形、滑囊炎、腱鞘炎、急性腰扭伤、腰肌劳损、颈椎病等。

10.烧伤:各种原因烧伤。 11.车祸:各种车祸。

12.恶性肿瘤:各系统器官恶性肿瘤。

13.精神科疾病:精神分裂症、精神障碍、癔病、神经衰弱等。

14.传染性疾病:流行性感冒、急性肝炎、狂犬病、爰兹病、炭疽病、伤寒、霍乱、流行性脑膜炎、阿米巴、菌痢、疟疾、血吸虫、出血热等。

15至23类疾病比较清楚,无需例举。

24.其他:当时无法诊断或不能归属第1至23种类疾病的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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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病历评分标准

1. 站名:1分

2. 患者情况(姓名、性别、年龄):2分

3. 时间(出车、到达现场、离开现场、到达目的地):5分 4. 地址(现场、送达目的地):2分

5. 主诉(主要症状、持续时间):10分,每项5分

6. 现病史(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征、伴发症状、治疗情况、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或阳性资料):20分,分别为5分、5分、5分、3分和2分

7. 转院现病史(医院诊断、医院主要治疗措施、目前病情):20分,分别为6分、6分和8分

8. 过去史:5分

9. 体检(神志、脉搏、呼吸、皮肤、血压):10分,每项2分 10. 其他有关体检项目:5分 11. 初步印象:5分

12. 心电图(导联、诊断):5分 13. 途中变化记录:5分

14. 诊疗(钩出、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10分,每项2分 15. 其他项目(病种分类、急救效果、病家合作、医师签名、驾驶员姓名):5分,每项1分

16. 病历整洁度(核价单粘贴、病员家属签字单粘贴、心电图粘贴):3分,各1分

17. 书写字迹: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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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8m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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