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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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京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南京市统计局 2010年3月

2009年南京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南京市统计局 2010年3月22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统计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它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京市统计局(http://njtj.nj.gov.cn/show/index.jsp)和本单位互联网站(http://www.njt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639476。

一、概 述

按照《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工作机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局领导积极组织、指导、协调,具体经办部门负责人认真负责,具体经办人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办理回复工作渠道通畅、运行正常,进一步完善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相关部门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和负责答复有关信息、分管局领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局办公室负责回复的工作机制。

2、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南京市统计局统计资料公开披露暂行办法》,定期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统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南京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并制定了《南京市统计局网络发言人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基础性工作。对外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

话、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咨询电话、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咨询电话,并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更新。通过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编印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举办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强化统计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统计数据、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工作。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20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无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它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在本年度产生的232条公文类政府信息中,112条均为系统内的工作部署类信息,所以我们只将其中和社会各界有关的120条公文类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为居民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劳动工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和相关统计分析。通过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对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

水平、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按照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向市档案馆送交了有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和《南京统计年鉴》、大型普查等统计资料。进一步加强了“南京统计”网站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由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络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统计服务。根据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栏目,丰富内容,设立了统计快报、统计分析、统计调研、新闻发布、统计公报、年度数据、月度数据、最新数据、居民生活、服务指南等多个栏目,将《南京统计年鉴》及时上网,并在人口普查网、经济普查网、农业普查网等多个专业网站上及时发布大型普查信息。在市委党务网开辟了“统计信息”专栏,每月向市政府及时上报月度数据资料。加强了区县统计网的督促管理,制订了区县统计网的“政务信息”、“统计分析”和“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等三个测评栏目,按月通报测评栏目信息内容的维护管理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区县统计网的信息公开。在日常工作中,热情接待大量的来人查阅资料和来电咨询,为方便广大群众,针对广大群众常用的统计数据,及时编印了南京市民及职工生活

统计等数据,放在市政府大门的传达室免费发放。每季度编印专刊,向在宁的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送经济运行季度资料和有关统计工作信息。每季度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有关统计工作信息,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适时开展专题社会调查,拓展社情民意的搜集渠道,强化和规范城镇和农村居民住户调查,准确统计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密切监测南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南京的居民消费价格走势,及时在局网站的“职工工资与居民收入”和“居民生活”栏目公布有关民生统计数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南京市统计局(http://njtj.nj.gov.cn/show/index.jsp)“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件,意见箱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0%是涉及经济类信息,50%是涉及社会类信息。

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主要是因为我局无此统计数据。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35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和当面咨询接待约50次,咨询电话接听约300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6名工作人员的职务分别为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人教处处长、法规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

2、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 3、本年度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本年度无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收费。

八、其它工作情况

无其它需要说明的工作情况。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以政务公开的深入和拓展,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参与权,保障群众的监督权,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和联系公众的桥梁。

1、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内容上,放在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上。强化民生指标和社会事业指标的统计,进一步规范城镇和农村居民住户调查,及时公布准确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房地产价格指数。

2、完善机制,增强政务公开的长效性。《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当前和今后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开规定》要求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3、拓宽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进一步加强统计宣传工作,增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对统计指标、统计口径、调查方法、调查过程的解读和宣传,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诠释和解疑释惑工作,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加大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途径的力度,在传媒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力求使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准确描述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宣传“三个发展”的丰硕成果。

4、积极探索,增强政务公开的创新性。具体做好“三个延伸”,一是在公开层面上,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二是在公开内容上,由部分公开向整体公开延伸,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其它政务信息都如实公开。三是在公开形式上,由静态向动态公开延伸,做到查阅有网站,查询有热线,查找有资料。始终坚持政务公开与科学民主决策相结合,与完善公共行政服务体系相结合,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从而实现政务公开服务民众,广聚民意、凝聚民心的目的。

十、说明与附表

(1)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主动公开信息数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檔数 单位 条 条 条 数量 120 12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2)“非本部门掌握”数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10)其它原因 单位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条 数量 4 4 4 4 4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现场接待人数 咨询电话接听数 单位 条 人次 人次 人次 数量 50 300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行政申诉数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单位 件 件 件 件 数量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收取费用总数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递送费 4、复制费(纸张) 5、复制费(光盘) 6、复制费(软盘) 7、其它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单位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人 人 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数量 6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

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65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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