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乡中心学校2013年“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02 22:3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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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乡中心学校
2013年“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根据文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和《文山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负责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真正做到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三、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深入宣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消防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法制教育的学习时间,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不少于40学时,在校学生应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时间。
(二)深入开展学校依法治理,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建立健全包括学校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责任追究、奖惩等内容的学校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和“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工作不断线”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使依法治校从单纯的法制教育向依法治理教学秩序、规范各种收费、提高教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文明校园环境转变,切实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法治学校”的创建工作,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文山市东山乡中心学校“法治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成松 校 长
副组长:高金能 分管安全副校长
陈兴德 乡司法所所长
刘智聪 乡派出所所长
组 员:邓万发 党支部书记
赵发友 副校长
杨春丽 校办室主任
蒋抒凯 德育室主任
杨开福 教务处主任
高志坤 教科室主任
李金成 总务处主任
郭跃广 总务副主任
李 瑞 少先队总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法治学校”创建工作,由蒋抒凯老师任办公室主任,赵树能、王宪昌、王泽、李瑞、杨巧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创建活动的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育”活动。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育”的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制教育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分管校长和法制副校长具体抓法制教育,明确职责,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委、司法、公安、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制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制专题家长会,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3、开展活动,加强教育。要开设法制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四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1)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2)建立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星期一升国旗、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校园网络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学校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3)通过班、队会等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每学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一次。结合安全教育,每学期每班安排2节法制课。
(4)学校组织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比赛等活动,以活动促进学生知法、明法、用法,提高对法律的认识,做一个尊法、守法的新时期好少年。
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制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制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5、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告别‘三室两厅’、网吧,争做“四有新人”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创安全文明校园”既净化师生的生存环境,增强人们的安全感,又通过广大师生参与创建活动,规范自己言行,养成“文明、守纪、守法”的好习惯。
6、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劳动实习等活动和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六、工作步骤
“法治学校”创建活动自2013年9月开始,至2014年1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法制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法治
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根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及时把好的经验和做法报市教育局“法治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评估、准备迎检阶段(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31日)。迎接市教育局“法治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评估。并根据评估中查出的问题和不足,查缺补漏,整改档案资料,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法治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推进表,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确保活动质量。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加大对“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校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报道。
(三)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学法培训制度、队伍建设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成为学校工作的常态,为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东山乡中心学校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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