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24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整合稿)

更新时间:2023-05-16 09:3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稿) 电 气

2012年5月

一类高层建筑(民用)的消防用电应接一级负荷供电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接二级负荷用电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 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 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和财贸 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2/s的其他公共建筑 的消防用电应接二级负荷供电。

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

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自动和手动启动装 置,且自动启动方式应能在30s内供电。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

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30min.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

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 设备应有明显标志,消防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 防火分区划分。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 房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

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 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

1

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 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 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 不采用防火保护措施; 应小于30mm.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 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 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 接明敷;

4

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 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 侧;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

防火保护措施;敷设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宜采取穿金属管、 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

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 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穿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 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 或可燃构件上。

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见另稿介绍)

除单层或多层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 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

2 3 4 5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 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5c4.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