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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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2011年05月03日星期二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刚进律所大厅,就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们被安排到一间办公室坐下,并且拿了一些关于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的宣传材料我们看,我们大致了解了这家律所的情况,发现在安徽是一家优秀、很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下午,律所的行政主管见了我们,给我们讲了一下律所的规章制度,提了一些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紧接着,他就给我们安排到各个办公室。安排指导我的老师是刘律师,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刘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2011年05月04日星期三
指导我的律师助理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师兄,他和我谈起当年他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他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他的介绍
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接下来他拿了几个卷宗给我看了一下,我简单了解几个案件的流程和一些基本情况。
2011年05月05日星期四
在还没有来事务所见习之前,我总觉得律师的工作性质很单一,工作也很轻松。总觉得他们不用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可以到处走走,钱就来了。
通过这次的见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许多辅助技能的协助,例如与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新认识的,知道律师不全像我们想的那样轻松,这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每一位律师都是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2011年05月06日星期五
今天是见习工作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总的来说在这一周的时间,这周的事情不多,其实不是不多,只是我能够帮的上忙的事不多。
总觉得这样自己没有派的上实际性的用处实在不好。虽然他们是说不用帮忙,也许是不熟的缘故吧。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更主动些,哪怕是打水、扫地、整理办公室都可以增强和交流。
无所事事的时间有些难熬,希望尽快融入这个团体,让
每一天充实起来。
2011年05月09号星期一
经过一个星期的是实习,我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这几天通过翻阅大量刑事与民事案件,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在我看了一个聚众斗殴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刘律师在询问了我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案件的定性后,准备教我写一份李某的诉讼代理词。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了解案情,为辩护意见书做准备工作。
2011年05月10号星期二
今天,我开始撰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在刘律师的修改下,一份论证十分充分的辩护词诞生了。接下来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在我写了几个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后,我初步掌握了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我非常的高兴。
2011年05月11号星期三
下午两点半有一个“物权法与房地产”的讲座,我们几个实习生蹭着刘律师的车到了会场,还真是有感于那个大场面呢!心想该不会市里的律所都派员出席了吧?讲师还挺风趣,但是和在学校听讲座不同的是,时时能在讲座中听到身边的律师对讲师的观点低声讨论,发表不同意见。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们随时对外界的信息保持怀疑态度,但也能理性地从别人的观点中接受启发,和我们的海绵吸收法差很多呢,看来这也是社会磨练的结果吧!
其实会上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的探讨还是给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别是区分所有权的问题,开始的时候听得有些无措,但在向刘律师询问解答后,突然让我有想深入研究的冲动呢!
2011年05月12号星期四
今天是周四,经过一个多星期的研究,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刘律师开始让我们开始接触实务操作。今天刘律师让他的助理带我去宁乡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案件。经过了解得知,当事人王小姐与张先生由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王小姐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王小姐的要求基本如下:1.女儿抚养权归她2.婚姻期间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继续由张先生支付3.每个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4.婚后所购婚房更名归王小姐个人所有5.婚姻存续期间的
夫妻双方存款各分一半等。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之后,我根据《婚姻法》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作为作业提交于刘律师批阅。
2011年05月13号星期五
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对基本性的工作我都比较上手,也可能是和所里的同事更加熟悉的缘故,大家都会叫我帮忙,虽然有点忙碌,不过还是很充实,也增长了不少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也很喜欢这样忙碌的生活。
2011年05月16号星期一
经过两周的的实习和自我总结,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刘律师正要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在旁听庭审过程中,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此外,也让学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真实的了解到相关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领略到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与风采,怎样组织证据与运用法律知识辩论,是我受益颇丰。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清晰的认识自己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欠缺,从而为
我将来的努力指明了方向。
2011年05月17号星期二
昨天的庭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一类人—律师。
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
2011年05月18号星期三
今天由于接到了一宗关于货款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刘先生在2008年2月3日开始与某消防设备公司达成供货协议,由陈先生每月为其提供必要生产钢材,货款于每月月底25号前结清。于是,刘先生每次按某消防设备公司提供所需钢材,到了月底已经结清本月货款事宜。到了3月5日,该消防设备公司再次以其名义向刘先生的公司下了一单总价款28万人民币的订单,但这次的送货地点更改为某第三公司。随后几次的订单均送至某第三公司。到了月底25号,刘先生携带整月发货单和签收单至某消防设备公司准备收取本月价值56万人民币货款,但去到之时,已经发现该公司已经撤走。然后刘先生就去某第三公司反应情况,但某第三公
司拒绝协助。随后刘先生即聘请刘律师为代理人对该公司提起诉讼。
2011年05月19号星期四
为了更好地让我们实习生熟悉关于货款纠纷的业务处理,刘律师今天让我负责查阅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一整个上午我都在整理民事代理案件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权债务的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但是60%以上的案件均属货款纠纷。由此可见,在社会上关于货款纠纷的事情发生最多,刘律师告诉我们,处理这些债权债务纠纷首先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有没有中止中断情况发生,其次再去深入了解案件的证据保存和相关情况。由此我才发现,诉讼时效在实务操作中的重要性。
2011年05月24号星期二
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今天轮到了我来讲法律知识培训课。为了做得更好,我昨晚查找资料到深夜。不过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好的收获的。上午的时间把刘律师所交代的事情办完了之后,下午我就开始检查我所要讲的内容,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逻辑思维。今天,我所讲的主题就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在律所所接触到的,不是很多,因为处理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关于证据收集是比较模糊的。首先接下案子后,关于赔偿的范围与责任鉴定书是相关密切的,责任鉴定书是由交通警察的
相关部门作鉴定,而且是不能复议,仅此一次,所以相当的重要。责任定性的大小直接与索赔额或赔偿额挂钩。其实,在生活中,大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为社会交通发达和顺畅作贡献。
2011年05月25号星期三
今天天气不错,但是中南大学的一位实习生由于身体不适并没有来实习。平时她的问题比较多,经常都会给办公室带来热闹的气氛。但是今天办公室没有了那么多的欢声笑语,但是大家都在埋头苦干。今天刘律师整好有一个民事案子要出庭,我得知后变申请一同去旁听,希望能真实感受下刘律师的口才风采。其实,在大二和大三的时候学校已经组织过两次班级模拟法庭,对法庭秩序和审理顺序有了一定的基础了解,今天就是去体会真实的效果。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刘律师不仅文笔飞扬,口才横溢,简单的几句博弈已经让我预见了我们胜利的曙光,我想,我就是要成为一个这样的人,这样正义,勇敢,善良的律师!
2011年05月26号星期四
今天我去了人民法院补立案材料,我真晕啊!那法院的人还真会为难人。因为我们所先前已经在那个法院立过案啦,
所以这次去,就是补交一些诉讼材料和诉讼费用.但我去立案厅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法官说有这个案子.(其实那时已经是中午快下班的时间了,只有两个法官在立案厅窗口那办公)我按照律助的吩咐把材料交给2号窗口的法官,但法官却示意我去一号窗的法官那办理.与此同时,示意我的那个法官与一号窗口的法官不知在耳语什么.一号窗口的法官还往我这边看了看,然后我过去1号窗口,那个法官看了我的材料,就说,你这些是什么东西啊,你的立案材料呢,我说这些不是吗?他说这些是什么东西啊!反正我被他问得都蒙了,我都一头雾水的.因为我对这个案子真的很不熟悉,我也不知这里讲的是什么,我也没有看,我以为只要按照律助说的去做就行了,可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有些事是一定要自己多深入了解才行。
2011年05月30号星期一
早晨匆忙起床,赶着修改昨晚忘记的合同,结果差一点迟到,赶不上上交。和师傅讨论了一下合同中的价款计算问题,才知道每一种类的合同都离不开行业的专业知识背景。律师是不得不涉足很广的职业,做医疗纠纷的案件就要对医学方面有初步了解,所里甚至有个有医学硕士学位的律师;作劳动纠纷的,又要熟知劳动法甚至每种劳动的性质特点;经济证券案件又对律师的金融知识是个大考验;而最难办的一件事是,一个律师如果想要养活自己,又不得不办理每一
种业务以拓宽案源。
中午时间紧迫,因为要赶回家吃饭,又要在12点半回到律所开会。会议开得很长,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是专门针对实习生的每周培训,主任先在开场讲了一些实习生的注意事项,寄语,等等,然后刘律师开始了漫长的商务礼仪培训,据说下周是实务培训,大家总算松了口气。
2011年05月31号星期二
今天下午最值得记录的是一次外访当事人。所里的杨律师找人去拜访一个外贸公司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呵呵,机会难得,顾不得脚痛赶紧报名跟去。到了那里刚开始听当事人陈述案情的时候那叫一个云里雾里阿。本来以为是自己不难懂得案子,结果外贸代理什么的,我真是完全不懂,还好杨律师耐心解释,总算是摸清了来龙去脉,法律关系,汗,惭愧啊。
因为有好多东西涉及商业秘密,在这里也不好讲,但这次至少让我深切体会到了理论与实务有多么不一样.
2011年06月1号星期三
实习第一次亲临实务第一线,旁听了两场当事人咨询,一个名誉侵权纠纷,一个住户房地产纠纷的代表人诉讼。当然其中也会偶尔发表一点小小的意见,不过大部分时候是在听律师对当事人陈述的法律意见和分析。会见当事人还真是门学问呢,要从当事人生活化的叙事中找出争议的法律关系,
明确当事人的诉求,为当事人找到最好的解决途径(其实最好的解决途径往往不是诉讼)。下午一伙人又研究了一份代理被告的合同纠纷案卷,接了一个修改装修合同的回家作业。
现在了解到其实律师是相当自由的一个职业,就像在律所,有十几名律师,每天由一位值班,负责接待来咨询的和准备打官司的人,我们都管他们统一叫当事人,其余的律师做什么都可以,来不来所里也没人限制,完全自由,只是他们没事的话通常会过来的,在家里呆着哪来钱过日子,在所里有时候会接着案子,或是经常和其他律师讨论手里的案子如何去解决。不管怎么说,自由和假期还是人们比较看重的条件之一,看来律师行业已经顺利入围。
2011年06月03号星期五
今天不知为何那么累,时不时地要陷入半昏迷状态,其实我觉得,正常人来讲看上一本《中国司法》也保证比喝了安神补脑液睡的还香,和听英语听力是一个等级的.看来看书的好处还是颇多的,这个方法值得推广.
早上又去了区人民法院,取证的说。从6楼跑到5楼再跑到2楼,再跑回6楼,手里还捧着一大包卷宗,可怜啊??。复印完卷宗后,走了好长一段路去坐公交,回到一百又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回到所里。沿街的面包店里还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本来已经过去了的饥饿再次袭来。还好所里有香喷喷的饭指引着我。
2011年06月07号星期二
接到刘律师分派的任务,干劲很足,周末两天我在家认真的思考认真的写,上网查找有关诈骗犯罪的资料,还与其他人探讨。今天上班时我交了我写的法律意见,刘律师看了后说了句“还不错,有培养潜力”。这句话让我高兴了很久。
上午与刘律师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陆某,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又回所里与其他律师交换陆某是否构成犯罪的意见。陈律师还让我再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下午我就在所里专心翻阅有关各种诈骗的法律法规。顺便补习了在学校期间学习刑法的不足,使我更深入理解了各种诈骗的犯罪构成、犯罪形态。
合同诈骗的案子搞了一天,哎,真是人心叵测啊,我都不知道该相信谁的了。那么多人都指控我们的当事人,难道他真有问题?虽然港台片里N多当事人是坏人,但是碰到自己头上,还是希望当事人是清白的,不是完全没有污点么,至少不是主谋,可现在同案犯好像把我们的当事人说成了十恶不赦,而且所有骗局都是他策划并一手操纵的??到底该相信谁好呢?
明天就要去看守所了,见了当事人也许会有新发现吧。
2011年06月08号星期三
今天失误了,第一次出访居然就迟到??哎,真是办事不
利啊。还好我只是实习生,要是拿工资的话,不知道要被怎么批??于是兜了一大圈还是回到了律所,还是在所里整理卷宗。周一人家就要来检查了,可是我们的大律师们,还是开庭的开庭,接待客人的接待客人。厚厚的卷宗放在一边,连签个字的时间都没有。我早上要去法庭旁听,估计是没时间了。不能再出意外的说。
打了合同、答辩词。下午研究那个装订机研究了半天,发现现在脑子有点秀逗了,不会变通了。
大律师们也真是忙啊。案卷已经堆了一大堆了,居然还没有把小结写掉,这不是影响我的工作进度嘛。害我只能趴在空调地下睡大觉。
2011年06月10号星期五
今天早上咨询来了位乡下的农民,关于房屋和土地买卖问题。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许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但遇到问题都会不顾路途遥远来请律师帮助解答。不过,依民法老师的意思,中国如今有点太强调这个法律武器,就是凡事只想到打官司,甚至有法官主动走到群众中去,帮助鼓励群众打官司来解决纠纷,这就有点过了。其实在西方国家,人们已经越来越强调如何更好地利用非讼方式来解决一些法律纠纷,并在注重研究这种制度的科学制定和完善,很遗憾,不得不肯定的是,和西方国家的很多方面比起来,中国总是落后一个时代,就像对
待爱情与婚姻的观念一样,西方国家如今注重强调家庭观念及从一而终的恋爱观,而中国却正处在开放的浪尖。也许万事万物发展都有这样的规律,都需要固定的时间的积淀使它们不断变换出新的模样
2011年06月13号星期一
今天来了位咨询的是关于医疗事故的索赔。事实上,现在几乎很少有律师接手此类官司了,原因有两个,第一,绝大多数律师都没有医学专业背景,打这类官司太累且不占优势,医疗事故官司涉及医学专业性很强,短时间内根本无法透彻地了解事故发生的根本或是真正的原因,虽然法律有举证责任倒臵的规定,但现实中,医疗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都是互相通气的,中国是人情社会嘛,除非受害者在医疗机构有很强的人脉,否则让他们做出对受害者有利的鉴定结果是比较困难的,都是同行,如果在不违法的界限内,他们自然不愿得罪医院,让院方承担巨额的赔偿金,当然也有良心发现的,那位受害者就比较幸运了,也无需感慨什么,世道就是这样。第二个原因呢,有些俗气,因为律师累死累活打下这个官司,只能收取很少的律师费,即便收了,花起来良心上也过不去。因为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大多是受到极大伤害的,本身家里的家底可能就被没完没了的医疗费掏空了,打官司赢来点钱,还不知能撑到哪个时日,看着人家那凄惨的样子,谁还忍心再伸手去要呢?即便是劳动所得,花起来同样心有
不安。这样下来,付出和收获总是成不了正比,所以就出现了上面所说的那种状况。很多在此类案件中胜诉的受害者,都是自己去收集资料自己打的官司。想象和现实的差距总使如此的巨大,我们只能压住心口的疼痛,直面现实。
2011年06月14号星期二
今天上午所上很热闹,咨询的人很多。我却主要是看案卷。下午只看了一个案卷材料,这个案卷有点复杂,把材料基本整理完整就花了约45分钟,牵涉到三个案子,分别经过一审、二审,有的还经过一审法院重审后再上诉等程序。我看后就是5:30以过,再迫不及待的和师傅交流,谈谈自己的想法。师傅也提出了问题还没解决,我还没看他们的代理词,没看新闻线索材料,明天再瞧,再和师傅交流。今天我走时已是6:00,但师傅和张律师都还没走,听说是在等一个当事人。
总之,今天也很忙,并没有感觉无聊,这就好。
2011年06月17号星期五
上午去了趟法院,将昨天写好的执行申请书交到承办法官手里(,就回到所里翻阅案卷。刘律师还没有来,昨天他说今天上午他去中级法院有点事,来所里会晚点。叫我可以翻看他以前办过案子的案卷。
今天,所里只有刘律师的助理在。其他律师都出去办案了。因为我们年龄相仿,所以很快就聊开了。她是2006年
大学毕业,同年通过了司法考试,经人介绍到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做助理。工资由刘律师发,没有社会保险。律师事务所没有为助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对于我这个还在校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惊讶的。我对于社保的观念是:大家都是学法律的人,对法律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尊重;律师给助理购买社保也是对助理的一种尊重,这样助理才会有基本的安全感可以更好的为律师工作。我想我以后求职时,办理社会保险的事情我是一定要自己提出来,自己的权益是靠自己来争取的。
2011年06月20号星期一
所在企业的一员工向我咨询有关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方面的事情。他可能把我当作律师了。该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但由于企业没有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而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因此,他向我咨询怎样维护其权益。我刚好前几天对劳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做了较好的准备,他的问题可以通过当地劳动部门仲裁得到保护。因此,我很详细进行了解答。他听了内心显示不住的激动,说我帮了他很大的忙。我正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时,刘律师走了过来,对我的回答表示肯定。但同时提醒我说,以后碰到客户单位的员工前来咨询法律问题,而问题恰恰是由于企业违法引起的,此时应该回避回答这样的问题。还说,你以后执业了会慢慢理解我的话的。
下午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着刘律师的话,始终得
不到很好的解释。晚上,上网看了一篇一律师仗义为顾问单位的员工的利益而提出该顾问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存在违法的法律意见时,遭到了顾问单位解除顾问合同。我想,刘律师担心的是否也是这个原因呢
2011年06月21号星期二
有事日头短,没事日头长.上午看着时间下班,下午照完相后刚好有个当事人去所里送一些材料,同时也再次咨询了一些问题,在会议室当事人和他的代理律师聊了会.是一个工伤问题,他是农民工在工地受了伤,由于没有和建筑商签定劳动合同(其实,在工地几乎没有一家建筑商和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的,这是一个问题,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所以对是否能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认定他和建筑商之间是劳动关系而感到焦虑.律师在给他解释的时候一直忍不住想插嘴,耳边有个声音老在提醒我,多听少说.第一天就插嘴了,以后律师给人做咨询的时候就不乐意让我听了.在旁听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反复的问的就是一个劳动关系能否认定的问题,律师已经给他解释过很多次,可是他还不停的问.其实,这时候的当事人需要的并不再是法律上的可行性问题,而是心理的一种安慰,也许律师每次和他解释完他的劳动关系按法律和他递交的材料预测认定为劳动关系是没问题的时候他心理能更加塌实从而缓解心中的那种焦虑情绪.
2011年06月24号星期五
周五在所里看了份刘律师代理的一个工伤案卷宗,刚好那天当事人送材料过来,我在旁边听他们的咨询。刘律师在我们第一天到所里的时候就对我们说要是有律师给人咨询的时候,如果律师没反对就可以在旁边听,学习怎么给人咨询。听了半个小时,对案子大概有了了解,于是刘律师交代我一个任务,让我写一份《XXX与XXX劳动纠纷案的办案思路》。关于这个案子,我从周五下午到旅游回来这个周一下午完成任务,感觉获益匪浅。对工伤案子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很多在课本上的迷雾开始清晰。
2011年06月27号星期一
所里来咨询的人挺多的,专业律师都很忙,他们的徒弟也有事做。(有师傅的徒弟是有工资的),闲着继续看卷宗,有人来咨询了只要是在外面的会议室我就拿着笔和纸听着,看着,记录着。记住嘴巴不能动。我始终提醒自己。从周一到周三主任都很忙,每交待我们做什么。师傅明天让我去法院立案去,有些激动。
2011年06月28号星期二
年轻的心总是不够理智的。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当我看到一个个在工地里打工的农民工到我们所里面因为在工地里人身受到伤害而又不能被认定工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时心里总是很难受,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却又只是受到损害的一半,这样对他们不公平。为什么
会这样呢,直接的原因就是因为不能证明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从而不能按照工伤处理。深层的原因是,他们确实是弱势群体,他们不懂,不能也不敢在进入工地前就争取到应该有的保障。比如劳动合同,安全防护等。
2011年07年04日星期一
作为一个律师真是非常有必要懂得一个地方的方言。外语学不会我们可以找借口没有语言环境,但是学习一个你工作或者生活的城市的方言不能给自己找借口了。一个合格的律师是一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学好一个地方的方言对案源,以及今后和政府,司法机关甚至是一般的普通百姓打交道都非常有利的。首先,你有可能面对的一个不会说普通话的当事人,如果听不懂交流就非常困难了。今天我们所来了两个上了年级的老太太,一句普通话都不会说,我在旁边听的那个费劲,反正云里雾里的就听明白那么一两句。其次,我们有可能面对不会说普通话的证人。最后,每个城市都有地方主义色彩,而地方主义色彩之一就是会不会说当地方言。会说方言当地人(尤其是政府,司法机关当地人相对比较多)就会相对比较亲切,办起事来更顺利。
2011年07年05日星期二
明天是刘德华巡回演唱会长沙站的演唱。据说是华仔经济危机没钱了,到长沙这个方兴未艾的城市捞点钱。华仔是我的偶像,这么好的机会却不能去现场一睹偶像的风采,可
惜。谁叫我们实习律师穷呢!说起实习律师穷的话题,那得要回忆一下上周三的那个小聚会了。
这周三我们所的实习律师都到齐了,刘律师请我们小撮了一顿(其实非常丰盛)想借这次机会让我们实习律师以及所里的行政人员之间相互认识一下。席间我们谈了很多话题,其中有两个话题影响比较深刻。一个话题是关于实习律师的艰苦;另一个是关于刑事案件中律师的心情。
2011年07年06日星期三
实习律师其实也分很多类型的,有的家里条件好,父母比较支持所以他们起点比较高,实习时就有了车子,也在工作的城市有房,生活没有担忧的,可以在比较宽松的生活条件下实习。另外一种就是家里条件并不是非常理想,父母有心但是力不足,并且是在外面城市律所实习。吃,住,行都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在实习期间又不能单独接案子也没有安源,这样的状态是对实习律师生存和心理的考验。沈姐和我们主任他们就是这样过来的,她说她很理解我们,她也经常用她自己的经历鼓励我们,让我们看到希望,看到光明吧。“媳妇熬成婆”就好了。书上伟人成功的例子很多,然而离开我们太遥远,而眼前的例子让我们感觉更真实,虽然他们不像美国大片中的律师那样风光,但是他们经过这么多年在律师界的努力有车,有房,有自己的事业,不也是其乐融融的生活吗?
2011年07年07日星期四
每个职业的人都有他们的共同话题吧,律师的共同话题我想大概就是案子吧!席间,我们讨论最多的也是关于案子的问题。我们实习律师也没办过案子,最多呢,就是洗耳恭听了。主角交给了沈姐,他给我们说了几起她和主任一起办的刑事案子。除了一个抢劫的案子外,其他的案子我们的心情都比较沉重,主任他们办完案子后心情也比较沉重。刑事案子的罪犯其实有很多都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份子,尤其是在涉及财产犯罪这块。其中一个是盗窃案,一个是绑架案,另一个是投毒案。当事人之所以犯罪真的是来自于法律意识的单薄,贪图小利,侥幸心里以及社会生存的压力。其中那起绑架案最让人觉得心酸。一个外地单亲家庭的19岁小伙子独自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打工,没有朋友,没有文化,工作在最底层而且属于那种经常失业状态。可能受港片电影影响,突发一个念头实施绑架,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很温柔的绑架了一个小孩(并没有使用过暴力,而且对小孩也非常好)。结果,被抓判了十年。当我们主任律师去会见时候,他说了一句话让我们主任非常震撼,我们主任问他在看守所里面还好吗?他说:“谢谢,律师,在这里比在外面好多了,我只有唯一的一个要求,就是在判决之前,不要让我家人知道,以后我会写信告诉他们的。”就这么一句话,让我们平时非常理性的主任眼圈泛红。监狱的环境怎样,而对于他来
说,这样的环境比他在外面的生活条件还好,可想而知,他在社会中生存条件是多么艰苦。
2011年07年08日星期五
只有相互学习,大家才能取长补短。今天我们所每周五的集体学习课第一次举行。我只能用获益匪浅来形容了。探讨的主题是关于如何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我们一起探讨了很多律师们在实务中发生的而发条上没有具体规定的问题以及实践中的处理。比如说一个伤残部位被鉴定出两个伤残等级怎么计算赔偿数额(具体怎么计算,要下周课程才学习);怎么才能让农村户口居民享受城镇户口居民的赔偿标准(因为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比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要高,尤其是伤残等级越高差距越大,有可能差十几万)受害人如果能提供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者提供没有土地的证明等一般情况就能享受城镇居民标准,等等。
2011年07年11日星期一
上个周末无所事事,睡了个懒觉,上了会网,跑了趟图书馆一天就就过去了。回想一下以前的日子,突然发现时间真的如同白驹过隙,光阴荏苒。很庸俗的引用一句台词吧:“人这一辈子挺没意思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怎么样活着才有意思呢?我经常反思这样一个问题。人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并且坚持着自己的理想,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做个律师其实是我小时候
的梦想(暂时说梦想吧,毕竟小时候不知道什么是理想),有这样一个梦想我只能说是深受香港律政电影的毒害。觉得律师很酷大义凛然俨然就是“都市侠客”的化身。当时家里刚好出了件事,感觉很受人欺负但是别人家是一个我们当地的大家族而我的父母又是没有文化的农民没有想过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这样被人欺负花钱了事。我当时心里特别难受但也没有任何办法。那时候我常幻想要是自己是香港律政电影里面的“都市侠客”我就用“法律利剑”将他们给“刺死”。
2011年07年14日星期四
昨天丢完人,还得要总结,免得下次又丢人。 一,接手一个案子一定要把相关的材料熟悉,弄清楚。二,老大交待的事,有疑问的及时问老大,或者其他对这块很熟悉的律师。三,与这个案子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定要搞清楚,这样心里才有底气。四,在和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打交道时候,尽量谦虚,把自己当成一个渴望赐教的学生。正所谓:“人都好为人师”。这样他不会为难你,也会把一些他知道的,对你有意义的情况告诉你。
2011年07年15日星期五
晚上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他也在另外一个所里实习。他们所在一个大厦高档写字楼上办公。所里的律师都做非诉案件,由于他们所档次似乎很高,平时几乎没有人上门咨询,
也就没有上门的案子。他就很疑惑的对他的师傅说,我们说好像档次高了点,没有人敢上来咨询。他师傅说,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说没有上门的案子了。他的回答是肯定的。结果他师傅鄙视了他一顿说,我们不需要上门的案子,上门的案子都是一些小案子,我们都不做的,你不要担心现在没有案子做,等过了实习期,到时候你的案子都做不过来。我朋友很纳闷,心里嘀咕,说的倒是很轻松,你们有固定的案子,名气也大,不成问题,可是我们这些个实习律师怎么过日子啊。我们专做非诉案子,平时接触不到其他的案子,即使将来实习出来,那不也成了一只脚走路的“瘸子”。我不知道专做非诉案子的所和什么案子都做的说哪个好,反正我感觉,在什么案子都做的所里至少在前几年没有确定专业发展方向前能接触更多的东西,让自己更综合一些,对将来确定专业路线有更多的比较。
2011年07年18日星期一
这件事呢,是在办公室无意从隔壁同事电话中窃听到的。她的一个案子,开庭通知书一个星期以前邮寄到所里,开庭通知书上面写着4月9日开庭。我同事应她当事人的要求给仲裁庭打个电话核实一下是不是9号(他的当事人非常关注,当然要是案子搁谁身上,谁都会关注自己的事,所以大家都应该表示理解。)。同事无奈(当然我同事也是个实习律师,案子不多,对这些事还是比较认真负责,正儿八经的打了个
电话过去)电话一打问题来了,一问,仲裁庭实际上是在8号开庭,通知书上由于某些非人为因素打成了9号。事不大,但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细心,尽量做到周全不要出错。
2011年07年22日星期五
下午主任有个知识产权的案子开认证会,我也去旁听了。 这个案子的卷宗之前我是看过的,是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的案子。第一次旁听自己所里的案子,其实也就像是自己的案子一样。很认真的听,获益匪浅。两个多小时的认证会结束后,法官分别单独和双方代理律师洽谈,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后续到底是调还是判还要看原被之间的态度。具体的内容也不宜过多的描述。总结一下旁听的经历得出一下结论:一、认证会流程如下:
原告宣读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答辩(书面或口头)
原告举证(权利证据,侵权证据,损害赔偿证据<包括律师费,调查侵权行为费用>)被告举证初步调解
这些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大有文章。
首先,就是在立案前就要把证据材料分门别类整理好,在开庭举证的时候也要如此,这样可以应对法官的提问并且可以很块的引导法官查询所递交的证据材料。
其次,在开庭前要从法官角度思考,尽量分析法官在开
庭之前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可能会提哪些问题,做好相应准备,未雨绸缪。在回答法官提问时候,要简洁明了,直指问题,
这样会给法官一个思路清晰的印象,法官会对你产生好感。法官的印象分是非常重要的。
再次,在法庭上要注意语速,语调,音量的合理控制。你说的话任何人听不懂都没关系,但是一定要让法官听懂并且听得非常清楚。二、开庭前,看案卷分析案子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要从原告被告的角度去思考,分析。
三、旁听之前,最好对案子有充分的了解,不然的话,旁听就变成了像在听天书,摸不到门路,学习效果就不是非常好了。
暂时,就这么多感觉了,哦,还忘了一点,人张的帅(准确的说给人的印象好的话,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好运)。
2011年07年25日星期一
管理网站就是将我们所以前的律师照片和简介给更换一下,再将没有上传的律师照片拍照,让他们写好简介传上去。有些律师还是很配合,(实习律师都很积极,包括我自己),有些律师就表现的冷淡多了,可能在他眼中觉得我也不靠我们所的网站去推广自己,也不想从网络上获得什么安源。他们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既然是所里的一员即使律所很自由但是也要参与到我们已经说好的统一活动上来啊。我们
毕竟是一个正在走向正规的所,其他同事都在上面了,就你不在,如果有客户在我们所的网站浏览其他律师都看到了,就唯独你不在里面,别人会怎么想我们所,对所和个人就打折了。
2011年07年29日星期五
一个没有经验,没有人脉关系,学历又不高的实习律师或者刚执业的律师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经营模式去经营自己的“商品”呢?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曾经在图书馆无聊的时候无意中看过这样一本书关于个人品牌的书,有所启发。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选择品牌经营模式,通过品牌效应获得利益最大化,就如同当今的KFC、LV等。商品可以通过品牌经营模式获得利益最大化,那个人是否也能通过品牌经营的方式获利呢?回答是肯定的。那个人该怎么建立品牌经营模式呢?大致有三个阶段:前期,中期,后期。
2011年08年01日星期一
上周跟随律师的旁听庭审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能在庭审中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陈师哥,他带我到另
外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其次,律师还得不断地整理和学习新的法规和其他专业知识,能够胜任非诉业务和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增强自己的竞争实力。再次,律师还得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不断的拓宽自己的人际交往圈子,才能保证有源源不断的案源。总的来说律师行业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2011年08年02日星期二
今天刘律师比较有空,跟我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四要件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罪名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
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通过前时间与律师们的交往,看到他们如何接案,并随同陈师哥到法院立案,旁听庭审等一系列过程,大致了解了律师的职责和作用。我清晰的认识到,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要经过大量实践,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也看到了自己身上弱项,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2011年08年09日星期二
连续两天都接触到了真实的案例让我越来越又了工作的激情。实习的这期间我也明白到事务所不可能每天都有接不完的案件。所以如何合理安排好自己其他的时间就很重要了。
今天所里的一位律师接待了一位当事人我在一旁听了这个当事人对律师说明情况的过程这个案子的案情其实很简单但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却让我很有感触。来作咨询的是一位农村的妇女大概有三十岁左右。她在说明案件情况的时候情绪一直很激动甚至有几次还流出了眼泪。她说她与丈夫于八年前结婚第二年便生下了小孩然后她丈夫出外一直打工她在家一边拉扯孩子一边照顾年老体弱的公婆十分辛苦。不料她的丈夫在外与另一个女人又领了结婚证结婚了。这位受害妇女知情后痛不欲生一会想离婚一会又觉得丧失颜面拿不定主意不知如何是好。而她的丈夫对于此事竟毫不在乎声称他与另外那个女人也是领了结婚证的所以是合法的。对于
此案律师对她说她的丈夫与另外那个女人已经犯了重婚罪她可以把他们以重婚罪的罪名告上法庭与丈夫离婚或让另外那个女人与她的丈夫离婚。从这个案件中我发现现在许多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们由于贫困由于缺乏教育他们对法律的认识真是少之又少本案中受害妇女的丈夫对于自己所作所为的解释如此的荒谬正反映了这一严峻的社会现实。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犯了罪。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无知。我国这些年来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国民素质的提高、精神文明的建设、法制建设的发展仍然是任重道远的。尤其是我们作为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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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我也看到了我国法制建设已有的成就本案中那位农村妇女敢于向律师说出自己的事情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忍气吞声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2011年08年10日星期三
中午和大家一起去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在讨论股票的事情说起炒股我还真不懂。想想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好像很少听有人在炒股也几乎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信息现在突然觉得全民在炒股。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开阔自己的视野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学习一些会计、金融、法律英语及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从全方位提高自己的素
质也使自己的能力符合法律事务工作对于法律工作者的要求从而使自己的出路更广更阔而作为法学人才培养基地的大学法学院应该转变现存的教育模式不要把学生的选修课还局限在法学专业范围内而应该提供给学生更宽阔的选择范围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去选择一些别的专业的课程诸如法律英语、会计、金融、工商管理等等之类的课程只要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照样可以拿到相应的学分。另外应该加强对学生法律实务知识的培养从而真正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学人才。
通过实习我才发现社会对法律职业者的要求很高。不仅仅要求其懂得法律知识还要求具备相应的经济、英语、管理知识要求其是一个具有综合能力的法律人。因此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们我们真的应该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也多去学习一些其他方面年的知识。
2011年08年15日星期一
上午所里来了一位50多岁的农村大叔,说想咨询一些法律问题,这个时间所里的大部分律师都出去跑案子了,接待他的同事正准备打发他改时间再来突然看见了我,就说让我帮忙解答一下.接到这个任务既欣喜又紧张,欣喜平时的专业知识终于可以有用武之地,紧张不知靠自己浅薄的理论知识能否为他满意解答问题。安排大叔在接待室坐下,原来他想咨询的是一个关于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大叔拥有一幢房
子,他因为无儿子想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女儿,但担心自己弟弟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侄子夺走房屋的所有权,问需不需要通过鉴定而将房屋的继承权给自己的女儿.还好,问题不是很难.我告诉大叔这样的问题是不需要什么鉴定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他的妻子和女儿将是那幢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妻子和女儿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他弟弟,而对于他弟弟的儿子根本就没有关系.大叔还是不放心,想通过一个法律鉴定来保留继承权,这时旁边的一位同事告诉我农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有由侄子继承财产的风俗.我告诉大叔法院办案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不可能按风俗断案,况且这个纠纷即使要起诉也是根本就不成立的.送走大叔以后,大家仍在讨论着大叔刚才看来十分低级甚至有点可笑的法律问题,而我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现实中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是相当淡薄的,尤其是在农村等偏远地区长久以来的风俗习惯禁锢着人们的思想,由于缺乏法律常识,风俗在他们看来是持久不变,至高无上的,所以在法律与风俗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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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时以谁为准成了他们最大的困惑和难题.在替他们感到悲哀的同时,我也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责任与任务,帮助他们加强法律意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这就是我们所应当做的!
第81页共234页 2011年08年16日星期二
在实习的这些日子里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第88页共234页 2011年08年24日星期三
今天我对司法实践的问题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机关制
作的各类法律文书中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作出处理时有些法律文书中只写适用何种法律法规的第几条第几款没有写出这些法律法规条款的具体内容。这样会造成许多不利.首先不利于当事人理解法律文书内容。每份法律文书都是司法人员根据案件事实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是法律给当事人的一个“说法”。当事人根据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和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和所承担责任的大小。处理案件的司法人员对具体的法律条款的内容是清楚的但当事人不一定知道或根本不知道对此责任认定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也不利于当事人息诉服判。其次不利于开展法制宣传。如果在法律文书中写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阅读此法律文书的人就会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评价行为人的是与非不但记住此处理结果而且记住法律条文的规定并从中受到教育。这些是我请教刘律师后综合思考得出的想法。
第89页共234页 2011年08年25日星期四
今天很早的来到办公室老师去办案子去了。我忙着整理摆放好资料好结束这一周的工作。一切都整理完了我就开始思考了下。我想当律师到达是意味着什么呢如果我将来做了律师就决定做个快快乐乐的律师
做一个乐观向上的律师这个目标本不遥远。但目前律师
圈儿内确实常常飘荡着一些浮躁甚至颓废的气息。归纳起来无非是收入不平衡、执业环境不理等等。也许这些都是事实但这就是生活是需要我们以快乐的心境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在经验主义看来一个人关于快乐的感觉必定取决于他有什么样的欲望和这些欲望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满足。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谬尔森更是提出了著名的快乐方程式快乐=物质消费÷欲望。简言之物质消费大快乐反之欲望小也快乐。惟物质消费小而欲望又大才最不快乐。那么当你觉得不快乐的时候最好回首一下自己走过的路检查一下自己所怀有的目标和追求是否切合实际这样才能真正以理智的态度走向成熟乃至成功。律师应当拥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时刻保持自己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问题的能力。卢梭有一句名言.“生而快乐的人却处处被套上枷锁。”那么当我们面对某些“枷锁”时仍然能够笑看云卷云舒这实际上是一种乐观而彻悟的人生态度。我希望当有人问起律师啊你过得快乐吗我们能够挺直胸膛意气风发地告诉他们我们是一支乐观向上的队伍。当然如果这个问题注定问得多余时那倒更是一件好事。
第90页共234页 2011年08年26日星期五
今天大家讨论了了一个盗窃案。过年期间盗窃案件是最频繁的时期。这个案件有六个被告,作案数起,大到车辆,小
到黄豆70斤,审讯时数次翻供,后天将再次开庭。看着这闹剧似的案件,不禁让我想起<<七重天>>里的那个掏阴沟之人的座右铭:喝一点酒,小心的偷,大胆作贼,好好争斗。
这段时间啊打开每一本杂志书刊都能看到盗窃案件的发生。抢劫盗窃是罪中之最的犯罪。而几乎大部分犯罪原因可归结为一个字钱。难道真的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吗马老师说他曾留心于观察过数位犯罪者也曾有意无意的探究过犯罪者的心理答案有时惊人的相似.“小错不断大错不犯我就这么个顽愚之辈看你能把我怎办”懊恼时他们说.“我就这样了坐牢而已又不是死罪”。激昂时他们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诚然抢劫盗窃是罪不至死的只是可悲了这社会秩序搞的人心慌慌的。
第95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02日星期五
今天主任和刘律师去了北京,主任给我们俩布臵了任务,我的是昨天的代理词,在网上看了好多的样本,可是真正下笔去写又不知从何写起,生活中的有些事情真是有点复杂啊,人心险恶,是我对这个案子的评价,阴阳合同中关于房租的规定差了将近一半,好几十万的差距啊,如果出租人败诉,意味着他将损失好几十万,还不包括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所里是帮承租人代理,可能是这场官司的受益方,虽然我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但是我还是不禁为出租人捏把汗,他手中
掌握的证据和诉讼理由很难保证这场官司能胜诉,关键看法官怎么认定了,以前我妈总告诫我别贪便宜,会因小失大,现在我相信了,人真的别贪便宜,尤其是别和小人贪便宜,结果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引以为鉴。案子我们一致觉得被告上诉的结果仍然是败诉,其实是生活中很常见的案子,原告是个老人,有4个女儿,老人和过世的妻子有一套房,其中一个女儿和父亲签了房屋买卖的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其他3个女儿不同意,告上了法院,说父亲买卖房屋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后在庭审过程中原告也表示了这样的意思,结果法院判原告胜诉,案件不难,房屋有一半是父亲和女儿共同继承的,是共同共有的,父亲即使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对这套房屋也是无权处分,而且被告又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说,物权行为是无效的,被告要提起上诉,败诉的可能性很大。小李同学都不知道上诉的理由应该什么写,实在是没有充分的理由,对于被告的上诉请求也不清楚,她迟迟没有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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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还聊着,唉,这案子以后这家人不就成仇人了嘛!为了这点钱,一家人反目成仇,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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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下班的时候主任和刘律师回来了,主任一脸的疲倦,
全身无力,顺便还带了肉饼,闻着就很香,刘律师无意中看见我写的代理词,说我应该写一审的代理词,而不是上诉的代理词,我晕,写了半天搞错的方向,唉,明天再接着写,我对小李同学说,你的上诉状是无话可说,我的是思维混乱,和刘律师讨论了一下,发觉我这个案子还有点复杂,细节上,程序上好多都不清楚,而且涉及到一事不再理的立法局限性问题,头都大了。明天上午还要去司法局开会,不知道开什么内容,明天再说吧!
2011年09年06日星期二
今天一天都很忙,上午去司法局开会,原来是律所和律师要换发新的执业证,开会的目的是要我们准备好材料,并对相关表格的填写做了说明,屋子里坐了好几圈的人,大家小声的讨论着,还挺热闹的,之前一直担心没带材料会被批评,还好现场有准备的,战战兢兢的拿了一份,拿过来细细一下,准备的材料还不少,而且下周一就要交,时间很紧,草草的开完了会,留了几个人的联系方式我匆匆赶了回去。所里人不多,后来王律和林律都过来了,所里多了些人气,不过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我交代了一下要准备的材料,就和小李同学准备了起来,中午主任心血来潮用微波炉烤红薯,还蛮成功的,我们都分享了胜利的果实,呵呵,刚好中午饭不用买了,红薯烤得不错,小李同学说回去也试试,唉,一下午都忙着填表格,另一个王律过来交了材料,这次穿的很
正式,看着人很精神,这回总算好好看清楚了,不过传说中的赵律一直没过来,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见到呢。
昨天那个案子涉及的一些理论问题,关于一事不再理的适用问题,法条中规定得很简单,具体适用中存在很多问题,我要好好看看。ps.周末决定写写评论,特别喜欢看腾讯首页的今日话题栏目,每天一个话题,分析得很有深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套用一句话叫:“你今天思考了吗?”
第99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07日星期三
今天一天都在整理材料,可能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冷,又或者是放了两天假把心放散了一点,白天都没看书,晚上回去听了一个多小时的注会,完全听不明白,看来还得多看看书,和张瑞讨论了一下人生规划,忽然觉得肩上的责任重了,今天太没有紧迫感了,陈虹说得对,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抓紧这一年的实习期好好积累明年找工作还是迷茫,明天要好好学习!令
第100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08日星期四
今天上午去了律所,所里没人,赵律和主人上午有事,估计要晚点过来,9点半的时候猛然想起要给洪姐打电话说暖气的事,空调开一会就跳闸,冬天根本没法过,和洪姐联系了一下,大致问了问情况,本来一切都很圆满了,我回应
性的说着好的好的,下句就是洪姐再见,谁知大脑一下短路,顺口说了个邢姐,唉,之前要和邢姐联系着,这不,说顺口了,我赶紧纠正过来,匆匆的挂上了电话,小李同学在一旁乐了,还不断模仿我,我好笑又好气,最近总是很健忘,常常出门忘了带午饭,周一出门居然还忘了锁门,可能最近事情多吧,大脑存储不了,唉,小李同学给我的QQ印象是:健忘达人,恩,我无奈的接受啦,不行,以后要把事情记录好,健忘,这可不是我的风格,一般我总会提前记录下来的,什么事情没做就会觉得缺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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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16日星期五
以后决定第二天早上写日记,晚上的时间就用来睡觉吧,昨天11点就睡了,结果早上差点起不来,在睡梦中被闹铃叫醒的感觉实在太不好了,按照睡眠周期理论,我正处于周期的中间,我是晚睡晚起型,睡太早了睡不着,而且总是爱睡懒觉,白天总睡不着,只有晚上睡眠质量很好,打雷都吵不醒的那种,看来以后还是要再晚一点睡,调整一下我的睡眠周期。
昨天上午去司法局交材料,终于顺利通过,真不想再跑
一趟了,然后就按计划去律协拿实习证,没有直达的车,转到滨江道坐车,顺便就买了3条裤子,一条贵的,常穿,两条便宜的,临时穿一阵,顺利过冬,之前有条烂了,就剩一条裤子凑合着穿,实在要买几条换着穿了。
第106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19日星期一
下午在所里没事,主任问我记账的事,我都不太清楚,被主任教育了一下,其实是我没放在心上,本来就对数字不敏感,一问我也不敢随便说,主任一查,好多都没记清楚,还一问三不知,我很诚恳的接受教育,之所以用教育这个词,是因为主任没有批评我,对于我问了3遍的问题还是很耐心的告诉我,估计我再问第四遍她要受不了了,呵呵,只是认真的交代了一下,事情虽小,可是做起来真的有好多事情都要考虑到,这些事在学校里都没遇到过,学校里有些事马马虎虎就行了,工作的事真不能马虎,看来今后要好好注意,和主任聊完,我出来整理了一下登记本,弄了个电子版,这样方便查阅,11月份到了,要有个好的开始,以后每一笔账的进出都要好好记录,如果出了差错,着急的还是我,这也算会计实务吧。晚上爸妈给我来电话了,问我近况,要我多注意身体,嗯,有点想回家了。
ps今天的律师实务是,财产保全分诉前和诉中,实务中法院一般会选择诉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用的少,法条
中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实际上不怎么适用。
第107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20日星期二
昨天一天都闲来无事,上午主任和游律都不在,连小李同学都出去送材料,所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本来想可以好好看书了,奈何惰性让我迟迟不肯打开书本,电脑出了点小问题,软件问题,上网搜了搜,也没有合适的解决办法,试了好几个都无功而返,唉,可能是老天要我看书吧,我关上电脑,看起了法律英语,大学虽然开了课,可是实在没有学到有价值的东西,书跟新的一样,我从后往前看,人总有个习惯,看书总要从前往后看,可是总坚持不到最后,下次再开始的时候又从头看,所以好多书都是头几章做了笔记,后面都是空白,觉得今天的法律英语和我有仇似的,平时的都能看懂个大意,可是今天这篇讲的是商法,晦涩难懂,原本以为会介绍一下商法的分类和主要的法律,谁知道全文都在说联邦权力和州权力在商法上的对抗,联邦权力的法律来源及相关的法律理论,天啦,看得我云里雾里,要不是后面有解释,我都不知道在说什么。硬着头皮看了一会,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看看21世纪报,这份报纸难度适中,比chinadaily简单,而且会标记生词,对一些词组和表达方式也会有相应的解释,一份很好的英语学习的报纸,看到快中午的时候,小李同学回来了,我们匆匆吃完了午饭,就去超市逛了逛。
第111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26日星期一
周一总是不怎么进入状态,上午弄完材料,和同学了几句,看完了她给我留的史上最长的评价就到午饭时间,慢慢的所里有点冷,空调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还好食物给我的能量能抵御冷气的侵蚀,瞌睡虫在不经意间慢慢爬上来,我把衣服整理好,享受午睡时间。下午主任给我一份材料让我看看,想个思路,材料不多,我草草的翻了一下没看出个所以然,又从头看个仔细,还是没理出个头绪,看来还是得等主任回来时好好问问,下午跑了2趟农行,把所里的钱汇了,又帮王律汇了款,取号的时候我前面还有15个人,所幸农行很暖和,我也乐意多呆一会。
晚上也耽误了点时间,8点才看书,看到9点半又因为心里有事怎么也看不下去了,找人开导了一会,终于舒坦了,唉,生活中的我还是要慢慢成熟起来,别想太多,是我对自己的告诫。
每天的生活都挺规律的,也许这种生活很适合我,也许哪一天我也会厌倦,不管怎样,我还有选择的自由。
第112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27日星期二
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是他们能将事情做到一种极致,也许当初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想法,没有想过成功,只是他们
坚持着做到了最后,坚持着成为了一种生活的习惯,最后,在世人的眼中他们成功了,但是对成功者而言,这只是他们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而已,成功只是顺其自然的结果。我不知道成功是什么,我只知道,我要做好手头上的事情,因为我喜欢这种生活状态,辛苦并快乐的,内心是富足的,这就够了。
还有一句话也很喜欢,优秀是一种习惯,用以自勉。 第113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28日星期三
又到一天写日记的时候,猛然发觉我是写昨天的日记,还是不太习惯晚一天记,呵呵,慢慢习惯就好。
昨天上午小感悟了一下人生,反省了一下我的生活,唉,每天的任务完成度越来越低了,时间咋就过得这么快呢?上午在反省加闲聊中度过,下午看了看主任给我一个案子,开始了我的实务之旅,初看很简单,就是一个房屋买卖没过户,而且存在一房二卖的问题,再一看才知道,我是要给没过户的人想思路,嗯,只能走合同了,可惜合同约定的很简单,很多都是个格式条款,就连房屋过户问题,也是轻描淡写的约定按国家规定自付,九几年买的房由于种种原因没了办理过户,后来房屋在05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到第三人,08年我的当事人去办理过户的时候才发现房已易主,于是纠纷产生。记得当时参加模拟法庭的时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
证的形式,而在法律规定中,没约定形式的保证会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可能他是出于一番好心替人作保,但是最后由于缺乏法律常识,给自己带来了风险,但是老师的一句评价让我印象深刻:“法律不保护法盲”,的确,如果我的当事人能加强这方面的意识,及时办理过户,至少05年之前办理,就不会有今天的纠纷产生,不会面临着离开故居,不会面临着支付一大笔本来就不该支付的诉讼费用。可叹,可惜,可气。
第115页共234页 2011年09年30日星期五
今天偷懒一下,没好好记日记,昨天也没什么事,就是把安装好好看了看,写了个思路,总算完成了任务,今天头不太舒服,估计是昨晚睡觉进了风,恩,晚上早点休息一下,这篇日记就写到这吧,明天好好写日记。
第116页共234页 2011年10年10日星期一
昨天小李同学回归了,交则考得不错,考了满分,嗯,这么多天精神和肉体的折磨终于没有白费,祝贺祝贺啊!游律一听考了100分,赶忙问:“找了替考的没?”主任后来听了分数,第一句话就是:“你找替考的了?”⊙﹏⊙b汗啊,可怜的小李,辛苦考的分数首先是得到了大家的质疑,不过,小李同学是诚实的人,老老实实的看了这么多天的书,这个
100分绝对是努力的体现啊!
第117页共234页 2011年10年11日星期二
上午我把之前写好的案件思路交给了主任,主任细细看了一下,也没说什么,给关系人打了个电话,说明了一下案件的情况,估计下一步就是去搜集相关的材料了,我的跑腿工作即将开始,我还是愿意多出去跑跑的,在律所会把人呆蒙,尤其是和领导独处,呵呵,气氛很怪异啊!中午的时候天津下起了雪,还挺大的,不一会房屋就白了,游律和小李下午要去办事,小李一直祈祷着主任能让他们晚一天去,呵呵,最近小李估计是被我传染的,一出去办事天气就不好,主任倒是考虑到了天气,和游律商量着要不晚一天再去,赵律说这事得早办,早一天立案早一天准备,结果小李同学下午就和赵律出去办事了,结果是下午我和主任在所里了。
第124页共234页 2011年10年19日星期三
昨天主任出差,去郴州办个执行的案件,在所里闲了一天,顺便去图书馆逛逛,图书馆书挺多的,就是太乱了,借了5本法医鉴定和破案的书,记得借书的时候旁边的男生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我,估计是想:女生还看这种血淋淋的书啊!呵呵,本人兴趣,一直就很喜欢看csi之类的电视剧,可以学到不少法医的知识,像血滴的喷溅啊,弹道的测试啊,
击打痕迹的鉴定,通过那些蛛丝马迹为死者找寻真相,缉拿真凶,为社会伸张正义。回来我就看起书来,小李同学也拿了一本,唉,可惜写得太简单的,好多案子很多细节都没交代清楚,有些就是发现了罪犯的指纹可是罪犯潜逃了,唉,实在不刺激,有一本还好,没一篇会介绍一点法医知识,像烧伤的级别,像重度烧伤已经没有疼痛感了,为什么呢?因为神经都给烧没了,唉,太残忍了。
第125页共234页 2011年10年20日星期四
本以为昨天又是无所事事的一天,心里还在计划着怎么安排好这一天的任务,上午赵律给我两份材料让我写2份再审申请书,票据法的案子,之前对票据法了解不多,上课的时候也没好好听,还好票据法的条文不多,重新拿起来也不难。案子是这样的,我的当事人A开了一张以自己的饭店甲为户头的支票给好友B,收款人上为空白,B拿着支票给了C公司,但是B没在上面背书,C公司背书后补计自己为收款人,后来C背书给了D公司,D公司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账号销户为名拒绝付款,尤其引发了诉讼,中间还有一个插曲就是,A发觉发票开具错误,就重新开具了一张以另一家饭店乙为户头的支票给好友B,B交给了C公司却没有拿回饭店甲的支票,结果C公司以这两张支票提起2次诉讼要求A支付支票上的金额,这就意味着我的当事人A要多支付一
张支票上的金额,更可怜的是2次诉讼一审二审A都败诉了,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再审,因为再审不收诉讼费用,所以A想放手一搏。这个案子的关键有两个,一是A没有写收款人,收款人是C公司后来补上去的,没有经过A的授权补记,这涉及到一个理论问题,就是空白授权支票和无记名支票的认定问题,如果是空白授权支票,则C公司可以以交易习惯推定A在签发支票之时已将授权补记的权利授予了C,如果认定为无记名支票,可是我国对不记名支票规定不多,只能根据理论来解释。二是支票是通过B转到C公司的,B没有背书,是否存在背书不连续的问题,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所以法律上对背书要求的是形式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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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所以B没有背书,就不用承担票据责任,而C和D的背书连续,而且在票据法上,即使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出现问题,出票人也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除非出票人有免责申明,例如出票人写明了“禁止转让”。在网上也看了很多的案例,出票人都要承担责任,看来我的当事人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第132页共234页 2011年10年31日星期一
生活就是这样,一旦你适应了工作的节奏,时间就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回想昨天,仿佛什么还没有开始就已经
结束了,想留下点什么作为回忆,可是没有材料。第一次觉得无话可写,是我的生活过于平淡了,还是我的思维不再活跃?我不知道答案。
有句话印象深刻:别混日子,小心日子把你混了。昨天感触很多,一是对自己有点懈怠的心要警觉了,昨天张瑞还说好久没看我看英语了,是啊,总被我当作兴趣来说的英语渐渐放弃了,每次都以没时间来看为借口,其实还是自己太懒。会计每天都在看,可是花的时间在减少,还好这几天看的几章好理解,我还能加快进度,不过离我这周的计划还有差距。专业最近有看,可是看得还是不细。看来生活还得好好规划一下,执行力度不够。每次对别人头头是道,对自己无可奈何,看来我也需要励志一下了。
临睡前和一个许久未聊的同学聊了一下,感觉男生的政治敏感度普遍比女生高,也许女生更感性一些吧。
第133页共234页 2011年11年01日星期二
原本幻想过和当事人面谈的情景,我是一脸的专业,当事人是一脸的焦急,可是真正谈起来我却不知道如何开口,案子有很多的疑问,可是却不知道从哪开始,记得有次去律所面试,有道面试题就是写一个提问笔录,当时写的是一塌糊涂,很多次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当时怎么会写那么多幼稚的问题。今天和当事人面谈,我的思维一下子凝固了,
案子就是之前的房屋登记纠纷,住了很多年的房子,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却发觉房屋不是自己的,当事人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象征性的问了几个问题,还好当事人配合,没觉得我一脸稚气,把大致的情况和我说了一下,一看当事人就是个老实人,刚才因为找不到律所向所里打了好久个电话,我接的电话,告诉了他详细的地址,他很礼貌的表示了感谢。现在聊的时候,他不紧不慢的向我描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也挺倒霉的,那栋楼的住户都是和开发商重新补合同,都顺利的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而他的房,据他的描述,因为开发商之前的负责人通过私人关系把房过户给了其他人,他全然不知,现在找开发商,现任负责人推卸责任,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律。我也为他感到惋惜,人有的时候倒霉起来喝水都会塞牙,住了那么多年的老房子现在很有可能不是自己的,这种感觉可想而知。我“哦,哦”的附和着,实在问不出什么问题了,把我的看法说了一下,发觉自己实在太没有法律思维了,法律术语都不知道怎么说,越说越觉得自己什么也说不清楚了,他看我手中拿着一张纸,就拿过来一看,是我之前写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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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和他聊完了以后觉得有些还需要改进,他细细的看着,我真有个冲动把纸拿回来,唉,算了,丢人就丢到底吧。他看完了,还说我想的很细,把事情按时间先后顺序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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