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国改革进程中的收入分配状况,正确认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更新时间:2023-08-29 13:0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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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及其暴露出的问题,理解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解决办法。

结合我国改革进程中的收入分配状况,正确认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1)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实行这种经济制度的原因: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与这一基本国情相适应,我们国家必然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这种分配制度的原因:在我国现阶段,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将改革的重心放在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上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农村和城市两个阶段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根据党的方针战略,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

当前中国收入分配的现状分析:

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阶段的功能性分配方面看,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经历了先上升再下降的过程。特别是近几年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经历了一个较为迅速的下降过程,由此导致在让劳动者分享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方面,我们又或多或少向改革初期的原点回归。

行业间收入差距较大。在行业垄断的背景下,只有那些垄断行业才有能力大幅度增加员工的工资、福利,由此也就形成了一种工资分配秩序的“潜规则”。

再次分配机制落后。当前,我国的再分配机制相对落后,这主要集中表现在几个方面:税收制度残缺,“偷、漏、逃、抗税”等非法现象普遍,执法部门打击力度不足等。

区域收入差距显著。我国地域辽阔,每个地区都有各自的地域经济、文化特色。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较,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都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尤其是近年来,东西部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还在不断上升。

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受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差异的影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要比农村快很多,于是就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及其暴露出的问题,理解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解决办法。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

(a) 体制改革本身带来了收入差距的扩大。改革开放后,体制改革给经济注入了活力,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等,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居民内部和城镇居民内部的个人收入增长都是不平衡的,这在客观上推动了收入差距的逐渐拉大,并逐渐形成高、中、低多种层次的收入阶层。从城乡整体角度讲,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与农村和农业改革的相对滞后是有关系的。

(b) 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采取先工业后农业,先城市后农村,先工人后农民的政策,采取了汲取较多农业剩余和限制农民进城的措施,使农村与城市存在明显的界限,限制了农业、农民和农村的发展。当前农民工状况令人担忧,而其收入也与城市居民工资收入有着巨大差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人才等各种要素都在向城市流动,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这种城市偏向政策致使城市与农村,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存在着严重的“先天”差异,受着不同的政策支持,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

(c) 市场机制及管理缺陷拉大了收入差距。市场机制及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所引起的分配秩序混乱也是造成收入差距的原因。具体表现在:(1)垄断现象严重;(2)有的行政机关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商品化”,强行向服务对象收费或摊派;(3)有些部门和单位的分配失去控制,有人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个人私利,造成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等。

(d) 制度转型中的不合理收入扩大了收入差距。新旧制度的过渡阶段,由于适应市场的一系列制度尚未建立和健全以及新旧体制的摩擦,难免出现法制真空。相当一部分人钻法规的空子或进行非法操作牟取利益,政府部门又缺乏监督与控制,导致了少部分党政官员、国有领导利用权力寻租,国有企业改制、资本运作中存在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现象等。这些不合理收入,使一些人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在新一轮的角逐中,进一步扩大了贫富差距。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主要目标:

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及其暴露出的问题,理解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解决办法。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保障民生、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措施。下一步改革有三大着力点:一是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制度保障机制;二是缩小劳动者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三是完善收入再分配机制,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投入。

改革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及缓解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a) 划清市场分配与财政分配的界限和范围。属于市场分配的范围,财政不能越俎代庖,属于财政分配的范围,财政应尽其职。

(b) 在不损害市场效率的前提下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既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劳动力市场。继续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但不能通过僵化劳动合同实现。政府要加强劳动市场服务职能、加大劳动技能培训等公共投入,通过增强劳动市场的活力来保障劳动者利益。

(c) 通过改革税收制度等措施加大再分配力度。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通过改革税收制度等措施加大二次分配的调整力度,可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充分考虑家庭综合税负能力,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计征和抵扣。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有利于就业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将减税负与促就业有机结合起来。适时开征不动产税,将目前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税合一,税率与单户面积、价值和容积率等挂钩,采取累进税率。条件具备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和特别消费税,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适当增加政府货币转移支付,并且更多地向低收入群体倾斜。

(d) 改善政府支出结构,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一是要大幅度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二是要适当提高政府消费占GDP的比重。

(e) 规范工资制度。主要是规范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和视同政府机关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制度。提高工资透明度,实现个人收入分配的货币化和商品化,适当提高工资水平,建立以工资收入为主、工资外收入为辅的收入分配制度。

(2)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指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及利益关系的原则、制度、做法、行为等都合乎社会发展的需要,所有的参与者(人或者团体)的各项属性(包括投入、获得等)平均。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存在永恒的公平。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对公平的理解不同,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但公平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具有客观性。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及其暴露出的问题,理解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解决办法。

经济学对公平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平均分配是公平;第二种解释是:机会均等是公平。但机会均等的公平有其局限性。第三种解释是:收入分配的合理差距是公平的。除以上三种解释外,还有对公平的第四种解释,即公平来自认同。

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

公平正义的经济基础:分配平等。

就经济层面而言,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政府应以更为有效的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业已存在的贫富差距,并使这一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而逐步缩小。具体地说,政府的财政应向农村、不发达地区和困难阶层逐步增加扶持力度,使我国正在规划实施中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开发中西部的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得到财政上的切实支持和保障。政府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同样应立足和着眼于对公民之间过于悬殊的收入差距的有效调节。要加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税、奢侈品消费税等税种的监管与实施,对偷逃上述税费的行为处以重罚,确保应征税费的收缴入库。还要审时度势,对现行调节个人收入的税率进行微调,以限制过高的个人收入和财富的过分集中。总之,国民财富的一次分配应注重效率,二次分配则应注重和维护公平,从而使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逐步得到实现。

公平正义是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发展的。

效率指资源投入和生产产出的比率。对于人类而言,其一切活动都是有目的的,是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效率就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的产出与投入之比值。

关于效率的理解,最早的经济学书籍采用的是生产效率这一概念,它的涵义是多投入多产出,有投入才能有产出。到20世纪30年代后,人们感到生产效率的观点不够了,于是出现第二种效率观念,即资源配置效率。它是指投入不变,配置得好效率就会增长。

在不同的时代,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力和保障社会稳定,就要对效率与公平的侧重点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当前生产力水平下的社会。但在任何时候效率与公平一定是并存发展的,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公平是效率发展的前提,恰当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非常重要。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同时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及其暴露出的问题,理解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解决办法。

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发展历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经济,在改革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过分扩大的现象,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对公平和效率的问题,我们党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改革开放以来,效率的提高和公平的增长并不是同步的,两者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改革进程的发展而相应地转变,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国家针对过去“一大二公”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对效率造成的损害,提出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一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因此在分配中注重效率,以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一时期由于着力点主要放在效率上,公平问题基本上被忽视了。但由于整个社会的财富都获得了增加,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因而这个时期公平问题并不突出。第二阶段:20 世纪90 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人们的收入不断提高,但收入差距逐步增大,引发的社会问题逐渐增多。基于我国的国情,一方面进一步提高效率,不断促进经济发展,以此来应对国内国际问题的挑战。另一方面重视逐步凸现的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因此在这一阶段,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也注意兼顾公平。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第三阶段:本世纪以来。经过20 多年的发展,我国在经济增长、社会财富增加的同时,社会的贫富分化差距也越来越大。根据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2002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5,大大超过了国际警戒线。针对这一情况,党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指出我国现阶段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意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如何理解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可以兼容的,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促进公平。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成为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提高可以使人们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分配。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二者既有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一面,又有相互统一、相互依存的一面。它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其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没有生产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及其暴露出的问题,理解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解决办法。

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是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其二,公平促进效率。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反之,则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它们的矛盾性主要表现在:二者之间也存在此长彼消的一面。一方面,公平对效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另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为了达到公平,要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而为了促进效率,又要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

我们同意后一种观点,公平和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统一的,但并不是没有任何矛盾,而这些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首先要正确分析当前社会所存在的各种矛盾,找到这个时期社会所亟待要解决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里,我们所缺少的事把蛋糕做大而不是去集中尽力去考虑如何分配那块小蛋糕,所以在那个时期与其去考虑怎样平均分配蛋糕还不如去集中尽力吧蛋糕做大,即实行“效率优先”是很有必要的,虽然在实行效率优先的情况下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情况,但当我们的蛋糕相对做大之后,每个人得到的蛋糕已经远远超过了原有所平均分到的蛋糕。而实践证明,在那个缺少蛋糕的时代实行效率优先是正确的。随着蛋糕的逐渐扩大,少数人占有了绝大部分的蛋糕,而大部分人却只占有少量蛋糕份额,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公平优先”原则是很重要的。由于严重的收入差距拉大,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这就引起了广大劳动者的普遍不满情绪,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对效率的发展构成了威胁。所以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时,把“公平优先”放在主要位置上,不仅能保持效率的正常发展,也能保证安定的社会环境。所以对于不同社会发展状况,让“效率优先”、“公平优先”合理驾驭社会的快速发展,前提必须是效率公平并存。效率和公平可以偏向其中一端,但绝不可以废除一端,只有二者健存,有所取重,才会达到社会发展的最优化。

其次,对于分配问题,我国是通过初次分配、再分配来调控社会公平的。初次分配体现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再分配调节了的收入关系。这样既防止了收入差距过大,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也确保了社会的基本稳定。同时,政府应该合理的有效地调控财富的占有比例,但不可以改变竞争社会之中效率应该受到的应有的奖励和财富。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要以社会的主要矛盾为基础来合理分析,再结合实际明确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第一,在效率和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中,由于效率和公平在统一中还有对立的一面,在复杂的两难选择中,只有选择效率优先,才能达到未来更高层次上的公平。从这个意义上讲,效率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效率越高,越为公平提供条件,效率是公平的基础。

第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同时,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又决定了我们必须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以达到共同富裕,所以,又必须兼顾公平。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及其暴露出的问题,理解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要求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就是效率经济。因此,我们的政策取向必须维护市场经济规律,保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实行效率优先。

当然,效率优先不是不要公平,而是要通过效率的提高促进公平更好地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着眼于总体和长远,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其侧重点也会发生变化。 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措施:

第一,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具有“经济人”的本性,也就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就是按照市场原则和生产要素的贡献取得收入,让贡献大者获得更多收入,激发他们劳动和经营的积极性,在政策上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第二,在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体现公平。初次分配中讲求效率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要缩小收入差距就需要利用再分配的政策措施,包括对高收入者征收各种调节税,对低收入者和贫困地区实行转移支付,如提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临时性的社会捐助,目的是缩小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

第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的分配行为,如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不规范的分配秩序既损失了效率,又损害了公平。规范分配秩序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保证公平。

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注意把握效率和公平的均衡点。这一均衡点并没有固定的数量界限,却符合社会的可接受程度。也就是说,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都可以以效率为主,当社会难以承受时就必须注重公平的尺度。这种公平点既包括区域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也包括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还包括个人之间的相对收入差距均衡点。需要注意的是,以效率为主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富,也不意味着要有意留下体制缝隙,而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健全体制;注重公平,也不意味着要劫富济贫,一味追求结果的均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济处于持续增长状态,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总量和规模不断增大,中国居民的人均收入普遍提高。与此同时,快速发展的“高效率”经济带来了很多“低公平”表现。初次分配公平与效率的不协调所导致的问题,已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3)起点平等

由于每个公民具有同等的平等权利是现代国家具有统治合法性的基础性支持,就不仅要求现代国家在理论上给予平等的公民身份,而且要在实践上提供起点平等制度化和物质方面的保障,尽可能减少先天或人为原因所导致的不平等差距和歧视。起点平等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逻辑起点,尽管起点平等也是机会平等的一种,难以解决仅凭自由竞争所带来的巨大差距,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发展及其暴露出的问题,理解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解决办法。

但是起点平等又是最能让人信服的、也可能是成本最小的一种平等模式。尽管结果平等也因为关爱弱者而充满了正义感,但结果平等更大是在修补不平等方面具有价值意义,而真正挖掘社会的活力、调动每个主体的积极性,还得在制度设计上发现保证起点平等的机制。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不管是起点平等,还是结果平等,都少不了政府的调配和干预,只是一个在初始阶段就纳入补偿机制,另一个是在最后阶段提供再分配机制。而且,政府在起点平等的阶段就充分预设必要的补偿机制可能也是最有利于发挥政府、社会和个人各方的能力来保证平等有效制度的设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8f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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