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纪律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04-11 10:1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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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大伦中心小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规定

为切实转变教师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营造团结协作、务实干事、勤勉创业的和谐氛围,树立勤政、乐教、廉洁、高效的良好行业形象。经研究,作出如下规定。

一、请销假和公务出行纪律

1.所有人员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校务会成员请假,一律报黄纯林校长审批备案;其他人员请假,一律报夏文寿校长审批备案。

2.所有教学人员请假须凭校长审批手续到教导处履行调课通知,教导处登记备案,填好调课通知。调课通知一式四份,一份教导处备存,一份请假人留存,一份涉及调课老师留存,一份张贴到班级综合信息栏内。

3.所有请假人员完假后须及时到校长室、教导处销假,教学人员并按调课通知及时补教好相应的课程。

4.因公务(会议、研讨、培训等)出行人员凭通知到校长室和教导处履行出行手续和AB岗交接手续。

二、办公和学习纪律

1.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缺岗、脱岗。缺岗一次扣除绩效50元。 2.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炒股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3.严禁工作时间内非集体组织私自在校下棋、打牌等有损学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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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事。

4.严禁擅自调课,发现一次扣除应上课、不应上课人员各5元。 5.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坐班上课。

6.严禁做与本节课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除5元。 7.严禁不按时候课,上课接打手机。

8.办公会成员行政例会迟到3分钟扣50元,超过3分钟扣绩效100元。

三、相关说明

1.考勤工作实行专人负责,考勤人员及时做好详细记录。考勤的内容分为旷课(职)、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公出六种情况。其中:不请假而缺勤的视为旷课;在规定上班时间无故未到岗的视为迟到,无故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因病(事)不能坚持上班者,应及时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销假手续的,应电话告知审批人,并于事后补办请销假手续,否则,视为缺岗。

2.实行行政督查和巡课普查相结合,每天值班校长负责详细填写好《学校日记》,教导处具体负责巡课,如实详细记载好《巡课记录》,巡课(岗)人员发现问题须及时告知当事人。对查处不实、不力人员,将实行问责。所查情况于每周一由校长集中通报。

3.此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4.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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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大伦中心小学请假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请假 类型 请假 事项 请假 时间 联系电话 □公假(需附相关材料) □事假 □病假 □休假 □其他(请说明)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日 时 分 时 分 请假人签字: 销假 时间 主管 领导 意见 备注 年 月 日 时 分销假。 销假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注:1.因公出差需在附件栏中注明“通知”名称。

2.赴外地出差需提前三日以上提交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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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大伦中心小学巡课(岗)人员安排

时 间 星期一 星期二 季存道 朱云玲 周秀兰 星期三 周 兵 朱小伍 陈 芹 夏文寿 星期四 于 洁 王 勇 朱海军 星期五 王锦华 沈冬梅 游善奎 行政人员 夏文寿 缪正东 教务人员 缪应凤 总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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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6y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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