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1-11 23:3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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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设备监造工作计划编写
1、 工作计划的编制依据
(1) 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 (2) 设备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 (3) 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 (4)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5) 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设备设计文件及技术要求。
2、工作计划的编制内容
工作计划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且内容应包括: (1) 项目及设备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工作目标; (3) 监理工作依据;
(4)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的工作程序; (5) 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6) 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 (7)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的方法和手段; (8)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的进度安排。
3、工作计划的编制要求
(1)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的进度安排一定要满足项目建设总工期的需要,并且
要留有余量。
(2)根据项目特点、设备特点和设备监造单位的实际情况,首先确立项目设备
监造的工作范围、技术要点、执行依据、检验级别与检查点的划分原则,并找出能够确保满足相关规定、标准的过程和方法。经过工作计划形成的项目检验计划和标准文件是整个设备监造工作的基础。
(3)建立有效的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人员对项目质量所负
职责、各级监理人员的权限和问题的处理原则。PDCA循环法作为有效的管理工具在质量管理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将质量上各环节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员,才能保证质量计划的有效实施。
(4)项目监理机构编制设备的采购与设备监造工作计划,需经建设单位批准后
实施,并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方案。
设备采购招标的组织
设备制造单位是关系产品质量最关键的因素,所有设计要求都要通过设备制造单位来实现。对设备制造单位进行优选,能够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监造成本,因此必须对优选设备制造单位高度重视。
1、设备采购的监理工作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按工程设计文件对设备采购管理进行策划。依据设计文件,
编制详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明确材料设备采购产品的名称、类别、型号、规格、等级、数量。报建设单位审批并实施。
(2)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方案,明确设备采购原则、范
围、内容、方式和方法。
(3)项目监理机构应制订各项采购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相关的表格。
(4)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及拟采购的设备的各项技术要求、
技术说明和有关标准。
(5)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建立设备制造单位档案,进行产品
价格比较,为建设单位提供综合评价意见,协助建设单位选择设备制造单位。
(6)设备采购过程的服务:当采用招标方式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购招标。当采用其他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询价,协助建设单位组建相关的技术、商务小组,参与比价、议价与设备制造单位谈判,编制谈判要点文件,提供相关的技术参数和资料,确定采购购入条件与支付条件。
(7)合同管理的服务: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采购合同谈判,
并应协助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业主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选择。
(8)设备采购验收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催货、核对到货数量和规格型号
是否一致、检查到货外观包装质量、参加开箱检查、保存采购更改记录和付款记录并及时呈报建设单位。
(9)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按计划实施。
(10)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因账目或其他问题引起的争议、分歧与
索赔,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数据;若需仲裁或诉讼,协助建设单位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
(11)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各类台账:采购计划台账、合同管理台账、验收记录
台账、付款记录台账、设备交接台账。
(12)对特殊产品(特种设备、制造周期长的大型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从具
有安全资质和生产许可证的设备制造单位处采购,并进行实地考察,项目监理机构对采购的此类产品实行重点监控。
(1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设备采
购的产品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证,杜绝不合格产品使用到工程项目中。 (14)对于设备采购、运输进口产品,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查
核报关、商检及保险等手续。并编制检验细则,做好接运、保管、检验工作。 (1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采购合同检查交付的产品和质量证明资料,填写产品
交验记录。符合条件的产品,才可办理接收手续。对采购的产品存在漏、缺、损、残等不合格状态,应予以记录,并按规定处置。
(16)采购的产品应按规定进行验收、移交,并办理完备的交验手续,资料整理
归档。
2、设备采购方案的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方案,设备采购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1) 采购原则:拟采购的设备应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
(2) 采购的范围和内容:监理工程师根据图纸等资料审核或编制工程设备汇总
表。
(3) 设备采购的方式和程序。
(4) 编制采购进度计划、估价表和采购的资金使用计划。
3、设备采购的形式
设备采购的形式分为招标、其他方式两种形式。
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的规定,需要公开招标的货物采购限额管理,满足下列规定之一的需要公开招标:
(1)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批量货物价值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单项货物
价值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 使用国有资金采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货物,货物价值五十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
在项目可行性报告审批文件中有专门的招标方式核准书,可按核准书中核准方式进行招标。
需要招标采购的设备又可通过两个途径进行招标: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有以下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政府采购有以下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 ○
以下对上述的招标方式的要求、适用范围、监理工作内容进行说明: 3.1、公开招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货物类的招标需要由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因此,设备采购招标的
组织、实施均由招标代理单位来完成。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的招标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
(1) 项目监理机构应掌握设计文件中设备清单的要求,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和确
认招标设备的数量、技术参数。
(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总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设备供应的工期建议。 (3)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提供对构配件、外协件的质量要求
和验收标准的建议。
(4) 明确为设备卸货、运输、安装提供的施工现场条件。
(5)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资格预审文件和评标条件提出监理意见,特别是投标报
价的合理性、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制造质量、使用寿命和维修的难易及备件的供应、交货时间、安装调试时间、运输条件,以及投标单位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企业管理、企业信誉、合同执行能力等。
(6) 根据设备监造的需要,向中标设备制造单位提出配合设备监造工作的要求。
3.2、邀请招标
《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 (1) 技术要求复杂,或者有特殊的专业要求的;
(2) 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3) 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4)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市、显管项目经上一级项目审核部门批准,广州、深圳市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省管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重点建设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经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3、竞争性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
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 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
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 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
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 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3.4、单一来源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
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有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依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3.5、询价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 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
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3) 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4、设备采购文件资料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2)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 (3)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4)市场调查、考察报告; (5)设备采购方案; (6)设备采购工作总结。
非招标设备采购的询价
建设单位直接采购设备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委托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设备采购和设备制造单位的评审。
1、询价的基本原则
(1)合理性原则。采用货比三家的办法,至少具备三家报价,并以设备制造单
位正规报价单为主、网络报价为辅。
(2)可比性原则。是设备采购特别重要的一个原则,因为设备包含的零配件、
材料数量很多,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一致时比较困难的。询价时一定要考虑性能差别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和价格的影响。
(3)时效性原则。应取得商家的最新报价,报价时要明确有效期。
(4)参照性原则。可参照同类已审工程的价格。时限一般在6个月为宜,同时
应综合考虑其具体设计方案、规格数据、造价比重、外协、外购件的品牌等影响因素,不能生搬硬套。
(5)准确性原则。由于材料设备价格受市场诸多因素影响,定价时应加强沟通
协调能力,存在较大争议时应集体讨论决定。
2、询价方式方法
在设备采购准备阶段,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对拟采购的设备价格进行摸底,然后结合采购设备的特点、要求,确定设备采购的招标控制价。
(1) 电话询价。先取得设备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再通过电话以设备采购者的
身份,询问该设备制造单位在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价格。其优点是:方便快捷、节省审计时间,费用成本低;其缺点是:得到价格信息准确度不高,没有实质的证据。
(2) 网络询价。通过网站进行了解、查询价格。其优点是:过程与电话询价类
似,但可以将网络资料打印作为辅助证据;其缺点是:网上商品良莠不齐、虚假信息较多,查得结果多也只能用来参考。
(3) 实地询价。选择相同地区或者是附近地区,由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直接前
往相关生产厂家、市场经销门店进行询价。其优点是:价格信息依据充分,价格信息较为准确;其缺点是:有些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比较少,选择范围小,找寻时间长,成本费用较高。
(4) 同行询价。向相关业内单位或者设备供应单位进行询价。可以向使用过相
同或类似产品的熟识供应商进行询价,利用他们熟悉市场的优势,获取相关材料的价格。其优点是价格信息较真实,缺点是价格信息依据不够充分。 (5) 参考已完项目:利用自己公司和政府采购的资源,查阅已经招标的、已结
算的相关设备价格,或相近设备进行推算。
3、询价的监理工作内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中设备的各项要求、技术说明和规
范标准。充分与设计单位沟通,对项目使用功能、设计深度、具体做法等有明确要求,对采用的设备技术参数、规格、档次、主要特征等进行详细描述,增强询价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
(2)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成立专门的询价小组,并委派有专业知识的
监理人员配合建设单位,了解设备的技术要求,市场供货情况,熟悉合同条件及采购程序,利用周边地区发布的信息价格等手段,多渠道了解主要设备的价格信息。
(3)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提供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4)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对预选设备制造单位进行考察,对预选设备
制造单位的设备生产能力、设备生产水平、设备供货能力、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信誉等进行评价,并编写考察报告。
(5)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确定投标设备制造单位名单。
(6)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制定询价文件:确定评标条件,考虑报价的合理性、
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制造质量、使用寿命和维修的难易及设备的供应、交货时间、安装调试时间、运输条件,以及投标单位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企业信誉、执行合同能力等。
(7)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确定招标控制价:按照上述的询价的原则和询价的方
式方法,充分掌握设备应有合理的价格,询价资料应真实、准确,并能完整地反映主要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
(8)项目监理机构应参与谈判前准备工作,应明确合同形式与价格构成,明确
定价原则,并成立技术谈判组和商务谈判组,确定谈判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纪律。
(9)项目监理机构应参与谈判,技术谈判组和商务谈判组分别对供应商的技术、
商务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评标条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 (10)项目监理机构应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写谈判报告,准备合同文件。 (11)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采购合同谈判,并应协助签订设备
采购合同。
4、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
对大量、长期采购的设备,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对设备制造商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后援服务、人力资源、现有合作状况等指标进行评级,优选项目合格供应商,并定期进行检查。合格供应商的选择方法如下:
(1) 建立评价小组:建设单位可建立由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总承包商共同
组成的评价小组。
(2) 确定全部的供应商名单。评价小组应通过企业信息数据库,以及工商或行
业杂志、网站、招标信息等渠道了解市场上能提供设备的设备制造商。 (3) 供应商的评审内容
对供应商的评审共包含两个步骤:第一步对供应商作出初步筛选,掌握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能力等),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评估其工艺能力、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及其综合竞争能力。对这项供应商发出邀请,了解其合作意向,得出一个预选供应商名录;第二步对供应商实地考察。
1) 评价小组应审核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是否满足设备采购需要,需要承担设计并制造专用设备的设备制造商或需要安装设备的设备制造商,应提供相应设计资质证书或安装资质证书。
2) 评价小组应审核设备供货能力:企业的生产能力、装备水平、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生产管理水平,人员组成及素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企业市场信誉;了解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原材料和配套零部件及元器件采购渠道等。
3) 评价小组应审核预选供应商近几年类似设备的生产、制造、供应情况,及目前的生产状况、产品质量状况。
4) 评价小组应审核预选供应商的财务状况。
5) 评价小组应审核预选供应商需要另行分包的原材料、零配件生产厂家的生产情况。
6) 评价小组应审核预选供应商实验室资质和质量检验检测手段;企业各项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确定
评价小组应通过设定的入选条件,综合考虑多方面,给每个预选供应商打出综合评分,选择出合格的供应商。 (5)评估
建设单位通过对合格供应商的定期评估,做到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淘汰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真正做到择优。
评估主要考虑下列6个方面:是否有完善供应商内部组织;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供应商内部机器设备是否先进以及保养情况如何;供应商提供设备运行稳定性;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是否稳定;售后服务是否好。
设备采购合同谈判与签订
1、设备采购合同谈判和签订应注意的问题 1.1、商务部分 (1)迟交货罚款
根据设备采购的特点,设备采购合同是以工程进度为导向,设备采购交货期必须满足总工期的需求,因此在合同谈判时必须要求较短的交货期,但设备制造单位对交货期大多比较谨慎,总是希望合同中签订的交货时间时最保险的时间,且是成本最低的时间。因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估算设备生产周期、依照工程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最早、最晚需求的时间,如果设备采购量比较大,可设定分批交货,掌握上述情况在合同谈判就可以客观地达成双方都可接受的合理交货时间。为了保证交货期,对设备制造单位的交货期进行有效约束,通常做法是设立迟交货罚款的条款,且最大清偿额不大于合同总额的5% ,迟交货罚款是保证整个项目计划的重要手段。 (2)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是预付款支付后设备到货的保证,对于标的较大,预付款比例大的设备采购合同,在谈判时应要求设备制造商提供预付款保函,作为建设单位风险管控的手段。但要注意预付款保函有效期的可操作性,过长的有效期将使设备制造商的财务费用增加,而设备制造商必然将这方面的费用考虑到报价中。通常做法是保函有效期和交货期完全一致,这样就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动态地管理合同执行情况,严密监控设备生产进展情况,对无法按时交货要有预见,一旦发现异常,立即要求对方延长保函有效期,若对方不延长保函有效期则立即启动预付款保函项下追索的程序,向设备制造单位发函,向银行发函,否则非常容易错过保函有效期,使建设单位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设备保修期和尾款
合同签订时要充分考虑设备保修期和设备验收性能差异的问题,为保证设备按期调试、可靠性考核的通过以及验收的通过,建设单位应有5% ~ 10% 的尾款用于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性能考核未通过时建设单位将此款作为补偿,一般不超过合同的10% 。设备制造商一般只同意1年的保修期,建设项目设备保修期
是2年,在谈判时要特别注意,力争与建筑保修书中的保修期一致。
1.2、技术部分 (1)技术要求
设备采购合同中技术部分应包含主要内容: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规范和标准;技术参数及要求;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质量保证和试验;包装、运输、储存及交货。
在谈判前要成立技术谈判小组,重点细化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对关键原材料、零件、配件等提出技术规格和指标,如具体厂家、型号、材质、性能指标等。制定的技术要求需要得到设计单位的认可,对大型设备采购还可组织专家共同对技术要求进行评审。
(2)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可以分为两类:产品零配件的验收标准和设备的验收标准。 1)产品零部件的验收标准
产品零部件的验收标准是设备监造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在设备采购合同中对零配件执行的标准、验收方法应明确指出,特别是个别指标高于产品标准的。 2)设备的验收标准
在合同中对验收标准、验收方法进行明确,尽量细化,避免出现如“质量技术依据:按有关标准执行”等模糊约定,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验收期限、验收地点也同样应该明确。
2、招标文件中含有合同版本的合同谈判
(1)最终双方签署的合同应在原招标、投标文件的基础上,补充合同澄清阶段
设备制造单位确认的内容和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形成一个文本加入正式合同内。 (2)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
合同补遗则是在合同谈判后根据谈判结果形成的,而且按一般法律惯例合同补遗优先于合同其他文件。
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的谈判结果一般以“合同补遗”的形式,有时也可以以“合同谈判纪要”形式,形成书面文件。这一文件将成为合同文件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它最终确认了合同签订人之间的意志,所以它在合同解释中优先于其他文件。为此不仅设备制造单位对它重视,建设单位也极为重视,它一般是由建设单位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起草。对于经过谈判更改了招标文件中条款的部分,应说明已就某某条款进行修正,合同实施按照“合同补遗”某某条款执行。 (3)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之后,设备制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递交履约保函或担保,并要求业主退回投标保函;同时,如果有动员预付款,设备制造单位还应递交预付款保函,以争取早日获得预付款,做开工准备工作。
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受到设备制造单位的履约保函后,建设单位应尽快将投标保函退还设备制造单位和其他未中标的投标者。
设备监造的主要工作
设备监造是指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监控包括四部分: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和检验;设备的装配和整机性能检测;设备出厂的质量控制;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1、 设备监造的工作内容
(1) 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以及设备
供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并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
(2) 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设备监造方案》,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
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始前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3)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审查设备制造单
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提出监理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署,并报建设单位。
(4) 项目监理机构应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
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5)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并应确认各阶段的
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
鉴定书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关键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生产人
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
(8) 应审核制造设备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胚料的证
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并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时应予以签认。
(9)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
制造工序应进行抽检。
(10)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
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应做好检验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应由总监签发暂停令,提出处理意见,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1) 检查和监督设备的装配过程,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2)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
审核设计变更,并应协调处理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和工期的调整,同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13)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设备整机性能检测、调试和出厂验收,符合要求后
予以签认。
(14) 在设备运往现场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
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存储、安装的要求,以及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
(1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备制造合同的约定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付款
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
(16) 定期向委托人提供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
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
(1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索赔文件,提出意见后报总
监,并应由总监与建设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协商一致后签署意见。 (1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结算文件,提出审
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19) 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
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委托人。
2、 设备监造方案的编制
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设备监造方案,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之前报送建设单位,监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监造的设备概况;
(2) 监造工作的目标、范围及内容; (3) 监造工作依据;
(4) 监造监理工作的程序、制度、方法和措施;
(5) 设置设备监造的质量控制点:确定文件见证点、现场见证点和停止见证点
等监理控制点和方式;
(6)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组成、设施装备及其他资源配备。
3、 设备监造质量控制方式
(1) 驻厂监造:监理人员直接进入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现场,成立相应的设备
监造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造方案,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2) 巡回监控:监理人员根据设备制造计划及生产工艺安排,当设备制造进入
某一特定部位或某一阶段,监理人员对完成的零件、半成品的质量进行复核性检验,参加整机装配及整机出厂前的检查验收,检查设备包装、运输的质量措施。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定期及不定期的到制造现场,
检查了解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质量控制点监控:针对影响设备制造质量的诸多因素,设备质量控制点,
做好预控及技术复核,实现制造质量的控制。
4、 设备监造质量控制手段
(1) 巡回检查:是指监理人员对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工程情况有目的的巡视
检查。
(2) 抽查检查:按规定对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过程进行抽检,或100%
检查。
(3) 报验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必验项目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项目监理
机构,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和签认。
(4) 旁站监督:监理人员对重要制造过程、设备重要部件装配过程和主要结构
的调试过程实施旁站检查和监督。
(5) 跟踪检查:跟踪检查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关键工序的质量是否符合设
计图纸和标准的要求,对于设备主体结构制造和设备安装以驻厂跟踪监理为主。
(6) 审核:审核包括设备制造单位资格审核,人员资格审核,设计、制造和安
装调试方案审核。
5、 设备监造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主要针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对设备质量有明显影响的重要工序环节,或针对设备的主要关键部件、加工制造的薄弱环节及易产生质量缺陷的工艺过程。 (1) 文件见证R点
监理人员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的文件。内容包括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人员资质证明、进度计划制造过程中的检验、试验记录等。由监理人员对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签认。
(2) 现场见证W点
监理人员对复杂的关键工序、测试、试验要求(如焊接、表面准备、发运前检查等)进行旁站监造,制造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和监造,现场见证项目应有监理人员在场对制造单位的试验、检验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3) 停止待检H点
指重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或不可重复试验验收点,通常是针对“特殊过程”而言,我们已经知道特殊过程通常是指该工程或工序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得到充分验证,因此对于某些制造质量不能依靠其后的检验来把关,或难以在以后检验其内在质量的工序或过程,或者是某些万一发生质量事故却难以挽救的制造对象,就应设置停止待检点。如:材料复验、第一条纵缝相对、尺寸检查、整机性能检测、水压前验收等,停止待检项目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现场检验签认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4) 日常巡检P点
日常巡检是指监理人员在生产车间了解加工人员执行工艺规程情况、工序质量状况、各种程序文件的贯彻情况、零部件的加工及组装试验状况、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以及标识、包装和设备发运情况。
(5) 文件见证点(R点)是伴随着设备制造过程中质量记录的产生而产生,
并由监理人员及时记录的文件见证资料,随时可能发生。现场见证W点、停止待检H点是有预定见证日期的,在预定见证日期以前设备制造单位应通知监理人员,H点不少于5天,W点不少于3天。如设备制造单位未按规定提前通知,致使监理人员不能如期参加现场见证,监造人员有权要求重新见证。监造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提出变更见证时间而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见证时,制造单位将认为监理人员放弃监造,可进行下道工序。W点则转为R点见证,但H点没有监理机构书面意见时,制造单位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监理机构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更改时间后,监理人员未按时到达,即H点可转为R点随后进行见证。监理人员在收
到设备制造单位见证通知后,应及时参加见证。如不能及时参加,则要向设备制造单位提出变更见证时间或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另派监理人员参加。
(6) 质量见证应检查实物质量特征、文件及记录的符合性、作业过程程序和手
段的符合性、所用设备设施及物料的符合性、人员的符合性、环境等辅助条件的符合性,并进行确认。
(7) 在工序质量控制过程中,对于设备监造方案中设置的见证点、停检点,监
理人员应按照作业程序及时进行测量检查,以确定阶段成果是否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避免错误的成本总是大大低于补救错误的成本,因此对于W点或H点要防止跳过检查,特别是停止待检H点。
6、 对关键零部件制造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对关键零部件制造质量的监控,首先应判别零部件关键性等级,以便在监造过程中采取不同的监理手段。关键性等级划分是一种用于评定设备零部件重要性的评估方法,它从设计成熟性、故障后果、产品特性、制造复杂性等方面评估设备零部件的关键级别。通过此方法可以确保设备的技术级别、审核与检验以及资源承诺等级与故障影响及后果一致。关键性等级划分通常由设计人员按产品质量特性划分的,并列出清单作为设计文件。如果设计文件中没有清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设计人员按特定的程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形成设备关键性等级划分清单。可以根据设备关键性级别进行重点针对性管理,从而在整体质量可接受的条件下,有效降低监造成本。
监理工作要点:
(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设备关键性级别清单的等级划分设置监理质量控制
点和抽检频次。
(2) 监理人员检查制造单位的工序,检查程序是否正常。 (3) 监理人员应检查责任检验员是否到位。
(4)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首检制度,自检、互检、抽检是否按程
序进行。
(5) 监理人员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是否按程序做好零件进出仓库的记录工作。 (6) 监理人员应把关键零件按规定进行编号标识,关键项目实测记录应归档保
存管理,以便查阅。
(7)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制造单位的不合格品控制是否正常。
7、 对原材料、主要配套件、外购件、外协件质量监控的监理工作要点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供货商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是经建设单位批准
的供货商。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原材料、配套件、外购件、外协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及检验报告。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原材料进货、制造加工、组装、中间产品试验、强
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整机性能试验、包装直至完成出厂并具备装运条件的检验计划与检验要求,此外,应对检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等一起进行审查。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逐项核对材料型号、炉号、规格尺寸与材质证明原件等,
审核是否符合施工图样规定,并审核材质证明原件所列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制造单位的物资采购程序运转是否正常。 (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采购的技术文件是否满足设计技术文件的要求,核
对型号、名称、规格、精度等级加工要求。
(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分包采购计划、采购规范、采购合同以及对分包结果
质量验收进行见证和检查,必要时视分包的重要程度对分包过程进行连续或不连续的质量见证、监督和检查,评审是否满足质量及进度要求。 (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外协件的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条件进行验收,外协
件进厂后还应填写入库单,经外协检查员确认后方可入库或转入下一道工序。
(9)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紧急放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在采购中因故不
能及时提供,而生产中又急需该物资,应按规定办理代用手续,经建设单位代表同意并签字,可按“紧急放行”原则处理,但还须在外购件上做好标识,并在入库单上予以备注记录。
8、 特殊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要点
常见的特殊过程有3种情况:对形成的设备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过程;仅在设备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特殊过程的特点是:既重要又不易测,操作时需要特殊技巧,工序完成后不能充分验证其结果。为确保特殊过程质量受控,项目监理机构要做好以下工作: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对特殊过程进行评审、制定准则(比如特殊
过程规范)。
(2) 项目监理机构应设置质量控制点,从工序流程分析入手,找出各环节影响
质量的主要因素,研究评判标准,配合适当手段,进行工序过程的系统性控制。同时,在系统控制中对关键环节“点面结合”,实行重点控制。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特殊工序质量控制以加强过程控制为主,辅以必要的较
多次工序检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操作拥有见证的权力和责任。当发现工序异常时,则应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必要时可临时停产,直至查明工序原因后再恢复生产。
(4) 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设备制造单位的工艺方法的审核,根据产品的工艺特
点,加强工艺方法的实验验证,制定明确的技术和管理文件,严格控制影响工艺的各种因素,使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5)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特殊工艺所使用的材料和工具等实行严格控制,采用先
进的检测技术,进行快速、准确的检验和调整。
(6) 项目监理机构督促设备制造单位对特殊工序操作检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和资格考核。
(7)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做好过程运行的记录。
9、设备的制造、装配过程及整机性能检测的监理工作要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重视对加工作业条件的监控:加工制造作业条件,包括加工前制定工艺卡片,工艺流程和工艺要求、对操作者的技术交底,加工设备的完好情况及精度,加工制造车间的环境,生产调度的安排,作业管理等,做好这些方面的控制,就为加工制造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重视对工序产品的检查与检测的监控:设备制造设计诸多工艺过程或不同工艺,一般设备要经过铸造、锻造、机械加工、热处理、焊接、连接、机组装配等工序。控制零件加工制造中每道工序的加工制造质量是零件制造的基本要求,也是设备整体制造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所以在每道工序中都要进行加工质量的检验,检验是对零件制造质量的质量特性进行监测、监察、试验和计算,并将检验结果与设计图纸或者工艺流程规定的数据进行比较,判断质量特性的符合性,从而判断零件的合格性,为每道工序把好关。同时,零件检验还要及时汇总和分析质量信息,为采取纠正措施提供依据。因此,检验是保证零件加工质量和设备制造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产品制造和装配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监督零件加
工制造是否按规程规定、加工零件制造是否经检验合格后才转入下一道工序、关键零件的关键工序以及其检验是否严格执行图纸及工艺的规定。检查要包括监督下道工序交接着交检、车间或工厂之间的专业之间的专业检查及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复检或检查。
(4)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设备制造单位对零件、半成品、制成品进行保护,对
已做好的合格的零部件做好存储保管防止遭受污染、锈蚀及控制系统的失灵,避免备件配件的损失。
(5)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备装配的整个过程进行监控,检查传动机的装配质量、
零部件的组对尺寸偏差。
(6) 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设备制造单位严格按照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在
设备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做好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有争议的不合格设备的评价和处置,
必要时要会同有关部门一道作出决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关注不合格项的后续活动安排的控制。
(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设备制造单位的整机性能检测计划。在设备制造单位
先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项目部门、设计、检验、监理等专业人员参加整机性能检测的检查,整机性能检测主要内容:整体尺寸、强度试验、运动件的运动精度、动平衡试验、抗震试验、超速试验等。检测参加人员应对设备分别进行现场抽查检测和验收资料审查,经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记录遗留问题、解决措施及验收结论。
10、 设备出厂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要点
验收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和检验全过程,其监理工作要点是: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待出厂设备与设计图纸、文件与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差异
进行复核,主要制造工艺与设计技术要求的差异进行符复核。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关键原材料和元器件质量文件进行复核,包括主要关键
原材料、协作件、配套元器件的质保书和进厂复验报告中的数据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关键零部件和组件的检验、试验报告和记录以及关键的
工艺试验报告与检验、试验记录和复核。
(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重要点和重要点的设备零、部、组件的加工质量特性参
数试验核查,工艺过程的监视和相关记录的核对。
(5)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完工设备的外观、接口尺寸、油漆、充氮、防护、包
装和装箱等质量。
(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清点设备、配件和备件备品,确认供货范围完整性。 (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复核合同规定的交付图纸、文件、资料、手册、完工文
件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确认包装、发运与运输是否满足设备采购合同的
要求。
(9) 总监应签署见证/验收文件。
11、 设备交货验收
(1) 设备交货验收包括设备制造现场验收和设备施工现场验收。
(2) 合同中明确需要进行设备制造现场验收时,设备出厂验收合格后,总监应
通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备制造单位、设备监造机构、设计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机构对交货设备在监造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设备运输到施工现场。
(3) 施工现场验收是设备运输到达施工现场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按规
定要求进行验收。此项工作一般分为进场和安装前两段进行,即进场后对设备包装物的外观检查,要求按进货检验程序规定实施;设备安装前的存放、开箱检查要求按设备存放、开箱检查规定实施。
12、 设备监造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
(1)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设备供货合同,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进度总计划
(含采购计划),并提交进度计划报审表,审核设备制造单位的生产总计划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交货进度要求。
(2) 项目监理机构督促设备制造单位根据已确认的生产进度总计划,按月分解
生产作业计划,并审核其计划是否能满足已确认的生产总计划的要求,最终满足合同要求。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对生产进度的关键节点做跟踪审查,不定期地对其他
节点作随机抽查,发现进度异常,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4) 里程碑模式的管理
里程碑是计划中的标志性活动,能否按期实现是监理管理中的重点,对里程碑的有效控制既是进度管理的目标也是进度管理的手段。设立可考核的富有挑战性的里程碑,通过合同支付和奖罚来控制进度。计划目标体系建立后,为了保证各项计划的贯彻实施,建立了及时的信息反馈制度,利用现代管理手段,以计划目标体系为标准进行及时的监控,对目标有潜在危险的项目进行预先警告并采取
相应的措施。在执行中,主要以合同为界面分层次进行管理,合同内的作业项目以设备制造单位控制为主,建设单位全面掌握各设备制造单位总体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监督协调各个合同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对其合同的影响,协调关键接口工期,根据生产推进的实际进展调整总计划。
(5) 推进全面进度管理模式
全面进度管理体系就是将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计划纳入计划管理之中,因为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可能直接负责工程的某一阶段的工作,其次即使不直接负责某项工作,也可能对设备制造单位完成进度目标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能准确考核设备制造单位的进度情况,必须明确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对设备制造单位进度的影响。全面进度管理既强调计划的动态管理,也强调实施的责任,以确保计划的有效性、进度考核机制的合理性,从而实现进度管理从计划到控制、从人治到法制。
(6) 突出接口管理
全面进度管理体系要求明确定义所有的工程接口、接口的内容和责任,以接口责任制来实现进度管理的全员参与。接口交换必须以接口上下游和监理人员的签字为依据,这也是进度跟踪记录的主要方式。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督促检查工作和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事务性问题为工程里程碑和接口的实现负责。
13、 设备监造的文件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2) 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3) 设备制造工艺方案报审资料。 (4) 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6) 原材料、零配件的检验报告。 (7) 工程暂停令、开工或复工报审资料。 (8) 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2、 设备检验的质量控制
设备检验的质量控制需要建设、设计、安装、制造监理等单位参加。重要的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鉴定小组进行检验。有关设备制造安装验收鉴定的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设备检验质量控制的流程如下: (1) 制定设备检验计划 1)
设备检查验收前,要求安装施工单位提交设备检查验收方案,内容包括
验收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的依据,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设备检验的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包括设备检查验
收的程序,检查项目、标准、检验、试验要求,设备合格证等有关设备质量控制要求的资料要求,是否符合要求的质量认证。
(2) 执行设备检验程序
1) 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图纸和技术资料。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签认后方可进场。
2) 设备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安装、供货或制造单位进行检查,按设备清单、技术说明书和相关质量控制资料检查验收。
3) 经检验发现进场设备不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由供货方更换或处理。
4) 由制造厂在工地组装的设备,应由厂家进行安装、调试和生产性试验合格后,由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
3、 设备进场检验方法 (1) 设备的开箱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设备进场检查验收的质量控制,应监督设备的开箱检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派代表参加,按以下各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1) 箱号、箱数以及包装情况。 2) 设备的名称、型号和规格。
3) 按出厂设备清单核对产品及附件、备件是否完好、齐全。
4) 产品出厂的附件包括技术文件、资料和专用工具是否齐全。如变压器、发电机、控制柜等应附有出厂试验记录。
5) 设备有铭牌、无缺损,表面无损坏和锈蚀。如变压器绝缘件无缺损、裂纹、充油部件不渗漏、充气高压设备气压指示正常,表面涂膜完整;配电盘柜盘面应清洁无损伤,油漆无脱落,盘面及盘内电气件齐全,安装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内部接线规整、备用端子足够。
设备以及所有附件均应妥善保管,如变压器应存放在室内并采取防潮措施。
(2) 设备的专业检查
进场的设备应对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转情况进行全面的专业检验,根据不同的设备类型进行专项的检验和测试,如承压设备的水压试验、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设备的性能、工作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 不合格设备的处理 (1) 大型或专用设备
大型或专用设备是否合格应按相应规定执行,一般要经过试运转及一定时间运行方能进行判断,必要时可组织专门验收小组验收或有关权威部门鉴定,如发现不合格则应修缮甚至更换。 (2) 一般通用或小型设备
1) 出厂前装配不合格或整机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能出厂。 2) 进厂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能安装,由供货单位更换或返修处理。
3) 试车不合格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由安装单位重新调试试车直至验收合格。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
1、 设备安装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 审查安装单位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和安装施工方案。
(2) 检查作业条件:如运输道路、水、电、气、照明及消防设施;主要材料、
机具及劳动力是否落实,土建施工是否已满足设备安装要求。安装工序中有恒温、恒湿、防震、防尘、防辐射要求时是否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当气象条件不利时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3) 采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承力点时是否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了
核算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4) 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是否符合计量规定。
2、 设备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
设备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有:设备基础检验、设备就位、调平与找正、二次灌浆等工序的质量控制。
(1) 设备安装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 安装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 必须坚持每道工序的施工自检、下道工序互检、专职质量员专检,监理工程师复检(和抽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安装过程使用的材料,如各种清洗剂、油脂、润滑剂、紧固件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有出厂合格证及安装单位自检结果。
(2) 设备基础的质量控制
1) 设备基础的位置和各部分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混凝土强度和沉降观测记录,基础是否有下沉和倾斜等。
2) 设备基础表面应平整,无油污积水,纵横水平度满足要求,预埋件保护完好。 3) 预埋件和预留孔数量和位置准确,预埋螺栓直径应与设备螺孔直径符合。
(3) 设备就位的质量控制
1) 安装前,对设备安装的平面位置和标高的测量结果进行复核,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结果是否有误差,并检查安装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2) 设备调平找正的质量控制
检查安装单位使用工具、量具的检验证书和精度是否满足安装要求。对安装单位选择的基准面和测点进行检查和确认,如安装水平度、垂直度、平面度等,保证设备调平找正达到规范要求。
(4) 设备的复查与二次灌浆
设备安装定位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安装单位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确认合格方和允许进行二次灌浆工作,预留孔灌浆前应清理孔内杂物。
(5) 设备安装质量记录资料的控制
设备安装质量记录反映了整个设备安装过程,对今后设备维修具有一定意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使其达到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
1) 安装单位质量管理资料,如安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方案等;
2) 安装依据,如设备安装图、图纸审查记录、作业技术标准、安装设备质量文件资料、安装作业交底文件资料等;
3) 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如原材料与构配件进场复验资料、试验检查资料、设备的验收资料等;
4) 安装设备验收资料,如安装施工过程隐蔽验收记录、工序交接验收记录、设备安装后整机性能检查报告、试装试拼记录、安装过程中设计变更资料、安装工程不合格品处理及返修返工记录等; 5) 对安装单位质量记录资料要求
A、 安装的质量记录资料要真实、齐全完整,签字齐备; B、 所有资料结论要明确;
C、 质量记录资料要与安装过程的各阶段同步;
D、 组卷、归档要符合建设单位及接受使用单位的要求,国际投资的大型项目,
资料还应符合国际重点工程对验收资料的要求。
设备试运行质量控制
设备安装经检验合格后,还必须进行试运转,这是确保设备配套投产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安装单位按规定步骤和内容进行试运行。设备安装单位认为达到试运行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确认满足设备试运行条件时,由总监批准设备安装单位进行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有代表参加。
1、 设备试运行的步骤和内容
中小型设备进行单机试车后即可交付生产。对复杂、大型机组或生产作业线,必须进行单机、联动、投料试车等阶段。试运行分为准备工作、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试生产四个阶段。试运行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先无负荷到有负荷。如电动机的试运行应在空载情况下进行,空载时间
2h。
(2) 由部件到组件,又组件到单机,由单机到机组。电动机应按容量从大到小
启动。
(3) 分系统进行,先主动系统后从动系统。 (4) 先低速逐级增至高速。
(5) 先手控、后遥控运转,最后进行自控运转。
2、 设备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控制
(1) 设备试运行条件的控制
1)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全部施工安装完毕,施工记录质量控制资料齐备,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符合要求; 2) 需要的能源等符合试运行的要求;
3) 大型、复杂、精密仪器,试运行方案或操作规程应由安装单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4) 参加试运行的施工人员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设备技术文件,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行操作,安装单位完成了相关的技术交底;
5) 经现场检查设备及周围环境已清扫干净,设备附近没有粉尘或噪声较大的作业。
(2) 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控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试运行的全过程,督促安装单位作好各种检查和记录,如:传动系统、电气系统、润滑、液压、气动系统的运行情况。试运行时应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运转时的方向、声音、温度、振动、电流等是否正常。试车中出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分析并指令安装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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