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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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镇2011年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推动各村两委班子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2011年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阜宁镇党委、政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镇要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镇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突出抓落实为突破口,强化“考核为动力,发展为目的”的原则,全面推进口岸重镇及城市化样板镇建设,实现镇域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内容

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包括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项目三项。常规工作按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职责,依据加强党的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确定,全镇各村统一考核内容、统一评分标准。重点工作围绕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结合各村实际,综合平衡确定指标,统一确定标准分。奖励项目按全年所获各级奖项确定相应等级的加分标准。2011年村班子成员的工资报酬与目标考核挂钩。

三、操作办法

1、镇党委、政府成立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年初与各相关部门商议制定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负责督促和考核各村工作。

2、考核实行随时、季节、年中和年底相结合的办法,全年性工作在年中和年底考核,季节性和常规工作随时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统一检查验收,按各单项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3、实行加、扣分办法,获镇级或绥市级单项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绥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牡市级单项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牡市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凡受绥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市直部门,镇党委、镇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4、重点工作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环境卫生等工作;奖励项目包括:集体创收、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安全稳定和特殊贡献等项目。

5、实行班子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稳定“一票否决”制,如班子成员中出现违规违法,出现计划外或多胎生育,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严重刑事案件或群体访案件的均“一票否决”,取消综合目标考核评先和主要责任人评先资格。

目标管理考核旨在督促检查各村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发展,把考核作为推进各村工作、促进农村发展的动力,实现我镇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5g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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