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菜市场专项规划2doc - 第四章 案例借鉴

更新时间:2023-06-12 01:1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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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案例借鉴

4.1相关案例经验借鉴

在本次规划中,借鉴了几个比较例成功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案例,分别是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宁波菜市场体系规划、余姚市城区菜市场专项规划、珠海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和东莞市农贸市场规划。

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几点如下:

(1)菜市场配置,原则上以居住区、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配置。其新建菜市场,新区宜采用独立式布置,老区考虑用地比较紧张可采用连体式布置。但不宜与住宅连体开发,可结合办公、商业、娱乐设施连体开发,建筑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拆除400平方米以下的大棚市场,并根据菜市场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址新建、取消或加固;对400~1000平方米的大棚市场可根据农贸市场布局具体情况进行扩建、改建或转移地址新建;对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市场主要采取改造完善措施,改善其自身设施条件,完善其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档次,有条件的可以新建。

(3)区级中心菜市场是指服务半径1000米以上,服务人口3-5万人的菜市场。居住小区级菜市场是指服务1000米以下,服务人口1-3万人的农贸市场。

(4)对于附属建筑内的菜市场,基本上采取保留完善的方式。

(5)实施的政策:对于违反专项规划规定要求建设的,应责令其按照规划规定要求建设,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条例要求进行处罚。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的建设要求、建设程序、建设注意事项,规定建设者、经营者、租赁者等各方面在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经营过程中的责、权、利及建设、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奖励、处罚政策。

4.2相关菜市场配置标准借鉴

1、中部城市——长沙市

居住区(3-5万人),每处建筑面积1000㎡~1200㎡,每处用地面积1500㎡~2000㎡。居住小区(1-3万),每处建筑面积500㎡~1000㎡,每处用地面积800㎡~1500㎡。服务半径按原则上不大于1000米的标准设置。 2、东部城市——杭州市

按3~4万居住人口、服务半径500米设置一家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标准化菜市场为标准进行布局。 3、西部城市——西宁市

按每3万居住人口、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其中新区标准化菜市场面积不低于2000㎡、旧城区和新建住宅小区标准化菜市场面积不低于1000㎡。 4、沿海城市——珠海市

旧城区(0.5-1万人),每处建筑面积≥1000㎡,服务半径300—400米;新城区(1-2万人),每处建筑面积≥1500㎡,服务半径400—500米。

5、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对标准化菜市场的相关规定包括:

(1)商业服务设施的千人配建指标(含综合食品店、百货店、餐饮、药店、书店、市场、便民店及其他第三产业设施)为:居住区每千人600~940㎡的用地面积,700~910㎡的建筑面积;居住小区每千人100~600㎡的用地面积,450~570㎡的建筑面积;居住组团每千人100~400㎡的用地面积,150~370㎡的建筑面积。(2)集贸市场的配建车位指标为:每100㎡的营业面积配建机动车位0.3个,配建自行车位7.5个。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对市场的服务半径未作硬性要求,本次规划所取指标既应满足居民生活要求与自身经营要求,又与现行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相协调。

第五章 规划预测与规划目标

5.1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改善居民购买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品质为目标;(打造500米生活圈)

(2)结构调整、优化布局、适度超前、新建、改造、淘汰相并举的原则; (3)突出重点、注重引导与城市建设相同步配套; (4)规划的宏观调控与市场合理竞争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

(6)虚实结合。(小区配建或者超市设置净菜专柜及划出明确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相结合)

5.2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商品市场体系的总方针;通过加强宏观管理,优化市场布局,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建设档次,提升消费环境,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建设布局合理、服务方便、设施配套、安全可靠的菜市场服务体系。

5.3 规划理念和策略

着力打造500米生活圈,体现宜居、便捷新襄阳

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市场为主、多元投资、远近结合、规范管理

5.4人口规模预测 5.4.1总人口预测

根据现状人口统计,规划区内现状人口规模约137万人,依据《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及《襄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的人口规模预测,预测2015年规划区人口规模约为200万人,2020年约为240万人。

5.4.2菜市场设置标准

至2020 年,中心城区形成安全销售、管理规范的若干个大型室内菜市场和若干中小型生鲜食品连锁超市。根据相关城市的经验结合襄阳市的现状情况,襄阳市的菜市场设置标准为:

区域级菜市场(农产品城市综合体):每个室内菜市场占地面积约4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10000平方米,服务人口为10 万人左右,服务半径为1000 米以上。

居住区级菜市场:人口为3—5 万人的新建居住区将规划新建或改建中小型连锁生鲜食品超市,用地规模1500—2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1200 平方米,服务半径为500—800 米,与住宅区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居住小区级菜市场:人口为1—3万人的居住小区将设以经营净菜为主的便民店,用地规模500—1000 平方米,服务半径为300—500 米。

5.5菜市场的数量预测 5.5.1人口预测法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中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规定为:商业服务的控制指标是居住区级600-940平方米/千人 ,居住小区级100-600平方米/千人,组团级100-400平方米/千人,菜市场属于商业服务的范畴,针对襄阳市的实际情况,将菜市场按照小区级进行设置,指标定为160平方米/千人。

首先预测出总建筑面积=规划期末总人口数*人均建筑面积

2020年菜市场总建筑面积= 240万人*160平方米/千人= 38.4万平方米,现状菜市场总建筑面积为26.3万平方米,尚需增加约1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区域级菜市场(农产品城市综合体)每处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规划6

处约4.8万,剩余7.2万平方米菜市场总建筑面积,每处菜市场建筑面积按照500-8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预算须新增菜市场约100个。

5.5.2逐片分析预测法

这种方法主要是在现状保留农贸市场的基础上,将改造后现状农贸市场未覆盖的区域划分为几个地块,通过对每个地块进行用地区位、居住用地规模、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菜市场规划指引、菜市场服务半径(500米-1000米)等几个方面因素来确定规划期末新增农贸市场数量和规模,预测2020年需增加菜市场约90个。

5.6规划目标 5.6.1总体方向

以菜市场建设规范化、高标准为突破口,全面提升菜市场整体水平,努力将襄阳区菜市场建设成为网点布局合理、层次结构清晰、购物环境优化、服务功能齐全、方便居民生活的消费场所。

按照“多网点、高品位、规范化、规模适度”的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淘汰一批”的举措,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便民利民为民的菜市场新格局。

5.6.2总量控制

至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菜市场(包括设置净菜专柜的超市)总计165个(其中现状保留72处、规划新建93处),农产品综合体6处,总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具体布点详见规划分布图)

第六章 规划布局

6.1襄阳市菜市场的发展趋势

纵观国内学者对菜市场发展趋势的研究成果,结合本次规划对菜市场相关理论的研究表明,菜市场超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生鲜超市的比重将逐渐增大,成为城市居民购买鲜活菜蔬、农副产品、生活资料的主要场所,这也是襄阳市菜市场发展的大趋势。

但就襄阳市现阶段及未来10年内,市民购买鲜活蔬菜、农副产品的方式而言,菜市场彻底超市化是不可能的,要实现超市化必将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对襄阳市现有菜市场的状况、市民购买方式及城市经济发展趋势的研究,本次规划确定襄阳市菜市场的发展必将经历以下3个阶段:

1)传统菜市场阶段; 2)“农加超”阶段; 3)生鲜超市阶段。

目前,我市菜市场的发展正处于“农加超”阶段,即传统菜市场向生鲜超市的过渡阶段,呈现传统菜市场与生鲜

超市共存的状况,并鼓励菜市场超市化。

传统菜市场将逐步改造,力图实行超市化管理,并提供超市化购物环境,对于条件成熟的中心菜市场(综合市场)可改造为生鲜超市。

6.2布局原则

(1)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商业网点规划等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2)布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合适的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设置,尽可能方便广大居民消费,强调区位差别,

按需布局。

(3)根据襄阳市的实际情况,参照国标,按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规模进行设置,每处服务半径宜不大于1000

米的设置原则,划分规划单元,布局菜市场。中心区考虑其人口密度高,且受用地限制,每处规模不大,按照居住小区级的规模,服务半径宜取值300-500米来布局;新区则按居住小区级和居住区级的规模,服务半径则以500米-800米为宜来布局。

(4)菜市场属居住区或小区公共设施,可考虑与居住区或小区商业服务设施结合设置,应临小区级以上道路,方便人流、货流集散。从节省用地的角度出发,鼓励与新居住区商业设施统建。

6.3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范围内有菜市场62个、含净菜专柜的超市26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规划根据合理的服务半径(以500米为主)、城市发展的规模与进程及城市道路网系统对现有菜市场进行了梳理,规划保留菜市场48个,含净菜专柜的超市24个。

规划新增菜市场93个(含生鲜超市和便民店及配建净菜专柜的超市),中心城区范围到规划期末将达到165个菜市场(含生鲜超市和便民店及配建净菜专柜的超市),其中襄州区27个,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高新区27个,樊城区57个,襄城区44个,鱼梁州2个。

考虑居民更大范围内的需求,在中心城区范围安排6处农产品城市综合体。

农产品市场体系是沟通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规划也统筹考虑4处农产品批发市场。

(图16)菜市场规划分布图

G3 G1 规划新建 G4 G5 G6 G7 G8 G2 G3 G4

谢洼菜市场 好邻居超市 余岗菜市场 摩配城农贸市场 果菜市场 常春新农贸市场 金竹苑农贸市场 武商量贩 华润万家超市 天天福超市

谢洼路以南 富康大道 长虹北路以西 汉江北路与江山南路交叉口 江山南路 七里河路 新华路 长虹北路 长虹北路 中原路

1 6

5

原高新

现状保留

3 9 27

规划新建 合计 F1 F2 F3 F4 F5 F6 F7 F8 F9 F10 F11 F12 F13 F14 F15 F16 F17 F18 F19 F20 F22 F23 F1 F2 F3 F4 F5 F6 F7 F8 F9 F10 F11 F12 F13 F14 华中农贸市场 云集农贸市场 新华农贸市场 建新农贸市场 立业路农贸市场 军贸大市场 七里桥农贸市场 毛纺花园市场 帝苑农贸市场 汉江农贸 贾洼菜市场 大世界市场 襄棉菜市场 宏发农贸市场 米公路菜市场 水星台农贸市场 大桥口农贸市场 星火巷农贸市场 泰安路农贸市场 东风市场 光明农贸市场 竹条菜市场 武商量贩三元店 广益量贩店 武商量贩 好邻居购物广场 好邻居购物广场 美邻购物广场 广益量贩店 武商量贩 好邻居购物广场 沃尔玛购物广场 好邻居超市 中百仓储 武商量贩广场店 中百仓储 洪铁路 幸福路与云集路交叉口 新华路 陈营路 立业路 云兴路与松鹤路交叉以北 春园西路七里桥路口 刘家梗路 松鹤路 春华路 人民西路以北 施营居委会旁 人民路 杜甫巷 朝阳路 水星台巷 定中街 星火路 何家台巷 丹东巷 大庆东路 竹条社区 清河路 中原路 新华路 春园西路 松鹤路 松鹤路 松鹤路 人民路 织工街 长虹南路 长虹路 大庆西路 大庆路 大庆东路

22(结合城中村改 造和城市新区建 设拟取消现状 2 处 菜市场)

樊城

现状保留

14

规划新建 合计 X1 X2 X5 X6 X7 X8 X9 X12 X14 X16 贾州农贸市场 轴承厂(万山)菜市场 檀溪湖农贸大市场 新城湾市场 新街农贸市场 仲宣楼农贸市场 南湖市场(仟吉超市) 四季青东门大市场 银河大市场 609 菜市场-5-

21 57 黄家湾路 轴承厂 琵琶山路以西 襄阳公园西 新街 陈侯巷 胜利街 庞公路 钱营村 609 研究所 11(结合城中村改 造和城市

新区建 设拟取消现状 5 处 菜市场,分别是麒 麟菜市场 X3、 营盘 菜市场 X4、 胜利街 菜市场 X10、江华 菜市场 X11、余家 湖菜市场 X15,同 时将王家洼菜市

襄城

城区

现状保留

6.4规划建设总量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内菜市场总量达到165个(包括带净菜专柜的超市),规划新建93个菜市场(包括带净菜专柜的超市)菜市场。出了新建外,规划对现状的62处菜市场建议按照第2-7等方式进行改造。具体改造方式可由实施主体和相关管理部门决定。

(1)新建——在规划的新址上进行建设,以采用独立建设的模式为主,经营方式上可采用超市化经营。 (2)修缮——菜市场建筑质量较好,选址符合规划、居民需要,但需进一步完善内部设施和改善外部环境,应采用修缮的方式。

(3)迁建——菜市场规模过小且周边无可拓展用地,但该区域仍有市场需求,采取就近选择新址建设的方式。 (4)扩建——菜市场规模过小但周边有可拓展用地,可采取拆除部分建筑与新建建筑连成整体。

(5)重建——菜市场建筑质量较差,但选址符合规划、居民需要,可采取拆除原建筑并在原址重新建新建筑的方式。

(6)农改超——菜市场建筑质量、市场环境较差,但选址符合规划、居民需要,采取将传统菜市场向超市改造

的方式。

(7)改建——菜市场建筑质量较好,但选址不符合居民行为方式,可采取变更市场性质的方式将菜市场改作它用。(见表6-4)

表6-4 菜市场规划改造一览表

区域

序号 Z1 Z2 Z3 Z4 Z5 Z6 Z7 Z8 Z9 Z10 K1 G1 G2 G3 G4 G5 原高新 G6 G7 G8

名称 内燃机菜市场 志强菜市场 洪山头菜市场 潘台菜市场 长安市场 城关菜市场 金华市场 西湾菜市场 铁四院菜市场 伙牌农贸市场 东津农贸市场 米庄菜市场 富康大市场 谢洼菜市场 余岗菜市场 摩配城农贸市场 果菜市场 常春新农贸市场 金竹苑农贸市场 名称 华中农贸市场 云集农贸市场 新华农贸市场 建新农贸市场 立业路农贸市场 军贸大市场 七里桥农贸市场 毛纺花园市场 帝苑农贸市场 汉江农贸 贾洼菜市场 大世界市场 襄棉菜市场 宏发农贸市场 米公路菜市场 水星台农贸市场 大桥口农贸市场

地址 316国道以北 钻石大道以南 航空路以北 潘台路以南 航空路以南 金富士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车城南路 西湾路以东 铁四院 郜营中学以西 东鹿路 新城路 富康大道 谢洼路以南 长虹北路以西 汉江北路与江山南路交叉口 江山南路 七里河路 新华路 地址 洪铁路 幸福路与云集路交叉口 新华路 陈营路 立业路 云兴路与松鹤路交叉以北 春园西路七里桥路口 刘家梗路 松鹤路 春华路 人民西路以北 施营居委会旁 人民路 杜甫巷 朝阳路 水星台巷 定中街

建筑形式 棚顶式 棚顶式 露天式 棚顶式 棚顶式 露天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露天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连体式 连体式 建筑形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独立式 棚顶式 独立式 露天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营业面积(m2) 8000 18000 6000 6000 6000 6800 1100 6000 6000 500 700 10000 10000 2000 3000 1000 1500 3250 700 营业面积(m2) 2500 6000 1100 1460 1500 2500 3000 1400 15000 1500 1500 20000 800 4600 5800 2500 2000

规划市场等级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

改造形式 修缮 修缮 重建 迁建 拆除 重建 拆除 拆除 修缮 拆除 修缮 农改超 农改超 农改超 修缮 重建 修缮 农改超 农改超 改造形式 农改超 农改超 农改超 修缮 修缮 修缮 农改超 农改超 农改超 修缮 重建 农改超 农改超 修缮 农改超 修缮 修缮

改造措施 对建筑进行修缮,对场地破损 进行维修,增设停车场和公 厕,完善场地排水系统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改为棚顶式,配套相关设施

襄州区

张湾

二级市场

改为棚

顶式,配套相关设施

二级市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伙牌 经济技术 开发区 东津

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 三级市场 规划市场等级 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 三级市场 二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 三级市场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

环境整治,配套相关设施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环境整治,改变经营模式,配 套相关设施 环境整治,改变经营模式,配 套相关设施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改造措施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改为棚顶式,配套相关设施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按超市要求配建 对建筑进行修缮,增设停车 场,环境整治 对建筑进行修缮,增设停车 场,环境整治,可考虑重新选 址 对建筑进行修缮,增设停车 场,环境整治,可考虑重新选 址 环境整治,可考虑扩大规模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完善 场地排水系统、修缮建筑,扩 展大门 市场改为其他用途 按超市要求配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结合城中村改造,重新配建 改造措施 改为棚顶式,配套相关设施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规划要求统筹配建 按规划要求统筹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扩大规模,环境整治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超市要求配建

二汽

高新

区域

序号 F1 F2 F3 F4 F5 F6 F7 F8 F9 F10 F11 F12 F13 F14 F15 F16 F17

樊城

F18 F19 F20 F21 F22 F23 F24 区域 序号 X1 X2 X3 X4 X5 X6 X7 X8 X9 X10 X11 X12 X13 X14 X15 X16 X17 X18 Y1

星火巷农贸市场 泰安路农贸市场 东风市场 丹东巷农贸市场 光明农贸市场 竹条菜市场 王寨菜市场 名称 贾州农贸市场 轴承厂(万山)菜市场 麒麟菜市场 营盘菜市场 檀溪湖农贸大市场 新城湾市场 新街农贸市场 仲宣楼农贸市场 南湖市场(仟吉超市) 胜利街菜市场 江华菜市场 四季青东门大市场 王家洼大市场 银河大市场 余家湖农贸市场 609菜市场 襄樊学院菜市场 尹集农贸市场 鱼梁洲农贸市场

星火路 何家台巷 丹东巷 丹东巷 大庆东路 竹条社区 王寨社区 地址 黄家湾路 轴承厂 305省道 环山路 琵琶山路以西 襄阳公园西 新街 陈侯巷 胜利街 胜利街 江华路 庞公路 庞公路以南 钱营村 水洼村 609研究所 老校区 305省道以北 绿洲大道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连体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建筑形式 露

天式 棚顶式 棚顶式 露天式 棚顶式 棚顶式 连体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露天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连体式 棚顶式 棚顶式 棚顶式

1200 700 900 4000 2500 500 1000 营业面积(m2) 500 2100 300 300 3500 4000 5000 4200 3000 3000 900 1100 1000 700 500 1200 1000 1500 500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修缮 修缮 修缮 改建 农改超 修缮 拆除 改造形式 重建 农改超 拆除 拆除 农改超 扩建 新建超市 新建超市 农改超 拆除 拆除 农改超 改建 修缮 拆除 修缮 修缮 迁建 修缮

二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规划市场等级 三级市场 二级市场

襄城

城区

一级市场 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 二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三级市场

按超市要求配建 按农产品城市综合体模式建设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尹集 鱼梁洲

三级市场

环境整治、增设停车场

-8-

6.5规划分级

规划菜市场按照建筑面积和市场环境以及交通区位分为三级。

一级市场:专业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购物环境好的市场;重点建设在周边条件较好、人口较密集、且适合补充周边市场功能的区域,规划共有18处,其中高新3处,襄州2处,樊城8处,襄城5处。

二级市场:专业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菜市场、购物环境良好的市场;重点建设在周边条件较好、人口密集的区域,规划共有69处,其中高新13处,襄州19处,樊城18处,襄城17处,鱼梁洲1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1处。

三级市场:专业菜市场建筑面积介于500-15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多数较差的市场。可作为较大菜市场周边的功能补充的市场,规划共有53处,其中高新7处,襄州6处,经济技术开发区7处,樊城16处,襄城16处,鱼梁洲1处。(见表6-5)

表6-5 规划菜市场分级一览表

备注:该表格中不含现状保留的超市净菜专柜

6.6控制指标 6.6.1建筑形式

农贸市场建筑形式可分为三类:

一类:独立式室内农贸市场,是指在独立用地内建设的室内农贸市场。 二类:连体式室内农贸市场,是指在与其他建筑结合而建的室内农贸市场。

三类:棚顶式农贸市场,是指独立用地内建设的,以棚顶覆盖的,四周无围护设施的简易农贸市场。 新建及改造的农贸市场应采用一、二类建筑形式。

6.6.2建设标准

(1)菜市场建筑面积按150-180平方米/千人设置。 (2)物业管理用房不少于建筑面积的5%。

6.6.3停车标准

(1)按照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菜市场机动车停车形式可采用地面、地下车库、建筑屋顶车库、立体车库等形式,非机动车适宜采用地面停车形式。

第七章 近期整治和建设情况

7.1马路市场整治策略

7.1.1整治目标(襄阳政办发[2011]112号)

市区主干道和重点区域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游散摊点,取缔重点区域和重点路街马路市场,市区市容秩序明显好转。

7.1.2整治内容(襄阳政办发[2011]112号)

(1)依法取缔主干道马路市场(10个)

取缔襄城区胜利街六化建菜市场;樊城区长征东路临时农贸市场、建设东路夜市、建设东路早市、云兴路马路市场;襄州区金富士路(长安市场后)菜市场、金华寺路瓜果疏导点、金富士路(605前)瓜果疏导点、古驿路口修车占道点;高新区东风新区门前夜市;鱼梁洲开发区明珠路疏导点。

(2)规范管理背街小巷马路市场

按照不影响市容、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交通、摆放整齐、秩序井然、定点划线、规范经营的标准,2011年10月30日前规范管理襄城区内环路早市(军分区招待所旁)、闸口路餐饮;樊城区松鹤路花鸟市场、汉江中路夜市餐饮、米公路菜场、云集路农贸市场、丹东巷农贸市场、襄江巷农贸市场、襄棉南院餐饮经营点;襄州区航空路(汉津路对面)菜市场、华强路市场菜市场、金华寺路夜市、春园东路长春酒店门前临时菜市场;鱼梁洲明珠路夜市;高新区江山南路夜市、环湖北路货运疏导点;经开区武汉路夜市;隆中三顾人家夜市。

(3)加快规范化菜市场建设进度。根据堵疏结合,取建并举的原则,在全面取缔马路市场的同时,科学规划,合理选址,新建一批大型规范化菜市场。

(4)清理整治主次干道各类占道加工、洗车、修车、售车、早餐饮食、游散摊点等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对主次干道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关停并转。依法取缔各类游散摊点、街头乱摆卖等违规行为。

近期马路菜市场整治措施建议见表7-1-2

7.2 近期实施项目

近期将实施的菜市场有30个,其中襄州区9个(含伙牌1个),高新区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樊城区7个,襄城区3个。(见表7-2)

的菜市场达到100个左右。

第八章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

8.1. 场地环境

1、选址要求

(1)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2)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2、建筑

(1)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2)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3)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4)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3、面积

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原则上按照按每千人150~180㎡建筑面积配置。 4、装修及场内布局

(1)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

(2)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3)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4)经营早点区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6)新建菜市场应考虑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8.2 设施设备

1、供水设施

(1)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5749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

(2)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3)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2、排水设施

(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2)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可以设明沟。

(3)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l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

(4)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8978的规定。城市菜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菜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3、供电设施

(1)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2)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3)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 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 1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4、通风设施

( 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的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设置。 (2)场内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 (3)活禽销售点应设置排风设施。

(4)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5、垃圾处理设施

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6、消防安全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菜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8.3 营业设施

1、柜台设施

(1)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m-0.8m。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2)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3)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m-0.8m,以0.lm-0.15m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m出入口。 2、冷藏设施

(1)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拖节。

(2)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7℃。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3)2000㎡以上的菜市场应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菜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8.4 商品管理

1、进货管理

(1)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 (2)蔬菜宜从当地“场地挂钩”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

(3)鲜肉类必须从当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的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4)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5)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

(6)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迸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

(7)其他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 2、入市检测

(1)菜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各,并对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 (2)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 3、劣品清退

(1)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 4、禁营项目

(1)菜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2)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禁营商品;

(3)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 (4)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 (5)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 5、零售加工

(1)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孔。

(2)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

(3)菜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4)场外活禽加工应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加工后的商品需严格清洗。 6、商品陈列 a、蔬菜类

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预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b、鲜冻肉类

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必须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当天交易剩余的鲜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和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c、水产品类

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d、豆制品类

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藏设施中贮藏。 e、熟食卤品

生运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无蝇侵害。 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f、酱腌菜类

直接入口的酱脑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侵害。 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g、清真食品

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民族政策。

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7、包装

菜市场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子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严禁使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熟食卤品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密封型容器包装。 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8.5 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

(1)菜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菜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2)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菜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3)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

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2、设施卫生要求

(1)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

(2)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 (3)菜市场应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 3、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菜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2)菜市场熟食销售及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操作前应在消毒水盆中清洗双手:收钱和找钱应使用专用盛盘和夹具,不得直接接触钱币。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6 经营管理

1、制度规范

a、菜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菜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菜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菜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b、菜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2、质量规范

a、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b、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c、菜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应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必须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d、对场内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3、证照规范

a、场内的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必须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许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b、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4、价格规范

a、销售各类商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b、包装内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c、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5、计量规范

a、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b、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人员培训

a、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

b、菜市场应建立经营者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

7、服务规范

a、菜市场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并在菜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应制度化,菜市场应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b、菜市场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c、菜市场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消费者。 8、信用规范

a、菜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

b、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的发生。 c、市场举办者应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可以清退出场。

第九章 规划实施建议

9.1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1)菜市场发展与标准化改造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度超前。一方面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习惯、商业传统、交通条件和周边市场等因素,综合考虑,注重大中小结合,合理规划和布局菜市场。另一方面,菜市场设计要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将它做为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形象工程来建设,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菜市场在经历若干年后不落后。

(2)菜市场设置要科学合理,按每千人150~180㎡建筑面积配置。菜市场服务半径一般以500米为宜。 (3)对规划新建的菜市场,原则上建在地面。

(4)调整和优化菜市场的空间布局,撤并设置不合理的菜市场。

(5)取消主城区以街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新建菜市场的重点放在缺乏改造条件的简易市场、菜市场配套不足的居民区。

(6)建立防止将菜市场改变用途和挪作他用的管理机制。 (7)建议将独立地段的菜市场用地划定为城市黄线。

9.2 创新菜市场建设机制

(1)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菜市场是服务城市居民生活的城市公益性配套设施,城区菜市场实行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市场开发商、市场业主的积极性。加大政府对菜市场建设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实行优惠政策支持新建一批菜市场,以奖代补配套改造一批菜市场。 (2)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菜市场的投资与建设。

对符合规划的新建菜市场,视作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对菜市场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项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对没有业主投资和重点地段的待建菜市场项目,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承建和经营。其建设所用土地,采取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形成的国有资产交由商务部门管理。 (3)因地制宜设置微型菜市场。

9.3 加强菜市场管理

(1)加大监管力度。

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襄阳市中心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名称暂定)。 (2)明确责任与义务。

享受政府补贴的新建和改造菜市场,建设单位应与商务部门签订《菜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确保已建菜市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市场举办者利用政府投入菜市场建设与改造资金总额,按年4%提取市场维护改造资金,建

立专户,专项用于后期市场设施维护改造,接受所在社区监督检查,并在《菜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中予以明确。

(3)杜绝菜市场过户“变性”。

建立信息流程跟踪和管理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实行问责制。房屋登记机构在产权登记中,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用途,单独办理菜市场房屋所有权证;对菜市场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受让方应首先取得商务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菜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后,方能办理过户手续;对擅自改变菜市场性质挪作它用的,城管部门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工商执照时,需查验当事人房屋产权证书,对用途为菜市场,办照时改变经营性质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对改变规划性质,不建和少建菜市场的开发单位,应依法查处,并在进行其他项目开发建设时,要求其还建相应规模的菜市场。

9.4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1)积极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完善服务体系,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肉、禽、蛋、鱼、菜基地化、专业化、定单化生产。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资金、技术、良种、服务等方式,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 (2)鼓励连锁商业企业和其他流通企业参与菜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基地建设。建立和发展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于一体的与零售终端相配套的统一配送系统。鼓励大型流通企业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及菜农签订购销合同,实行订单农业。通过经销企业和经纪人,集中采收蔬菜,分拣包装后运送到超市或菜市场直接销售。 (3)鼓励和扶持蔬菜合作社、蔬菜生产基地、种菜大户或蔬菜经销户进城设点、开设蔬菜专营店或进驻菜市场定点销售。

(4)通过提高农产品产销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损耗和费用。切实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也逐步减少菜农进城直销的市场份额,缓解城区菜市场自产自销区设置不足,导致占道经营问题。 (5)规划建设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壮大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流通规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6w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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